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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总结供借鉴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36-588869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7-20 18:37:39 来源:网络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总结供借鉴

仅供参考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XX年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现阶段传染病防治的情况,200XX年我县针对县、乡、村三级卫生网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200XX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情况总结如下:

一、疫情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家,全部设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私立医疗机构(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84家,均设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同时,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网络直报、报告卡、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等)。本报告法定传染病例数171例(12月3日止)。

二、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

200XX年结合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前提下,开展全面医疗服务机构监督工作。特别是医疗废物处置监督工作作为侧重点。同时,松溪县卫生局针对性地发文“松溪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积极督促实施。在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监督工作中,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宣传到位,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工作。要求医疗废物处置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别强调与南平“绿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

(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规范性地交由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其他相关单位均按“能够焚烧的,应立即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的原则处置。本次全面监督工作对我县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规范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问题

通过疫情报告监督检查情况来分析,有一些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私立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制度不够落实到位。只是电话报告,有传染病登记记录、报告卡缺项。

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来分析,委托南平绿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其医疗废物管理相对比较规范,制订一系列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未能覆盖到的医疗卫生机构,其医疗废物管理相对比较薄弱。“能够焚烧、应当即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原则落实不够。今后,应加强传染病防控、传染病报告制度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力度,使传染病防控、疫情报告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上新的台阶。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总结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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