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谈一谈你对邓小平“一国两制”理论的认识。(30分)
答:“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由于不同的历史原因,我国的香港、澳门长期被英国和葡萄牙霸占,台湾则被国民党所盘踞。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愿望。
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历史责任和奋斗目标,并积极寻求实现统一的方式和途径。20世纪50年代,我国政府多次表示愿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如果台湾和平统一,可以实行高度自治,政务仍归蒋介石领导,共产党不派人干预等。这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当时还不能提出“一国两制”的完整构想并付诸实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集中全党的智慧,逐步完成“一国两制”的构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同年1月,邓小平访美期间指出,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台湾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初步表明了“一国两制”的构想。1981年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谈话,以及1982年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的谈话,都标志着这一构想进入形成阶段。邓小平在这次谈话时,第一次明确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
“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
首先,“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个中国”。国家的主权是不容分割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得到国际承认的。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的前提。
其次,实行“两种制度”,主体是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在统一的国家前提下实行“两种制度”,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其中主体是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尊重历史和现实得出的决策。另外,两种制度长期不变,共同发展。
最后,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