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组织保障措施
一、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本项目在认真执行《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1.项目组织管理方式
本项目的组织单位是河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课题承担北京甲秀荣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高等院校和企业等技术研发单位。在项目组织单位的统一领导下,聘请专家组,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落实专职项目管理人员1-2人,课题承担单位各行其责,共同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
组织单位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项目建议的整体框架,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签订任务书;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总体规划要求,落实项目各项任务。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汇总、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课题验收。
课题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项目总体目标和技术路线的需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考核指标要求对开展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供课题实施的配套条件和人员投入,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和项目组织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报告课题执行情况,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项目管理协调机制
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构建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的管理协调组织体系。
(1)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组织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和课题负责人组成,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执行过程管理,数据资料汇总,依据任务书的要求对各参加单位承担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专家组
专家组由项目所在领域的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管理专家等组成,对项目的研究方案和重大技术问题等提供咨询。
(3)定期例会制度
项目主持单位将参与各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进度安排,并按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课题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资源共享,互通有无,相互帮助,确保项目执行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与监督。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科技部重大项目管理的有关的财务规定,经费使用列项及支出按合同规定要求进行。
二、保障措施
1)建立专项实施多部门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和地方的积极性。成立专项专家咨询委员会,全过程跟踪专项实施,确保专项任务目标落地。
(2)根据本项目研究目标和工作安排,本项目各承担单位将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保障,严格遵守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功完成。项目成员单位许诺提供的70万元配套资金,要严落实到位,真正用于工程应用与示范以及项目研究期间的设备与工艺配套、样机制造、工业性实验等方面的资金保障。
(3)建立产学研用联合攻关机制,统筹项目承担单位所拥有的“国家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矿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矿山重型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实验室和“国家金属采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矿山机电检测检验中心”等国家、省部级实验研究中心和专业检测机构。建立专项信息成果共享机制和信息统一发布平台,促进科研信息共享;
(4)发挥专业机构在项目管理中优势,强化重点专项一体化组织实施,制定专项实施的管理措施,保证专项顺利实施;落实依托工程和应用示范。各项目参与部门要积极为参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提供配套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