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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书笔记[精选五篇]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130-936760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3-06 09:35: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芳华》读书笔记

《芳华》读书笔记范文(精选6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芳华》读书笔记范文(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芳华》读书笔记1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

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

《芳华》读书笔记2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书笔记3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书笔记4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书笔记5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书笔记6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穷丑有错吗自卑才有错吧对母爱渴望又失望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第二篇:《芳华》观后感

血染的《芳华》

很有幸在酒后还可以“清楚”的观看这部影片,看之前认为是一部无聊的爱情战争片,直到今天观看之后我发现我错了,原来芳华这部影片是描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关于部队文工团生活的影片。光洁的脖颈,明亮的白衬衣,绿色的军装,清脆的笑声,红纱巾下偷听邓丽君的歌,白布后少女奔跑着看望受伤的人…导演冯小刚用纯熟的镜头语言,讲述着那个年代的青春往事,热血激情。文工团里的生活会让我想起每个人的青春时光,一样明媚的阳光,一样美丽的少女。但在文工团里这一切都被放大了,这里像是一座象牙塔,但时光的光影却强烈的投影到塔里的年轻人身上。

《芳华》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在那个年代文工团可以说是部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也同样是部队风采的所在。一群真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与充斥变数的人生命运。既然是最耀眼的宠儿也就有这不同的经历,小到每一个肢体动作都是他们用汗水换来的。但是,人终究是人,谁都脱离不了世俗。回到影片,何小萍,一开始就是以被抛弃者的形象出现,母亲和继父不喜欢她,弟弟妹妹欺负她,亲身父亲在六岁那年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何小萍以为来部队,她就会摆脱那个糟糕的现实,可是一切都是事与愿违,当看到何小萍偷穿室友军装去照相时是我所不能理解的,我想既然喜欢那我大可以大大方方的去借来去拍,可被我遗忘的是她为了什么去照这个军装照的,大概最可怕的莫过于忘记自己做一件事情的初衷吧,再到被舍友排斥,没人愿意与她跳舞,嫌弃她身上有嗖味,当时也只有活雷锋刘峰对她好所以当刘峰被发配到伐木连的那天她一人去送刘峰,她心里鄙视文工团的所作所为,所以当自己可以演A角的机会时,她选择了装病放弃,后来“意外“的离开了安逸的文工团,卷入了残酷的战争,在战场上继续绽放着血染的芳华。

再到乐于助人,质朴善良的刘峰这个活雷锋他任劳任怨,风险大于索取,刘峰脏活累活抢着干,炊事班的猪跑了,也来叫他去找,吃饺子时看到没人吃的饺子皮时二话不说会把好的饺子让给别人自己吃剩下的饺子皮,当自己的战友结婚买不起沙发时刘峰用自己精湛的手艺为他打了一对沙发,就是这样一个极度无私的人,却因为抗洪抢险被砸伤了腰,当上级领导给予名额让他去军事院校进修,却又把这个名额让给了他人,最后在自己亲手打的沙发上抱了自己心爱的女孩林丁丁时却被林丁丁诬陷为流氓被发配到边境,带领骑兵连护送物资时遭遇袭击为了将自己战友的尸体全部拉回去而不惜自己右胳膊动脉中弹大量流血,最后不得不截肢,好事就该他做,他就该做好事,早就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这样的一位被大家称之为“雷锋”的同时也被大家遗忘了刘峰也是人,也是一个可以有七情六欲的人。

影片中强烈的时代真实感让我的泪腺瞬间崩塌,看到炸的面目全非的十六岁小战士的时候,说不要年老的母亲来,让三个姐姐轮流到墓地看他时,我再也控制不住

影片最后两个人在战场的表现被评为战斗英雄,何小萍因受到刺激进了精神医院,医生说,大白菜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当时的我还不太明白其中的道理,后来在文工团即将解散时的最后一场演出时才明白,何小平将一般的青春年华都留给了文工团,它比喻一个人的精神常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成为了习惯,突然一下子成为了英雄变成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而刘峰背对何小平将流出的眼泪擦干,再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和他说话,大概这就是何小平一直所期望的吧,却在自己精神奔溃的时候实现了。刘峰右胳膊截肢,再社会的变迁中他成为了一个踏车送书为生的打工者,因种种原因被城管讹钱没收了以此为生计的自行车,回看他的人生,明明可以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却全部被他放弃了,面对冷漠,无情,从来都是忍受。

镜头里,刘峰和何小平依偎在一起回忆属于他们的芳华,虽然心知肚明对方是哪个最适合的人,但却始终没有结婚,就这样相伴一生,总结,从最开始营造的愉快气氛间接性跳越到美好之后的心酸与痛楚。有多美好就有多悲情,伏笔可谓埋的悄无声息,突如其来的反差如同心掉在地上被踩上千脚前后反差形成强烈的戏剧冲突。二更科技首席内容王立群和剧中的,刘峰,何小平年龄差不多,他说,这一代人经历恢复高考,改革开放等历史转型时期,其生命质感十分丰厚,与电影背景同时代的人感同身受,而对于后辈,那些未曾亲历的场景,那些青春荷尔蒙膨胀却又压抑克制的心理,都因为其所具备的情感开骨意义而充满了神秘的魅力。

影片结束后,我仿佛与刘峰 何小平,肖惠子他们相识已久,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

202_/1/13

第三篇:刹那芳华

刹那芳华

人生就如一泓清泉,泉水中总会有一些阻路的岩石,虽然它们很顽劣,但是因为有了它们,我们才会击出美丽的水花,演绎出一段清舞飞扬!

船只的命运在于漂泊,而人的命运在于追风逐浪。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勇敢尝试怎么看晴空?没有奋斗的日子里你是否感到空虚?没有拼搏的夜空下你可否在低回感伤?重见阳光后你是否笑得最美丽?乌云散开后你是否相信力量?推开记忆的窗,望望身后的路,你是否明白一个经典:因为难才更加完美,因为难才让人倍加珍惜,因为难才刻骨铭心!

谁在歌唱,谁在流浪,谁在迷茫,谁在彷徨,谁在遗忘,谁在忧伤,又是谁,在未知的远方?成长的忧愁被埋藏在深蓝浅蓝的泪痕里,童年的梦幻褪了色,内心时常像打翻了的五味瓶:酸。甜。苦。辣。涩!是否在这时想起了迷迭香的花语:回忆不想忘记的过去,在回忆里挥去忧伤。灿烂的微笑让每一个人重生。再次面对一切时,我们都会发现,这个多彩季节,未来永远是鲜花盛开!

当自己弄不清楚方向,无法抉择时,当没有办法判断,究竟要全力冲刺,还是紧急刹车时,当哀叹自己的头脑太简单,人生地图太复杂时,当梦想的重量压得太重时……请记住,当童话不再憧憬,我们还有梦的延续;当看不见花儿绽放,但却不会错过花儿在风中悠扬飞舞的浪漫!

如果唯一的知己告诉你要离开,不要沮丧,真情不会被距离疏远。在分别的路口,请微笑看时光远走,梦想的喜悦是青春的所有纪念,而所有离别也只是为了重逢那天。说声“我们风雨无阻,我们不见不散“,擦干眼泪面对生活中的每一天。

看到幼鹰学会飞翔吗?听见麦苗在呼唤吗?嗅到花儿绽放的清香吗?击起人生的水花吧,有什么愿望尽快播种吧,在此刻全都绽放吧,尽情地击起人生飞扬的水花吧,相信吧,天堂的歌声不再是传说,弹指间,刹那芳华!

第四篇:《芳华》读后感专题

致终将逝去的青春年华 ——《芳华》读后感

上口中心小学

李爱萍

我喜欢严歌苓,尤其喜欢她的《陆犯焉识》,反复阅读,爱不释手。爱屋及乌吧,所以对她的其它作品也颇感兴趣,电影《芳华》最近很火,大家都在谈,尤其是四五十岁的老教师。得空到影院一观,还行吧,与想象的还是有差距,仔细一想,大概这是冯小刚心里的芳华吧,严歌苓的芳华呢,我的芳华呢,还是看看书吧。

文中以萧穗子作为化名,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六七十年代她们文工团一代人的故事。主要人物刘峰、沈小曼、林丁丁、郝淑雯。

刘峰是一个热心人,被战友们戏称为“雷又峰”,哪里有需要哪里就会有他,他默默的喜欢林丁丁,明里暗里为林丁丁做了很多事情,等到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向林丁丁告白时,过于激动的心情以及错误的理解林丁丁的反应,导致“触摸事件”的发生。“触摸事件”即刘峰失控的抚摸了林丁丁的颈部至背部,吓的林丁丁大哭大叫。要说刘峰应该是没有什么邪恶的想法的,只是出于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的本能反应,触摸当然没有进一步发展,在林丁丁大哭之后刘峰即刻停止,冷静下来,林丁丁哭着跑出去,林峰独自哀伤……而事情并没有结束,“触摸事件”后经过一系列人物的传播,刘峰被处分。关键就在于被处分时,平日里受帮助的那些人且不说站出来为刘峰说句话,竟然都集体指责刘峰的不是,落井下石之流,到处都是。也许正如萧穗子所说,刘峰太完美了,以至于文工团的人都在等着有一天刘峰会犯错,这样大家心里才会平衡,才会恍然觉悟:哦,原来刘峰也是人,也会犯错!“触摸事件”是所有人都在等着刘峰犯得一个错误,大家想证实这世上不可能存在没有瑕疵的人。而也正是因为刘峰在大家心目中太完美了,以至于大家错觉的认为他不应该有七情六欲,对女人的情感对他来说是一种亵渎,所以林丁丁说“谁都可以追求她,就刘不行。她会感到惶恐,不适,恶心。”要说这种情绪我也能理解,但理解归理解,然而林的过激反应毕竟就此改写了一个好人的一生。

林丁丁是团里的独唱演员,刘峰因为她有一副好嗓子,平时柔柔弱弱的像林黛玉所以很喜欢她。林丁丁其人善于隐藏真实的自己,或是说她是个多面的人。她一直希望嫁入“豪门”,有两个备胎,同时还在物色其他的对象。当然,最后虽如愿进豪门,后又离婚再嫁再离婚,最终回归单身,性格也不再隐藏,显露出真正的自己,是有些不顾形象的“豪放派”女性,与之前的娇小柔弱反差很大。沈小曼,书中的女主角,我最心疼的一个角色。大概六七岁的样子父亲自杀,后跟着母亲改嫁给一个姓林的抗战军人,生活上过得小心翼翼,母亲不敢对她显露太多的爱意,连对母亲的拥抱都要通过故意高烧来换取,后有了弟弟妹妹生活即心理上更是承受着莫大的艰辛。后来凭借自己的舞蹈功底被选入文工团,以为从此生活会有所改变的她,却依然受到文工团里战友的排挤,总有那么些自以为是的人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来“提升”自己的“格调”,“提高”自己的存在感。后因受到刘峰的帮助,而对刘峰产生爱慕之情,“触摸事件”中,她是唯一一个为刘峰说话的人,唯一一个为刘峰送别的人。萧穗子说只有沈小曼懂得刘峰的善良,因为“一个从未被善良对待过得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沈小曼在刘峰走后对文工团其他人彻底失去的了信心,后因装病演出被派遣到某卫生所做护士,再后来中越战争上前线救助伤员稀里糊涂成为人人学习的”战争英雄“,突如其来的受拥护导致没怎么受过关注的小曼精神上受到强烈的冲击,一度精神失常。

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而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写到这里,我已经不想再对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再进行叙述了。小说的男女主角既已出现,那么那些不善良的人在我看来也就无足轻重了。

人性是真的可怕!平日里你与人为善,你活雷锋,别人有事也找你帮忙,笑脸相待,你不图回报,你以为你对得起任何一个人,你傻乎乎的以为别人都会念你的好,即使你并不图回报。可你不知道别人私下里都在说你傻,都在等在看你出错,等着看你的笑话,多么可怕!但我想这应该是所有人的通病,这是出于一种嫉妒,嫉妒别人的优秀,当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时,就期待着别人犯错,我想自己也是这样的。假如我是刘峰他们中的一员,我想我应该是作者一样的存在,但我希望我能够更勇敢一些。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书中最让我欣慰的是林丁丁等人的结果也不是很好,虽然这样说显得我很“恶毒”,但好人都没有好的结果,凭什么不好的人要幸福。

《芳华》已被拍成电影,电影我也去看过了,别的不提,只说电影最后的结果:刘峰与小曼约去为中越战争中死去战友扫墓,夕阳西下,扫墓结束十分,两人坐在一个长椅上,镜头长时间停在两人身上,萧穗子的旁白响起“就让时间停留在这里吧,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年老时的样子,就让我们的青春永远停留在属于我们的文工团岁月,愿我们芳华永驻。”

电影结局其实是和小说有出入的,但是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小曼如愿以偿,因为刘峰也将不再孤单,我可以任自己想象两个人就此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第五篇:《芳华》读后感:归位

归位

——《芳华》读后感

金乾波

昨天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今早看了一遍冯小刚改编的电影《芳华》。慢慢梳理思绪,觉得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其实都在向人们诉说着一场人性归位的故事。

故事是从1976年开始的。那年我三岁。对那个时代,我虽然没有直接感性的认识,但通过文学、影视作品及长辈的言谈,还是不算很陌生。读小说的时候,一个概念经常闪烁在我的脑海里——变形。我在小说的第66页页脚处,情不自禁地写下“当代《变形记》”五个字。相较卡夫卡用现代主义手法写成的《变形记》而言,严歌苓没有用夸张、变形的手法记叙处在那个特殊时期的人们思想、性格的变形,而是直接用人物形象的方式记录着。

刘峰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他尽已所能帮助所有的人,于是他被推举为模范、标兵,参加各种表彰活动,出席各种报告讲座。难得的是他的人性没有多大变形,他既没有因为这些荣誉而自我膨胀,为自己去捞好处,给自己的人生加分,也没有因为这些外在标签式的东西去刻意拔高自己,为难自己,而是按照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他甚至为林丁丁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这是十分难得的,几乎达到了庄子笔下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的境界。证明他的人性没有扭曲的事件是他向林丁丁表白。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情感,他的举动也是正常人的正常行为,算不上光辉,但却是人性高扬的表现。

人性扭曲的是旁人。“触摸事件”中,林丁丁是无辜的。她接受不了刘峰的爱,不是她水性扬花,尽管她周旋在干事和大夫之间,那也是青春少女的正常情怀;也不是她看不起刘峰,尽管她希望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高干子弟;而是因为幻灭。刘峰在她心目中就是神,就是圣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一个闪耀着圣人般光洁的人竟然也有常人的情欲。

自己心中供奉的某种东西坍塌,那种痛苦和震撼是巨大的。我在师范读书时,偶然发现我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勾结校外人员到宿舍偷东西,我的心中就有类似的感觉,那应该算是我第一次正视人间的恶与丑。1997年,也就是二十年前。我生病了,一位学生来我房间问题,看我正在挂吊瓶,她当时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因为在她心目中,老师怎么可能会生病呢?我记叙这些,读者可能会哑然失笑。是的,一个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认识社会,认识人性的。在没有全面客观充分认识的时候,我和我的学生就是这样单纯,或者说纯洁,当然说傻也对。当年的林丁丁也是这样。

如果是林丁丁一人无法接受光环下的刘峰,那也是正常的,因为爱情这事不能勉强,人人都有爱的权利,人人也都有不爱的权利,无可厚非。造成刘峰命运转折的原因是当时的人们人性扭曲了。人们人性的扭曲,是因为当时社会是扭曲的。刘峰拥抱林丁丁,怎么看都是私人行为,怎么定性是林丁丁的事,林丁丁可以一笑了之,可以叫男朋友来揍刘峰一顿,甚至可以告刘峰性骚扰,但无论如何都不关旁人的事。影响刘峰命运的,不是林丁丁,而是旁人——上面政工部门上纲上线地调查,下面的战友无穷无尽地揭发——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诅咒那些得到过刘峰帮助而现在落井下石的人,包括刘峰花30块钱给他打了一对沙发的炊事班马班长。那时,批判刘峰是大势所驱,有幻灭感的人绝对不是林丁丁一个,在那种风气影响下,不做出点什么,似乎显得自己另类。这种从众心理,加重了对刘峰的伤害。反倒是何小曼在刘峰临走时的送别,让人看到了温情,电影和小说都用旁白的形式告诉大家:“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刘峰从神坛上走下,但走过头了。他爱的是1978年的林丁丁,在林丁丁的那一声“救命啊”中,他对林丁丁产生了怨恨。他带着一颗向死的心,希望成为一个被歌颂的英雄,让身为独唱歌手的林丁丁不得不传唱他的英雄事迹。这是一种报复心理。但我们不能报怨他,要知道刘峰比我们高大高尚多了,如果我处在刘峰的环境中,也许彻底沦落了,或者上吊自杀,或者一下子崩溃;而刘峰没有——他选择了承受。

刘峰的人性回归是在结尾,他能坦然面对生活,接受战友的资助,包括何小曼对他的关怀。电影改编得更为出彩。当何小曼(电影里叫何小萍)问他过得好不好时,他说:“什么叫好?跟那些战死的战友相比,我能说不好吗?”此时的刘峰,真是尝尽世味百态后“绚烂之极的平淡”,是一个真正而大写的平凡的人。

我们不要责怪那群青春激荡的年轻人!他们对何小曼的欺负,对刘峰的调侃,都是少不更事,或者说年少轻狂。想想我们自己,从十几岁激扬文字的岁月到如今大腹便便的中年,谁没有做过随波逐流的事?谁没说过从众的话?即使到了今天,我们有时也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的事,因为我们是人,得生存,得获得大众的认可;而我能做的,是尽量不做违心的事不说违心的话,如果不得不做不说那就尽量少做违心的事,少说违心的话。

故事中另一个人性归位的主角是何小曼。何小曼因为童年的不幸,让她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她一心想逃离自己的家庭,以期获得尊重,但她的性格造就了她的猥琐,而这种猥琐使她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何小曼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小说比电影深刻得多,也细腻得多。我们同情何小曼,但没有必要过分苛责哪些捉弄、刁难、歧视、欺侮何小曼的战友,他们主要是年少不懂事。无论是小说《芳花》还是电影《芳华》,都没有坏人,没有丧心病狂的人,有的是普通的人,平凡的人,他们说了伤害别人的话,做了伤害别人的事,都不是苦心孤诣地设计,而是大势所趋,随性而为,随众而为。好在有刘峰,刘峰让何小曼的人生打上了亮色。

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何小曼的生母。在小说里,何小曼的生父是自杀身亡的,自杀的原因是父亲被打入右倾后母亲的鄙视,他付不起为女儿买油条的几毛钱——钱全被母亲管死了。我记得我的母亲在世时,经常给我们念叨父亲被下放回家时,母亲是如何无限接纳父亲的。我的母亲是文盲,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做了那些保护自己的丈夫和儿女的事,这种本能叫善良。

当然,何小曼的母亲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那个时代比之更过分的事多了去了,所以何小曼的悲剧与其说是家庭悲剧造成的性格悲剧,不如说是社会悲剧。何小曼参军,并没有摆脱童年的魔咒,她受到环境的欺压,是自己的性格造成的。何小曼在演出时装病,只是希望获得一种受宠的感觉,或者说是替刘峰报复当时的文工团。她上前线,意外成了英雄,人生一下子从最低谷走上了巅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她精神错乱——此时,她的人性扭曲达到了极致。

何小曼是善良的,所以她才会不适应。换个角度说,正因为她生病住进精神病院,我们才觉得她是可亲可近的,她是跟我们一样平凡而朴实的人。电影里,她在草坪上独舞,让我泪流满面,此时的她真正找到了自己。电影的结尾,她终于向刘峰说出了“抱抱我”的要求时,我也是泪流满面的。在刘峰受到处分前往伐木场的时刻,两颗苦难的心走在一起,那是正常不过的。遗憾的是,那时的刘峰刚从圣人被打落在地,还没有完全回归人性,所以没有给何小曼机会,也没有给自己机会。

何小曼表白十年后,把刘峰从死神哪里拉了回来,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向人们昭显了人性的光彩:他们过得很平淡,但很平和。

很多人评价《芳华》尺度过大,其实细细咀嚼,无论是严歌苓,还是冯小刚,都不是以揭露人性的阴暗为主要目的。人性是复杂的,加缪在《局外人》里强调:“人性之复杂经常会超出人的预期,如果不想承受恶果,就不要去做任何试探人性的事情,不要诱惑,也不要挑战。”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们也不要指责。如果我们身处哪样的时代,哪样的环境,我们能比他们好多少?

看了《芳华》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叹“好人没有好报”。其实,“好人好报”是对社会、对人性没有全面认识而发出的美好憧憬。在这个世界上,好人跟好报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因为世事难料,偶然因素太多;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作孽,犹可赎;自作孽,不可活”却是真理。

《芳华》里没有坏人,他们不是冷漠,不是自私,只是少不更事。

小说和电影各有所长,小说更深刻,更细致,更贴近生活真实,电影更温情。建议大家还是读读小说。

《芳华》读书笔记[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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