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经验总结
xx区以“党委重视为关键、思想引领为前提案件评在为切口、标本兼治为目的”为抓手,通过“四个强化”,确保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确保查纠问题环节工作取得实效。截至x月x日,立案审查x人,刑事立案x人,逮捕x人。
一、以党委重视为关键,强化责任落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
区委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领试点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确立”让组织满意让人民满意”目标,先后召开x次常委会x次领导小组会x次查纠问题环节工作推进会,强化部署推动。区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x个区级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试点单位责令重开或再次召开,力促思想认识再提升。(二)狠抓责任落实。
区委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制发《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的意见》,构建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及各政法单位问题查纠全责任链条。(三)严格督导指导。
建立区委主要领导在内的x名区领导联系试点单位教育整顿工作制度,区领导先后x次深人联系单位开展谈心谈话、指导民主生活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区委组建x个专项督查组,直接向上级负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以思想引领为前提,强化自查自纠
(一)强化政策指引。
制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暂行办法、指导意见处置流程和实施细则,精准政策界限和操作程序,以“八个必查”“八个必究”划出红线,统筹把握处理尺度。开展典型案例通报,以自查从宽来引导被查从严来倒逼,抓好政策兑现。(二)强化思想发动。
通过“五心谈话法“点穴式“扎针式”等谈话方法,实施广泛谈、集中谈、针对谈,主动交代xx人。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先后与xxx余名中层以上政法干警和xxx余名政法干警集中谈话,明确关键时间节点。组织政法干警多轮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开展个人自查事项“回头看”,整改主动说明问题存在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现象。(三)关于加强党性锤炼。
将党建引领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制发《关于加强党性锤炼深入推进政法队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政法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下沉担任“指导员”,对支部学习严格把关。举办xx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十佳平安卫工”公开评选,对标先进,查找不足。广发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支部党建定级管理、”最强支部”创建等工作,组积开展“不忘入党初心对党绝对忠诚”主题党日活动,深人开展党性制析问题查纠。三、以案件评查为切口,强化组织查处
(一)广辟线索渠道。
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帮助找问题找线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干警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进行“大起底”。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再杀“回马枪”,特别是对“xx”专案中定性不准确、处理偏轻偏软等xxx名已处理人员,提出新的处理意见。(二)强化法纪协同。
制定问题线索移交办理暂行办法和流程息,健全登记建档分流交办调在核实、结果反馈机制,建立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及各试点单位会商研判工作制,召开x次研判会,对x件问题线索x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商,推动x件重点案件查处。成立问题线索线索处置工作专班和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专家组,建立案件跟踪督办和重大案件线索挂牌督办机制,紧盯重点案件攻坚。成立“清除害群之马”领导小组,调配x名纪委监委干部,强力推动组织查处,让问题线索”清零”。(三)狠抓案件评查。
组建涉法涉诉案件评查组,涉黑涉恶案件复查组,以案挖案由案及人,共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x件,对x件不合格案件和x伴瑕疵案件反馈办案单位和承办人纠错整改,对x件执法司法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移交上级纪委监委彻查。四、以标本兼治为目的,强化专项整治
(一)深入调研追根溯源。
开展“六大顽瘴痼疾”专项调研,形成5个专题调研报告:研究起草《严格防范“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工作意见》,制定《xx区落实防止千预司法“三个规定”暂行办法》《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管理离任人员从事法律职业的十条规定》等整治措施。同时,政法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政法干警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建章立制x条。(二)顽疾整治动真碰硬。
紧扣“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制定专项整治责任清单,形成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探索建立“三规倒查”“分级定险”“三化行权”“三界定四步查五到位”等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六大顽瘴痼疾+行业顽疾专项整治。创新推行“公开征集一批、立即整改一批、及时公示一批”举措,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x批x项顽瘴痼疾问题及整改情况。开展教育整顿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顽瘴痼疾第三方评价测评,召开开门纳谏工作会,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三)队伍建设不断夯实。
对政法各单位单位2018年以来领导班子建设、政法干部选人用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形成x个综合性报告和x个专项检查报告,出台《xxx区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实施优秀年轻干部”青苗计划”,储备80后政法干部x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