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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招生章程[优秀范文5篇]
编辑:前尘往事 识别码:130-987881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5-05 18:20: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文山学院招生章程

文山学院招生章程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章程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章程一经规定,就具有长期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我们该怎么拟定章程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山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或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校名、校址、办学类型及层次

(一)学校名称:文山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1556

(三)学校地址:

1、本科教学区为文山学院校本部,地址:文山市学府路66号;

2、专科(含五年制大专)教学区为文山州职教园区,地址:文山市城南片区文山州职教园区。

(四)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学历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文山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五条文山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文山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文山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要求确定录取调档比例。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我校认可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我校各专业招生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各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我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艺体生实行综合分制度的省份,学校按照生源省份要求,对考生综合分进行排序,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并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泰语、越南语语种供学生选择学习。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的“三校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技能考核,“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成绩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到我校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

第十九条我校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主管部门定后,结果由各省、区、市招考主管部门公布,我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收费和资助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文山学院新生“校长特别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开通有“奖、贷、助、补、减”的帮困助学“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完成学业提供帮助。

第六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录取专业所属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进行专业转换。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876-2157190、2825077(兼传真),举报电话:0876-2666609。录取结果将通过文山学院招生网查询。网址:http://www.teniu.cc(学校)http://zjc.wsu.edu.cn(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与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文山学院全日制教育招生工作,由文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池州学院202_年招生章程

池州学院202_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池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报考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口试成绩达4分(含4分)以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100分以上(含10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须100分以上(含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高考数学单科成绩须90分以上(含90分);化学类专业不能色盲或色弱;地理科学专业不能色盲。

5、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米。

6、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7、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山东、江苏、江西等省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按《池州学院二O一四年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执行。安徽省省内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加试的考生,根据《池州学院二0一四年安徽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安徽省艺术类执行《安徽省202_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之规定。其它相关省份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六、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池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电话: 0566-2748992、2748627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 http://zs.czu.edu.cn

第三篇:西安翻译学院202_年招生章程

西安翻译学院202_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代码(部标):12714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毕业证书发放: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五、录取原则:

1、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英语教育等专业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除日语、德语、法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3、学院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平行志愿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均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5、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须不低于100%。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条件下,我院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优先录取。在生源较差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情况调回未完成的招生计划。

6、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202_年西安翻译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7、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院设有专门的勤工助学基地。优秀和特困学生可享受国家渠道提供的奖、助学金,学院还设有社会力量资助的奖、助学金。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邮政编码:710105

联系电话:029-85896666

传真:029—85898551

电子信箱:xfu-zsb@163.com

网址:http://www.teniu.cc

第四篇: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_年招生章程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_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

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65.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8010平方米,专任教师62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674.59万元,图书126.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本科: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三个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招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2.专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3.其它本、专科专业的外语教学课程,仅开设英语。

4.所招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详见院校网站)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制度详见院校网站。

六、获奖说明(详见院校网站)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本科120%;专科105%。(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和专科调档比例均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为2分。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详见院校网站)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209933、86208881、86208758

传真:0411-86208998

网址:

第五篇:202_年红河学院招生章程

202_年红河学院招生章程

红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云南省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的资格。学校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州府蒙自市,交通便利,气候宜人,风景秀丽。

一、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2.部标代码:10687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性质:公办

6.外语语种: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类专业不限制语种,新生入学后可自由选择英语、日语、越南语、泰语中的一种语言作为公共外语学习。

7.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3.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4.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5.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认可说明: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绘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等艺术类专业在我校组织过校考的省份认可我校的校考成绩,在其他省份认可生源省统(联)考成绩。

体育类各专业认可生源省统考成绩。

6.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7.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8.越南语专业采取“1+3”的培养模式(即第一学年学生到越南的大学学习,后三年在红河学院学习,实习阶段在越南或国内,学生第一年出国前在本校学习约2个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缴付学校)。第一学年在越南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学生直接交付越方学校,越方所收费用共计8700元(含学费、住宿费、境外医疗保险费)。出国护照由考生入学前在生源地自己办理;出国签证、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际旅行健康证、一次往返出入境接送由红河学院负责统一办理和组织,费用自理(注:我校按学分收费,以上为第一年费用,后三年学费平均每年3400元)。

9.泰语专业采取“1+3”模式(即第一学年学生到泰国的大学学习,后三年在红河学院学习,实习阶段在泰国或国内,学生第一年出国前在本校学习约2个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缴付学校)。第一学年在泰国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学生直接交付泰方学校,泰方所收费用共计15000元(含学费、教材费、居留许可证费、图书馆使用费,网络使用费,语音室使用费,学生自主学习中心使用费,留学生费,学生活动费,学生证费,境外基本医疗保险费)。住宿费视学生选择不同的住宿地点由泰方学校另外收取,住宿费为每人每月300-600元。出国护照由考生入学前在生源地自己办理;出国签证、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际旅行健康证、一次往返出入境接送由红河学院负责统一办理和组织,费用自理(注:我校按学分收费,以上为第一年费用,后三年学费平均每年3400元)。

10.缅甸语专业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一学年到缅甸学习或实习,相关费用届时按所到缅甸高校的要求直接由对方学校收取。出国护照由学生在户口所在地自己提前办理;出国签证、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际旅行健康证、一次往返出入境接送由红河学院负责统一办理和组织,费用自理。

11.柬埔寨语专业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一学期至一学年时间到柬埔寨学习或实习,相关费用届时按所到柬埔寨高校的要求直接由对方学校收取。出国护照由学生在户口所在地自己提前办理;出国签证、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际旅行健康证、一次往返出入境接送由红河学院负责统一办理和组织,费用自理。

12.老挝语专业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一学期至一学年时间到老挝学习或实习,相关费用届时按所到老挝高校的要求直接由对方学校收取。出国护照由学生在户口所在地自己提前办理;出国签证、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际旅行健康证、一次往返出入境接送由红河学院负责统一办理和组织,费用自理。

13.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14.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考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收费标准:学费执行云南省高等院校招生收费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按实际住宿标准收)。

四、我校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各项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五、校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邮编:661100

电话:0873—3694008(兼传真),3694007

学校网址:http://

红河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经济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国际化视野,掌握基本的经济学分析工具和方法,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能力,具备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数学(含微积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经济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国际经济学、金融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在综合经济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

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类)

政治学与行政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基础,掌握行政管理学和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素质高,动手能力强,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需要,能在党群机关、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新闻出版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政务、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专门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是各级政府的公务员。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行政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中国社会政治分析、中国政治与行政制度史、中国政治与行政思想史、当代西方政治思潮、比较政治制度、比较 教育技术学(本科类)

教育技术学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在各级教育技术机构、电视台、音响出版和电子出版机构从事教学资源的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的教育技术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技术学导论、教学设计、网络教育应用、远程教育原理及实现、教育信息处理、教学媒体的理论与实践、计算机辅助教育、电工电子技术基础/实验、电视节目编导与制作、计算机引论与实验、数字化影视制作、网络编程等。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汉语言文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中国语言文学方面从事科研和理论工作,以及在各种企事业单位从事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外国文学、美学、比较文学、民间文学、汉语史、中外语言学史等。

历史学(本科类)

历史学 培养目标:培养专业基本功扎实,知识迁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较强的,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能够在教学、科研机构以及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史学导论、中国史学史、西方史学史、考古学通论、历史地理学、古代汉语、中外历史文化原典导读与选读、中国文化史、当代国际关系热点问题等。

文山学院招生章程[优秀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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