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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方案5篇范文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30-960547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3-24 22:25: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 1 月 3 日降尘改善措施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整治、渣土运输扬尘整治等工作,为实现新时代“沿海强县、魅力”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道路扬尘整治。继续实施环卫“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管理标准,坚持城市道路保洁“洗+扫+冲+洒+保”组合作业,每天出动洗扫车 2 辆、大型干扫车 2 辆,对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机械清扫作业,机械化清扫面积 223.7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保持 85.5%;精准洒水降尘,长效保持城市道路洁净、湿润;环卫工人全天候深度保洁,适时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保持城市道路干净整洁。环卫监理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处置各类问题,不断提高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完成时限:长期保持

(二)渣土运输扬尘整治。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建立渣土车辆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加装 GPS 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定时、定线、定限密闭化运输,不得超高、超量装载上路行驶。加大巡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渣土车辆夜间违规运输、偷拉乱倒的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时限:长期保持

三、组织保障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的要求,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负责,确保扬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二篇: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方案

施工扬尘整治工作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铜陵市立新路(木鱼山大道-陵江大道)工程,位于铜陵市西湖新区,西起现状木鱼山大道,东至现状陵江大道,长约641.388米,道路与规划新庙王路相交。规划红线宽25m,其断面路幅分配具体如下:人行道(3.0m)+绿化带(2.0m)+机动车道(15m)+绿化带(2.0m)+人行道(3.0m)。工程主要内容有:道路、排水、交通、喷粉桩软基处理、排水箱涵强电管等工程。

二、扬尘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土方运输、现场材料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2、施工期间渣土或废弃物输送产生的扬尘。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三、扬尘治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创市级文明工地。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组长:徐雪

副组长:齐欢、李春山 组员:马以山、许剑、汪伟

组长: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组员:负责领导指示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污染工作,预防无防染。安全员: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材料员: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资料员: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六、现场做法及各项投入

1、现场围挡: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档,墙高2米并悬挂宣传图画。办公区域与施工区域分开设置。

2、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主干道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钢筋加工场地、木工棚等全部用混凝土硬化,具体成本根据路面及硬化场地砼厚度有关。

3、洗车设备:采用自动喷淋洗车设备,有效清洁现场车辆,现场的车辆必须将车辆底盘和轮胎清洁干净后方可驶出,防止带泥上路。并派专人打扫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50米内的清洁。

4、喷水设备:设置雾炮,不定时开启,做到有污染有灰尘立即开启。

5、施工临时道路:铺设砂石、钢板。

6、现场保洁:派专人对现场道路清扫及草皮内垃圾的清理,每天不少于3次。

7、办公区、生活区场地全部硬化。

七、扬尘治理具体措施

1、施工现场保洁

(1)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档,墙高2米并悬挂宣传图画。办公区域与施工区域分开设置。

(2)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①每日进行3至5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②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③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④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⑤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⑥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

2、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2)禁止超量堆放;(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4)及时做好记录;

3、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4、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 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5、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物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八、检查及奖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扬尘小组人员、各劳务队及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扬尘治理情况大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后向各责任人及劳务队伍通报,并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

2、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局部或全面停工进行整改。

3、对检查出问题的,未按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公司规定罚款5000元。

4、在检查中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队伍奖励 3000 元。

安徽煜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立新路(木鱼山大道-陵江大道)工程项目部

202_年6 月15 日

第三篇:环境卫生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环境卫生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打造“三区一地”总目标,组织开展县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扬尘污染以及其他各类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空气环境质量、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

二、整治方式

(一)集中行动

利用20天的时间,集中现有的冲洗、洗扫车辆,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加大县城主次干道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力度,全面彻底对县城主次干道和人行道进行精细化清扫保洁,全方位清洗维护,全力推进主干道由清扫向清洗、由平面清洁向立面清洁转变。深化县城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扩大道路清洗和道路洒水的范围和频率。

(二)常态作业

采取“一冲、两洗、三洒水和人工捡拾保洁”的“3+1”工作模式。“一冲、两洗”即:城区主次干道每周冲洗一次,人行道、公共广场每两周冲洗一次。“三洒水”即:城区主次干道每天要坚持两次至三次洒水降尘,即洒水车两次或三次,雾炮车一次。“人工捡拾保洁”,即:人工对作业不到位的地方

进行补扫。洒水车每日在城区洒水不少于两次,园区洒水不少于一次,并做到应洒尽洒。

三、任务分工

(一)环境卫生治理

1、县城道路管理。全面实行机械化喷淋清扫,确保道路保洁质量和环卫保洁机械化水平,降低道路保洁扬尘污染。实施道路洒水降尘作业。严格按照规定的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喷淋清扫作业,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牙无浮土。(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县城绿化硬化。县城建成区、公园、绿化带内裸露土地全部进行绿化。养护绿化工程土地平整后及时栽植,未进行栽植的土地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抑制扬尘发生。县城规划区露天货运机动车停车场,应当采取高大乔木、绿植进行隔离,地面采取硬化处理,场内裸露地面采取绿化硬化、铺装等措施。(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餐饮油烟管理。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做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室内烧烤及餐饮服务业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餐饮油烟实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垃圾点整治。县城垃圾桶无外溢垃圾,周边无明显垃圾、污水,确保卫生良好。按照最高标准清洗城区所有垃圾

桶,做到垃圾桶面干净,无大量污渍,全城垃圾桶半月全面清洗一次。(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武灵镇政府)

5、露天焚烧整治。全县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荒草等各类产生烟尘的易燃物。(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6、县城卫生死角整治。全面彻底对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窗口部位、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城中村、背街小巷、道路绿化带、广场公园、老旧小区出入道路等进行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各类卫生死角,坚持每天清理1次。其次,每日第三方巡查人员负责上传各类卫生死角信息,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清理,做到日传日清。(责任部门: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武灵镇政府)

7、加大交通护栏等各类公共设施的清洗、维护力度。对城区主干道两侧的交通护栏、道路指示牌、公共信息宣传栏等设施进行清洗、清理,坚持每周清洗、清理、擦拭1次,按照“谁设置、谁管护”的原则,落实清洗整治责任,确保公共设施、交通护栏干净整洁。(责任部门: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交警队、县民政局、县交通局;武灵镇政府)

(二)各类扬尘治理

1、施工管理

(1)建筑施工管理。全县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高层建筑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清运施工垃圾,严禁高空抛散。施工渣土车禁止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严防出现扬尘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水务、交通、市政等施工管理。水务、交通、市政等线性工程要实施分段施工、湿法作业,禁止大面积推倒拆除物,拆除后场地闲置3个月以上的,要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堆场料场管理

(1)全县范围内所有煤堆、水泥、砂石料以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苫盖。县内所有商砼企业要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全封式生产,强化管理水平,做到“黄土(物料)不见天,场地无积尘,出入口无轮痕”。(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园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各相关企业)

(2)工业企业内部的物料堆场全部实行规范化管理,所有料场、渣场全部配套防风抑尘、洒水喷淋等防尘设施,冶

炼、水泥等重点行业全部建设封闭式贮存设施。各有关企业制定本企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治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镇政府;各相关企业)

(3)车站、仓库等单位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当对堆场的场坪、路面进行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装、卸料处采取吸尘、喷淋、洒水等措施,储库进行围挡或封闭,并配备喷淋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工信局)

(4)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苦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等防尘措施。(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5)清理整顿“五堆”问题(土堆、砂堆、渣堆、料堆、垃圾堆),由县城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和街区内部延伸,由县城中心区向城乡结合部延伸,能清理的立即进行清理美化,暂时不能清理的应采取覆盖、喷洒抑尘剂、种草种树等有效防尘措施。(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3、道路扬尘治理

(1)规范国省道、县乡道两侧物流企业、修理厂、洗车场、停车场、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管理,由所属乡镇划分责任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扫“门前雪”,对未硬化或硬化不达标的进行硬化;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硬化;对路

边沟进行清理疏通;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喷淋,杜绝车辆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公路段;各乡镇政府)

(2)规范加油站管理,加大绿化力度,确保适宜绿化的路面全部覆盖绿植,并对进出道路定期进行喷淋,对加油站院内及站内进出口与道路连接处的路面全部硬化,及时清扫泥污垃圾。(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政府)

(3)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对带泥带灰上路、防尘措施不到位等上路车辆进行全面查处。加大对渣土运输单位的监管力度,渣土运输车严格采取密闭措施,严禁非法改装、改型渣土车。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限、规定时速进行作业。(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4、裸露土地治理

对县城建成区、乡镇驻地、公路沿线以及各类经营性场所区域内及周边裸露土地全部进行遮盖或绿化。(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三)道路环境治理

1、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做好国省道、县乡道养护管理工作,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日常养护和路面保洁水平,确保路面完好、平整舒适、干整整洁,路肩平顺,桥梁结构安全、外观整洁、设施完好。国省道由公路段负责,县道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乡村道路由所属乡镇负责。(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各乡镇政府)

2、开展道路绿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路域沿线绿化效果,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置绿化带,做好树木涂白,做到整齐划一,对道路两侧行道树进行补栽补种,确保无缺株断档、密度不够等问题,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景观亮点,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交通局、公路段)

3、道路卫生保洁。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大力整治道路沿线的卫生死角,强化日常保洁,加大巡查力度,对道路沿线及可视范围内的存量垃圾、杂草、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道路两侧环境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各乡镇政府)

4、乡村道路整治。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建筑力求整齐,全面拆除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破旧建筑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综合治理公路两侧的集贸市场,坚决取缔占路经营、户外经营。(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交叉道路整治。对与国省干线交叉的农村公路和其他道路可视区域进行整治,确保绿化全覆盖,保持路面无严重

病害、路肩坚实平顺、边坡稳定,完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段)

(四)乡村环境治理

1、绿化提升。全面提升乡村绿化档次,对主道路沿线的缺株断株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在重点路口打造绿化景观小品,提升乡村品位。(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村)

2、卫生死角整治。对乡村环境进行集中整治,规范整治卫生死角,清理存量垃圾,改善驻地环境形象。突出做好各单位、企业院落以及城镇、园区主干道路、绿化带的卫生清扫,保持良好环境面貌。(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园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3、秩序维护和美化提升。突出推进和实施好边沟衬砌,店外经营管理、乱停乱放整治、卫生死角清理、小广告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加强乡村驻地区域河道卫生整治,做好主干道路的亮化提升,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形成统一、有序、优美的环境格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标准要求

1、当气温低于3℃时(含3℃),必须停止一切道路冲洗、洒水、洗扫作业,采取以人工清扫为主,机械湿扫为辅的保洁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午间气温较高时酌情

进行洒水作业。336国道豪洋段、农业科技园、黑龙河村口等道路每两日安排冲洗一次,做到一周全面冲洗至少三次。

2、按照县城道路特点,主要道路路面洁净以见道路底色为标准进行清扫、快速捡拾,实现主、次干道每天路面清洁无积尘,道路清扫保洁做到随脏随扫,不滞留垃圾。

3、做到“五净五无”(无果皮纸屑,无积存垃圾,无污泥积水,无烟蒂痰迹,无砖瓦土石;路面净,废物箱净,排水沟口净,道边石牙净,树围周边净)。

4、道路普扫:每天早晨(根据季节变化)、中午普扫,有条件的道路以机械化清、洗扫为主,人工为辅,其他道路以人工普扫为主,机械冲洗为辅。

5、普扫完成,快速巡回保洁。

6、清扫保洁范围:主路面、人行道、人行道之外至墙基(沿街房墙边)。

7、节假日期间必须照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8、各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

五、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摸底(202_年11月5日至202_年11月10日)。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对照方案要求,对辖

区和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类建立任务清单,明确存在的问题位置、问题类型、整改措施、相关责任人等,并将相关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后,报县环境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开展集中整治(202_年11月11日至202_年11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利用20天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抓好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辖区和职能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问题整改要有针对性、目标性,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常态综合整治(202_年12月1日至202_年2月28日)。

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查漏补缺,总结经验,以更大的决心和意志,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办法,常态化推进综合整治,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良好空气环境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环境卫生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和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应急局、公路段、交警队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和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综合指导、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分别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落细工作责任,迅速展开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既要落实职能分工,又要统筹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实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活动中行动迟缓、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问责,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

(四)加强宣传报道。

环境卫生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范围广,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设置专题栏目,及时报道全县“大整治”活动进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对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跟踪报道和曝光。

第四篇:城市道路扬尘控制方案

新乡市市政工程处文件

市政字〔202_〕26号

新乡市市政工程处城市道路扬尘控制方案

处属各单位、科室: 根据《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方案》有关精神,特制订我处道路施工扬尘防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_年8月21日

第一章 编制目的

根据关于印发《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方案》通知新政办【202_】90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处扬尘处置方案,由于市政工程的施工场地位置一般都处于市区,为了有效防治城市及住宅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卫生文明城市做出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 新乡市202_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以及新乡市住建委要求的其他关于道路施工建设的其他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新乡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第二章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新乡市202_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四、《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方案》

五、《新乡市市政工程处施工现场施工操作规程》;

六、《新乡市市政工程处工程管理规定》

第三章 组织保证措施

处机关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成立联合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具体项目防尘措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各基层施工公司及所属施工项目部根据有关扬尘管控要求,负责具体防尘方案制定及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由于市政道路工程扬尘的责任方与治理方都属于具体项目部,特制定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新乡市市政工程处城市道路扬

尘控制方案》。

一、公司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对扬尘污染负主责。

二、项目经理负责对防尘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处机关相关科室报告。

三、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必须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新乡市202_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6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四、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五、工长:负责对路面、加工棚、管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六、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七、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第四章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全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路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责任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设置围档

根据施工整体方案,建立施工现场围挡方案,围挡采用注水围挡或彩钢板围挡,围挡不低于1.8米,同时符合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项目部选择开阔不影响通行的位置,同时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大粒径石子或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围挡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工地出入口设置大门,有专人看守,大门封闭,安排专人保持门口整洁,地面湿润。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四、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五、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便道砖、砖砌块及预制构件必须在指定场地进

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置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如特殊需要,需异地拌制后运输至工地现场使用。

八、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九、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施工工地渣土车和粉状物料运输车采取密闭措施,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十、砖、构件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污雨水管道施工的预制管截管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

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十一、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3、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4、在道路施工现场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十二、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十三、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十四、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十五、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

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4、合理安排土石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

5、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洒水。

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7、土石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8、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第五章 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按《新乡市市政工程处城市道路扬尘控制方案》中内容进行检查。

二、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三、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后,由联合检查小组对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项目部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四、项目部每天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周为一个考核周期,每周由联合检查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项目责任人考核目标一部分。

五、按照道路开挖及管沟工程控制扬尘污染考核表对检查内容进行汇总,每周将检查情况汇报建委相关科室。

第六章 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组织机构

一、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

长:党委书记郭金光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家伟

负责督查工作

副处长周建军

负责一公司

负责机械设备修造厂

副处长周庆善

负责二公司

工会主席张吉谦

负责三公司

副处长赵忠心

负责二市政

总工程师兰和彬

负责四公司 成 员:安全科、工程科、党办、办公室、行政科

二、督查组负责督查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1、对各公司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定员、定岗、定责。

2、制定各工地值班表(早7点—晚10点),每日16点前将值班情况上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值班领导、各工地负责人。

3、在执行本方案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的落实情况:

(1)尘源全覆盖有无漏洞。(2)洒水降尘是否及时到位。

(3)围挡稳固、牢靠、整洁、全封闭情况。

(4)工地出入口是否安排卫生保洁人员,有无缺岗情况。

(5)工地现场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进行自查整改。黄土100%使用防尘网覆盖,100%围挡设置大门(大门关闭有专人看守)、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

第五篇:城市道路桥梁空间占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道路桥梁空间占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道路桥梁空间管理,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功能正常发挥及资源合理利用,确保市容秩序规范整洁有序,根据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XX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2_)等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道路桥梁安全及市容秩序管理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城市道路桥梁空间占用排查,集中整治违规占用行为,消除违规占用安全隐患及对市容市貌不良影响,净化亮化道桥空间,规范利用空间资源,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提升城市环境容貌品质。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同意谁负责”原则,明确空间占用清理整治责任主体。

(二)分级分类排查。

按照“权属管理”原则,市区两级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按道路桥梁管理权属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查清占用过程,查清占用主体等相关情况。

(三)分门别类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经相关单位审批同意,但影响市容市貌和周边环境的空间占用要整治提升;存在扰民等不良社会影响的空间占用要进行清理;未经相关单位审批同意的空间占用要直接取缔。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中心城区“5+2”区域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临街建筑退让红线区域及城市桥梁桥下空间。

(二)工作内容。

重点对利用城市道路桥梁无序违规设置集贸市场、固定摊点、停车场,搭建建(构)筑物(占道亭棚、房屋等),长期堆放物品等空间占用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和清理整治。

四、任务分工

(一)开展城市道路桥梁空间占用排查梳理。

对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临街建筑退让红线区域及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空间占用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并及时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牵头处室:市政处;配合(处室)单位:数字监管中心;责任单位:市道桥监管中心,“5+2”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市路桥经营管理公司

(二)开展城市道路桥梁空间占用清理整治。

对城市道路桥梁无序违规空间占用问题依法调查、纠正、处罚。督促占用主体限期对未经批准的空间占用进行清理拆除,对经批准但影响市容市貌的空间占用进行整治提升。对限期未完成清理拆除或整改提升的空间占用采取强制措施。

牵头处室:法规执法处;配合(处室)单位:市政处、市容广告处、环卫处;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总队,“5+2”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三)开展无序违规空间占用整治成效督导。

对城市道路桥梁无序违规空间占用问题整治情况每月进行督导,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机制,曝光突出问题,通报责任主体,巩固整治成效。

牵头处室:市政处;配合(处室)单位:法规执法处、市容广告处、环卫处,市城管执法总队、数字监管中心,市道桥监管中心

五、时间安排

(一)排查梳理阶段(202_年6月底前)。

市、区两级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道路桥梁空间占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

(二)清理整治阶段(202_年7月-202_年11月)。

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道路桥梁无序违规空间占用问题组织分类实施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_年12月)。

认真总结城市道路桥梁空间占用排查整治工作经验成果,组织对相关工作进行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道路桥梁空间占用排查整治,对于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消除安全隐患、展示XX良好城市形象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曝光突出问题,引导社会充分认识无序违规空间占用带来的安全隐患,增强社会安全保护意识,赢得群众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严格按规定要求报送信息,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过程信息完整准确,形成工作闭环。

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方案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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