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届满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所属事业单位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
3、坚持科学评价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和选拔人才;
4、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二、竞聘范围
1、参加岗位等级聘用的竞聘上岗人员范围:截止到202_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职在岗的人员中已聘任到高级、中级、初级相应岗位的人员;
2、取得相应资格未聘人员的竞聘上岗人员范围:截止到202_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尚未聘用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新竞聘上岗的,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
三、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2_]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单位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动员大会,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认清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工作的形势和意义,增强竞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人员摸底。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分类,确认已聘和未聘及符合竞争推荐人员的情况。
3、制定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竞聘范围、竞聘岗位及数量、岗位职责和要求、竞聘的资格条件以及聘用的有关事项等。实施方案经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80%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由单位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
1、个人报名。召开竞聘大会,宣布单位实施方案,由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
2、资格审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聘上岗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的人选。
3、量化打分。依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计分办法,根据竞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量化赋分的各项计分要素对每位竞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然后进行全局干部职工民主测评和领导小组考评,三项分数相加为最终总分。
4、公布聘用结果、公示和备案。召开聘用大会,公布竞聘结果,竞聘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书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不再受理)。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有关聘用备案表,经市经信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公示结束后,单位确定聘用人员,经市经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聘书经人社局盖章有效)。
(三)总结阶段
竞争聘任上岗工作结束后,对整个聘用工作进行总结。对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及工作情况等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五、组织领导
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设立竞聘监督员。
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冷强
成员:张晓伟
郑伟
袁文博
张家增
刘烨
常心田
秦国华
薛砚相
张玉合耿成良
评审委员会成员为:
刘国华
董开玉
李红
谭新章
李英春
刘冰
律江波
刘跃祖
徐涛
竞聘监督员:田法冬
脱惠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
202_年3月21日
附件2: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标准及评分表量化标准及评分表
评分人:
竞聘者:
评分日期:
基本指标(学历、资历、经历)
评分
序号
评价因素
权重
评价标准
分值
一
学历
10%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3.本科
4.大专
5.大专以下
二
资历
15%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年
6.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足1年
三
本专业工作经历
15%
1.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90-100
2.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6年
3.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
4.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4年
5.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
6.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下
评价指标(获奖成果、科学技术成果、业务能力、综合评价)
评分
一
获奖成果
8%
1.省部级成果三等奖、荣誉称号及以上
96-100
2.市局级成果一等奖、荣誉称号5个及以上
91-95
3.市局级成果二等奖、荣誉称号3-4个
86-90
4.市局级成果三等奖、荣誉称号1-2个
81-85
5.处级成果、荣誉称号
76-80
6.公司级成果、荣誉称号
(年度先进个人,每获得一个为25分,其他单项一等奖为10分,二等奖7.5分,三等奖及优秀奖5分)
0-75
二
论文
8%
1.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上(国内统一刊号)发表过本专业论文
90-100
2.在局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内部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
70-80
3.在处级技术交流会议上交流过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撰写过专业技术报告3篇及以上
50-60
4.参与撰写过本单位项目立项报告、招投标书、竣工报告及各类文件、请示、汇报、总结材料等。
20-40
三
业务能力
20%
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技术应用、归纳总结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能力突出
91-100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技术应用、归纳总结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能力强
71-90
3.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和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较强
51-70
4.具有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30-50
四
综合评价
24%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
小计
服务
工作质量
5-10
工作态度
5-10
工作效率
5-10
协调
沟通交流
5-10
协调情况
5-10
指导
科学管理
5-10
工作安排
5-10
指导情况
5-10
监督
廉洁自律
5-10
监督检查
5-10
说明:“评价指标”评分为A,占最终得分的60%,其中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分数之和占50%,班组长及员工代表分数之和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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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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