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2021年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实施方案
关于2021年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实施方案范文
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的行为,确保发改委系统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发展中心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县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组织领导
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为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上下一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企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加强协同配合。
(二)坚持依法治火,防治结合。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
(三)坚持底线思维,警钟长鸣。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及时准确分析森林火险形势,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把握工作主动权。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深入总结短板不足,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保障。
四、行动步骤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结合x月份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公安局联合布置的全县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x月xx日。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自x月xx日——xx月xx日,结合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全面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五、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配合治理农事用火。配合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配合治理祭祀用火。配合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打击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花炮等违规用火行为。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配合治理野外吸烟。配合重点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主要是对进入禁烟区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检查,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工作场地,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
配合治理其他生产性用火。配合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配合治理其他非生产性用火。配合治理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等。配合治理林区民居、乡村和重要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隐患问题等。
配合治理“防火码”推广和应用情况。配合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情况,督促各地重点提升“防火码”卡口总数量、卡口启用率、卡口扫码总量,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情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配合查处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配合查处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配合查处其他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配合查处其他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配合其他专项行动内容。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要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源头管控。要积极围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认真研究本地区历史火灾起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和重点人群,紧盯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和进山入林游客等,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风险隐患。要加强视频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切实增强监管能力水平。
(三)突出宣传引领,强化警示教育。要结合实际,推动森林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配合严肃火案调查,切实加强森林火案行刑衔接工作,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全面提升打击违规违法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力度,要配合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
(四)推进长效治理,完善制度建设。要配合开展森林火灾的评估工作,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要深入调查研究,注重长短结合,堵疏结合,探索符合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既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
第二篇:某集镇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集镇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
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的行为,确保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根据裕森防办发〔202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镇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工作原则
(一)高位推动,部门协同。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加强协同配合。(二)依法治火,防治结合。
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三)底线思维,警钟长鸣。
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及时准确分析森林火险形势,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把握工作主动权。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厚防火氛围。(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深入总结短板不足,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保障。四、行动步骤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结合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5月31日。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自9月20日——12月20日,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突出重
占时间、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面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五、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1、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打击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花炮等违规用火行为。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2、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私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3、野外吸烟。重点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主要是对入山进林人员加强教育和检查,严禁携带烟火入山进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
4、其它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5、其它非生产性用火。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林区民居、乡村和重要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隐患问题。
6、“防火码”推广和应用情况。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私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情况,提升“防火码”卡口扫码率,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情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私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其它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5、其它专项行动内容。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要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源头管控。
私极围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认真研究本地区历吏火灾起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和重点人群,紧盯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和进山入林游客等,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风险隐患。(三)突出宣传引领,强化警示教育。
结合各村实际,推动森林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严肃火案调查,切实加强森林火案行刑衔接工作,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全面提升打击违规违法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力度,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四)推进长效治理,完善制度建设。
认真开展森林火灾的评估工作,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要深入调查研究,注重长短结合,堵疏结合,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私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既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第三篇:XX乡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乡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森林防火措施,构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重要指示精神,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
全乡统一指挥,各村及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方式开展专项行动。
(二)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4月1日-5月31日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9月20日-12月20日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四、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1.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
2.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规用火问题。
3.其他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4.其他隐患问题。治理“痴、呆、傻、聋、哑”五类特殊人员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等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乡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XX为办公室副主任,XX、XX、各村主任及各站所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加强督促检查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住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
第四篇: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XX乡森林草原火险严峻形势,更加有力的管住野外火源,加大对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林区林缘随意用火、时常冒烟的威胁和被动局面,全面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为核心,以《XX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为依据,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有火是过、无火是功”的责任意识,在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行动小组,开展野外火源督查、检查、巡查活动,从严从快查处违规用火。通过持续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加强依法治火工作力度,普遍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规范用火的思想意识,从源头上管住野外火源,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时间要求
从
3月1日以后开始至雨季到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在3
级(含
级)以下
天后结束。
三、责任单位
由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挂村领导、村(社区)干部、组干部、护林员等为专项治理行动骨干。
四、工作任务
(一)巡查野外火源。
查处林区及林区周边未经批准、无防范措施的违规用火,做到见烟必查、见火必究,违规必处。森林草原高火险期(3月1日至4月30日)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二)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村广播、集市、学校等开展宣传;巡查组人员要身穿制服、迷彩服、护林员马甲,佩带相应标志;巡查车辆要设置“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标识,利用车载扩音机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音频宣传,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阵势。(三)深入开展督查。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重点督促检查应急值守情况。各应急扑火队到位、培训及扑火工具准备情况,是否保持战备状态;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森林草原防火专兼职人员认真履职、工作到位。五、实施要点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
为使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乡人民政府成立1个巡查办案组、2个专项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开展不间断巡查。具体为:
巡查办案组
组
长:XX
乡武装部部长、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副指挥长
成员:XX
乡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XX
乡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督查组:
第一组:
组
长:XX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XX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XX
乡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XX
乡派出所副所长
XX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负责对XX社区、XX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巡查。
第二组:
组
长:XX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指挥长
副组长:XX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XX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XX
乡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
主要负责对XX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工作车辆由乡人民政府协调做好保障。
(二)工作措施
以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为主,对林区内和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的违规用火进行查处,其中:对火灾高发的村(组),在行动中必须安排派出所民警、林业站人员参加,确保违规用火行为能够得到严肃查处。
1.集中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乡政府面山、公路沿线、大面积人工针叶林区、干热河谷地区等为重点,林区和林缘100米内禁止用火。二是突出专项行动工作措施。防火检查站卡要做到卡点不撤、人员不减,做好入山检查登记,严禁火种入山。
2.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要继续依托挂村领导、乡派出所、林业服务中心职工、专业扑火队、村(社区)“三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结合当前各村(社区)野外火源的特点和规律,实行分组包片督查、检查、巡查,采取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惩处、反面典型齐头并进的方法,严防严控野外火源,既要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讲清楚随意用火引发火灾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采用割除填埋林缘可燃物的方式搞好生产,又要严格查处违规用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在村组粘贴公开。坚决整治野外火源点多面广、难防难控的现状,坚决杜绝见烟不闻不问、违规用火久拖未决的现象,决不能因工作疏漏、管治不到位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3.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方案要有具体的方法、步骤、明确责任措施,把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乡挂村领导和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带头亲自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抓,做好对重点区域、林缘农地、牧草地的检查、巡查,要把专项行动安排落实到村组,进一步细化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治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号召林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自觉转变和抵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三)查处依据
按照《XX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查处。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2.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
3.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4.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5.吸烟、烧纸、烧香的;
6.烧蜂、烧山狩猎的;
7.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
8.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
9.焚烧垃圾的;
10.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
11.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六、责任追究
凡是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不及时查处违规用火,对违规用火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处的,导致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对相应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
第五篇:XX区开展林地(林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区开展林地(林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管控野外火源,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前期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二、工作目标
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辖区内林地(含国有林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下同)发生的各类野外用火引发火灾的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在辖区内林地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段持续多发,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力维护我区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协同配合。
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林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二)坚持依法治火,筑牢防线。
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构筑全民思想防线。(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深入总结短板不足,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强大法制保障。四、行动方式及时间
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1年4月1日-5月31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2021年9月20日-12月20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五、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1.治理林事用火。要开展辖区内林地野外火源专项治理,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林事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等问题;治理林事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对违规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2.推广“防火码”应用。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情况,督促各地增加“防火码”卡口、提升卡口扫码总量,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情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科技水平。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查处林事违规用火。要加强林业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等行为。对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林业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提请指挥部协调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合力抓好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二)聚焦重点发力。
要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辖区内林地野外用火行为管理到位。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加强卫星遥感、智能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三)把握特点规律。
要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采取超常规手段切实管住、管死辖区内林地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四)务求治理实效。
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顶格处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规用火行为。(五)强化警示教育。
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宣传影响,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按规定予以奖励。要层层公布举报电话,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六)积极推进制度建设。
要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控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深入调查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严格落实防火期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野外施工作业管理。要加快“防火码”在隐患整改、火险预警、宣传警示等方面的深化应用试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实现“小码大用、一码多用”。(七)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人员负责收集此次专项行动信息,于6月18日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2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