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幼儿园开学防疫工作预案
(一)报告及处理程序
1、幼儿园如有传染病发生,必须立即向园长室报告,幼儿园立即向疾控中心、教育局安全办和和镇教管办报告。
2、幼儿园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传染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传染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变化,幼儿园仍作补充报告。
(三)、指挥机构和职责
1、园长任总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作出启动应急预安决定。
2、分管后勤园长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调查和善后等工作。
3、指挥组成员有:两部负责人、分管教学的副园长及助理、保健教师、人事干部组成。
(四)、现场应急处置
1、立即启动应急预安。
2、指挥部根据传染病类型,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工作。
3、确定由保健老师组织调查,保留原始资料(现场原始照片、文字等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
4、立即送病人隔离,有效控制疫情。
5、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体教师会议,通报时间情况,稳定人心。
6、及时求得当地公安的协助,作好幼儿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7、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传染病的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家长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迅速、严格、彻底全面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9、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接待,加强门卫的管理,不得把无关人员放进幼儿园。
10、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消息,共同维护稳定。
第二篇:幼儿园开学防疫工作预案
幼儿园开学防疫工作预案
(一)报告及处理程序
1、幼儿园如有传染病发生,必须立即向园长室报告,幼儿园立即向疾控中心、教育局安全办和和镇教管办报告。
2、幼儿园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传染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传染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变化,幼儿园仍作补充报告。
(三)、指挥机构和职责
1、园长任总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作出启动应急预安决定。
2、分管后勤园长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调查和善后等工作。
3、指挥组成员有:两部负责人、分管教学的副园长及助理、保健教师、人事干部组成。
(四)、现场应急处置
1、立即启动应急预安。
2、指挥部根据传染病类型,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工作。
3、确定由保健老师组织调查,保留原始资料(现场原始照片、文字等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
4、立即送病人隔离,有效控制疫情。
5、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体教师会议,通报时间情况,稳定人心。
6、及时求得当地公安的协助,作好幼儿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7、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传染病的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家长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迅速、严格、彻底全面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9、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接待,加强门卫的管理,不得把无关人员放进幼儿园。
10、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消息,共同维护稳定。
第三篇:防疫防控期间开学工作预案
防疫防控期间开学工作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的工作部署,根据学院防疫防控工作安排,为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工作、学习、生活,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开学工作预案。
一、健全领导机构
1.在学院新冠肺炎防疫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六个专项组,具体落实落细学院部署的防疫防控期间的各项开学工作,做到无纰漏。
(1)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组成教工防疫防控组;
(2)学工部、思政部、各院系组成学生防疫防控组;
(3)教务处、各院系部组成教学防疫防控组;
(4)太阳岛校区综合办、旅游发展学院组成太阳岛校区防疫防控组;
(5)办公室(保卫部)、总务处组成防疫防控后勤保障组;
(6)宣传统战部、学工部(团委)组成的宣传组。
2.建立学校、部门(院系)、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和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送网络。实行各部门、各院系包保责任制。
二、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3.完善师生防控体系。完善师生防疫防控工作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形成学院、部门(院系)、班级三级防控体系,保障全员、全程、全方位覆盖。形成联防联控工作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各专项组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工作。
4.做好学院在疫情期间对师生的正向宣传,引导师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和学院发布的各项防控通知,不信谣、不传谣,消除师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5.各院系主动联系学生,明确上级单位和学院加强疫情期间学生管理规定。及时掌握学生的个人假期行程和身体状况情况,对于学生一律严格执行学院错峰返校时间,不得提前返校。学生按年级实行错峰返校,初步定3月中旬后开学,具体返校上课时间以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后执行;学生返校时,须将抵达校园交通全程具体方式、旅途防护措施、即时身体健康状态、抵达学校大致时间等信息以微信文字形式提前1天主动向辅导员老师报备。
6.组织人事部、各部门负责人及时掌握教工的个人假期行程和身体状况情况,全院职工按省市相关部门和学院的要求返回学校工作,从外地返哈教职工须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工作。
7.设立隔离区和准备防疫物资。将二校区实训酒店设立为隔离区,按疫情防控要求储备好防护服、消毒液、口罩、医疗器械、一次性手套等防疫防护物资。总务处及时给各院系、舍务科等部门配备口罩、温度计、防护服、卫生消毒等各种防疫防控物资,确保开学前准备到位;开学前三天,总务处和物业将对办公室、教室、寝室、走廊、楼道、电梯间、卫生间、门把手、垃圾转运站等场所定时、定期消毒灭菌,同时保证两校区水、电、供热正常运转。
8.严格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排查,凡符合相关部门和学院要求才能上岗;每天对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检查、维护,食堂就餐用具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食堂后厨实行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要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9.实行学生、教职工错时、分散打包就餐;按时间段安排教职工、一二年级学生错时打饭,控制进入食堂人数,保持距离,回办公室、寝室就餐;提醒和引导师生佩戴口罩、餐前洗手。
10.思政部(大学生健康中心)做好学管干部、辅导员、舍务老师、物业门卫等防疫防控流程的人员培训,如应对发热学生、学生进入教室、寝室检查等方面规范流程的各项准备工作;
11.做好教学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实施方案和线上教学学习详细方案,适当调整新学期教学计划,积极开展网络教学,合理安排实践教学时间,确保“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做好开课时段调整、课表编制与发放、《课程标准》编(修)制、引导任课教师线上教学暨网络课程录制、保证教学质量不降低。
12.教务处调整任课教师在疫情期间考核内容,各院系部要对每一门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梳理与总结,总结学生反馈的难点及不易理解的内容,认真记录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学习进度,考核采取线上学习与到校提交学习心得相结合,折算出相应学分(分数),开学返校后通过面授方式破解学生线上学习的难题,做到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有效衔接。
13.在原教学计划的开学日,举行网络开学式,由院领导和各系部主任为同学们上一次网上课程思政课。每一位教师要将课程前八周的丰富的教学资源上传学生群,各院系部于开学后第一周将考核情况报教务处。
14.实习学生的管理。各院系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监测和排查,即时掌握学生的身体情况和行踪,根据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决定是否中断实习,对返校的实习生须按要求采取14天隔离,疫情防控期间不在安排校外实习生。
三、开学期间防控工作
15.健全师生疫情报告机制。在假期全面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三级疫情日报告机制的基础上,对学生全面精细排查加强舍务科、各公寓、各寝室的排查,确保不落一人,如出现疑似症状的学生确保第一时间发现,从而及时报告、就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16.加强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关注贫困家庭学生。开学后思政部(大学生健康中心)要利用电话、网络继续开展身体健康教育咨询,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特别是教室、寝室卫生环境。继续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同时各院系关心关爱贫困学生。
17.开学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各种会议提倡利用网络APP办公。必须开展的集体活动或会议,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经学院批准后参加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间距并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聚集时间,尽量控制参加人员数量。
18.严格落实师生体温检测、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工作、上课。如有发热、咽痛、咳嗽、胸闷、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师生,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或就医,依规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学院防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9.在校区内师生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进入教室、寝室,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20.患病的学生,休、退学应根据病情、病种,按照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应持医疗保健机构认可的有效证明到学生工作部查验后方可复课;对因病返校工作的教职工须符合省市学院的要求经组织人事部批准方可返校工作。
21.上好开学第一课。把疫情灾情当教材,致敬学习那些白衣天使,让学生与祖国一同成长列为教育内容,开学后专业课教学工作要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紧密衔接,教师结合线上教学内容做好复习学习,建立教师、辅导员、学管主任联动群,全面关注学生身体和心里健康发展动向,避免学业压力过大。
22.公共选修课全面采取网络线上教学,每门课程配一名助理教师监控学生学习情况,保证线上学习质量。校外实训实践类课程暂时取消,全部改为在校内进行,全面提升实验室、实训室实践场所的利用率。
23.做好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图书馆、体育馆的消毒工作,做好学生返校后对学生开放的预案。202_级学生实习工作要本着“就近实习,暂避疫区”的原则开展,要安排一到两周实习素养教育课,及早联系省内实习企业,各院系部分专业制定具体的实习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24.对于因疫情未能如期返校的学生,各院系部要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安排教师一对一进行线上辅导和返校后的补课辅导,使学生跟上正常的教学进度,各院系部可根据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做好评估,并认真制定补课计划。认真做好202_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制定详细的方案,采取网上选题、网上指导和网络视频答辩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25.各部门(院系)领导要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辅导员在防疫防控工作中要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坚决落实学院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把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到实处,把措施执行坚决,不懈怠、不留盲区。
五、责任和措施
26.建立学院、部门(院系)、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和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送网络。实行各部门、院系、辅导员包保责任制,签订包保责任书。
27.强化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在疫情期间执行监督问责机制,各部门(院系)负责人是师生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各部门(院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完善具体防控措施,指导部门人员部署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第四篇:校外培训机构开学防疫工作预案
校外培训机构开学防疫工作预案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x月底前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
动,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科学评估后确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工作预案。:
一、实施范围、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
非企业单位法人和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的各
e
/
7类学科0培推荐训、体育0艺收藏术培训机构。
(二)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三)工作目标
严防新冠肺炎在全市各校外培训
机构的输入和扩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切
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线下培训复课前
1.严禁线下培训。严格执行延迟开学有关规定,不
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比赛、展
示、评比等
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不得开展线下报名。各培
训机构要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及时通知到每一位
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妥善处理好调课等相关事宜,切
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全面摸排信息。各培训机构对在聘教职工和已报
名缴费的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全覆盖、无遗漏掌握其假
期去向及健康状况,建立信息动态台账,重点关注有重
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与重点疫区外来人员及疑似、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史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
告、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各培训机
构每天上午11:30前报送市教体局民管办,并将动态工作
信息上报或直接发送“**市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微信群”
“**市校外培训机构工作QQ群”等工作群。
3.制定工作预案。各培训机构要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完善防控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专项组织,明确重点举措,责任到人,完善
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疾控中心、主管部门的联系,接
受专业指导,开展联防联控;制定全面的开学方案,建
e立全封闭推荐管理、课体温检测、疫情动态监测等制度。
4.做好开学准备。各培训机构要全方位改善办学场
所环境卫生条件,对教室、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厕所
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
角,保持室内空
气流通;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
温检测仪、口罩回收垃圾桶等必要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
储备,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保持
24小时通讯畅通。为
(二)线下培训复课后
1.把好入校关口。妥善有序组织教职工返岗,按照
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登记、隔离,从严从紧把好关
口,确保教师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学校、走上
讲台。对所有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问询,带病
人员、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有可疑症状人员一律不得
进入。
2.强化环境卫生。对教学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教
室、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活动区域,每日至少
开窗通风三次,每次30分钟,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
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上课场所使用一次消毒
一次;广泛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物资,严格落实洗
手要求。
3.开展动态监测。坚持课前体温检测制度,严禁体
温异常者进班级。密切监测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
做好每日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
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监测,根据情况进行
处置。
4.加强健康教育。多渠道开展面向师生、家长的健
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做好自身
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养成洗手习惯,保持清洁卫生和
充足睡眠,适
当体育锻炼。
5.规范日常管理。严格管控校门,校外无关人员一
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
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进行医学隔离观察;错时安排学
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严格控制
聚集性活动,暂停演出、展示、研学旅行等大型聚集性
活动;不得开展校际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有食堂的培训机构不得向学生提供就餐。疑
6.规范疫情处置。如发现师生出现可疑症状,应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安排专人负责,并立
即上报市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妥善处置。对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要配合疾控
中心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宣
传教育等工作。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持复课证明
方可进班复课。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制定校外培
训机构开学工作方案,责任到岗,任务到人,2月17日
前将方案报送市教体局民管办。
(二)强化包保督查。
市教体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干部包保全覆盖,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工作的检
查指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疫
情防控工作。
第五篇: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学防疫工作预案
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学防疫工作预案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2月底前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科学评估后确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工作预案。
一、实施范围、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和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的各类学科培训、体育艺术培训机构。
(二)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三)工作目标
严防新冠肺炎在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的输入和扩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线下培训复课前
1.严禁线下培训。严格执行延迟开学有关规定,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不得开展线下报名。各培训机构要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妥善处理好调课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全面摸排信息。各培训机构对在聘教职工和已报名缴费的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全覆盖、无遗漏掌握其假期去向及健康状况,建立信息动态台账,重点关注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与重点疫区外来人员及疑似、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史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各培训机构每天上午11:30前报送市教体局民管办,并将动态工作信息上报或直接发送“**市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微信群”“**市校外培训机构工作QQ群”等工作群。
3.制定工作预案。各培训机构要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完善防控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专项组织,明确重点举措,责任到人,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疾控中心、主管部门的联系,接受专业指导,开展联防联控;制定全面的开学方案,建立全封闭管理、课前体温检测、疫情动态监测等制度。
4.做好开学准备。各培训机构要全方位改善办学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对教室、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检测仪、口罩回收垃圾桶等必要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线下培训复课后
1.把好入校关口。妥善有序组织教职工返岗,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登记、隔离,从严从紧把好关口,确保教师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学校、走上讲台。对所有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问询,带病人员、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有可疑症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2.强化环境卫生。对教学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教室、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活动区域,每日至少开窗通风三次,每次30分钟,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上课场所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广泛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物资,严格落实洗手要求。
3.开展动态监测。坚持课前体温检测制度,严禁体温异常者进班级。密切监测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做好每日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监测,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4.加强健康教育。多渠道开展面向师生、家长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做好自身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养成洗手习惯,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体育锻炼。
5.规范日常管理。严格管控校门,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进行医学隔离观察;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演出、展示、研学旅行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得开展校际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有食堂的培训机构不得向学生提供就餐。
6.规范疫情处置。如发现师生出现可疑症状,应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安排专人负责,并立即上报市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妥善处置。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要配合疾控中心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持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工作方案,责任到岗,任务到人,2月17日前将方案报送市教体局民管办。
(二)强化包保督查。市教体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干部包保全覆盖,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教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对擅自开展培训、乱收费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