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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精选合集)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30-894517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2-01 10:05: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中共##乡委员会

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及##市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相关党内法规和制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全乡转型跨越、科学发展,构建富裕、和谐、幸福新##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二是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四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村党支部,乡级单位党组织

四、公开内容和形式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的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四类。

(一)长期公开内容

1.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分工、主要职责

2.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完成情况。

3.党支部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

5.党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长期公开的内容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党支部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等情况。

3.新的政策措施、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况。

4.党支部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5.发展党员情况,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6.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帮扶、换届选举、民主评议、落实“三会一课”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情况。

7.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8.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等工作落实情况。

9.财务收支情况。

10.其他需要定期公开的情况。

(三)逐段公开内容

1.重要决策及执行、阶段式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动态工作情况。

3.重大项目建设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4.服务和联系党员、群众情况。

5.其他分期完成工作进展情况。

(四)即时公开内容

1.重要事项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党支部重要决策及执行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情况;优抚、医保、低保、惠农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征地补偿等款物的发放情况;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奖惩情况。主要包括党内各类表彰和违规违纪党员处理等情况。

3.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对党员、干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4.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公开的形式可通过会议、党务公开栏、广播、简报、阳光农廉网、发放明白卡、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公开程序

1、内容审核。党务公开分为例行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例行公开。各党支部要按照村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求及时主动地公开内容和事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乡党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乡党委批准。

主动公开。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但事关本村或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可主动公开,并报乡党委备案。

依申请公开。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党的基层组织未主动公

开的事项,党员可以向党的基层组织提出公开申请。对申请的事项,各党支部认为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乡党委备案。

2、实施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会议、文件进行公开;可以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宣传栏、公示栏、简报、网络等方式公开。

3、收集反馈。各党支部应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坚持规范化管理,各党支部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及时将党务公开过程中形成的信息资料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8月以前)

1、完成动员部署和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制定,并报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党支部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党务公开监督员。

(二)组织实施(8月1日至8月20日)

各党支部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要按规定设立或添置党务公开栏,按党务公开目录要求拟定的党务公开内容,经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审核确定后,按照公开的时限和方式实施公开。同时,各党支部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并实行

再次公开。

(三)检查验收(8月21至8月27日)

1.登记立卷归档。各党支部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立卷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2.建立健全制度。各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

3.检查验收。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乡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党支部是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党务公开载体,规范党务公开形式,营造良好的党务公开氛围,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协调配合。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乡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三)督促指导。由乡纪委牵头,抽调乡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党务公开工作督导组,负责加强对全乡各党支部开展党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坚持全部公开。

1、乡党委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

(3)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述职述廉、贯彻《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4)党的组织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党代表等推选、党员干部奖惩考核情况;

(5)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情况;

(6)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党费收缴、党员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和违纪党员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7)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清况;

(8)“三资”委托代理、述职述廉、规范权力运行与监督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2、村党组织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年度党建工作目标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

(3)村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考核奖惩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违纪党员处理情况;

(5)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结对帮扶、设岗定责、交纳党费情况;

(6)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二篇: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中共##乡委员会

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及##市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相关党内法规和制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全乡转型跨越、科学发展,构建富裕、和谐、幸福新##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二是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四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村党支部,乡级单位党组织

四、公开内容和形式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的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四类。

(一)长期公开内容

1.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分工、主要职责

2.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发展规划、目标和完成情况。

5.其他分期完成工作进展情况。

(四)即时公开内容

1.重要事项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党支部重要决策及执行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情况;优抚、医保、低保、惠农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征地补偿等款物的发放情况;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奖惩情况。主要包括党内各类表彰和违规违纪党员处理等情况。

3.意见建议落实 情况。主要包括对党员、干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4.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公开的形式可通过会议、党务公开栏、广播、简报、阳光农廉网、发放明白卡、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公开程序

1、内容审核。党务公开分为例行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例行公开。各党支部要按照村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求及时主动地公开内容和事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乡党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乡党委批准。

主动公开。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但事关本村或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可主动公开,并报乡党委备案。

依申请公开。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党的基层组织未主动公

再次公开。

(三)检查验收(8月21至8月27日)

1.登记立卷归档。各党支部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立卷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2.建立健全制度。各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

3.检查验收。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乡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党支部是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党务公开载体,规范党务公开形式,营造良好的党务公开氛围,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协调配合。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乡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三)督促指导。由乡纪委牵头,抽调乡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党务公开工作督导组,负责加强对全乡各党支部开展党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坚持全部公开。

1、乡党委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

(3)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述职述廉、贯彻《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4)党的组织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党代表等推选、党员干部奖惩考核情况;

(5)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情况;

(6)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党费收缴、党员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和违纪党员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7)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清况;

(8)“三资”委托代理、述职述廉、规范权力运行与监督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2、村党组织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三篇: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石狮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暂行)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和实践,切实建立、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逐步形成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在农村、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及《中共石狮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 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主要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代表,离退休党务干部或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中选聘。聘期一任3年,聘书由聘用单位党组织颁发。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聘条件:自觉践行“xxxx”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在党的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法律知识,以及与党务公开监督工作相关的知识,参政议政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原则性,善于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较高威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坚持完成党务公开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第五条 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二、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第七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由相关工作负责人提出,由分管领导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党组织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第八条 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相关工作负责人负责。第九条 党组织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督促相关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党务公开内容,根据内容的性质和事件的特点拟定合理化的公开方案,交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呈党组织负责人批准后公开。公开方案应根据保密原则,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做到内外有别;根据层级不同,合理确定公开程度,做到适度有别。需要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第十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十一条 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分别负责市委及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基层各级党组织负责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党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可与原事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合并使用。有条件的党组织,也可分设监督电话。第十三条 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对揭发、检举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第十四条 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第十五条 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四、党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制度 第十六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归档保存。第十七条 归档内容:在公示栏、触摸屏、局域网、互联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第十八条 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第十九条 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除在党内文件中对保管年限有明确规定的外,党务公开档案的保管时限一般为3年。

五、党务公开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事务公开检查,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常规性工作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典型做法,抓好工作落实。第二十二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要参照党内有关规定,针对下列违纪情形,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或给予组织处理:

1、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2、未按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3、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4、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5、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6、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对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1、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2、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4、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5、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三)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恶性案(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对党群干群关系造成较大破坏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内除名、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石狮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篇:地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

地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

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忻州市市委党校 刘仲清

“党务公开”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正式提出之后,一直是全党和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202_年12月14日,中央召开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202_年底全部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笔者所在的地市也与202_年6月份,正式拉开了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得序幕,通过走访晋西北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对当前地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

一、当前地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现状

(一)总体情况

晋西北的县(市、区)都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各级各单位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日常工作机构,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党务公开目录、党务公开制度,建立了党务公开栏,打造了多个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并完成了党务公开档案的初布整理工作。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党务公开方式方法,如在农廉网设立党务公开专栏;利用电子触摸屏、电子

显示屏滚动播出党务公开信息;在街道和广场粉刷标语、悬挂条幅,营造出浓厚的党务公开宣传氛围,所走访的县(市、区)基本做到了“机构健全、基础牢靠、程序规范、形式多样、点面结合、稳步推进”。

(二)工作特点

1、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为了确保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大部分县(市、区)在基础好的单位建立了示范点,实行典型引路,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如河曲县以人社局和卫生局为示范点,设立了“一栏一网一岗一册两室两屏多板”即党务公开栏、人社党务公开网、党员红色服务岗、服务手册、党务公开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活动室和办公室的图版。

2、公开形式多样化、立体化。如大部分县(市、区)借用了公开栏、媒体、网络、电子屏四大平台进行公开,极大地增强了公开的效果。

3、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有的县提出了“12345”工作模式,即一套目录、两本台帐、三个机构、四块载体、五项制度。有的县把重心放在了公开得规范化上,统一设置了四个记录簿,制定了六项工作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平衡。县与县之间工作有差距,示范点建设

和其他乡镇有差距。

2、工作还不够扎实细致,一些县制度还未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档案管理不够细致。

2、群众的参与度不够,党务公开工作与群众没有形成良好互动。

3、社区党务公开工作普遍基础薄弱,工作滞后。

二、关于当前地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1、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要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明确一定的经费,要做到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方可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动作。

2、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各级地方主管部门要围绕党务公开审批、预公开、例行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党务公开登记管理、党务公开监督、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党务公开资料归档、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统一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各级各单位还要围绕党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统一制订工作记录薄,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党组织权力运行机制,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可以将其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创新内容进行公开。

3、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各级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内容要严格依照党务公开目录实施公开,做到规范有序。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党内决策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事关本地发展和群众工作生活及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同时,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衔接,既把握党务公开的特殊性和规律性,避免与其他“公开”相互混淆、相互替代;又要把几个“公开”结合起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具体工作中,越是到基层,越要把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4、继续拓展创新党务公开公开形式。在遵循实用、牢固、醒目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在办公楼大厅、楼道或党员之家等场所设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各级基层组织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适时更新党务公开内容。各乡镇、村、街道、社区可以利用农廉网设立党务公开专栏,也可以利用广场、公告栏设立党务公开宣传栏,为党员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党务信息。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探索建立党务公开网站、博客、微博等现代传播方式,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5、继续渲染强化党务公开宣传氛围。各级基层组织可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手段,全方位,高覆盖,全面营造渲染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宣传氛围。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三比一树”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了解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党务公开工作。

6、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各级主管部门可以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增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加大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

7、要积极引导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良好的互动。正如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要拜人民为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让群众参与到党务公开工作中来,提意见,搞监督,抓落实,切实将我们的党建工作做的更好,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党内监督工作依然亟待加强,这些只是风雨,过后将是彩虹,我们光荣而伟大的党将会迈着更加务实、自信、民主的步伐,带领着人民奔向富足安康的明天。

第五篇: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仁里水族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

1、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政法、党政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有成员若干人。

2、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范围进行审核以及实施督查考核的组织领导。

3、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履行拟订方案、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收集意见、反馈信息、宣传报道等职责,同时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职责。

4、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5、分管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负责。

6、党组织具体承办人员对所公开的事项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有直接责任。

(二)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1、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乡纪委书记为组长,监察、司法、信访、党政办、党员群众代表、村纪检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党政办负责同志兼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面向社会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员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职工,党风监督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为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4、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5、各级党组织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指出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6、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对聘任的监督员工作一年一考评,好的给予表扬,以资鼓励。不能很好履行监督员职责、确实不称职的,给予解聘,另行聘用。

(三)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1、监督员工作制度:

(1)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2)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帮助党组织正确行使权力。

(4)反馈、传递广大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监督员活动制度:

(1)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季度组织监督员集中学习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

(2)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或座谈会,认真听取党 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监督员要出席与党务公开工作相关的会议,并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4)党务公开办公室要支持监督员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对待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党务工作办公室要将党组织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定的措施及时反馈给监督员,以便监督员能及时听取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监督员学习制度:

(1)监督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2)监督员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3)监督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信息务求真实准确。

(4)监督员要遵守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4、监督员管理制度:

(1)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三年,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和单位同意的,可以续聘。

(2)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

(3)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1、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2、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3、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办公室应认真办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党务公开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4、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5、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办公室应详细记载,建立档案。

6、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党务公开督查制度

1、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督促党组织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2、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收集的建议、意见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3、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4、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六)党务公开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操作人员。

2、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否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和监督组织,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时限是否及时和符合实际,搜集的建议和意见是否得到及时办理和反馈。

3、考核方法:查看公开载体及公开的内容;查阅党务公开工作有关台帐资料;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满意度的测评。

4、考核结果运用: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与党员干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相结合。

5、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工作由上级和本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共同负责,每半年一次,考核结果在党务公开栏进行通报。

仁里水族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栏设置样式

(一)乡党委党务公开栏设置(橱窗 6 ㎡)

1、规划决策类

2、职责活动类

3、组织建设类

4、党风廉政类

5、回音壁,旁边设置1个意见箱

(二)乡属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栏设置(橱窗 4 ㎡)

l、政策宣传、重大决策类

2、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类

3、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类

4、党风廉政、意见反馈类,旁边设置1个意见箱

(三)村(社区)公开栏设置(橱窗 8 ㎡)

1、综合类(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民主理财人员名单、分工,规划等)

2、党务类(勤廉承诺、党员发展、党员风采、党建动态等)

3、村务(居务)类(月度安排、惠民政策、热点关注等)

4、财务类(民主理财要求、收支报表等)

5、事务类(社会保障、计生、社会稳定、公益事业等),旁边设置1个意见箱

仁里水族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操作流程图

党组织讨论、责任人审定、重大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

初拟公开

目录内容

审批人

审查签字

监督小组

审查

公开资料整理立卷、归档

实 施 公 开

及时办理、整改结果反馈公开

收集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征求党员群众代表等意见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精选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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