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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总结(精选合集)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36-857481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1-02 15:49: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总结

关于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总结

根据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防范生产经营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污染风险,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我街道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现将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如下。

一、冷链领域排查

由x街道食安办组织x市场监管所和社区发展办对辖区的冷链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工作,现我街道辖区有生产经营企业、超市、餐饮行业的冷库xx个,从事冻库内部作业人员xx人。

二、“川冷链”平台注册

根据文件要求,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冷链单位在“川冷链”平台上的注册工作,顺利推进今后冷链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x市场监管所积极建立微信群指导辖区的冻库从业人员进行平台注册工作,目前为止,辖区xx个冻库有x个已经完成在“川冷链”平台进行注册。

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

每个月组织辖区冻库工作人员进行两次的核酸检测,经过本次的冷链领域全面排查工作之后,我街道更新了冻库管理工作人员信息,确保都能够进行核酸检测。

四、开展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宣传及落实情况检查

xxxx年xx月xx日,社区发展办联合x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协调办对建有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超市、餐饮行业的冷库进行疫情防控检查,督促加强冷库管理、“川冷链”平台注册宣传,信息传输,车辆人员及日常疫情消毒防控措施等。

xxxx年xx月xx日,办事处副主x同志带领应急办(食安办)、社区发展办、民生服务办、综合协调执法办、市场监管所联合组成检查组再次深入辖区涉及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超市、餐饮涉及冻制品等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督促指导经营商家严格按照x省冷链食品贮存业务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南要求,按时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同时继续做好经营场所日常消杀工作,建立健全消杀台账、健康信息台账等内容。对于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部分商家未平台注册,规范管理人员核酸检测、使用车辆及其他防控工作等问题,检查组已督促商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五、主要存在问题

由于“川冷链”平台操作人员刚开始接触操作系统,对操作方法较为生疏,有部分经营户冷冻食品销售比较零散上传数据繁琐,没有专人负责上网,导致现阶段未完成相关平台注册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开展

我街道将通过组织“川冷链”平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积极与他们进行交流沟通、共同学习等方式尽快的熟练“川冷链”平台操作方法,在上级要求的时间内全面完成辖区冷链单位的注册工作,为以后能够及时的进行数据信息上报等冷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继续做好冻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及冻库检查等冷链行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高危作业人员及时检测、冷链食品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全过程的检查监管,做到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

第二篇:XX办事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XX办事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落实“人、物、地同防”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办事处按照《XX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增设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排查及处置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工作职责和内容

(一)XX市场监管所。

XX市场监管所承担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组日常工作,负责查验相关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得入市加工销售;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场所内的消毒工作;提示消费者查验相关检测及消毒证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市交通局园林分局。

及时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运输工作、运输动态等信息,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和运输环节全流程追溯要求,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落实清况。做好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XX卫生院。

按照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技术规范、指南或工作方案执行,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按规定组织开展相关核酸检测,并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四)XX派出所。

依法打击非法从事生产经营、仓储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犯罪行为。

(五)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承运、贮存、生产经营等单位负责各自环节的新冠病毒防控主体责任,要主动申报相关信息,做好销售和流向记录,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核酸检测和专业的消毒机构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包装物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将企业相关信息及进口冷链食品的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形成书面材料(可复印)随商品全程流转备查,并按要求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相关证明。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六专”管理。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六专”管理主体责任。一是设置专门区域,进口冷链食品仓储单位应当选取位置靠边角、南北通风性好、人流量较少的区域,作为“进口冷链食品存放专区”。二是配备专职人员,携带测温设备、消杀工具、自我防护装备,全天候专职负责“进口冷链食品存放专区”管理。三是开辟专项通道,作为通往进口冷链食品专区的“独立通道”,实现物理阻断。四是实行专班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和协助企业开展“货品快速检测”,并出具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五是实行专管台账严格索证索票(即:海关通关单、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

实现货品可追溯。六是组织专业消杀,采取“员工常态化消杀+定期第三方专业消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消杀,并出具消杀合格证明。

针对XX辖区的冷链企业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六专”标准管理,以进口冷链物品为重点,强化检测、消杀措施,对以XX为第一入境地的进口冷链物品做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通过其他口岸入境转运至XX省的进口冷链物品第一储存地,全力落实“四全”措施,继续抓好商超、集贸市场等进口冷链物品的常态化检测。

(二)严格防疫作业,落实全程防控。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规范作业;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和每7天核酸检测措施,确保“应检尽检”,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运输进口冷链食品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从人员应避免与门卫等无关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服从仓库对个人和车辆的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入库时要如实记录货物名称、货物重量、报关单、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货物流向等信息。加工和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到最小独立包装核酸检测和消毒全覆盖。

(三)严格做到“三证齐全”和“五个不准”。

要对现存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必须严格做到“三证齐全”(即: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齐全,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向消费者公示)和“五个不准”(即: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准采购、不准运输、不准贮存、不准加工、不准销售)。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全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在各环节进行全面筛查,排查隐患、防控风险、阻断传播,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坚决遏制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判形势,建立联动协查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在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承运、贮存、生产经营各环节、全过程中落地落实。同时,加强对冷链企业和人员的防疫健康宣传,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工作环节的防护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

处进口冷链防疫工作组组织市场监管所、卫生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从事冷链食品进口、加工、销售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商超、集贸市场等重点对象及场所,加大检查、抽检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处置在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处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第三篇: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1.依据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工作,防止食品、食品包装材料被新冠病毒污染,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_〕216号)、《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_〕220号)、《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_〕223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_〕229号),以及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新冠肺炎与食品安全:对食品企业指导》(202_年4月)等文件,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采用冷冻、冷藏等方式加工,产品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冷链食品,用于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正常运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过程中对来自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冷链食品的消毒。

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执行当地主管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是应用本指南的前提。

2.生产加工过程清洁消毒

冷链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当根据食品原料和产品特性、生产加工工艺特点,针对加工人员、生产环境及相关设备和设施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制度,并定期对消毒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2.1食品生产加工人员

进入作业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应确认身体健康,个人防护满足相关要求,定时用含酒精的免洗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2.2原料及半成品外包装

2.2.1对来自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国家)的冷链食品原料和半成品进入企业或者入库前,应当对其外包装进行严格、有效消毒。

2.2.2用于搬运冷链食品原料或半成品的工器具(如转运箱、勺子、钳子等),每次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清洗和消毒。

2.2.3对来自国外疫区经检测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应当按照《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_〕220号)中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处理。

2.3生产加工设备及环境

2.3.1设备及器具。生产加工前、加工后使用的器具应当分开放置并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对生产加工后(或生产加工过程必要时)的所有设备和器具应当进行有效的清洗和消毒,并确保选用的清洁消毒程序和消毒剂能够有效杀灭新冠病毒。

2.3.2环境。加大对冷链食品原料加工处理各环节生产车间环境、即食和熟食食品各生产环节车间环境、储存冷库等高风险区域的消毒频次,生产加工过程、生产完毕后需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特别应当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人接触的各种操作台面、接触面/点(如门把手、开关、器具把手、电话、厕所等)、人流密集环境的清洁和消毒频次。

2.3.3对于各种肉类、水产品、蛋制品等富含蛋白质和脂肪的食品,由于易在接触物体表面形成污垢不易清除,且其生产加工环境通常温度低、湿度大,为提高消毒效果,最大限度减少消毒剂的使用量,缩短消毒剂与物体表面的作用时间,所有肉类、水产品、蛋制品等富含蛋白质及脂肪的食品所接触的容器具、设备或环境物体表面必须进行彻底清洁之后方可消毒。

2.3.3.1清洗剂的选择

常用食品加工设备及环境用清洗剂包括碱性溶液、盐溶液(例如磷酸盐、碳酸盐、硅酸盐)、酸(例如柠檬酸、磷酸)溶液及合成洗涤剂(例如阴离子、阳离子、非离子碱洗涤剂)等。其中碱性溶液是肉类、水产品、蛋制品加工环境最常用的清洁溶液。目前肉类加工企业最常用的清洁剂是1.5%的氢氧化钠溶液,该溶液可使脂肪皂化并水解蛋白沉积物。此外,各种合成洗涤剂也可有效去除肉类沉积物、脂肪和污垢,使用时应当在适当的温度下使其与待清洗表面充分接触并保持一定时间后方可用水冲洗。另一种可使脂肪皂化便于清洗的方法是将能分解蛋白质的蛋白酶用低浓度碱溶液配成蛋白酶溶液。由于酶在高ph、高温下会失活,因此所配置的酶溶液温度和ph值适中,可大大降低对待清洗表面的腐蚀。

2.3.3.2清洁程序

(1)为节省清洁剂和水,先用物理方法将表面的污物清除。

(2)用水进一步冲洗掉污物,为减少气溶胶的产生,尽可能不使用高压水。

(3)将温度为50-55°c的碱性溶液或合成洗涤剂/酶溶液施于待清洗的表面,接触6-12分钟后,清理、擦拭待清洁的表面。为使清洁剂与待清洁表面充分接触,垂直表面的清洁最好使用发泡洗涤剂。

(4)用清水冲洗掉碱溶液或清洁剂。

(5)碱溶液不能清除水垢或锈斑,可使用酸(例如磷酸、盐酸或有机酸如柠檬酸、葡萄糖酸)清除水垢或锈斑。

2.3.3.3消毒

(1)为提高消毒效果,防止消毒剂与物体表面接触不充分而降低其活性,所有待消毒的设备或环境表面必须按照以上程序进行彻底清洁后方可进行消毒。通常使用的消毒剂包括含氯、碘的消毒剂或季铵盐溶液。

(2)消毒后的表面是否需要清洗取决于所使用的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可在设备上残留较长时间,因此季铵盐类和含碘消毒剂均需在使用后用水彻底冲洗去除。

(3)如果消毒后设备表面发生腐蚀,可在被腐蚀区域涂油保护。若涂抹用油是食品级产品则无需去除,若为非食品级油,则在下一加工班次开始之前应当将油清除干净。

(4)使用原位清洗方法对运动中的传送带和生产加工设备其他部件进行连续清洗。

3.运输和配送过程清洁消毒

3.1人员

冷链食品配送过程中,司机及运输随从人员应当保持个人手部卫生,车内应当配备酒精类洗手液、消毒剂和纸巾,以确保在无清洁水洗手的条件下,对手进行定期消毒。

3.2物体表面

司机在向企业员工传输、递交配送文件前应当洗手或消毒,为避免清洗返还物,文件最好置于一次性容器和包装材料中。对于重复使用的容器,应当进行定期、适宜的卫生清洁和消毒。

人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

3.3交通工具

为避免冷链食品被污染,司机需确保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及容器的清洁和定期消毒。货物混载时,装载车辆时尽可能将食品与会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分开。车辆运载一批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车内人手可能接触的部位、特别是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

4.销售经营过程清洁消毒

4.1冷链食品销售经营区域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勤用洗手液洗手消毒以保持个人手部的清洁卫生。

4.2对人手频繁接触的各种表面、把手(如门把手、冷藏设备把手、盛放器具把手、推车把手等)、按钮(如计算器、电子称量器具按钮等)等及时清洁并消毒。每天经营完毕后,应当对经营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4.3方便顾客洗手消毒。应当确保店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5.餐饮加工过程清洁消毒

5.1餐饮业应当对所有冷链食品接触面、外包装和用具进行经常清洗和消毒,并加强餐(饮)具、调味品容器的清洁消毒。

5.2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毒,对各种设备、区域、接触面/高频接触点(如台面/夹子/服务用具/开放式自助展示台/门把)、垃圾桶、卫生洁具等进行更高频率的清洁和消毒。同时加大对工作人员工作服的清洁消毒频次。

5.3确保店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6.生产经营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常用的消毒剂及使用方法见附表。

第四篇: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为防止新冠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以进口冷链食品,特别是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二、建立制度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储存和生产加工、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污染和传播风险。

三、产品管理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

自202_年X月X日后,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于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市区前24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再次对产品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厂生产。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制度,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进厂、入库、生产加工等环节直接接触的员工名单;做好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和出厂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投料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洁消毒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生产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或者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其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

外包装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存储冷库、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解冻池、盛放容器、生产设备设施表面等,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清水冲洗干净,避免消毒剂污染食品。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照XX联防联控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南》和《XX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指引》。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至少每14天开展一次员工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生产结束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持续开展生产车间、冷库等重点区域的风险排查,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六、配合检测要全力配合当地卫生健康委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工作,如实说明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及时提供本单位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全部从业人员名单,以及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密闭工作车间(场所)、无防护状态下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名单,确保“应检尽检”。

食品冷链货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常态化防控下食品冷链物流全流程规范化服务,补齐短板,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冷链物流规范化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冷链食品源头管理。

2.对于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或货主应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及其包装进行采样检测。

3.对于外埠进京食品,经销商应主动向供应商索取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求检测信息。

4.对于本地肉类屠宰、加工、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的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和操作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5.进口商或货主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在将货物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时,应主动将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求的检测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物流公司。

6.在冷链物流过程中,物流包装内如需加装支撑物或衬垫,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7.物流包装上应注明冷链食品储运的温度条件。

8.加强对货物装卸搬运等操作管理,不能使货物直接接触地面,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应保障在运输、储存、分拣等过程中冷链食品的温度始终处于允许波动范围内。

9.做好各交接货环节的时间、温度等信息记录并留存。

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

1.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经营企业加强装运进口物资和冷链食品的车辆等运输工具清洁消毒,做好进口物资、冷链食品信息登记。

2.物流企业做好进口货物、冷链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的清洁消毒。

3.批发、零售企业增加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贮存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和通风换气频次,做好进口物资包装等垃圾的清运,加强冷链食品和进口物资批发、零售柜台的环境卫生整洁和消毒。

4.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的管理部门加强冷链食品、进口货物及包装、环境的核酸检测,做好货场、仓库等储存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5.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6.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组织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7.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物流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

8.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9.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防控知识宣传。

食品冷链物流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常态化防控下食品冷链物流全流程规范化服务,补齐短板,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冷链物流规范化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1.利用“健康宝”等手段,加强对冷链物流各环节作业人员健康检测。

2.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相关防控指引要求就医。

3.作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手不应直接接触冷链食品。4.作业人员之间保持合理距离,做好个人防护。5.对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分类、规范处置,作业后做好手部清洁与消毒。

6.加强对作业服装的日常清洁、消毒,在冷库内穿着的服装要定期消杀和更换。

7.为外出运输、配送人员配备消毒剂、纸巾、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以供其在没有洗手设施情况下清洁双手,外出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及时做好自身清洁。

8.各环节应尽量实现人员无接触作业。

第五篇: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

— 2 — 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 目录 一、适用范围..........................................................................2 二、装卸、运输过程防控要求..............................................3 三、装卸、运输过程消毒要求..............................................6 四、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8 五、应急处置要求................................................................12 冷链食品物流运输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12

一、适用范围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指导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好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主体责任,预防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受到新.冠病.毒感染,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

— 3 — 播,针对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和物流重点环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装卸、运输等公路、水路运输各环节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

本指南以预防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受到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线,突出装卸、运输等重点环节防控,注重加强冷链食品包装的消毒。

本指南适用于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公路、水路冷链物流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冷链物流企业)。

冷链物流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按照本指南要求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执行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部署。

二、装卸、运输过程防控要求 (一)装卸作业人员防 控 要求。

除做好个人一般卫生要求外,搬运货物前应当穿戴工作衣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等,必要时佩

— 4 — 戴护目镜和面屏,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

国际航行船舶经海关卫生检疫合格并取得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后,方可安全稳妥地开展港口装卸作业。特别是装卸来自于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要全程规范戴好口罩,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冻水产品等。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告示牌、警戒线等隔离措施,原则上禁止船员进入码头作业区域;需要船岸配合时,应当要求船员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采取轮流作业或增加作业间隔等措施,尽量避免码头人员与船员发生直接接触;对确需上岸作业的船员,应进行体温监测。

如果搬运过程中发生口罩、手套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二)运输人员 防控 要求。

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车辆进出时,司机及随行人员应当避免与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

— 5 —(三)货物源头 防控 管理。

在冷链物流过程中,物流包装内如需加装支撑物或衬垫,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加强对货物装卸搬运等操作管理,不能使货物直接接触地面,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应当保障在运输过程中冷链食品的温度始终处于允许波动范围内。做好各交接货环节的时间、温度等信息记录并留存。

(四)货物信息登记。

货主或货代应主动向承运单位提供相关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冷链物流企业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车船信息、司乘人员(船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开展对进口冷链食品采集相关样本及冷链货物运输车辆的核酸检测工作。港口企业、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冷链食品道路水路运输车辆信息及驾驶员信息。进口商或货主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在货物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时,应当主动将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要的检测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物流公

— 6 — 司。对于本地肉类屠宰、加工、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的相关质量管理和操作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配合进行冷藏货物新.冠病.毒检疫的港口作业人员及场站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全程正确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五)运输工具的 防控 管理。

应当确保车辆、船舶厢体内部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

(六)中转转运设施的 防控 管理。

中转转运装卸货区宜配备封闭式月台,并配有与冷藏运输车辆、船舶对接的密封装置。加强入库检验,除查验冷链食品的外观、数量外,还应当查验冷链食品的中心温度。加强库内存放管理,冷链食品堆码应当按规定置于托盘或货架上。冷链食品应当按照特性分库或分库位码放,对温湿度要求差异大、容易交叉污染的冷链食品不应混放。应当定期检测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库内温度和湿度应当满足冷链食品的中转转运要求并保持稳定。定期对中转转运设施内部环境、货架、作业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三、装卸、运输过程消毒要求

— 7 —(一)

人员。

冷链食品配送过程中,运输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应当保持个人手部卫生,车内应当配备酒精类洗手液、消毒剂和纸巾,以确保在无清洁水洗手的条件下,对手进行定期消毒。

(二)物体表面。

运输作业人员在向企业员工传输、递交配送文件前应当洗手或消毒,为避免清洗返还物,文件最好置于一次性容器和包装材料中。对于重复使用的容器,应当进行定期、适宜的卫生清洁和消毒。人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

(三)运输工具。

为避免冷链食品被污染,运输作业人员需确保运输车辆、船舶、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及容器的清洁和定期消毒。货物混载时,应尽可能将食品与会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分开。从事冷链物流运输的运输工具及容器运载一批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运输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船舶等装

— 8 — 载运输工具和装载过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组织实施消毒。

四、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涉及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的冷链物流企业应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完善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

(一)

上岗员工健康登记。

冷链物流企业要做好员工(含新进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掌握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鼓励新员工上岗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二)员工日常健康监测。

冷链物流企业应当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原则上各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的作业场所及工作区域入口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设置作业区域入口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接触进口散装冷藏货物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时间不超过 7 天。

— 9 —(三)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

尽可能减少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确需进入的,需询问其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落实登记、测温等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等),方允许其可进入。车辆进出时,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四)从业人员 防护。

1.健康上岗。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向冷链物流经营者报告健康状况信息,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

2.做好个人防护。冷链物流企业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消毒用品和装备,按照最新版《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患病海员紧急救助处置指南》《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船代等登轮人员、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感染风险。冷

— 10 — 链物流企业要督促指导作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直接接触进口冷藏集装箱或者冷藏货物的物流一线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至少应上下岗前各测量一次体温。其中,道路冷链物流企业应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关高风险区域的规定执行。

冷链物流企业、港航企业、引航机构等单位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本单位直接接触散装冷藏货物、冷藏集装箱拆箱作业人员、与国际航行船舶上船员近距离接触的船代等登轮人员、引航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正确穿脱防护服进行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关键防护措施到位。同时,按照卫健部门有关规定,工作结束后,对工作服、防护服、一次性用具进行消杀处理。

3.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不随地吐痰,擤鼻涕时注意卫生。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

— 11 — 4.加强手卫生。在处理货品时或双手触碰过货架、扶手等公用物体时,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五)健康异常报告程序。

员工一旦发现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当及时上报冷链物流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可视情况采用逐级上报或直报的方式。冷链物流企业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上述健康异常症状,无论其呈现出的健康状况如何,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及与其密切接触的员工迅速排除在工作环境之外。新.冠.肺.炎传播风险高的地区,建议根据当地主管部门防控规定,要求健康员工进行“零”报告。

(六)从业人员返岗程序。

根据作业区域上岗人员登记和健康档案,及时追踪健康异常、身体不适、疑似或者已感染新.冠病.毒(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员工的治疗和康复状况,在其康复后科学评定是否符合返岗条件。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症状消退,并且间隔至少 24 小时的两次PCR 核酸检测均呈阴性的,可解除隔离。对属于新.冠.肺.炎患者

— 12 — 密切接触者的从业人员返岗前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七)加强防控知识宣传。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导从业人员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五、应急处置要求 冷链物流企业应当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和报告疫情情况,有效预防新.冠病.毒的传播。

(一)出现健康状况异常人员的应急处置。

冷链食品物流工作相关区域一旦发现病例或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常状况人员,必须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对该人员作业和出现的区域及其加工的冷链食品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如有空调通风系统,要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区域,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

— 13 — 接触者等措施,同时按规定处置污染物。

(二)发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处置。

一旦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通知,冷链物流企业应当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根据当地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及时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应急处置,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无害化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封闭处理,对可能接触人员按规定采取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等措施。相关物品处理时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参与相关物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对于核酸检测阳性产品,应当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六、物流运输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 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物流运输过程中常用的消毒剂及使用方法见附表。

冷链食品物流运输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

关于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总结(精选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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