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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实施方案(五篇模版)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130-942865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3-10 22:29: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活动时间

202_ 年 6 月至 12 月

三、主要任务

(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对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援助事项,优先受理、优先审査、优先指派。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子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纳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2、开展法治护航行动。实施贫困户“法律体检”专项行动,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走进贫困户家庭,主动了解贫困户法律需求,开展法律帮扶。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法律咨询服务。

3、创新援助服务方式。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助推脱贫攻坚

1、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2、倾心服务重点群体。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完善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功能,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3、积极参与帮贫扶困。配合扶贫办等部门,了解掌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平台,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

1、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枃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2、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继续做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的抽样质量评估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3、强化科技信息应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合、实体平合、热线平合融合发展,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依托法律服务网、APP、微信小程序等,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实施,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完成期限,抓

好落实。

(二)营造宣传氛围。区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联系地方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法援故事,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第二篇:法援惠民生实施方案

法援惠民生实施方案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活动时间。

X年X月至X月

三、主要任务。

(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X、开展法治护航行动。实施贫困户“法律体检”专项行动,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走进贫困户家庭,主动了解贫困户法律需求,开展法律帮扶。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引导困难群众通过“X”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提供X小时不间断法律咨询服务。

X、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对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援助事项,优先受理、优先审査、优先指派。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子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纳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X、创新援助服务方式。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助推脱贫攻坚。

X、倾心服务重点群体。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完善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功能,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X”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X、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X、积极参与帮贫扶困。配合扶贫办等部门,了解掌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平台,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

X、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枃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X、强化科技信息应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合、实体平合、热线平合融合发展,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依托法律服务网、APP、微信小程序等,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X、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继续做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的抽样质量评估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实施,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完成期限,抓好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

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营造宣传氛围。

区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联系地方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法援故事,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

第三篇:法治惠民生

民主法治、法治惠民

----灵桥镇创建“民主法治镇”工作阶段性小结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中,基层镇、村干部依靠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愿望日益迫切,需要整体性地转型和综合性的措施,经过多方调研决策,我镇于202_年年初即提出创建富阳市首个“民主法治镇”,继而把202_年确定为我镇的“民主法治建设年”,将该项工作提到党政日常重要工作地位,得到了市委、市府相关工作部门的大力支持,202_年3月经杭州市依普办发文确定我镇承担起农村乡镇的“民主法治镇”试点工作任务。一年多来,作出了积极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启动实施民主法治镇三年行动计划,形成基本框架构想。

去年以来,我们制定了202_-202_年三年行动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民主法治镇”创建工作;市司法局直派所为我镇增加人员力量,加大创建力度。其基本框架是构建机关科室组织协调、行业依法管理,基层站所规范管理、优质服务,行政村村村创民主法治村,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创诚信守法企业(行业),自然人学法守法等内容共同构成条块结合、左右相联、整体配套、协调推进的社会综合管理新模式。

推进民主法治镇建设作为社会综合管理的模式之一,同时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是城乡统筹的战略性项目,是加快实现“四个灵桥”重要路径方法,是实现百姓生活品质的基本品格。

二、参予修订了“民主法治镇”建设考核评估标准,形成标准化创建方向。

结合上级要求、基层实际、基本框架构想等要求,承担和参予修订了杭州市“民主法治镇”建设考核评估标准体系。基本定型的创建指标组成部分包括:组织制度建设、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法治宣传等五大块合计45项考核内容,为整个创建活动提供了内涵标准。

建设评估考核标准是强制性、指导性相结合的创建方向,其保障作用是内容任务上的品牌效应,其操作具有依据和落脚点的标杆带动作用。

三、整合法制宣教平台,营造普法氛围。

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及不足,深化推进法律“五进”,准确把握“六五”普法规划精神,制订“六五”普法规划及本工作计划;经常发挥传统普法教育师资队伍、栏目阵地作用,创办以“推进民主,促进法治”为主题的《法治灵桥》简报;专题考察湖滨街道“1+1”法律顾问进社区情况,结合人民调解、涉法事务,全面拓展深化法律顾问进农村工作;以镇党委中心学习组远程教育为载体,加大对党员干部学法讲法力度,不断提高单位及公民法律意识,营造依法办事氛围。

“民主法治镇”的宣教活动激发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学法、懂法意识,培养了创建主体核心人材团队,四、试点示范,点面结合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用法的示范行动,在机关管理服务领域启动IS09000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同时推进基屋站所创“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共建活动;以董家桥村、江丰村、光明村为示范,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完成环保热电、孙氏纸业两家企业的企业平安工作站建设,通过以点带面在我镇200人以上企业全面铺开;以灵桥中心小学为先行,成立师生和事佬协会以平安工作站统筹“平安校园”建设;积极推进富春环保热电企业德治法治综合试点工作,整合各方面资源,在企业内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企业平安工作站”、“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争先创优”等活动;加强“八类队伍、十八类人员”为特点的村平安工作站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和事佬协会,深化人民调解、警调、检调、诉调衔接为主体的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机制,提升镇平安(综治)工作中心和村企平安工作站的能力水平;实现镇、村二级干部“权责清单、风险防控”全覆盖,形成村级“四廉工程”村级事务管理文件资料汇编,深入开展新一届村级组织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夯实基层基础。

“民主法治镇”的创意、创优、创建活动体现了新时期群众工作“网格化责任、精细化管理”的精髓,培育了科学管理的环境氛围。

五、整合资源,树立“民主法治镇”创建新标杆、总抓手形象。

今年以来,把创建杭州市样板司法所和平安综治工作示范中心、杭州市无邪教乡镇、杭州市信访“三无”乡镇等载体资源、抓手、载体、功效整合起来,形成创建工作阶段性成果。

推进“民主法治镇”建设是实现平安乡镇创建工作标本兼治的途径和载体,加强了信访维稳工作的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

第四篇:XX区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方案

XX区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方案

为保障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工资权益,维护劳动者尊严,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_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结合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主动作为、接续奋进,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作为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程,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确保相关任务落地有声、实施有效,为《条例》正式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活动主题

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

三、活动内容

1、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

四、活动时间

202_年5月至202_年11月

五、活动形式

(一)以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为契机,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宣传活动。

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道司法所要在202_年5月统一开展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深入农民工密集的用工单位、场所或交通运输枢纽举办专题咨询会或培训班、发放维权知识手册,宣传与农民工讨薪、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推送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XX)、电话(XX)、“XX如法网“公共法律服务网及XX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要继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组织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开展第七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工作,激励更多优秀律师参与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

(二)三大平台联动开展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

积极运用“XX如法网“公共法律服务网、XX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三大平台,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百度法律援助地图“作用,方便求助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根据农民工群体特点和需求,对建筑、环卫、安保、家政等行业农民工就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等常见法律问题,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三)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在拖欠工资问题频发、高发的地区、行业、专业领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活动,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法律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用工、规范招工,及时提醒企业不依法用工存在的法律风险,从源头上防范劳动争议的发生。要联合区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XX“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四)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于到窗口申请办理欠薪案件的,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案件跟踪督导,确保农民工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活动要求

(一)集中开展宣传,形成声势营造氛围。

要积极协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对专项活动进行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提高法律援助在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群体中的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和支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二)丰富活动方式,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要集中组织力量深入农民工密集的场所,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各地可结合自身优势和农民工特点,突出“自选动作“,创新服务形式,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要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的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灵活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可通过开辟专栏、专家解读、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作为岁末年初重点工作,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仲裁等相关业务的衔接配合,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要加强与区法院、区人社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在农民工返乡高峰节点为其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要加强农民工输出和输入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间的协助配合,降低农民工异地维权成本。

活动期间,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道司法所应及时报送活动有关数据、图片和具有新闻价值的案例;专项活动结束后,整体开展情况总结于202_年11月30日前报送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第五篇:法援工作总结

关注民生 服务大局 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202_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局机关的精心指导下,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重点维护农民工权益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现将202_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情况

截止到202_年10月,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4件,解答来访来电咨询820人/次,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01%和52.1%,案件受理数和接待来电来访数均居南宁市十二县区之首。中心还提前四个月完成城区下达“办理100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建立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所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案件102件,民事案件33件,劳动仲裁59件,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97.34万元。

二、法援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网络,畅通援助渠道

1、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中心在城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劳动监察、法院等单位设立便民服务点,同时充分利用设置在流动人口聚集的朝阳广场的法制宣传电子屏进行法律援助宣传,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窗口。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中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适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除落实好弱势群体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以及家庭暴力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工作外,还从维护基层稳定角度出发,关注社会热点,把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也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促进基层和谐。

3、拓宽申请渠道和简化受理程序。根据受援人的实际情况,中心在开通 “12348”电话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础上,还推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人员上

门受理申请等服务方式,同时为农民工开僻“绿色通道”,使法律援助“申请不出乡镇,咨询不出家门”。

(二)着眼大局,提升服务能力

1、关注社会热点,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针对金融危机导致企业拖欠工资、欠薪逃匿、断保等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增多,农民工使用过激手段讨薪、上访事件频发的现状,在局机关的精心指导下,中心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主动服务城区经济发展,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特殊形势下的特殊任务。对一些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中心领导亲历亲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如平息花房餐厅29名员工欠薪上访事件、妥善处理昆仑采石厂爆炸案中受伤工人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涉嫌团伙犯罪的维吾尔族人员提供维权辩护等,较好地发挥法律援助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2、针对维权难点,加大服务力度。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中心除在城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劳动监察、法院等单位设立便民服务点外,还分别在城区75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为有法律援助需求而又无钱打官司的贫困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此外,中心还强化部门联系,争取多方支持,主动为贫困受援人申请“减、免、缓”收各类鉴定费用近万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中心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律师进驻南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值班活动”,成为广西首家由政府出资,聘请专职律师进驻人力资源市场值班的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滚动播放法律知识宣传光盘、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引导符合条件的人申请法律援助等方式,使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享受到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前移的举措,将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事后维权”变为“事前预防”,对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维权、依法维权的意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10月份,由人力资源市场值班律师引导到法律援助中心维权的农民工案件达68件,占已受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41%。通过深

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了中心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

3、聚焦工作站点,拓宽服务领域。中心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除与城区妇联、劳动监察、劳动保障中心等部门深入到镇及街道为农村农民及农民工开展“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春风送暖行动”以及解决“出嫁女”问题等法律宣传活动共十二场,播放法制宣传片三场外;还分别举办了两次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包括镇、街道分管该项工作的人员共200余人进行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明确法律援助联络点组织形式及工作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辖区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三)注重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中心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反映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活动中推出的新思路、新举措。其中《兴宁区帮助农民工维权》、《兴宁区法律援助机构进驻人力资源市场》以及《服务促凝聚,援助显真情》等18篇报导分别刊登在司法部《中国法援信息》、《广西日报》、《南宁日报》、《法治快报》上,并在广西电视台资讯频道、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栏目、中国法律援助网、南宁法制网、城区政务信息网等新闻媒体播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此外,中心还积极参与南宁首届“政法文化节”法律宣传及摄影作品的投稿活动,累计共向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城区政法委提交调研论文七篇,摄影作品三张,较好地展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风采。

(四)加强管理 提升服务质量

1、在软件方面,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制度和服务标准,通过制定集体诉讼案件跟踪反馈制度、到庭旁听制度以及案件回访等制度,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此外,中心还注重对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周例会学习、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跟班办案学习制度等多项举措,加大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中心还鼓励和支持法律援

助人员接受学历再教育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2、在硬件方面,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中心已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在局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中心的办公环境有所改善。局机关通过对办公场所进行扩建,使中心有了专门的咨询接待室,咨询接待用房增加近20平方米。此外,今年6—8月,中心还分别获得南宁市法援和城区司法局配置的办公电脑各一台,极大地缓解中心办公电脑不足的现状,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问题

(一)规范化建设水平仍然不高。和其他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比较,中心经费保障、交通工具配给等方面的总体水平不高,硬件设施仍处于中低水平;法律援助窗口临街落地便民要求还未全面落实。

(二)信息意识还很不够。中心指派的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出现了很多感人的事迹和典型的案件,但由于办案人员缺乏对信息敏锐的感受力,致使对典型案例宣传报导的判断能力和洞察力还很不够,典型案例的宣传信息工作有待加强。

(三)统计工作能力亟待提高。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有效地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规范化。但中心人员尚未能合理利用和管理信息资源,出现统计咨询解答质量不高、数据不全的现象。

四、202_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援助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援率。针对农民工当前因社会变革、转型、利益调整过程中产生的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中心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民生、维护民生的突出作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中心将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通过定期对各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专门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尽快熟悉

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切实保障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顺利进行。

3、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为了从多方面便利群众,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中心将继续在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上下功夫:一是继续配合市法援完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对窗口接待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培训,强化制度管理,树立亲民服务观念;努力在目前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接待窗口的功能设置,对来访人员提供更为周到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4、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载体帮助辖区群众了解相关维权知识和申请法律援助途径。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系点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到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农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扩大群众尤其是乡镇农民的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实施方案(五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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