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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合集5篇)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30-910133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2-14 16:15: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某市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

xx 市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2_〕4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_〕18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职业教育作为重要的教育类型,摆在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功夫调结构、提质量、强师资、建体系,用 5-10 年时间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举办、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更好服务 xx 产业转型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具体指标。到 202_ 年,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中等职业学校基本达到千人办学规模,努力建设 1 所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1-2 个省级一流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1-2 个特色专业,技工院校建设 1-2 个精品专业。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建设 1-2 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的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 6 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

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 50%以上,建设一批教学创新团队。职业院校主动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一、健全职业教育体制

(一)提升职业教育地位。兴办职业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照金北梁红军小学学生回信精神,坚持面向社会、面向人人、面向终身,以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基本职能,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素质提升为核心目标,以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为基本特征,以中职、高职、职业大学、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为根本支撑,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考试招生方式,以理论与实践教学 1∶1 为教学组织形式,以职业素养、工匠精神为校园文化,以学生职业成长和用人单位反馈为质量评价依据,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二)强化政府统筹责任。各级政府应履行好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改革发展政策,保障财政经费投入。市级统筹发展区域职业教育,结合产业优化院校布局和专业布局,落实职普比要求,加强师资配备,做好中高职衔接,统筹技能培训资源,发展社区教育等,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加强指导与检查。区县全面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协调解决区域职业教育发展遇到的问题。结合区域产业建好职业教育中心,开展技能培训,培养技能人才,促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和学校的主体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优化布局加强阵地建设。打造两大职业教育区域中心,南市区由 xx职业技术学院带动耀州区高级职业中学,辐射陕西省建材技工学校、xx 市技工学校,北市区由陕西 xx 工业技师学院联动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辐射 xx 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王益区高级职业中学、宜君县职教中心,逐步形成中高职有机衔接、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互通互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并重并举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高标准建设 xx 职业技术学院二期,202_ 年基本建成投入使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监测评价,到 202_ 年,印台区、耀州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校舍被挤占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宜君县职教中心有独立办学场地;王益区职教中心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xx 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xx 工业技师学院、xx 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陕西省建材技工学校,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二、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四)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完善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将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纳入平台招生,实现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双通道招生,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源质量。坚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不低于 4︰6,努力实现大体相当。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培养高素质农民。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专业结构,努力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开展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盐铜教育协作,使中等职业教育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类型教育的稳固基石。(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分别负责)

(五)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拓宽生源渠道,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扩大招生规模。针对不同生源特点,灵活多样开展实践教学。加强内涵建设,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和行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加强工艺积累与开发,促进创

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争创省级一流学院和一流专业。扎实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发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市残联、xx 职业技术学院分别负责)

(六)促进不同学段衔接贯通。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顺应“职教高考”制度改革,提升职业院校学生文化素质,强化职业技能,扩大升入高一级院校规模。xx 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建立“3+2”连读试点专业,推进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的有机衔接,促进中高职贯通培养。xx 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吸纳企业、行业协会等,组建职业教育联盟,实现校企资源、实训基地、师资等资源共享。对接产业发展需求,集中优势资源,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搭建突出 xx 特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xx 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xx 工业技师学院、xx 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陕西省建材技工学校,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深化产教融合

(七)建立产教融合办学体制。以工业园区、职业教育区域中心为依托,专业链、人才链对接产业链、创新链,逐步形成“产业到哪里、人才到哪里”的格局。以实体经济为重点,以“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方式,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可按企业投入学校资金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金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应缴金额的 30%。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举办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学校。在办学体制、分配机制、资源调配等方面改革放活,积极创建产教一体、中高职衔接、职普融通的产教融合型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八)建立行业指导制度。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分析产业和岗位需求,精准促进招生与就业。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搭建校企沟通合作平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分别负责)

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九)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推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校企共同设置新专业,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原则上必须有企业实质性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共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激励政策和市场化方式将企业生产要素转化为教学资源,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合作开发规划教材、精品课程;共同促进招生就业,推行订单班、学徒制。(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

(十)推进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参与 1+X 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职业院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评价和发放,人社和教育部门负责监管。支持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民办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建设职业教育“学分银行”,促进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xx 职业技术学院,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一)加快信息化建设。建设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发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作用,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职业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利用资源共享平台,获取优质教育资源。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

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加快数字化课程建设,实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加大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训,开展信息化教学比赛和微课比赛。(市教育局、市人社局、xx 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xx 工业技师学院、xx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陕西省建材技工学校,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二)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同国内国际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职业教育机构和建设实训基地。支持 xx 职业技术学院与美国纽约健康学院、韩国大邱大学、日本教育医疗事业协会等机构合作办学。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开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和培训。(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外事服务中心、xx 职业技术学院分别负责)

(十三)提升职业教育社会服务水平。落实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职能。围绕发展“三个经济”和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布局,聚焦“六稳”“六保”,面向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新增劳动力等,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围绕企业实际需求、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深入开展技术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照金精神,推进红色文化进社区,创新开展社区教育。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职业院校教师参与校内外技能培训、技术服务,有权获得报酬并纳入绩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局、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四)切实加强劳动教育。发挥职业院校优势,联合普通教育学校开展职业启蒙、职业体验,分学段、针对性开展劳动教育。丰富校内劳动教育活动,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职业院

校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 16 学时。拓展校外劳动实践体验,开展劳动教育日、劳动教育周等活动,在田间地头、厂矿车间、科研一线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xx 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xx 工业技师学院、xx 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陕西省建材技工学校,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五、完善保障机制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完善职业准入制度,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引导用人单位选聘具备相应职业能力的人才。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强化评价结果使用,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六)建立教师新型聘任制度。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 3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公办职业院校可在编制 20%内自主聘用专业教师。建立能工巧匠进校园制度,支持职业院校聘请产业导师到学校任教。在职业院校和企业设立流动岗位,推动企业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聘用。做好兼职教师资源库的遴选和建设。职业院校聘请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按编制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核定补助经

费。落实《xx 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做好职称评价工作。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 1 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并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职业院校教师承担技能培训工作的,培训课时计入教学工作量。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打造“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依据“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开展认定工作。(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七)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生均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普通高中。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在 12000 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 30%。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比例不低于 25%。市财政每年列支专项预算,用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区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同时按照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 1 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落实职业教育奖助学金制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学费减免和补贴。支持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院校进行条件改造。(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八)强化职业教育督导评价。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职业教育督导,重点督导区县主体责任落实、财政经费投入、技能培训资源整合、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挤占职教资源问题整改等。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开,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职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整改不力的区县和院校,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针对职业教育特点,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机制。(市考核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把职业教育抓起来。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职业院校思政课质量和水平。加强职业院校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市教育工委、市人社局、xx 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xx 工业技师学院、xx 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陕西省建材技工学校分别负责)

(二十)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推动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项目推进、经费投入、校企合作、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二篇: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工作方案

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特色化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打造“两大增长极”、倾力培育“四大增长点”的发展思路,助力打造“技能”,根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紧盯产业、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大力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创新产教融合办学模式。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全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为打造“技能”探索可复制的经验与模式。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_年,全面完成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到202_年,完成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职业教育、普通教育高度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初步建成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新示范区。

(二)具体目标

——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优化。完成市属职业院校办学资源整合,优化县属职业教育资源,实现“一县一校”“一校一品”,全市职教体系更趋完善。

——高水平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基本形成。培育省级优质中职学校2-4所、优质专业5个以上,培育市级优质中职学校3-5所、优质专业10个以上;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2-4个;每所职业院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以上,支持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共建等形式建设一批“高端工坊”。

——职业教育办学能力显著提升。公办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双师型”教师比重、专业教学标准等要素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培训质量显著提升。

——普职融通进一步加强。依托职业院校,大力推进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发展综合高中,推动普职融通;积极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推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进一步优化高中、中职招生比例,确保普职比例大体相当。

——校企“双元”育人普遍落实。全力打造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培育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3-5家、市级5-8家;培育省级以上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3个、市级5-8个;1+*证书制度试点及现代学徒制改革覆盖全部职业院校。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职业教育发展层次

1.全力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拓宽职业技术学院与市域内各中职学校合作领域,加大专业共建、人才共育、师资培养、教材开发交流合作,积极构建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共同体;深化职业技术学院与市域内各中职学校人才贯通培养,通过五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整班推进等方式开展一体化办学,力争60%以上市内中职毕业生进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支持市域内中职学校与省内外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院校加强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联合办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zf)

2.加快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巩固和加强与理工大学联合办学成果,在坚持办好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校区)的基础上,鼓励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围绕十大生态产业,积极对接省内外本科院校,进一步拓展联合开办本科专业;支持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双高计划”建设,全力开展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并以此为基础,争取将职业技术学院申办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进一步提升全市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拓宽技术技能型人才中高本上升通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推动敦煌艺术学院建设。支持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敦煌研究院整合省内外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设立敦煌艺术学院,协调落实敦煌艺术学院各项建设任务;推进职业技术学院、敦煌艺术旅游中专等职业院校与敦煌艺术学院进一步深化合作办学,以旅游管理、舞蹈表演等实用型本科专业为试点,探索开展高本贯通和中本贯通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敦煌市人民zf)

4.全力打造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以职业技术学院为核心区、以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为切入点、以产教融合为牵引,以“双高计划”实施、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和市教师培训基地、众创孵化中心、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企业实训基地、职工技能培训中心等功能区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大zf投入,导入企业投资,引入社会资本,全力打造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努力把建成省内一流、西部领先、国内知名的职业教育发展高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

(二)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5.培育职业培训品牌。完善职业培训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强化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功能,按照“一县一校、一校一品”发展格局,统筹职业培训资源,组建职业技能培训团队,以行业技能、素养提升为重点,着力孵化10个以上品牌培训基地,承接各类培训项目;支持各培训基地对接zf部门、行业、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培训,面向十大生态产业发展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培训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zf)

6.推进市属职教资源整合。整合城区医疗资源,为职业技术学院增设附属医院;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市直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确保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等优势专业体系建设和申办本科院校达到硬件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

7.科学调整职业院校专业布局。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按照错位化、差异化、特色化原则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动态调整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建立专业发展评估监测机制,引导职业院校加强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品牌专业和专业集群,逐步消除专业设置过多、滞后和同质化问题;到202_年,各中职学校分别建设特色化、品牌化专业群2个以上,重点办好2-3个特色专业,专业群招生人数达到学校总招生人数的30%以上;202_年,实现各中职学校办学以专业群为核心进行招生和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zf)

8.优化继续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社区教育体系,通过资源整合、功能重组等方式,实现继续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以社区大学为龙头、县级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为载体,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系统架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加快推进品牌创建,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zf)

(三)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9.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建立健全职业院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和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扩大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落实中职学校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20%的比例要求,支持中职学校以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所聘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经费;支持职业院校招录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选手、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等特殊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允许职业院校将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自主支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市“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和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素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zf)

10.保障职业院校基本办学需求。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靠实市、县两级zf职业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校舍、师资、教学设施、实训设备、信息化等办学条件达标;严格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通过专项扶持、资源整合等途径,全面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到202_年,市内所有公办中职学校全部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zf)

11.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围绕十大生态产业,特别是面向乡村振兴、先进制造、精细化工、现代服务等支柱产业,针对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问题,重点建设集实践教学、企业生产、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水平、专业化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3个、市级实训基地5-8个;面向民生领域,建设学前教育、家政养老等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2-4个;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每所职业院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以上,支持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共建等形式建设一批“高端工坊”,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创新校企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实训基地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zf)

(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12.强力推进“双高计划”建设。全面完成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任务和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任务;以实施省级“中职双优计划”为契机,力争在202_年前建成省级优质中职学校2-4所、优质专业5个以上;以项目资金为牵引,实施市级“中职双优计划”,培育市级优质中职学校3-5所、优质专业10个以上,实现中职学校“双优计划”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zf)

1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接德育教育“百千万”工程,培育省级职业教育思政骨干教师2-4名,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文化品牌5-8个,建成省级“学科德育”“课程思政”微课30门以上;着力构建“三全育人”思想政治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增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等关键能力;全方位推进产业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工匠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创业文化与学校文化融合建设,大力培养学生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zf)

1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职业技术学院结合留学生教育,加强品牌留学专业、品牌留学课程建设,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学生来酒留学;充分利用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中心资源平台,鼓励职业院校在人员互访、校际交流、人才培养、技术培训、资源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与发达国家高端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共建高水平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引进国际一流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课程标准、专业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zf外事办,各县(市、区)人民zf)

(五)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15.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树立国际视野,以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为契机,联合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等境内外职教机构、行业协会、优质企业,采取“1+N(行业性职教集团)”模式,在职业教育集团基础上组建“丝绸之路()产教融合育人联盟”;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作,从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全方位加强校企合作;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建立“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机制,落实相关税收及教育费附加抵免等政策,激发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人行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zf)

16.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建立发改、教育、人社、财政、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深度参与的产教融合工作协调机制;实施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计划,围绕现代农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区域性产教融合型企业,构建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新型职教体系;到202_年,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初具规模,培育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3-5家、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5-8家,积极争取进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行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zf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zf)

17.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依托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内职业教育资源,把保障服务和支持国防、军队建设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围绕军民融合重大产业发展和国家重大国防军工项目建设,加强校企合作、院校合作,联合西南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加快国防特色高校共建和国防特色学科建设,为新型产业发展培养实用技术人才;围绕军队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积极争取国家定向士官生培养教育资格,做好面向军人的教育培训,推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与职业教育有机衔接;支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航空航天、军队后勤保障、军民融合装备制造等产业培养人才。(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人民zf)

18.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借鉴“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引导职业院校主动“引企入校”“引企入教”;强化企业育人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专业教学资源库,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应用,加快建设在线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工厂等智能学习空间,推行场景式、体验式等学习方式,形成“互联网+职业教育”新形态;促进“书证融通”,“1+*”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覆盖全部职业院校;坚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师生积极参加省、国家和世界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促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县两级财政足额落实中职学生技能大赛专项经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zf国资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zf)

(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9.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挥职业院校人才支撑优势,强化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乡村振兴提供全产业链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以绿色农业、循环农业、集约农业等为特征的生态农业职教示范基地,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助推乡村振兴示范点;不断调整优化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布局和专业课程结构,建立契合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业体系;探索“地方zf+职业院校+企业+乡村”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国家级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zf)

20.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支持和指导职业院校组建省、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团队,积极承接各类培训项目;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社区合作,共建职业培训学院和社区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zf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由市、县两级职业培训中心统一承担实施,并向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开发,规范教材使用,提高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zf)

21.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与文化旅游产业相融合,打造文化旅游发展特色品牌,夯实文旅赋能基础;聚焦“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建设,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鼓励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在职业院校建立工作室;围绕服务新型城镇化人才需求,开展农村人口市民化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能力;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核心产业,培养适应中高端产业和产业中高端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区域产业走向全国产业中高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zf)

(七)推动普职融合创新发展

21.强化职业启蒙教育。立足新高考制度改革,依托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面向市域内并拓展面向周边地区中小学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和综合素质评价认证工作;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小学开设职业启蒙教育和劳动课,初中开设生涯规划教育和劳动技术课,普通高中重视发展学生的职业理想和技术能力,并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科学认识职业属性、合理选择职业方向;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贯通普通高中有意愿学生直接转入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教育,探索初中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zf)

22.发展普职融通高中教育。鼓励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开展普职融通教育合作,通过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开办“普职融通”班等形式,促进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开放、融合;建立健全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师资交流任教机制,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相互开放学科名师、技能大师和数字化课程资源,实现线下线上优质资源共享;确保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不低于4:6。(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zf)

四、保障措施

24.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加强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切实提升职业院校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zf)

25.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健全zf、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制度;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各级zf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督导评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zf教育督导办,各县(市、区)人民zf)

2.建立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教育、人社、发改、工信、财政、国资、税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政策合力,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第三篇: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探索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模式,有效地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2_]27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根据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原则,在我市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是扩大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使最需要得到职业卫生服务的中小型企业、私人企业、作坊式和家庭式生产及流动劳动力人群得到基本的职业卫生服务;主要途径是通过把职业卫生作为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内容纳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推动职业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建立完善市、乡(镇)两级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重点是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人员和基本条件建设,满足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常见有害因素检测的要求;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在乡镇卫生院(所)增加职业卫生工作职能,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咨询、培训教育的要求,同时探讨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其他形式。用3年的时间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市长刘明理任组长,孙建中、陈建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编办、建设局、工业经济局、安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花炮局、工商联、妇联、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政策及经费支持。项目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陈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成、欧阳耀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工作任务

1、探讨职业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2、探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3、探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的建设条件、规模和职能;

4、探讨乡镇卫生院职业卫生人员和职能设置;

5、探讨市、乡镇职业卫生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包括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提出适合我市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模式、监督管理模式和保障机制,建立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到202_年使我市职业卫生服务水平能够基本达到WHO的目标-人人享有职业卫生。

四、工作内容

(一)全市职业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调查

为了更好地实施试点工作,首先对基层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内容包括:

1、全市所辖乡镇数;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中职业卫生机构的设置、人员数及人员构成,已开展的职业卫生服务项目和可能提供的职业卫生服务能力;

3、全市乡镇卫生院(所)建立情况和相应职能、人员基本情况。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的建设

1、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建设规模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有7名以上专业人员从事职业卫生工作;

(2)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条件;

(3)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

机构建设应在202_年1月之前完成。

2、职能建设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和市卫生监督所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职能和能力:

(1)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2)开展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检测;

(3)开展常见职业病的诊断(健康监护结果筛检);

(4)职业卫生资料的收集和档案管理;

(5)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宣传;

(6)指导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7)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服务;

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需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

(三)乡镇卫生院(所)职业卫生服务建设

乡镇卫生院(所)是我市初级卫生保健的基层单位,是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建设内容主要有:

1、建设规模

各乡镇卫生院(所)应设置1—2名专业卫生人员负责管理职业卫生工作,同时应配备相应的办公条件。

机构建设应在202_年1月之前完成。

2、职能建设

乡镇卫生院(所)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能力和职能:

(1)对本乡镇职业卫生工作实施管理;

(2)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3)指导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4)为

企业和劳动著提供职业危害和防护知识咨询、教育、培训。

(四)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

能力建设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人员专业能力的培训,这是职能到位的重要保障。培训工作按卫生部统一布置执行。

(五)市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在市级和乡镇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及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后,在全市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具体调查内容包括:

1、辖区工业企业基本状况调查。包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业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生产工人组成(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季节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既往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包括职业病危teniu.cc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等。

2、流动劳动力情况调查。在劳务输出地调查外出打工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外出流动劳动力人员档案。

(六)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在基本职业卫生情况调查的基础上,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院(所)根据职能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的项目、服务对象(企业)、服务量、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计划报试点项目组以备评估和考核验收。

(七)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根据制定的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八)工作评估

试点工作将分阶段进行初期、中期和后期工作评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所)需认真接受卫生部项目组不同阶段的评估和考核验收。初期评估主要是对试点工作内容中第(一).(二)、(三)项工作进行评估;中期评估是对工作内容中第(四)、(五)项工作进行评估;后期评估是对工作内容中第(六)、(七)项工作进行评估。

五、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实施步骤

市、乡镇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建设→初期评估→人员培训→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中期评估→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后期评估→工作总结

(二)进度安排

202_年11月至12月下发试点工作方案,完成机构

和职能建设

202_年1月职业卫生人员培训

202_年1月至202_年5月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202_年6月至202_年8月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202_年9月卫生部中期评估

202_年10月至202_年11月制定职业卫生服务计划

202_年12月至202_年1月全面启动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202_年2月卫生部后期评估

202_年3月至202_年8月工作总结

主题词:卫生试点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印160份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_年11月10日印发

**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浏卫政发[202_]71号

各有关企业单位: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大部分用人单位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按规定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按相应的体检周期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职工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但也有少数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职责,没有按规定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

害因素监测评价,没有按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管理办法》以及湘劳社政字【202_】2号《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职业病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浏政办发[202_]2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企业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三、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排和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到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对于新聘职工,必须进行职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职工在岗期间必须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体检周期和项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职工在离岗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职业健康检查行业范围

1、煤矿及非煤矿山。

2、花炮、鞭炮及烟花材料生产行业。

3、建材行业。

4、机械制造、维修及家俱制造业。

5、冶炼行业。

6、化工行业及加油站。

7、医药生产行业。

8、印刷、包装行业。

9、纺织服装及制鞋业。

10、饲料生产行业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因素的行业。

五、请各企业接此好范文 wenmi114.com通知后迅速做好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今年下半年我局将开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对未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或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我局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立案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

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我市惟一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全市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联系电话:3648366、3603683。

二OO六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卫生职业病防治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市政府办。

**市卫生局办公室202_年8月7日印发

第四篇:职业教育改革

一、深刻认识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明确“十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

二、推进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和企业需求

四、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农村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五、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七、加强领导,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取得显著成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但是,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办学条件较差;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教学质量不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就业准入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影响了受教育者的积极性;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明确“十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

1.职业教育为初、高中毕业生和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的必然要求,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要狠抓职业教育,抓出成效。

2.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力争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进一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十五”期间,职业教育要为社会输送220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800多万名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要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十五”期间每年培训城镇职工5000万人次,培训农村劳动力1.5亿人次;积极实施国家再就业培训计划,每年为30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培训。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把农村和西部地区作为工作重点。“十五”期末,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的年招生规模要达到350万人,面向西部地区的年招生规模要达到120万人,为农村和西部地区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人才。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要在继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有条件的市(地)可以举办综合性、社区性的职业技术学院。

二、推进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3.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在国务院领导下,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

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职业学校的教育业务工作。要依法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4.强化市(地)级人民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市(地)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促进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要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办学效益,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防止职业教育资源流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可以由省级有关部门与职业学校所在市(地)联合共建、共管,增强其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功能。

5.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发展职业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重点办好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组织、指导并支持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规范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名称,并体现职业特点。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统一规范为“����职业技术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要逐步统一规范为“����职业技术学院”。

要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企业要根据实际需要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加强对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转岗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形成职工在岗和轮岗培训的制度,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企业要和职业学校加强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培训,并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也可在职业学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与高等学校联合举办职业技术学院。中小企业应依托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职工培训和后备职工培养。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积极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行业职业教育进行协调和业务指导,继续办好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行业人力资源预测、制定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业教育、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参与相关专业的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师培训等工作,也可以举办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单位,可以采取出租闲置的国有、集体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学校予以扶持。民办职业学校教师、学生享有与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学生同等义务与权利。对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鼓励公办学校引入民办机制。

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依照我国法律和办学资格要求,同我国境内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努力拓展职业学校毕业生国(境)外就业市场。

6.扩大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其自主办学和自主发展的能力。要依法保障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确定、学籍管理、教师聘用及经费使用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可以跨区域招生,可以与本地、异地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职业学校要建立由企业、行业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咨询委员会或理事会,为学校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或参与决策。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和企业需求

7.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文化基础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

8.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增强专业适应性,努力办出特色。要大力加强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的培养和培训。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职业学校与劳动力市场密切联系的机制。

9.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职业学校要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把职业能力培养与职业道德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实践教学时间,严格要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职业学校要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建和合作,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职业学校相对集中的地区应建设一批可共享的实验和训练基地。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积极发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开发职业教育资源库和多媒体教育软件,为职业学校和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10.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提高学历层次。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和考察,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广泛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在职业学校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要突出职业教育特点,改进评审办法。重视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工作,逐步实行校长持证上岗的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网络。

11.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职业学校要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努力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创造条件。

12.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的衔接与沟通,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尤其是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适当增加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比例。适度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高中阶段开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高等职业学校可单独组织对口招生考试,优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注重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的考核,对取得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免除技能考核。

四、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农村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13.农村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是今后一段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农村职业学校要加强与企业、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单位的合作,发挥专业优势,实行学校、公司、农户相结合,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行“绿色证书”教育,培养一大批科技示范户和致富带头人。国家采取措施,扶持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办好一批骨干职业学校。建立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的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基地。

14.加强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大中城市和农村的学校对口支援工作。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要为西部地区和农村的职业学校培养培训骨干教师,帮助改善办学条件。推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大中城市与农村开展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职业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到西部地区和农村职业学校任职和办学。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要面向西部地区和农村招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适当减免学费。现代远程教育和培训以及自学考试等要积极向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延伸。

五、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

15.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要责其纠正并给予处罚。

16.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行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部分科目。各地劳动保障、人事或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注意发挥和利用职业学校的优势,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

17.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开展创业教育,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或自主创业。地方人民政府要利用社会就业服务体系或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地或异地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便利条件。工商、税务部门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支持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金融机构要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提供贷款。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国(境)外就业。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18.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并依法督促各类职业学校举办者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应当逐步增长,确保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监督民办职业教育机构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15%,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20%,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实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建设经费。

中央财政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补助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课程教材开发和多媒体教育资源建设以及骨干和示范职业学校建设。地方人民政府也要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

19.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都应按规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职工技术培训。对不按规定实施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收取其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20.利用金融、税收以及社会捐助等手段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金融机构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优先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生产经营提供小额贷款。认真执行国家对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职业学校办好实习基地、发展校办产业和开展社会服务。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企业和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对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1.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合理确定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职业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全额返还职业学校,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严禁向职业学校乱收费。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提高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七、加强领导,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2.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帮助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调动和保护社会各个方面兴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人民团体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健全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机构,为职业教育宏观决策和职业学校改革与发展服务。

23.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准入的法制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检查,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对职业教育的评估,积极探索发挥市场作用和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估方式。

24.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企业要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特别是高级技工和技师的经济收入。要积极开展各种职业技能、技术竞赛活动,表彰职业教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职业教育的浓厚氛围。

第五篇:职业教育改革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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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专题讲座

今天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专题讲座,专家精彩的讲解,让我对职业教育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我先回忆一下专家讲解的主要内容。第一,专家主要讲解了课程改革思路与实践,第二是课程体系建设的内容。

其次我就这次讲座谈谈自己的感受和体会。通过这次学习,我认识到技能人才培养的出发点是人才观、评价观、能力观、教学观。了解了新的职业教育课程设计遵循六大原则:一是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而不是以知识系统为导向;二是以能力为目标,而不是以知识为目标;三是以素质为基础,而不是以应试为基础;四是以学生为主体,而不是以教师为主体;五是以项目为载体,而不是以逻辑为载体;六是以实训为手段,设计出知识、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课程,而不是知识、理论、实践分离的课程设计。

鉴于以上几点,我觉得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注意:(1)

将课程按照实施的时间划分为单元。确定每单元课程目标,首先要准确叙述课程的能力目标,然后确定相应的知识目标、情感目标、素质目标等。

(2)

课程的评价标准和课程所有的活动,必须以学生为主体。

(3)

选定每单元课程训练单项能力的任务。强化课程的实践环节,准备大量训练任务,进行反复训练。用

各种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程实践,提高学生的感受能力和操作能力。

(4)

设计“能力的实训过程”,确定演示、实训、实习、实验的内容,做好实践教学的各项准备。整个实训过程要以学生为主体,以专业活动为导向。以学生能力的提高为目标,安排训练的项目任务,不是仅着眼于具体的拆平和任务。

(5)

做好有关的知识准备。但首先不是“系统的理论知识”,而应尽可能是“系统的应用知识”,教师应当从使用出发,对原有的知识体系应用的角度进行新的系统的改造。以课程任务的需求为主要依据,确定课程涉及的知识内容。于是,“知识理论够用为度“就有了实际可行的依据——以课程的项目任务为衡量基准。系统的知识不是不要,而是通常在完成任务之后,归纳总结出来。

(6)

涉及课程内容的引入、驱动、示范、归纳、展开、讨论、解决、提高、实训等过程。教师要学会使用行动引导教学法。从直观实例开始,按照初学者的认知规律,引导学生兴趣,提高学生能力。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增加信息量,选择合适的台阶,小步快进,力争提高课堂效率。

(7)

做好板书、演示、展示、示范操作设计和实物准备。同时,在课程的建设中,专业教师应注意一下几点:

(1)要教“课”,不要“书”。“课”的内容是根据毕业生职业岗位要求制定的,“书”的内容是按照知识体系或叙述体系设计的。课程教学必须以课程目标为准,不能以课本为准。

(2)要设计,不要照本宣科。对于课程教学而言,没有一本是可以照本宣科的,自己写的课本也不行。因为书写的逻辑和讲课的逻辑是不同的,从课本到课堂需要一个教学设计过程。(3)要应用,不要单纯知识。职业教育要求打破单纯传授知识,盲目积累知识的教学方式。突出能力目标就是要让知识为做事服务。

(4)要能力,不要单纯理论。在做事的过程中学习相关知识,这是高效学习的必有之路。

(5)要一精多能,不要泛泛应付。教师要有精品意识,要把自己有兴趣的课做好、做精。以这个课为中心,逐步提高自己的授课水平和教学水平。

(6)教无定法。要认定原则,但固执坚守某种具体的模式和方法。课程评价则最终目标是效果,要鼓励创新。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职业院校改革的核心,是在学校创造企业换进和企业氛围,以企业理念、企业文化要求师生;以企业理念、企业威化改革课程和教学;以企业理念、企业文化改革学校管理。

某市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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