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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关于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5篇
编辑:清幽竹影 识别码:36-594903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7-24 00:02: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街道办事处关于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街道办事处关于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近期,我市违规养犬现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市养犬管理条例》,倡导辖区市民文明养犬,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狮子山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针对辖区人流大较大,居民院落较集中的劼人路地铁x号线狮子山站周边、川师南大门、菱安路华润中环广场、静渝路沿线等进行了巡查,重点对不按规定栓(圈)养犬只,敞放犬只、犬只外出不佩戴狗绳,不由犬主随身牵引,犬只排泄粪便未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文明劝导。

二联合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发放文明养狗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开展文明养犬的宣传活动,让更多市民群众了解做好犬只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大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本次整治工作共出动人员xxx人次,执法车辆xx余台次,劝导养犬主未使用牵引绳xx余起,督促养犬人员及时清理犬只粪便xx余起。

第二篇: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汇报

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汇报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养犬管理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一个月来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上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于31日召开了班子会议,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农业、政法副乡长为副组长,农办、政法办、派出所、卫生院有关同志组

成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日召开了由全乡各行政村书记、文书和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 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利用村里广播和黑板报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作用和意义,联村干部下村进行资料分发和宣传发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余份,张贴通告40张,拉横幅2条。到4月10日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全乡有各类犬只360只。

3、组织实施,稳步推进。从4月11日起开始到各村进行疫苗的注射工作,到4月25日止,已完成全乡15个行政村的犬只免疫工作,免疫各类犬只156只,完成了应免疫量的43,并对已免疫犬只做好上牌和建立详细档案。

目前存在的有关问题和建议:

1、现在有很多村民抱着饶幸的心理,认为等过几个月不用交钱也可以养的,所以,建议在捕杀过程中上级部门要加强支持力度。

2、对于捕杀的工具,现在很多村民他自己不养了,而且也不配合捕杀,这样对于工作难度很大,希望能有一个合适的捕杀工具。

下步工作打算:

预计到4月30日可以免疫犬只总存栏量(360只)的60左右(210只左右),计划于5月8日起开始统一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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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全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自3月1日开始,依据《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我市全面启动养犬登记办证及相应的养犬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共发放养犬登记证6809张,已办理犬只延续手续1411张,接受群众举报、投诉95起,调解纠纷35起,收容无证犬、流浪犬、野犬792只,通过依法加强养犬管理,基本解决了因“犬患”带来的社会问题。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不少犬主没有为犬只办证,造成依法办理登记证的犬只数量与实际养犬数量差距很大,已办证犬只绝大多数没有依法办理延续手续,重点管理区内仍有不少禁止个人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存在,遛犬不束犬链以及在

公共绿地遛犬现象依然十分普遍,犬只随地便溺现象禁而不止,犬只伤人现象时有发生,犬只扰民现象还比较突出,因养犬造成邻里矛盾纠纷不断。从工作成效看,各单位之间均不同程度存在差距。为此,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为主题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市局办公室、政治处宣传科、后装科、110指挥中心、法制办、治安大队等单位参与的领导小组,各派出所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班子,负责本单位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

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五类问题:一是重点管理区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问题;二是无证养犬及未及时延续问题;三是养犬干扰他

人正常生活的问题;四是流浪犬、无主犬、野犬问题;五是遛犬不束犬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确保实现二个目标:一是辖区重点管理区犬只登记办证数明显增加,已办证犬只延续率达100%;二是重点管理区个人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问题基本解决。

三、整治步骤

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各派出所要按照市局要求,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二是开展宣传。要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街道、社区等组织,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三是调查摸底。各单位要在已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上门发放《告知书》等有效途径、深入居民区、养犬居民家中、涉犬单位宣传并调查了解情况,为全面整治作准备;四是落实

责任。按照市局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阶段执法整治阶段。各单位要围绕整治工作的五类重点问题和要实现的二个目标,切实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逐个对派出所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讲评,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犬患问题既是一个社会问题,又是一个城市执法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维护社会稳定的问题。今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二年,也是全面贯彻《条例》加强养犬长效管理的关键年。目前,由于各单位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使养犬管理工作处于放任的状态,不少养犬人对养犬登记、延续工作也持观望态度,造成众多市民对养犬管理工作能否持续进行产生忧虑

和怀疑,客观上使得一些已经办证的群众感觉“吃了亏”,不少犬主对今年犬只延续持消极态度,已为犬只办理延续手续的犬主也声称公安机关若不抓紧管理,明年也不前来办理延续手续。截止9月25日全市犬只延续率仅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和政府的公信力,而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治理犬患均寄予厚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近期内必须抓住整治时机,将养犬登记办证、延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好整治,务必要沉下身来真抓实干,以决战决胜的斗志和动真格严格管理的执法态势,宣示政府坚持养犬管理的决心,确保养犬管理工作有重大突破,彻底打消部分养犬人的侥幸心理,扭转市民对养犬管理工作的怀疑态度。

采取有效方法,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一是加强宣传、协调。在宣传动员阶段,各派出所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以取得领导和组织的支持,从而保证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全方位地参与整治及养犬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派出所要将办证、延续任务明确到人,充分发挥分管社区工作的派出所领导、社区民警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居民小组长优势,在全方位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的基础上,逐户到养犬居民家中分发《告知书》宣传材料,宣传《条例》规定,督促其依法为犬只办证、延续,履行告知义务。对尚未办证的犬只,符合办证条件的,逐户发放《养犬申请登记表》和《养犬治安责任书》;对重点管理区饲养的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大型犬、烈性犬,均应限其犬主五日内自行处置,否则坚决捕捉,确保不使问题积累。与此同时,要完成详细、准确的基础调查,建立养犬基础台帐。在执法整治阶段,重点要把握三点:1.确保办证率。各派出所要

逐单位、逐村、逐居民小区进行拉网式清理整治,确保完成办证和延续的目标数;2.确保将单位养犬,犬只养殖经营单位纳入办证管理范围;3.坚持严格执法。对无证犬,违规养犬,在履行告知手续,经多次工作后仍不办证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收容留验;对流浪犬、无主犬、野犬要组织足够的力量进行捕捉。市局治安大队要落实警力分片包干,负责督促、指导;要加强对留验所的管理,实行二十四小时备勤,保证足够的力量,配合重点地区的整治,同时要保证留验所内“一站式”办证点的正常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整治工作结束后,市局将根据市局考核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各个派出所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局对各派出所的绩效考评。对整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市局将进行通报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民警的责任。

加强信息汇总,上报工作。为了保

证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整治期间,各派出所要在每周五下午4时前,将本周的整治情况填写《犬只集中延续期间周综合报表》,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市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汇总后于每周一上网通报。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局治安大队。

第四篇: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 为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进一步严格犬类管理,净化市容环境,引导文明养犬,规范市区养犬行为,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依据《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实际,决定自 20xx 年 4 月 30 日开始至 12 月底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管理年”为中心,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和狂犬疫情防治”为重点,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单位责任与发动群众参与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依法、文明、安全养犬,创建文明卫生、安全和谐人居环境,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推进养犬管理机制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长效化;“犬患”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群众投诉率明显下降。

(二)具体目标:一是通过宣传教育,使市民群众深度知晓《条例》的规定,尤其是使养犬个人和单位人人皆知,养犬管理新法规人人自觉遵守;二是通过集中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摸清区域内犬只数量,并逐犬登记建档;三是限养区内禁养烈性犬、大型犬问题依法有效制止;四是杜绝遛犬不拴犬链、犬只随意排泄粪便未及时清除问题;五是对区域内流浪犬、无证犬实行犬只收容管理;六是重点解决公共场所宠物犬随意进入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 年 4 月 30 日-5 月 8 日)。联合各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宣传车、宣传栏、电子屏、标语和发

放传单手册、《文明养犬倡议书》等宣传手段,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有关法律法规、防病治疗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使广大市民了解市区养犬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有关狂犬病的预防治疗知识,明白“为什么要依法养犬、怎样依法养犬、违法饲养应负责任、如何监督违章养犬行为”。

(二)调查摸底阶段(5 月 9 日-5 月 22 日)。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拉网式调查,采取入户登记等形式,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逐一填写《养犬信息登记表》,详细记录犬只的数目、种类、免疫状况和养犬人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对摸底中发现的大型犬、烈性犬同时要填写《大型犬、烈性犬信息登记表》。在此基础上,坚持工作常态化,全面掌握区域内养犬基本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5 月 23 日-12 月 10 日)。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作用,对流浪犬、无证犬和禁养犬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主要针对饲养禁养犬只、遛犬不拴犬链、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对一些“犬患”问题突出社区(小区)、路段、广场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一批领导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捕捉一批流浪犬、无证犬和禁养犬;依法查处一批违反养犬规定,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犬人,使养犬人的不良习惯逐步得到纠正。

(四)完善提高阶段(12 月 11 日-12 月 31 日)。对前段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考核、总结,使养犬管理工作步入法制、长效管理轨道。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落实管理工作责任。为了抓好养犬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岗位明确,职责明确,局将设立养犬管理专门机构,主抓区养犬管理各项工作。局属其他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在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基础上,积极配合做好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提高依法养犬意识。严格执行《条例》各项条款。要克服执法人员短缺,执法设施不完善,执法经费不足等困难,认真落实网格化巡查责任制,实行日检查,夜巡查,节假日不休息等工作方式,对违规遛犬携犬等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区域增加力量、加强监管、定岗值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置。

(三)组建队伍,增加行政执法力量。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局拟设立养犬管理办公室,增加养犬管理执法力量,组建养犬管理专业队伍。实行养犬由一个部门管理,形成整治、执法、管理整体合一的长效工作机制。申请补充招聘协管员 30 人,其中:一线协管巡查人员 18 人,主要负责协助执法人员对英雄广场、宏泰广场、西湖水上公园、北河公园、南湖公园、西湖湿地公园、一江三岛公园、南北河、商业步行街等广场、街路、公共场所、小区养犬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内勤管理人员 8 人,主要负责联系街道、社区、物业入户登记工作;犬只收容管理人员 4 人,主要负责对遗弃和没收扣留犬只饲养管理和死亡犬只处置工作。

(四)保障经费,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为了强化养犬管理,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在设立养犬管理办公室,增加养犬管理人员的基础上,还要为养犬管理办公室配备专用车辆、配置捕犬工具、车载狗笼和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施。另外,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负责搭建养犬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犬类收容场所和死亡犬只无害处理设施等,做好流浪犬、无证犬、禁养犬只收容管理和处置等工作。申请购置执法车辆 4 台(皮卡车),主要用于执法巡查、收容遗弃和没收扣留犬只等电脑 4 台,打印机 2 台,主要用于养犬登记信息录入和日常无纸化办公;执法记录仪 20 台,主要用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购置死亡犬只无害处理设备 1 台,用于处置死亡犬只;征用土地、新建犬只收容场所,用于收容流浪犬、无证犬、禁养犬只;制作捕犬工具和车载狗笼等。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指挥、协调和全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法制科,具体负责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从犬类管理是事关民生大事、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层层动员发动,加大检查、指导、监督、执法力度,争取经费、装备、人员的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微博、微信及车载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本次整治的各个阶段。让广大居民了解、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率先在全区掀起整治高潮。引导群众自觉爱护、维护身边的环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奠定扎实的舆论基础,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开展巡查,重点加强整治。要按照《条例》规定,对违规养犬突出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确定的我区“犬患”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整治。要加大流浪犬的捕捉力度,要注意发现不文明养犬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整治过程中,要讲究执法方法,要尽量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和犬只安全。

(四)讲究工作方法,严肃工作纪律。要注意发现收集信息,对群众反应违规养犬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做好记录,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坚持人性化管理,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又要灵活运用政策,严防简单粗暴激化矛盾。

(五)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督查力度。抓好养犬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激励约束考评机制,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法,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局养犬管理办公室要对养犬管理工作情况及时督导,对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落实问责制度。局督查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及时查处。

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为有效解决当前因违法养犬和不文明养犬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等问题,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助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石家庄市公共行为文明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决定即日起至 6 月底,在县城建成区,组织开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持宣传教育、引导劝导与依法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城区范围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犬链(绳)、犬类扰民伤人、犬粪不清理、时有流浪犬出没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文明养犬问题,为城乡群众创造良好文明的生活环境,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县公安、农业农村等八部门将按照属地和条块管理原则,采取联合执法、共同行动等方式重点整治遛犬不束犬链、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养犬不进行犬只免疫、违规从事犬只交易等违法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

三、规范养犬行为

饲养犬只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一)养犬人应采取安全措施妥善管理犬只,文明养犬。对犬吠扰民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养犬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二)养犬人应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携带犬只到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办理免疫证明。

(三)携犬外出犬只应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

(四)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立即采取清洁措施,予以清除。

(五)禁止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不包括宠物医院)、学校、车站、市场、大型商场、酒店、影剧院、图书馆、游乐场、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共绿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但军警人员执行公务、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六)从事犬类经营和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有关动物防疫规定,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四、养犬管理部门职责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依照职责任务,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劝阻,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

(一)县公安局负责查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养犬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养犬人遛犬不束犬链、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违法养犬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石家庄市公共行为文明条例》处以警告、罚款;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拒绝或阻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养犬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不及时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依照相关规定,责令携犬人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并处以警告、罚款。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监测,发放犬类免疫证,对饲养的犬只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发生狂犬病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由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局对病犬进行扑杀灭源。

(四)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犬只集中饲养、动物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初审。

(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狂犬病人抢救治疗、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犬伤规范化处置。

(六)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农业农村局依职责对涉犬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无照从事犬只经营的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 684 号)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七)县文明办、县司法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有关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并集中曝光违规养犬、违规遛犬典型案例,倡导文明养犬。

(八)赵州镇,城区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劝导,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合上述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对养犬行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举措、积极稳妥推进。

(二)通力协作,依法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依法管理和人性化服务相结合,讲究工作方法,在不断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养犬人自觉文明、科学养犬,同时防止因简单粗暴执法引发负面舆情,防止引发群众聚集、上访等问题。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各个阶段,让广大城镇居民群

众知晓、参与、支持养犬管理工作,转化为文明养犬的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为深入推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县城文明程度。

第五篇: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养犬管理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一个月来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上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于31日召开了班子会议,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农业、政法副乡长为副组长,农办、政法办、派出所、卫生院有关同志组成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日召开了由全乡各行政村书记、文书和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 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利用村里广播和黑板报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作用和意义,联村干部下村进行资料分发和宣传发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余份,张贴通告40张,拉横幅2条。到4月10日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全乡有各类犬只360只。

3、组织实施,稳步推进。从4月11日起开始到各村进行疫苗的注射工作,到4月25日止,已完成全乡15个行政村的犬只免疫工作,免疫各类犬只156只,完成了应免疫量的43%,并对已免疫犬只做好上牌和建立详细档案。

目前存在的有关问题和建议:

1、现在有很多村民抱着饶幸的心理,认为等过几个月不用交钱也可以养的,所以,建议在捕杀过程中上级部门要加强支持力度。

2、对于捕杀的工具,现在很多村民他自己不养了,而且也不配合捕杀,这样对于工作难度很大,希望能有一个合适的捕杀工具。

下步工作打算:

预计到4月30日可以免疫犬只总存栏量(360只)的60%左右(210只左右),计划于5月8日起开始统一捕杀。

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4月26日

街道办事处关于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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