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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52-1049709 党务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6-25 21:44: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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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城区委东四街道工委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落实胡锦涛同志庆祝建党85周年讲话精神,实现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党务公开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根据《中共东城区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结合东四奥林匹克和谐社区建设的实际,通过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促进街道政务公开和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东四街道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将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到实处,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党员权力,实现党内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东四奥林匹克和谐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第三条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确保通过党务公开,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推进党务公开。

(三)全面真实原则。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四)注重实效原则。把握好党务公开的共性和个性,坚持求真务实,加强公开的实效性。

(五)积极稳妥原则。既积极推进,又注意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有序推进、不断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深化。

第二章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条东四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三大方面共30项内容:

(一)党组织自身建设

1、思想建设

(1)街道党工委计划、规划和年度党建工作安排。

(2)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市、区级文明社区和文明示范街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4)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5)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党员教育。各种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民主评议情况。

2、组织建设

(7)党的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及工作分工。

(8)党组织工作职责、工委职能部门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责。

(9)领导班子成员专项评议考核及年度考核情况

3、作风建设

(10)领导干部收入情况。

(11)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12)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安排。

(13)廉政宣传、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

(14)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的信访及党员典型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

4、制度建设

(15)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

(16)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

(17)党工委制定的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和规定。

(二)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

1、全局和中心工作

(18)贯彻上级组织决定,党组织做出的决策,决定,决议。

(19)党组织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

2、干部队伍管理

(20)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21)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

(22)干部竞争上岗考试、面试情况。

(23)干部考核评议、奖惩情况。

3、维护群众利益

(24)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为民办实事的主要情况。

(25)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要情况。

(三)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

(26)党内各种选举情况。

(27)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干部姓名。

(28)党员发展,包括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情况,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29)党工委会议纪要,各级党组织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30)党费收缴、使用规定及收缴、使用情况。

第六条 东四街道党务公开的形式针对不同内容而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会议通报、党务公开栏、《东四街情》和政务网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开。应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公开范围。凡不涉及党内机密,公开以后对党的建设有利,又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内容,都应向社会公开。采取何种形式,在什么范围公开,应由主管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提出意见,经街道党工委

研究后确定。

第三章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和时限

第七条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一、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由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街道工委批准。

二、党务公开内容的提供和审核。经党工委批准的党务公开的内容由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由主管领导审核,领导小组确认。

三、党务公开内容的公布。经审核无误后的党务公开内容,有关科室将公开内容报监察科,监察科登记后按照要求公布。

四、党务公开以后的信息收集、反馈。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反馈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按照有关制度进行。

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再公开。党务公开后收集到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报工委批准后进行再公开。

第八条党务公开的范围。根据街道工作的实际情况,党务公开的范围确定为以下四个层次:街道机关全体党员;街道机关全体干部(含工勤和事业编人员);社区党委委员;辖区广大群众。党务公开内容在哪个层次公开,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后,报街道工委批准。

第九条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政策和制度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重点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复杂的问题,一般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并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党内事务,一般采取审批、执行、意见反馈和再公开程序等工作程序。

第四章党务公开的制度

第十条党务公开内容审批制度

1、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

2、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主管领导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报街道工委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3、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门负责。

4、提供党务公开内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工作人员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的公开内容,报主管该项工作的副书记复审,副书记签署同意公开意见后,由领导小组审核经过工委批准后公开。

5、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党务公开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全体党员、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反馈工作。

2、党务公开信息反馈采取以下三种形式进行:

(1)在网上设立党务公开信息交流平台;

(2)设立党务公开征求意见箱;

(3)在社区聘请党务公开信息员。

3、党务公开征求意见箱和党务公开网络信息交流平台,由纪工委监察科负责。专人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整理,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工委监察科负责协调,党务公开的各部门负责对与其公开项目相关的问题进行解答,重要问题应请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后解答。对于重要意见、建议,要随时收集,随时上报。

4、党务公开信息员的选择、座谈会的组织,由纪工委监察科负责,定期召开座谈会,并将意见、建议归纳整理,上报领导小组。

5、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党务公开信息,对收集、整理的意见建议,通过办公室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落实或反馈给有关人员,并说明情况。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相关部门要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6、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调整后的内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再公开。

第十二条党务公开督办制度

1、党务公开督办工作,由监察科负责。

2、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确定,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3、不能如期完成规定任务的,监察科有权督办,经督办仍不能按期完成的,由监察科按照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4、监察科对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有督察责任,在党务公开过程中,如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有疑问或接到举报,监察科向当事人或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

5、督办工作必须有文字记载。

第十三条党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1、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归档保存。

2、归档内容:在公示栏、《东四街情》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

3、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4、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党务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暂定为3年。

第十四条党务公开责任分工制度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书记负总责,副职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兼任信息员。

2、街道党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街道工委副书记,按照下述分工,对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街道工委书记:负责对全局和中心工作需要公开内容的初审。

(2)主管行政工作的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对维护群众利益和为民办实事方面的公开内容进行初审。

(3)主管组织、党群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管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的公开内容进行初审。

(4)主管纪检监察的副书记:负责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公开内容进行初审。

4、具体责任分工:

(1)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工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制度等公开。

(2)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公开。

(3)党群工作部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思想建设、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年度主题教育等公开。

(4)办事处办公室负责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公开。

(5)纪工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等内容的公开和监督检查。

5、党工委各职能部门和办事处办公室根据职责,负责起草、整理相关的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初审。

6、街道监察科负责党务公开落实情况的督察工作。

第五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第十五条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街道工委决定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办事处行政办、党群工作部、纪工委监察科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科。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按照《党务公开责任分工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通知

南委办〔202_〕86号

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雪峰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委:

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202_年9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南安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月日

南安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和泉州市委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核心,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为加快南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和党内规章的规定,依法依纪、及时有效地进行。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 3 党内后党外,科学安排,有序运作,稳步推进。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原则。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真实可信、客观公正;立足实际,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活动中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努力实现形式和效果的统一,切实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新途径。

(三)目标任务

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着力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决策的能力、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任务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的团结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明确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一)主要内容

党组织基本情况。本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设置及主要职责;党组织领导成员基本情况、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的重要制度和规定;党员基本情况等。

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目标和阶段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落实情况等。

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召开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党建主题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等。

组织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本级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

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帮扶群众,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突出问题情况;接 5 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维护党员群众权益,办理、落实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其它应该公开的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它事项,经党组织审查决定或上级组织要求给予公开。

(二)程序步骤

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编制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进行公开。

编制目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确保公开的内容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的前提下,市公开办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参考目录(附件3-6),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雪峰开发区要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不同地方的发展水平和条件,按照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内容,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具体目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群团、乡镇(街道)、农村、城市社区、学校、医院、国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两新组织等类型党组织党务公开,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务信息公开目录应明确党务公开的项目内容、审核流程、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责 6 任单位等。党务信息公开范围应分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两个类型,适宜党内公开的内容,应纳入党内公开目录并制定流程图在党内公开;对事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制定党务信息社会公开目录和流程图,保证党务公开的严肃审慎、统一规范。

实施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应依照目录和流程图确定的项目、内容、范围、程序、方式、时间等进行。实施公开前认真审核公开内容,确保公开规范、准确、全面。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收集反馈。要建立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机制,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掌握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的反响和动态,对合理化工作建议要及时采纳吸收;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落实整改,并通过一定的形式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归档管理。要指定人员具体负责党务公开信息资料的登记管理,建立党务公开档案,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信息资料的规范管理和有序运用。

(三)方式方法

公开方式。党务公开要按照简便、多样、实用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列入党内公开目录的,主要通过党委(支委)会议、党员大会、文件、简报、单位局域 7 网、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点等形式进行公开。列入社会公开目录的,统一以党务公开栏为主要公开方式(设置范本参考附件7-10),采取党务公开栏、电视、广播、网站、报纸、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栏应设置于方便党员群众阅看的地方,公开栏、公开网站应明确专人管理,及时更新维护。有条件的单位可运用电子滚动屏幕、电子触摸屏、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了解情况。

公开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时限和更新周期,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常规性、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分期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需要决策的工作,提前7日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正在进行且需要听取党员意见的工作要及时公开,对工作结果要在结果作出后7日内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结合党组织需要,确定公开时限,一般分为短期、中期、长期,短期为7日,中期为1个月,长期为1年。重要决策规定特别是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再次公开。

三、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度。建立党务与政务、村务等公开的联动机制,实现基础设施配套、网络资源共享。推行党务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程序“五统一”制度。统一时间定期公布党务工作情况,全市统一每月15日为基层党务公开日。统一在党员、群众习惯聚焦点等醒目位置设立规范化的党务公开栏;统一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和公开内容;统一以党务公开栏为主要公 8 开方式,积极推行网络、宣传册、“点题公开”等公开形式;制定党务公开“流程图”,统一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公开。

(二)党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各级党务公开领导机构负责党务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由党委(支部)书记审核把关。要明确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未经审查的党务信息不得对外公开。要将党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文件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党务信息公开工作脱节,逐步做到党务信息生成时明确应否公开、如何公开、是否删减后公开等,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党务信息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原则上应当自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四)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群众可依法依规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事项。受理申请的党的基层组织应按职能和权限负责向申请人回复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五)党内情况反映、通报制度。重要情况党内先通报,重要文件和决定党内先传达,重要决策实施前党内先动员,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六)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听证咨询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广开言路,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意见 9 建议。

(七)党务公开监督、考评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经常性检查。要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度,量化考核标准,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党的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奖惩力度,推动党务公开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八)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相关事项,依照规定应该公开拒不公开,或不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不及时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党的基层组织或负责人要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或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

各级各单位要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有关制度。

四、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纪委),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具体承担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10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基层组织是本级组织党务公开的实施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对口”原则,各级党委(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雪峰开发区党工委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本级所管辖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内容的公开,加强对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指导;宣传部门负责思想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负责各类学校、各级医院、所属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注重解决基层党组织在党务公开目录制定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 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扎实推进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机关等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扎实推进实施。根据省委和泉州市委下发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推进工作的目标任务、办法措施和时间要求;9月底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10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四)强化监督检查。实行“月报告、季检查、年考评”制度,统一制定《南安市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进度表》和《南安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度表》(附件1、2),各级各部门每季度应向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度,每年的1、4、7、10月5日前上报前一季度工作情况,全年的工作情况在次年1月10日前进行上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要组织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实行考评,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和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注重典型培育。要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电台、宣传册等各种渠道,宣传党的基层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能力水平。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结合“168”党建工作机制,结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确定2-5个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党务 12 公开联系点,加强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实践中形成的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加以总结提升,转化为制度规范。适时确定一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市级联系点,推动党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载体建设、制度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努力营造有利于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与活力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南安市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进度表

2、南安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度表

3、机关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雪峰开发区党务公开参考目录

4、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务公开参考目录

5、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参考目录

6、村(居)党务公开参考目录

7、机关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雪峰开发区党务公开栏设置范本(参考)

8、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务公开栏设置范本(参考)

9、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栏设置范本(参考)

10、村(居)党务公开栏设置范本(参考)

主题词:党务公开 党的基层组织 意见 通知

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202_年9月26日印

第三篇:关于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统党组﹝202_﹞13号

中共江油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股、室、普查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江油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委发„202_‟12 号)和中共江油市委《关于加强市委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委发„202_‟11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为依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机关内部建设,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以 1

务实的工作风范,树立全市统计工作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李白故里、特钢新城”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政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依法依纪、有序推进。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政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科学规范、突出重点。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公开结果公平公正。

三、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

以全局的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内容为重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均实行公开。主要包括:

1、常规公开事项。局领导班子分工、工作职责、局内部机构设置、各科室工作职责、局党组、党支部成员及分工情况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2、中心工作方面。党组织工作计划、主题活动安排和阶段工作重点;党建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及检查、落实情况等。

3、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有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4、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员教育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教育活动安排,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5、组织建设方面。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民主测评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交流挂职,推荐后备干部。党组织选举、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表彰奖励和组织处理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6、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情况;领导干部述职情况及评议情况等。

7、制度建设情况。党务、政务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

8、其他事项。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工作在程序上应力求规范、有序、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

1、制定目录。按照全市公开目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吸收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本局的公开目录,分别报市纪委和机关党工委审核批准后进行实施。

2、制定公开方案。局党组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进行审核。重大、敏感的事项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3、公开环节。局党组将经审核后的党务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公开。

4、反馈环节。实施党务公开期间,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及时分解到相关科室,并将处理结果和落实情况在相应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立案归档。办公室应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妥善保存,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方式

按照便于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和特点,以简明实用、灵活规范的形式在党内外进行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发放党务公开信、党务公开专项网页等形式进行公开。统一公开时间,在网上设置意见箱、公开邮箱、监督电话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统计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局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务领导和机关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提高认识,有序开展。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局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提高局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3、强化监督,务求实效。领导班子成员在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保障党务公开健康有序开展。

中共江油市统计局党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送: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油市统计局办公室202_年7月14日印

(共印15份)

第四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沂食药监字„202_‟21号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 1

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基层组织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 2

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完成情况;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重要职责、机构调整情况;发展党员及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保障落实党员权利、涉及党员群众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五)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拔干部情况(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情况(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免等);干部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廉政教 3

育、廉政文化建设情况;查处违纪党员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时限、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党务公开应根据不同的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

1、适合向本级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

2、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公开电话和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形式公开。

3、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外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规定向党内外公开。

4、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具体分为以下四种:

1、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2、分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3、即时公开:对临时性工作,如评优表彰、推选推荐、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

4、长期公开: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应长期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党支部要结合我局党务、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公开目录必须经过党支部会议集体审核。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我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党支部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具体指导等工作。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把分管工作和党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分管股室(队)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局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 5

眼构建“大公开”工作格局,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同步部署,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形成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强化学习宣传。要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会议、党员会议、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市、区委有关精神。局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等要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布,党支部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公布,以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完善机制。一要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制度。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的合力,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工作落实。二要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三要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办理反馈。四要建立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要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五要建立聘请 6

监督员制度,对党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四)强化监督检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党务公开工作抓的好的,要总结经验,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得力,不履行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或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党支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局的党务公开目录,建立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附件: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印发

党务工作

意见

通知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_年5月4日印发

附件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忠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世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 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笑声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陈燕、董立平、葛姝蔚、张雷、侯海燕、刘金瑞、杨西好、赵丽萍、牟瑞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陈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篇:加强党务公开工作

五、加强党务公开工作

在花溪区强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推行‚以阳光的心态、作阳光的事业、打造阳光的花溪‛的大氛围下,局机关党支部通过完善区党务公开网页中有关局机关页面内容和局机关党务公开栏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本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

1、加强党务公开的领导,成立局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为成员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工作人员。

2、在党务公开工作中,本支部坚持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内容,都应当公开。凡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不能少,凡属让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当了解的工作情况不能少。

3、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长效机制。经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党务公开责任制度‛、‚党务公开审批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务公开检查制度‛、‚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明确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的党务公开长效机制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4、聘请县级退休干部刘志刚同志(原区政协主席)、县级退休干部徐锦松同志(原区老干局局长)、局退休老党员王理星同志作为局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随时对本支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及时监督指导。

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三创一办‛工作

为使‚三创一办‛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本支部主要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三创一办‛各项工作。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参与志愿者服务工作。本支部还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学习宣传、倡导签名活动、志愿者行动等形式,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发动老同志积极支持和参与‚三创一办‛工作,为‚三创一办‛工作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1、在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召开后,我局于202_年元月20日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市委八届八次全会主要精神。局主要领导结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同志202_年12月29日在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第一次会议作的‚大局大势、任务和执行力‛的讲话精神,对 ‚三创一办‛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解释。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是对一个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的检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条件。办好民运会,是展示贵州、贵阳形象的重要平台,是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成效的重大检验。希望全区老干部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全市‚三创一办‛各项工作。

2、在202_年3月17日上午,本局向三百多位离退休干部发起‚三创一办‛从我做起倡议暨签名活动。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三创一办‛有关负责领导出席了倡议暨签名活动。活动中老干部代表宣读了《花溪区老干部‚三创一办‛从我做起倡议书》,三百多位老干部在‚三创一办‛从我做起的倡议横幅上庄严的签下自己的名字,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老干部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创建工作的决心,同时倡议更多的老干部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此次老干部‚三创一办‛从我做起倡议暨签名活动在花溪区各界引起不同反响,大家对老干部的‚思想常青、理想永存、政治坚定‛的风范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3、为使花溪区老干部参与‚三创一办‛工作纵深发展,花溪区关工委于202_年4月7日召开 ‚三创一办‛推进会,再一次向全区‚五老‛同志发出倡议。会上首先汇报了花溪区‚五老‛参与‚三创一办‛活动的情况,然后由花溪区关工委副主任杨培先宣读了花溪区关工委致全区‚五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推进‚三创一办‛活动向纵深发展》的公开信。花溪区区委副书记、区关工委第一主任罗德亚同志出席会议,并就花溪区老同志如何积极参与‚三创一办‛活动作了重要讲话。指出:老同志开展‚三创一办‛活动,一是重在带动,即发挥‚五老‛政治、经验、威望、时间和亲情优势,以老带小。二是重在发动,即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三是重在监督,即加强调研,监督举报三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此次会议让广大老干部找准了自己在‚三创一办‛工作的位置和为‚三创一办‛献余热的方式和方法。

4、在花溪区‚你我同心,你我同行,为‘三创一办’作贡献‛的倡导下,花溪区广大离退休干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各项工作。老同志们分别组成‚三创一办‛整脏治乱义务、文明行路交通执勤、公共环境卫生清理、‚三创一办‛宣传等监督队,积极开展‚花溪区老干部为‘三创一办’献余热活动。活动自3月26日开展以来,‚五老‛志愿者不定期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开展活动近百人次。老同志们尽已所能,奉献自己的光和热,为促进‚三创一办‛活动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党支部将帮村、扶贫列入工作内容之一,作为‚三创三实‛帮扶单位,支部组织‚三创三实‛队员和支部党员到党武乡大坝井村为该村计生协会会员和双女结扎、独子等计生户送春耕生产物资化肥及为全体计生协会会员赠送纪念品。还积极为该村协调资金。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的工作

学习上有待提高。由于支部老党员较多,学习有待加强。下半年的工作,继续按区直机关党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党章》、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二是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改进;四是继续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方针,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团结和谐、老干部满意的党员队伍;五是继续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有效地保证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使各党员始终充满活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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