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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艺工法,机械回填土工艺标准(1051996)[优秀范文五篇]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30-605688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3-07-29 18:09: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施工工艺工法,机械回填土工艺标准(1051996)

机械回填土工艺标准(105-1996)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

施工准备     2.l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它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动碾时),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1.2  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

2.1.3  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并符合《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附表1.8的规定的盐渍土则可以使用。

2.1.4  主要机具:

2.1.4.1  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及翻斗车等。

2.1.4.2  碾压机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等。

2.1.4.3  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平头或尖头)、2m钢尺、20号铅丝、胶皮管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2.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2.2.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1m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2.2.4  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 → 分层碾压密实 → 检验密实度 →修整找平验收     3.1  填土前,应将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

3.2  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

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3  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或按表1-8选用。

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表1-8 压  实  机  具 每层铺土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遍)平          碾 羊    足    碾 振  动  平  碾 蛙式  柴油式  打夯机 200~300 200~350 600~1500 200~250 6~8 8~16 6~8 3~4     3.4  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平  碾:2km/h    羊足碾:3kW/h     振动碾:2km/h     3.5  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重叠0.5~l.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3.6  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

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3.7  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3.8  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9  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

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3.10  雨、冬期施工:

3.10.1  雨期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层分段逐片进行。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回填,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3.10.2  雨施时,应有防雨措施或方案,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和地坪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10.3  填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需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0.4  冬期填方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

距离边坡表层1m以内不得用冻土填筑;

填方上层应用未冻、不冻胀或透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0.5  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制;

平均温度在-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1-9的规定。但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可不受表内填方高度的限制。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                      表1-9平均气温(℃)填方高度(m)-5~-10-11~-15-16~-20 4.5 3.5 2.5     3.10.6  冬期回填土方,每层铺筑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方总体积的15%;

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冻土块要均匀分布,逐层压(夯)实。回填土方的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ffff或已填方土层受冻。并且要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  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3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

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10。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表1-10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检  验  方  法 1 2 顶面标高 表面平整度 +0,-50 20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尺量检查 成品保护     5.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极、标准水准点及龙门板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5.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但大型地坪不受限制。

5.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时,方可回填土方。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6.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基底有机物或树根、落土等杂物清理个彻底等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

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压实。

6.4  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桩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6.5  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以及暗塘等。

6.6  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6.7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地基处理记录。

7.2  地基钎探记录。

7.3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4  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第二篇:施工工艺工法 人工挖土工艺标准(101-1996)

人工挖土工艺标准(101-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1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

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分层开挖

修整槽边

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1.5m;

3.2.1.4  坚硬的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边坡坡度(高∶宽)表1-1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3.3.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3.2  开挖各种槽坑:

3.3.2.1  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都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3.3.2.2  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3.3.2.3  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rn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80cm左右的倒土台。

3.3.2.4  开挖大面积线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3.4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3.5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l.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3.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3.7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3.8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2。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              表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2 3

标高 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0-50-0 不允许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成品保护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6.3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上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6.4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5  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6.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第三篇:施工工艺工法 钢屋架制作工艺标准(504-1996)

钢屋架制作工艺标准(504-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型钢钢屋架制作工程。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材:按设计图纸使用Q235钢或16锰钢,钢材应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1.2  连接材料:焊条、螺栓等连接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要求。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锈蚀、碰伤或混批的高强螺栓不得使用。

2.1.3  涂料:防腐油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

2.1.4  主要机具:剪切机、型钢矫正机、钢板轧平机、钻床、电钻、扩孔钻;电焊、气焊、电弧气刨设备;钢板平台;喷砂、喷漆设备等。

工具:钢尺、角尺、卡尺、划针、划线规、大锤、凿子、样冲、撬杠、扳手、调直器、夹紧器、钻子、千斤顶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制作前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绘制钢结构施工详图,图纸修改时应与设计单位办理洽商手续。

2.2.2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的要求编制制造工艺文件(工艺规程)。

2.2.3  制作、安装、检查、验收所用钢尺,其精度应一致,并经法定计量检测部门检定取得证明。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加工准备及下料

零件加工

小装配(小拼)

总装配(总拼)

屋架焊接

支撑连接板,檩条、支座角钢装配、焊接

成品检验

除锈、油漆、编号

3.2  加工准备及下料:

3.2.1  放样:按照施工图放样,放样和号料时要预留焊接收缩量和加工余量,经检验人员复验后办理预检手续。

3.2.2  根据放样作样板(样杆)。

3.2.3  钢材矫正:钢材下料前必须先进行矫正,矫正后的偏差值不应超过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以保证下料的质量。

3.2.4  屋架上、不弦下料时不号孔,其余零件都应号孔;热加工的型钢先热加工,待冷却后再号孔。

3.3  零件加工:

3.3.1  切割:氧气切割前钢材切割区域内的铁锈、污物应清理干净。切割后断口边缘熔瘤、飞溅物应清除。机械剪切面不得有裂纹及大于lmm的缺楞,并应清除毛制。

3.3.2  焊接:上、下弦型钢需接长时,先焊接头并矫直。采用型钢接头时,为使接头型钢与杆件型钢紧贴,应按设计要求铲去楞角。对接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焊上引弧板,其材质和波口型式与焊件相同,焊后气割切除并磨平。

3.3.3  钻孔:屋架端部基座板的螺栓孔应用钢模钻孔,以保证螺栓孔位置、尺寸准确。腹杆及连接板上的螺栓孔可采用一般划线法钻孔。

3.4  小装配(小拼):屋架端部T形基座、天窗架支承板预先拼焊组成部件,经矫正后再拼装到屋架上。部件焊接时为防止变形,宜采用成对背靠背,用夹具夹紧再进行焊接。

3.5  总装配(总拼):

3.5.1  将实样放在装配台上,按照施工图及工艺要求起拱并预留焊接收缩量。装配平台应具有一定的刚度,不得发生变形,影响装配精度。

3.5.2  按照实样将上弦、下弦、腹杆等定位角钢搭焊在装配台上。

3.5.3  把上、下弦垫板及节点连接板放在实样上,对号入座,然后将上、下弦放在连接板上,使其紧靠定位角钢。半片屋架杆件全部摆好后,按照施工图核对无误,即可定位点焊。

3.5.4  点焊好的半片屋架翻转180°,以这半片屋架作模胎复制装配屋架。

3.5.5  在半片屋架模胎上放垫板、连接板及基座板。基座板及屋架天窗支座、中间竖杆应用带孔的定位板用螺栓固定,以保证构件尺寸的准确。

3.5.6  将上、下弦及腹杆放在连接板及垫板上,用夹具夹紧,进行定位点焊。

3.5.7  将模胎上已点焊好的半片屋架翻转180°,即可将另一面上、下弦和腹杆放在连接板和垫板上,使型钢背对齐用夹具夹紧,进行定位点焊,点焊完毕整榀屋架总装配即完成,其余屋架的装配均按上述顺序重复进行。

3.6  屋架焊接:

3.6.1  焊工必须有岗位合格证。安排焊工所担任的焊接工作应与焊工的技术水平相适应。

3.6.2  焊接前应复查组装质量和焊缝区的处理情况,修整后方能施焊。

3.6.3  焊接顺序:先焊上、下弦连接板外侧焊缝,后焊上、下弦连接板内侧焊缝,再焊连接板与腹杆焊缝;最后焊腹杆、上弦、下弦之间的垫板。屋架一面全部焊完后翻转,进行另一面焊接,其焊接顺序相同。

3.7  支撑连接板、檩条支座角钢的装配,焊接:用样杆划出支撑连接板的位置,将支撑连接板对准位置装配并定位点焊。用样杆同样划出角钢位置,并将装配处的焊缝铲平,将檩条支座角钢放在装配位置上并定位点焊。全部装配完毕,即开始焊接檩条支座角钢、支撑连接板。焊完后,应清除熔渣及飞溅物。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上,打上焊工钢印代号。

3.8  成品检验:

3.8.1  焊接全部完成,焊缝冷却24h之后,全部做外观检查并做出记录。Ⅰ、Ⅱ级焊缝应作超声波探伤。

3.8.2  用高强螺栓连接时,须将构件摩擦面进行喷砂处理,并做六组试件,其中三组出厂时发至安装地点,供复验摩擦系数使用。

3.8.3  按照施工图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对成品外形几何尺寸进行检查验收,逐榀屋架做好记录。

3.9  除锈、油漆、编号:

3.9.1  成品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除锈,除锈合格后进行油漆。

3.9.2  涂料及漆膜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以肢型钢内侧的油漆不得漏涂。

3.9.3  在构件指定的位置上标注构件编号。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钢屋架制作进行评定前,先进行焊接及螺栓连接质量评定,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进行。

4.1.2  钢材的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  钢材切割面必须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lmm的缺楞。

4.2  基本项目:

4.2.1  构件外观表面无明显的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焊疤、飞溅物、毛刺应清理干净。

4.2.2  螺栓孔光滑,无毛刺,孔壁垂直度偏差不大于板厚的2%,孔圆度偏差不大于1%。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5-12。

表 5-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屋架最外端两个孔或两端

L≤24m

+3-7

支承面最外侧距离

L>24m

+5-10

用钢尺检查

屋架跨中高度

±10

设计未要求起拱

+10-5

设计要求起拱

±L/5000

用拉线、钢尺检查

相邻节间弦杆的弯曲

L/1000

固定檩条的连接件间距

±5

支承面到第一个安装孔距

±1

节点杆件轴线交点错位

划线后,用钢尺检查

注:L为屋架长度;l为弦杆在相邻节点间距离。

成品保护

5.1  堆放构件时,地面必须垫平,避免支点受力不均。屋架吊点、支点应合理;宜立放,以防止由于侧面刚度差而产生下挠或扭曲。

5.2  钢结构构件应涂防锈底漆,编号不得损坏。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构件运输、堆放变形:运输、堆放时,垫点不合理,上、下垫木不在一条垂直线上,或由于场地沉陷等原因造成变形。如发生变形,应根据情况采用千斤顶、氧-乙炔火焰加热或用其它工具矫正。

6.2  构件扭曲:拼装时节点处型钢不吻合,连接处型钢与节点板间缝隙大于3mm,应予矫正,拼装时用夹具夹紧。长构件应拉通线,符合要求后再定位焊固定。长构件翻身时由于刚度不足有可能产生变形,这时应事先进行临时加固。

6.3  起拱不符合要求:钢屋架拼装时,应严格检查拼装点角度,采取措施消除焊接收缩量的影响,并加以控制,避免产生累计误差。

6.4  焊接变形:应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及焊接工艺(包括焊接电流、速度、方向等)或采用夹具、胎具将构件固定,然后再进行焊接,以防止焊接后翘曲变形。

6.5  跨度不准:制作、吊装、检查应用统一精度的钢尺。严格检查构件制作尺寸,不允许超过允许偏差。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钢材、连接材料、和涂装材料的质量证明、试验报告。

7.2  钢构件出厂合格证。

7.3  主要构件验收记录。

7.4  设计变更及技术处理洽商记录。

7.5  焊缝超声波探伤报告、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涂层检测记录。

7.6  构件发运及包装清单。

第四篇:施工工艺工法 砂石地基施工艺标准(202-1996)

砂石地基施工艺标准(202-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夯实和碾压法)。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颗粒级配应良好。

2.1.2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

2.1.3  主要机具: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6~10t)、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2m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标准木桩或标高桩,或在固定的建筑物墙上、槽和沟的边坡上弹上水平标高线或钉上水平标高木橛。

2.2.2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中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水状态。

2.2.3  铺筑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如有无孔洞、沟、井、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并办理隐检手续。

2.2.4  检查基槽(坑)、管沟的边坡是否稳定,并清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积水。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检验砂石质量→分层铺筑砂石→洒水→夯实或碾压→找平验收

3.2  对级配砂石进行技术鉴定,如是人工级配砂石,应将砂石拌合均匀,其质量均应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

3.3  分层铺筑砂石

3.3.l  铺筑砂石的每层厚度,一般为15~20cm,不宜超过30cm,分层厚度可用样桩控制。视不同条件,可选用夯实或压实的方法。大面积的砂石垫层,铺筑厚度可达35cm,宜采用6~10t的压路机碾压。

3.3.2  砂和砂石地基底面宜铺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时,基土面应挖成踏步和斜坡形,搭槎处应注意压(夯)实。施工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

3.3.3  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岔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1.0m,并应充分压(夯)实。

3.3.4  铺筑的砂石应级配均匀。如发现砂窝或石子成堆现象,应将该处砂子或石子挖出,分别填入级配好的砂石。

3.4  洒水:铺筑级配砂石在夯实碾压前,应根据其干湿程度和气候条件,适当地洒水以保持砂石的最佳含水量,一般为8%~l2%。

3.5  夯实或碾压;夯实或碾压的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用水夯或蛙式打夯机时,应保持落距为400~500mm,要一夯压半夯,行行相接,全面夯实,一般不少于3遍。采用压路机往复碾压,一般碾压不少于4遍,其轮距搭接不小于50cm。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补夯密实。

3.6  找平和验收:

3.6.l  施工时应分层找平,夯压密实,并应设置纯砂检查点,用200cm3的环刀取样;测定干砂的质量密度。下层密实度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用贯入法测定质量时,用贯入仪、钢筋或钢叉等以贯入度进行检查,小于试验所确定的贯入度为合格。

3.6.2  最后一层压(夯)完成后,表面应拉线找平,并且要符合设计规定的标高。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基底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2  纯砂检查点的干砂质量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2  基本项目:

4.2.1  级配砂石的配料正确,拌合均匀,虚铺厚度符合规定,夯压密实。

4.2.2  分层留接槎位置正确,方法合理,接槎夯压密实,平整。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4。

砂石地基的允许偏差                      表2-4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2

顶面标高 表面平整度

±15 20

用水平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检查

成品保护

5.1  回填砂石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轴线桩、标准高程桩,防止碰撞位移,并应经常复测。

5.2  地基范围内不应留有孔洞。完工后如无技术措施,不得在影响其稳定的区域内进行挖掘工程。

5.3  施工中必须保证边坡稳定,防止边坡坍塌。

5.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级配砂石不准或铺筑超厚。

5.5  级配砂石成活后,应连续进行上部施工;否则应适当经常洒水润湿。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大面积下沉:主要是未按质量要求施工,分层铺筑过厚、碾压遍数不够、洒水不足等。要严格执行操作工艺的要求。

6.2  局部下沉:边缘和转角处夯打不实,留接槎没按规定搭接和夯实。对边角处的夯打不得遗漏。

6.3  级配不良:应配专人及时处理砂窝、石堆等问题,做到砂石级配良好。

6.4  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砂石地基,其最下层的铺筑厚度可适当增加50mm。

6.5  密实度不符合要求:坚持分层检查砂石地基的质量。每层的纯砂检查点的干砂质量密度。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能进行上一层的砂石施工。

6.6  砂石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冻结的天然砂石不得使用。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二质量记录:

7.1  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  地基钎探记录

7.3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4  砂石的试验报告。

第五篇:施工工艺工法 壁柜、吊柜安装工艺

壁柜、吊柜安装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和宾馆建筑壁柜、吊柜安装工程。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构配件

2.1.1

壁柜、吊柜制品由工厂生产成成品或半成品,木材制品含水率不得超过12%。加工的框和扇进场时,应核查型号、质量,验证产品合格证。

2.1.2

其他材料:防腐剂、插销、木螺丝、拉手、锁、碰珠。合页等,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备购。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电焊机、手电钻、小台锯。

2.2.2

手用了具、大刨、二刨、小刨、裁口刨、木锯、斧子、扁铲、木钻、丝锥、螺丝刀、钢锯、钢水平、凿子、钢挫、钢尺。

2.3

作业条件。

2.3.1

结构工程和有关壁柜、吊柜的连体构造已具备安装壁柜和吊柜的条件,室内已有标高水平线。

2.3.2

壁柜、吊柜成品、半成品已进场,并经验收。数量、质量、规格、品种无误。

2.3.3

壁柜、吊柜产品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对安装位置靠墙,贴地面部位涂刷防腐涂料,其他各面应涂刷底油漆一道。存放平整,保持通风;一般不应露天存放。

2.3.4

壁柜、吊柜的框和扇,在安装前应检查有无窜角、翘扭、弯曲、劈裂。如有以上缺陷,应修地合格后再行拼装。吊柜钢骨架应检查规格,有变形的应修正合格后再进行安装。

2.3.5

壁柜、吊柜的框应在抹灰前进行安装;扇应在抹灰后进行安装。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找线定位

框、架安装

壁框隔板支固点安装

(吊)

框扇安装

五金安装

3.2

找线定位:抹灰前利用室内统一标高线,按设计施工图要求的壁柜、吊柜标高及上下口高度,考虑抹灰厚度的关系,确定相应的位置。

3.3

壁柜、吊柜的框、架安装:壁柜、吊柜的框和架应在室内抹灰前进行,安装在正确位置后,两侧框固定点应钉两个钉子与墙体木砖钉牢,钉帽不得外露。若隔墙为轻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固定方法固定牢固。如设计无要求,可预钻深70~100mm的φ5mm孔,埋入木楔,其方法是将与孔相应大的木楔粘107胶水泥浆,打入孔内粘结牢固,用以钉固框。

采用钢框时,需在安装洞口固定框的位置处预埋铁件,用来进行框件的焊固。

在框架固定前应先校正、套方、吊直,核对标高、尺寸,位置准确无误后,进行固定。

3.4

壁柜隔板支固点安装:按施工图隔板标高位置及支固点的构造要求,安设隔板的支固条、架、件。木隔板的支固点一般是将支固木条钉在墙体木砖上;混凝土隔板一般是匚型铁件或设置角钢支架。

3.5

壁(吊)柜扇安装:

3.5.1

按扇的规格尺寸,确定五金的型号和规格,对开扇的裁口方向,一般应以开启方向的右扇为盖四扇。

3.5.2

检查框四尺寸:框口高度应量上口两端;框口宽度,应量两侧框之间上、中、下三点,并在扇的相应部位定点划线。

3.5.3

框扇修刨:根据划线对柜扇进行第一次修刨,使框扇间留缝合适,试装并划第二次修刨线,同时划出框、扇合页槽的位置,注意划线时避开上、下冒头。

3.5.4

铲、剔合页槽进行合页安装:根据划定的合页位置,用扁铲凿出合页边线,即可剔合页槽。

3.5.5

安装扇:安装时应将合页先压入扇的合页槽内,找正后拧好固定螺丝,进行试装,调好框扇间缝隙,修框上的合页槽,固定时框上每支合页先拧一个螺丝,然后关闭、检查框与扇的平整,无缺陷符合要求后,将全部螺丝装上拧紧。木螺丝应钉入全长1/3,拧入2/3,如框、扇为黄花松或其他硬木时,合页安装。螺丝安装应划位打眼,孔径为木螺丝直径的0.9,眼深为螺丝长度的2/3。

3.5.6

安装对开扇:先将框扇尺寸量好,确定中间对口缝、裁口深度,划线后进行刨槽,试装合适时,先装左扇,后装盖扇。

3.6

五金安装:五金的品种、规格、数量按设计要求选用,安装时注意位置的选择,无具体尺寸时,操作应按技术交底进行,一般应先安装样板,经确认后再大面积安装。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框扇品种、型号、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2

框扇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

4.2

基本项目:

4.2.1

柜扇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光滑,活扇安装应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和倒翘。

4.2.2

五金安装位置适宜,槽深一致,边缘整齐,尺寸准确。五金规格符合要求,数量齐全,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开插灵活。

4.2.3

框的盖口条、压缝条压边尺寸一致。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9-48。

壁柜、吊柜安装允许偏差表9-48

项次

允许偏差

(mm)

框、正侧面垂直度

用1m托线板检查

框对角线

尺量检查

框与扇、扇与扇高低差

用直尺和塞尺检查

框与扇、对口扇间留缝宽度值

1.5~2.5

用塞尺检查

成品保护

5.1

木制品进场后及时刷底油一道,靠基层面应刷防腐剂;铜制品应及时刷防锈漆并入库存放。

5.2

壁、吊柜安装时,严禁碰撞抹灰及其他装饰面的口角,防止损坏成品面层。

5.3

安装好的壁柜隔板,不得拆动,保护产品完整。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抹灰面与框不平:多为墙面垂直度偏差过大或框安装不垂直所造成。注意立框与抹灰的标准,保证观感质量。

6.2

柜框安装不牢:预埋件、木砖安装前已松动或固定点少。连接、钉固点要够数,安装牢固。

6.3

合页不平、螺丝松动、螺帽不平正、缺螺丝:主要造成的原因是合页槽不平、深浅不一致,安装时螺丝钉打入太长,产生倾斜,达不到螺丝平卧。操作时应按标准螺丝打入长度的1/3,拧入深度2/3。

6.4

柜框与洞口尺寸误差过大;基体施工留洞不准。结构或基体施工留洞时应符合要求的尺寸及标高。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厂的质量记录:

7.1

壁柜、吊柜制品应有产品

施工工艺工法,机械回填土工艺标准(1051996)[优秀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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