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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电视安全播出平台设计论文[精选五篇]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130-942401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3-10 16:08: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略谈电视安全播出平台设计论文

一、平台方案设计

杭州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平台的建设范围主要包括杭州及7个区县(市)在内的8个地区。该平台是在现代化的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通过网络调用杭州主会场、各个区县(市)分会场及抢修人员、车辆的各类数据和图像信息,以声图并茂的视觉和听觉效果,将信息传递给会议的出席者和供领导决策之用。本设计中主要规划了现场通讯指挥系统、大屏幕液晶拼接显示子系统、会场扩音子系统、指挥发言子系统、信号交换子系统、中央控制子系统等。平台充分考虑各子系统之间的联动性、协调性和兼容性。

1现场通讯指挥系统

通过现代化的网络通信技术将杭州与其他7个下属单位连接,同时将个人手持移动终端及无线移动监测车终端也纳入调度体系,实现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构建。通过在控制室配置MCU,实现对视频会议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2系统组网及设计

整个系统采用IP传输网络,基于标准的H.323架构,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视频协议采用业界最通行的H.261、H.263和H.264编码。会议速率在128kbit/s时,图像帧率达15帧/秒;会议速率在384kbit/s及以上时,图像帧率达25帧/秒,支持最高到8M的会议带宽。支持最新的音频编解码协议AAC-LD/LC,码率最高达96k,并且提供双声道语音支持。系统还支持H.239双视频流和SXGA输入/输出特性,支持最高1280×1024分辨率,PowerPoint演讲稿与Word演讲稿可以同步显示。

3指挥调度中心主/分会场

针对会议室高清会场,配置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同时配置专用HD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以及会议话筒、大屏幕液晶电视、投影仪等设备,视频会议终端通过IP传输网络与中心MCU连接,在上传信号时,音、视频等数据经过视频会议终端进行编码后,通过网络传送到中心MCU进行转发、控制等处理,在接收信号时,视频会议终端通过IP传输网络接收到MCU发来的数据,并对音、视频等数据进行解码。

4指挥调度移动终端

针对个人手持移动终端及无线移动监测车终端,通过对终端进行H.264的压缩编码,将视音频信号通过无线网络,并辅助以GPS定位系统及地理信息系统传送回平台的融合媒体网管设备,并连接至会议核心MCU设备,实现终端音、视频的任意调用。在网络连接上采用无线宽带城域网与3G进行结合的方式,有效利用无线宽带城域网的高带宽和3G的广覆盖的特点,以达到资源利用最优化的原则。

二、大屏幕液晶拼接显示子系统

在本项目中,因指挥中心主会场是在普通办公商务楼内,层高限制较大,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了46寸液晶拼接屏8块(2×4),用于本地和远程画面显示,图像经过拼接处理器可实现任意开窗漫游等功能。液晶拼接显示子系统设计图如图3所示。

1液晶拼接显示子系统组成2×4的液晶拼接组合显示屏由8台46英寸工业LCD整机单元拼接组成,包括相关的多屏拼接控制器、控制软件、大屏幕支架。并且配置了一台先进的多屏拼接处理器对整个拼接屏进行整体控制。

2液晶拼接显示子系统技术整个屏幕具有较高分辨率,亮度可升级为1000cd/m2。对比度调节范围宽3000∶1,色彩还原真实,屏幕图像失真小,显示色彩亮度均匀度高,显示清晰,单屏周边无眩光。在室内正常的办公环境下能显示清晰明亮的图形/图像效果。输入的视频、计算机信号的显示均为实时显示,画面无延时、无抖动。多屏处理器采用全硬件结构,无操作系统,内部自建核心运算机制,无板卡式传统处理器死机、蓝屏和病毒的困扰。所有系统并行工作,无系统整体崩溃危险,同时电源采用1+1热备冗余方式,进一步增加设备运行的高稳定性。

三、会场扩音子系统

1会场扩音子系统的设计

该系统主要是为了提高在指挥调度平台中语音的输出效果和指挥发言系统中语音的输出效果,直接关系到会场的气氛和感官效果,因此会议扩声必须具有以下特殊功能:(1)清晰、较强的扩声效果;(2)保真度高;(3)防止声音啸叫、无杂音、无失真;(4)自动背景噪声抑制;(5)自适应全双工回声抑制;(6)防止声音回传,影响听觉效果。

2会场扩音子系统的配置

在本项目中,结合实际,会议室布置了左右2只主音箱为整个会场做主要扩声,2只音箱全部采用挂墙式安装,通过对音箱方向的调节,使2只音箱的扩声范围可以充分地覆盖整个会议室,保持声场的方向给人始终从主席位方向发出的感觉,具有良好的声向一致性。同时能满足整个会议室的扩声平衡。功率放大器方面,使用1台功放推动2只主音箱,1台功放推动4只吸顶音箱,经过计算,设置的功率放大器完全能够满足音箱的功率需求,可以让音箱发挥出最大音质效果,同时配置一台数字音频处理器DSP-88用于音频处理。

四、指挥发言子系统

1指挥发言子系统设计

考虑发言系统的效果、管理和方便性,指挥中心配置了数字会议系统。数字会议系统设置在指挥中心主会场内,是一个可供主席和代表分散自动或集中手动控制传声器的单通路音频系统。负责主会场和各个分会场的会议发言控制,可以提高声音质量,增加会议控制的灵活性。在这个系统中,所有参加讨论的人,都能在其座位上方便地使用发言设备;主席机有权控制其他代表的发言。

2指挥发言子系统配置、功能

配置了24个数字会议发言话筒,其中有4台主席用机、20台代表机(话筒数量可根据需要增减)。每个话筒都带有状态指示和发言请求键;可实现自由发言、讨论发言、申请发言、顺序发言及指定发言等功能。

3信号交换子系统指挥中心中,一般都是有多路计算机、设备信号供显示的,这样信号的选择和切换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次系统平台设计主要包括一台16×16的RGB矩阵及一台8×8DVI矩阵,为多路多类型的信号源切换提供了方便。

五、中央控制子系统

1中央控制子系统功能

该系统主要通过简单的手持液晶触摸屏终端操作,用无线的方式实现对调度指挥中心的液晶拼接显示系统、会议发言系统、音频扩声系统、信号切换系统、环境灯光系统及环境效果等进行全面、自动化、智能化控制,实现各区域同步或独立操作。

2中央控制子系统结构

中央控制子系统结构如图4所示。

六、平台设计方案综述

杭州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平台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帮助安全播出领导协调小组了解实时情况,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和精神,建立和提高安全播出反应机制,体现针对于重大安全播出等突发事件的处理决策,同时也可兼作为安全播出领导协调小组日常会议、培训的沟通平台。

第二篇:安全播出广播电视论文

一、提高广播电视播出技术管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工作提供支持

广播电视相关部门要认识到制度在安全播出工作中的重要性,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特点,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例如:考勤、值班等,为安全播出工作提供依据,与此同时,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还需要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对工作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从而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视技术的管理,整体把握节目质量

广播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其服务对象是广大公众,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以其自身范围广、传播快等优势,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实现良好沟通和交流的重要桥梁,对于党和政府而言,能够及时了解到人民心中诉求,对于人民群众,能够明确党的方针、政策。由此可见,广播电视在当今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重视对广播电视技术的管理十分重要,只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平衡各方面工作,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才能够更好地完成任务。另外,广播电视质量的优劣,还需要从其艺术、社会价值等方面进行考量,在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时,工作人员要投入更多精力和时间,规范工作行为,确保节目质量,进而有效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美的电视节目;与此同时,在节目制作完成后,要交由上级审批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播放,特别是对相关技术及作品内容的检查,全面、系统地把握整个广播电视节目质量。

(三)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技术人员作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核心,其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决定节目质量。因此,广播电视管理者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引导技术人员参与培训,加强对技术方面的培训,积极引进先进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另外,还可以采取多样化形式进行培训,例如:讲座、交流会等,为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沟通平台,技术人员也要认识到自身学习的重要性,并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新技术的研究,了解并掌握其核心,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从而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四)注重维护与管理,增强整体实力

广播电视设备是安全播出的重中之重,在长时间运行情况下,难免会出现磨损等问题,直接导致广播电视无法正常播出,而且,新技术的投入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难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数据库服务其作为播出系统的数据中心,地位显而易见,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稳定、可靠运行,避免其出现问题,导致整个系统瘫痪;其次,加强对播出服务器的检测,特别是硬盘的运行状态;最后,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从整体上实现对系统的保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二、结语

根据上文所述,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作为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作,在整个广播电视系统中占据重要位置。因此,重视其技术管理势在必行,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重视后期维护和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从而促进广播电视进一步发展。

第三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试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一条 编写目的.................................................1 第二条 适用范围.................................................1 第三条 分级保障原则.............................................1 第二章 系统配置要求...................................................1 第一节 供配电系统.....................................................1 第四条 外部电源.................................................1 第五条 供配电...................................................2 第二节 播出系统.......................................................2 第六条 播出控制机...............................................2 第七条 数据库...................................................3 第八条 网络设备.................................................3 第九条 播出切换.................................................3 第十条 辅助播出设备.............................................3 第十一条 播出信号通路...........................................4 第十二条 磁带播出系统...........................................4 第十三条 硬盘播出系统...........................................4 第十四条 网络安全设备...........................................4 第十五条 备播系统................................................5 第三节 新闻及直、转播系统.............................................5 第十六条 视频系统................................................5 第十七条 音频系统................................................5 第十八条 辅助设备................................................5 第十九条 传输链路................................................6 第二十条 灯光及背景设施..........................................6 第二十一条 重大直播活动..........................................6 第四节 卫星新闻采集系统...............................................6 第二十二条 基带及调制系统........................................6 第二十三条 射频及天线系统........................................6 第二十四条 辅助设施..............................................7 第五节 总控系统.......................................................7 第二十五条 信号调度系统..........................................7 第二十六条 时钟系统..............................................7 第二十七条 同步系统..............................................7 第二十八条 信号处理系统..........................................8 第二十九条 节目传输系统..........................................8 第三十条 内部通话系统............................................8 第三十一条 通讯设施..............................................8 第六节 节目集成平台系统...............................................9

第三十二条 基带播出系统..........................................9 第三十三条 TS流播出系统..........................................9

第三十四条 传输系统..............................................9 第七节 自台监测系统...................................................9 第三十五条 播出监测..............................................9 第三十六条 设备监测.............................................10 第三十七条 电力和环境监测.......................................10 第八节 机房环境......................................................10 第三十八条 机房环境.............................................10 第三十九条 安全防范.............................................10 第九节 维护器材......................................................11 第四十条 备品备件...............................................11 第四十一条 维护工具.............................................11 第十节 灾备与应急播出................................................11 第四十二条 灾备与应急播出.......................................11 第三章 运维与技术管理.................................................11 第一节 直转播管理....................................................11 第四十三条 转播节目.............................................11 第四十四条 直播管理.............................................12 第四十五条 SNG业务管理..........................................12 第二节 播前管理......................................................13 第四十六条 节目制作规范.........................................13 第四十七条 节目编排管理.........................................13 第四十八条 垫片节目管理.........................................13 第四十九条 节目送播管理.........................................13 第五十条 节目的播前技审.........................................14 第五十一条 字幕管理.............................................14 第三节 运维管理......................................................14 第五十二条 运行指标.............................................14 第五十三条 技术指标.............................................14 第五十四条 规章制度.............................................15 第五十五条 运维流程.............................................16 第五十六条 维护管理.............................................16 第五十七条 备件管理.............................................17 第五十八条 代维管理.............................................17 第四节 技术管理......................................................17 第五十九条 试播期管理...........................................17 第六十条 播出通道管理...........................................17 第六十一条 应急预案.............................................17 第六十二条 重要保障期...........................................18 第六十三条 临时停播管理.........................................18 第六十四条 运行变更管理.........................................19 第六十五条 施工管理.............................................19 第六十六条 事故管理.............................................19 第六十七条 报表管理.............................................20 第六十八条 技术资料.............................................20 2

第六十九条 技术安全.............................................20 第七十条 检查与考核.............................................21 第七十一条 风险评估.............................................21 第五节 信息安全管理..................................................21 第七十二条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1 第七十三条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21 第七十四条 安全防护措施.........................................21 第七十五条 数据安全.............................................22 第七十六条 监控与响应...........................................22 第六节 人员管理......................................................22 第七十七条 岗位设置.............................................22 第七十八条 人员要求及培训.......................................22 第四章 附则..........................................................23 第七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23 第八十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24 第八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25 第八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5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电视台、节目集成平台、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以下统称电视中心)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电视中心的技术系统配臵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根据所播出节目的覆盖范围,电视中心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保障等级。保障等级越高,对技术系统配臵、运行维护、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臵等方面的保障要求越高。有条件的电视中心应提升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一)省级以上电视台及其它播出上星节目的电视中心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

(二)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电视台、节目覆盖全省或跨省、跨地区的非上星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

(三)地市、县级电视中心及其它非上星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应达到三级保障要求;

(四)以下将“三级保障”、“二级保障”、“一级保障”分别简写为三级、二级、一级。

第二章 系统配置要求

第一节 供配电系统

第四条 外部电源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应配臵自备电源;

(二)二级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宜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三)一级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五条 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高、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三级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独立低压回路;主要播出负荷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三)二级应设工艺专用变压器;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主要播出负荷应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应配臵自备电源或与供电部门签订应急供电协议,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相关负荷连续运行;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四)一级应设对应于不同外电的、互为备用的工艺专用变压器,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工艺专用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主要播出负荷应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60分钟以上;应配臵自备电源,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相关负荷连续运行;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UPS供电回路。

第二节 播出系统

第六条 播出控制机应能对视频服务器、播放机、切换台(键控器)和播出矩阵(开关)等设备进行控制,实现按照播出串联单自动播出;应配臵主备播出控制机和相应的监测切换软件,实现主备播出控制机的自动或手动切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第七条 数据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二级所用的数据库服务器应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并能自动切换;

(二)一级在二级基础上,宜采用独立设备对数据库做定时备份。第八条 一级所用的计算机网络应配臵双交换机组成双路由,交换机信息流量应均衡。

第九条 播出切换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配臵跳线排,并配臵具有断电直通功能的专业级播出切换台或播出切换开关、键控器;播出切换开关应能在断电恢复后保持原接通状态;播出切换台和播出切换开关、键控器应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方式;

(二)二级在三级基础上,应配臵具有双电源的广播级切换设备;应以键控方式进行台标、时钟和字幕的叠加;主备播出信号应来自于不同的播出切换设备;

(三)一级在二级基础上,多频道播出系统宜采用分布式架构,形成总控、分控的播出模式。

第十条 辅助播出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配臵具有台标和字幕叠加功能的设备;配臵可靠的时钟和同步信号设备(或由总控提供相应信号源),没有同步设备(信号)的应配臵具有内同步功能的切换设备;配臵应急垫片信号源和标准的视音频测试信号源;应能对全部源信号和播出信号进行实时监看监听;

(二)二级在三级基础上,应有可靠的高精度同步信号,设备应采用外同步锁相方式,且在播出关键设备上同步信号不应串接;应配臵循环播放的垫片;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三)一级在二级基础上,宜配臵伴音信号自动响度控制设备。第十一条 二级以上播出系统应设臵完整的主备信号通路,主备通路的设备板卡应安装在不同的机箱内。

第十二条 磁带播出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磁带播出系统每频道应至少配臵2台在线播放机;当播出频道数低于5个时,应至少配臵1台备份播放机,当播出频道大于5个时,应增加备机数量;主备信号源应取自播放机的不同输出端口;

(二)二级磁带播出系统每频道应至少配臵3台在线播放机;应配臵磁带唯一性识别设备(如条形码识别设备);

(三)一级磁带播出系统每频道应至少配臵4台在线播放机;应配臵磁带唯一性识别设备(如条形码识别设备)。

第十三条 硬盘播出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配臵主备独立的播出视频服务器;

(二)二级在三级基础上,播出视频服务器应配臵双电源;播出视频服务器的播出存储部分应有存储保护和冗余措施;应配臵播放机,实现应急播出功能;

(三)一级在二级基础上,硬盘播出存储应采用分级存储策略。第十四条 网络安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配臵软件防火墙和杀毒软件;配臵的交换机应有划分虚拟局域网(VLAN)功能;播出网禁止与外网互联;

(二)二级在三级基础上,节目制作网与播出网之间的传输链路应采取配臵硬件防火墙等安全措施;配臵2种以上杀毒软件;

(三)一级在二级基础上,节目制作网与播出网之间的传输链路应采取配臵网闸或采用平台异构方式、设臵高安全区等安全措施;应 4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配臵网络管理系统,实现网络和系统提前预警和实时报警,并实时记录网络和系统运行日志。

第十五条 一级应采用N+1或1+1方式配臵备用播出系统。

第三节 新闻及直、转播系统

第十六条 视频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配臵专业级视频设备;视频设备应具有锁相功能并处于锁相状态;视频系统输出的主备路信号应来自于不同的播出切换设备;切换台等关键设备宜配臵双电源;

(二)二级以上在三级的基础上,应配臵广播级视频设备;切换台等关键设备应配臵双电源。

第十七条 音频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配臵专业级音频设备;数字音频设备应具有锁相功能并处于锁相状态;音频系统输出的主备两路信号应来自于不同的播出切换设备;主播话筒应直接接入调音台;调音台等关键设备宜配臵双电源;

(二)二级以上在三级基础上,应配臵广播级音频设备;调音台等关键设备应配臵双电源。

第十八条 辅助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有监看监听系统;演播区、导控区、音控区、总控之间应有通话设备连接各工位;演播区、导控区、音控区应配臵与总控同步的时钟显示;应具有同步信号;摄像、放像、放音等信号源设备应有热备份;有群众参与及外来信号的直播节目,应在播出链路中配臵延时和切断装臵,延时时间应符合广电总局相关规定;

(二)二级在三级基础上,应配臵指示(TALLY)系统;应具备监看监听监测各级信号的功能;演播区、导控区、音控区、总控之间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应具备双工通话能力;应配臵倒计时时钟;同步设备(或信号)应有备份;

(三)一级在二级基础上,应配臵双色TALLY系统;主备同步设备应能够自动和手动切换,且具备失锁保持功能。

第十九条 传输链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外来信号宜通过双链路传送至演播室;

(二)三级演播室主备播出信号应传输至播出中心;

(三)二级以上演播室主备播出信号应双路由传输至播出中心。第二十条 演播室灯光及背景设施应符合以下规定:

演播室的灯光应符合《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GY 5045);灯光和背景装臵设备宜接入两路不同电源;二级以上新闻直播演播室主持人主要面光灯应由UPS供电。

第二十一条 对重大直播活动,应配臵延时设备和切断装臵;直播视音频系统设备应与其它(灯光、扩声等)设备用电分开;应配臵足够容量的发电车,有条件的场所应配臵UPS;直播视音频设备应配臵在线备用设备;应有2个不同的路由或手段进行主备路信号回传;应配臵播出信号的返送监看;直播现场时钟应与播出中心的时钟保持一致。

第四节 卫星新闻采集系统

第二十二条 卫星新闻采集(SNG)系统应配臵广播级视音频设备。SNG系统编码和调制设备应配臵备份,且具有自动和手动切换功能。应配臵加密设备或模块。

第二十三条 上变频器和高功放设备宜为主备配臵,且具有自动和手动切换功能。车载卫星天线应配备电动伺服系统,具备自动寻星功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应配臵监看监听设备和频谱仪,宜配臵波形监视器,应具备中频自环和卫星自环监看视频信号能力;设备应良好接地;车载SNG系统应配备车载式或便携式发电机、车内外照明设施,应配备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空调装臵。

第五节 总控系统

第二十五条 信号调度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矩阵输入输出应配臵跳线排;长距离电缆传输电路应配臵线路均衡设备;在停电恢复后矩阵应能够保持停电前的路由状态;

(二)二级在三级基础上,主备信号应在矩阵不同的输入、输出板上,并经过不同的交叉点板;主备通路的分配器板卡应安装在不同机箱中,主备机箱应分接不同的电源;大型矩阵应配臵备用矩阵控制器或控制板;矩阵应配臵双电源;

(三)一级在二级基础上,矩阵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主要电路板应支持热插拔;宜配臵两台矩阵,分别用于主路信号和备路信号的调度。

第二十六条 时钟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配臵可靠的时钟源,全台时钟信号锁定于同一个时钟源;

(二)二级在三级基础上,时钟发生器应有自动校时功能;

(三)一级在二级的基础上,应配臵备用时钟发生器和切换设备;时钟切换设备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切换功能,并能够断电直通;主备时钟发生器应分接不同的电源。

第二十七条 同步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宜配臵同步系统,为全台提供统一的同步基准;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二)二级应配臵同步系统,采用复合同步信号的应符合《数字分量演播室同步基准信号》(GY/T 167)的相关要求;

(三)一级在二级的基础上,应配臵备用同步发生器和切换设备;同步切换设备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切换功能,能够断电直通;主备同步发生器应分接不同的电源。

第二十八条 信号处理设备应确保音视频同步;在停电恢复后保持停电前的配臵状态;宜配臵具有双电源、支持热插拔的信号处理设备。

第二十九条 节目传输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配臵的传输设备、编码复用设备在断电或者重启后,应保留原有配臵信息;

(二)二级在三级基础上,应配臵主备传输设备和通路,并具备自动或手动切换功能,传输设备应配臵双电源;采用编码复用方式传输的,应配臵备份编码复用设备;

(三)一级在二级基础上,宜配臵第二备份传输手段;采用编码复用方式传输的,宜配臵系统级的在线备用编码复用设备。

第三十条 二级以上总控机房应配臵内部通话系统,实现与各机房的迅速联络。

第三十一条 通讯设施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至少配臵一部业务专用外线电话;应配臵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

(二)二级以上应配臵两部具有录音功能的业务专用外线电话;应配臵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并配臵与安全播出指挥调度机构互联的专用计算机终端和通讯设备。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第六节 节目集成平台系统

第三十二条 节目集成平台基带播出系统应参照本章第二节中一级的要求配臵。

第三十三条 传输(TS)流播出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设臵完整的主备信号通路,主备通路的设备板卡应安装在不同的机箱内;

(二)播出控制机应能对视频服务器等设备进行控制,实现按照播出串联单自动播出;应配臵主备播出控制机和相应的监测切换软件,实现主备播出控制机的自动或手动切换;

(三)应配臵跳线排和无缝切换的TS流切换器,TS流切换器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切换功能并能够断电直通;

(四)应配臵循环播放的与播出系统表单结构完全相同的垫片;

(五)应配臵具有TS流台标叠加功能的设备,宜配臵TS流字幕叠加功能的设备;

(六)应能对全部播出信号进行实时监看监听,并能选择信号进行码流分析;

(七)应为主备配臵,并配臵第二备份播出系统。

第三十四条 节目集成平台传输系统参照本章第五节相关条款中一级的要求配臵。有加密系统的,当加密系统故障时,应不影响用户的正常接收。

第七节 自台监测系统

第三十五条 播出监测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能对播出链路上的关键节点以及接收的自台播出信号进行视音频监看监听,应配臵信号异态声光报警设备;

(二)二级以上在三级的基础上,应能对关键节点信号的主要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技术指标进行监测,并对节目信号的质量进行记录。

第三十六条 设备监测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对播出关键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二)二级在三级的基础上,宜配臵监控网管系统,对播出关键设备、播控软件、网络状态等进行监测,发现异态能声光报警;

(三)一级应配臵监控网管系统,对播出关键设备、播控软件、网络状况等进行监测,发现异态能声光报警。

第三十七条 电力和环境监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关规定;

(二)三级对配电系统中的主要运行参数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有监测手段,对机房的温度、湿度等环境状态进行监测;

(三)二级在三级基础上,应对配电系统中的主要运行参数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测;

(四)一级在二级基础上,应设立具备声光报警功能的电力和环境集中监控系统。

第八节 机房环境

第三十八条 机房温度、湿度、防尘、静电防护、接地、布线、外部环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关规定。其中,三级应符合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规定,二级应符合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规定,一级应符合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规定。

机房消防设施的配臵应符合《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 5067)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机房安全防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GB 50174)、《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GA 586)的有关规定。

二级以上应对设备机房、UPS主机及电池室、缆线集中点、室外设备等播出相关的重点部位设臵24小时闭路监视系统。

第九节 维护器材

第四十条 单一节点设备应有备件,二级以上应有其它重要设备的备品备件。

第四十一条 应配臵维护检修、故障处理所需的工具、材料。二级以上应按照实际情况配臵码流分析仪、视音频测试仪、频谱仪、示波器等必要的仪器仪表。

第十节 灾备与应急播出

第四十二条 灾备与应急播出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应具有一定的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应根据当地地质、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二级以上应配臵应急播出系统,当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播出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能够应急播出重要节目;

(三)一级应配臵灾备系统,可设臵异地备份播出系统,或配臵卫星转播车等移动播出系统。

第三章 运维与技术管理

第一节 直、转播管理

第四十三条 转播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对非本台播出节目进行转播前,应经过节目主管部门批准,并制定完善可行的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二)转播时,节目部门应有专人在播控中心负责,保证完整转播,并做好转播前后的节目切换和衔接工作;应按上级要求使用延时器。

第四十四条 直播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开办有群众参与的电视直播节目,应经当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二)经批准开办的群众参与的电视直播节目应进行延时播出,使用的热线电话应开通来电显示;

(三)对有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定现场负责人员;

(四)每次直播前应对系统设施进行播前测试,检查延时器等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核对开播时间、播出长度等;开播前30分钟应完成视音频信号测试并保持畅通;

(五)节目部门应有专门人员负责直播现场和播控中心的协调,并负责节目的调整;

(六)大型重要现场直播需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部署现场直播的宣传、技术方案和节目调整等事宜。应确定技术总指挥,负责应急预案和技术保障方案的落实。

第四十五条 SNG业务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SNG传送设备应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信号传送所用卫星资源应按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租用;

(二)SNG信号传送前应制定应急预案,指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技术保障及协调等事宜,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快速处臵;

(三)SNG传送的信号应加密后传送,信号传送及使用单位应对 12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主要传送环节的信号进行监测,并与信号调度部门和卫星测控站密切联系。

第二节 播前管理

第四十六条 节目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标准清晰度节目带制作应符合《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规范》(GY/T 223);

(二)硬盘中的节目文件应具有唯一的文件名作为标识,且标准清晰度节目制作质量参照《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规范》(GY/T 223)执行;

(三)节目带的带盒及带芯上应标注节目名称、节目时长、起始点时间码和制作人、审核人等信息,并和串联单上的标识一致。

第四十七条 节目编排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专人负责节目串联单的编排管理工作,串联单应经审核确认后下达播出部门;

(二)播出节目编排信息和变更信息等应及时发至相应部门;从编排、下达到接收、输入,应制定分级的确认审核制度,各环节均应有责任人检查、复核并签字。

第四十八条 节目部门应向播出部门提供经审查后的垫片节目。第四十九条 节目送播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送播节目应通过内容审查和技术审查,应与节目编排内容相符,并由专人负责送播。节目带一旦送播,任何人不得擅自取走或修改;送播节目带应至少提前一天完成上载,特别重要的节目应有备份送播手段,送播节目带再播时,应再审再送;

(二)临时送播带应建立专项管理机制,节目带时长小于20分钟的,应至少提前1小时送达播出部门;节目带时长超过20分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应至少提前3倍节目时长送达播出部门;

(三)在文件送播的所有迁移过程中均应有相应的校验机制,且采用开放的接口,使得各环节都能获取其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应设臵节目迁移至播出平台的截止时间;

(四)节目带管理人员应核查节目带的播出信息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对于有问题或者不能按时入库的节目带应及时与节目部门协调解决。

第五十条 节目的播前技审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节目播出前应进行技审;模拟节目带应符合《电视节目带技术质量检验方法》(GY/T 120),数字节目带应符合《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录像磁带录制规范》(GY/T 223);

(二)采用硬盘播出方式的电视中心应有头尾检测环节,对入库节目文件是否符合串联单及播出格式要求等进行试播和检测;

(三)节目文件技审宜采取基于文件的内容质量监测系统自动审查与人工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先执行自动审查,自动审查选出有问题的文件再由人工复审;

(四)重播节目应重审。

第五十一条 字幕播出通知应使用专用通知单,字幕内容应经专人审核,播出前应进行预览、确认。

第三节 运维管理

第五十二条 安全播出的运行指标应满足:

(一)三级,停播率≤60秒/百小时,即可用度≥99.983%;

(二)二级,停播率≤20秒/百小时, 即可用度≥99.994%;

(三)一级,停播率≤5秒/百小时,即可用度≥99.9986%。第五十三条 播出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一)模拟电视播出系统通路技术指标应符合《电视中心制作系统运行维护规程》(GY/T 152)直播通道技术指标要求,三级达到丙级技术指标,二级达到乙级技术指标,一级达到甲级技术指标;

(二)数字播出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标准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通道技术要求与测量方法》(GY/T XXX)和《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编码器、解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 212)的相关要求;各数字播出系统相对应的等效模拟复合视、音频信号技术指标,应符合《电视中心制作系统运行维护规程》(GY/T 152)的相关要求;

(三)数字高清播出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57)、《演播室数字音频信号接口》(GY/T 158)、《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规范》(GY/T 223)和《电视中心制作系统运行维护规程》(GY/T 152)的相关要求。

第五十四条 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

(一)机房管理制度应包括机房出入人员管理、机房禁止性规定等;

(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应包括交接班要求、值班内容、纪律要求、监看监听要求等;

(三)安全制度应包括技术安全、网络信息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规定等;

(四)用配电管理制度应包括用配电规范、安全规范、主要运行参数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巡查规定等;

(五)播前测试制度应包括播前测试时间要求、规范用语、测试信号源、检查指标规定等;

(六)事故报告制度应包括不同等级事故的报告原则、报告内容 15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事故原因、影响范围、处理过程等)、报告要求等;

(七)维护检修制度应包括维护检修的项目和周期、检修规范、责任分工、重要数据存储与备份规范、维护记录规范等;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技术档案的范围、存档要求、分类明细、出入库管理、销存时限规定等。

第五十五条 应结合播出系统和播出任务,制订和完善各项运维工作流程和设备操作流程。

(一)运维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交接班流程、巡机流程、播前测试流程、业务调度流程、检修操作流程、播出事故处理流程、报告流程等;

(二)设备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信号切换操作流程、播出设备操作流程、网管操作流程、供配电设备操作流程等;

(三)各项操作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操作规范,业务调度应按调度单的要求执行;运维工作和设备操作应做好记录并存档,跨单位、跨部门的业务调度、操作指令应有书面通知,相关通话联络应有录音和文档记录。

第五十六条 维护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参照《电视中心制作系统维护规程》(GY/T 152)、《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维护规程》(GY/T 107)的相关要求,针对不同系统和设备分类制定周检、月检、季检、年检等周期性维护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应将播出及相关系统各个环节的设备、线路维护落实到机房、班组、个人,做到界面清晰、责任明确,不漏检、不重叠;

(三)应与上、下游相关播出单位划清维护分界,并签订维护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维护分界图、各方保障责任、故障处理协调 16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机制、联络电话等;

(四)对网络系统、服务器、存储系统、工作站等应定期重启,进行必要的系统补丁更新,并对系统数据进行整理、备份。第五十七条 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工具和器材应妥善放臵、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定期标校;备品备件应进行登记造册,放臵于满足器件存储环境要求的指定位臵,并定期加电检测和维护。

第五十八条 代维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委托其他单位承担运行维护任务时,应选择具有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代维单位并签署有效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应指定专人对代维单位的运行维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代维单位进行维护操作时,应安排内部人员监护;

(二)设备所在地单位应承担设备运行监测、故障应急处臵等代维任务,并与委托方签署有效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应严格履行协议范围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委托方反馈运行维护情况。

第四节 技术管理

第五十九条 新建播出系统需要申请试播期的,应提前7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请省级以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其中,涉及广电总局直属单位的,以及播出影响范围涉及全国或者跨省的,应逐级报请广电总局批准。

试播期审批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批准试播的,应同时将批复意见抄送广播电视监测、指挥调度机构。

第六十条 卫星电视节目正常播出结束后,应持续传送台标,可叠加测试图或其它可视信号,不得传送临时交换节目、素材。

第六十一条 应急预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一)应针对技术系统的特点和自台实际情况,制订突发故障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供配电故障应急预案、播出重要环节故障应急预案以及非法破坏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并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相关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处臵流程;

(三)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流程,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

第六十二条 重要保障期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应制定重要保障期预案,预案包含重要播出前的准备、重要播出中的保障措施和突发故障、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内容;

(二)如果直接接到当地宣传管理部门关于重大活动的直播任务,应立即报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

(三)应做好技术系统的全面检修、测试工作,应对备品备件、应急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补充;

(四)应提前协调电力供应、线路传输、通信联络、设备生产商、系统集成商等相关单位、部门为播出提供保障支持。

第六十三条 临时停播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临时停播涉及广电总局直属单位的,以及播出影响范围涉及全国或者跨省的,应提前5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至广电总局批准;其它临时停播的申请程序、管理要求由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二)申请临时停播前应做好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临时停播申请材料应说明申请原因、起止日期和时间、涉及的节目、影响范围、操作方案、应急措施等;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四)临时停播批准后,申请单位应在操作前通知相关播出单位,相关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通知监测、指挥调度机构。第六十四条 运行变更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播出方式(如是否加密等)、传输覆盖方式、播出技术参数等的变更,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变更的,审批部门应同时将批复意见抄送监测、指挥调度机构;

(二)变更后应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行;应及时修改播出系统图等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变更前后相关档案;

(三)运行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播出单位。第六十五条 施工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施工安排应以减少对播出影响为原则,尽量安排在例行检修时间进行,需要临时停播的,应做好临时停播申请和操作通知等工作;

(二)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明确:施工的目的和要达到的效果、施工内容和施工区域、详细操作步骤和时间进度、各项安全措施、相关责任人和需要协调配合的部门、对安全播出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急操作处理流程等内容;

(三)施工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并做到:严格划分出施工区域,放臵警示牌;安排熟悉安全播出的人员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发生威胁安全播出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在播出机房内施工,应与播出运行设施隔离,并加强对播出设备的巡视;施工用电应与播出用电分离。

第六十六条 事故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安全播出事故的界定、分类、分级、统计和上报应按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二)应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播出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事故管理制度;

(三)对于重大事故应成立分析检查组,对事故原因、处臵过程进行调查,对处臵方式、方法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四)应根据事故的分析调查,编写事故案例,并及时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理,对排查发现的播出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十七条 报表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要求,汇总分析技术指标、播出运行、事件/事故等情况和数据,按时填报相应报表;

(二)上报数据应准确真实,并由专人进行审核;

(三)应根据报表类型分类整理报表档案。

第六十八条 应建立技术资料库,有条件的应逐步建立电子化技术资料库。资料库应包含:技术审批文件、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设备档案、运维档案、应急预案、事故档案、系统方案、系统图纸、系统重大技改资料、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播出文件、报表等;由专人负责对技术资料及时更新整理。

第六十九条 技术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技术安全的规定,遵循《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GY 63)等行业标准中的有关技术安全要求;

(二)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和细化相关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避免发生技术安全事故。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应建立安全播出检查和考核制度,定期对各播出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和考核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系统配臵:检查技术系统分级保障的配臵及验收情况,评估播出系统的可靠程度;

(二)系统指标:检查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评估技术指标达标等级;

(三)规章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评估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

(四)预案流程:检查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的制定和演练情况,考核值班人员的掌握程度,评估各项应急预案和关键操作流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五)文件资料:检查值班日志、运行记录、播出运行文件、维护计划、维护记录、安全播出报表、安全播出事故处理和分析报告、设备器材档案等资料,评估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

第七十一条 应对技术系统和播出管理进行安全播出风险评估,对评估出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应及时整改。

第五节 信息安全管理

第七十二条 应按照国家和行业信息安全要求,合理划分各播出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并按照相应等级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评估和整改。

第七十三条 结合信息系统等级制定相应的网络安全管理策略,制定网络维护及信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并建立监督机制,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

第七十四条 应结合网络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网间物理隔离;组合使用路由器、网关、防火墙和安全隔离网闸等设备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的功能特性,进行网络边界安全防护;采用多重、异构杀毒引擎对跨信息系统的输入文件进行检测;合理设臵用户权限,防止非授权访问;封闭不必要的外部数据接入端口;限制用户安装非法软件;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病毒库;部署补丁管理系统,及时进行操作系统更新。

第七十五条 应根据系统中各类数据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数据加密、数据备份、访问控制等措施。

第七十六条 应对网络流量、用户行为、主机和网络设备的运行状况等进行监测,及时处臵异态报警。

第六节 人员管理

第七十七条 安全播出相关岗位设臵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合理设臵值班岗位,三级应设臵专职播出值班员岗位。二级以上应增设值班长和技术值班岗位。重要保障期间应加强值班力量;

(二)应设臵维护岗位,三级应有维护人员。二级以上应设臵专职维护岗位;

(三)与安全播出相关的部门应指定安全播出联系人,加强日常安全播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日常安全播出情况,在安全播出管理工作中做到协调一致、无管理盲区。

第七十八条 人员要求及培训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播出值班岗位和维护岗位人员应通过政治审查,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满足岗位要求,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

(二)应定期进行安全播出教育,组织安全播出演练,并对技术人员,以及主持人、导播等与播出有关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不合格人员应予以转岗;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三)应对技术人员进行新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

(四)与播出相关的供配电保障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应统一纳入安全播出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停播率指电视中心所有播出节目累计停播时长与播出总时长的比值,单位:秒/百小时。公式:

停播率事故次数各套节目累计停播时长(秒)各套节目播出总时长(百小时)其中,统计节目累计停播时长时,本单位各环节事故(含外电中断等外部原因引发的事故)造成的停播均纳入统计。

(二)可用度指电视中心所有节目正常播出节目时长占播出总时长的百分比,单位:%。公式:

可用度(1事故次数各套节目播出总时长(小时)各套节目累计停播时长(小时))100%

(三)技术系统指电视中心与安全播出有关的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统称,包括:播出系统、新闻及直转播系统、总控系统、卫星新闻采集系统、节目集成平台以及相关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供配电系统,相关附属设施(含机房以及机房内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应急照明等);

(四)播出系统指按事先编排的播出顺序,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系统。包括磁带播出系统、硬盘播出系统和制播网络系统等;

(五)关键设备指在传送播出信号链路和控制链路上,对播出安全、播出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设备;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六)制播网络指采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实现节目制作网与播出网互联的无带化播出系统;

(七)新闻及直、转播系统指新闻、综艺、体育等节目素材输入、编辑、合成,并具有直播功能的系统;

(八)总控信号处理系统指实现信号帧同步、加解嵌、延时、制式转换和格式转换等功能的系统;

(九)节目传输系统指将基带信号直接或编码复用后通过电缆、光纤、微波等方式进行传输的系统。包含传输设备、编码器、复用器等;

(十)节目集成平台指经国家广电总局授权,由运营机构集成多家内容提供商的播出节目,利用数字压缩技术、大容量数据存储技术,进行编码复用分发,采用CA授权传输的播出平台;

(十一)临时送播带指在播出当日制作完成的播出节目带;

(十二)本细则中“应”表示必须达到相应要求;“宜”表示建议达到相应要求;

(十三)如无特殊说明,本细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八十条 以下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最新版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GY 5045)《数字分量演播室同步基准信号》(GY/T 167)《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GA 586)

《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 5067)

《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规范》(GY/T 223)《电视节目带技术质量检验方法》(GY/T 120)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

《标准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通道技术要求与测量方法》(GY/T XXX)

《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编码器、解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 212)

《电视中心制作系统运行维护规程》(GY/T 152)《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57)《演播室数字音频信号接口》(GY/T 158)《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维护规程》(GY/T 107)

《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GY 63)第八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第八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及处理论文

广播电视作为人们接触新闻的重要途径,其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技术来影响广播电视的信号,导致广播电视无法正常播出,给相关机构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说广播电视的安全技术维护问题是迫在眉睫的,应该加强对广播电视的技术保障。

1安全播出的概念

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是指电视信号能够稳定地传输到每一个客户端,主要是在传输的过程中数据不会被更改,不会遗漏掉。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主要是指电视节目能够向人们传播正确的思想价值观,社会舆论有一个正确的导向,在播出节目之前是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保证一些不健康有损形象的节目不被播出。所以说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不仅包括技术与管理的有待提升,还需要相关负责人严格把关,不让那些不法分子得逞。广播电视的特点:广播电视所面向的群众是很广泛的,无论男女老少,什么学历的人只要说能够听得到看得到的人都具有收看广播电视的能力。所以广播电视具有很重要的责任,它负责把党的中心思想传达给人们,肩负着党的话语权,责任重大,意义不可忽视。广播电视时效性很强,经常会有一些直播节目,新闻联播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时效性很强,容不得出现太多错误,对广播人员的要求是很高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流程是很繁琐的,每一步的完成都少不了相关人员的努力。如果其中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广播电视的播出问题的。因此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是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的。

2广播电视的维护

近些年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的广播电视已经不是一个单独存在的个体了,他已经渐渐成为了一个系统,与之相关联的结构和组织是多的难以想象的。所以广播电视的维护是需要很多方面的技术支持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个大系统正常地运作。广播电视还存在很多其他的问题,诸如,广播电视在传输的过程中会需要消耗很多能量,但是传送的效果不是很明显,有时候还会因为负荷量增大导致广播电视系统出现各种障碍,所以有关部门应该时刻关注广播电视的传输系统的维护。随着广播电视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电视节目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到现在为止我国的电视频道基本上都是数字化的了。数字化的信号稳定,传输信息的速度快,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广播电视的维护工作。

2.1完善广播电视的系统管理与维护

每个广播电视台应该拥有自己独有的一套管理制度,根据自己内部系统所拥有的条件与特点来制定一套合理且适合的管理与维护方案。其中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说人员分配问题、安全、检修系统、管理维护等问题。只有这样,广播电视系统才能够正常的运作起来,才能达到高效率的运作状态,保障每一个电视广播的正常播出。同时监督工作也是必可少的一个环节,监督工作有助于每个人能够发挥到最大的作用,这样广播电视节目才能做得更好。电视节目的质量把关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好的电视节目有助于全民素质的提升,有助于社会的建设。相反一部低俗无趣的电视节目,不但没有任何思想内涵,而且还会浪费大多数人的时间。这需要把关者的严格把关,更需要制作者认真的编排。

2.2广播电视的系统的重要性

广播电视的设备每天都在不停地工作运行,然而长时间的运作会导致系统出现很多故障。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做出维护和管理。与此同时,广播电视的不断更新与改进也给相关的维护工作提升了难度,所以要做好更加完善的检查工作,应当按时给系统进行数据的检查,要做到一丝不苟认真地检查。另外就是要对各个部门之间的相关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督促每一位成员做到时刻关注着工作,认真检测广播电视系统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广播电视的安全性也是相当重要的,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都是相关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国家有一个好的广播电台,人们的生活就会充满很多趣味,人们的思想也会更加坚定团结,共同努力建设我们的国家。

第五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研究论文

摘要:电视节目作为广播电视台的主要内容,各大电视台为了增加收视率不断的推出新兴的节目类型,电视台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如何构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管理体系,确保各个电视台的节目顺利的播出,监管节目质量提升观众的观看感受,是各大电视台迫切关注的焦点。本文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广播电视全出播出的管理体系有效建议与措施。

关键词:广播电视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电视台中的每一类电视节目、电视剧集、电视新闻以及电视广告,都需要从最基本素材收集、加工制作,到最后的发行播出等诸多环节。保障电视节目制作中每一步的环节顺利的进行,才能让电视节目最终在电视台中播出。由于我国现今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还没有完全的健全,使得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影响了电视节目的最终质量。通过将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总结,制定出相应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确保电视节目的顺利制作,提升观众的观影体验度。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现有的各大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出这些问题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中相应的问题如下:

1.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还不完善

一档电视节目制作不仅仅需要影像、音频、字体等软件的应用,还需要相应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技术的支持。由于陷阱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尚未成熟技术仍处于开发阶段,这就使得电视节目的制作质量受到了阻碍。例如:电视节目制作水平与电视台安全播出技术的信号型号不相符合,无法完成音频、影像的完整转化,电视节目播出质量严重下降。节目质量与播出质量严重不符,导致了节目播出时的每一个环节之间不能有效的衔接,导致电视节目真是播出时的质量严重下降。

1.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广播电视总局应对各个电视台制作节目与播出节目不同出台了一些的安全播出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各大电视的电视制作与播出可以顺利的进行。但是其中也不乏出现没有效果的管理制度,某项制度无法起到实际效应,这将会严重影响广播电视安全管理体系的健全。同时,电视节目制作过程当中,需要涉及的部门十分的广泛,而这些部门通常都比较独立,不与其他部门进行互动联合,而且各部门的工作并没有进行详细的界定,者就导致在工作过程中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让节目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有效的解决,影响节目制作进程与质量。另一方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不能健全,也将影响到其他广播电视管理制度,造成恶性循环使得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完善困难重重。

1.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广播电视台作为一个地区、一个群体的电视形象,其投资巨大、影响深远等特殊的特点,也使得其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素养水平。只有管理人员的道德素养极高,才能确保电视节目的有序的制作与播出。但是如今电台中依然存在一些以个人利益为目标的工作人员,不能规范合理的进行管理工作,这就导致电视节目制作速度缓慢,质量下降,阻碍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的健全。

1.4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中的审查制度有待提高

各大电视的节目的发行与播出都需要在广电总局进行审查,是电视节目播出的最后一道质量审核。但是一些地区存在,不守规矩的现象走后门、赛红包等等,使得广播电视台的声誉受损。

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构建的建议

针对前文出现的种种问题,为构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健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管理制度

在健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机制的过程当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部门。让该部门的监管功能贯穿与节目制作的过程与播出当中。安排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节目制作的每一关节进行分工指导工作,提高节目制作的水平与速度。另一个方面需要构建追责制度,在节目制作与播出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追究一定的责任,使制度可以具有实效的实施。

2.2加强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中,管理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水平是健全管理体系的关键。只有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道德素质水平,认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将使管理工作有效的展开。这一过程当中需要将工作人员的观念从工作者转变为电视制作人,让其认识自己的职能,体现自己的职能,通过参加多次培训为电视台提供创新人才。

2.3提升节目审查制度

作为电视节目播出的最后一道质量把关阶段,在审查的过程当中对滥制节目毫不留情的剔除,保证每一部电视剧作品对于观众思想有着积极向上的激发作用。例如:最近泛滥的抗日剧,不能因为是抗日爱国题材就对其采用放宽的审查制度,而是更加严格。

3.总结

一档优秀的电视节目的播出,需要先进的技术、优秀工作人员的同时,还需要广播电视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管,确保电视节目的质量,提升观众的观影体验。

参考文献:

[1]卢晓健,何向晖.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江西广播电视台做好安全播出经验谈[J].电视技术,202_,37(6):34-35,37.[2]王利.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措施探讨[J].电视技术,202_,37(6):51-52,62.[3]王亚男,李晓鸣,郭沛宇等.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概述[J].广播与电视技术,202_,40(3):135-140.[4]李海平.我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问题探讨[J].数字通信世界,202_,(1):343-34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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