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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IOP平台运营框架及采购合同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30-911803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2-15 21:43:34 来源:网络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_-202_年基于IOP平台聚类客户的融合运营框架采购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目 录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3

第二条 定义 3

第三条 服务事项 3

第四条 服务要求 3

第五条 服务期限和地点 3

第六条 服务人员 3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3

第八条 价格 3

第九条 付款方式 3

第十条 税务 3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3

第十二条 保密 3

第十三条 承诺与保证 3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3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3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3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3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3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3

1,...合同双方当事人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在【长春】签订: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899号】

法定代表人:【姜峰】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拟向乙方采购协议服务,乙方愿意并有能力向甲方提供协议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2,...定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定义仅限于对本合同所使用名词的解释。

2.1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2.2乙方:。

2.3合同各方:甲方、乙方。

2.4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2.5“基于IOP平台聚类客户的融合运营服务”:指按本合同要求规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运营支撑服务,主要包含【 】等服务。

2.6“技术文件”: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规定服务过程中,合同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以及相关实现目标。

2.7“最终用户”: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2.8“合同”:本协议及其附件,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9“一方”: 乙方或甲方。

2.10“双方”: 乙方和甲方。

3,...服务事项

3.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基于IOP平台聚类客户的融合运营提供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并根据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进行服务。

4,...服务要求

4.1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技术和质量标准按本合同及附件【3】所约定标准执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及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承诺,同时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和中国移动于本合同签署时已发布的与本合同标的相关的技术规范、验收规范要求。

4.2甲方有权按照附件【4】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应当予以配合。考核标准如有内容修改,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乙方,双方确认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5,...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_年12月31日(结算至202_年3月31日,结算期内仅进行合同结算,不提供服务)

(2)服务地点或地域范围:驻甲方现场服务至少5人,远程服务地域不限。

6,...服务人员

6.1乙方应派遣其健康、有经验、有能力并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所派人员符合国家法定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6.2乙方应保证其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充裕,并具备足够的能力以履行合同义务。

6.3如甲方对乙方人员有特殊要求的,乙方还应当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对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详见附件【3】。

7,...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7.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乙方人员。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有关人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更换。乙方应确保前述人员更换不会对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产生不利影响。

7.3甲方应当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

7.4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7.5乙方应负责做好服务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7.6乙方应确保其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遵守服务现场的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制度或规范,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7乙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乙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提供劳保用品等,并负责处理与乙方人员的劳动纠纷。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至旗下子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公司。

7.8乙方应当做好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工作,遵守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7.9如服务过程中发现非乙方服务范围内甲方设备或系统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采取相应预防或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7.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就服务事项向甲方进行反馈,包括提供服务实施进度的相关文件及总结报告等。

7.11乙方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现场交流等方式向甲方传授相关知识。

7.12乙方应承担替换部件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替换部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付甲方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1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拥有完全知识产权活已经权利人许可使用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案/图片/字体/动画/音乐/视频等)软件、专利(含专有技术,下同)等成果。

8,...价格

8.1本合同预估总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6%,此金额为预估金额,预估金额并不构成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价格明细详见附件【1】。

8.2上述合同预估总价为含税价格,包括了乙方为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9,...付款方式

9.1本合同项下确定的服务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

9.1.1 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9.1.2签订框架合同后,甲方按照协议附件清单,向乙方采购服务。甲方根据需求向乙方下达任务,乙方按照需求进行服务,服务结束后甲乙双方对工作量进行确认,双方确认服务类别、数量和价格,制作纸质“结算合同”,双方盖章后结算合同生效。

9.1.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务类别、数量和价格提供服务。生效结算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

9.1.4生效结算合同将作为甲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合同的一部分,与框架合同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1.5本协议项下确定的结算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按框架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9.1.6 甲方乙方每三个月对已产生的工作量,以及根据附件4中的考核标准的评分结果,确认最终结算金额,并进行书面确认。每年签订一次结算合同,甲方按考核结果付款。

9.1.7甲方按照实际工作量签订结算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款项。合同款项全部以转账方式由甲方统一支付。

9.1.8乙方出具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后,甲方在收到下列单据后3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1、标明合同号、金额为结算合同总价100%的发票。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9.1.9合同双方应在成交份额及合同上限金额范围内执行,对于未按要求超出范围的部分,甲方将不予结算。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乙方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9.2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据税务机关认可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9.3如果乙方有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

9.4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9.5乙方保证其为所提供的合同服务按中国法律法规足额及时缴纳应交税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走私等行为。乙方同意,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税项的完税证明文件。

9.6本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国法律法规足额及时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乙方的税务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前述损失。

9.7甲乙双方的账户如下: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开具发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同志街支行】

开具发票账号:【***4740】

付款账户开户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付款账号:【***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X 】

乙方名称:【】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10,...税务

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将各自承担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税项。

10.2乙方保证已按中国法律法规为其所提供的合同服务足额及时缴纳应交税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走私等行为。乙方同意,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税项的完税证明文件。

10.3本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足额及时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乙方的税务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保证对其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案/图片/字体/动画/音乐/视频等)软件、专利(含专有技术,下同)等成果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已经权利人许可使用,甲方依据本合同使用乙方提供的上述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甲方有权持续并不受干扰地使用上述成果。

11.2甲方依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专利、软件产品及其数据或程序、文档等,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目的自行使用或擅自转让、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意见或建议。

11.3乙方依据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业务规范、标准和要求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系统、资料数据、平台、网络等资源开发的所有专利、软件及其数据或程序等成果以及形成的技术文档的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归甲方所有。(不涉及)

11.4甲方有权为自身运营的目的对乙方提供的专利、软件、文档、数据模型、类库等进行再开发,再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上述再开发工作。(不涉及)

11.5乙方保证其对本合同的履行以及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乙方承诺由于其侵权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其承担。如果甲方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而涉入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诉讼”),乙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

(1)甲方应在发生上述侵权诉讼后迅速通知乙方,并在上述侵权诉讼过程中与乙方进行合作。

(2)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迅速指派代表为甲方的权益参与上述第三方提起的侵权诉讼,乙方应在上述侵权诉讼进行过程中就诉讼策略及其他事宜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等费用。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6如果在上述侵权诉讼中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甲方构成侵权,禁止甲方继续使用相关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的一部分或全部,或应向第三方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用,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1.1使甲方重新获得合法使用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的权利,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1.2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对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进行修改或更换,以使甲方的使用不受上述法律文书限制,采取以上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3若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有其他同型同质的替代物可供使用,则经甲方同意,乙方亦可收回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及相关技术文件,并将相应合同价款返还给甲方,对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及购买上述替代物而支出的费用,乙方应予以承担;

11.4如果法律文书生效后,甲方完全不可能继续使用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保密

12.1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披露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以保密信息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意见或建议。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除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不包括甲方关联公司。

(1)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接受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接受方雇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

(2)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3)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4)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5)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12.1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接受方或其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他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12.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接受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提供方;

12.3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接受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

(6)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将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

13,...承诺与保证

13.1合同一方向另一方保证:作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注册及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其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3.2合同一方向另一方保证:指定的授权代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书面授权,授权代表作为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本合同并无任何法律障碍,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任何行为将予以认可,并不存在授权不明或超授权范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因上述情况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的情况。

13.3乙方保证拥有合法销售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政府许可、生产和/或使用许可和/或授权,对其所销售的标的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和/或有效使用许可,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乙方销售本合同标的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乙方违反本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4乙方承诺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遵守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3.5乙方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3.6乙方承诺,健全本单位的各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13.7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3.8乙方承诺,若违反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本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3.9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在本合同考核款中进行扣款,相关的评估结果可能会作为以后甲方相关采购工作的参考因素。

13.10乙方违反上述承诺或保证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13.11基于本框架合同,结算合同的有权签署人仅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获得合同签订授权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14,...违约责任

14.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4.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4.2.1乙方的违约行为属于附件【3】规定的考核范围的,应按照该规定执行,执行结果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14.2.2乙方的违约行为不属于附件【3】规定的考核范围的,应根据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形,向甲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14.3.1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损坏、重大通信故障、系统信息丢失、人员伤亡等事故,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4.3.2乙方不遵照安全、消防等规定开展工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的;

14.3.3乙方违反信息安全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14.3.4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发生【3】次以上的;

14.3.5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时限要求提供服务,累计逾期超过【5】日的;

14.3.6乙方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但该项违约款和考核款不重复扣款,以考核款为准。

14.3.7乙方提供的服务技术人员,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至旗下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公司。

14.3.8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14.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14.5如果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服务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14.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预估总价【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 2】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14.7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经采取补救措施的除外),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总价【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4)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14.8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9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采取措施减小违约造成的损失,并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预估总价【5】%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同时,另一方有权根据泄密造成损失的大小解除本合同。

14.10乙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应按知识产权条款约定处理,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总价【1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14.1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预估总价的【10】%。

14.12合同任何一方因承诺不实或保证无法实现,造成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给对方/第三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该方应就此向对方承担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3合同双方应在对方发生违约行为后,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发出违约或解除合同的通知。该等通知中应详细列明对方违约的时间、违约行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违约方可就此向发出方提出解释或质疑,双方应及时确认违约责任的承担。但此种确认不影响双方按合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和应行使的其他权利。

14.14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15,...不可抗力

15.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15.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15.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及

15.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立即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15.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15.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6,...通知与送达

16.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1)专人递送,(2)特快专递,(3)传真,或(4)挂号信件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对方为收件人。

16.2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条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时间被视为已经送达。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延迟通知方承担责任。

16.3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16.3.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16.3.2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16.3.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7】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

16.3.4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7】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1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30】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45】日为视为送达。

16.4双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899号】

电话:【***】

邮政编码:【130000】

如致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17,...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7.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7.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日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长春】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长春】进行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4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17.5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18,...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8.1新闻发布及公告。除非法律规定或任何主管机关要求,或经由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应无理拒绝或拖延同意),任何一方不应对本合同或任何相关事项予以发布或公告。

18.2第三方不受益。除双方及其各自的继任人和允许的受让人以外,本合同不应向任何个人或实体赋予权利或救济。

18.3整体合同。本合同主体文本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双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条款、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

18.4转让。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

18.5语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8.6标题。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

18.7弃权。一方未强制执行本合同的一条或若干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选择权或其他权利,或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均不应被理解为该方放弃上述有关条款,或者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或该方强制执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权利,也不应阻止该方在任何时候采取其原本有权采取的其他任何行动。

18.8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8.9费用。本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自身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有关的所有开支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8.10鉴于条款纳入。本合同中的鉴于条款以引用的方式纳入本合同,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18.11无中间代理。双方确认,没有任何代理人、中间人或中介人直接或间接就本合同或本合同拟定的交易为任何一方行事,并且没有任何人基于任何一方做出的或代表任何一方做出的合同、安排而有权收取与本交易有关的任何代理费、中介费、中间人佣金或类似的佣金。

18.12合同修改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8.13签署授权。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其他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18.14合同效力。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8.15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合同附件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合同名称:】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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