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施工工艺工法,机械回填土工艺标准(1051996)
机械回填土工艺标准(105-1996)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
施工准备 2.l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它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动碾时),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1.2 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
2.1.3 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并符合《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附表1.8的规定的盐渍土则可以使用。
2.1.4 主要机具:
2.1.4.1 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及翻斗车等。
2.1.4.2 碾压机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等。
2.1.4.3 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平头或尖头)、2m钢尺、20号铅丝、胶皮管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2.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2.2.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1m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2.2.4 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 → 分层碾压密实 → 检验密实度 →修整找平验收 3.1 填土前,应将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
3.2 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
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3 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或按表1-8选用。
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表1-8 压 实 机 具 每层铺土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遍)平 碾 羊 足 碾 振 动 平 碾 蛙式 柴油式 打夯机 200~300 200~350 600~1500 200~250 6~8 8~16 6~8 3~4 3.4 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平 碾:2km/h 羊足碾:3kW/h 振动碾:2km/h 3.5 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重叠0.5~l.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3.6 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
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3.7 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3.8 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9 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
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3.10 雨、冬期施工:
3.10.1 雨期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层分段逐片进行。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回填,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3.10.2 雨施时,应有防雨措施或方案,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和地坪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10.3 填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需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0.4 冬期填方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
距离边坡表层1m以内不得用冻土填筑;
填方上层应用未冻、不冻胀或透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0.5 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制;
平均温度在-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1-9的规定。但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可不受表内填方高度的限制。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 表1-9平均气温(℃)填方高度(m)-5~-10-11~-15-16~-20 4.5 3.5 2.5 3.10.6 冬期回填土方,每层铺筑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方总体积的15%;
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冻土块要均匀分布,逐层压(夯)实。回填土方的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ffff或已填方土层受冻。并且要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 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3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
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10。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表1-10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检 验 方 法 1 2 顶面标高 表面平整度 +0,-50 20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尺量检查 成品保护 5.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极、标准水准点及龙门板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5.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但大型地坪不受限制。
5.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时,方可回填土方。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6.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基底有机物或树根、落土等杂物清理个彻底等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
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压实。
6.4 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桩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6.5 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以及暗塘等。
6.6 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6.7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地基处理记录。
7.2 地基钎探记录。
7.3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4 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第二篇:施工工艺工法 人工挖土工艺标准(101-1996)
人工挖土工艺标准(101-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1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
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
分层开挖
→
修整槽边
→
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1.5m;
3.2.1.4 坚硬的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边坡坡度(高∶宽)表1-1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3.3.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3.2 开挖各种槽坑:
3.3.2.1 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都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3.3.2.2 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3.3.2.3 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rn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80cm左右的倒土台。
3.3.2.4 开挖大面积线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3.4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3.5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l.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3.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3.7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3.8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2。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 表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2 3
标高 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0-50-0 不允许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成品保护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6.3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上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6.4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5 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6.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第三篇:施工工艺工法 钢屋架制作工艺标准(504-1996)
钢屋架制作工艺标准(504-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型钢钢屋架制作工程。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材:按设计图纸使用Q235钢或16锰钢,钢材应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1.2 连接材料:焊条、螺栓等连接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要求。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锈蚀、碰伤或混批的高强螺栓不得使用。
2.1.3 涂料:防腐油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
2.1.4 主要机具:剪切机、型钢矫正机、钢板轧平机、钻床、电钻、扩孔钻;电焊、气焊、电弧气刨设备;钢板平台;喷砂、喷漆设备等。
工具:钢尺、角尺、卡尺、划针、划线规、大锤、凿子、样冲、撬杠、扳手、调直器、夹紧器、钻子、千斤顶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制作前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绘制钢结构施工详图,图纸修改时应与设计单位办理洽商手续。
2.2.2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的要求编制制造工艺文件(工艺规程)。
2.2.3 制作、安装、检查、验收所用钢尺,其精度应一致,并经法定计量检测部门检定取得证明。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加工准备及下料
→
零件加工
→
小装配(小拼)
→
总装配(总拼)
→
屋架焊接
→
支撑连接板,檩条、支座角钢装配、焊接
→
成品检验
→
除锈、油漆、编号
3.2 加工准备及下料:
3.2.1 放样:按照施工图放样,放样和号料时要预留焊接收缩量和加工余量,经检验人员复验后办理预检手续。
3.2.2 根据放样作样板(样杆)。
3.2.3 钢材矫正:钢材下料前必须先进行矫正,矫正后的偏差值不应超过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以保证下料的质量。
3.2.4 屋架上、不弦下料时不号孔,其余零件都应号孔;热加工的型钢先热加工,待冷却后再号孔。
3.3 零件加工:
3.3.1 切割:氧气切割前钢材切割区域内的铁锈、污物应清理干净。切割后断口边缘熔瘤、飞溅物应清除。机械剪切面不得有裂纹及大于lmm的缺楞,并应清除毛制。
3.3.2 焊接:上、下弦型钢需接长时,先焊接头并矫直。采用型钢接头时,为使接头型钢与杆件型钢紧贴,应按设计要求铲去楞角。对接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焊上引弧板,其材质和波口型式与焊件相同,焊后气割切除并磨平。
3.3.3 钻孔:屋架端部基座板的螺栓孔应用钢模钻孔,以保证螺栓孔位置、尺寸准确。腹杆及连接板上的螺栓孔可采用一般划线法钻孔。
3.4 小装配(小拼):屋架端部T形基座、天窗架支承板预先拼焊组成部件,经矫正后再拼装到屋架上。部件焊接时为防止变形,宜采用成对背靠背,用夹具夹紧再进行焊接。
3.5 总装配(总拼):
3.5.1 将实样放在装配台上,按照施工图及工艺要求起拱并预留焊接收缩量。装配平台应具有一定的刚度,不得发生变形,影响装配精度。
3.5.2 按照实样将上弦、下弦、腹杆等定位角钢搭焊在装配台上。
3.5.3 把上、下弦垫板及节点连接板放在实样上,对号入座,然后将上、下弦放在连接板上,使其紧靠定位角钢。半片屋架杆件全部摆好后,按照施工图核对无误,即可定位点焊。
3.5.4 点焊好的半片屋架翻转180°,以这半片屋架作模胎复制装配屋架。
3.5.5 在半片屋架模胎上放垫板、连接板及基座板。基座板及屋架天窗支座、中间竖杆应用带孔的定位板用螺栓固定,以保证构件尺寸的准确。
3.5.6 将上、下弦及腹杆放在连接板及垫板上,用夹具夹紧,进行定位点焊。
3.5.7 将模胎上已点焊好的半片屋架翻转180°,即可将另一面上、下弦和腹杆放在连接板和垫板上,使型钢背对齐用夹具夹紧,进行定位点焊,点焊完毕整榀屋架总装配即完成,其余屋架的装配均按上述顺序重复进行。
3.6 屋架焊接:
3.6.1 焊工必须有岗位合格证。安排焊工所担任的焊接工作应与焊工的技术水平相适应。
3.6.2 焊接前应复查组装质量和焊缝区的处理情况,修整后方能施焊。
3.6.3 焊接顺序:先焊上、下弦连接板外侧焊缝,后焊上、下弦连接板内侧焊缝,再焊连接板与腹杆焊缝;最后焊腹杆、上弦、下弦之间的垫板。屋架一面全部焊完后翻转,进行另一面焊接,其焊接顺序相同。
3.7 支撑连接板、檩条支座角钢的装配,焊接:用样杆划出支撑连接板的位置,将支撑连接板对准位置装配并定位点焊。用样杆同样划出角钢位置,并将装配处的焊缝铲平,将檩条支座角钢放在装配位置上并定位点焊。全部装配完毕,即开始焊接檩条支座角钢、支撑连接板。焊完后,应清除熔渣及飞溅物。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上,打上焊工钢印代号。
3.8 成品检验:
3.8.1 焊接全部完成,焊缝冷却24h之后,全部做外观检查并做出记录。Ⅰ、Ⅱ级焊缝应作超声波探伤。
3.8.2 用高强螺栓连接时,须将构件摩擦面进行喷砂处理,并做六组试件,其中三组出厂时发至安装地点,供复验摩擦系数使用。
3.8.3 按照施工图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对成品外形几何尺寸进行检查验收,逐榀屋架做好记录。
3.9 除锈、油漆、编号:
3.9.1 成品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除锈,除锈合格后进行油漆。
3.9.2 涂料及漆膜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以肢型钢内侧的油漆不得漏涂。
3.9.3 在构件指定的位置上标注构件编号。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钢屋架制作进行评定前,先进行焊接及螺栓连接质量评定,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进行。
4.1.2 钢材的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 钢材切割面必须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lmm的缺楞。
4.2 基本项目:
4.2.1 构件外观表面无明显的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焊疤、飞溅物、毛刺应清理干净。
4.2.2 螺栓孔光滑,无毛刺,孔壁垂直度偏差不大于板厚的2%,孔圆度偏差不大于1%。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5-12。
表 5-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屋架最外端两个孔或两端
L≤24m
+3-7
支承面最外侧距离
L>24m
+5-10
用钢尺检查
屋架跨中高度
±10
设计未要求起拱
+10-5
设计要求起拱
±L/5000
用拉线、钢尺检查
相邻节间弦杆的弯曲
L/1000
固定檩条的连接件间距
±5
支承面到第一个安装孔距
±1
节点杆件轴线交点错位
划线后,用钢尺检查
注:L为屋架长度;l为弦杆在相邻节点间距离。
成品保护
5.1 堆放构件时,地面必须垫平,避免支点受力不均。屋架吊点、支点应合理;宜立放,以防止由于侧面刚度差而产生下挠或扭曲。
5.2 钢结构构件应涂防锈底漆,编号不得损坏。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构件运输、堆放变形:运输、堆放时,垫点不合理,上、下垫木不在一条垂直线上,或由于场地沉陷等原因造成变形。如发生变形,应根据情况采用千斤顶、氧-乙炔火焰加热或用其它工具矫正。
6.2 构件扭曲:拼装时节点处型钢不吻合,连接处型钢与节点板间缝隙大于3mm,应予矫正,拼装时用夹具夹紧。长构件应拉通线,符合要求后再定位焊固定。长构件翻身时由于刚度不足有可能产生变形,这时应事先进行临时加固。
6.3 起拱不符合要求:钢屋架拼装时,应严格检查拼装点角度,采取措施消除焊接收缩量的影响,并加以控制,避免产生累计误差。
6.4 焊接变形:应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及焊接工艺(包括焊接电流、速度、方向等)或采用夹具、胎具将构件固定,然后再进行焊接,以防止焊接后翘曲变形。
6.5 跨度不准:制作、吊装、检查应用统一精度的钢尺。严格检查构件制作尺寸,不允许超过允许偏差。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钢材、连接材料、和涂装材料的质量证明、试验报告。
7.2 钢构件出厂合格证。
7.3 主要构件验收记录。
7.4 设计变更及技术处理洽商记录。
7.5 焊缝超声波探伤报告、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涂层检测记录。
7.6 构件发运及包装清单。
第四篇:施工工艺工法 砂石地基施工艺标准(202-1996)
砂石地基施工艺标准(202-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夯实和碾压法)。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颗粒级配应良好。
2.1.2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
2.1.3 主要机具: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6~10t)、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2m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标准木桩或标高桩,或在固定的建筑物墙上、槽和沟的边坡上弹上水平标高线或钉上水平标高木橛。
2.2.2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中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水状态。
2.2.3 铺筑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如有无孔洞、沟、井、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并办理隐检手续。
2.2.4 检查基槽(坑)、管沟的边坡是否稳定,并清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积水。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检验砂石质量→分层铺筑砂石→洒水→夯实或碾压→找平验收
3.2 对级配砂石进行技术鉴定,如是人工级配砂石,应将砂石拌合均匀,其质量均应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
3.3 分层铺筑砂石
3.3.l 铺筑砂石的每层厚度,一般为15~20cm,不宜超过30cm,分层厚度可用样桩控制。视不同条件,可选用夯实或压实的方法。大面积的砂石垫层,铺筑厚度可达35cm,宜采用6~10t的压路机碾压。
3.3.2 砂和砂石地基底面宜铺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时,基土面应挖成踏步和斜坡形,搭槎处应注意压(夯)实。施工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
3.3.3 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岔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1.0m,并应充分压(夯)实。
3.3.4 铺筑的砂石应级配均匀。如发现砂窝或石子成堆现象,应将该处砂子或石子挖出,分别填入级配好的砂石。
3.4 洒水:铺筑级配砂石在夯实碾压前,应根据其干湿程度和气候条件,适当地洒水以保持砂石的最佳含水量,一般为8%~l2%。
3.5 夯实或碾压;夯实或碾压的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用水夯或蛙式打夯机时,应保持落距为400~500mm,要一夯压半夯,行行相接,全面夯实,一般不少于3遍。采用压路机往复碾压,一般碾压不少于4遍,其轮距搭接不小于50cm。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补夯密实。
3.6 找平和验收:
3.6.l 施工时应分层找平,夯压密实,并应设置纯砂检查点,用200cm3的环刀取样;测定干砂的质量密度。下层密实度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用贯入法测定质量时,用贯入仪、钢筋或钢叉等以贯入度进行检查,小于试验所确定的贯入度为合格。
3.6.2 最后一层压(夯)完成后,表面应拉线找平,并且要符合设计规定的标高。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基底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2 纯砂检查点的干砂质量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2 基本项目:
4.2.1 级配砂石的配料正确,拌合均匀,虚铺厚度符合规定,夯压密实。
4.2.2 分层留接槎位置正确,方法合理,接槎夯压密实,平整。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4。
砂石地基的允许偏差 表2-4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2
顶面标高 表面平整度
±15 20
用水平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检查
成品保护
5.1 回填砂石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轴线桩、标准高程桩,防止碰撞位移,并应经常复测。
5.2 地基范围内不应留有孔洞。完工后如无技术措施,不得在影响其稳定的区域内进行挖掘工程。
5.3 施工中必须保证边坡稳定,防止边坡坍塌。
5.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级配砂石不准或铺筑超厚。
5.5 级配砂石成活后,应连续进行上部施工;否则应适当经常洒水润湿。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大面积下沉:主要是未按质量要求施工,分层铺筑过厚、碾压遍数不够、洒水不足等。要严格执行操作工艺的要求。
6.2 局部下沉:边缘和转角处夯打不实,留接槎没按规定搭接和夯实。对边角处的夯打不得遗漏。
6.3 级配不良:应配专人及时处理砂窝、石堆等问题,做到砂石级配良好。
6.4 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砂石地基,其最下层的铺筑厚度可适当增加50mm。
6.5 密实度不符合要求:坚持分层检查砂石地基的质量。每层的纯砂检查点的干砂质量密度。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能进行上一层的砂石施工。
6.6 砂石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冻结的天然砂石不得使用。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二质量记录:
7.1 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 地基钎探记录
7.3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4 砂石的试验报告。
第五篇:施工工艺工法 壁柜、吊柜安装工艺
壁柜、吊柜安装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和宾馆建筑壁柜、吊柜安装工程。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构配件
2.1.1
壁柜、吊柜制品由工厂生产成成品或半成品,木材制品含水率不得超过12%。加工的框和扇进场时,应核查型号、质量,验证产品合格证。
2.1.2
其他材料:防腐剂、插销、木螺丝、拉手、锁、碰珠。合页等,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备购。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电焊机、手电钻、小台锯。
2.2.2
手用了具、大刨、二刨、小刨、裁口刨、木锯、斧子、扁铲、木钻、丝锥、螺丝刀、钢锯、钢水平、凿子、钢挫、钢尺。
2.3
作业条件。
2.3.1
结构工程和有关壁柜、吊柜的连体构造已具备安装壁柜和吊柜的条件,室内已有标高水平线。
2.3.2
壁柜、吊柜成品、半成品已进场,并经验收。数量、质量、规格、品种无误。
2.3.3
壁柜、吊柜产品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对安装位置靠墙,贴地面部位涂刷防腐涂料,其他各面应涂刷底油漆一道。存放平整,保持通风;一般不应露天存放。
2.3.4
壁柜、吊柜的框和扇,在安装前应检查有无窜角、翘扭、弯曲、劈裂。如有以上缺陷,应修地合格后再行拼装。吊柜钢骨架应检查规格,有变形的应修正合格后再进行安装。
2.3.5
壁柜、吊柜的框应在抹灰前进行安装;扇应在抹灰后进行安装。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找线定位
→
框、架安装
→
壁框隔板支固点安装
→
壁
(吊)
框扇安装
→
五金安装
3.2
找线定位:抹灰前利用室内统一标高线,按设计施工图要求的壁柜、吊柜标高及上下口高度,考虑抹灰厚度的关系,确定相应的位置。
3.3
壁柜、吊柜的框、架安装:壁柜、吊柜的框和架应在室内抹灰前进行,安装在正确位置后,两侧框固定点应钉两个钉子与墙体木砖钉牢,钉帽不得外露。若隔墙为轻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固定方法固定牢固。如设计无要求,可预钻深70~100mm的φ5mm孔,埋入木楔,其方法是将与孔相应大的木楔粘107胶水泥浆,打入孔内粘结牢固,用以钉固框。
采用钢框时,需在安装洞口固定框的位置处预埋铁件,用来进行框件的焊固。
在框架固定前应先校正、套方、吊直,核对标高、尺寸,位置准确无误后,进行固定。
3.4
壁柜隔板支固点安装:按施工图隔板标高位置及支固点的构造要求,安设隔板的支固条、架、件。木隔板的支固点一般是将支固木条钉在墙体木砖上;混凝土隔板一般是匚型铁件或设置角钢支架。
3.5
壁(吊)柜扇安装:
3.5.1
按扇的规格尺寸,确定五金的型号和规格,对开扇的裁口方向,一般应以开启方向的右扇为盖四扇。
3.5.2
检查框四尺寸:框口高度应量上口两端;框口宽度,应量两侧框之间上、中、下三点,并在扇的相应部位定点划线。
3.5.3
框扇修刨:根据划线对柜扇进行第一次修刨,使框扇间留缝合适,试装并划第二次修刨线,同时划出框、扇合页槽的位置,注意划线时避开上、下冒头。
3.5.4
铲、剔合页槽进行合页安装:根据划定的合页位置,用扁铲凿出合页边线,即可剔合页槽。
3.5.5
安装扇:安装时应将合页先压入扇的合页槽内,找正后拧好固定螺丝,进行试装,调好框扇间缝隙,修框上的合页槽,固定时框上每支合页先拧一个螺丝,然后关闭、检查框与扇的平整,无缺陷符合要求后,将全部螺丝装上拧紧。木螺丝应钉入全长1/3,拧入2/3,如框、扇为黄花松或其他硬木时,合页安装。螺丝安装应划位打眼,孔径为木螺丝直径的0.9,眼深为螺丝长度的2/3。
3.5.6
安装对开扇:先将框扇尺寸量好,确定中间对口缝、裁口深度,划线后进行刨槽,试装合适时,先装左扇,后装盖扇。
3.6
五金安装:五金的品种、规格、数量按设计要求选用,安装时注意位置的选择,无具体尺寸时,操作应按技术交底进行,一般应先安装样板,经确认后再大面积安装。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框扇品种、型号、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2
框扇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
4.2
基本项目:
4.2.1
柜扇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光滑,活扇安装应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和倒翘。
4.2.2
五金安装位置适宜,槽深一致,边缘整齐,尺寸准确。五金规格符合要求,数量齐全,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开插灵活。
4.2.3
框的盖口条、压缝条压边尺寸一致。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9-48。
壁柜、吊柜安装允许偏差表9-48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查
方
法
框、正侧面垂直度
用1m托线板检查
框对角线
尺量检查
框与扇、扇与扇高低差
用直尺和塞尺检查
框与扇、对口扇间留缝宽度值
1.5~2.5
用塞尺检查
成品保护
5.1
木制品进场后及时刷底油一道,靠基层面应刷防腐剂;铜制品应及时刷防锈漆并入库存放。
5.2
壁、吊柜安装时,严禁碰撞抹灰及其他装饰面的口角,防止损坏成品面层。
5.3
安装好的壁柜隔板,不得拆动,保护产品完整。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抹灰面与框不平:多为墙面垂直度偏差过大或框安装不垂直所造成。注意立框与抹灰的标准,保证观感质量。
6.2
柜框安装不牢:预埋件、木砖安装前已松动或固定点少。连接、钉固点要够数,安装牢固。
6.3
合页不平、螺丝松动、螺帽不平正、缺螺丝:主要造成的原因是合页槽不平、深浅不一致,安装时螺丝钉打入太长,产生倾斜,达不到螺丝平卧。操作时应按标准螺丝打入长度的1/3,拧入深度2/3。
6.4
柜框与洞口尺寸误差过大;基体施工留洞不准。结构或基体施工留洞时应符合要求的尺寸及标高。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厂的质量记录:
7.1
壁柜、吊柜制品应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