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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加快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荐5篇)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130-604341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3-07-29 00:38: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贵港市加快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贵港市加快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促进贫困户就业脱贫。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9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挖掘地方特色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通过整合资源,以传统手工业、特色产品加工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支撑,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动员龙头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返乡创业人员、致富能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政策、生态绿色环保、就业门槛低、市场前景好、发展可持续、带动增收效果好的特色产业就业扶贫车间。到 2020 年,力争每个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 1 个以上就业扶贫车间,优先向深度贫困村倾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二、规划建设 (一)建设类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9 号)

确定的五种类型(工厂式、居家式、种养式、贸易流通式、乡村旅游式),结合当地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带贫增收能力强的就业扶贫车间。

(二)建设用地与选址。

1.建设用地。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就业扶贫车间选址,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建设用地和空闲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积极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盘活等方式,拓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用地保障渠道。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乡(镇)、村规划,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的前提下,鼓励民间资本以租赁、租让结合、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工业或联营办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滩、荒沟等未利用地创办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 15%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 50%执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 70%执行。但出让价不得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项目选址。就业扶贫车间应注重统筹考虑建设用地来源、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需求和经营需求,优先选择在人员相对集中、交通较为便利的空置楼房、村委闲置的办公楼、村级文体活动中心闲置的楼房、村集体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办公用房、废旧校舍、厂房等房产资源,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降低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成本。〔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三)经营主体。就业扶贫车间应依托当地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引进有实力的、信誉好的经营主体建设。经营主体包括:招商引资吸引龙头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到镇、村设立分厂、加工点,各类生产经营合作社到村设点,技术含量不高、容易上手、工时灵活的小微企业到村设厂,动员外出创业、本地经济能人、创业致富带头人等返乡创业办厂,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引进项目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工商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四)资金来源。各县(市、区)政府多渠道筹措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资金和带动就业奖补资金。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财政切块到各县(市、区)用于产业扶贫的专项扶贫资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启动扶持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补助资金,县(市、区)人民政府债券资金,县级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和定点帮扶单位援助的资金,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捐助的社会扶贫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村民自筹资金,企业、个人投资资金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

(五)用工来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贫困人口就业人数、就业意愿的调查摸底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劳动力资源调查做好贫困人口的就业意愿登记工作;扶贫部门及时更新并提供贫困人口的有关信息,积极为企业提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名单,并动员他们到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村“两委”要为企业提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名单,协助做好就业相关工作;由村“两委”、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动员有就业意愿、有相应能力的贫困人口到就业扶贫车间就业。原则上,就业扶贫车间要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 三、规范管理(一)认定程序。工厂式(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程序,参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和水库移民局《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 号)要求执行。种养式就业扶贫车间、贸易流通式就业扶贫车间、乡村旅游式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待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认定办法后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业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二)明确产权。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法对就业扶贫车间产权、收益权进行明确。由政府、村集体投资,利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启动扶持资金、县级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以及定点帮扶单位、企业、个人等援助资金建设的就业扶贫车间归村集体所有,有关方面和村集体签订资产移交合同,由司法局协调各公证处依

法进行公证。由企业、个人等投资建设的就业扶贫车间,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三)就业形式。由各县(市、区)指导贫困劳动力与就业扶贫车间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全日制上班,按月领取工资,实现稳定就业;鼓励就业扶贫车间为无法全日制工作的贫困人口设立灵活多样的就业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按计件或计时方式发放报酬。针对无法离开家庭的个别贫困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指导就业扶贫车间与贫困人口建立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将原材料放到贫困户家中进行来料加工后,由就业扶贫车间回收产品;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指导就业扶贫车间与贫困人口签订特色农产品产销合同,由就业扶贫车间收购贫困人口生产的特色农产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四)收益分配。收益分配要本着谁投入多,谁收益多,多方共同收益、兼顾公平的原则,属于村集体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收益要重点用于帮扶贫困人口脱贫。鼓励村集体利用收益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洁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工作,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残联、卫生健康委等〕

四、扶持政策 (一)对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

1.场地扶持。对租用产权归村集体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扶贫车间,其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发生的场地租金,由扶贫部门按其实际费用的 60%给予补贴,每月最高不超过 1 万元,补贴期限从租金产生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止,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解决。租用私人房屋进行生产经营的,不予补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就业奖补。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并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 1 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 6 个月,且获得不低于 6000 元劳动报酬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其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 3.培训补贴。对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已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需要通过集中培训、师带徒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实际支出给予培训主体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 1000 元/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中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

4.社保扶持。对与贫困人口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贫困人口连续工作 6 个月以上,依法为贫困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扶贫车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费用(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与就业扶贫车间生产的贫困人口,就业扶贫车间应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各县(市、区)政府统一为扶贫车间所吸纳的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医保局〕 5.贴息补助。经营主体直接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需要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扶贫项目贷款的,在规定限额内按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连续给予不超过 3 年的全额或一定比例财政贴息补助。其中,对在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贫困县的贫困村注册成立且直接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经营主体,按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连续给予不超过 3 年、每年每家扶贫龙头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其他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 50%的贷款贴息补助。贷款贴息所需补助资金由县(市、区)财政从本级预算和自治区、贵港市补助的财政资金中解决。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条件申请贷款创办就业扶贫车间的农民工优先放贷,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补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贵港银保监分局、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 6.产品流通补贴。对提高货物周转率以及降低物流成本的经营主体由商务部门给予产品流通补贴。一是支持经营主体推广使用标准化托盘,对租赁托盘给予为期 2 年的租金补贴。二是支持经营主体开展城乡高效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

优势互补,对形成产品—统仓—分拨—末端配送网点的现代商贸流通供应链,按照投资总额的 30%但不超过 2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解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财政局〕(二)扶持就业扶贫车间建设。

7.建设补助。对生产经营主体自主建成并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且持续带动贫困人口就业 6 个月以上,吸纳就业 30 人及以上(含一般农户)实际发放总工资不低于 6000 元/人的就业扶贫车间,由扶贫部门给予 3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超过 30 人部分,每多吸纳 1 名贫困人口就业再给予 3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每个就业扶贫车间的建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补助资金由县(市、区)财政统筹解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用电“绿色通道”。建立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全力服务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贵港电网公司受理客户用电报装时,对于客户能提供文件证明其所报装用电项目就业扶贫车间的,要做好项目标识。项目符合业扩延伸标准的,高压类新装客户免费装表到户,优先安排配套资金支持用电项目建设。通过优先服务、专人负责、现场办公、重点督办等多种措施,从简从快办理报装手续和推进配套工程建设;建立项目用电报装跟踪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责任单位:贵港供电局〕

9.星级评定奖励。对就业扶贫车间实行星级化评定,以常年能正常运营、带动就业的贫困人口年人均工资收入不低于 2 万元为评比主要标准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就业扶贫车间带贫时间(从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起算)长短为星级评定标准。

(1)带动 5—15 名贫困人口就业,且带贫时间满一年的就业扶贫车间,可评为一星级就业扶贫车间。给予 1 万元奖励;(2)带动 5—15 名贫困人口就业,且带贫时间满两年,或带动 16—30 名贫困人口就业,且带贫时间满一年,可评为二星级就业扶贫车间,给予 2 万元奖励;(3)带动 16—30 名贫困人口就业,且带贫时间满两年,或带动 31—50名贫困人口就业,且带贫时间满一年,可评为三星级就业扶贫车间,给予 3 万元奖励;(4)带动 31—50 名贫困人口就业,且带贫时间满两年,或带动 51—80名贫困人口就业,且带贫时间满一年,可评为四星级就业扶贫车间,给予 6 万元奖励;(5)带动 51—80 名贫困人口就业,且带贫时间满两年,或带动 80 名以上贫困人口就业,且带贫时间满一年,可评为五星级就业扶贫车间,给予 10 万元奖励。

每个就业扶贫车间累计享受奖励不得超过所获最高星级的奖励标准。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就业扶贫车间进行评级,对评上星级的就业扶贫车间予以授牌,市级财政部门根据评级结果统筹发放奖励资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评级情况在扶持政策上予以倾斜,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就业扶贫车间星级评定情况给予差别化信贷支持,激发就业扶贫车间发展壮大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办、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贵港银保监分局〕(三)扶持贫困人口务工。

10.设备奖补。受委托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贫困户,自己购买加工设备的,由扶贫部门按照实际购置支出给予奖补,奖补上限为每户不超过 1 万元,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扶贫和水库移民局〕 11.“雨露计划”培训扶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贫困人口的就业意愿、就业能力以及就业扶贫车间的用工需求,按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的要求,将贫困人口纳入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范围,组织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经营主体创办扶贫车间提供市场监管、税务、消防、环评等“一站式”服务。各定点扶贫后盾单位要积极参与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主动引进企业,引导贫困人员到就业扶贫车间就业,确保挂点村年内建成就业扶贫车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点工作,整体谋划,出台政策,配套资金,统筹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要具体抓落实,结合当地实际对接引进合适的企业,同时做好车间建设规划、选址,就业培训摸底,组织贫困劳动力进厂等工作;村(屯)两委要积极发动群众到车间就业、提供生产场所、协助做好水电安装等工作,确保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任务按时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应急局、投资促进局、贵港市税务局等〕(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就业扶贫车间信息数据库,以“贵港市+4 位数字”的格式为已建或新建的就业扶贫车间进行统一编号,并详细记载每个就业扶贫车间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类型、面积、生产加工项目及规模、吸纳劳动力、贫困人口就业具体情况等基础信息,实现就业扶贫车间信息全面公开、动态监管。对就业扶贫车间开展全覆盖日常巡查,强化对就业扶贫车间薪酬兑付的监督,治理和惩戒欠薪行为,确保“零拖欠”。强化劳资矛盾隐患的排查与妥善化解,做好劳资纠纷案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劳动者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 98%以上。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安全管理运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防火防爆等

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优化简化流程环节,由环保部门提前介入指导,从源头把关,防止小散乱污染项目上马,使就业扶贫车间符合环保要求;加强生产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对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督促整改或责令关停,防治污染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等〕(三)建立退出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吸纳贫困人口比例过低的就业扶贫车间,应督促其加大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力度。建立就业扶贫车间退出机制,对停止生产经营达 3 个月,且经本地人民政府帮扶之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或者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低于就业扶贫车间认定标准且持续 6个月以上的就业扶贫车间,取消其称号和享受就业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的资格。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创新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大胆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不断提高水平,因地制宜实施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推动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就业,让贫困人员得到持续稳定的收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应急局、投资促进局、贵港市税务局等〕(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注重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树推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就业扶贫车间在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和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扶贫车间扶持

政策,确保扶持政策及时、有效落地,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共同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六)强化检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适时约谈。(责任单位: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和水库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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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贵港市文化建设现状及加快发展对策

如何打造贵港文化品牌、发展文化产业

纵观贵港市文化事业发展状况,总结推广文化事业发展经验,及时发现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一、贵港市文化事业发展现状

贵港市位于广西东南部、西江流域的中游,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郡,也是一座充满生机的新兴内河港口城市。贵港市辖5县市区73个乡镇,总面积10606平方公里,总人口48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面积40平方公里,人口40多万人。贵港市历史悠久,自公元前214年秦朝统一岭南在现今的贵港市设置桂林郡及布山县以来,一直是祖国南疆的政治要地、军事重地和商贸集散地。贵港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造就了中原文化、百越文化和壮族文化在贵港的交汇、传承和发展,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优秀历史文化。地级贵港市成立后,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文化发展工作,有效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贵港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把文化事业发展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每年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文化专业机构建设。全市现有文化馆3个,博物馆3个,文艺表演团体3个,公共图书馆3个,影剧院5个。二是加强城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00年以来,贵港市投资6000多万元新建了占地10万平方米的“新世纪广场”,吸收社会资金2亿多元在建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集文化、娱乐、休闲、商贸为一体的“贵港市文化广场”;港北区投资250万元兴建港北区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桂平市和平南县分别投入大量资金先后建成当地文化广场,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优良的文化、娱乐、休闲、健身场所。三是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各县市区先后投入960多万元,新建乡镇宣传文化站36个,改建、扩建乡镇文化广播站37个。四是加强村屯文化室建设。全市建立健全村屯文化活动室和新农村科技文化服务网点一大批,全市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二)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近年来,贵港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文化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积极组织文化专业机构、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屯文化室、民间文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文化网络定期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广场作用,利用广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歌咏比赛、游艺活动和书画摄影展览等文化艺术活动。贵港市新世纪广场自2000年建成开放以来,已先后举办各类大型文艺活动70多次,广场文化已成为贵港市的知名品牌。二是每逢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和民间传统节日等重大节日,市、县、乡、村以及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层层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平南、港北、覃塘等县、区还结合当地的民间习俗,每年定期开展本地特色的“粤曲节”、“三月三”农民艺术节、“对歌节”等文艺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三是正确引导群众组建业余文艺团体广泛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目前,全市业余文艺团体已发展到362个。他们自筹经费,自编自演,长期在乡村中流动演出,深受群众欢迎。

(三)文学艺术创作硕果累累。2000年以来,各级文化部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奖励机制,有效调动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贵港市的文学创作、曲艺创作、美术创作等有了很大发展,一批具有时代气息和浓郁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脱颖而出。其中,话剧小品《巴儿狗罐头》获中国第十一届曹禺戏剧大赛小品小戏专业组金奖,2004年歌曲《荷花恋》、《真情》分别获得“神州歌海”——中国群众创作歌曲评比大赛金奖和银奖,广播剧《荔枝红透六月天》获广西“五个一”工程奖和中国广播剧评比一等奖,民间工艺作品《七彩花灯》获第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粤剧《桂圆情》等50多个项目获自治区级文艺评比大赛奖。

(四)文化市场逐步走向繁荣。随着科学、信息技术的发展,贵港市文化市场也逐步走向繁荣。目前,全市有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755家,年创税收4000多万元;有各种文化企业和文化实体52家,年创税收2000多万元。以文化冠名的经济活动(如饮食、旅游、浴佛文化节)逐步兴起。

(五)历史文化挖掘、保护成绩显著。近年来,贵港市多次组织全市文物古迹普查,建立文物古迹档案,对重点文物古迹进行有效抢救和落实措施重点保护,及时抢救、挖掘了一批历史文物古迹。全市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10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个,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0个。各类文物藏品8969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0件,二级文物140件,三级文物1600件。比较著名的历史文化古迹有:布山文化遗迹、汉代碗式冶铁遗址、千年古刹南山寺、华南佛教圣地——桂平西山、道家二十一洞天白石山、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中共广西“一大”会址等

(六)文化机构建设落后人才匮乏。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文化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贵港市的文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严重不足,文化机构建设严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一是贵港市博物馆、群艺馆、图书馆以及部分乡镇文化站普遍存在房屋陈旧、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基础设施简陋、专业设备缺乏等现象。二是部分乡镇文化站与乡镇政府一起办公,没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缺乏必备的办公用品和服务设施。三是文化队伍建设编制不足、人员老化、学历偏低、专业结构不合理。比如贵港市博物馆、桂平市博物馆、平南县博物馆三馆现有在职工作人员29名,其中文博专业毕业的仅3人,具有大专学历的14人,无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3人,初级职称的15人。大部分从事文博工作的人员无文博工作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不能进行文物鉴定和文物修复,严重影响历史文化的挖掘、研究和开发。

(七)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有待加强。近年来,经全社会共同努力有效抢救、挖掘和修复了一大批珍贵文物古迹。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一些文物古迹没能及时抢救、挖掘和保护,导致一些文物古迹遭到损坏或毁灭性破坏,据70年代调查统计,贵港市城区周围原有汉古墓封土堆500多座,现在只剩下40多座。如果再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保护和挖掘,一些珍贵文物古迹被破坏或丢失后,将永远无法修复和找回。二是一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设备不完善,存在严重的防盗、放火、防湿、防蛀等安全隐患。三是贵港市博物馆由于经费缺乏、设备简陋、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和专业人才匮乏,对一些重要文物古迹未能及时研究、修复和利用,许多珍贵的文物和灿烂的布山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无法向市民展示。

二、加快贵港文化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文化机构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大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对文化事业给予政策倾斜,把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机构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化机构建设,尽快解决文化机构业务用房不足、基础设施简陋、专业设备缺乏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引进高素质人才,强化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文化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进文化创新,全面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方针,认真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规划,建立健全挖掘、保护、利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力度,争取早日新建贵港市博物馆、布山文化展览馆、太平天国金田起义纪念馆和修复南江秦汉古码头、白石山文物古迹,尽快完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设施和措施,切实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充分利用现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广泛开展优秀历史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传承和发扬西江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三)精心打造推介贵港文化品牌,全面提升贵港市的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贵港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厚,加强贵港市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挖掘、保护和利用,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贵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贵港文化知名度,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西江黄金水道经济发展均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建议市委、市政府通过整合资源、做大品牌、协同推介等措施,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布山文化、南山寺、桂平西山、白石山、金田起义遗址、中共“一大”会址、君子垌客家围屋群以及民间优秀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的研究、挖掘、保护、修复、包装、推介,把贵港的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山水文化融为一体,打造推介贵港文化品牌,实现文化强市的目标,全面提升贵港市的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贵港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加强与周边市、县的交流和协作,共同促进广西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不同的多姿多彩的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建议进一步加强各市、县间的文化交流和协作,尤其加强西江流域各市、县、区的交流和协作,利用西江沿岸丰富的历史文物古迹和人文景观联手打造“西江文化长廊”,开设西江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和山水文化旅游专线,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大力宣传西江文化,为弘扬西江文化、促进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贵港市历史悠久,地灵人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众多,民间艺术、民族习俗多姿多彩,是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加强贵港市文化的研究,尤其加强历史文化的研究、保护和利用,对促进贵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篇: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实践,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卫生计生部门紧紧围绕医药卫生改革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在扶贫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情况和问题:一是贫困地区卫生基础薄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贫困地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不高,财政投入力度仍需加大,卫生技术人员急缺,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较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扶贫措施匮乏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扶贫手段没有规划、没有创新,模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短平快”较多,“可持续”较少,贫困人口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卫生计生部门“单打一”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健康扶贫工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统筹力度不够,卫生计生部门得不到其他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和有效呼应,事倍功半,效果不佳。四是部分干部的思想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认为健康扶贫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费力不讨好”,甚至对贫困群众没有感情,工作不主动,安排不扎实,瞻前顾后,束手束脚,很难扑下身来踏踏实实地对贫困群众进行积极的、最根本的医疗救助。等等。

为此,建议:

一是做好健康扶贫的“加法”,让贫困群众“看得上病”。建议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从源头上减少病人,保障贫困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分级诊疗,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实现贫困地区标准化卫生院(室)全覆盖,加强县级医院重点学科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建立省、市、县、乡医院结对帮扶机制,所有三级医院都与贫困县级医院、二级医院都与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选派省市县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医疗机构驻点帮扶,尽快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

二是做好健康扶贫的“减法”,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建议通过实施费用减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有效减轻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扶贫成果。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住院贫困群众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提高筹资水平和财政补助标准,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向贫困地区重点倾斜,力争实现贫困群众个人医疗费用少支出或不支出。建立医院减免机制,力所能及地减免贫困群众的普通挂号费、检查费以及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手术费和诊疗费等相关费用。要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及艾滋病干预。免费普及健康知识宣传,免费建立健康卡,与贫困群众签订服务契约,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力争让贫困群众不生病、少生病。

三是做好健康扶贫的“乘法”,让贫困群众“看得好病”。建议充分发挥基层卫生计生人员的主体作用,以人才的“乘数因子”,创造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事业的“几何式增长”。人才是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关键支撑,要依托国家有关项目,依法依规落实用人自主权,用好、用足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政策,尽快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齐空岗。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岗计划,力争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推进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适宜人才培养,加大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面向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倾斜力度,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并确保编制岗位落地。将培养人才与留住人才相结合,通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等方式,使优秀人才投入并安心于贫困地区工作,有效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四是做好健康扶贫的“除法”,让扶贫成果有保障。建议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消除组织、思想和资源瓶颈,聚集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多点发力、共同给力,形成健康扶贫这个“分母”的强大“分子”,确保健康扶贫成果质量效益的最大化。坚持各级政府统筹、卫生计生部门抓落实的健康扶贫工作管理制度,各部门间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有效履职,形成扶贫攻坚的合力,努力使各项政策措施协调有序地实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切实用好考核这根“指挥棒”,鲜明树立“干得好受奖励、干不好受惩戒”的干事导向,消除干部的思想顾虑,提升工作积极性。结合健康扶贫工程实际需求,各级政府要在确定扶贫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规划时,对卫生计生扶贫项目予以特殊支持,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第四篇: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余县《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工作要求,推进我县小城镇建设发展,提高小城镇承载能力,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城镇,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小城镇建设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规划先行、典型引路、完善设施、统筹协调”及新农村建设要求,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创新小城镇发展机制,发挥资源优势,强化产业支撑,实施综合开发,增强集聚能力,打造功能完善、产业配套、聚农兴商的城镇体系。

——科学规划,注重实效。以规划统筹各种要素,高起点、高标准地调整或修编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功能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谋划空间布局。制定阶段性的实施目标,选准突破口,循序渐进,先易后难,注重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

——产业支撑,特色带动。以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为重点,根据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按照“一 1

产抓发展、二产促提升、三产抓拓展”的工作思路,以第二产业为主,吸引、集聚和促进第一、三产业发展,辐射到各乡(镇)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

——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以提高居民生产、生活质量,打造宜居环境为核心,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各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营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风貌各异的宜居城镇。

——功能齐备,生活便利。以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为基本要求,构建集行政、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商业、文娱、休闲、居住等为一体的新型城镇。以高效、便捷为目标,完善市场建设,规范生产、生活秩序,营造优雅、祥和的生活消费氛围。

——统筹发展,保障一体。以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为重心,加强统筹协调,适度整合项目资金,合理配置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努力实现投资和资源效益的最大化。逐步建立住房、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生活保障等制度,做到保障有效、保障到位。

二、发展目标

努力在“十二五”期间内将大余县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设施配套、生态优美且具有一定辐射带动的新型宜居新城镇。

“十二五”期未,全县小城镇人口规模将达到8.2万,城镇化水平达到50%左右,建成区面积达到16.5Km。小城镇道路硬化率达

到100%,供水普及率80%,排水设施覆盖率75%,绿化覆盖率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1m²,努力实现生态园林城目标,污水处理率35%,垃圾处理率46%,电力、电讯、市场、停车场等设施基本配套。城镇的规模等级结构,职能结构,空间布局趋向合理,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以各乡镇为支撑,以中心镇为结点,以一大批中心村为基础的城镇体系。

三、工作重点

1、高起点编制规划。根据各乡(镇)编制好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镇区规划。结合乡镇的发展现状,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特色、文化遗产等组织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同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高品质打造精品小城镇。

2、高标准统筹管理。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道路网络、供电、供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各乡(镇)开发建设住宅小区和商贸街区,特别是新城镇、池江镇;出台《关于加强村镇建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新建房屋标高、层高、总高、建筑立面效果等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同时加强对村镇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力度;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做好镇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工作,完善道路、水、电、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促进镇容镇貌根本改观,全面提高集镇管理水平,增强镇区的承载力和吸引力。

3、促进省级示范镇发展。新城镇、池江镇分别被列为“省级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和“市级重点镇”,结合当前我县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规划和赣南苏区振兴规划为契机,指导和协助新城镇、池江镇做好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4、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在现有城镇化推进的基础上,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协调,上下联动,提高效率,指导和协助各乡(镇)搞好小城镇建设,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步伐,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力,充分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城镇,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

5、打造舒适宜居环境。大力在各乡(镇)推广建筑节能、节水、减排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推广“沼气池替代化粪池”,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利用太阳能;推广水旱轮作、间作套种、节水灌溉等清洁生产技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传统街区风貌保护和文物单位修复,加强古村落、古宅、特色民居和红色故居等文化遗产的保护。结合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和传统风格,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小城镇整体风貌,提升文化品位。

6、创新投资发展机制。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先

行先试,创造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开发机制,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发展的路子。创新投融资机制,按市场化模式筹措建设资金,通过项目融资、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和经营。积极盘活国有土地,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拆迁、出让机制,做到土地收储、出让规模适度、合理,实行净地出让,确保政府合理收益实现,实行项目综合开发、滚动发展。

7、强化行业管理,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格规范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加强对小城镇发展的引导和控制能力。加强对小城镇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招投标、原材料选用以及施工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保证小城镇建设项目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加强建设立法和执法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订出一批操作性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将建设事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五篇:贵港市社区党建工作研究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高度重视社区党的建设,以服务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这为我们加强新阶段社区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社区党建工作刚刚起步。去年以来,在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努力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市社区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如何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创造性地做好社区党建工作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现状

作为一个传统农业型的城市,村居混合型社区(即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混合)是我市的一个基本特点。“城中村”、“村中城”是社区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此,我市从去年底开始,针对这一状况,在合理划分社区(包括乡镇机关所在地)地域的基础上成立了54个社区,并充分分析全市社区党组织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社区党组织的发展要求,突出自己的特点,扎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1、明确目标,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我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与各级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用1--2年的时间,努力在全市乡镇一级以上政府机关所在地全部成立以社区组织为基本形式的居民自治组织,并按照规范社区党组织的要求,把社区党建的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完善规范、增强功能”上,同时提出了“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逐步融合”的工作思路。市本级主要是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抓好石羊塘社区和桂平市城中社区试点工作,各县市区都抓1个试点。通过抓试点,在资金、人才、工作方法方式,规范制度,完善充实办公条件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使这些社区试点单位的党组织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逐渐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比较好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矗比如石羊塘社区在广大居民和共建单位以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民政部门的支持下,投入了20多万元新购置了一幢5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并完善了各项制度,促进了社区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我们还注意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先后组织了两批组工干部到天津市、青岛市、桂林市等地学习参观社区党建工作。回来后,结合贵港市的实际,把我市的社区划分为乡镇型、城乡结合型、城市居民型、单位型等四种类型,把外地的经验和做法融合、渗透到几种类型的社区党建工作中,带动了我市新建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明确地把社区党建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建立了县市区党委(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负责人亲自抓,各级组织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创建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要求,使社区党建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

2、把握重点,规范工作,强化服务功能

针对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现状,把“党组织坚强有力、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到位、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基本齐全、社区共驻共建机制运转有效、社区建设成效显著”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基本标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住有利时机,优化社区党组织班子结构。各县市区在设置社区的同时,采取了各种措施,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干部调整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提高社区党务工作者的素质。目前,全市54个社区党组织干部总数为341人,女同志共72人,占21%;平均年龄51.3岁;高中以上文化177人,52.3%;主要负责人平均年龄为49岁,高中以上文化占61.3%。全市6个试点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为47岁,组成人员平均年龄为49岁,女同志比例占30%,高中文化以上占73.2%。二是创造条件改善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和办公条件。由于我市新建社区都是从旧的村(街、居)委会或国有单位转变而来,原有的活动场所和办公条件很不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有些社区还没有办公地方。因此我们围绕社区建设的标准,在办公场地、活动场地(室),办公条件上进行逐步投入和规范。目前全市新建54个社区总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00多万元,逐步扩充或装修原有的办公场地。三是积极完善社区服务的整体功能。服务是社区的生命线,因此在社区党建一开始,我们就十分强调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集中力量逐步加大投入,改善社区环境、完善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治安防范等社区功能,提高社区工作的影响力。去年以来,为了完善这些功能,全市也共投入了40多万元改善部分社区的医疗卫生、文化活动和治安、卫生等方面的设施。

3、加强领导,统筹兼顾,落实责任

在开展社区党建工作中,我们既注意加强宏观领导,又注重具体工作,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把社区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各县市区都成立社区党建工作的相应机构,由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部门具体落实。由于层层落实责任,为社区党建工作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矗二是探索共驻共建,合力共建的工作格局。在工作中,各级党组织注意充分调动、发挥社区共驻单位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依靠外力促进共建。目前,各社区正在探索建设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研究会,加强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的联系,用主动服务来赢得社区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从社区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出发,吸引社区各方面力量投入社区建设。三是结合实际,形成工作特色。我们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各级党组织还充分考虑各社区的居住环境、居民构成、工作基础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引导各种社区在党建工作上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比如乡镇型的社区外部环境比较差,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我们要求他们在抓社区党建过程中要贴近工作实际,做好农村居民的进社区意识,提高社区的党建管理水平。对纯城市居民比较多的地方,比如石羊塘社区、桂平市城中社区、平南石子路社区、贵糖社区等社区则是以增强居~系沟通为重点,积极探索开展社区党建进街区、进楼幢活动,促进城市社

区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搞好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我们主要是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的宣传,扩大社区党建工作的影响,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社区党建工作的氛围。

二、当前我市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去年以来,尽管我市社区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总体上说成效仅是初步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也还是在实践和探索中,社区党建发展还很不平衡,尤其是与农村党建、企业党建工作相比,社区党建工作仍是当前薄弱的环节,特别是社区建设中还存在着很多突出问题,面临着诸多的矛盾,亟须加以研究解决。

1、后发展的状况和传统的意识制约着社区的发展。由于我市是一个后发展城市,社区基本上属于村居混合型社区,制约因素很多:一是新成立的社区居民受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影响,意识上还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观的独立性。二是由于社区行政区域的重新确定和划分,同一社区居民中相互之间、单位之间的认同感、归属感还比较差。三是社区建设还没有形成合力,尚未形成广泛的社会参与、合力共建的局面,特别是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还不高,驻社区的单位还缺乏“驻于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意识,还没有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四是对社区的认识,以及工作经验和应对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也影响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2、社区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一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改变成社区的基层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还沿袭着农村的管理体制,影响了社区党建工作在管理上、制度上的创新。二是社区责权不统一,职能不到位,一些社区组织,原来是按照行政村组织来管理的,划分为社区后,没有按照原来的行政管理区域来进行覆盖,因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区域交叉重叠,管理职责还不够清晰。三是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一些本应由社区管理的事务,还没有下放到社区。有些社区工作社区抓、县市区抓、市直有关部门抓,业务重叠,工作还落不到实处,既存在同时管理的问题,又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四是社区服务不规范,缺乏力度。由于新建社区内服务网点还没有形成整体规划,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不统一,服务功能尚未健全。五是村改居工作还碰到很多实际问题,比如从行政村委会转变成社区的过程中,村级集体经济从流向村级组织到流向社区组织中碰到很多利益上的分配问题,造成工作难协调。

3、社区党组织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是社区党组织的职能还不能适应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目前社区党组织还只是对有隶属关系的单位行使管理职能,还没有能力把改善社区环境、保障社区安全、开展社区救助、倡导社区文化、搞好社区教育等纳入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工作范围,没有形成大社区、大服务的工作格局。二是社区党组织工作还不适应社区建设的需要,与驻辖区单位党组织的横向联系少,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不够;党建工作的对象仅限于抓村(街、居)改设社区前的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没有向发挥社区所有党员的作用方面拓展,使得党组织在调控能力上还比较弱,一些共建活动开展不起来。

4、抓基层党建的力量较弱,党组织管理水平还比较低。一是由于社区党组织成立时间短,基层党建队伍和机构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别是对社区党建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经验还欠缺。二是社区党组织缺乏必要的经费和活动场所,客观上造成了开展党建活动难的局面。三是基层党组织配套建设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居民区还没有建立起团支部、妇代会等群团组织,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及一些社区服务工作开展不起来。

5、社区党建存在空白点和薄弱点。一是党员比例低,党的基层工作受到影响。二是党的组织管理不健全,“空白点”多,相当多的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还没有建立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低,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三是薄弱环节多。社区党的建设目前还是属于条块分割状态,社区党组织只管理原村委会、居委会或街道上的纯居民户中的党员,在职党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离休党员仍由所属单位党组织管理。部分退离休党员对原工作单位存在着严重的依赖性,不愿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社区党支部,社区党支部不便管理。四是流动党员管理难度大。有的外来流动党员成为“口袋党员”,既不参加原党组织的生活,又不接受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三、对策和建议

基础不牢,地动山遥加强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措施。目前,要加强我市社区党建工作,必须要针对我市村居混合型社区的现状和特点,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导,继续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逐步融合”的工作方法,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采取相应的办法和措施。

1、要提高对社区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打下思想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搞好社区党建工作,必须转变观念,统一认识。一是强化两个意识,即强化“属地管理意识”,淡化“隶属管理”意识;强化“责任领导”意识,淡化“权力领导”意识。强化这两个意识的过程中,实质上是两种思想观念的转化过程,而最根本的是要强化城市和社区意识,淡化农村和乡镇意识,这是做好当前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应该首要解决好的思想解放问题和观念转变问题。二是要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这是加强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基矗从城市发展的轨迹看,我市村居混合型社区处于过渡性的边缘地带,是各种思想文化和各种矛盾的聚集地,群众思想比较活跃,需要帮助群众解决的问题很多,既有思想上的问题,也有大量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当前行政村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使得村民群众原先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引起利益的重新调整。在调整的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和变化。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保障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和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就迫切需要做好思想工作,达成统一的认识。三是增强“城中村”农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村(居、街)改社

区后,相当部分居民变成了“城中村”的农民,要迫切提高“城中村”农民对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此要对“城中村”农民讲清建立社区的意义和作用,并通过广泛宣传,在社会上营造人人关心和支持社区建设的氛围。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

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新实践,涉及到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形成社区党建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构建社区党建协调网络体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县(市、区)、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从四个层面来构建:第一个层面是在县(市、区)一级建立全县(市、区)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第二个层面是在乡镇一级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第三个层面是社区一级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小组。三级组织都要明确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任务,保证社区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其中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必须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各社区内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和在职党员代表参加,明确党支部(总支)书记为组长。协调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协调共驻单位党组织开展社区党建活动,组织开展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区服务活动。第四个层面是在居民区上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区,党员服务区,委派党建联络员或政治指导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从而建立起纵横结合、条块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网络,使社区党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理顺关系。克服过去单一条条管理的弊端,实行双重领导、双重管理、双重组织生活新体制。通过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评议、双向把握等措施,鼓励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提高对党员管理和教育水平。

3、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为社区党建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要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必须要建立一套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社区的组织体系。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当前,要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把政治素质好、年纪轻、事业心强、熟悉社区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及时选拔到社区党组织中来,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社区其它组织中非选举产生的工作者可采用公开选拔、竟争上岗的办法,面向社会选聘,尤其要注意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优秀人才,改善干部结构,增强班子的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建设。党员队伍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因此,社区党建是新形势下对社区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必然要求和选择。社区内全体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管理,积极参加到社区建设和群众性文体活动之中。要在处理邻里关系,做好社区安全、卫生、计划生育工作及创建文明社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制度建设。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党建工作等制度,用制度规范社区党建工作,使社区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四是阵地建设。争取驻社区各单位的支持,充分利用驻社区各单位的资源优势,实行资源共享。如驻社区单位业余党校、党员活动室以及其他文化娱乐设施,并在共建联建中对社区其他党员和居民开放,提供服务,为党员开展活动提供有利条件。

4、结合贵港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我市社区党建工作刚起步,必须根据我市实际,形成新思路,走有贵港特色的发展路子。一是要摸清底子。做到四个清楚,即:社区内各类党组织设置总体情况清楚;党员人数基本清楚;党员结构基本清楚;党员分布情况清楚。二是要在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的基础上,调整城市街道党组织的设置形式,赋予职责,增加职能,扩大工作范围。要在建立县市区委——乡镇党委——社区党支部这种条块结合、行政隶属和责任属地结合的责任、领导、管理的体制和模式的同时,突出乡镇党委对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党员责任、领导的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城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对社区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指导工作。同时可以探索社区党支部改建社区党委或社区党总支的设置形式,通过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创建出新时期社区建设和城市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促进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式日趋多样化的要求。三是做好三个结合。即是社区党建与发展区域经济、搞好社区服务相结合;社区党建与创建文明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社区党建工作与搞好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相结合,突出城市社区党组织在发展经济、管理城市、稳定社会、服务群众中的职能和作用,不断适应和解决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愿望,从而实现社区经济和社会的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四是结对共建。要以居民群众和社区单位的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目标为出发点,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要积极发挥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在社区党建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的作用,激发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县市区和乡镇党委要以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为抓手,以活动作为发动广大党员和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的切入点及作用点,切实发挥在社区党建工作中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把社区党建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5、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做好为群众服务工作。

“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是社区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在新形势下,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强化社区组织的服务性,做好服务群众的实际工作,这是社区党建工作的生命所在。因此,要在完善、扩展服务项目和网点以及在保持清洁卫生、美化环境、搞好计划生育、治安管理,促进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医疗健康、文体活动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方面实现新的转变。一是服务对象要由面向老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及一般民政对象,转向面向全体社区成员,包括居民群众和社区单位和行政单位等。如成立就业服务中心等。二是服务内容由一般的物质性服务转到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并举,坚持三个文明共抓共建,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三是服务主体由街道单一的服务主体转到利用社区资源作为社区服务的共同资源,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也成为社区服务主体。四是服务方式由封闭型转到开放型,尽可能将居民群众和社区单位需要的服务项目引进社区,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努力满足社区各个层次的需要。五是服务性质要由比较单一的无偿社会福利性服务转到根据不同对象实行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六是服务手段由比较简单的人力操作转到运用电脑等现代化手段过渡,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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