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资源 > 课件
案例及问题-4月9日培训课件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72-638538 课件 发布时间: 2023-08-16 06:35: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案例及问题-4月9日培训课件

【案例1】

1、某建筑施工队资质不够,挂靠到某具有一级建筑资质的建筑公司,以该建筑公司谈业务、投标,中标后以该建筑公司名义签建筑合同。问:提供建筑劳务纳税主体是谁?

【案例2】

1、某国内房地产企业购买美国某设计公司小区景观设计服务,美国该公司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该房地产企业应就支付给美国公司价款106万,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计算(1)增值税 A、含税价:

应扣缴增值税为106/1.06*0.06=6万元

★现金支出:100+6=106万元 ★利润:-100万元 B、不含税价:

应扣缴增值税为106*0.06=6.36万元

现金支出:106+6.36=112.36万元 利润:-106万元(2)营业税

应扣缴营业税为106*0.05=5.3万元

现金支出:106+5.3=111.3万元 利润:-111.3万元 注:含税价计算最优

2、如美国设计公司在境内有办事处作为经营机构(假设为小规模纳税人),为该房地产企业提供景观设计服务,办事处从境内取得106万元,应按规定由该办事处作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1)增值税

A、小规模纳税人,含税价:

应纳增值税为106/1.03*0.03=3.09万元

★现金支出:102.91+3.09=106万元 ★利润:-102.91万元

B、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价: 应纳增值税为106*0.03=3.18万元

现金支出:106+3.18=109.18万元 利润:-106万元(2)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为106*0.05=5.3万元

现金支出:106+5.3=111.3万元 利润:-111.3万元

注:如该办事处是一般纳税人,则结果同1。

一般计税方法按适用税率,和小规模按征收率计算结果比较,含税价情况下前者更优,不含税价情况下后者更优。【案例3】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住宅商品,目前市场价为500万元(不含税),购进材料不含税价格为180万元。给员工分别按两种方式处理。(1)按销售不动产处理

应纳增值税:500*11%-180*17%=24.4万 现金收入:500+55-180-30.6-24.4=320万元

★(2)按经营租赁处理,假设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租金275万 进项税金转出:180*11%=19.8万元 应纳增值税:19.8万元

现金收入:500+55-180-30.6-30.6=319.6万元 不考虑资金成本等因素

【案例4】

某境内单位新产品上市前的国际市场行情调查,购买美国公司咨询服务,是否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

是否“完全在境外发生”、“完全在境外使用用”判断标准把握三点: 一是应税行为的销售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二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购买;

三是所购买的应税行为必须完全在境外使用或消费。

【案例5】

1、建安企业计税方式的选择?假定从上游均能取得17%专票,对下游争取一定比例材料采购。0.11x-0.17y>0.03x 0.08x>0.17y 8x>17y x>2.125y x/y>2.125 300*0.11-50*0.17=24.5

300*0.03=9 注意:对下游是否需要11%专票、从上游索票能力、购进材料不同税率、材料采购比例等综合因素均要考虑。

2、甲供材方式下的政策变化

【案例6】

1、营改增后某建安企业施工现场新、老项目同时开工,吊机即用于新项目又用于老项目,不需要划分不得抵扣进项,全额抵扣。

2、如是施工现场耗用的水、电,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要按第二十九条,根据销售额比例对无法划分进项税额进行分摊。

【案例7】

某建安企业购进一批木材,委托一家运输公司承运,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毁损,收到的运输公司赔付是否要征收增值税?

【案例8】

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生火宅,全部烧毁,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2、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执法部门依法拆除,适用何条款?

【案例9】 试点办法

1、发生非正常损失不动产,其所耗用的购进原材料50万,人工成本40万,假设折旧5万元,进项税额转出如何计算? 进项抵扣:50*0.17=8.5万元

进项转出:(50+40-5)*0.11=9.35万元 注意:人工成本越高,转出损失越大

2、购入老项目不动产500万元,专用于免税项目,未抵扣,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应税项目,假设折旧50万元,如何抵扣? 列入成本不得抵扣:500*0.05=25万元 允许抵扣:(500-50)/1.11*0.11=44.6万元 征管办法: 1、2016年5月1日,纳税人买了一栋楼办公用,1000万元,进项税110万元,正常是5月当月抵扣66万元,2017年5月(第13个月)再抵扣剩余的44万元,可是2017年4月纳税人就将办公楼改造成员工食堂。假设此时不动产净值8成新。

110*800/1000=88万元,88>66,当期转出:88-66=22万元 即待抵扣税额还剩余44-22=22万元,待2017年5月抵扣

如果这时该不动产净值为500万元,不动产净值率就是50%,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为110*0.5=55万元,66>55,当期转出:55万元 即已抵扣的66万元进项转出55万元即可,待抵扣税额44万元待2017年5月抵扣。

【案例10】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运用:

1、不是一项销售行为,或不涉及货物销售(服务+服务 货物+货物)的,适用兼营规定

2、税目明确的:如餐饮、建安,适用混合销售按规定税目征税

3、未明确的一项销售行为,如能分开核算的,按兼营;未能分开核算,按混合销售。如销售货物加运输

4、原有关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安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营业税规定,按上述一般原则处理

【案例11】

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某楼盘,合同约定2016年1月5日收取20%首付,待2017年12月31日实际交付时收取尾款。20%营业税、80%增值税(可按老项目简易计税)

2、某建安企业与客户合同约定2016年4月6日提供建安服务,预收款10%,其余待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后收取。10%营业税、90%增值税(可按老项目简易计税)如未收款,则全部增值税

【案例12】分包、挂靠、劳务派遣三类业务的计算

某工程项目1000万,工程物料开支500万,总包方留存50万收益,不考虑其他可变因素。增值税处理分别为:

分包:1000*0.11-950*0.11= 5.5 挂靠:1000*0.11-500*0.17+50*0.06= 28 劳务派遣:1000*0.11-500*0.17-450*0.06=-2 营业税处理为: 1110*0.03+50*0.05=35.8

第二篇:合同法案例课件

1、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

(1)丁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为?其效力如何?

(2)甲公司在支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

(1)丁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

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2、张某系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家进行购销家电活动。2010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张某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又与乙家电厂家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乙家电厂家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得知张某已被开除一事。乙家电厂家在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乙家电厂家于是向甲商贸公司要求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1)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2)甲商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1)张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张某被甲公司开除后,实际上代理权已经终止,但甲公司却并未收回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也未通知乙家电厂家。乙厂家在善意、无过失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了合同,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属于表见代理。

(2)甲公司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有效,在本人与相对人间产生法律效力,本人应受合同效力的约束。因此,甲公司应承担向乙家电厂家支付10万元货款的责任。

3、2007年3月王某继承了一间临街铺面,装修后开了一家小超市,超市自开业后生意一直不错。王某的一位远房亲戚,安达商贸公司的经理多次向王提出购买其超市的想法,均遭到拒绝。于是其找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骚扰超市的正常经营,导致超市的经营每况愈下,并威胁王某,只要超市不卖给他,就不得安宁。正值此时,王某的妻子遭遇车祸住院,动手术急需10万元。王某无奈之下,只好同意将超市卖给安达商贸公司。后者则借机将市值为55万元的铺面压低到20万元。2007年6月,王某与安达商贸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某以20万元的价格将超市所在的铺面卖给安达商贸公司。若日后出现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在双方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后,安达商贸公司经理却以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为由,拒绝支付房款。然后,其将超市重新装饰,改成咖啡馆。王某在多次讨要房款都被拒绝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并由安达商贸公司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2)法院如何判决?

(1)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安达商贸公司的经理在提出购买意图被王某拒绝后,就指使社会闲散人员骚扰超市的正常经营,并对王某进行威胁,属于胁迫的情形。而后,又乘王急需用钱之机,压低房价,迫使王以低于市值30万元的价格将铺面出卖。这种情况属于乘人之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某拥有撤销权,王某与安达商贸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2)《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王某与安达商贸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被撤销,后者就应当返还其占有的铺面。并且还应赔偿王某因其重新装饰超市所受到的损失。安达商贸公司的经理在本案中先是威胁后又乘人之危压低房价,明显是有过错的一方,因此其还应承担王某因签订合同而受到的其它方面的损失。

另外,本案中被告以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为由,拒绝支付房款也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据此,王某追要房款后,只要有一定的准备时间,被告就应当向王某支付房款,而不能以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为由,拒绝支付房款。

4、2007年10月,恒湘公司股东谢某与西城公司股东刘某分别代表公司签订一份代办协议,约定由恒湘公司为西城公司代办用地和国土手续。西城公司并先期交付50万元代办费。后西城公司自己办好了相关手续,但恒湘公司一直没退还已收的45万元(恒湘公司为办手续已经支出5万元,对此西城公司予以认可)。2008年8月29日,恒湘公司被吊销。谢某与另外二位股东于2010年1月29日成立了三富公司。2010年6月4日晚,刘某带领20余人胁迫谢某以三富公司的名义签订了《债务抵偿协议书》,内容是:债务方三富公司欠债权方刘某现金45万元,三富公司以自行开发建设的金虹大厦二层门面抵偿45万元债务。后刘某于2011年9月以此协议将三富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富公司偿还欠款。

本案中的《债务抵偿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对本案中的《债务抵偿协议书》的效力认定和本案的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

(1)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但由于三富公司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因而应该判令三富公司偿还45万元债务。

(2)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至始无效,因而不应支持刘某的诉请。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每月向乙公司供衬衣1000件,每件50元,每月月底结账。合同订立履行两个月以后,乙公司见该衬衣销售情况极好,就给甲公司发函称:每月增加供货1000件,价格可降低一些。甲公司回信称,同意增加供货。于是甲公司即于当月向乙公司交付衬衣2000件。但于月底结账时,甲公司坚持按原价计算,而乙公司认为应按双方重新议定的低于原价的价格结算。双方发生争议

此合同是按原价格还是按降价以后的价格计算?

本案中,甲、乙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为有效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变更,另一方同意,因此双方就合同的变更达成合意。但在变更的协议中,当事人仅明确规定了增加供货的数量,而关于价格约定并不明确(一方提出降价,另一方未表示反对,但就降价未达成明确的协议)。依照《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因此,甲乙双方应按合同中原约定的价格计算

甲方卖给乙方价值 10 万元的电器,乙方收货后,发现该批货物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即以甲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为由拒绝付款,并准备退货,而甲方已将债权转让给丙方。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对甲方的抗辩权,可以对丙方主张。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 万双棉鞋,价款为100 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协商,将该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将转让的事实通知乙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公司主张100万元的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发出书面抵销通知,书面通知指出:甲公司尚欠乙公司60 万元煤炭货款,在甲公司转让债权之前就已经到期, 因此只能给丙公司40 万元。丙公司表示反对,指出甲乙之间是另一纠纷,另一法律关系,与己无关,不得抵销。

丙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依据 《合同法》第 83 条的规定,乙公司主张抵销的通知是发生效力的。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借给乙方100万元人民币,乙方除到期返还100万本金外,还要给甲画一幅肖像充抵利息。乙方是著名画家。当100万本金债务转移时,乙方给甲画一幅画的从债不发生转移。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试分析:(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3)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主张。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

(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 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为什么?

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案涉及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2009年1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某中学加工校服500套,平均每套支付加工费100元,共计5万元;某中学负责提供布料、服装型号和规格;某中学在接到服装厂取货通知后2天内付款,服装厂接到货款后3天内将校服送达某中学。服装厂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服装加工任务并收到货款,依约在第3天将校服送达某中学,可由于该校领导班子正处于调整之中,无人负责接收该批校服。连续一周仍无人出面接受校服。因此服装厂只好将该校服提存。在提存之后,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待领导班子确定后再通知某中学来领校服。15天后服装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某中学在领取提存物时被要求交付15天的保管费用,某中学拒交,认为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学校去取校服,导致校服提存15天,应由服装厂支付提存费用。

(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说明。

(2)服装厂的行为中有无不当之处?(3)此案如何处理?

(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02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案中,债务人提存的原因是债权人的领导班子处于调整之中,暂无人负责工作造成校服无法送达,属于债权人迟延受领而非债权人下落不明。因此,服装厂在提存标的物后应及时通知某中学。15天后才通知属于不及时通知,故某中学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2)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中学提取提存物,应为自己的迟延通知负责。至于服装厂没有及时通知的理由属于服装厂主观认为,而不是客观上无法通知,不能成为其没有及时通知的法律上的理由。服装厂的行为中有迟延通知之过。

(3)某中学应当先行支付该校服保管费,然后向某服装厂追索该保管费。

(1)债权人将债权质押给第三人时,混同不影响第三人质权的效力。

(2)A欠B人民币10万元,C欠B人民币5万元。后A、B合并,A吸收了B(吸收合并B不复存在),则C欠A人民币5万元。

(3)A欠B货款10万元,B欠C加工费5万元,A、B合并为D(新设合并,A、B不再存在),则D欠C加工费5万元。

(4)A、B以共同共有人的名义将一所房屋(价值50万元人民币)卖给了C,按照A与B的事先约定,双方对该房屋各享有50%的权益。在C尚未支付款项的情况下,A与C合并,A吸收了C,C不复存在。此种情况下,A与C的债务混同,A应支付B人民币25万元。

第三篇:课件制作案例

课件制作案例

从早上八点上班到现在,胡老师坐在计算机旁边已经整整两个小时了,他在为下周的旅游景观教学内容找资料。

昨天晚上在家备课时,胡老师已经画出了这堂课的思维导图。这节课要求让学生了解旅游资源的不同种类,掌握旅游资源的特性和旅游资源的价值。

旅游资源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自然景观有地质地貌景观、气象气候景观、水文地理景观和生物景观,而人文景观有建筑景观、文化艺术景观和风土民情景观。胡老师希望为每种景观至少找一个实例代表。

“自然景观——北方有吉林雾凇、香山红叶、五大连池;南方有钱塘江大潮、黄果树瀑布、云南石林…

人文景观——人文艺术方面有敦煌莫高窟、龙门石窟、乐山大佛;风土民情方面有傣族泼水节、安塞腰鼓、那达慕大会;古建筑景观方面有苏州园林、曲阜三孔、岳阳楼…”

第二部分要讲旅游资源的特性,旅游资源有四个特性:多样性、非凡性、可创造性和长存性。胡老师打算借助前面的几个例子再结合教材对这四个特点进行讲解,学生们理解起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第三部分是讲旅游资源的价值,教材上概括了四点,有美学价值、科学文化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在这四个价值方面,胡老师认为还需要再找一些特定的素材。首先,美学价值方面,可以举九寨沟、黄山的例子;其次历史文化价值方面,可以找些有历史典故的景点,比如金字塔、凯旋门;经济价值很好理解,一般的旅游风景区都可以拿过来举例。胡老师看了看自己前面罗列的例子,准备再找些热带风光、阳光沙滩、高山滑雪的例子。最后,在科学文化价值方面,教材上给出了科罗拉多大峡谷和华山的例子,这些地貌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呢?胡老师觉得这可能是学生们比较感兴趣的地方,因此打算补充一些小材料加以说明。

百度图片是他常用的图片搜索网站,这次也不例外。上午一来到办公室,胡老师首先进入百度图片主页,以“旅游景观”作为关键字,点击搜索,只找到1790张图片,而且这些图片都是一般性的,连翻两页,也没看到几个著名的景点。胡老师想了想,这样不行,换个关键词,胡老师又尝试了“风景胜地”、“旅游胜地”和“著名景区”这几个关键字,但是搜索到的图片看起来还是不理想。没办法,只好输入具体的景点名了,比如,“苏州园林”,好,这下出来的确实都是苏州园林的景物。胡老师就这样按照思维导图中列出的景点,一一作为关键词输入,再从检索出来的一堆照片中挑选那么3-5张,顺手都存到了“我的文档”下面的“图片收藏”文件夹中,这是Windows缺省的图片存放地。

忙了两个小时,下载了近百张照片,胡老师有些兴奋。但是当他打开“图片收藏”文件夹时,又傻眼了:这些图片和机器中原先别的老师下载的图片混在一起了,整个文件夹中乱

七八糟。好在Windows资源管理器中有“缩微图”显示方式,还算能够分辨出哪些图是胡老师下载的,但是一些非景点标志性图片就看不出是哪个景点的了。

除了找照片之外,胡老师又根据备课的思维导图,去网上找到了一些有关旅游资源价值的数据资料。之后,胡老师将这些资源纷纷导入ppt,创建链接,又花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完成了他的课件。

胡老师起身倒了一杯茶,站在那里开始欣赏自己的课件。40多页的课件很快就播放完了,胡老师发现有几张图片上面有人,于是又坐下,打开photoshop把其中的人去掉了。再次播放,感觉还是缺少点什么,虽然图片都是用动画方式进进出出,看上去有些单调。

胡老师抬起头,瞥见了书架上自己前年去科罗拉多大峡谷时带回的纪录片光盘,胡老师将光盘放进光驱。果然不出他的所料,里面不仅有科罗拉多大峡谷的风光鸟瞰,还配有该地貌形成原因的讲解。真是不可多得的一个好素材啊!

胡老师打开超级解霸,选好采集的起点和结点,将这段影像截取下来,添加到PPT中,整个课件看上去很完美了……

一、对于那些标志性特征不明显的图片,胡老师怎么判断是不是自己下载的呢?他应该怎样做才能将现在混乱的文件夹中的图片有序的组织起来?

二、胡老师希望选的照片都是纯粹的风景照,有人的照片还把人处理掉了,你是否赞同他的做法,为什么?

三、胡老师用超级解霸从光盘上剪辑了科罗拉多大峡谷的一段视频插入PPT中,但是在试放的时候没有声音,这可能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四、胡老师是在百度图片上搜索教学图片,你有没有更快地收集到可用教学图片的办法?

五、根据胡老师的课程设计,你会怎样选择设计这堂课的课件?请画出你开发课件的流程,包括所设计的课程结构图。

第四篇:2018案例分析课件

第一章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知识、第一节安全生产相关概念

安全: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相对

危险: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用风险来表示 风险:风险危害事故发生可能性与危险危害事故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风险度R:事故发生的概率F与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C 危险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危险因素:能够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第一类危险源: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管理缺陷,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临界量。单元:<500米以内几个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对人、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单一品种q/Q>=1,多个品种q1/Q1+q2/Q2+q3/Q3…>=1,乙炔、氟化氢、氰化氢1,氢、氯、硫化氢5,氨10,煤气、氯化氢20,甲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苯50,甲苯500,甲醇500,乙醇500,汽油200,柴油500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一级100,3.5二级50-100,2.5-3.5三级10-50,1.5-2.5四级10,1.5,重大危险源受控标准:一级危险源A级以上,二级B级以上,三、四级C级以上 事故隐患: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治排除或受外部因素影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现状及产生的原因、危险程度、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

危险源VS事故隐患: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一定是危险源;

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件:可能造成事故,也可能未造成任何损失,未遂事件和事故事件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隐患现状及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二节危害因素辨识的基本知识

1、导致事故直接原因(GB13861-2009)

人的因素:心理生理危险有害因素,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指挥错误、违章作业、误操作、监护失误等

物的因素不安全状态: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坠落,明火、高温、低温、信号缺陷、标志缺陷、有害光照等。

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气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有毒、放射性、腐蚀物品、粉尘等

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植物等

环境因素:出口、通道等环境缺陷,照明不良、空气不良、温度、压力、湿度不适 管理因素: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制未落实,规章制度不完善,三同时未落实,操作规程不规范,事故应急预案和响应缺陷,培训教育制度不完善,投入不足,健康管理不完善,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2、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GB6441-86)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灼烫、淹溺、触电、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其他伤害。

3、按职业健康分类(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具备4个条件:患病主体是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中产生,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职业性皮肤病(9)职业性眼病(3)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职业性化学中毒(60)

物理因素所导致职业病(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 职业性传染病(5)职业性肿瘤(11)其他职业病(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化学有毒物质,物理因素:高低温高湿高压噪声振动辐射,生物因素

劳动过程中产生的:作息不合理、神经紧张、劳动强度过大,不良体位,个别器官紧张 作业环境中产生的:照明不良、微气候差、辐射

案例

防火技术措施:以不燃物代替可燃物,密闭和负压操作,通风除尘,惰性气体保护,采用耐火建筑材料,严格控制火源,阻止火焰的蔓延,抑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组织训练消防队伍和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三类火灾:特大火灾:死亡10人含,重伤或死亡重伤20人,受灾户数50户,财产损失100万,重大火灾:3人-10人-30户-30万,一般火灾:不具备前两项的燃烧事故。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

使用明火作业,应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泡沫灭火剂:适用脂类、石油产品B类火灾,木材等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水溶性火灾,不能扑救E类带电设备及C类气体和D类金属火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和电源等组成,复杂包括消防控制设备

禁止标志: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禁止带火种、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穿化纤服、禁止穿带铁钉鞋;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警告标志: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爆炸、当心中毒

指令标志: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安全帽 提示标志:紧急出口,应急电话,避险区、急救点,可动火区

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分2类,阻火及隔爆装置:工业阻火器、主动式隔爆装置、被动式隔爆装置、化学抑制防爆装置,单向阀、阻火阀门,与防爆防泄装置:安全阀、爆破片、防爆门。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管理知识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用: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根据危险性和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100人

矿石、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设置配备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组织或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未设置责令改正5万以下罚款,逾期未改停产停业,5-10万罚款,责任人1-2万罚款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国家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分析,其他需培训的内容。车间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所有事工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培训

班组岗前培训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培训 第二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和使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2、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审核、签发、发布、培训、反馈、持续改进

第三节 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建设项目三同时

1、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交通运输、金属冶炼)

2、取得程序:申请,受理申请及审查,决定45日内审查完毕,期限及延续:有效期3年,期满3个月内,补办与变更,公告

3、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或预算

4、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非煤矿山、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化工、冶炼、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其他项目需综合分析,报安检部门备案。

5、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危险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对周边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影响,其他需要论证 第三节 安全教育培训

1、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应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安全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包括劳务派遣)实习生由经营单位负责,学校协助。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考核情况等。

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持证上岗。

4、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初次32小时,再培训12小时;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初次48小时,再培训16小时。

5、一般从业人员24小时,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72小时,再培训20学时。

6、调岗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接受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

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有效期6年:电气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石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8、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

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及安装技术资料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第三章

1、生产经营单位对发包行为的管理职责:发包工程应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进行,应明确发包工程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发包工程进行管理,必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和安全协议,工程应发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对承包商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复印备案。

2、发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职责:协助做好办理开工手续,取得经批准的手续方可施工,开工前发包单位对承包方的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签字和记录、存档,在承包商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办理准入手续,凭证件出入现场,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应要求承包方做好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批后,监督承包商实施作业,并按规定要求在工作现场设置安全监护人员,发包单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承包方整改解决,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承包商施工队伍可以要求承包商进行停工整顿,并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3、安全管理协议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安全检查和考评,违约责任。

4、作业许可审批制度,临近高压线路作业、临时用电、危险场所动火作业、爆破作业、有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符合要求: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人数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相互伤害的措施。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5、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厂房、设备设施工艺作业场所符合规定,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3年3

6、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道路运输,100人以上

7、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6类,粉尘、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

8、安全标志:禁止标志:应设置禁止明火、吸烟等标志,警告标志:应设当心爆炸、火灾、中毒等标志,指令标志:必须穿戴安全帽、防护服、防毒口罩等标志,提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方向指示等标志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资格执业医师签署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6441-20种 13861物理、化学

2、重大危险源辨识

3、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安全评价

6、职业病危害评价

7、安全技术措施制定

8、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9、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

10、安全教育培训

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2、相关方安全管理

13、生产许可 三同时监督管理

14、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15、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应急准备响应、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16、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助费用和歇工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费用 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

相关方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界定清晰,严格审查安全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承包响应的工程,承包方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制度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现场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现场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开展对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管理,根据环境和作业要求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危险性较大或与正在运行设备、区域有交叉施工的应设置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防止意外发生。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厂房、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有职业病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化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

安全评价程序: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评价报告内容:目的,评价依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评价结论。定性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因素图分析法、事故引发和发展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CE)、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危险可操作性研究法、预先危险分析方法、故障假设分析方法。

定量评价方法:概率风险评价法、伤害破坏范围评价、危险指数评价、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定量风险评价方法。安全认证报告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国家、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备案提交的资料: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向安监部门备案资料: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料情况。

一、预警:在事故征兆前进行预先警告,严重紧急程度分为一级预警红色特别严重,二级预警橙色严重威胁,三级预警黄色上升阶段,四级预警处于正常状态蓝色。

二、事故应急管理过程:框架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1、响应级别:一级紧急利用所有部门资源,二级紧急2个以上部门,三级紧急1个部门

2、应急响应程序: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应急结束。应急体系建设遵循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托现有、资源共享,一专多能、平站结合,功能实用、技术先进,整体设计、分步实施。

3、应急救援:采取的救援措施和行动。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用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首要任务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应急处置措施:向安监、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报警报告,停止作业,切断气源、电源,通知疏散现场人员和周边可能影响的所有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现场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防化服、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进入现场施救,使用防爆工具,设置警示标识,用水雾型灭火器喷水雾减少蒸发,用沙土覆盖已泄露的液体,现场必须禁止明火、防静电。等专业部门处理 第二节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分类(体系构成):综合应急预案(工作程序、措施、应急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某个或多种类型、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和现场处置方案(不同的事故类型,危险性较大重要具体场所、装置、设施)。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概况(单位、危险特性等):

2、事故预防(潜在事故、衍生次生事故分析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3、准备程序组织人员物资演习培训互助协议等

4、应急程序

5、现场恢复应急结束撤离交接恢复现场清理监测调查评价

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1、成立编制工作组

2、资料收集

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4、应急能力评估

5、应急预案编制

6、预案评审与发布,20个工作日告知性备案签署发布。

事故应急处置:负责人接到报告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政府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其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现场和毁灭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移动事故现场物件应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情况对涉嫌犯罪应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逃匿的应迅速追铺归案。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 第一节事故报告

1、事故等级: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3-10-30,10-50-100,1000-5000-1

2、事故分类:6441-86: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与窒息,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

3、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报告县级安监部门,较大以上报告省级安监,重大特大报告国家安监总局;安监部门2小时内报告,同时报告人民政府,书面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相关部门,较大以上1小时电话快报省级,重大特大1小时总局。

4、报告内容:1)单位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情况,3)事故简要经过,4)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的经济损失,5)已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情况。(30日内,火灾交通事故7日内发生人数变化补报)第二节调查组织

事故调查:特大事故-国务院,重大-省级(补报每日二报)较大设区市,一般-县级,未造成人员伤亡一般事故可委托单位(补报每日一报)。

调查组组成:有关人民政府,安监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监察机构、公安机关、工会,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知识与专长,无利害关系。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60日延期60日

调查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2、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辅具相关证据材料报告上签名调查期限60日延期最长60日 第三节调查取证

1、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保护事故现场

3、移动现场物体,必须做好标记

4、草图图片,拍摄记录

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设施、材料、设计、工作环境、个人防护、健康状况,其他有关细节 第四节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四不放过原则,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1、直接原因:机械、物质、环境不安全状态: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失或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人的不安全行为:操作错误忽视安全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以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起吊物下作业、停留,运转时操作机器,有分散注意力行为,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当,着不安全装束,处理错误。

2、间接原因:技术上设计上缺陷,教育培训不够缺乏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第五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分类 GB6441-86 分20类

2、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损失日低于105天失能、重伤高于105天、死亡事故

3、事故等级分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4、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和损坏财产

5、人身伤亡:医疗费用、丧葬及抚恤、补助、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6、善后处理:处理事故的事务性、现场抢救、清理现场、罚款和赔偿费用

7、损坏财产:固定资产损失、流动资产损失

8、间接费用:停产减产、工作、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员工培训费用

9、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伤害定6000日,超过6000日,仍按6000日计算。

10、千人死亡(重伤)率=死亡(重伤)人数除以从业人数乘以1000

11、百万工时死亡率=死亡人数除以总人数乘以250乘以8乘以百万 第五章 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 第一节事故性质认定和责任划分

事故分析步骤:类型分析,原因分析,责任分析,性质认定,经济损失分析。

1、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事故责任分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违章指挥,违法转包),领导责任者(负责)。

4、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事故责任者未处理,群众未受到教育,防范措施未落实。第二节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通过事故原因分析,找出事故教训,制定正对性的整改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消除、隔离、预防、减弱、个防

1、燃烧三要素:氧化剂、可燃物、点火源,火灾分类:A类固体B类液体C类气体D类金属E电气F烹饪

2、防火技术措施,以不燃物代替可燃物,密闭和负压操作,通风除尘,惰性气体保护,严格控制火源-点火源,阻止火势蔓延,采用耐火建筑材料,阻止训练消防队伍和配备消防器材。

3、防爆技术措施: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形成,不燃物替代可燃物,通风、密闭、监测报警等,消除点火源,明火、高温、摩擦和撞击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等,限制爆炸蔓延扩散,采用泄爆装置、防爆隔离、惰性气体保护,危险物品的存储管理单独存放。

4、防止粉尘爆炸:防止粉尘达到爆炸浓度,改革输送工艺,降低产尘量;实行湿式作业,密闭输送系统;保持良好通风,及时除尘。防止产生点火源,杜绝携带火种,防止电气火花,防止静电火花。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粉尘浓度监测,粉尘爆炸和危害知识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制定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5、实现机械本质安全:采用本质安全技术消除产生的危害原因,限制机械应力、材料物资安全性,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设计控制系统安全原则、减少或消除解除及其的危害部件的次数,屏护、密闭,安全防护措施,提供保护装置或个体防护装备。

6、电气安全技术措施:绝缘、屏护、安全距离间距,电气隔离、连锁保护、双重绝缘、安全电压、防雷、防静电。间接触电:保护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7、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悬挂标牌和安全标识,施工现场四周设围挡,孔、洞、口、坎并及建筑物临边设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佩戴安全帽。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的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自然灾害(台风、累计、洪水、防暑降温等)造成事故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8、危险化学品措施: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建立或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编制或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风险抵押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标准,小型30万,中型100万,大型150万,特大型200万每一企业达到500万不再存储。煤矿:3万吨60-100万,3-9万吨150-200万,9-15万吨250-300万,15万吨以上300万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累计达到600万不再存储。

导致事故原因安全技术措施:1)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故障-安全设计,减少故障和失误,2)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隔离,设置薄弱环节,个体防护,避难与救援。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职工代表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职权:现场检查权,当场处理权,紧急处置权,查封扣押权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1、特种防护用品:头部护具类,呼吸护具类,眼面部护具类,防护服类,防护鞋类,防坠落护具类。

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伤亡事故和预防职业病。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工作内容:组织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禁止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禁忌的职业活动,调离并妥善安排有职业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女工保护:禁止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禁止经期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极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禁止怀孕期从事第三极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禁止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1周岁期间从事禁忌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及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要求用人单位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非矿山企业强制性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医用氧仓、起重机、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防爆电器、场内机动车、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和有毒物质的浓度监测。

矿山企业强制性检查:矿井风量、风质、风速及井下温度、湿度、噪声,瓦斯、粉尘,矿山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害物质,露天矿山,尾矿坝,提升、运输、装载、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压缩空气和起重设备,各种防爆电器、电器安全保护装置,矿灯、钢丝绳等,瓦斯、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仪器、仪表,自救器,救护设备,安全帽、粉尘口罩或面罩,防护服,防护鞋防噪声耳塞、耳罩

第五篇:培训课件(操作案例规律性总结分析)

操作案例规律性总结分析(课件资料)

我们的历史使命是服务中小企业,我们面对的客户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本身的高风险必然让我们无时无处不在风险当中。因此,担保业务操作要求风险意识要贯穿到调查、审核、审批、操作、监管各环节。要求:调查要细致,审核审批要细心,操作要细腻,监管要慎微。

一、调查层面和评审层面

尽职调查是整个担保业务操作环节中最基础的一环。尽职调查为项目的审批提供决策的依据。尽职调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操作、审批效率,关系到项目的风险控制效果。

对担保项目尽职调查的要求是细致。对于关键事项、关键数据的调查要深入细致,力求原真。而对审核、审批的要求是细心,从提供的材料中推导项目的合理性,从蛛丝马迹中抓住疑点,排除风险。

1、注意业务的真实性、资金用途的真实性

尽职调查中要重点关注业务的真实性,摸清贷款资金的真实用途。只有建立在业务真实、资金用途真实的基础上,业务的风险才是可预测的。

[案例] BRTX 2005年11月,我司受理一笔委贷赎搂担保业务,卷入一单诈骗案中,面临300万本金(敞口220万元)代偿和高额罚息风险。

2005年8、9月份,被担保人实际控制人许JT以将要与肖CN结婚,准备购买一套别墅抵押给银行贷款500万元为由,让银行信贷员毛某介绍相应的短期融资渠道;后毛通过某投资公司联系到XXW投资公司,XXW表示愿意提供资金,但要求担保,并介绍到我司操作。

该别墅合同价格570万元,实际交易价格710万元,卖方尚欠银行230万元按揭贷款,向我司申请委托贷款担保300万元,以还清卖方按揭贷款。待房产交 易过户后,BRTX以该房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并将其中300万元用来归还我司担保的委托贷款。

该业务审批同意后,XXW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转由KS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KS”)提供资金,费率3%,KS收取2%利息费,我司收取1%手续费;贷款期限2005年12月15日至2006年2月15日。反担保措施及过程控制措施为:

1、BRTX总经理许SB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

2、第三者提供的价值80万元的房产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BRTX将其700万元的应收帐款转让我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4、我司获得买方全权授权委托,并办理不可撤销委托公证;

5、BRTX在银行的放款帐户财务章由我司保管;

6、事先开具收款人为我司的300万元远期支票。

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实际操作结果是:

1、许SB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许SB的签字是其亲戚王GR到我司冒签的;

2、价值80万元的房产抵押登记已落实;

3、700万元的应收账款我司仅凭担保申请人提供的工程承包合同就予以认定,并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EMS送达债务人的方式确认转让成功,结果申请人安排王GR冒充债务人公司人员,并告诉我司收件人为王GR,王到债务人公司前台签收。我司出风险后到债务人公司查询,该公司断然否认跟申请人有业务往来,当然也否认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700万元应收账款保障落空;

4、我司获得了卖方代理授权委托,但没有同时取得卖方的授权委托,卖方不配合交易过户,并将房产转卖他人,我司无计可施;

5、BRTX的财务章并没有在账户开立后马上交由我司保管,而是三天后,BRTX背着我们偷偷购买了财务凭证并预先盖好后才将财务章交给我司,该项控制措施失效;

6、我司没有收到300万元的远期支票。

[点评:在该业务的设计中,我司没有同时取得卖方的授权委托,风险的隐患已经埋下了。此后一系列反担保和控制措施的落空(除了房产抵押登记外,其余均出问题了),反映了我们过程控制力的薄弱程度。] 回顾项目办理过程,可以看到担保申请人诈骗的蛛丝马脚时不时的露出来: 2005年11月14日BRTX法定代表人许SB(后来知道是王GR持许SB身份证冒名顶替)、许JT、肖CN带着资料到我公司来面谈,经办人员审核了客户资料的原件,收集了资料的复印件并和BRTX签订了经济咨询服务协议,担保协议,许SB签署了个人无限责任保证书。[点评:冒名顶替为本案的第一个诈骗手段,2 可惜我们未能识破。]当天下午经办客户经理与肖CN、许JT一起到了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肖CN委托客户经理作为她购买房产的全权代理人;许JT将其准备做二次抵押反担保的房产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公证办理完毕后,客户经理陪同许JT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二次抵押登记,但被告知不能受理,原因是该套房屋有司法查封,后与客户到资料处查询了解到该套房屋有两起司法限制,许JT解释说第一个应该已经解决了,第二个司法查封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要去了解一下,客户经理将当天办理情况告诉了个人业务部门经理。该笔业务暂停。[点评:此为本案冒出来的第二个疑点。如果我们对涉及两次司法查封的房产多问个为什么,对房产主人的背景多一点警觉,自觉回避背景太复杂的业务,也许该案子到这里就划上句号了。] 后来,许JT向朋友借了套房子来抵押给我司(就是后来抵押登记的房产),项目继续操作。

BR公司法人代表许SB签名前后完全不一致,我司经办人员如果仔细核对,应该可以及时发现,引起警觉;

2、许JT、肖CN的身份存在不真实的嫌疑,该房产交易买卖的真实性,以及不能办理卖方授权委托公证导致无法对交易过程进行完全监控,王GR在该项目中的角色和目的等等,都存在诸多嫌疑。

另一关键反担保措施也存在重大问题:BRTX的560万应收帐款债权转让,我司相关审核人员在没有确定该应收帐款真实性,没有向债务人进行函证的情况下,仅凭对方的建设承包合同,就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来发现该应收帐款属于虚构,合同对方当事人信息管线公司根本不知道此事。

[点评:在应收帐款债权转让的设臵和办理过程中,没有要求债务人确认,又一次忽视对交易背景真实性的核实,而这个失误,直接导致该项目第二还款来源落空,我司风险大大增加。] 2005年12月16日上午该笔委贷资金300万元放款至银行监管帐户(我司靠掌握BRTX财务印章的形式监管资金划拨,由客户经理负责监控),但当天下午BRTX利用事先开出已加盖公章支票的手段私自用款60万元,我司发现后即向对方发出警告,对方以交房产契税为由搪塞我司,而我司对该欺骗事件并未引起应有的警觉。

2005年12月28日(事实上当日肖CN已经对所购买的别墅向法院申请查封,3 以防止卖方一房二卖),肖CN、许SB等一行人到我司告知卖方已经将银行按揭款还清,要求使用剩余监管帐户230万元资金,用于支付购买别墅的首期款,承诺3天内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点评:该笔用款与原贷款申请的用途不符,贷款用途存在不合理性],并欺骗说卖方已经在来我司的路上,被堵在高速公路上,卖方一到就可以将房产证交给我司,但最后卖方仍然没来,后来经推测当时该事件应当纯属虚构,因为此时肖CN已经在法院将房产进行了查封,买卖双方法律纠纷已经存在。

2006年1月4日,肖CN、许SB等一行人再次来到我司,要求使用剩余的230万元资金,此时,业务部部门经理仅凭肖CN拿来房产证就同意其使用监管资金(卖方一直没到公司办理房产交易及过户手续,没有卖方的委托授权公证,仅靠房产证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此时未对房产状态进行查询确认(事实上此刻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至此项目风险已全部转嫁到我司。

[点评:在本项目制约被担保人的反担保措施存在重大失误的情况下,项目用款的资金监管又出现失误,致使我司担保风险暴露无遗,特别是在项目放款的操作过程中,被担保人已经出现过一次欺骗用款行为,而我司未对此现象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后又再次陷入对方欺骗用款的圈套之中,导致我方完全处于被动地位。] 2006年1月4日放款后,由于卖方一直未到我司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当是我司收到房产证后就立即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没有卖方授权委托公证,我司只能和卖方一起办理过户),肖CN、许SB也未按约定在3天内将房产过户情况告知我司,时至2006年1月13日客户经理才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该房产状况进行查询,发现该房产被法院财产保全,后得知该房产查封是肖CN为了防止卖方一房两卖而采取的保全措施(据说卖方代理人因有人出高于肖CN购房价格买房,肖CN为了取得房产购买权,事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事实上,该房产在2005年12月28日就向法院申请查封,肖CN等却12月31日到我司申请用款230万元,欺骗说卖方已经立即就可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买卖双方已经处于事实上的经济纠纷状态。

当我司察觉被欺骗用款230万元以后,立即向肖CN和业务介绍人毛某提出严重警告,要求对方应及时将房产诉讼信息通知我方,并同时要求其在2月13 4 日及时将款项归还我司。

春节过后,2月10日,贷款到期前,我司项目经办人员多次与许SB(事实上在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都是王GR冒充许SB办理相关业务)及毛联系,通知其准备还款,但对方还在福建老家过年,没能回来;2月13日,KS公司要求我司还款,我司将此情况告知KS公司,申请展期1个月,KS公司同意。2月14日许JT和毛到我司同KS公司一起办理了一个月展期手续,许JT同时支付了6万元的展期资金利息给KS公司。

许JT因突发性重症肝炎,3月8日生病住院,并在短短几天中频繁转院,3月13日凌晨3时突然死亡—当天是委贷续保到期日。此后,BRTX本项目所有相关人员突然中断联系,联系电话要么停机,要么关机,项目风险急剧恶化。

突发事件发生后,3月13日上午,我司业务部部门经理与毛到BRTX地址催款,发现该公司已经退租;3月14日,业务部及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去质押我司的应收帐款债务人公司核实应收帐款事宜,被告知该合同是虚假合同。同时,被担保人相关人员全部失踪,无法联系。

项目出险后,通过查询银行帐户,得知BRTX申请用款的230万元资金本票,最终收款单位为王GR的公司的帐户,并且在放款当日就开具了一张140万元的本票将资金划走,随后7天内通过7笔转帐划走近90万元。由此可见,在我司当初放款时,对方就根本没有用该笔资金去支付购房的首付款,而是及时地将所有放款资金进行了转移,可以判断,王GR一伙是属于有预谋的诈骗行为。

[点评:纵观本项目出险过程,在BRTX通过欺骗手段获得300万元所有贷款后,我司才发现上当被骗。

如果我们稍有警觉,在1月13日发现对方房产被查封时,就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掌握资金去向,监控放款资金用途,而不是仅仅通过电话方式催促对方还款,并且此时我司都还没有对应收帐款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客观上形成了对项目风险的放任自流。] 客户经理在项目调查中对于被担保人真实情况缺乏有效核实,只是进行了表面的资料审查,并且从对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都可以发现存在明显的漏洞,譬如:许SB前后签名差异很大,肖CN真实身份存在疑点,其购买别墅交易真实性也存在疑点,以及BRTX经营信息资料不实等等。

这是一个极其典型的风险案例,在这里不惜篇幅予以再现。诈骗者耍尽各种花招,整个项目疑窦丛生,漏洞百出,但只要我们在任何一个疑点上有足够的警惕,进行调查核实、深究原因,就能够揭穿阴谋,中止诈骗。可惜!

在这里,我们重点强调对业务的真实性、贷款资金用途的真实性的调查,这是保证项目安全的基本前提。该笔业务的真实性缺乏调查,实际资金用途也是不真实的,只要诈骗者能够得逞,项目出险是必然的。

[案例] LL 2005年9月6日,我司受理一笔46万元的赎楼业务。拟交易过户的房产尚有银行按揭款14万元未还,而新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金额为65万元。被担保人向我司申请垫款46万元,用于赎楼。反担保为一套按揭中的商铺二次抵押。[点评:我司垫款大大超过未还按揭款,不合理。] 此后不到两周,被担保人以需要资金参加房产拍卖竟买为由,向我司申请融资100万,还款来源为所谓的下家买家首付款。担保物仍为上述二次抵押的商铺,没有任何增加。

[点评:又是一个交易背景没有核实的风险项目。交易背景没有核实,付款去向不加控制,反担保房产清算后不能覆盖风险敞口。] 后续操作中,客户经理没有亲自到场办理手续,而是将垫款交给被担保人,被担保人收到我司垫款后,还清原有银行贷款,注销了原有抵押,并将房产转抵押他人,取得融资。我司的第一还款来源落空,项目出险。

2、被担保人及其关联企业原资信情况的调查

对付骗子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坚决不跟他合作,避免发生任何往来。对被担保人及其关联企业原来的资信的调查,可以让我们及早识别资信存疑的项目,自觉回避风险。

3、集团性大额投资资金来源的调查

集团性企业内部资金调度比较复杂,其投资的项目比较多,大额投资的资金来源一般具有多样性,也难以确保专款专用,因此,对待集团性大额投资项目,必须调查落实集团关联企业的所有投资项目及其投资资金来源,局部性地 只调查某个项目的做法是不够的。

4、借款人与用款人不一致的调查

前期的尽职调查中,还必须对实际用款主体予以明确。在我们的一单出险业务中,就存在贷款主体不明确、贷款用途不真实,而导致后期还款时发生用款人之间的还款责任扯皮,项目出险。

[案例] ZSW 2004年4月,银行向我司推荐了一个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被担保人以个人名义向我公司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600万元,名义贷款用途是用于被担保人所经营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用途是被担保人曾某与某上市公司前董事长钟某分款使用,曾某用于其经营的企业作流动资金,钟某用于其投资建设的码头前期公关等费用。曾某与钟某私下约定共同分担还款义务。

但在还款过程中,钟某开始就违反约定,没有按期还款,而后两个人对还款金额发生争议,曾某得知钟某未按期还款后也拖延还款。后曾某认为其已还清自己应该承担的还款份额不再履行还款义务,钟某也借口资金紧张拒不还款。

[点评:该项目中,被担保人申请的贷款用途与实际用途存在差异,项目申请用途是曾某所控制的企业作流动资金,实际是曾某与钟某分款使用,其贷款用途、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的情况都是不真实的,而且分款使用当事人对还款义务互相推诿,这是该项目出险的主要原因。]

5、盈利模式和行业特点

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调查是对企业的利润来源、生成过程和产出方式进行了解。盈利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经营的成败。对企业的盈利模式的深入分析往往能昭示其潜在的风险。关注企业的盈利模式,注意分析盈利模式中隐含的利弊,就能事先发现企业的风险点。

每一个行业都存在其自身的行业特性,其势必会受到某些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例如,有些行业现金充沛,有些行业现金紧张,应收帐款比例大,有些行业毛利丰厚,销售费用较高,有些行业毛利比较薄,销售量大,等等,对具体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所存在的共性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可以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印证,对偏离行业普遍水平的数字应加强核查,找出其合理性或虚假原因。

[案例]JTZ 该企业的经营模式就存在缺陷。该企业为推动市场销售,在周边市场建立了二级经销商网络,这不仅使得营销费用大幅上升17%,在售价下降的同时,利润减少39%,而且,由于与二级经销商采取合作销售模式,由其进车,二级经销商销售,部分销售款截流在经销商手中,财务报表上反映为应收帐款从上一年的1040万元,上升到3600万元。这种经营模式大量占用了企业有限的资金,使企业入不敷出,现金枯竭。

[点评:这种模式中现金消耗很严重,企业做得越大,其现金消耗越猛,最后陷于现金枯竭是必然的。]

6、关注财务数据的异常大幅变动

尽管很多担保申请人的财务报表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实情况,但是财务报表之间存在固有的一些逻辑关系,通过分析,还是可以发现问题,因此,对于财务报表反映出来的问题应予充分重视。

[案例]SQT 被担保人从事文具办公用品生产、销售,2005年初,我司为其3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资金用途为购买原材料,但实际上,大部分资金被挪用于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半年后,由于被担保人的下游经销商欠款倒闭,被担保人无力偿还到期分期还款,后更发生供应商哄抢被担保人办公、生产设备等财物事件,被担保人生产无法恢复,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

实际上,该企业在担保前的尽职调查阶段提供给我们的财物报表就已经显示其财务状态已经很不正常,可惜未能引起调查、审核人员的足够重视。

财务报表显示,被担保人连续3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呈下降趋势,应收帐款、存货连年增大,周转次数逐年下降。而且在2004年,存货余额达到1037万元,8 这对于一家规模不大的以生产低价文化用品正常存货周转速度极快的企业而言,是非常不正常的。这样不正常的信号,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未能在尽职调查中重点调查核实,为决策提供依据。

[案例6]LGDN 被担保人从事电缆附件、分接箱生产销售。2003年,我司为其提供276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我司对被担保人的资金、财务状况未作深入调查了解,贷款到期企业无力偿还,我司被动一再续保。

在我司担保后,企业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加到8000万元,银行借款从900万元增加到4760万元,但是销售同比仅增加了1%,一年之后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均从1000多万增加到3000多万。

[点评:不正常的财务数字,说明了企业经营的不正常,或者资金使用的不正常,我们理应深入调查原因,制定因应的对策。]

7、短贷长投(挪用)

短贷长投,或者挪用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臵固定资产,容易导致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影响正常的流动性。

[案例]SYJD 被担保人从事车辆电机生产、销售。2004年,我司为被担保人35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被担保人自筹资金还款100万元,我司代偿250万元。被担保人在我司的支持下,销售、利润均大幅增长,项目出险的原因在于被担保人在异地购买51亩土地,投资兴建两个公司及厂房,造成资金紧张,贷款到期无力偿还。

[点评:关联企业资金挪用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实际操作中也难以完全杜绝。因此,在前期项目调查中,对被担保人的关联企业及其投资进行调查是十分必要的,以便对被担保人的整体资金盘子作总体测量。]

[案例]SQT 上述SQT案例,我司为其3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资金用途为购 买原材料,但实际上,大部分资金被挪用于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半年后,由于被担保人的下游经销商欠款倒闭,被担保人现金来源锐减,更无力偿还到期分期还款,甚至丧失了继续经营能力。

8、合作项目关注合作关系的融洽与否

有一些重要的合作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我们业务的安全,因此必须争取对被担保人的合作方进行接触,了解他们对于合作的计划,观察是否存在严重分歧。

[案例]PYF/SY 被担保人PYF与人合作投资SY科技项目,生产柔性线路板。2004年,被担保人以PYF个人及其投资的SY为两个贷款主体向我司申请担保两笔各500万元合计1000万元,投入合作项目SY科技的经营。贷款发放后,SY的合作却产生纠纷,以至于企业停产,项目出现风险。

由于项目在异地,我司未能在尽职调查中对项目的合作情况及合作方进行深入调查,对合作中可能存在的分歧也因原客户经理的离职而失去跟踪。

[点评:合作投资的风险比独资投资的风险因素更多,因此,必须给予更多关注,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警觉。]

9、加强对主要供应商的调查

被担保人的资信,不仅可以从银行得到了解,从企业的供应商、合作客户那里,也可以侧面进行调查,并对其经营环境有具体的了解。

[案例]DHYP 被担保人从事燃料油等油品加工、贸易。2004年中,我司为其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到期后,被担保人通过社会融资筹集资金还了款,并以正常还款名义通过评审续做一年,但贷款甫一发放,被担保人即告供应商改变结算方法,清收欠款,导致被担保人现金枯竭,无法取得原料供应,经营陷入瘫痪。

该笔业务出险的主要原因在于被担保人供应商中石化在国内外原油价格暴 10 涨的情况下,改变对下游客户的赊销月结方式,改为现金销售,让被担保人每月保持的2000多万元的供应商资金融通失去来源,历史欠账被清收,由于现金不足,库中油品还被供应商拉走低债。

根据事后调查分析,该项目的出险应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在续做第二笔业务之前可能就已经出现这种情况了,被担保人为了继续融资,可能对我们刻意隐瞒。如果我们能够对被担保人的主要供应商进行调查了解,也许可以提早发现问题,采取因应的对策,回避风险。

10、对新成立的企业或企业投资新的领域或新的项目要从严掌握,介入太早风险较大。

[案例]SQX 被担保人成立于2004年8月,主营水上桩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主要资产为在建的一艘总投资规模约2800万元的打桩工程船。2004年9月,我司为其提供500万元一年期贷款担保,款项用于工程船的建造,还款来源为该船投入使用所产生的工程收入。项目到期时,所造工程船因工期拖延,未能按时投入施工,贷款期内无法产生经营收入,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我司代偿。

总结项目出险的原因,在于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中对造船的工期、进度估计过于乐观,判断失误,对贷款期限设计不合理。

被担保人为一正在投入的新设公司,此前并无经营积累。被担保人实际控制人虽有在江河基建打桩的工程经验,凭借营销关系也能争取到一定的工程合同。但其单船规模小,整体经营实力弱,而且还处在造船投入阶段,又由于资金不足,工期延误,其与某项目签订的5857万元的工程合同被迫放弃,没有形成经营收入,短期偿债能力严重不足。

由于对造船按期完工的判断过于乐观,没有充分重视工期可能拖延的风险,在贷款期限的设计上,没有预留足够时间,致使贷款到期而船只尚未完工,无法投入使用,第一还款来源缺失。

11、对个人经营性贷款要关注第一还款来源

在出风险的个案中,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项目个数占有相当的比例,就单 数而言,出险比例明显高于企业类融资项目。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总结反思的现象。

该类业务的共同特点是:企业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不高,进入门槛低,竞争激烈,市场抗风险能力弱;贷款额度不大,期限较长,反担保措施较弱;企业财务等各项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较差,帐外循环,调查中难以摸清真实的债权债务,难以核查真实的现金流和物流,出险概率大。

而我们在调查和审批过程中对该类业务的潜在风险重视不够,调查不够深入,审查不够严格,对企业的经营、资金调拨缺乏控制手段。由于该类业务贷款期限比较长,并往往需要较多期的分期还款,还款还往往需要我司施加压力予以督促,我司的监管成本较高。

对于该类业务的评审,不应放松对第一还款来源的关注。

[案例]LSH 被担保人经营包装文具厂,生产销售透明胶带。2004年4月,向银行申请100万元2年期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开发生产新产品便携式摩托车充气泵,还款方式为第二年每月等额还款。我司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第一期还款后,就经常性出现贷款逾期现象。我司及时催收,但被担保人按期还款意愿不强,每次逾期都要经过催收,才能收回一定贷款,监管人力成本相对高。

贷款经常逾期与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不佳有直接的关系。被担保人原有的胶带经营正常,基本维持原有状况;而出口到欧洲的新开发产品摩托车打气泵在上海海关被扣押,导致40多万的销售款无法正常回笼。再加上一名员工因公死亡,公司付出赔偿金20多万。由于被担保人所经营的公司规模小,实力弱,流动资金有限,这两个意外事故便对被担保人的经营资金周转造成极大困难,使得被担保人无力正常还款。

[案例]LJL 被担保人经营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圣大保罗”箱包。2004年2月,我司评审同意为其提供一年期80万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项目一直没有实际放款操作,相隔半年以后,9月,农行才发放贷款,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归 还本金。

原操作客户经理于2005年7月初离职,接手人7月底与被担保人取得联系时,被告知其公司因经济纠纷已被法院查封,项目9月份到期,我司代偿。

项目存档资料显示,2004年6月底报表显示期初总资产545万元,与2002年期末总资产1773万元严重不一致(正常情况下这两个数字应该是一致的),相差1200多万元,减少了近70%。同期报表显示,2004年上半年累计收入588万元,与2003年全年收入5302万元相去甚远,只有2002年全年收入的11%。2004年半年的净利润14万元,与2002年全年483万元的水平一样有天壤之别,而且反映出来的经营状态,被担保人没有承担偿还80万贷款的能力。

但是,该项目在通过半年后直接操作,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的变化没有重新调查,重新审批,风险未能揭示。

[点评:

1、项目尽职调查中对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的调查核实存在较大问题;

2、即便项目在前期调查中没有问题,相隔比较长的时间后,也应该要求对后续的变化进行补充调查,更新资料,审批后才能操作。]

12、关注汽车类业务风险

我司涉及汽车经营的业务也是出险率比较高的,并且屡屡在汽车合格证的真实性上失手。汽车贸易业务由于缺乏其他可抵押的资产,往往以汽车合格证作为控制手段。但是,汽车合格证的真伪和唯一性难以确定,因此,这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控制手段。

而汽车运输企业由于经营环境的不利(油价上涨、应收帐款回收困难)和经营合作的松散性(如挂靠等),整体上处于不稳定高风险状态,反担保同样难以得到足值可控的物的保证。

我们的客户中,不乏投资经营4S店失败数百万投资款悉数亏损的,也不乏投资建设汽车销售网络而耗尽流动资金的,因此,在4S店投资热中,项目评审宜保存一份清醒,投资并不等于会产生预期的效益。

13、警惕来自业务合作单位的风险

[案例]YT 2004年9月,YT以归还银行到期贷款,办理还旧借新名义,向我司申请垫款1200万元,期限1-2天,还款来源为某银行2003年给予YT的一年期授信项下新发放的1200万元贷款。当时YT提供了已与某银行行签署好的《借款合同》。

垫款发生后,银行以借款人原授信项下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的第三方提出撤销保证责任为由,未同意给YT发放新的贷款,致使我司的垫款失去还款来源,垫款被长期占用。

[点评:这个项目给我们的教训至少有二:

一、银行在需要的时候也不惜下套,我们尚未与银行站在对等的地位上;

二、该类业务操作时间紧,也不能放弃对企业本身获得贷款能力的调查和审核,不能放弃关注企业的经营状态。企业本身基本面不佳,光有银行的借款合同的,不足以作为银行一定会放款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们自身的安全。]

[案例]GB 2004年4月,我司为一房地产开发项目45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项目到期后,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项目出险。

2004年9月,被担保人开发的项目取得房地产预售证后进入销售阶段,我司原设想与银行合作封闭按揭,采用控制销售回款的方式归还我司担保的借款。设计的反担保措施为:

1、某汽车博览中心(被担保人关系企业)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反担保:已落实。

2、在可办预售备案前,按3800元/平米的价格办理足额面积内部认购手续,取得相关收据、证明:已落实。

3、授权我司办预售证,相关原件交我司保管:取得授权书,但相关原件未交我司保管。

4、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按办理内部认购的价格和面积办理预售备案手续:42套房产备案到某银行指定人名下,其余已办理内部认购手续的房产未备案至我司名下,我司对其失去控制。

5、设立银行监管帐户,对该贷款及后期某银行约1亿元按揭回款使用额进行监管,按揭款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未开立监管帐户。

6、在取得预售证并办理预售备案以前,控制客户使用资金在3000万元以下,办理预售备案后方可使用剩余的1500万元:过程控制没有落实,银行提前将款项放给客户使用。

从上述反担保措施可以看到,该项目核心的控制措施就是预售备案和销售回款监管。但是,恰恰是这两条,没有得到完整落实,这是项目出险的直接原因。

分析项目出险的主要原因有四:

1、项目自有资金少,基本靠银行贷款,资金极其紧张。被担保人是为开发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项目总投资2.41亿元,注册资金所占比例极少,主要靠银行贷款支持,债务负担沉重。

2、合作银行的封闭按揭无法实现。该项目在合作银行进入之前,就已有其他银行提供了两期的1亿元开发贷款,该行已经掌握了项目的销售密码,在其贷款收回之前,合作银行无法介入。

3、我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没有体现评审决议中的监控用款条款,致使用款环节及用款方式失控。我司在评审决议中要求企业分次用款,由于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相应条款,合作银行在我司第一次监管前就直接把款放给企业使用,企业目的达到了,在后期我司要求其配合办理其他反担保措施时态度消极。如果我司坚持分次用款条件,不仅可以对企业施加约束,而且按照约定,在没有办理预定反担保措施时,可以不发放1500万元,减少风险敞口。

4、关联公司挪用销售款。被担保人关联公司以预付帐款形式支用销售回款,致使其资金紧张,偿付贷款出现困难。

[点评:

1、用款过程控制是保证我司安全的基本措施,必须坚持落实,一旦放弃就失去对被担保人的约束,使其敢于肆无忌惮地违约;

2、银行的利益有时候比我们的面要广,他们着眼于自己的利益,有时会对我们施加压力。放弃合作,还是放弃原则,是一件痛苦但不得不面对的选择。]

银行是我们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我们对银行的依存度极高,久而久之,很容易产生一种对银行盲目崇拜的心理,认为银行可以操作的,我们就一定能够操作,银行认可的,我们更应该认可,而忘了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与银行合作中,我们的利益基本一致又有所不同,更何况某些银行从业人员的个人利益也未必与其所服务的机构完全一致。由于银行或银行从业人员对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审批尺度极其熟悉,因此,来自银行的风险更 具有隐蔽性。保持我们自己调查、审批的独立性显得尤为重要。

GB案例中,银行为了争取客户的房产按揭业务,不顾我司所承担的风险,拒绝在保证合同中签订监管用款条款,在我司未能完全落实反担保措施的情况下,将所有贷款一次性发放给被担保人使用,致使被担保人后续对配合我司落实预售备案登记不积极,我司承担了项目风险。

上述案例ZSW项目,就是银行推荐的。用款人之一钟某为某上市公司前董事长,在当地关系极广,与银行关系深厚,但他不具备贷款条件。因此,银行为他找到符合贷款条件的曾某,以曾某名义贷款,与钟某分款使用,而且,钟某对承担还款义务并不积极,与曾某扯皮,项目出险。

14、警惕因抵押物相对足值可控而放松对第一还款来源关注的风险

我们所接触的业务,大多是抵押物不足值的。但是,抵押物足值可控,也并不是项目安全的可靠保障。我们的有些业务,正是因为抵押物足值可控,而忽略了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落实,而出现了流动性风险。如果再加上抵押物市场价格出现不利波动,那么,实际风险就出现了。

因此,对第一还款来源的关注不能因为抵押物的足值可控而放松。

二、操作层面

对担保项目操作环节的要求是细腻,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个贷与垫款业务,过程控制要到位,坚持证件原件、资金与客户彻底分离的原则;融资担保业务做到反担保措施不折不扣的执行,不能有通融、侥幸的心理。

1、过程控制强调“亲自办理”、“到场见证”

我们的有些业务,是没有什么有实质的担保措施,而是依靠过程控制来控制风险的,如转按揭业务,和某些企业融资类担保业务。按照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和审批人审定的操作步骤,需要我司的经办人员—经常是A角或D角,亲自办理相关交易过户、抵押登记、取件、银行按揭、银行转账划款等手续,以确保各个环节的落实,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在这里,强调的是我司相关责任人的“亲自办理”、“到场见证”,不允许有丝毫的懈怠疏忽。

1)要求原始凭证、证件与客户严格分离

[案例]SB 2005年1月,被担保人向我司申请垫款60万元,2个月,用于偿还典当行借款,赎出房产交易过户,(后经查实,买方与卖方乃亲戚关系,该笔房产买卖真实性存疑。)重新到银行办理按揭,按揭贷款用以偿还我司垫款。作为过程控制的措施之一,我司与被担保人签订全权授权委托书,我司客户经理获授权全权代理被担保人的交易过户办理按揭手续,全程掌控房产证等重要权证、文件。

但是,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在办完房产过户手续之后,银行受理按揭手续之前,客户经理将房产证交给被担保人自行办理银行按揭,买方乘机向银行撤消按揭申请,转向他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将所取得的按揭款挪做他用,我司垫款失去还款来源,原本两个月的垫款期,拖延至今已一年有余。

[点评:在该笔业务中,原先设计的用于制约被担保人的经公证的全权授权委托徒有形式,客户经理放弃自己的责任,没有切实做到原始凭证、证件与客户严格分离,让被担保人自己拿着房产证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致使过程控制落空,给被担保人以可乘之机。]

2)要求资金与客户严格分离

[案例]LL 2005年9月6日,我司受理一笔46万元的赎楼业务。拟交易过户的房产尚有银行按揭款14万元未还,而新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金额为65万元。被担保人向我司申请垫款46万元,用于赎楼。反担保为一套按揭中的商铺二次抵押。[点评:我司垫款大大超过未还按揭款,不合理。] 此后不到两周,被担保人以需要资金参加房产拍卖竟买为由,向我司申请融资100万,还款来源为所谓的下家买家首付款。担保物仍为上述二次抵押的商铺,没有任何增加。[点评:交易背景没有核实,付款去向不加控制,反担保房产清算后不能覆盖风险敞口。]

按计划程序,我司客户经理应亲自到场办理所有手续,包括归还原有银行借 款、注销原抵押、登记新抵押、取得新的银行贷款,收回我司垫款。但是,该客户经理没有亲自到场办理手续,而是将垫款交给被担保人,被担保人收到我司垫款后,还清原有银行贷款,注销了原有抵押,并将房产转抵押他人,取得融资。我司的第一还款来源落空,被担保人还款意愿差,我司被迫寻求处臵作为反担保物的二次抵押商铺。由于房产市场从高位回落,按可能的成交价处臵将不能全额偿还我司垫款。

[点评:在本案中,出险的原因正是客户经理把资金交给被担保人,没有做到资金与客户严格分离。该被担保人是很有钱,有很多房产,而且跟客户经理很熟,于是客户经理就信任他,放弃自己的过程控制,放弃自己应尽的责任。我们不一定能确定哪一个被担保人存在信用风险,但是通过严密的过程控制,就可以让存心作案的人无机可乘。]

2、更换印鉴要注意旧印鉴的有效性

[案例]FZ

我司垫款800万元,赎出一套别墅,抵押给银行,放款账户被担保人原先已在银行开立使用,监管方式为我司在该放款账户上更换印鉴。该行规定申请更换一周内,旧印鉴仍然有效。在这一周内,抵押手续完成,银行放款,但资金一放下来,即被被担保人用旧印鉴预先开出的支票划走,我司设定的监管措施失效。

[点评:有时候,银行信贷员跟被担保人的配合比跟我们的要好得多,以至于被担保人能够精准地利用银行和我们制度中的漏洞。有的银行对印鉴更换规定了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印鉴可以同时使用。因此,需要对账户资金进行监控时最好开立新账户,使用我司控制的印鉴。]

3、反担保措施的完整落实

全面落实有权审批人审定的反担保措施,按照要求完整签订好相关合同文本,合同各要素包括金额、日期、约定事项、签名、盖章、指模齐全,办理好各项抵、质押、过户手续,取得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他项权证或更名的房产证、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机器设备、股权抵押登记文件或过户文件,并收妥保证金 和保费后,方可审批用款。

为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往往需要事先签订《保证合同》,这种情况下应该在《保证合同》上加注“见我司《同意放款通知书》方可放款”条款。有些银行不接受该条款,则应将签署好的《保证合同》妥善保管在风险管理部,待反担保手续完善后再交给银行放款。还有一些银行一签订《保证合同》就立即放款,则《保证合同》上应加注“见我司《同意用款通知书》方可用款”条款,或者采用放款帐户加我司印鉴的办法加以控制。

有些地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时间比较长,而贷款已放,被担保人承担着利息,也急于用款,有些公司就在反担保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让被担保人提前用款,并因此而产生了风险。

[案例]DHYP 某油品公司经营非标准燃油提炼和贸易,2004年由我司担保取得银行贷款500万元,敞口金额450万元。2005年,该企业建成第二期工程,拥有30万吨减压蒸馏装臵和5万吨储油罐,生产能力扩大2倍。解保后向我司申请续保1500万元,经评审同意担保1000万元,反担保措施为:

1、法人代表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

2、该公司100%股权质押反担保;

3、法人代表提供的评估值为317万元,清算值为206万元的2套房产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

4、评估值为592万元,清算值为237万元的设备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

5、2家关联公司第三方反担保;

6、20%保证金。

该被担保人在我司留存50万元的保证金,要求房产和机器设备抵押登记交件后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先放款,再用贷款交纳未交足的150万元保证金。我司同意房产、设备抵押登记受理后、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先放款50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补交保证金。但是当时银行要求我司1000万元同时发放,于是经协商,同意1000万元先放到贷款帐户,帐户进行监管,贷款当天同意被担保人使用500万元,其中150万元划到另一家银行帐户,用于补交保证金—被担保人事先已给我司开立一张150万元的支票。被担保人与我司客户经理约定等被担保人通知再将支票拿到银行托收。

1000万元于7月29日周五下午2点多放款,被担保人当天分几笔划出500万元,但是没有按照约定划150万元到交纳保证金的帐户,全部用于支付别的款项。我司财务部经理从担保业务部经理得知款项已放,于是周一安排出纳到银行进票托收。银行查帐的结果是空头。被担保人因此被罚款7万多元。

被担保人以我司进票未与其通气为借口,要求我司承担罚款,最后的协商结果是我司默许被担保人一个月后再交保证金,罚款被担保人自己承当。

[点评:

1、支票出现问题时我司应该到银行查实贷款的资金流向;第一笔500万元资金理所当然地应该首先用于补交保证金,而不是挪为他用,造成支票帐户出现空头,并以此为借口进行要挟。空头的主要责任在于被担保人,我们没有理由退让。

2、财务部及时收帐是完全应该的,但当时如果跟客户经理沟通一下,也许能避免一些麻烦。] 在该笔业务中,房产顺利办妥抵押登记,而机器设备的抵押碰到了麻烦。第一次抵押登记因发票不合格被工商局拒绝受理,第二次被担保人提供了一些建筑安装发票,工商局在受理后又对发票提出异议,拒绝抵押登记。出现空头支票事件后,被担保人更不配合。作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设备抵押登记落空。而第二个500万元在工商局受理抵押手续当天—8月2日,就放给客户使用了。

由于被担保人连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非常紧张,适逢国际油价持续大涨,中石化改变结算方式,大力清收应收帐款,被担保人不但不能继续赊帐,还被收回1000多万元的应收帐款,库存油品也被拉走抵账了。被担保人现金枯竭,货源也断了,经营全面陷入停顿。

尚未交纳的保证金无法追缴,尚未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企业也不肯完善手续,而是希图将该设备再抵押他人,继续融资。我司950万敞口的担保遭遇风险,第一、第二还款来源均无着落。

[点评:未完全落实反担保措施之前让被担保人提前用款属于对被担保人的授信,应纳入授信管理,根据被担保人情况谨慎审批掌握。尤其是动产,发票真实性等情况比较复杂,不宜在他项权证出来之前提前放款。房产、股权等抵押登记完成之前,也不能让被担保人全额用款,应掌握大部分款项,以制约被担保人,促使其积极落实反担保措施。]

4、个人反担保要求其配偶签字确认

被担保人作个人无限责任连带责任反担保时,我们要求其配偶应在担保书上签字确认。

[案例]MSP 这是一个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业务。

被担保人为当地一家大型报社副处长,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稳定而丰厚的收入。2003年3月,被担保人为了装修其购买的安居房,向银行申请贷款10万元,我司提供担保。贷款期限5年,分60期每月等额还款。

按揭贷款发放后,被担保人只归还了一期按揭款,之后就不再还款。拖欠8期后,贷款银行向法院起诉。我司代偿。

追偿发现,被担保人已经离职、离婚、离开当地,无法找到了。而装修的房子判给了其前妻居住,并且其前妻对原装修按揭贷款不认账,我司存档的资料中也没有任何证明其前妻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证据。

[点评:

1、落实被担保人配偶连带责任反担保是非常必要的;

2、保后监管中应该逐期核对还款情况,发现拖欠及时跟进,尤其对被担保人的家庭和工作变动等重要情况,应有高度警觉。]

三、保后监管

对担保项目监管的要求是慎微。保后监管中不能忽略小的方面,要透过现象看背后,越细微处,越见破绽。

保后监管要求对企业的贷款资金用途、项目进展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经营环境、重大人事变动等影响企业经营的重要事项,和反担保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动态跟踪反馈。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检查企业的银行对帐单、现金日记帐、贷款卡信息、进货单、出货单、库存、租用厂房的租金交纳等等经营信息,收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销售明细表、成本明细表、应收帐款明细表、应付帐款明细表等等报表,直接检查被担保企业的运营情况;从企业的供应商、经销商、房东、消费者、工商、税务、合作伙伴、竞争对手那里,侧面了解企业进货数量、付帐信用、帐期、交货及时性、房租支付情况、产品竞争力、整体竞争力 等情况。

预约或不预约地走访企业,现场察看生产情况、新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察看作为反担保物的房屋完好程度,盘点所质押存货的数量、质量。

[案例]HYQC 某汽车经销商向我司申请担保500万元,期限半年。反担保措施除了法人代表个人无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质押、关联企业连带责任反担保和10%保证金外,物的反担保有一套评估值为208万元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250万元银行存款或相当于同等金额的质押率不高于70%的汽车合格证质押,汽车合格证原件留臵我司,被担保人用款时用汽车合格证臵换,也可以用新的合格证臵换原来的合格证。

该项目没有按照要求的频率进行保后监管,整个半年中只在担保第四个月后进行了一次,并在这一次保后监管中发现被担保人汽车销售疲软,卖场待售汽车大量减少,于是提出质疑,但被担保人谎称车在仓库或被客户开走。在此情况下,保后监管人员没有对质押在我司的汽车合格证的真实性产生警觉,没有将合格证与实物进行核对。

两个月后,贷款到期,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我司代偿,这才发现,被担保人从贷款发放一个月后开始,就用假汽车合格证向我司臵换出真的汽车合格证,共计价值349.78万元。

至此,我司掌握的反担保物大大减少,可直接处臵变现的反担保物只剩下评估值为208万元的房产。

[点评:在我司操作的汽车合格证质押反担保业务中,这不是唯一的合格证出问题的案子。随着仿冒技术的日臻提高,伪造的汽车合格证足以乱真,一般人难以辨认,只有汽车制造厂才能鉴别。但是,汽车制造厂一般不对外提供鉴别服务。因此,接受汽车合格证作为主要反担保物应该非常谨慎,尽量避免,如果反担保组合中有这一项,应该在每次保后监管中将合格证书和汽车实物进行核对。]

保后监管人员应该在走访企业、实地考察之前,充分消化项目资料信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保后监管工作计划,有重点、有侧重地了解企业信息,并及时作出反馈,提出预警。

风险案例—BRTX

2005年11月,我司个人业务部受理一笔委贷赎楼担保业务,卷入一单诈骗案中,全部代偿担保本金。

项目背景:关系人介绍

被担保方:

☆BRTX工程有限公司,担保申请人。☆许JT,BRTX的实际控制人。

☆肖某,许JT的妻子,虹桥路别墅名义购买人。

☆王某,许JT的亲戚,BRTX的工程师,本项目的直接参与人、委贷资金转移者。

交易中介方:

☆毛某,某银行信贷员,介绍人和直接参与者,我司与BRTX的中间联系人。☆某投资咨询公司,融资中介公司。

资金提供方:

☆KS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提供方。

☆XXW投资公司,原拟操作的资金提供方,我司合作伙伴,后由于其自身资金周转不便,介绍KS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操作。

2005年8、9月份,许JT以将要与肖某结婚,准备购买一套别墅抵押给银行贷款500万元为由,让毛某介绍相应的短期融资渠道;后毛某通过某投资公司总经理,联系到XXW投资公司,XXW表示愿意提供资金,但要求担保,并介绍到我司操作,我司安排个人业务部接洽。

据个人业务部调查,该别墅合同价格570万元,实际交易价格710万元,卖方尚欠银行230万元按揭贷款,向我司申请委托贷款担保300万元,以还清卖方 按揭贷款。待房产交易过户后,BRTX以该房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并将其中300万元用来归还我司担保的委贷资金。

BRTX,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资金238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通信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电脑配件、机电产品等,截止2005年10月底,工程结算收入7400万元,资产4300万元,利润695万元(该资料源于客户经理的调查报告)。

该业务2005年12月8日经总经理最终审批,同意为BRTX向XXW投资公司(以下称“XXW”)申请人民币300万元3个月的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后XXW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转由KS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KS”)提供资金,费率3%,KS收取2%利息费,我司收取1%手续费;贷款期限2005年12月15日至2006年2月15日。反担保措施及过程控制措施为:

1、BRTX总经理许SB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

2、第三者提供的价值80万元的房产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BRTX将其700万元的应收帐款转让我司,签订债券转让协议;

4、我司获得买方全权授权委托,并办理不可撤销委托公证;

5、BRTX在银行的放款帐户财务章由我司保管;

6、事先开具收款人为我司的300万元远期支票。

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实际操作结果是:

1、许SB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许SB的签字是其亲戚王某到我司冒签的;

2、价值80万元的房产抵押登记已落实; 3、700万元的应收账款我司仅凭担保申请人提供的工程承包合同就予以认定,并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EMS送达债务人的方式确认转让成功,结果申请人安排王某冒充债务人公司人员,并告诉我司收件人为王某,王到债务人公司前台签收。我司出风险后到债务人公司查询,该公司断然否认跟申请人有业务往来,当然也否认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700万元应收账款保障落空;

4、我司获得了买方代理授权委托,但没有同时取得卖方的授权委托,卖方不配合交易过户,还将房产转卖他人,我司无计可施;

5、BRTX的财务章并没有在账户开立后马上交由我司保管,而是三天后,BRTX背着我们偷偷购买了财务凭证并预先盖好后才将财务章交给我司,该项控制措施 24 失效;

6、我司没有收取300万元的远期支票。

项目办理过程:

2005年11月14日BRTX法定代表人许SB(后来知道是王某持许SB身份证冒名顶替)、许JT、肖某带着资料到我公司来面谈,经办人员审核了客户资料的原件,收集了资料的复印件并和BRTX签订了经济咨询服务协议,担保协议,许SB(王某假冒)签署了个人无限责任保证书。当天下午经办客户经理与肖某、许JT一起到了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肖某委托客户经理作为她购买房产的全权代理人;许JT是将其准备做二次抵押反担保的房产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公证办理完毕后,客户经理陪同许JT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二次抵押登记,但被告知不能受理,原因是该套房屋有司法查封,后与客户到资料处查询了解到该套房屋有两起司法限制,许JT解释说第一个应该已经解决了,第二个司法查封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要去了解一下,客户经理将当天办理情况告诉了个人业务部门经理。该笔业务暂停。

后客户和个人业务部经理多次商量,能否就用应收账款做反担保,但我司坚持还是要拿一套房子做抵押。过了大概十天后,许JT向朋友借了套房子来抵押给我司(就是后来抵押登记的房产),项目继续操作,11月28日客户经理和许JT以及抵押房产房主夫妇到公证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全权委托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在办理完反担保手续后,2005年12月16日上午该笔委贷担保资金300万元放款至银行监管帐户(我司靠掌握BRTX财务印章的形式监管资金划拨,由客户经理负责监控),但当天下午BRTX利用事先开出支票并加盖公章的手段私自划款60万元,我司发现后即向对方发出警告,对方以需要交房产契税为由搪塞我司。

在2005年12月28日(事实上当日肖某已经对所购买的别墅向法院申请查封,以防止卖方一房二卖),肖某、许SB等一行人到我司告知卖方已经将银行按揭款还清,要求使用剩余监管帐户230万元资金,用于支付购买别墅的首期款,25 承诺3天内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说卖方已经在来我司的路上,被堵在高速路上,卖方一到就可以将房产证交给我司,但我司相关人员等到晚上8点多,卖方仍然没来(肖某已经在法院将房产进行了查封,买卖双方法律纠纷已经存在。)

由于客户经理在2006年1月4日至6日期间休假,负责监控BRTX的财务印章及资金划拨的事情暂时交给部门经理办理,2006年1月4日,肖某、许SB等一行人再次来到我司,要求使用剩余的230万元资金,此时,担保部经理仅凭肖某拿来房产证就同意其使用监管资金(卖方一直没到公司办理房产交易及过户手续,没有卖方的委托授权公证,仅靠房产证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此时未对房产状态进行查询确认,至此项目风险已全部转嫁到我司。

项目出险及资产保全

在2006年1月4日放款后,卖方一直没有到我司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肖某、许SB也未按约定在3天内将房产过户情况告知我司。2006年1月13日,客户经理才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该房产状况进行查询,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后部门经理从毛某处得知查封该房产是肖某为了防止卖方一房两卖而采取的保全措施(据说卖方代理人因有人出高于肖某购房价格买房,肖某为了取得房产购买权,事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事实上,肖某等在2005年12月28日就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却在三天后的12月31日到我司申请用款230万元,并谎称卖方立即就可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我司发现房产被查封后,向肖某和毛某提出了严重警告,要求对方应及时将房产诉讼信息通知我司,并要求其在2月13日及时将款项归还我司。

2月10日,贷款到期前,我司项目经办人员多次与BRTX许SB(事实上在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都是王某冒充许SB办理相关业务)及毛某联系,通知其准备还款,但对方称许SB还在福建老家过年没回来;2月13日,KS公司要求我司还款,我司将此情况告知KS公司,申请展期1个月,KS公司同意。2月14日许JT和毛某到我司同KS公司一起办理了一个月展期手续,许JT同时支付了6万 26 元的展期资金利息给KS公司。

展期后,部门经理多次与肖某、许JT、毛某联系,跟踪房产诉讼进展情况及进行资金催收,在此过程中,对方都承诺到期还款没问题。2月23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肖某与别墅卖方的纠纷案子,调解未果,3月2日再次开庭,仍未最终判决,诉讼处于拖延状态。

3月8日,我司听说许JT生病住院,3月9日转院,后又转市传染病总院。电话查询得知,许JT因突发性重症肝炎,于3月13日凌晨3时突然死亡,此后,BRTX本项目所有相关人员突然中断联系,联系电话要么停机,要么关机,项目风险出现恶化。

这一天,是展期贷款到期日。

3月13日上午,部门经理与毛某到BRTX地址催款,发现该公司已经退租;3月14日,部门经理与管理部人员去管线公司核实应收帐款事宜,被告知该合同是虚假合同;3月15日我司听说许JT的家人将去殡仪馆领取骨灰,我司一干人去殡仪馆等候,希望堵住许家人,结果听说骨灰已经被领走了,许家人未出现。许家住址也没有人在。我司陷入无法与被担保人取得任何联系。

项目出险后,我司到银行查询BRTX帐户,发现BRTX该230万元资金本票,最终收款单位为王某的建设工程公司帐户,放款当日就开具本票划走140万元,随后7天内转帐 7笔划走近90万元。

事后审查项目审批资料发现,客户经理在项目调查中对于被担保人真实情况缺乏有效核实,只是进行了表面的资料审查,并且从对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都可以发现存在明显的漏洞,譬如:许SB前后签名差异很大,肖某真实身份存在疑点,其购买别墅交易真实性也存在疑点,以及BRTX经营信息资料不实等等。

风险管理中心 2006年9月

案例及问题-4月9日培训课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