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佛山三水区积分入学申请地点
佛山三水区积分入学申请地点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佛山三水区积分入学申请地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佛山三水区积分入学申请地点
西南街道
详细地址: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
咨询电话:87775776、87775778
云东海街道
详细地址:云东海大道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广场前排办公区(云东海广场公交站100米)
咨询电话:87808065
白坭镇
详细地址:白坭镇三水大道南137号
咨询电话:87578006
乐平镇乐平服务站
详细地址:乐平镇府前路1号
咨询电话:87386165
乐平镇南边服务站
详细地址:乐平镇南边人民路5号
咨询电话:87318010
拓展相关
佛山三水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申请人所持的区居住证需与申请入户/入学区一致。
2、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含30分)的'新市民
申请流程:
申请人首先到镇(街)流管办积分入学受理窗口提交积分申请,镇(街)受理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基础资料录入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要求申请人填写并当场交回“积分入学申请表”。
经流管办受理积分申请后,申请人到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积分材料,职能部门审核评分,开具积分回执(一式两份)并将核定积分录入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积分入学申请截止后,各职能部门通过积分系统校对复核评分结果并提交。最后各镇(街)排名公示。
第二篇:佛山高明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佛山高明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佛山高明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佛山高明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在高明区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且申请时居住证状态处于有效期。
居住记录以佛山市流管系统保存的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可累计计算,满半年即可。
2、积分累计达到30分及以上的.服务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
符合法定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父母一方积分累计达30分以上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
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父母一方积分累计达30分以上,积分排名达到居住地镇(街道)当年积分入读指标数以内的新市民随迁子女。
申请材料:
新市民向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应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等系统申请并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要在上传资料当天或次日携带资料原件到受理窗口,做好现场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核实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1、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准备自己的分值证明资料;
2、携带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和子女户口簿(子女未上户口,须提交出生证)三者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申请加分的证明资料。
注意事项:申请入学排名为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未能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健康积分承诺表》(以下简称《承诺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新市民可于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传至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为随迁子女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申请。
(二)区积分办依据新市民积分情况,对积分结果进行统计、排名,并于每年6月按照全区或分镇(街道)对积分入学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市政府网等进行公示。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第三篇:吴江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吴江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吴江积分入学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请积分管理对象及条件
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需要先申请积分管理才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哦!可以同时申请)
二、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
3月2日至5月底;
三、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居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填写表格
2.并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修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后,申请人当场核对并在受理回执上签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积分管理申请必备材料
积分入学
1.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3.本人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5.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五、积分管理申请选择材料
新市民具备下列材料的',可提交给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由窗口转递各职能部门审核评分:
1.本区购买居住房的相关证明;
2.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或缴款凭证;
4.纳税人名称、税号、纳税证明等;
5.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认定证明;
6.专利证书;
7.体育竞赛获奖证明;
8.无偿献血证书或证明(在本区参加无偿献血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在国内其他城市献血的需提供献血证),采样、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证明,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证明;
9.婚检报告单、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儿童系统保健检查报告单、居民健康档案等;
10.从业健康证明;
11.志愿服务证明(202_年起此项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12.本区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3.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4.区司法局有关学法、法治宣传证明。
六、特别提示
1.新市民在本区购买居住房,符合教育局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至房屋所在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不纳入积分入学管理;
已经取得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籍号的新市民子女不予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2.积分入学仍然只受理公办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申请,其中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上述两项如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验情况属实,将取消当年积分入学申请资格。
3.由于税务新系统目前的权限设置取消了地方税务部门在系统中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权限,申请人如需获取近三年内个人所得税款数额加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各区镇、街道税务局大厅内的自助打印机,打印近三年内在吴江区个人所得税记录单,加盖税务部门业务专用章后,提交积分窗口上传。
4.曾申请过积分管理,但未取得入学资格的申请人,如需继续申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至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5.申请人在成功提交申请资料45个工作日后,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档案编号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zgwj.gov.cn/)“申报查询”栏目查询个人积分。对个人分值有异议的,请于前向提交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出复核要求。
6.申请人在提出积分申请后,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受理截止日期前向受理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新市民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8.关于积分管理的最新政策资讯和办理流程,可关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和谐吴江”栏目“新市民服务”版块。
10.需要参加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可至各镇(区)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领取申请表,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关表格。
新市民事务中心咨询电话:63983579。
第四篇:昆山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昆山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昆山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昆山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具体认定标准: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
1、202_年4月19日前持有昆山市住宅类房产证;
2、在昆山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昆山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关键词解读: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昆山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且仍在经营。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
温馨提示:
1、依据昆山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_年部分招生政策的通知》规定,202_年1月1日之后落户昆山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昆山市服务区制幼儿园小班、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昆山市。即202_年1月1日之后落户昆山市的新市民家庭,如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在满足相应条件后,仍需参加202_年昆山市积分入学。
2、超龄儿童如需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当县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延缓入学申请;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事证明、病历、缴费收据;
(3)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并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区镇积分入学窗口,现场进行申请。
3、五四学制(如上海、山东、黑龙江等地)的学生在读完初中预备班后,才可以申请昆山初中起始年级的积分入学。
4、积分入学学段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起始年级。起始年级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非起始年级不适用。
第五篇:202_苏州积分入学申请注意事项
202_苏州积分入学申请注意事项
市区流动人口积分入学工作按照“统一领导、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_苏州积分入学申请注意事项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2_苏州积分入学申请注意事项
1、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根据其个人情况、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积分落户、子女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入医)和市区范围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
2、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并负责执行过程中相关政策的解释。
3、已在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同一学段可以不凭积分升入高一年级就读。
上述对象中的小学毕业生入读公办初中需重新参加积分管理,申请积分入学。
(一)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
(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的(以居住证为准),应于5月30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
(三)6月10日前,申请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
4.预防接种证原件。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
4.子女学籍卡。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7月20日前到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五)已列入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流动人口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