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后备人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储备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一、目 的
为管理类后备人才能得到实操锻炼机会,切实落实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真正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挂职锻炼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挂职锻炼,是指根据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对各部门部分后备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挂任一定职务,在实践中进行见习培养的一种方式。
本次挂职锻炼,后备人员所挂职务为部门负责人职务,为各部门见习经理。
三、挂职人员的产生
1、挂职人员的选定,由各个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人才梯队建设实际情况,从雄鹰计划中选出一名挂职人员,填写《储干挂职锻炼人员推荐表》后交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推荐的挂职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将确认名单在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
四、挂职锻炼时间:6个月
五、挂职锻炼职责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挂职锻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挂职锻炼人员挂职期间的培养、指导、监督和考核。
1、负责岗前培训,使其明确挂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标准;
2、负责安排具体工作,比如需要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3、负责指导提高挂职人员的管理、统筹协调能力;
4、有意识的安排挂职人员做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突击性较强的实际工作,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5、帮助制定挂职锻炼计划,跟踪挂职锻炼人员的工作和思想状况;
6、对挂职人员的绩效考核。
行政人事部:负责挂职锻炼工作的整体计划和安排,对各部门挂职锻炼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六、挂职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权力:
后备人才挂职,不占定员,不定级别,人事关系、工资奖励等不作变动。按照所挂职务,赋予相应的权力。
1、享有所挂职务对应的权力,比如部门经费审批权限,部门人事管理权,部门员工绩效管理权,部门员工工作分配权,部门活动及会议组织权,部门日常管理。以上所有权限由挂职人员初审,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核。
2、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挂职人员必须参加体系会议以及公司季度、年度经营分析会及其他指定参加的会议,使挂职人员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高挂职人员的信息量和全局观念,掌握公司的工作重点。
3、参加月度交流会,挂职人员有权参加每月的经验交流会,给其他储备干部分享挂职锻炼经验和心得。
4、负责一些专项工作。义务:
挂职锻炼人员须针对个人培养目标,结合挂职岗位要求和工作计划,制定个人工作计划,明确挂职锻炼期间将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达到的目标,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和活动,定期(以月为周期)进行工作小结,使个人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七、挂职管理
对挂职员工实行动态管理,挂职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因考核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流失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进行下一轮挂职人员推荐。
七、挂职考核
1、对挂职人员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日常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挂职人员进行评分,如果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60分,则取消其挂职资格,重新选拔挂职人员。
3、期满考核按照拟使用方向进行考核,由公司高层对其考核,通过实践考核和述职等方式,主要包括是否达到岗位任职要求,是否具有清晰工作思路,是否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计划执行能力等。考察结果作为后备人才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之一。
4、对于期满考核为优秀者,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加10分,合格者,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加5分。
5、对于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无挂职人员这,视为部门负责人培养不力,年终考核扣5分。
八、本办法从2013年9月1日起生效。
行政人事部
第二篇:后备人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储备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一、目 的为管理类后备人才能得到实操锻炼机会,切实落实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真正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挂职锻炼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挂职锻炼,是指根据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对各部门部分后备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挂任一定职务,在实践中进行见习培养的一种方式。
本次挂职锻炼,后备人员所挂职务为部门负责人职务,为各部门见习经理。
三、挂职人员的产生
1、挂职人员的选定,由各个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人才梯队建设实际情况,从雄鹰计划中选出一名挂职人员,填写《储干挂职锻炼人员推荐表》后交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推荐的挂职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将确认名单在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
四、挂职锻炼时间:6个月
五、挂职锻炼职责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挂职锻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挂职锻炼人员挂职期间的培养、指导、监督和考核。
1、负责岗前培训,使其明确挂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标准;
2、负责安排具体工作,比如需要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3、负责指导提高挂职人员的管理、统筹协调能力;
4、有意识的安排挂职人员做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突击性较强的实际工作,使他们在实际工
作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5、帮助制定挂职锻炼计划,跟踪挂职锻炼人员的工作和思想状况;
6、对挂职人员的绩效考核。
行政人事部:负责挂职锻炼工作的整体计划和安排,对各部门挂职锻炼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六、挂职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权力:
后备人才挂职,不占定员,不定级别,人事关系、工资奖励等不作变动。按照所挂职务,赋予相应的权力。
1、享有所挂职务对应的权力,比如部门经费审批权限,部门人事管理权,部门员工绩效管理权,部门员工工作分配权,部门活动及会议组织权,部门日常管理。以上所有权限由挂职人员初审,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核。
2、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挂职人员必须参加体系会议以及公司季度、经营分析会及其他指定参加的会议,使挂职人员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高挂职人员的信息量和全局观念,掌握公司的工作重点。
3、参加月度交流会,挂职人员有权参加每月的经验交流会,给其他储备干部分享挂职锻炼经验和心得。
4、负责一些专项工作。
义务:
挂职锻炼人员须针对个人培养目标,结合挂职岗位要求和工作计划,制定个人工作计划,明确挂职锻炼期间将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达到的目标,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和活动,定期(以月为周期)进行工作小结,使个人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七、挂职管理
对挂职员工实行动态管理,挂职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因考核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流失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进行下一轮挂职人员推荐。
七、挂职考核
1、对挂职人员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日常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挂职人员进行评分,如果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60分,则取消其挂职资格,重新选拔挂职人员。
3、期满考核按照拟使用方向进行考核,由公司高层对其考核,通过实践考核和述职等方式,主要包括是否达到岗位任职要求,是否具有清晰工作思路,是否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计划执行能力等。考察结果作为后备人才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之一。
4、对于期满考核为优秀者,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加10分,合格者,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加5分。
5、对于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无挂职人员这,视为部门负责人培养不力,年终考核扣5分。
八、本办法从2013年9月1日起生效。
行政人事部
第三篇: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动集团人才梯队建设,规范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考核与晋升程序,确保后备人才的素质和质量,达到建立优秀的后备人才队伍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以及各分子公司,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 原则
第三条 人才储备原则:集团人才梯队建设工作主体在于建立后备人才队伍,满足关键岗位人才需求,突出人才储备的功能;
第四条 德才兼备原则:后备人才的选拔和评估在注重业绩的同时,更关注其发展潜质,德才兼备是选拔后备人才最基本的标准;
第五条 系统培养原则: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必须是系统的、有计划的进行,规划后备人才的发展路线,与公司共同发展;
第六条 动态管理原则:通过选拔、测评、培养、考核与退出等机制,使后备人才队伍保持动态与活力,营造良性竞争的环境;
第四章 释义
第七条 关键岗位:关键岗位是指其职责的履行,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稳定运行、公司经营效益增长和风险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关键岗位的范围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核心的技术研发人员等,各公司根据业务重点有所不同。
第八条 后备人才;后备人才是指通过综合评估其业绩水平和发展潜力,符合公司要求,列入公司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第五章 权责
第九条 人才工作委员会
(一)审核各分子公司人才盘点报告;
(二)根据人力盘点的结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案;
(三)负责推荐、选拔、测评后备人选,并确定关键岗位及后备人才长名单;
(四)审核后备人才培养方案,并对后备人才进行考核;
(五)审核后备人才晋升、调动等人事决策;
第十条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
(一)根据集团人才工作政策制定本公司后备人才管理规定并报集团备案;
(二)负责组织进行本公司人力盘点并撰写人力盘点报告;
(三)协助人才工作委员会对后备人才进行选拔、评估等工作;
(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并报集团审核备案;
(五)协助人才工作委员会对后备人才进行考核工作;
(五)负责制定后备人才调动、晋升等决策并报集团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后备人才上级领导
(一)推荐本部门后备人才名单报人力资源部;
(二)参与制定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并对培养效果进行反馈;
(三)对本部门后备人才给予充分的培训、业务锻炼和指导沟通;
(四)参与对本部门后备人才的考核与人事决策;
第十二条 后备人才
(一)服从工作安排,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二)接受公司培训、轮岗计划、项目工作等各项工作安排;
(三)配合集团人才工作委员会的各项评估与考核工作;
(四)对公司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供反馈意见;
第六章 人才盘点管理
第十三条 各公司应建立EXCEL格式的《员工基本信息表》,保持更新并报集团备案。
第十四条 每年1月份上旬,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上人力状况进行盘点,并于1月15日前形成人力盘点报告,提交集团人才委员会审核备案。人力盘点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人力状况(员工年龄、学历、工龄、职称、岗位层级等分布情况)、各职能线人才素质与空缺情况、人力盘点的结论等。
第十五条 各公司根据本单位核心流程和价值实现确定关键职能领域,由管理层结合外部专家意见综合评审得出。根据确定的关键职能领域以及最新版本的组织架构图、岗位说明书、岗位评价结果,确定关键岗位。关键岗位的确定可采用内部管理层评审、专家评审,并结合其他医药类企业关键岗位设置进行确定,并最终形成公司关键岗位层级图。
第七章 后备人才选拔与评估
第十六条 各公司根据关键岗位层级图,推荐每一关键岗位的后备人选,经公司高官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后备人才提名表》,提交集团人才委员会审查。第十七条 由集团人才委员会牵头,对各公司提名人选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后备人才评议表》,经后备人选上级领导、公司高管团队、人才委员会分权重进行评分,并得出评议结论。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将《后备人才评议表》经公司高官审核后交人才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候选人最终列入后备人才名单。
第八章 后备人才培养管理
第十九条 各公司应在后备人才确定后一个月内制定后备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计划,填写《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报人才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二十条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负责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人才委员
会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协助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为后备人才提供有计划、多渠道的轮岗学习机会,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后备人才轮岗规定如下:
(一)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后备人才轮岗方案和计划(如轮岗的岗位、期限等),经高管审核交人才委员会审核执行,并备案;
(二)后备人才在一个部门内部多个岗位之间的轮岗,由该部门经理安排,后备人才在公司多个部门之间的轮岗,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后备人才在多个公司之间的轮岗,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协调安排;
(三)后备人才轮岗所在部门领导应给予充分的业务指导和实践锻炼机会,对后备人才轮岗期间的表现和业绩给予如实记录和公正评价。
(四)后备人才轮岗的经历和考核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后备人才的轮岗,一年内不得少于两个职位,一个职位的任职时间不应少于三个月。
(六)后备人才在轮岗期间人事关系均与原单位保持一致。
第二十二条 后备人才上级领导负责对后备人才在培养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培养过程和结果进行反馈,以不断完善培养计划,达到培养的目的。第二十三条 培养计划实施前,公司应与后备人才签订《人才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制定相应的违反处罚措施,经双方签字同意后存档。
第九章 后备人才考评与晋升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后备人才的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在培养计划完成后实施考核;考核主体依照层级不同由人才委员会、各公司高管团队、人力资源部和上级领导主导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后备人才的考评除对任职业绩进行考评外,重点对其基本素质、发展潜能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通过360度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负责收集后备人才所在部门领导的考评意见、培训考核成绩、参加公司项目等多方面的资料和数据,提供给人才委员会进行全面总结和综合评估。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填写《后备人才评估表》并附上收集的考核资料,交高管团队和人才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成绩为“优秀”的,可列入职务晋升、薪酬调整计划;考评成绩为“合格”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培训和轮岗机会,帮助提升任职能力;考评成绩为“欠佳”者,取消后备人才资格,退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后备人才评估结果,撰写后备人才发展力评估报告,对后备人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培训、晋升、调动等人事建议,交人才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九条 各公司根据人才委员会审核后的后备人才发展力评估报告,制定下一的培养计划,并执行晋升、调动、薪酬调整等相应人事决策。
第十章 后备人才离职管理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在后备人才提出离职后,对其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的原因,并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连同离职面谈记录一起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公司高管,以作针对性的改善决策;中层以上干部须交人才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后备人才在合同期内提前辞职的,必须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后备人才在合同期内提前辞职的,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须根据《人才培养协议》的规定支付相应培训费用。
第三十三条 后备人才离职后,其个人发展档案应由人力资源部继续保存,一年后可选择进行销毁。
第十一章 后备人才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后备人才个人发展档案,除二级档案外
应建立EXCEL格式的电子档案系统,电子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岗位与薪资情况、合同情况、培训记录、考核记录、晋升/调动/轮岗记录、职业生涯发展建议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 集团及各分子公司高官档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管理和维护。第三十三条 后备人才个人发展档案各方面信息保持随时更新,并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传阅和共享。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补充,经公司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四篇: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以前草拟的一份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以前结合一些资料写的一份公司后备人才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权责、人才的盘点、选拔与评估、培养、考评与晋升管理、离职管理、档案管理等主要工作程序。
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动集团人才梯队建设,规范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考核与晋升程序,确保后备人才的素质和质量,达到建立优秀的后备人才队伍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以及各分子公司,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
原则
第三条
人才储备原则:集团人才梯队建设工作主体在于建立后备人才队伍,满足关键岗位人才需求,突出人才储备的功能;
第四条
德才兼备原则:后备人才的选拔和评估在注重业绩的同时,更关注其发展潜质,德才兼备是选拔后备人才最基本的标准;
第五条
系统培养原则: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必须是系统的、有计划的进行,规划后备人才的发展路线,与公司共同发展;
第六条
动态管理原则:通过选拔、测评、培养、考核与退出等机制,使后备人才队伍保持动态与活力,营造良性竞争的环境;
第四章
释义
第七条
关键岗位:关键岗位是指其职责的履行,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稳定运行、公司经营效益增长和风险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关键岗位的范围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核心的技术研发人员等,各公司根据业务重点有所不同。
第八条
后备人才;后备人才是指通过综合评估其业绩水平和发展潜力,符合公司要求,列入公司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第五章
权责
第九条
人才工作委员会
(一)审核各分子公司人才盘点报告;
(二)根据人力盘点的结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案;
(三)负责推荐、选拔、测评后备人选,并确定关键岗位及后备人才长名单;
(四)审核后备人才培养方案,并对后备人才进行考核;
(五)审核后备人才晋升、调动等人事决策;
第十条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
(一)根据集团人才工作政策制定本公司后备人才管理规定并报集团备案;
(二)负责组织进行本公司人力盘点并撰写人力盘点报告;
(三)协助人才工作委员会对后备人才进行选拔、评估等工作;
(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并报集团审核备案;
(五)协助人才工作委员会对后备人才进行考核工作;
(五)负责制定后备人才调动、晋升等决策并报集团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后备人才上级领导
(一)推荐本部门后备人才名单报人力资源部;
(二)参与制定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并对培养效果进行反馈;
(三)对本部门后备人才给予充分的培训、业务锻炼和指导沟通;
(四)参与对本部门后备人才的考核与人事决策;
第十二条
后备人才
(一)服从工作安排,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二)接受公司培训、轮岗计划、项目工作等各项工作安排;
(三)配合集团人才工作委员会的各项评估与考核工作;
(四)对公司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供反馈意见;
第六章
人才盘点管理
第十三条
各公司应建立EXCEL格式的《员工基本信息表》,保持更新并报集团备案。
第十四条
每年1月份上旬,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上人力状况进行盘点,并于1月15日前形成人力盘点报告,提交集团人才委员会审核备案。人力盘点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人力状况(员工年龄、学历、工龄、职称、岗位层级等分布情况)、各职能线人才素质与空缺情况、人力盘点的结论等。
第十五条
各公司根据本单位核心流程和价值实现确定关键职能领域,由管理层结合外部专家意见综合评审得出。根据确定的关键职能领域以及最新版本的组织架构图、岗位说明书、岗位评价结果,确定关键岗位。关键岗位的确定可采用内部管理层评审、专家评审,并结合其他医药类企业关键岗位设置进行确定,并最终形成公司关键岗位层级图。
第七章
后备人才选拔与评估
第十六条
各公司根据关键岗位层级图,推荐每一关键岗位的后备人选,经公司高官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后备人才提名表》,提交集团人才委员会审查。
第十七条
由集团人才委员会牵头,对各公司提名人选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后备人才评议表》,经后备人选上级领导、公司高管团队、人才委员会分权重进行评分,并得出评议结论。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将《后备人才评议表》经公司高官审核后交人才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候选人最终列入后备人才名单。
第八章
后备人才培养管理
第十九条
各公司应在后备人才确定后一个月内制定后备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计划,填写《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报人才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二十条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负责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人才委员会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协助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为后备人才提供有计划、多渠道的轮岗学习机会,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后备人才轮岗规定如下:
(一)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后备人才轮岗方案和计划(如轮岗的岗位、期限等),经高管审核交人才委员会审核执行,并备案;
(二)后备人才在一个部门内部多个岗位之间的轮岗,由该部门经理安排,后备人才在公司多个部门之间的轮岗,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后备人才在多个公司之间的轮岗,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协调安排;
(三)后备人才轮岗所在部门领导应给予充分的业务指导和实践锻炼机会,对后备人才轮岗期间的表现和业绩给予如实记录和公正评价。
(四)后备人才轮岗的经历和考核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后备人才的轮岗,一年内不得少于两个职位,一个职位的任职时间不应少于三个月。
(六)后备人才在轮岗期间人事关系均与原单位保持一致。
第二十二条
后备人才上级领导负责对后备人才在培养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培养过程和结果进行反馈,以不断完善培养计划,达到培养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
培养计划实施前,公司应与后备人才签订《人才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制定相应的违反处罚措施,经双方签字同意后存档。
第九章
后备人才考评与晋升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后备人才的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在培养计划完成后实施考核;考核主体依照层级不同由人才委员会、各公司高管团队、人力资源部和上级领导主导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后备人才的考评除对任职业绩进行考评外,重点对其基本素质、发展潜能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通过360度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负责收集后备人才所在部门领导的考评意见、培训考核成绩、参加公司项目等多方面的资料和数据,提供给人才委员会进行全面总结和综合评估。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填写《后备人才评估表》并附上收集的考核资料,交高管团队和人才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成绩为“优秀”的,可列入职务晋升、薪酬调整计划;考评成绩为“合格”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培训和轮岗机会,帮助提升任职能力;考评成绩为“欠佳”者,取消后备人才资格,退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后备人才评估结果,撰写后备人才发展力评估报告,对后备人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培训、晋升、调动等人事建议,交人才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九条
各公司根据人才委员会审核后的后备人才发展力评估报告,制定下一的培养计划,并执行晋升、调动、薪酬调整等相应人事决策。
第十章
后备人才离职管理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在后备人才提出离职后,对其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的原因,并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连同离职面谈记录一起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公司高管,以作针对性的改善决策;中层以上干部须交人才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后备人才在合同期内提前辞职的,必须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后备人才在合同期内提前辞职的,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须根据《人才培养协议》的规定支付相应培训费用。
第三十三条
后备人才离职后,其个人发展档案应由人力资源部继续保存,一年后可选择进行销毁。
第十一章
后备人才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后备人才个人发展档案,除二级档案外应建立EXCEL格式的电子档案系统,电子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岗位与薪资情况、合同情况、培训记录、考核记录、晋升/调动/轮岗记录、职业生涯发展建议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
集团及各分子公司高官档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三十三条
后备人才个人发展档案各方面信息保持随时更新,并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传阅和共享。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补充,经公司总裁核准后执行。的集团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事业部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
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
人才培养目标
事业部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事业部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
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事业部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
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
适用范围
事业部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
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
目的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事业部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
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
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事业部十二项关键资质:1、沟通能力;2、分析判断能力;3计划组
织能力;4、管理控制能力;5、应变能力;6、执行力;7、创新能力;8、领导能力;9、决断力;10、人际关系能力;11、团队合作能力;12、承受压力的能力。)
注:
1、后备人才分类:管理类、财务类、营销类、技术类、品质类
2、参考12项资质定出2—3项共性指标,再根据分类选出2—3项个性指标。每项指标的评价标准参见《空调事业部12项资质定义及行为评价标准》
3、以上各类人员资质要求为初定,具体要求根据事业部用人理念
可进行适当调整。
(三)综合素质和潜质
1、性格特征
2、职业倾向
3、综合能力
4、心理测试
第九条
甄选工具
1、基本条件通过个人材料进行分析。
2、关键资质通过调查表、访谈等形式进行分析。
3、综合素质和潜质可借助权威或专业机构开发的测评软件进行测评。
第十条
关键岗位继任者甄选
关键岗位主要指事业部当前或根据未来发展所需要的一些重要中级和高级岗位,事业部关键岗位的数量可按事业部当前中高级岗位总数的20—30%进行评定,一般来说,对每一个关键岗位的继任者要选定1—3名候选人,如果事业部内部没有合适人选,可考虑以外部招聘的形式进行储备。
第十一条
后备人才甄选
后备人才主要是指事业部为因应未来发展变化而储备的一些可替代事业部某些中级岗位的具有培养潜质的人才。后备人才由各单位根据事业部制定的甄选条件进行初步提案,并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建的评审小组进行最终评定。
第十二条
关键岗位继任者甄选程序
各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关键岗位及继任者名单——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管理部针对候选人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跟进和实施关键岗位继任者候选人开发计划。
第十三条
后备人才甄选程序
各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后备人才候选人名单——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提交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人力资源部策划后备人才的整体培训方案——培训方案的实施——培训效果的反馈。
第三章
岗位轮换
第十四条
轮岗对象及目的岗位轮换主要针对具有培养潜质的中高层干部和管理骨干,目的在于为事业部培养综合能力较强的复合型的人才。
第十五条
轮岗周期
轮岗周期原则上一般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三种,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
轮岗比例()
1、中高层干部>20%;
2、管理、财务、技术、品质、营销类人员>20%;
4、后备人才
90%以上(沿专业跑道发展的人员可另行考虑)。
注:轮岗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七条
轮岗与晋升的关系
所有后备人才必须在轮过2个以上岗位才能晋升为中层干部(特聘人员除外)。
第十八条
轮岗审批
1、事业部各单位内部轮岗:由各单位自行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跨单位轮岗:由各单位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批。
3、财务系统人员轮岗:由部门提案——子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
4、中高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轮岗:各单位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轮岗人员管理
1、岗位轮换人员编制仍属于派出单位,轮岗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新单位考核,但必须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2、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应立即提交书面报告(总结)交轮岗双方单位。
3、轮岗结束后,由轮岗单位根据《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或《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考核,并按[(轮岗时间/12)*100%]作为轮岗员工全年绩效考核得分的权重,与员工职位升降、工资级别调整、效益分红挂钩。
4、派出人员工资、奖金和保险:由派出单位支付。
5、派出人员补贴:1000元/月/人,生活住宿物品一次性补贴500元/人,补贴由事业部统一支付。(如有调整,以事业部文件为准)
6、住宿:轮岗人员的住宿由接受单位负责安排,住宿费由自己承担,并从补贴中扣除。
注:其中第5、6条仅适用于本部与芜湖公司之间的轮岗。
第四章
内部兼职
第二十条
兼职目的增强对其他单位和部门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事业部培养和储备人才。
第二十一条
适用对象
中高层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管理骨干。
第二十二条
兼职人员的定位
兼职人员以学习、调研、议政为职责,参与兼职部门具体业务的运作过程,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决策活动,兼职人员应参加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并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在兼职业务上接受兼职部门领导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兼职周期
兼职周期由派出单位与兼职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能低于1天。
第二十四条
兼职形式和职务
内部兼职只能采取跨单位/部门形式进行,兼职职位一般以助理职位或副职为主。
第二十五条
工作开展方式
1、兼职人员在兼职部门的工作计划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兼职人商定,并纳入该部门工作总计划,接收所在兼职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同时,兼职人员工作计划应报派出部门备案。
2、一般情况下,兼职人员应采取每半天到兼职部门工作,另半天回原单位工作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
人员管理
1、人事关系:兼职人员人事关系仍然隶属于派出单位。
2、审批程序:各单位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批。(中高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需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3、兼职申请审批后,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拟定专门的“派遣通知函”正式通知接收单位,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兼职人员的职务、职责、权限和工作关系。
4、接收兼职人员的部门应当为兼职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且有责任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
第五章
人才调配
第二十七条
调配目的消除事业部各单位人才封闭现象,加强各单位人才内部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事业部内部人力资源。
第二十八条
调配原则
1、符合事业部人力资源整体发展战略;
2、在不损害调出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符合调入单位人才需求;
3、符合员工个人能力和潜力的发挥;
4、优先考虑新成立公司(单位)和新项目的人力资源需求。
第二十九条
调配对象
因岗位性质和业务需要,必须向内部引进或难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一些特殊岗位或急需人才。
第三十条
调配申请
由需求部门向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附职位说明书及需求原因,人力资源部根据提交的申请,经过审核确认后,对内发出招聘启事或直接从相关部门进行调配。
第三十一条
调配权
在调配过程中,因调出和调入部门发生争议而以协商的方式得不到解决时,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有最终裁决权。
第六章
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二条
在职辅导
各单位每年年初都应当制订在职辅导计划,每个高层干部除辅导本部门中层干部外,还须辅导其他部门1—2名中层干部或管理骨干,每个中层干部除辅导本部门员工外,还有责任辅导其他部门1—2名管理骨干。
第三十三条
在职培训
详见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后备人才每年必须接收10天以上正式培训才有资格晋升为中层干部(以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员工培训证书》统计数据为准)。
第三十三条
在职培训
详见事业部《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第七章
考核与评价
第三十四条
目的增强各单位人才培养意识,促使各单位明确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第三十五条
考核对象
以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为考核单位。
第三十六条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一年。
第三十七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后备人才的选拔、培训及轮岗计划的实施、计划的落实、人才培养的相对数量等。
具体考核方式、指标及奖励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人才培养责任人
各级中高层经理作为人才培养对象的相关责任人有义务对本单位人才培养对象进行指导,没有培养合格接班人的中高层干部将不能晋升到更高一级职位,人才培养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部门经理的绩效考核结果。
第八章
淘汰与晋升
第三十九条
目的通过淘汰不合格的干部,为后备人才提供发展机会和上升空间,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部干部队伍素质。
第四十条
淘汰和晋升比例
中高层干部每年淘汰比例为5—10%,后备人才每年晋升比例为20%左右。
第四十一条
晋升条件
参照集团和事业部《干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00二年五月十五日
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合理地挖掘、培养后备人才队伍,建立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第二条
原
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
第三条
人才培养目标
坚持“专业型培养和综合型培养”同步进行。专业型指在工程、财务等专业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部门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
人才培养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集团成立人才发展管理委员会,由集团总裁、副总裁、集团各中心/部门总监及分管领导、所辖公司总经理组成,负责指导整个集团人才梯队建设。
委员会主任由总裁担任,分管人力资源中心领导为副主任,其他为委员。(二)所辖公司成立人才发展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各公司人才梯队建设。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人事分管领导担任,其他为成员。(三)各职能部门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
第五条
适用范围
集团本部及各所辖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均参照本方案执行。
第二章
后备人才的甄选与培养
第六条
人才梯队与后备人才
(一)一级梯队:集团各中心/部门副总监(含)及以上职位、总工、所辖公司副总经理(含)及以上岗位的在职人员均为一级梯队人才。
凡是有潜力在1-3年内发展为一级梯队的人才称为A库人才。(二)二级梯队:各级中层管理干部、各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均为级二梯队。
凡是有潜力在1-3年内发展为二级梯队的人才称为B库人才。(三)三级梯队:各级业务主管及各专业类的骨干人员为三级梯队人才。
凡是有潜力在1-3年内发展为三级梯队的人才称为C库人才。(四)A、B、C库人才统称后备人才,所涉及的岗位为关键岗位。
关键岗位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的稳定运行、公司效益的增长有着重要作用的岗位,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各业务骨干等。(五)重点培养对象为A、B库人才。
(六)专业分为经营管理类、财务类、工程类、营销类。
第七条
后备人才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
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
(二)考核的关键资质:
1、沟通能力;
2、分析判断能力;
3、计划组织能力;
4、管理控制能力;
5、应变能力;
6、执行力;
7、创新能力;
8、领导能力;
9、决断力;
10、人际关系能力;
11、团队合作能力;
12、承受压力的能力。
(三)其他:
1、性格特征
2、职业倾向
3、健康状况
(四)各级后备人才的核心素质:
1、A库人才:
资源整合能力、事业心、影响力、决策力、系统思考能力等。
2、B库人才:
团队管理能力、独挡一面的能力、专业及学习能力、敬业及责任心、目标导向等。
3、C库人才:
专业与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敬业与责任心、环境适应能力、团队协作意识等。
(五)甄选办法:
1、基本条件通过个人材料进行分析。
2、关键资质通过调查表、访谈等形式进行分析。
第八条
甄选细则
(一)人才盘点,确定关键岗位:
各中心、部门、所辖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本中心、部门、公司人才的现状及发展需要进行盘点,并确定需要储备后备人才的关键岗位。关键岗位确定后,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关键岗位人员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情况。
(二)选拔程序:
根据人才盘点结果,对各级后备人才进行选拔评估,评估合格者正式成为公司后备人才,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后备人才选拔程序:
1、由目前各级梯队对应的关键岗位在职人员初定本岗位的后备人员,如无合适人选的进行上报并提出原因。一级梯队的报人力资源中心,二、三级梯队的报各公司行政人事部,由人力资源中心或行政人事部推荐人选。
2、A库人才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初审后,报集团人才发展委员会审定。
3、B库人才由对应的各中心总监或分管领导、所辖公司行政人事部初审,集团的B库人才由集团人才发展委员会审定;各所辖公司的B库人才由人才发展管理小组审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4、C库人才由对应各中心、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报对应各中心总监或分管领导、所辖公司人才发展管理小组进行审定。
5、每个关键岗位提供1~2名后备人才。
(三)培养方案:
1、各级梯队现职人员本着传、帮、带的原则,根据各自后备人才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针对性强、详细切实可行的提升培养方案。A库人才及集团B库人才的培养方案报集团人才发展管理委员会审批,集团C库人才培养方案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批,所辖公司的B、C库人才培养方案报人才发展领导小组审批。
2、培养方式包括参加培训课程、轮岗培训、继续教育以及其他方式。
3、各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始终坚持最少投入、最大收益的原则。
4、各所辖公司行政人事部配合、协助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跟踪和反馈,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整个集团的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与监督。
5、培训课题:
制定培训课题要形式多样化、实用性及目的性强,并做好培训后的考核。
6、轮岗培训:
6.1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侧重于为其提供宽口径的轮岗计划,按后备人才的梯队层次有计划的制定部门、跨公司的轮岗锻炼,使其了解集团的生产经营状况,培养其沟通协调及适应能力,让其积累多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为后期的职位晋升打下良好的基础。
6.2轮岗决策要与继任计划结合,要有明确的业务或发展目的。后备人才轮岗培训的每个岗位任职时间不少于3个月。
6.3轮岗的审批:
跨单位轮岗的:
6.3.1.1A库人才:各级梯队现职人员提出
所辖公司的由人才发展领导小组初审,集团的由人力资源中心初审
集团人才发展管理委员会审批。
.2B库人才:各级梯队现职人员提出
对应公司的行政人事部初审
所辖公司的由人才发展领导小组审批,集团的由人才发展管理委员会审批。
6.3.1.3C库人才:各级梯队现职人员提出
对应的部门负责人初审
对应的分管领导审批。
跨部门轮岗的:各级梯队现职人员提出
后备人才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初审
人才发展领导小组审批。
部门内部轮岗的:各级梯队现职人员提出
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
6.4轮岗细则:
岗位轮换人员编制仍属于派出单位或部门,轮岗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新单位或部门考核,但必须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或部门,作为轮岗结束后,轮岗培训考核的依据。
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应立即提交书面报告(总结)交轮岗双方单位。
所有人员的轮岗都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A、B库人才还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7、继续教育:
7.1主要根据后备人才的实际需要及储备的发展方向,选派具有较高发展潜能的后备人才有针对性的选择课题参与继续教育。
7.2继续教育必须拿到相对应的证书或文凭。
7.3主要适用对象为A库人才。
8、其他形式的培养:
针对特殊专业的岗位选择合适的培养方式进行,具体根据岗位的发展需要进行。
9、加强建立与对口高校的紧密联系,从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建立C库人才的后备人才,逐步完善内部造血机制。
10、建立后备人才培养档案:
10.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集团本部人才培养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各所辖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各自公司的人才培养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10.2档案建立的原则为一人一档,需要签定培训协议的按公司规定签定培训协议。
第三章 具体实施要求
各中心、部门、所辖公司必须将此次人才梯队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部署,加强落实,具体按以下4个阶段实施:
第九条
准备阶段(一周)
主要成立相应的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与分工。
第十条
人才盘点阶段(一个月)
按管理类、财务类、工程类、营销类明确关键岗位及任职要求,清理目前的人员编制情况。
第十一条
选拔后备人才,建立各级人才库阶段(一个月)
根据各关键岗位的任职要求,按选拔流程进行后备人才的确定,建立人才库。
第十二条
制定培养方案阶段(半个月)
由各级梯队现职人员根据其后备人才的能力现状及发展方向,提出具体的培养方案,并明确每次培养方案的目的。
第十三条
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由各级梯队现职人员负责,所辖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配合,要求做好每次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评估。
第十四条
总结
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对一年来人才梯队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后备人才的晋升、变动方案以及次年的工作计划。
(注:各阶段的具体实施时间待此方案定稿后进行明确。)
第四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
各级梯队现职人员及其对应的后备人才、各所辖公司
第十六条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一年。
第十七条
考核内容
(一)对所辖公司主要考核后备人才的选拔、培训实施、计划的落实、人才培养等的实施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并将结果报集团人才发展管理委员会核定。
(二)对各级梯队岗位人员主要考核其对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情况,其中一级梯队由集团人才发展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二级梯队由人才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级梯队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
(三)对后备人才主要考核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培养结果及进步情况,其中A库人才由一级梯队对应的岗位人员及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并报集团人才发展管理委员会审定;
B、C库人才由二、三级梯队对应的岗位人员及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并报公司人才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其中B库人才的考核结果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
(一)各所辖公司及关键岗位现职人员的后备人才建设工作考核作为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占考核权重的5%。
(二)后备人才综合考评成绩为“优秀”的,在晋升、培训机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考评成绩为“满意”的,可以再给予适当的培训及轮岗机会,帮助其提升能力;考评结果为“欠佳”的,取消其后备人才资格,退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并重新选拔。(三)后备人才的晋升包括薪酬等级的上调和职位的提升。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中心制订、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时间:2006年7月27日15:43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一、目的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瑞信企业共同成长。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本部及集团下属公司的所有员工。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1、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1.1内部培训分为集中授课与在岗“一带一”跟班作业两种方式,外部培训主要参加培训班进修,个别亦可委托相关机构代为培训。
1.2参加外训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参加外训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1.3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培训资料交至行政中心进行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员工培训内容分为新聘员工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及在岗员工培训。
2.1转岗培训及在岗员工培训主要包括企业理念教育、业务知识、业务流程、岗位技能、作业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内容。
2.2入职培训及转岗培训实行“一带一”跟班作业方式,并填写《培训跟踪表》。
2.3新聘员工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
2.31入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历史、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
2.32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描述、业务流程、工作表单、工作技术规范等。
四、培训的实施:
1、行政中心根据各岗位任职要求,负责制订集团的《员工培训大纲》。
2、行政中心依据集团的人力资源状况、各单位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于每年的12月25日前制定出集团来年总体的《培训计划》;行政中心将批准的《培训计划》分解为《月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各单位的月度培训需求于每月28日前调整汇总制定下月《月度培训计划》,经本单位第一负责人批准后,发放《培训通知单》,自接到通知单日起,授课老师及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准备培训相关事项。
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为培训的执行机构,根据行政中心制订的《员工培训大纲》合理安排岗位技能培训,于每月25日前定期向行政中心提交本部门的《月度培训计划》需求,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参训员工和培训目的等项目。
4、行政中心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各单位培训执行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并填报《月度培训总结》表,呈报单位第一责任人及总裁审核。
5、新聘员工5人(含)以上员工在一周内(第5名到岗一周内)由行政中心统一组织新入职员工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零星新聘员工,岗前在行政中心进行相关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新入职培训。
6、内部授课教师由行政中心指定或由相关培训部门自行指定;技术性培训教师尽量由内部产生;外聘教师由行政中心审核其培训资格,经评估合格后按培训计划正式安排培训。
7、内部授课老师由公司给予一定的授课津贴,培训补助的具体补助标准为10元/课时,为本部门人员培训不应享有津贴,帮助其它部门培训或利用休息时间为本部门培训可给予培训补助,该费用由受训部门支付。
8、培训所需教材、教具、仪器设备,由行政中心负责购置、提供、保管。相关培训部门协助。
五、培训出勤管理及课堂纪律管理
1、行政中心负责员工培训出勤管理及课堂纪律管理。培训期间的出勤及课堂纪律情况作为参训员工的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2、培训出勤管理
2.1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员工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填写《参训员工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于开课前一天交行政中心备查。因特殊情况不能于一天前请假者,必须及时向行政中心申明原因,并补办培训请假手续。员工于同一课程内因事临时离开,即应办理请假手续,并补修该课程。
2.2培训时,须签到记录,《培训签到簿》由行政中心存档备查。学员迟到/早退视同上班迟到/早退。未向行政中心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培训,其培训缺勤课时以旷工论处。
3、员工的课堂纪律:
3.1参训员工上课时须将手机等通讯器材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
3.2课堂内严禁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及任何不专注课堂的举动。
六、培训考核
1、培训的考核一般采用下列几种方式进行:(a)现场操作 ;(b)书面测试;(c)面谈,综合评价汇总至《培训考核表》。
2、培训考核由授课人设置考题,行政中心组织参训部门具体实施,并负责监考。
3、如 因请假、出差等未参考者,应及时到行政中心申请补考。
4、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5、培训结束后,行政中心负责将培训资料(含课件或备课记录、培训签到簿、月度培训工作总结、培训考核资料等)收集存档。
七、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附件:
《培训大纲》
《培训需求调查表》
《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月度培训计划》
《月度培训总结》
《培训签到簿》
《参训员工请假单》
第五篇: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后备人才(干部)管理办法
本标准规定了后备人才的定义、原则、职责、数量、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培养、管理。1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通过规范后备人才选拔、培养、使用与管理的方式,确保后备人才的素质和质量,达到建立优秀的后备人才队伍的目的 2定义
后备人才是指通过综合评估其业绩水平和发展潜力,将具备一定管理知识、技能和发展潜力,符合公司未来1-3年新业务发展需要,列入公司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3原则
3.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3.2 “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后备人才进行选拔评估、培养、考核工作。
4.2各部门推荐本部门后备人才,并参与对本部门后备人才的培训、考核与评估。5数量
后备人才人数一般按各部门数量1:2的比例确定。情况特殊的岗位,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其比例可以灵活掌握。
6选拔标准
6.1基本条件
6.1.1思想政治素质高,可以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公司发展的实际问题。
6.1.2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6.1.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发展潜力,基本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管理能力。
6.1.4决策能力强,善于团结同事,服从公司大局,起到一定的团队激励和凝聚核心作用。
6.1.5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勉上进。
6.2 具备的资格:
6.2.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后备人才年龄一般在25岁至35岁之间。
6.2.2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具备目标岗位任职的工作经历和管理能力(中级职称以上和技术干部不受此限制)。
6.2.3应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2.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6.2.5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予以适当破格选拔,列为后备人才。
7选拔程序:
7.1推荐/自荐
每年7月,推荐部门和自荐员工填写《后备人才推荐评审表》(见附表),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7.2 评审/评议
7.2.1人力资源部组织资格审查;
7.2.2评审小组评审后,评审结果报总经理审定;
7.2.3公开民主评议
人力资源部以公示形式公布初定人员名单,接受员工公开民主评议,员工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述或投诉意见。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员工的投诉和申诉意见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并及时将复审意见通告员工。
7.3审批
公示通过的人员名单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后备人才库。
8培养
8.1培养计划制定
8.1.1每年年初,人力资源部根据后备人才名单,组织制订相应的《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8.1.2在后备人才确定后一个月内,各部门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详细的后备人才培养方案,要逐人确定培养方向,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
8.1.3培养后备人才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人才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以及战略思维和组织领导能力,以达到拟任职务的要求。
8.2培养具体实施
8.2.1培养计划实施前,应与后备人才签订《人才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制定相应的违反处罚措施,经双方签字同意后存档。
8.2.2各部门选送后备人才到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深造(后备人才每年要累计200小时以上的培训学习),并组织对公司和部门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或者理论研讨工作。
8.2.3各部门为后备人才培训基地,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各部门应妥善安排后备人才储备期的工作与培训,可采用实习、轮岗、在职培训等多种形式。
8.2.4指定1-2名人员以教练的身份指导和帮助后备人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后备人才在公司内部进行交流和轮岗,对后备人才轮岗期间的表现和业绩给予如实记录和公正评价,轮岗的经历和考核记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8.2.5公司鼓励并支持后备管理人才为加强自我修炼而开展自助培训,鼓励后备干部在职学习深造。
8.2.6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培训和考核档案,并要求后备人才提交每月的个人总结材料。
9管理
9.1对后备人才定期考察。
9.1.1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及后备人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9.1.2考核工作可以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后须填写《后备人才考核情况登记表》,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9.1.3考核内容包括品质道德、勤勉自律、知识技能、工作实绩、原有缺点不足的改正情况、与培养目标的距离等。
9.1.4考核结果作为后备人才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
9.2实行动态管理。
9.2.1每一至二年集中调整一次,使其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9.2.2根据考核情况对不合格的后备人才要予以调整,同时及时补充新的优秀人选,要在滚动中优化后备人才队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调整出后备人才队伍:
--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不良问题;
--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
--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考核不称职;
--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牢骚抱怨;
--威信不高,各方意见较大;
--年龄偏大或由于健康问题,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
9.3建立后备人才档案
9.3.1后备人才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
9.3.2后备人才个人跟踪档案内容包括:后备人才简要情况表、后备人才推荐评审表、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培训情况和奖惩情况、轮岗的经历和考核记录、考核情况登记表等。
9.3.3要严格控制后备人才有关材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传阅和共享。
9.4后备人才的任用
9.4.1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公认强干的后备人才,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任用。
9.4.2任用干部,一般要从后备人才中挑选,只有在后备人才不合格或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强烈时,才能考虑其他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