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总结 > 其他个人工作总结
环境监察稽查个人工作总结(精选合集)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53-976440 其他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4-26 16:46: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环境监察稽查个人工作总结

环境监察稽查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支队各位领导的正确带领、同事们的帮助下,我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切实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通过不懈努力,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一是在政治理论学习求深。通过开会学习自治区、市领导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石嘴山市振奋精神、兴市富民大调研大讨论”等文件精神,参加观看《闽宁镇》等纪录片,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和思想觉悟,增强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在业务技能学习求精。在日常环境执法巡查、督查过程中,虚心请教各项环境监察业务知识,增强对企业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判断能力。202_年,配合参加了生态环境部组织202_清废专项核查和对河南开封尉氏县的大气强化督查,通过参加202_清废专项核查和河南的大气强化督查工作,不仅提高了自身环境监察水平,同时学习了当地环境监察工作的先进做法,做到了补不足、促进步。

二、认真履职、狠抓落实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配合领导对县区开展巡查、督查工作,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严管重罚,202_年向县区下达转办5份,拟发行政处罚会议纪要3分,督办会议纪要1份,配合领导对石嘴山市卉丰农林牧场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二是202_年全年共撰写上报工作信息11篇;三是拟发通知、总结、方案共23份;四是配合综合室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前期准备工作和资料报送工作;五是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开展对全市铸造行业排查工作;六是完成了对“消耗臭氧层”管理工作及全面达标排放工作的档案建立工作;七是配合领导对县区开展202_年度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并向县区下达“环境监察稽查通知单”;八是根据年初制定的《石嘴山市202_年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参加石嘴山市202_环境监察执法“四互”活动,知识竞赛取得全市环境监察系统第一名,执法练兵取得全市环境监察系统第二名;九是参加石嘴山市202_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从中央环保督查、水、气、土等方面配合领导对县区开展考核工作。三、工作中存在不足

回顾202_年自身工作学习,虽取得了不少进步,在工作中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急躁,遇见问题不能够清楚冷静思考,工作方法有待改进;二是不够勤奋,惰性较重,对待工作不够认真细致,导致在撰写文件中总会存在错字、漏字;三是理论性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总是疏于多看书多学习,简单认为操作能力达到标准就好,不去仔细钻研理论性业务知识。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抓好主业,强化对环境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逐步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做好全面达标排放各项工作,做好收集上报工作;三是戒骄戒躁,在做好监察执法工作同时也要做好文件撰写工作,认真细致对待领导交办的任何一项工

作。

第二篇:环境监察大队稽查

延吉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监察稽查

自查工作总结

按照延边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州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着力推进我市环境监察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理念,做到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延吉市环境保护局认真开展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对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环境监察“十不准”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环境监察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促进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廉洁秉公执法。

二、检查形式

我局执法检查小组采取全市污染源排查和定期检查等形式对监察大队的执法对象进行回访,听取企业对环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监察执法人员对“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十不准”的落实情况;每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活动,分析总结行政执法案卷中的经验教训。有效地纠正了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文书不规范、证据不完备等问题。此次自查自

纠中检查小组一是走访被检查单位,听取被检查单位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结合区经工委机关作风整顿,了解和掌握监察人员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执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三十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诉求和反映;了解查处环境监察执法中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四是现场检查记录、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排污费缴费通知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了解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三、检查情况

近年来,我局排污收费工作和环境执法工作日趋规范,排污收费管理制度逐渐完备。在环境执法方面,监察大队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强执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的监管。二是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实施社会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管控作用。三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次检查共40多家企业现场环境检查记录,主要针对重点企业16家,监察记录真实,准确反映现场检查情况,未发现问题;在打黑专项行动当中处罚案卷16分,文书齐全;抽查排污费征收档案10份,排污收费从申报、核定、复核、送达核定通知书、缴纳通知书按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问题;通过明察暗访,走访三产、企业、个体经营者共50多户,调查结果为检察人员能遵守环境监察“六项禁令”和“十不准”规定,没有吃拿卡要和酒后执行公务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小组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已将此项工作长期开展下去。

1、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在延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政务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和定量向社会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行为,以开展排污收费征收管理自查整改工作为动力,全面提升排污费征收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排污收费档案,将征收排污费的所有文书,做到一企一档,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4、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和绿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5、加强案卷评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我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案卷制作质量,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合法、高效。

6、创新执法方式,有效制止环境执法行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

法部门的协作。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管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州局《关于开展全州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认真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自查自纠活动。为确保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大队召开全体同志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全州环保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延吉市实际情况,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自查,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认识到环境监察工作与国家对环境监察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对现场监察记录的细节抠得还不够,特别有些项目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漏项、错项。二是行政处罚笔录的证据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文书质量不是很高,不能全面反映被检查者情况。下一步,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将以这次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监察职责,行程约苏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认真学历环境极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建立环境监察自查自纠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评查制度,将自查考核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半年一次对大队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认真落

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在立案、调查取证、送达和执行以及卷宗档案的规范管理中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能力和质量。对违法乱纪按照党纪进行处理。

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自查报告

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我局从企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稽查工作、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等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

(二)污染源监察工作情况

(三)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中记载了企业名称、设备名称或型号、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浓度值等相关信息,能够准确的体现出企业的现场相关信息,保证了《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

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符合人员数量要求,并在取证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配合调查的义务。调查取证工作均按照发现违法情况——立案审批表——违法案件调查报告——询问笔录、监察笔录(收集证据:违法事实、图像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等)——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提请行政处罚——下达事先告知书——下达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的顺序进行,确保了调查取证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行政处罚工作案卷的完整性。

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 44 件。根据污染种类分:水污染 14 件,大气污染 22 件,噪声污染 4 件,固体废弃物污染 1 件,其他 3 件。根据受理渠道分,群众来访 13 件,上级转交(办)15 件,县长信箱 4 件,12369 热线 12 件。污染投诉报结率为 100%。

第四篇: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自查报告

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我局从企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稽查工作、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等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我局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严把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关,遏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

截止6月22日,共计排查未批先建企业5家,久试不验企业13家。对此,我局已责令3家未批先建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其他2家下达通知书,要求其尽早完善环保手续;对13家久试不验企业下达通知书,告知其久试不验的主要原因,要求企业加快整改力度,争取早日通过验收。目前,13家久试不验企业已全部提交验收申请,其中XX县汇禾实业有限公司已顺利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二)污染源监察工作情况对重点污染源每月至少监察2次,对一般污染源每月至少监察1次,现场监察频次符合环保要求,监察记录填写完整。

按照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要求,检查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及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情况。特别是在开展环保大检查期间,通过加大对各企业的监管频次与力度,准确掌握排污企业的污染动态,督促企业保证各项设施规范运行,并将监察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了监管工作全面到位。

(三)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企业污染源进行现场监察时填写了《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现场监督检查单填写规范、完整。

内容包括现场环境执法的机构、人员、被监察单位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状况、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现场监测结论、对违法行为拟提出处理建议等,并建立了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中记载了企业名称、设备名称或型号、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浓度值等相关信息,能够准确的体现出企业的现场相关信息,保证了《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场监察记录对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给出明确的判定结论。对于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或建设项目违法建设的单位,现场监察记录中明确填写了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的名称、判别的依据或建设的进度;对于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在记录中载明了“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有环境污染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拟处理处罚意见或要求。

二、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在生态环境监察方面,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日常环境监察范围,强化矿山开采及尾矿库安全检查,以检查赣江源头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开发等为重点,依法严肃查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在农村环境监察方面,对“以奖促治”、“以考促治”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环境监察。强化畜禽养殖业监管,定期对畜牧养殖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查看畜禽养殖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严防畜禽养殖废水超标排放或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人员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上岗证培训,监察大队每名执法人员都依法取得环境监察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回避制度,做到严肃执法、文明执法。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符合人员数量要求,并在取证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配合调查的义务。调查取证工作均按照发现违法情况——立案审批表——违法案件调查报告——询问笔录、监察笔录(收集证据:

违法事实、图像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等)——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提请行政处罚——下达事先告知书——下达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的顺序进行,确保了调查取证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行政处罚工作案卷的完整性。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44件。根据污染种类分:

水污染14件,大气污染22件,噪声污染4件,固体废弃物污染1件,其他3件。根据受理渠道分,群众来访13件,上级转交(办)15件,县长信箱4件,12369热线12件。污染投诉报结率为100%。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进行了监察,并及时妥善处理各项问题。在办理12369环保热线、县长信箱及上级业务部门等信访督办案件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正确的法律法规,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完善了信访档案。

第五篇: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精选3篇)

光阴似箭,岁月无痕,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让我们好好总结下,并记录在工作总结里。大家知道工作总结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1

支队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按照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和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继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1、开展巴中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20台(次),检查排污企业、城镇及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557家(个)。建成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检测线4条,绿色环保标志有序发放;依法关停淘汰巴中恒通香料等10家企业落后工艺设备,完成安庆矿业公司等4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对鸿盛养殖场等8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污染综合整治;对省、市挂牌督办的39家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强化重金属、危化品、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建成投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督促4家企业参加环境责任保险。责令限期整改排污企业58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起,妥善处置环境安全隐患1起,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扰民点50个。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良好,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中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小于55分贝,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以上,全市无一起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未出现一例失职、渎职事件。

2、开展巴中市白酒“行业规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xx年4月以来,对辖区内白酒企业的环评许可、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及环境污染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等审批和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排查全面检查。及时纠正白酒行业环境违法行为3件。

3、开展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加快巴城大佛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加油站和农户搬迁,更新完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桩牌和隔离网建设。我市新增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网近7000米,拆除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32个,先后关闭无证采砂场36家,制止无证采砂16处,拆除采砂临时建筑6处,有效遏制了重要河道、重点河段乱采滥挖现象。

4、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执法检查。中、高考期间,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8台(次)、分发《“禁噪”通知》1000余份、责令立即停工38件、现场处置违反“禁噪令”20件、媒体曝光2件、现场警告53件,其“禁噪”效果得到了各大媒体采播。

5、开展巴中中心城区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全面落实环保各项规定要求。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规范104家,责令关停3家。

6、开展“大力治环境,攻坚促深化”攻坚月活动。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巴河流域重点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列入环境监管范围的一般污染源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7、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整个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车次,发现环境问题4件,并责令限期整改。以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增强了保护区内外企业和公民的环境责任感和守法意识。

8、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摸排市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重点查清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重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重点检查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9、开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我市辖区内总装机容积2.5万KW以上的水电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完备,建设规模、地点与审批文件一致;在生产过程中机修系统含润滑油、变压器油、机组仪表油通过统一回收,集中堆放,未发现外排现象;在建设期间弃土场生态恢复良好。应急资料完备,调度方案科学合理、管理规范。

(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察

根据国家、省做好20xx年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精神,制定了我市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方案,试点启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产品基地土壤专项调查,指导开展巴山新居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上八庙镇寨城、元山镇长城、诺水河镇吕家坝等3个“村庄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三)加大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开展环境监察稽查

通过加大对造纸、化工、医药、钢铁、火电、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日常巡查频次,督促排污单位提高环保设施运行达标率,对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加强枯水期、春节两会、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汛期环境隐患排查,确保辖区环境安全。督促各县(区)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察,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支队对巴中市华兴公司“碧水云天”项目建筑废水直排、巴中市巴州区兴旺养殖场私设排污口等进行立案查处。

责成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对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自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自动监控设施管理。

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调阅;督促国控企业按时完成污染源监控设备安装,根据省环保厅20xx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计划,督促南江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江煤电公司、平昌县德源食品有限公司限期按要求完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及验收任务;强化监控设备现场检查;落实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督促国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

(五)加大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

我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先后制定完善了《巴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巴中市环保局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巴中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巴中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和《巴中市环保局对非正常上访人员集中法制教育制度》,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维稳工作迈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xx年,受理12369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局长信箱等380件,其中,移送相关职能部门27件,环保部门办结353件,其中处理污染举报投诉案件48件,水污染8件,油烟污染6件,噪声污染24件,大气污染7件,其它污染3件。受理率、处理率均达100%。市局对各县(区)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后督察,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市、县(区)推行了每月排查和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和个案排查相结合的环境信访预警排查机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扎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1、健全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巴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分工和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安、安监、交通、卫生、水务、建设等部门的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督促各县(区)环保部门制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组建应急队伍并建立健全环境应急专家库,建立健全了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出突队伍,确保了突发事件的出突处置。

2、建立全市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全市环保监察系统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集中时间和力量,对环境隐患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建立全市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

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克服收费人员不足、交通工具缺乏等困难,全面使用环保部开发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进行排污核定和收费。通过市环保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数额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对458家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累计入库排污费806.5万元。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各类污染源环境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

认真开展涉重企业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饮用水源保护情况、限期治理项目治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规范和完善“12369”环保热线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环境违法整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

二是开展工业集中区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的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对挂牌限期治理企业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排污收费工作。

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程序,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审核,严格执行“一厂一册”制,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强对排污费征收的稽查和处理。

(四)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管理工作。

对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现场设施稳定运行并与国家、省、市信息中心实现联通。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2

20XX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了多方面严峻考验,国际金融危机给环保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辖域污染源分布情况和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20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3

今年以来,在市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献县环境监察的大队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县环保局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依托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了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6.5环境日,环境监察的大队会同法宣股和污水处理厂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立资讯站,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环保布袋1000余个。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协同4个中队,不定期检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玛钢铸造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两危”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底数清楚,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1、对老玛钢企业因治理不积极造成烟尘超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

2、对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我县生产重金属企业有三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违法排放、违法处理含重金属废物。

3、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增加监察力度和频次,着重检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危废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情况,坚决杜绝私自处置或转交给无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

4、取缔“十五小”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2日、10月16日协助县政府和我局组织工商、公安、电力、乡镇等部门对我县境内“十五小”企业开展了两次专项取缔行动,对部分屡禁屡犯,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查抄生产设备和部分产品,公安部门对个别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坚决清理取缔了“十五小”企业38家,从根本上解决引起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我大队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期间,更把环境信访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作为平常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大队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案件78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回访了部分举报人,群众均表示满意。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增强了对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和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了对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以及圆满完成了氨氮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五)圆满完成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同时进行,巩固了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又进一步集中整治了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违法排污问题。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大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效消除了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防范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环境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顺利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来的积极筹备和努力建设,经过我局的郑重申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XX年12月3日组织对献县环境监察的大队标准化建设验收,验收小组由河北省环监局、沧州市环保局共6人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献县环保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和献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的情况介绍,对献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材料、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办公设备和业务用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同意献县环境监察的大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为在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实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献县环保局成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7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我局和部分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和整治落实,对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十)积极圆满完成排污收费和环境违法处罚任务

20XX年,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了申报登记全面、真实和准确。协助我局理顺了收费程序,实现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并圆满完成了违法企业的处罚任务。

二、存在问题

环境监察的大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环境监察工作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执法检查、新建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

二是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管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业务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监察队与其他股室缺乏沟通,新建项目的环评、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环境监察稽查个人工作总结(精选合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