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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1课 知识点总结归纳一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36-954881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3-20 15:36:42 来源:网络

六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1课

知识点总结归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即使默默无闻,即使没有什么显著成绩,也拥有生而为人的(尊严)。每个人都应当得(尊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4.每个从都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只有尊重自己,都会获得别人的尊重。

尊重自己包括(自尊)、(自重)、(自爱)和(自我接纳)等方面。

相信自己的价值,(不自我贬低)、(不自卑)就是尊重自己的重要表现。

6.尊重自己,并不意味着拒绝(批评)。尊重自己与接受别人的批评是不矛盾的。

7.过度维护自己的表现有(爱面子)(输不起)(说不得)。

8.过度维护自己的不良后果是:(无法与他人建立良好关系,得不到好的意见和建议)。

9.被别人尊重让我们感到愉快、满足,充满(价值感)。

10.尊重他人是一项基本道德要求,也是一个人(文明素养)的体现。

11.“良言一句三冬暖”这句俗语体现了(语言)尊重。

12.(尊重他人)是一项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一个(文明素养)的体现。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的行为却违背了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13.尊重他人还要能够维护他人自尊心,让他人觉得(舒服)。

14.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由此看来,尊重他人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

15.(语言)可以体现尊重。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16.尊重他人不单表现在(话语)上,更应该落实在(行动)上。与人交往时,(谦虚有礼),(平等友善),(重视他人意见),(关注他人需要)……都是尊重他人的体现。

六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1课 知识点总结归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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