作者:落霞与孤鹜齐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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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幼儿园
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创造城市美化生活为重点,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和展示活动,集中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示20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巨大成就和园林城市创建的丰硕成果,普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激发全市人民自觉参与“创园”的积极性,形成全市重视、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考核标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参与、积极投身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
(三)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
(四)大力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各种文明、城市建设好风尚,宣传各种文明、城市建设好典型。
(五)加强舆论监督,对开展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和谐的现象及行为,予以适度曝光。
三、宣传形式
(一)新闻宣传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将使我县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创建阶段,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我园要认真总结自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以来宣传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长处,利用专栏、专题、深度报道、现场新闻、评论等多种方式,扎实做好创建启动阶段新闻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坚持做到重大“创园”新闻无遗漏、常规新闻有创新,新闻宣传“月有重点、季有高潮”,为新一轮“创园”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动态宣传
商洛日报、山阳九鼎快讯、山阳电视台、山阳广播电台、山阳政府网站等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栏,及时报道创建活动动态,对县委、县政府有关创建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部署及时予以报道,全程跟进报道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
2.知识宣传
各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固定栏目、定期刊播,扎实做好新一轮创建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主要内容包括:《山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解读及相关条例、法规等。通过“创园”知识的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创建标准,明确创建任务,增强自觉参与“创园”积极性、主动性,掀起全民创建热潮。
3.系列访谈
在创建启动阶段,各新闻媒体结合各媒体的特点,精心策划,推出系列专访、访谈节目,强化宣传效果。访谈的主要内
容包括:(1)采访“创园”工作主要负责人,从宏观上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以及“创园”给山阳带来的变化,给群众带来的好处。(2)采访“创园”工作相关负责人,就我县“创园”工作谈现状、找差距,以及创建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等。(3)组织采访社会各界人士,如专家学者、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普通市民、外来投资者等,请他们谈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认识、期盼、感受等。(4)按照《山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采访有关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片区负责人,请他们谈创建中的打算、实际行动、具体做法等。
4.网络宣传
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速度快、信息量大、使用人群广的特点,在山阳县政府、山阳县园林管理等部门相关网站,宣传创建措施、成果等,进一步加大“创园”及园林绿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公益广告
利用媒体精心策划制作播出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公益广告、宣传片花等,加大刊播频率,增加播出密度,在短时间内营造出浓厚的创建氛围。
6.舆论监督
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山阳县大新闻媒体开设“曝光版块”,对社会上存在的不文明陋习以及与创建活动不和谐的现象、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对创建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舆论监督,并跟踪整改情况。
(二)社会宣传
社会宣传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推进市民文明素质,培育城市先进文化贯穿于宣传教育始终,紧紧围绕“创园”知识、文明礼仪、三德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引导市民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全面推进“园林城市创造美化城市生活”。
1.宣传活动
以活动为载体,创新方式,主动谋划,形成有声势有规模的“创园”社会宣传,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由县教体局牵头,在各幼儿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园”活动,组织开展“创园”演讲和“创园”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2.氛围营造
在创建启动之时,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创园”公益广告、“创园”知识宣传专栏、电子屏幕、宣传车、手机短信等形式集中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1)做好 “创园”氛围的营造。办好“创园”知识宣传栏,宣传内容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朝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
(2)联系县交通局负责在出租车上、公交车、县际客运车辆上加载“创园”宣传广告及中心城区公交车车贴“创园”广告。
(3)在中心城区及醒目位置设置大型户外宣传广告,县区主要路段和街道灯箱广告和灯杆软体广告,主要十字路口大型电子屏幕播发“创园”宣传内容。
(4)加大手机短信宣传力度。中国移动山阳分公司、中国
联通山阳分公司及中国电信山阳分公司要在创建启动之时高密度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播发县“创园”办编辑的宣传短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上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迎接县委宣传部、县“创园”办对我园宣传工作的督察、协调和考核。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鼓劲、引导和监督作用,以正面报道为主,以积极引导为主。
(三)加强沟通和协调。打好宣传总体战,努力做到信息和新闻资源共享,分工合作,协力推进,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和相互呼应的舆论声势。
山阳县幼儿园
二〇一三年二月
奉节县创园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08年创园工作总结
奉节县创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园办)自2008年7月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重庆市市政委、园林局的有力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重庆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认真履行组织管理、综合协调、信息集散、技术指导、检查考核、后勤保障等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2008创园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建立了创园工作的组织机构。成立了创园工作指挥部,县政府副县长姜孝安任指挥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蒲继承、县委常委、副县长曾祥谓、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龙、县政协副主席谭德金等同志任副指挥长,负责创园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创园办自成立以来,认真代行县创园工作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职责,制发了关于创园工作的系列文件,组织实施了创园工作的组织管理、信息集散、考评考核、业务指导、技术把关、督查督办和宣传工作。
2、营造了良好的创园氛围。县上召开了创建山水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县长作动员报告。创园指挥部指挥长发表电视讲话。创园办负责人接受“今晚有约”专题采访。县内的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了创园的专栏、专题、专页。在电视台、城区重要部位布设创园宣传标语广告近50条。编印《创园快讯》36期。印发了致市民的创园倡议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让创园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创园氛围。
3、建立了有力的督导机制。创园办督查人员每天到现场督查1次,每周星期四开会汇报统计本周情况,安排下周督查重点。10个牵头单位都在本组团内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督查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督战会,牵头开展一次督查。为让督查有据可依,创园办将目标任务具体量化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要求各单位将具体任务分解给下属科室
队所,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限期完成目标任务。县长谢礼国两次召开现场督战会。四位副指挥长每周1次,轮流带队督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专门制发了《创建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督查方案》(奉节委督发[2008]15号),对创园工作的专项督查进行了周详的安排部署。创园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督查通报3期,对先进典型和落后现象进行通报。
4、制定了科学的考核办法。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奉节县创建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考核办法》奉节委办〔2008〕147号,创园指挥部制发了《奉节县创建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考核实施细则》(奉节创园指[2008]1号)。全面、系统、科学规定了创园考核奖惩办法,创园办据此组织了过程和年终共考核3次。
二、主要成效
经过一年的艰辛努力,我县2008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效显著。截止日前,我县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与2007年相比增长了2.2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5%,与2007年相比增长了5.15%;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达14.95万㎡,与2007年以前公园绿地面积总量相比增长了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82㎡,与2007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相比增长了19.5%;住宅小区绿化建设面积8.36万㎡,与2007年住宅小区绿化建设面积相比增长了295%。
1、城市绿化建设上新台阶。累计投资1107万元,办公区增绿9220平方米、改造32870平方米,宿舍区增绿11830平方米、改造37650平方米,办公楼顶增绿34300平方米、改造700平方米,宿舍楼顶增绿54300平方米。139个驻镇(奉)单位中,110个有具体两区两顶绿化任务,106个单位已全面完工,完成率达96.4%。县委办、人大办、县府办、政协办、法院、建委、国土局、工商局、移民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水利局、林业局、煤炭工业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民宗局、档案局、工会、永安镇、白帝管委会、鱼复希望小学、奉师、永安幼儿园、附小、卫生监督所、运管所、工商行、建设银行、人民医院、烟草公司等单位在搞好地面及办公楼顶绿化的同时,多次上门作宿舍住户屋顶绿化宣传动员工作,农业局、工商局、幸福中学采取单位奖励的办法鼓励宿舍住户进行屋顶绿化,移民局、建设银行、人民保险、新华书店、信用社、粮食局由单位统一绿化宿舍楼顶,绿化效果显著。
2、城市园林建设添新亮点。围绕打造市级山水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加快城市公园和小游园建设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投资1438万元,完成四大家驻地、后山公园、太白苑、乔木苑、三国苑、人和街等城市公共绿地的园林绿化改造工程、栽植乔木200余株,栽植花冠木19000多株,栽植常绿地被1500多平方,建成公园和广场8个,在建公园2个,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投资96.8万元,完成了羽声街、平湖街、龙船街、彩云街,诗城西路、夔州东路6条街道长10余公里共2835株行道树栽植,使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和达标率达到了100%,道路绿化覆盖率达28%以上。
3.城周绿化建设上新水平。投资1950万元,完成城周绿化1700亩,栽植69100余株;其余4050亩正在实施,计划栽植苗木118000株,计划投资3000万元。投资1009.9万元,栽植乔木4667株,灌木34897株,完成高切坡绿化63052平方米。投资250万元,栽植乔木2700株,完成县城至天鹅湖、长江大桥至永乐镇道路绿化19公里。投资6.5万元,栽植乔木1000株,对大河沟至六号桥荒山冲沟进行绿化。投资80多万元,完成严家坡、马道子地灾治理绿化58500平方米,栽植苗木4111株。
4、园林创建活动现新局面。成立了奉节县园林“三创”领导小组,以“两办”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园林绿化三创活动的通知》(奉节委办[2008]143号),保证了全县园林“三创”工作的有序开展。一年来,我县不仅启动了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奉节中学也成功创建为市级最佳绿化单位,夔州路成功创建为市级园林市街,县烟草公司金苑花园也顺利通过了“市级园林式小区”的复查验收。截止日前,全县已成功创建了市级园林绿化单位10个,县级园林绿化单位29个。今年来,我县又有15个单位向县市政园林局提交了县级园林式单位的验收申请书,县上组织了验收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检查,所有单位均达到了县级园林式单位的标准。投资160多万元,绿化了1.2平方公里社区公共空地,打造了朝阳,新竹两个市级园林式小区。在牵头单位的带领下,各驻镇(奉)单位共筹集资金近90万元积极支持社区共驻共建工作。
5、园林绿化管理质量达新高度。建立健全了园林绿化管护长效机制,成立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队,增加了绿化养护人员,并逐月制定养护计划。一年来,我们加强了城区主次干道行道树,以及公园和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植物管理,及时进行补植、整形修枝、防旱、除草、打药、治理病虫害等日常养护工作,保证了城区内行道树整齐、树冠完整,公园、游园、花坛、广场、街头绿地等植物配置合理,整形造型美观,修剪规范,长势良好,无病虫害。加强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按“两高一实”标准强化质量技术监督。一是高起点规划设计。聘请专业的设计单位或人员进行规划设计。既讲究观赏美感,又蕴含文化内涵。二是高质量建设施工。苗木包栽包活,强化施工现场监督,确保各项工程高标准、高质量施工。三是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土洋结合,不贪大求洋。为节约绿化成本,从 11月10开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漂保洁救树行动,抢救了近万株即将被淹的树木到县城滨江公共空地内栽植。为进一步提高绿化质量,巩固绿化成果,下发了《关于加强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和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奉节创园办[2008]10号),各单位完善了绿化管护规章制度,健全了组织机构,落实了管理责任聘请了专(兼)职管护人员,设置了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作好了浇水、施肥、喷药、防冻、防虫、修枝整形等日常管护工作,建立了管护长效机制。推行了共建联防责任制,充分发挥包片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社区党员、低保对象和居民户的积极作用,与守楼护院、治安联防有机结合,加强管护。依法查处损绿毁绿及破坏园林设施的行为,今年共查处损绿毁绿案件26起,收取赔偿费9.3万元。为进一步保护城市绿地,开展了毁绿种菜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铲除了毁绿种植的菜地24万余平方米,并采取了补种树苗、制作警示标牌等长效措施。
三、2009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完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强化绿化施工的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
4、加强绿化后期管护,加大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力度,巩固绿化成果。
5、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6、做好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的申报工作,搞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验收成功。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宣传标语
东风昨夜过园林,吹得黄州满地春。
阳台种花又种草,健康生活少不了。
城市建园林,绿道也风情。
一片绿叶一片情,一座公园一座城。
共沐蓝天碧水,共享绿树鲜花。
草儿绿,花儿香,环境优美人健康。
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人在林中,林在人中,如画美境,绿化先行。
打造绿色黄冈,创建园林城市。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营造天蓝、水清、地绿、花红的绿色黄冈。
绿化改变黄冈,黄冈需要绿色。
一草一木释放绿色温情,一举一动展示黄冈文明。建设省级园林城市,弘扬爱绿护绿新风。
以人为本,建设省级园林城市。
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创造优美人居环境。
强化绿地规划系统管理,确保城市绿化用地达标。增加一片绿,造福一方人。
绿化美化黄冈,建设园林城市。
绿化黄冈,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城市绿化要达标,生态环境要保护。
全市人民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
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创建园林城市,享受低碳生活。
保护古树名木,见证古城历史。
为当代创造碧水蓝天,为子孙留下发展空间。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吸引海外
高层次人才入驻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
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
杭政〔2010〕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精神,有效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的良好平台,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鼓励和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驻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以下简称“海创园”)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标准。
本意见所指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或者获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2年以上;到海创园内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者在基地内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的创新创业人才。上述人才原则上每年在园区内工作时间应不低于6个月。具体分为三类:
1.领军人才(简称A类人才)。是指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居世界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的科学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且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经过实施创造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海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杭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际先进且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科研成果。
2.重点人才(简称B类人才)。是指掌握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的高端研发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3)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或工程技术人员;
(4)拥有符合省、市、区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的项目,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5)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杰出人才。
3.优秀人才(简称C类人才)。是指熟悉研发技能的各类科研骨干,必须是省、市、区重点发展产业、行业和专业领域紧缺和急需的海外人才。
(二)产业门类。
1.电子信息产业类研发项目。包括网络与通信设备,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和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关键技术产品与系统,数字音视频产品,应用变频控制、模糊逻辑控制等技术家用产品,智能化低压电器、配电自动化系统、高压自动化系统,现代传感技术、故障诊断和自动控制技术研发等项目,以及与互联网、物联网相关的信息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项目。
2.生物医药产业类研发项目。包括生物反应及分离技术,发酵工程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生物材料及产品,保健食品;新型疫苗,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与检测试剂,新型给药技术及药物新剂型;生物技术药物;重大疾病防治创新药物;中药现代化项目;新型医疗器械、仪器及药用包装材 1
料,生物医学材料,医学信息技术及远程医疗技术等的研发项目。
3.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类研发项目。包括高性能金属材料,特种功能材料,光通信材料,电子与微电子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有机硅材料,绿色建材与节能建材等;新能源汽车技术,太阳能光伏技术,风电、核电、生物质发电设备制造技术,LED半导体照明技术,新型电源及储能技术研发等项目。
4.装备制造产业类研发项目。包括工业自动控制技术、仪器仪表、节能装备、交通运输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的研发;环保机械设备、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及装置、污水处理技术、中水循环利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等项目。
5.软件与创意产业类项目。
(1)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等服务外包项目;
(2)各类设计、管理与应用软件,信息处理软件开发项目;
(3)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软件平台与中间件项目;
(4)信息增值服务项目;
(5)动画设计、漫画制作、网络游戏等项目;
(6)“三网”融合技术,3G及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数字电视及下一代广播电视传输技术等项目。
6.服务中介平台类项目。包括对创新基地及创业园项目研发、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平台作用的中介服务机构,项目孵化平台。
对以上产业领域的项目,企业必须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低碳减排、环境友好等条件。
(三)场地控制标准。
1.研发类项目。
(1)租赁现有写字楼的条件:由海外高层次人才设立或拥有一定数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研发机构。
(2)购置现有写字楼的条件:
①具备租赁写字楼的条件。
②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发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研发机构总人数的比例达40%以上;非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科技人员占企业科技人员总数的比例达20%以上。
海外高层次人才比例根据研发人员总数不同,分段设置最低标准。其中50人(含)以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数不低于10%;51—100人(含)段,不低于6%;100人以上部分,不低于3%。并拥有1名以上B类人才,或7名以上C类人才。
③有必需的研发经费。具有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应占总收入的40%以上;非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应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以上。
(3)受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①具备购置写字楼的条件。
②省级(含)以上研发机构,或者研发成果获省级(含)以上科技二等奖以上的研发机构。③海外高层次人才比例根据研发人员总数不同,分段设置最低标准。其中50人(含)以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数不低于10%;51—100人(含)段,不低于6%;100人以上部分,不低于3%。并拥有1名以上A类人才,或3名以上B类人才。
(4)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或民营企业100强企业计划在海创园购地设立研发机构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总投资不少于300万元/亩。
②自入驻签约之日起3年内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少于50人,其中1名以上A类人才。3年内未达到要求的,加收土地出让金或按成本价收回土地及建筑物。
2.产业化项目。
(1)租赁现有写字楼的条件:
由海外高层次人才投资设立或拥有一定数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产业项目,入驻海创园后,工商注册登记必须在余杭区。
(2)购置现有写字楼的条件:
①具备租赁写字楼的条件。
②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元/平方米;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万元/平方米;年利税不少于2000元/平方米。
③海外高层次人才比例根据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同,分段设置最低标准。总人数在100人(含)以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比例不低于6%;100人以上部分,不低于3%。并拥有1名以上B类人才,或7名以上C类人才。
(3)受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①具备购置写字楼的条件。
②注册资金不少于21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350万元/亩;单位土地年销售收入不低于700万元/亩;单位土地年利税不少于70万元/亩。
③海外高层次人才比例根据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同,分段设置最低标准。其中总人数在100人(含)以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比例不低于6%;100人以上部分,不低于3%。并拥有1名以上A类人才,或3名以上B类人才。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凡受让土地的研发、产业项目,单个项目用地规模一般控制在15亩左右,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0亩。土地性质为科研、办公用地,按规定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手续。
(四)项目评审程序。
1.建立项目和人才评估专家评审制度。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推荐产业项目评估和人才评价方面相关专家,建立项目评估专家组和人才评价专家库,制订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
2.进驻该区块的项目需先实施项目评估和人才评估。对租用办公楼的,由余杭组团(创新基地)管委会负责审核;对购置写字楼和受让土地的,经项目评估专家组和人才评价专家组负责评估提出意见后,由余杭组团(创新基地)管委会审核确定,以确保项目落地的科学性。
二、鼓励政策
入驻海创园的企业和人才在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企业扶持、人才服务政策的同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支持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政策。
1.研发项目补助。在研发建设项目的前3年,按研发机构实际购买设备金额的20%、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当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办公用房租赁补助。研发机构租赁的本部自用办公用房,按房屋年租金的6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实际租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租房补助。
3.研发人员生活补助。3年内,视项目对地方财政作出的贡献,对有关研发人员的特定生活开支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4.高新技术成果奖励。对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奖项)或浙江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奖项),并在规划指定区域实施产业化的研发成果,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支持人才创业的政策。
1.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的补助。
为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等,以下简称“孵化器”)的企业给予以下补助:
(1)租金补助。对入驻孵化器的科技企业,第一年租金全额补助,第2年至第3年补助房屋租金的7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2)项目补助。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用于扶持入驻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种子资金采用分期拨款、无偿资助的方式进行扶持,根据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化水平、市场开拓的程度,单个项目按20万元、50万元、80万元3个等次进行资助。项目批准后,拨付60%;项目期满通过验收后,拨付40%。
(3)场地保障。由余杭组团(创新基地)管委会建设一定面积的标准厂房,用于孵化毕业企业租赁;并为孵化毕业企业提供发展用地。
2.高新成果产业化补助。
高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经专家评审,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立项数最高不超过当年产业化项目立项总数的20%。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政府实行“一事一议”。高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重点项目补助政策。
①跟进投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创投企业对企业实际投资额的30%以内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由杭州市引导基金与余杭区引导基金按7:3比例同步跟进投资(具体操作程序按照杭州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执行,下同)。
②租金补助。按房屋年租金的6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实际租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租房补助。
③贷款贴息。给予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含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全额贴息,并给予再担保和使用还贷周转应急资金的支持。
④设备资助。单个项目在建设期内完成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0万元。本条款和项目贷款贴息不重复享受。
⑤人才生活补助。3年内,视项目对地方财政作出的贡献,对有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特定生活开支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2)一般项目补助政策。
①跟进投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创投企业对企业实际投资额的30%以内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由杭州市引导基金与余杭区引导基金按7:3比例同步跟进投资。②租金补助。按房屋年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实际租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租房补助。
③贷款贴息。给予2年内最高300万元银行(含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全额贴息,并给予再担保和使用还贷周转应急资金的支持。
④设备资助。单个项目在建设期内完成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7%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200万元。本条款和项目贷款贴息不重复享受。
⑤人才生活补助。3年内视项目对地方财政作出的贡献,对有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特定生活开支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3.创业投资服务。
(1)建立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海创园分中心。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在海创园设立分中心,为资本与项目连接提供服务通道,并提供日常的融资咨询、中介服务、创业辅导,组织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机构与海创园企业对接会,帮助创新项目寻求战略合作者。
(2)建立引导和风险补偿基金。杭州市、余杭区各出资2500万元设立贷款“风险池”,将“风险池”作为引导基金存入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按1:8比例放大提供信贷支持;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对合作银行贷款实际出现的本金损失,“风险池”予以部分风险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3)创新信贷融资模式。引进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发挥市区两级国有担保公司特别是科技担保公司的作用,为海创园的创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公司股权质押、订单和应收账款质押以及期权回报等创新模式的信贷融资。
(4)培育园区企业上市。市、区金融办(上市办)加强与海创园管理部门的合作,积极推动海创园企业上市的引导和培育,对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列为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培育对象。
(三)人才服务政策。
1.对创新创业人才分类给予安居扶持。
(1)A类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要求,结合引进项目的实际情况,由政府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引进政策,最高可给予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
(2)B类人才。
①提供人才公寓。统一提供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前3年租金免缴。
②租房补助。自行租房的,3年内对其实际支付租金给予全额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③购房补助。在特定区域范围内购房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助,用人单位主体需按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④提供人才专项用房。可优先购买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专项用房。
(3)C类人才。
①提供人才公寓。统一提供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的,前3年租金免缴。
②租房补助。自行租房的,3年内对其实际支付租金给予60%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
③安家费补助。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
④提供人才专项用房。可优先购买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专项用房。
2.海创园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教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结合个人意愿,可向省内高校推荐聘任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
3.海创园内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本人要求,可选择办理杭州市或余杭区回国留学人员工作证,其保险、医疗、交通等方面待遇,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解决,浙江省、杭州市未覆盖余杭区的优惠政策延伸覆盖至海创园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4.海创园内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其子女在杭州市区就学,原则上按属地原则解决,符合《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08〕24号)要求的,按《通知》精神办理。
5.在海创园企业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后首次申报评定职称,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定相应等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其在国外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职称时的业绩成果提交。
6.鼓励海外留学生入园创业,对符合条件进园创新创业的,一次性给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入园的企业吸纳海外留学生,对入园企业接收海外留学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用工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鼓励入园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参与创业。对入园大学生毕业生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和创业模拟实训的,给予每人800元的补贴;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培训鉴定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其中属于杭州紧缺工种的,可全额补贴;参加见习
训练的,可按照杭州市区的有关政策执行。
上述经费,列入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项目。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由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海创园日常服务和管理。
(二)资金来源和管理。
海创园政策的兑现由市与余杭区按照规定比例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争取省里支持。
(三)操作程序。
1.项目备案。
需申报财政资助的科技项目,应于上将项目计划报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备案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经有关部门批准或企业决策层的有关文件、决议;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经论证的可行性方案、投资预算、完成期限等)。
2.项目申报。
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常年受理项目申报,并根据需要分批组织评审。企业在申请项目资助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申请表;
(3)项目核准批复(或备案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
(4)购置主要生产设备的财务清单以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5)其他有关材料。
3.政策兑现。
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服务中心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余杭区负责政策兑现。
四、附则
(一)分类人才认定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经规定程序认定后(认定细则另行制订),颁发《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人才证书》。
(二)享受办公用房租金补助的单位应在相关协议中明确承诺:办公用房投入使用后3年内不改变用途或转让、转租,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改变用途、转让或转租的,已发放的补助予以退还。补助面积按经认定的三类人才每人不超过50平米的标准核定。
(三)对已经享受省内相关政策的引进项目和人才转移至海创园的,予以享受省内相关政策与本政策的差额部分。本政策与余杭区其他产业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本政策中研发机构建设、入驻孵化器企业补助、产业化项目补助等政策有交叉的,就高享受一次。
对获得杭州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上级有配套要求的,余杭区财政按照要求或按不低于上级扶持资金额度进行配套补助;获得多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就高进行配套;项目已经获得余杭区财政资金补助或奖励的,视作配套并相应抵扣配套补助数额,抵扣不足的部分予以补足。
(四)本政策扶持对象以外的人才,按照属地现有人才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五)海创园内引进人才、入驻企业(项目)符合杭州市政府出台的其他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同等享受。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九日
第一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21日
宜君县召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动员大会
5月10日早上9:30在县会议中心隆重召开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动员大会,铜川市政府副市长王省安、省爱卫办主任刘保华、铜川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贺建荣、市爱卫办主任、市“三创”办常务副主任王庚西应邀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县级领导有县委书记熊晖、县人大主任马东风、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冲,县政协主席李宝玉等所有在家的县级领导;参加会议的还有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宜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城建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全体干部职工。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冲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与乡镇部门代表签订了《省级园林县城目标责任书》;县城乡建设局做了表态发言;县委书记熊晖就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做了重要动员讲话。
县委书记熊晖首先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进行了回顾总结。就今后创建省级园林工作,在讲话中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务必认清“创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积极投身创建工作。二要瞄准目标,动员全县,强势推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城服务功能上水平;加强绿化美化建设,促进县城绿化上品味;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促进县城环境质量上档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县城管理水平上台阶。在创建中要解决好县城精细化管理问题;解决好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问题;解决好县城绿化管护问题;解决好创国卫和创省园之间的关系。三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夯实责任,严格创园督查、考核和奖惩,确保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早日顺利实现。
最后,市政府副市长王省安做了重要讲话。希望宜君县继续巩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中,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促进宜君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3日
市三创办来我县检查创园工作
6月11日,由市林业局副局长李忠宏带队的市三创检查组对我县创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同志就我县创园工作进展情况向检查组进行汇报。王县长在汇报中指出,今年以来,我县创园工作重点抓了四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同志为组长的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城乡建设局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和协调全县创园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有力地推进了创园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绿化宣传,提高全面绿化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标语、宣传标牌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
虫害防治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及“保护母亲河”行动等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在全县形成了爱绿、植绿、护绿和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良好氛围。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5%,实现了人人参与造林绿化,全社会支持造林绿化的合力。三是紧抓植树造林工作不放松,努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今年春季全县共完成造林42664亩,占计划的60%。造林质量达到工程标准,平均成活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明确城建、文化旅游、交通、水务、煤炭、公路段等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加强监督核查,加快了县城、旅游景区、县乡公路、国道的绿化美化工作。在县城内共补载各类乔灌花木117357株(棵),种植三叶草面积13400平方米,修剪行道树2000余棵,使县城面貌得到极大改观。各乡镇以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和周边、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扶贫开发重点村、党建示范村和移民搬迁村为重点,组织乡镇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主要河流库区绿化40公里;道路绿化200公里。县级机关义务植树累计上劳6000人次,完成造林280亩,栽植桧柏、侧柏、油松等3万余株,抚育树木3000株,补栽雪松600余株,各包村单位还组织干部职工到包扶村开展义务植树。四是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始终坚持依法治林,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宜君县封山禁牧实施办法(暂行)》,继续将封山禁牧工作纳入乡镇
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进一步夯实责任,全面推进封山禁牧工作。同时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爱鸟周和集会,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加大古树名木的保护,对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上半年,共查处林政案件21起,立刑事案件2起,查结2起,处理违法分子23人次,有效地推进了全县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随后,检查组深入实地查看了宜阳中街绿化点,南山峁隧道南北出口,阳湾加油站三角花坛等县城创园各项绿化工程,检查组对我县创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创园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显著,希望我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预祝创建一举成功。同时,对我县创园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第三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3日
王永平带队深入各单位、住宅区检查创园工作
8月10日到8月12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创园领导小组副组长、创园办主任王永平带领县创园办、县城建局、文明办、林业局、环保局、电视台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我县创园工作的庭院绿化进行了全面检查。这次检查共涉及72个单位和住宅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庭院绿化工作领导重视、绿化效果好的单位有:财政局、县委党校、鑫怡酒店、县一中、宜君变电站、烟草局、县医院、公安局等单位。对庭院绿化重视不够,绿化效果差的单位有:县电信局、保险公司、下桃水电站家属院、荣达公司机械厂、木器厂等。在检查结束后的座谈会上,王永平副县长对庭院绿化工作搞的好的单位给予了表扬和肯定,同时,对个别单位对庭院绿化重视不够、没有绿地规划、花园荒芜的情况提出了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每个部门和单位都要为创
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负起责任,为我县创园工作打好基础。
通过这次检查,使全县各个部门和单位对创园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第四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24日
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目标任务。我们紧紧围绕“中国避暑城”的县城定位和“天蓝、山青、城美”的特色构想,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态质量,增强全民绿化意识为宗旨,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依据创建园林县城实施方案,首先要搞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这一龙头工程,在县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先后三次召开征求意见会和上门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和建议,最后确定由陕西省丝路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卫生我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为县城科学合理绿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对中街花园花草灌木重新栽植,面积3600㎡,更换了南山公园绿化带影响绿化效果的高杆三叶草12000㎡,休闲广场绿化区补栽了瓜子黄杨,洒金柏,黄刺玫,矮化月季和三叶草等3500㎡,对宜阳街、万寿路、西环路、玉华路补栽了国槐,桧柏、金丝柳等593棵,新增了阳湾三岔路口三角花坛和南山隧道北口210国道东侧绿地4645㎡。上半年共新栽、补栽乔灌木117357棵,种植三叶草13400㎡。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县污水处理厂已于6月底试运营,县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正在建设当中,结合污水管网建设对中街人行道地砖进行了更换,已完成人行道地砖铺设15600㎡。在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方面,县委党校、烟草公司、财政局等单位领导认识高,行动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目前县创园办按照创园实施方案,在积极宣传创建园林县城重要意义的同时,主动到各部门、各单位督促检查创园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稳妥的开展创园工作。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五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8日
以创建园林式庭院单位为契机
全面展示公安机关对外新形象
编者按:
县公安局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规划方案切实可行,取得了显著成效,树立了公安机关新形象,营造了优美舒心的环境。县公安局在办公经费紧缺的情况下,专门聘请了一名对花草树木栽植、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精通的技术人员,管理本单位的园林绿化工作,这一做法对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创建园林绿化先进单位有着重要意义。
今年来,县公安局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手,以全市“三创工作”和全县“两创”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和市、县两级有关创建园林单位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进行了绿化、美化。先后投资6万元进行绿化,种植了雪松、龙爪槐、刺柏球、红叶李等风景树30棵。在花园种植三叶草,办公楼前摆放小盆景36盆,杉树盆景2盆。使局内的工作环境大为改观,园林绿化工程初具规模。同时,对院落路面进行了硬化、绿化、美化。为了做好花木的日常管护,公安局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将绿化区划片包干到机关各科
室,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聘请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对花木栽种、修剪、浇灌、防病虫害等进行专业指导,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正常实施。在工作中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将绿化美化环境放在议事日程上。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县局党委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宜君县公安局创建园林式单位实施方案》,形成了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抓好民警教育学习,提高对创园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同时,按照既定目标,坚定创园信心,及时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到一些绿化较好,环境较美的单位参观,真切感受优美环境为人居健康的影响及陶冶情操的重大作用。
二、绿化美化环境,职能部门真抓实干,创出成效。首先,统一部署,科学规划。为把创园工作做实做好,我局专门聘请了有专业知识的园林工程师协助做好规划、设计等工作。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做到乔、灌、花、草相互配臵,不同季节,不同色彩,不同香味的花草分布合理,一年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其次,重视绿化成果的保护管理。一是让广大民警群众树立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绿色环境的意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二是让管护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明白自己每天该做哪些工作。在制订有关制度的同时,还请来园林专家对管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增加他们管理花草树木的有关知识,提高他们的日常管理水平和能力,更有利于花草树木的健康成长。
三、绿化美化环境,民警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地的意识浓。
如今所有的道路全部硬化,该绿化的地方都种上了花草树木,县公安局大院“变绿了,变美了”,旧貌换新颜,让广大民警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创园”带来的改变。为强化广大民警爱护环境,保护绿化成果的意识,县局还专门组织了一次宣传教育讲座。制止了以往一些不文明的现象。“爱护绿化,爱我单位”的意识浓厚,全局上下形成共识,主动维护环境卫生,一个植树栽花、爱树爱花的良好风尚正在广大民警中形成。
二○一○年九月八日
第六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27日
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我县2010年庭院绿化单位创建工作
9月26日市政府组织由市创园办、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庭院绿化检查验收组,对我县2010年申报创建的7个市级园林式单位和8个市级庭院绿化先进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依据《铜川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及《铜川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综合评定打分的办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评定。
检查组检查后认为我县创园工作启动快,成效显著。真正将庭院绿化建设工作作为了城市园林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创建园林城市的主要内容来抓。主要表现在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注重投资,宣传到位,干部职工创园意识强。并对县委党校、龟山生态园、县林业中心、县高级中学、县烟草局、县阳湾林场、县法院等单位及县电力局住宅小区、县财政局住宅小区、鑫怡酒店等
单位(住宅小区)独特的庭院绿化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最后,检查组提出我县今后的庭院绿化工作要在保持成绩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大宣传新成绩、新亮点、新典型、新经验及创园工作的重要性,对没有条件绿化的单位院落,要创造条件进行墙面立体绿化、阳台屋顶空间绿化,多建园林小品建筑,鼓励更多的单位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庭院绿化先进单位,为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七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
县委党校全力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
自我县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以来,县委党校早谋划、快行动,抢抓春季植树绿化的大好时机,在校园新栽绿化树木12种214棵,栽植花卉320余株,种植草坪330平方米。经过党校教职工的精心呵护,栽种的所有花草树木都长得郁郁葱葱,满园花香,基本做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为全县创建省级园林式县城添了绿、增了彩。
一是领导重视,科学规划。春季县上“双创”动员会以后,党校领导十分重视,积极投身到园林式单位的创建当中。校长亲自抓,多次召开校委会议研究落实,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专人负责,先后提出了创建市级绿化先进单位、市级园林式单位等活动载体,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安排了实施步骤。先后聘请市翠屏工程处、县住
建局、县阳湾林场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见缝插绿,使绿化面积做到了最大化,花木树种做到了适宜化。
二是多方筹资,常抓不懈。创建以来,县党校克服资金短缺的最大困难,多方争取资金,先后投资共计5万余元对校园内部及周边空地进行修整,栽植了紫薇、美人梅、玉兰、樱花、刺柏、桧柏等13种树木80棵,种植花草310平方米,做到了乔灌花草相结合。去年栽植了红叶李、桧柏、爬墙虎等树种,使绿化覆盖率达到38%,被市政府授予绿化先进单位称号。校教职工积极参与绿化工程的实施,冒着烈日浇水、拔草,放弃休息日,进行栽植、支护、培土,使所栽植树种成活率达到100%。与此同时,每位教职工在办公室种植喜爱的花卉,既美化了工作环境,又增添了爱绿护绿意识。
三是加强管理,成效明显。县委党校制定了校园绿化管护制度,落实专人对庭院的花草树木进行管护,定期修剪、浇水、除草、施肥、防治病虫,确保了花草树木生长旺盛,树冠完整美观,花园无杂草,花草色彩鲜明,整个校园绿树成行,鸟语花香,整洁优雅,为全县党员干部提供了优美的学习环境。
第八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18日
我县召开绿地系统规划征求意见会
2010年11月17日下午,我县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我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征求意见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主持,县人大副主任寇良拴,县政协副主席方秀琴,县政府办、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公路段、县水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文物旅游局、城关镇的主要领导;县市政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和住建局各位副局长,设计单位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长和继民同志介绍了规划编制的背景、现状、规划要求、规划内容、规划年限,强调要求规划设计要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提供坚实保障。随后,规划编制
设计单位陕西广域城市设计有限公司详细介绍了规划意见稿,就规划总则、规划目标的指标、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县城绿地分类规划、树种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建设规划、古树名木保护、绿地防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实施措施,及规划编制说明进行生动是阐述。
最后,与会各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规划意见稿,结合各自实际,阐述了具有针对性建设意见。王永平县长总结各方面意见,希望设计单位在今后编制中,再提升,正确处理好起点高和适用性强的关系,结合方方面面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进行认真修订完善,并要积极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服务,提供完善的基础资料依据。
第九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16日
我县购置回全省首台道路除雪车
为了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加强县城管理。1月29日县政府同意购臵的全省首台道路除雪车到达县城中心广场。由于连续几天的降雪,气温低一直没有消融,导致街道积雪较厚,道路除雪车的购回正好派上用场,由厂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除雪车驾驶员操作,并配合完成街道积雪清除工作,除雪效果良好。同时,县委书记熊晖,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冲,县委副书记曹全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宏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志峰,县委常委侯海等县级领导对除雪车现场作业进行了观摩,并一同慰问了环卫工人。
据了解,我县购臵的这台道路除雪车是吉林省长春除雪机械公司的技术专利产品,在陕西省的销售这是第一台。道路除雪车的购回,对解决我县冬季大雪封山,道路难行的问题起到根本的扭转作用,同时,县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又购臵了道路清扫车、吸污车、洒水高空作业车、装载机,总投资达230万元。这些环卫设施的购臵,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第十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8日
共建巾帼林 同创园林城
2011年是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的攻坚之年,在3.8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的号召,县妇联组织全县各界妇女开展了“亲近自然、扮靓宜君、全县妇女共建巾帼林”活动。
3月4日下午的县城中心广场秧歌助兴,气氛热烈,来自各条战线的妇女姐妹分别组成10个代表队,打着队牌,在这里浓重举行“农业杯”(“亲近自然、扮靓宜君、健康生活、低碳出行)11步行日活动”启动仪式。县政府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田芳珍致辞,并向全县妇女儿童姐妹提出了三点希望,省妇联副主席冯屹宣布活动启动。参加本次活动还有县级四大班子领导以及历届受妇联表彰过的先进模范人物。
启动仪式之后,县级领导和各界妇女姐妹200余人步行5余
里前往县城西环路栽植“巾帼林”。在植树现场彩旗飘扬,参与植树的妇女姐妹们不顾场地泥泞,以极高的热情投入到活动当中,挥动铁掀,挖坑、填土,劳动场面热火朝天,劳动气氛轻松愉快,很快就栽植下了30余株行道树,挖坑一百多个。
栽植一片巾帼林,倾注妇女姐妹们一片情,全县姐妹用自己的劳动为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 十一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
市政府命名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
和庭院绿化先进单位(居住区)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铜政办发„2011‟15号),命名了2010年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和庭院绿化先进单位(居住区),我县9个单位、3个小区榜上有名。其中,县委党校、县文物旅游局、县林业开发中心、县国有阳湾林场、县高级中学被命名为市级园林式单位;县财政局2号家属楼小区、县电力局住宅小区被命名为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县鑫怡酒店被命名为市级庭院绿化先进单位;县财政局3号家属楼小区被命名为市级庭院绿化先进居住区。
这些单位和居住区的命名,为美化县城、改善人居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希望受到命名的单位和居住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提高庭院绿化管
理水平,在县城绿化建设中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小区要向受到命名的单位学习,进一步做好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别是抓住春季有利季节,抢抓时间,做好单位(居住区)绿化规划方案设计,加快各项绿化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创园各项绿化工程任务,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 十二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抓住春季绿化有利时机 努力提升县城绿地景观
---阳湾林场以创园为抓手 积极开展春季补植补栽工作
宜君县国有阳湾林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号召,抢抓春季造林绿化的大好时机,强化领导,多措并举,动手早,行动快,在宜阳主街、210国道县城段两侧、县城休闲广场、西环路等处,开展了补植补栽工作,扎实有力的推进了创园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绿地景观。
该场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中,按照“高档次、高标准、高水平”的绿化思路,积极承担县城各项绿化工程的施工任务。3月26日,该场出动人员50余人次,车辆10余趟次,对宜阳主街、210国道县城段两侧、县城休闲广场、西环路等处进行了补植绿化,先后栽植白皮松7棵,月季5000余株,行道树55株(国槐38株,红叶李3棵,刺柏4棵,雪松10棵)。
第 十三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
我县召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推进会
暨庭院绿化观摩会
3月31日上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推进会暨庭院绿化观摩会在鑫怡酒店隆重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寇良拴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主任朱伟主持,全县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分管领导、县创园办全体工作人员等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摩了我县县委党校、县林业开发中心、县财政局2# 家属院、县电力局家属院等4个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观看了我县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影像资料,宣读了荣获市、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命名文件,举行了颁牌仪式。随后,县林业开发中心、县委党校、县财政局2#家属楼小区、县电力局住宅小区的分管领导介绍了创建工作经验。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回顾了我县2010年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分析了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并对创园当前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目标,做出了部署。他要求: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创园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抓住目前春季绿化有利时机,全力抓好庭院绿化建设工作,促进我县创园工作整体推进。他强调: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创园工作负总责,明确分工,夯实责任;二是要在庭院绿化上出精品,提高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创建率;三是要加强创园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档案资料的报送及归档工作;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园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五是要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积极开展创园工作;六是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考核办、创园办、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要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第 十四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
积极行动抓落实 围绕创园搞绿化
---县一中用实际行动落实全县创园推进会会议精神
3月31日,全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推进会暨庭院绿化观摩会后,县一中积极行动,及时召开校长碰头会,就如何抓好校园绿化工作做了专题研究,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人员配备上都做了具体安排和落实,并制定了2011年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该校共栽植月季50余株,蔷薇40余株,刺柏12棵,硬化校园112平方米,开挖浇水渠45米,修剪五角枫58株,疏松花园土壤120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校园面貌,为广大师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有力的推进了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庭院绿化工作建设步伐。
第 十五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
市公路局局长路学敏来我县调研210国道绿化工作
4月6日,市公路局局长路学敏深入我县调研210国道绿化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陪同调研。一同来宜调研的市公路局领导还有:市公路局副局长师延强,市路政支队副支队长宁国平,市公路局养管科科长刘小红。县住建局、县公路段、县国有阳湾林场主要领导随同介绍有关情况。
市公路局局长路学敏一行在县二马路实地了解道路绿化整治工作,具体查看新栽植的大树和近期实施的垂直绿化。随后,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会上,路局长对我县210国道周边整治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认为,宜君县围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在210国道宜君段绿化治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绿化搞得好,县城环境治理效果明显。他指出,“双创”是宜君县和市公路局双方共同的事情,更是市公路局义不容辞的责任。宜君县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工作中,210国道绿化工作至关重要,在实施绿化工作中,树种要以雪松、国槐为主,树木胸径要在10厘米以上。县城铜牛雕塑至县征稽所这一段,国道两边不是国槐的,要换成国槐,树栽得不齐的,要移植,力求达到间距基本统一。能做花坛的,要尽量做,努力增加绿化面积。他要求,县公路段要连夜拟定方案,明天开始实施210国道宜君段绿化工作,要集中人力,做到短、平、快,做好管护,确保成活率。重视210国道宜君段难点路段治理工作,围绕“双创”目标,工作要做细做实做好,力争一步到位。县国有阳湾林场要在树木供应上给予大力支持。
随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首先对路局长一行深入我县调研210国道绿化工作表示欢迎,对县公路段近年来在210国道绿化工作中,所做的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210国道绿化要与全县绿化工作坚持一个标准,并积极做好管护工作。在实施210国道绿化工作中关于有关资金补助事宜进行磋商,由公路部门拿出具体方案。他要求,树种原则上以雪松、国槐为主,绿篱在拟定实施方案时要考虑把层次分开。在210国道宜君段路边裸露的地方先搞实验,再实施。他强调,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堆六乱”综合整治工作,加大拆除力度。继续加强对210国道水沟水渠的管护清理工作。特别是,要紧抓春季大好时节,半个月之内要把210国道绿化工作实施完毕,城关镇、住建局、创园办要全力支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第 十六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
城关镇积极开展春季绿化工作
4月7日,城关镇召开创建县级园林式单位(居民区)暨动员绿化督战会,全面落实县创园推进会暨庭院绿化观摩会会议精神,力推创园工作新进展。
会后,该镇各单位用实际行动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宜阳社区、宜园社区、城关一小、财政所、城关一幼、城关二幼等单位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在县创园办的指导下,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完成景观树种栽植200余株。一时间,县消防队附近、上城万寿路、高级中学大门两侧、城关一小门口掀起了热火朝天的植树场面。
在春季绿化工作中,该镇领导靠前指挥,科学规划树距、浇水、覆土,200余株金丝柳、垂柳、栾树等景观树种很快栽植到位,有力的推进了创园工作,极大地改善了生活工作环境。
第 十七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检查指导县城绿化工作
4月12日下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带领县创园办、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城关镇、县公路段、县国有阳湾林场相关负责人深入南山公园、210国道县城段、西环路、包茂高速宜君入口路段等处实地检查指导我县绿化工作。
随后,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县城绿化工作座谈会。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就近期我县县城绿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继续做好县城绿化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段、重点路段绿化工程的实施力度;二是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南山公园死树未及时清除、补栽等问题,要尽早更换死树枯树,绿化空地要按规范树种、规范间距抓紧实施;三是县公路段,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快210国道县城段绿化工程实施进度;四是城关镇及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对沿街空地尽快
实施绿化;五是县住建局、县林业局要继续把南山公园绿化补植补栽工作抓好;六是210国道县城段垂直绿化工作,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县创园办协调,县住建局积极配合,加快工作进度。
第 十八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15日
我县召开210国道县城段护坡垂直绿化专题工作会议
4月15日上午,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210国道县城段护坡垂直绿化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创园办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和继民同志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县创园办,承担垂直绿化的县妇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城关镇、县公路段、县就业局、闽发公司、县人民医院等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县创园办常务副主任、县住建局副局长郭智发宣读了《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君县210国道县城段护坡垂直绿化方案的通知》(君创园办„2011‟6号)文件,随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就210国道县城段护坡垂直绿化方案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三绿”指标是创园的一项重要指标,垂直绿化是我县为了提高绿化覆盖率的一项创新举措,各承担垂直绿化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努力打造千米绿色长廊,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我县居民生活幸福指数而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精心组织。承担垂直绿化任务的单位,要抓住春季绿化有利时机,把好苗木采购关、栽植关,迅速安排落实。县林业局要搞好技术服务,务必4月25日前高质量完成栽植任务,确保栽一棵活一棵。三是严格考核督查。县创园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有关单位的考核之中,对领导不重视、栽植质量不高的单位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栽植任务完成后,县创园办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县财政将给予适当补助。
第 十九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
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李子钊来我县调研创园工作
4月19日,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李子钊来我县调研创园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陪同调研。一同来宜调研的还有:省建设厅贾文杰科长,市住建局园林科科长寇瑞民。县政府办、县创园办、县住建局相关领导随同介绍有关工作情况。
省建设厅城建处主任李子钊一行,轻车简从,先后深入包茂高速宜君县入口路段、县休闲广场、龟山生态园、南山公园、县林业工作站、县委党校、西环路等处进行实地调研。随后,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会上,李子钊处长对我县的创园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宜君县自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民积极参与,创园效果明显。他希望,宜君县要抱着志在必得、一举成功的决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
严格对照《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逐项核对,列表式查摆问题,对未达标的项目要拟定具体措施,限期完成;二是要制作创园专题片;三是要制作画册。同时,他就抓好创园重点工作做了强调,一要做好县城主干道、广场、公园、出入口等处的园林绿化工作;二要做细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庭院绿化工作;三要做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道路、公厕、垃圾填埋等工作;四要把绿化和景观有机结合起来,把宜君人文、历史等与园林绿化有机结合起来。最后,他就创园验收的程序及时间安排做了简要说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首先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李处长一行来我县调研创园工作表示感谢,随后,简要介绍了我县创园工作和保障性住房进展情况。自去年启动创园工作以来,我县从规划入手,充分考虑绿化与景观的有机结合,仅龙山公园一项就投入前期资金1000余万元,除此之外,直接用于创园的资金就达2000多万元,目前各单位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庭院绿化工作,210国道县城段在建设172个花坛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垂直绿化工程,努力打造千米绿色长廊。他指出,宜君将以创园为手段,通过创园这一平台,促进县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君老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数。
第 二十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检查县城园林绿化工作
4月22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检查县城园林绿化工作。县政府办、县创园办、县住建局、县公路段、县电视台等单位有关领导陪同检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县城公共地段绿化、210国道县城段护坡垂直绿化和公路两侧补植补栽、有关单位庭院绿化工作。在检查中,县玉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庭院绿化工作和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的垂直绿化工作,受到了充分肯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认为,这三个单位在开展创园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值得全县其他单位学习。城关镇实施的210国道县城段护坡垂直绿化工作进展缓慢,县就业局垂直绿化落实不到位。在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县工信局检查时,要求在各自门前新建花坛,增加绿地面积。通
过实地检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要求,各创园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心,依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将创园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同时,他强调,在开展创园工作时,各单位一定要从组织领导上予以足够重视,按照标准,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强化措施,完善提高,加快进度,确保在4月25日之前全面完成各项创园任务。
第二十一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
关于创园建档基础资料收集情况的通报
自2010年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全面启动以来,县创园办及时印发了《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基础资料收集内容》等相关文件,县创园办工作人员采取直接联系和电话联系等形式进行督促。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及时完成创园资料的报送任务,并能做好本单位创园的建档工作,加快了创建工作步伐。现将创园建档基础资料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创园档案资料收集报送及时的单位有:县林业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县编办、教体局、城关镇、县文明办、东方污水处理厂、南山公园管理处、市容环卫所、城乡建设综合监察队、供水公司。但是,有些单位领导不重视,创园资料收集的人员缺乏责任感,工作相互推诿,不能按时完成创园资料,影响创园整体
工作进度。
希望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县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做到领导、任务、人员三落实,积极配合创园办做好档案资料收集建档工作。严格执行上报时限,要集中时间抓好创园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务必于四月底前完成创园资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本上报任务,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资料上报任务的,将进行通报,并建议县考核办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
我县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暨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攻坚动员大会
4月28日上午,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攻坚动员大会在县会议中心隆重召开。省爱卫办主任刘宝华、市“三创”办主任王庚西、市住建局助理调研员刘四潮应邀出席会议,县委书记熊晖、县人大主任马东风等全体县级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组长刘冲主持。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环卫局、县住建局、县疾控中心等单位全体干部和县创园办、创卫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曹全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副县长田芳珍分别就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和农
村改厕工作做了详细安排。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在安排创建省级县城工作时强调: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把握重点,主攻薄弱。一是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要核对目标,倒排工期,细化任务,加快进度。要加强对新栽苗木的管护,确保栽植质量;二是积极准备申报材料。要制定《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申请报告、专题片和画册,做好迎验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城区环境整治活动。要强化市容整治,强化设施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保持全县环境状况良好;四是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完善园林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实现县城绿化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会上,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曹全虎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分别与各乡镇、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就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住建局、卫生局、工商局、城关镇作表态发言,县委书记熊晖向原县政协主席杨尚清颁发了“双创义务监督员”聘书,省爱卫办主任刘宝华和县委书记熊晖做了重要讲话。
熊晖书记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双创”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当前实施的“五大工程、四大专项整治活动、五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对全县开展“双创”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要明确责任抓落实,掀起创建新高潮;三要全民齐动员,合力攻坚;四要多方筹资,多
渠道融资,加大投入;五要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强势推进。最后,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冲做了总结,要求各乡镇、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全力推动我县“双创”工作。
第 二十三 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
领导重视
成效显著
--宜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扎实推进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实际行动落实“双创”攻坚动员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领导,及早动手,多措并举,创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通过对创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力量,为创园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紧扣园林式单位创建标准,重点实施局机关大院的园林绿化工作。该局筹措资金6400元,聘请相关技术人员对局机关大院进行绿化设计,按照“自然和谐”的设计理念,购买大型盆花11盆,花钵7个,分别摆放在机关大院和办公大楼楼道内,对院内小花园进行补植补栽,绿化面积40平方米,形成“以绿为主、花团结合、多景点缀”的绿化效果。三是以家属区绿化为依托,营造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该局坚持
把家属区绿化与机关大院绿化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达到“见缝插绿、阳台见绿”的效果。先后为家属楼住户购买盆花12盆,摆放在阳台,营造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四是积极做好办公室美化和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划定服务站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机关干部及家属的日常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全局干部和家属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提高园林绿化、美化以及管护意识。
该局在创园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二十四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6日
县交运局庭院绿化建设进度快
质量高
县交运局在庭院绿化建设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较好完成各项庭院绿化建设任务,力推创园工作新突破。一是领导重视,夯实责任。为保证全系统创园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实行领导包抓包片制度,将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做到机构、制度、责任三落实。二是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县交运局克服资金困难,积极协调,多方筹资,不断加大创园资金投入力度,为全系统创园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目前,共投入各类绿化资金6万余元,其中局机关投资11000元,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投资15000元,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投资35000元。三是精心组织,确保质量。为确保创园各项任务按期、高水平、高质量完成,聘请了林业技术人员,为绿化工作
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确保各绿化点绿化、美化的最大效果。
目前,局机关完成老家属楼前垂直绿化150米,栽植爬山虎1020株,机关办公室摆放盆景18盆;县公路管理站栽植大树8棵,栽植爬墙虎300株,新增绿化面积24平方米,摆放盆景60盆;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栽植月季花222株,爬墙虎270株,摆放盆景11盆,较好完成庭院建设各项任务,有力地将创园工作推向新高潮。
第二十五期
宜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督察县城绿化工作
5月9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在县创园办督察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210国道县城段绿化(含垂直绿化)和电力局、电信局、工信局等9个单位绿化任务进行了督察。
在督察活动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听取了城关镇、公路段、林业局等单位绿化建设工作介绍,实地查看了210国道县城段(含垂直绿化)和电力局、电信局、工信局等单位花坛建设完成情况,并针对目前各单位绿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明确提出完成时限。随后,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平强调:“创园”工作是全县的大事,目前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县城绿化的数量和质量得到很大提高,园林式县城雏形凸显,但与周围城市相比还有差距,创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提高认识,夯实责任,把创园各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加快进度。各项创园绿化工作要在本周内全部完成。二是突出重点。林业局着重抓好垂直绿化、南山带状广场的补栽工作,电信局、电力局、工信局要抓好门前花坛建设,城关镇要抓好原农贸市场的绿化改造工作及第五居民
点的绿化,并与住建局制定210国道县城段的整治方案。人社局要完成垂直绿化剩余部分,公路段要抓好210国道县城段的绿化与管护工作。三是加强管护。各单位在抓好绿化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后期的管护工作,做到制度、责任、人员三落实;四是加强综合治理。城关镇、住建局和公路段要组织开展县城综合治理,重点治理脏、乱、差现象,增强县城整体绿化、美化、亮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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