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区医生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医生工作制度
1.按服务人口3名/万人口的比例配备社区医生,负责责任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以健康为中心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
3.与社区护士、防保人员组成健康服务团队,进行人群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的护理保健;
4.根据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医疗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提出社区慢性病人的整体化治疗方案,并指导病人家属协助实施。
5.按照“定期+按需”的原则,开展 “定时、定点”驻村服务,每个责任村每月至少下村服务4天,其中定时服务2天。服务内容包括健康体检、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发放健康处方、免费测量血压、健康教育等。
6.开展巡诊服务时应随带血压计、听诊器、常用药品、健康教育资料、健康处方和责任医生名片等。
7.老年人、困难人群等开展定期随访,给予健康咨询指导。
8.对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结核病、血吸虫病、肿瘤、肝炎等)病人开展健康咨询、用药指导、行为干预等。
9.对在巡诊中发现的病情严重者,应建议并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积极做好患者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10.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基础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工作,随访记录和健康体检表等归入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
11.对于有健康需求的居民可签订保健合同,在规定的免费服务外,提供有偿服务。
第二篇:医生工作制度
医生工作制度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培训、宣传、讲座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检查工作。
三、书写病历。
按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登记本(病历)。一律写上主诉,其他部分可简写或以斜杠划掉,并签上全名备查。四、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诊断及治疗上的困难及时间向科主任汇报或提请会诊。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医疗护理及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一旦病员发生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六、认真学习掌握本专业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在临床上的应用。
七、及时了解患者的思想状况,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及治疗工作的意见,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
八、医师有帮助指导助理医师完成治疗的责任。
一、不得接受病人红包、贵重礼物,违者行政处罚。
二、医生之间互相合作,如有不负责任诋毁对方的行为出现,并由此造成病人不满的,予以行政处罚并报上级。
三、处方、注射单、治疗单应书写清楚、无差错。
需要更改的应签上全名,否则,收费、药房有权退回。六、上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褒电话粥。
确有要事,离开诊室要向护士交代去向,并在短时间内返回。七、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不得与病人顶撞、谩骂、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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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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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门诊医生工作制度
门诊医生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准时开诊。
2、门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空岗。如出诊在外应保持手机通畅。
3、工作中必须衣着整洁保持工作桌面干净、利落、完整,保持室内卫生。
4、医生必须做到首诊负责制,不允许推诿病人。
5、对危重病人及时办理转诊、住院。
5、诊室中不允许吸烟、聊天及下棋、打牌等,不允许空岗,保持完好的工作秩序。
6、必须按“病历、手册、处方”书写要求规范书写。
7、诊疗中积极维护病人的隐私权。
8、对以上要求,请认真执行,如发现违章、患者投诉者,按相关制度处罚。
第四篇:医生办公室工作制度
医生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五、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六、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七、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八、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九、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一、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二、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三、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四、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医生值班制度
一、科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医生值班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二、值班时应随时巡视病房,负责当日全科所有住院病人的临时处置、病区医疗安全,及时处理并随时做好病程记录;如自己处理有困难,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三、管床医生是患者住院期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和监督诊疗计划的及时执行。管床医生下班休息时,应向值班医生书面交待查房要点;重点病人必须床头交班。
四、值班医生应关注每日下午四时送达的各种检查报告单。有明显异常结果需及时处理时,应审核该患儿诊疗计划并下达相关医嘱,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五、保持医生办公室及值班室的环境卫生,各种专业书籍或处方、表单使用后及时归位。
六、在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网络小说、电影、网络购物或炒股等。
病历书写制度
一、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 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二、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三、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四、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五、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六、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
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 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七、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八、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九、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十、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 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处方书写制度
一、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二、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三、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五、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六、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七、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八、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房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九、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第五篇: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保证我市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能正常、有序、高效的运作,依据《杭州市规范乡村卫生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杭卫发【202_】50号)文件精神和省市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意见,特制定临安市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一、基本医疗工作
1、按照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要求和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依法规范开展各类基本医疗工作并与《医疗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项目相符,病人就诊时门诊病历、处方、日志登记和书写符合医疗文书的规范要求,对危、重、急病人的处理要做好充分的知情告知,对可预见严重情况发生的要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记录。
2、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在本卫生室(站)就诊的外配治疗用药原则上不能给予治疗处理,遇特殊情况的必须加以说明并征得病人同意后签字。村卫生室(站)一律不得出诊到家庭进行输液或伤情清创缝合处理,对就地发生的危、重、急病人需现场抢救的,在按规范急救程序简单处置后立即转送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留观,事后补写急救记录。
3、村卫生室(站)要严格做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医疗废弃物、消毒隔离(紫外线、高压灭菌锅、污物桶)的使用情况记录。对对医疗行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性废弃物必须定期运送至卫生院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处理或出售,每年与卫生院签订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按协议内容严格执行。
4、熟悉和掌握国家基本药物用药目录,掌握对基本药物的应用(包括药理作用、不良反应、适应症、剂量和用法)。对抗生素、糖皮质激素、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不得滥用,处方中用药要与疾病相符并按农保规定病种用药量比,不得超量用药。除药品零利率外的治疗性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乱收。
5、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公示,上班时间穿戴工作乙卯并佩证,对2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合理安排好上班与休息时间并有交接班记录。对一人一室的村卫生室人员在休息时需要在醒目处告示休息时间和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在休息时间连续三天以上的(包括三天)必须向卫生院负责分管人员请示后方可休息。
二、公共卫生
1、及时、准确、完整的按照卫生院的要求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掌握自己辖区内各种基本信息数据的动态变化,加强与本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合作和联系,协助卫生院开展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服务和计划免疫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孕产妇管理名册,及时调整数据的动态变化,按时下发辖区内儿童及流动儿童免疫接种通知单,做好流动孕产妇保健和7岁以下流动儿童保健,协助开展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做好聚餐申报和指导工作,准确、完整的按卫生院的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类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数据。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助卫生院对可疑传染病的排查和确诊病人的居家隔离、随访和健康指导工作,对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不得诊治,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对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登记后,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漏报。协助卫生院分管人员做好血防、精防、结防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开展村域(辖区)内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动态掌握人群健康信息数据,开展健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协助卫生院做好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村域(辖区)内60随及以上居民人口信息变化与健康基本情
况掌握和开展规范化健康管理。协助开展死因监测。
4、做好村域(辖区)内慢性病、精神病随访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病病人随防管理,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按规定要求收集和上报相关数据。
5、负责做好村域(辖区)内公众健康教育公众。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墙体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内容不少于4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三、药品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站)所有配备药品必须是基本药物所属的品规,药品和非药品(卫生材料)的采购一律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上报卫生院分管人员统一集中采购,不得私自采购,不得配备基本药物范围外的任何品规。
2、村卫生室(站)所配备的基本药物一律按供应价实行零利率销售,不得私自加成获
利销售,对基本药物以外的卫生耗材类可以按成本价的基础上实行5%加成销售,其他治疗过程中的收费项目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3、卫生院统一集中采购的基本药品货到后,村卫生室(站)负责人必须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总额进行认真仔细核对,有误时当面对配送单位说明清楚,有必要时向卫生院负责采购人员也说明清楚,做到三方一致。
4、药房人员要对药品加强管理,药品必须存放在通风、干燥之处,做好防潮、防火工
作,对药品要求低温存放的必须存放冰箱,需避光的存放在阴暗处,定期检查有效期,同时做好防虫、防霉、防鼠措施,定期清查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5、药房发药时必须严格仔细执行操作规程,要认真核对,要向患者提供书写用法,不
得口头传达。同时,按照农保政策控制处方用药量,不得串换药品,每日做好药品的进销存,保证现金、药品、账目一致。
四、财务管理工作
1、村卫生室(站)人员必须按照《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临政
【202_】69号、《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站)医生聘用办法》、(临卫疾【202_】15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所属卫生院进行“六统一”管理。
2、村卫生室(站)必须每日对收支情况进行结算上报,并对收入按卫生院指定账户按
时上缴,不得扣缴、少缴或不缴,卫生院指派专人负责对每个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进行立账建册,对村卫生室(站)由于急用的支出(办公用品、水、电等)可以通知卫生院负责人后进行暂时列支,但必须提供收据或发票、经手人电话、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等以便日后做账。
3、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参照卫生院制定的经费分配方案
和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卫生院要加强对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各项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不得将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补助经费挪作他用,也不得随意克扣。
4、村卫生室(站)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涉及所有收费项目的(包括外出上门服务)必须
开具发票,实行一人一病历、一登记、一处方、一发票,每日下班结算做到现金、处方、发票数额一致。
5、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收费、不得药
品加成出售、不得擅自提高其他收费标准,卫生院负责人要加强对各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监管、定期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乡村医生要严肃处理,酌情扣除奖励性工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6、各村卫生室(站)对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业务收入要做到日结月清,卫生院负责人代
理账目必须与代管各村卫生室(站)账目款额相符。
五、学习培训工作
1、卫生院加强对下属村卫生室的各类业务指导,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提高
他们的专业服务技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综合水平,特别要注重基层全科医生培训工作,配备护理人员要鼓励参加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2、对辖区内符合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乡村医生,卫生院要合理、科学安排好学习与上班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为了提高个人专业技能和村卫生室(站)的发展,对参加全科医师和全科护士岗位培训的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的给予以1000元的补助,并作为今后福利普升的重要依据。
3、卫生院对所辖的乡村医生每年不少于6次的培训例会,一般二月一次,例会培训内
容包括:各类专业和非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传达卫生信息和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工作思路,布置落实任务、提出建议、交流商讨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评估工作绩效、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同时能够使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站)之间。各村卫生室(站)之间经常性的保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基层卫生服务发展。
4、参加例会培训的乡村医生要妥善安排好工作,认真做好每次例会内容的记录,建立
相应的台账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卫生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每半年做一次总结评估,卫生院要把培训例会纳入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
5、乡村医生要按时参加各级卫生部门和乡村医生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不断提高
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认真工作,积极进取,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