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_年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202_年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_年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所需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条件
在吴江区工作或居住的非吴江区户籍人员,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吴江区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已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的申请人,可为其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二、申请材料
1、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入读小学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5)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2、可选择/加分材料:
(1)本区购买居住房的相关证明;
(2)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
(3)户籍地县级以上卫计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或缴款凭证;
(6)纳税人名称、税号、纳税证明等;
(7)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认定证明;
(8)专利证书;
(9)体育竞赛获奖证明;
(10)无偿献血证书或证明,采样、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证明,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证明;
(11)婚检报告单、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儿童系统保健检查报告单、居民健康档案等;
(12)从业健康证明;
(13)志愿服务证明(202_年起此项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14)本区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5)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6)区司法局有关学法、法治宣传证明。
注: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5月底
三、申请流程
1、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市民,需为其符合入学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可在申请时间内向居住地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按现居住地学区提出拟就读学校(仅限一所学校)、就读年级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申请材料。
2、各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经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一栏,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第二篇: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方法
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方法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积分入学申请方法
1.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居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填写表格。
2.并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修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后,申请人当场核对并在受理回执上签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积分管理对象及条件
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需要先申请积分管理才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哦!可以同时申请)
三、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
3月2日至5月底。
四、积分管理申请必备材料
积分入学
1.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3.本人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5.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五、积分管理申请选择材料
新市民具备下列材料的',可提交给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由窗口转递各职能部门审核评分:
1.本区购买居住房的相关证明;
2.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或缴款凭证;
4.纳税人名称、税号、纳税证明等;
5.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认定证明;
6.专利证书;
7.体育竞赛获奖证明;
8.无偿献血证书或证明(在本区参加无偿献血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在国内其他城市献血的需提供献血证),采样、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证明,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证明;
9.婚检报告单、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儿童系统保健检查报告单、居民健康档案等;
10.从业健康证明;
11.志愿服务证明(202_年起此项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12.本区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3.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4.区司法局有关学法、法治宣传证明。
第三篇:吴江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吴江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吴江积分入学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请积分管理对象及条件
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需要先申请积分管理才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哦!可以同时申请)
二、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
3月2日至5月底;
三、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居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填写表格
2.并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修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后,申请人当场核对并在受理回执上签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积分管理申请必备材料
积分入学
1.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3.本人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5.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五、积分管理申请选择材料
新市民具备下列材料的',可提交给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由窗口转递各职能部门审核评分:
1.本区购买居住房的相关证明;
2.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或缴款凭证;
4.纳税人名称、税号、纳税证明等;
5.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认定证明;
6.专利证书;
7.体育竞赛获奖证明;
8.无偿献血证书或证明(在本区参加无偿献血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在国内其他城市献血的需提供献血证),采样、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证明,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证明;
9.婚检报告单、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儿童系统保健检查报告单、居民健康档案等;
10.从业健康证明;
11.志愿服务证明(202_年起此项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12.本区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3.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4.区司法局有关学法、法治宣传证明。
六、特别提示
1.新市民在本区购买居住房,符合教育局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至房屋所在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不纳入积分入学管理;
已经取得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籍号的新市民子女不予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2.积分入学仍然只受理公办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申请,其中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上述两项如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验情况属实,将取消当年积分入学申请资格。
3.由于税务新系统目前的权限设置取消了地方税务部门在系统中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权限,申请人如需获取近三年内个人所得税款数额加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各区镇、街道税务局大厅内的自助打印机,打印近三年内在吴江区个人所得税记录单,加盖税务部门业务专用章后,提交积分窗口上传。
4.曾申请过积分管理,但未取得入学资格的申请人,如需继续申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至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5.申请人在成功提交申请资料45个工作日后,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档案编号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zgwj.gov.cn/)“申报查询”栏目查询个人积分。对个人分值有异议的,请于前向提交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出复核要求。
6.申请人在提出积分申请后,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受理截止日期前向受理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新市民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8.关于积分管理的最新政策资讯和办理流程,可关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和谐吴江”栏目“新市民服务”版块。
10.需要参加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可至各镇(区)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领取申请表,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关表格。
新市民事务中心咨询电话:63983579。
第四篇:202_年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202_年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积分入学的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_年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_年吴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在吴江区工作或居住的非吴江区户籍人员,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吴江区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3、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4、已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的申请人,可为其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拓展:
1、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入读小学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5)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2、可选择/加分材料
(1)本区购买居住房的相关证明;
(2)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
(3)户籍地县级以上卫计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或缴款凭证;
(6)纳税人名称、税号、纳税证明等;
(7)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认定证明;
(8)专利证书;
(9)体育竞赛获奖证明;
(10)无偿献血证书或证明,采样、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证明,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证明;
(11)婚检报告单、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儿童系统保健检查报告单、居民健康档案等;
(12)从业健康证明;
(13)志愿服务证明(202_年起此项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14)本区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5)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6)区司法局有关学法、法治宣传证明。
注: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5月底。
1、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市民,需为其符合入学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可在申请时间内向居住地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按现居住地学区提出拟就读学校(仅限一所学校)、就读年级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申请材料。
2、各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经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一栏,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第五篇:202_广州南沙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
202_广州南沙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
积分入学的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_广州南沙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对象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辖下11区)人员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我区初中一年级。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5月13日至22日
入口: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jfrx.zruiedu.com)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
(二)学校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5月13日至24日
学校审核资料
(三)部门审核
时间:5月25日至6月9日
各相关部门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赋分,如入学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到对应审核部门申请复核。
(四)公示招生学位和申请人积分段等数据
时间:6月10日至11日
区教育局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栏目)公布公布学位信息;入学申请人可在系统内查阅本人的资格审核、积分和排位结果。
(五)第一批填报志愿
时间:6月12日至15日
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六)区教育局进行“第一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时间:6月16日至18日
“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根据来穗人员的积分(第一批投档按照排序)高低、填报志愿顺序和学校学位情况进行投档。投档分两批独立进行,先投第一批次的学生,再投第二批次的学生。已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注销,不得再参加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符合条件但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可参加第二批次的投档录取。
投档原则为“排序优先,遵从志愿”,即先按来穗人员排序(积分)情况从高到低检索,再按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七)第二批填报志愿
时间:6月19日至22日
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但未被投档录取,以及符合“第二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流程参照“第一批填报志愿”。
第二批投档录取资格:
参加第一批投档但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参加第二批投档录取。不符合第一批投档录取条件但持有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来穗人员,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为主,根据来穗人员积分排序进行第二批投档。
(八)区教育局进行“第二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时间:6月23日至25日
(九)补录填报志愿
时间:6月26日至29日
上述两批投档录取完成后,如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仍未录满,则符合条件但未被投档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参加补录。
补录填报志愿不再限制来穗人员所属片区,投档仍遵循“排序优先,遵从志愿”原则,不再分批次,一次性出档。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公示补录投档结果
时间:6月30日至7月2日
公示结束后,来穗人员带同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十一)新生注册
时间:7月12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