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结对帮扶共建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均衡教师队伍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整体素质一流的教师团队,加快教育名校建设步伐,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城乡结对帮扶制度,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加快薄弱学校发展步伐,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和谐生态区域教育。
二、工作原则
实施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结对帮扶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校际教师合理流动。
——公开规范。规范教师结对帮扶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规范运行。
——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结对帮扶,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消除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结对帮扶。
——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避免“削峰填谷”,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三、工作目标
实施教师结对帮扶,以年轻校干、骨干教师、超编教师为重点,调整、优化教师配置,使教师数量、学科结构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缩小骨干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分布差距,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初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四、教师结对帮扶工作的内容
1、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和我校布局结构调整要求,坚持教师队伍结构调整与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教师调整补充与培训提高相结合,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含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内,组织教师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合理流动,优化师资配置,提高师资配置效益。
2、交流范围。我校学校教师结对帮扶原则上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进行。教师结对帮扶应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结对帮扶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教师结对帮扶范围。
3、交流对象。(1)45岁以下区级以上(含区级)骨干教师。(2)无农村任教经历的教师。(3)职称聘任及评审的相关人员。(4)教研员。(5)年轻校干。
4、交流原则。(1)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2)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交流。(3)职称评审、聘任岗位不足学校向岗位富余学校交流。(4)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每届一般3~5年)的校干的交流。(5)教研员轮岗支教。(6)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不满6年的教师和任职不满一届的校长,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7)为保护学校办学特色,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校干、教师,经区教育局批准,可不参与结对帮扶。
5、交流形式。坚持组织选派与教师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师结对帮扶工作。
(1)指导性交流。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学校,实施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交流。
(2)岗位竞聘交流。教育局确定部分中、高级教师岗位,统一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岗位竞聘,促进教师结对帮扶。
(3)校际协作交流。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进行教师协作交流,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4)个人申请交流。符合结对帮扶条件的在职教师,可自愿申请到异校任教,经学校和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交流。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完善教师结对帮扶激励机制
提高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的比例,对长期在农村任教、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对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在推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具备中、高级职称资格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可优先聘任中、高级职务;交流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予以保留。
(二)发挥教师职称评聘导向作用
实施城区学校教师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1年的经历,其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次年具有评审资格的教师,当年应到农村薄弱学校交流。新获得高一级职称的教师次年去农村交流支教2年。
(三)消除教师后顾之忧
切实解决教师交流中工作、生活等困难,因病、孕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不纳入交流。为参与结对帮扶的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平台和条件,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和业务潜力。
(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
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实施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传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对帮扶,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师结对帮扶工作,为推进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环境。要引导教师更新职业观念、服从大局,自觉参与结对帮扶。教师结对帮扶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交流方案要向社会和广大教师公开,要加强对教师结对帮扶工作的监督,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三)完善考核管理
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纳入专项督导评估,建立评估、反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不断完善教师结对帮扶工作管理,推动交流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教师队伍素质和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