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丰县生态环境局
一、方案编制依据
《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生态环境部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
二、术语定义
1、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居民生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
3、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输送的管道及附属设施,如户内管路、入户支管、村级干管、收集井、沉砂井、消能井和泵站等。
4、集中处理:
通过较大范围内管网,对村庄或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建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的方式。
5、分散处理:
对单户或多户农村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就地就近利用或处理的方式。
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治理方式的选择
1、具备条件的镇,可将周边村庄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由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已改造完成的新农村集中居住小区,雨污分离管网已建成的,可采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方式,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污水处理站。
3、位置偏远、居住分散、地形复杂铺设污水管网的老旧村庄,可采取
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方式。
(二)、分散处理方式中单一农户的污水处理模式:
1、将厕所污水单位收集处理,可利用农村改厕现成处理装置。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
2、将洗浴、洗涤、厨房等排水集中收集,收集管网可采用白色PV管即可,收集容器可用砖砌集污池,也可统一购买集污桶。容器大小测算:以每个农户4口人测算,每人平均每天用水40公斤,产污系数70%,除去化粪池污水,每个四口人农户每月产生污水3000公斤左右,每个农户可建一个3立方集污池,也可统一购买2只1.5方三格化粪池,每户(4口人)造价约1000元左右。经过收集储存氧化后的污水,可就地就近用于绿化带、树林、院内绿化灌溉,多余污水由村委会用吸污车集中抽运,异地处置。
(三)、分散处理方式中多家农户联建污水收集池的处理方式。
1、多家农户联建污水收集池,必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做到雨污分流。化粪池污水单独收集转运,其余污水收集管网出口处建一个收集池,可用砌砖、水泥浇灌方法施工,污水由村委会用吸污车定期抽取外运至污水处理厂(站)集中处理,也可用于村绿化带、树林灌溉这种方式,经测算平均每户(4口人)造价4000左右。
(二)设施布局选址
1、新建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选址,不能建设在生态保护红线之内。同时应考虑污水资源化利用的便利性,污水收集的便利性,不对居民生活产生或造成影响等。
2、已建设施符合选址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行的,应纳入本方案统筹考虑并充分利用,避免设施重复建设;对不能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根据情况进行修缮改进。
(三)污水收集系统
1、具备直接纳入镇区管网的村庄,采用在村内铺设管网的方式收集生活污水。管网铺设要做到雨污分流,尽可能用重力自流的原则布置。
2、具备采用污水集中处理方式的村庄,适合铺设管网的,按重力自流的原则布置管网。已建成集中处理设施,管网铺设较为困难的村,可采用分户建设收集池(桶)进行污水收集,利用吸污车集中转运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采用分散处理的村庄。农户单独建设厕所污水收集管道,化粪池内污水可就地就近用作农田、绿地施肥。其他洗浴、洗涤、厨房等生活污水用单独管道收集,污水池(桶)收集的污水可用于树林、绿地、院内树林灌溉,也可用于道路及院内降尘。化粪池内污水和污水收集池(桶)多余的污水,用吸污车定期转运,吸污车抽取污水时采用小型水泵和塑料软管。多家农户联建污水收集池的,由村委会用吸污车定期将污水转运到污水处理厂(站)集中处理,或用于绿化带、树林灌溉。
4、已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的村,多数因为管网不配套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方案可统筹考虑,可用吸污车将附近村庄的生活污水转运过来,集中处理。
(四)设施出水排放要求
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出水排放应满足以下两点要求: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严格按照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执行,确保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田灌溉区以及受纳水体水质等造成影响;用于农田、林地、草地等施肥的,应符合施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鼓励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参考«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对满足标准的污泥、粪污,采用自然干化、堆肥等方式就近利用,也可采用与农村固体有机物协同处理或进入市政系统与市政污泥一并处理。
四:
实施步骤
本方案经研究确定后,将首先在全县选择6-10个行政村进行试点,在试点成功后总结经验,在全县推广。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6月,试点阶段;7月—11月,全县推广实施阶段,确保在2020年度完成84个行政村的治理任务。
五:长效运维机制
(一)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架构。
建立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四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二)合理确定设施运维模式。
根据各村位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工艺和分布情况等,确定设施运维分区范围和管理模式。对镇区周边直接接管的村,采用镇村一体化运组模式;对距离镇区较远,改造后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点,适合建集中污水处理站的,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以镇域总承包托管方式开展运组管理服务;对所处地区偏远、布局分散、运维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的,采用分散处理方式的村,可采用自行运组方式,也可委托运维机构开展运维管理。运维管理的设施应包括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转运车辆,不宜拆分管理。(三)规范设施运维服务。
参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专业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注意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运维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四)完善建设和运维机制:
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工程建设以镇政府为主体,各镇成立专职工作组,负责工程设计、报批、招标、监督等职责;各村至少明确一名有组织能力的村干部全面负责本村工程施工,并明确至少一名群众代表监督工程质量。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及运行维护责任归属村委会,镇政府统一组织运维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交一点,县镇两级财政各补一点的办法,保障运维资金需求。
六、资金筹措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费用,主要来自于江苏省2020年度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资金中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新建及改造项目”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项目”资金,配套资金由镇财政出一点,县财政以奖代补拿一点。在项目资金没到位之前由各镇政府先行解决。
七、组织领导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县水务局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并做好业务移交工作;县财政局要确保专项资金及县以奖代补资金足额到位;县行政审批局指导做好项目审批及招标工作;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