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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优秀范文五篇)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30-1118634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8-27 09:40: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1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那本书非常好看。

十四岁的男孩子仔仔没有双有亲,还没有真正的名字,一但他却有一手记速得好本领。在十六世纪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记速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 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剧院失火了……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这一本书,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环节“朋友”和“家庭”这个环节主要是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和仔仔的心理描写很清晰。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那段我最喜欢的一句是:阿敏先生很轻易地就能挡住法肯纳功过来的招式,但是却没办法功击回去。

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冒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年代。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2

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冒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年代,这就是《偷莎士比亚的贼》。

莎士比亚那样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恐惧”,心里充满善良于勇敢的主人公,有着一番精彩人生经历。

这本书以真实的历史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有着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他能够同步记录别人所说的`每一句话。在那个时代戏剧是人们主要娱乐方式,好剧本当然有好票房。所以剧本是一个剧团最重要的秘密,通常都要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用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无法反抗,只好溜进剧院。没想到一系列阴差阳错的事情发生之后,仔仔竟然成了莎士比亚剧团里的一名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这部小说让我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那个活生生的莎士比亚和那个古老而又充满激情的英国。也许故事很精彩,我完全忽略了历史的痕迹,也只是在故事的一波三折中寻找丝丝入扣的线索。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善与恶,美与丑。仔仔的勇敢、发肯纳的卑鄙、阿敏先生的包容和莎士比亚的热情和幽默,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跃然纸上。

第二篇: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

星期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我一听到名字就特别好奇。

这本书的内容是:十四岁的仔仔没有双亲,在孤儿院长大。有一天,他被白医生买回了家做徒儿,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后来,仔仔又被巴先生买走了。巴先生让仔仔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记录别人说的每一句话。把《哈姆雷特》交给巴先生。可是一场火灾把剧本给丢了,仔仔也成为了莎士比亚剧团的一名演员。仔仔的命运也从此改变。

这本书把当时莎士比亚先生时期描写栩栩如生,仿佛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就在你的面前,目睹着故事的发生,和主人公一起冒险、欢乐。莎士比亚说:“美德是勇敢的,伪善永远畏惧。”书中所折射出来的人性让我深深的体会到善与恶,美与丑。仔仔的勇敢,巴先生的卑鄙,阿敏先生的包容和莎士比亚先生的热情和幽默。友谊,让一切梦想变成现实,仔仔就是靠他的好朋友山德、居里安,实现了梦想。在书中我们可以学习到许多东西,而每本书中学习到的都是独一无二的。而在这本书中我学会了更多。读了这本书,我能够认识到一个全新的莎士比亚;能够徜徉在16世纪的英国,能够走进环球剧院,看到《哈姆雷特》首映时趣闻。一举多得,你为何不去看看呢?

第三篇: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一)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好词好句多的不甚枚举,值得我们学习,另外,文中的主人公的生活变化也确实很大,主人公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生活相当困苦,在这样的状况下,他期盼生活有所改善,而实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美好顺利,不过,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诚,明白了'家'的意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们在读的过程中,一直在为仔仔担心。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二)今天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

法肯纳把莎士比亚的剧本《哈姆雷特》偷走了以后,被阿敏先生和我(仔仔)发现了,我就告诉了阿敏先生。于是,阿敏先生找到了法肯纳以后,就开始和他展开了激烈的战争。他们互相都用剑来攻击对方,一开始是阿敏先生被法肯纳的剑刺到了,后来,阿敏先生又把剑深深的刺到了法肯纳的肚子里,法肯纳用很高傲的态度把剑拔了出来以后,鲜血很快的从他的伤口里涌出来。

阿敏先生用一块棉布把伤口包扎起来以后,就去看法肯纳的伤势,一看很严重,就帮法肯纳包扎,可是法肯纳不肯让阿敏先生包扎。法肯纳痛苦的叫了一声以后,倒在地上,用手捂着他那张有伤疤的脸。

法肯纳说:'我可以让你们看看死者的脸。'于是,他把自己有伤疤的脸皮揭下来,我大吃一惊,原来是巴先生!后来,法肯纳,也就是巴先生死了。我又回到了剧团,知道了家的意思。

读完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我(仔仔)懂得了'家'的意思,对于那些没有父母的孩子来说,很难知道'家'的意思,可是仔仔通过在剧团生活的过程中,渐渐的懂得了家的意思,也改掉了自己的土话。

《偷莎士比亚的贼》?谁偷莎士比亚了?到底偷了什么? 偷成了吗? 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有没有把贼捉住?贼浪子回头了吗?……看了这本书的题目,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箩筐的问题。为了解开这些问题,我便开始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它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了。出人意料的事,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地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十四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黑衣人命令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的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他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

读了这本书,我意识到了两点:第一点,友情是可贵的,可以使任何人感动,友情又是伟大的,可以使任何人改变,友情还是纯洁的,而不是为了获取利益;第二点,犯了错,并且意识到自己错了,就要立刻改正,迷途知返,而不是任由自己将错就错,更不能因为利益而明知顾犯,错上加错。

'书籍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读书能让我们获得知识,明白道理。我们一定要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三)前几天,我看完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作者是加里。布莱客伍德。

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 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 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而这时,剧院却着火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当了演员没多久,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然后,仔仔多次上台演出,还在女皇面前表演了。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但我相信,仔仔只是被利用,心地没那么坏,果然不出我所料,仔仔没偷走剧本。正当剧团一切平安是,剧院里的一个演员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任,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不但我这样想,文中也写到,战胜对方不仅是赢得了胜利,还赢得了胜利。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第四篇:《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四(1)班陈锦铭

指导老师:项恒鹏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广东广州白云区白云区黄石街广外大附小四年级:陈锦铭

第五篇:偷莎士比亚的贼读书笔记和读后感)[推荐]

书籍题目《偷莎士比亚的贼》

精彩片段1:

我一动不动地呆立在那儿好一阵子,脑海里一片空白,好像有人用重物狠狠地往我脑呆瓜上敲了一下。接着我开始不停地想,到底那笔记本为什么不见了?我记得在剧院的包厢里明明已经把它放进口袋里了啊!我把我的口袋再翻出来,很用力的摇动它,希望笔记本还放在口袋的角落没有被发现。当然这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罢了。

感受:说明“我”对那本笔记本很重视,因为找不到而无法向主人交代,可以看出他的主人是多么的凶,尤其是里面的成语“一厢情愿”我觉得用的非常好,表现出他多么希望笔记本能够找到,这一段中通过一系列的动词描写出他对那本笔记本的期望,我觉得描写太形象了,似乎看到他本人站在了我的面前,他的动作似乎有些令人发笑,并且我也为他担心。

精彩片段2:法肯那是一个高个子,我可以看到它的斗篷在人群里快速的移动。“老天!”我喃喃自语,他一定是来抓我的,想要拿那个剧本,或许也要我的命。他曾今对我说这次不准再有任何借口,我只有拼命的逃跑,唯一的出路是逃到教堂的墓地里去。

感受:用“它的斗篷在人群里快速的移动”,来说明法肯纳的速度非常快,读到这儿,让人很揪心,为仔仔捏了把汗,试想,如果法肯纳追上仔仔,将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或许会要我的命,”一点也不为过,可以看出仔仔的确可怜,他只是被人利用的工具,在法肯纳的身上体会到的只是冷血,无情和自私。

精彩片段3:

“走开!”他的声音好像是玻璃承受不住重量突然破碎一样。他的脸色因为生气还有羞愧而涨的通红,他扬起手上的剑要对付我。我往后面的墙移动,撞到一捆武器道具上,撞得身上发疼。我往旁边移动了一步,很笨拙的把手上的剑拔出来摆出宽步防御的姿势。

感受: 作者描写“走开”的声音好像是玻璃承受不住重量突然破碎一样,比喻恰当生动,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描写手法,不仅如此,还可以反映出尼克穷凶极像和气急败坏的神色。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看出主人公的成长变化和进步,一步步的走向正义,开始

明辨是非,这都是他在剧院的功劳,剧院里人们的真诚善良,友谊打动了他,影响了他。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好词好句多的不甚枚举,值得我们学习,另外,文中的主人公的生活变化也确实很大,主人公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生活相当困苦,在这样的状况下,他期盼生活有所改善,而实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美好顺利,不过,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诚,明白了“家”的意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们在读的过程中,一直在为仔仔担心。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优秀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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