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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主持词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10-964583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17 10:55: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主持词

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主持词

(纪委书记 卫华明)

各位领导、监督员同志们:

大家好!202_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也是高坪公安分局面对机遇,迎接挑战,争创全国优秀公安局的关键一年。新年伊始,为进一步搞好队伍建设,分局党委决定召开这个座谈会可谓意义深远。在此,我谨代表分局全体民警向各位领导、监督员同志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应邀参加我们这次座谈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我局警风警纪建设的关心和指导。

今天座谈会主要议程,一是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蜾同志作主题讲话,二是听取意见,诚恳地接受各位领导和监督员对我局加强警风警纪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下面有请徐政委作主题讲话;(徐政委讲话)

刚才,徐蜾政委作了高屋建瓴的讲话,正如徐政委所言,在极不寻常、极其特殊的202_年,面对一场场硬仗、一个个挑战,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和打造“三型”阳光高坪的目标,直面困难、连续作战,争先恐后、勇创一流,有力维护了全区的 和谐稳定,成功抗击了地震和洪涝灾害,切实打赢了安保维稳硬仗,圆满实现了“三项建设”工作阶段任务,公安行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各项公安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监督员的关心、参与、监督。一年来,监督员同志们热心于公安工作,关心公安队伍建设,认真履行特邀监督员的职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辞辛劳,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差距、增进社会理解、密切警民关系、协调各界支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下面请各位监督员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

(座谈)

同志们,今天的座谈会开的非常成功,气氛非常融洽,刚才,各位监督员为分局警风警纪建设出谋划策,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和让人民满意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处理好每一条意见和建议。

202_年承载着全局400多名公安民警辛勤的汗水和收获的喜悦已然渐行渐远,在充满希冀和挑战的202_年,我们衷心希望各位监督员对公安事业寄予的满腔热情一如既往,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一如既往,对公安队伍的监督爱护一如既往:当好“监督员”,定期不定期检查民警执法执勤和 警风警纪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地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进行监督,转达人民群众对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做宣传公安工作的使者;当好“信息员”,利用联系群众广泛的有利条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通过监督员的联络、沟通,在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相互了解、彼此支持、共建和谐的桥梁;当好“研究员”,欢迎各位常到分局基层所队调研,给分局多出一些好主意、好方法,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上水平、执法工作上质量、队伍建设上台阶,共同为构建“三型”阳光高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监督员同志的光临表示感谢。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第二篇:警风警纪

为巩固民警“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成果,防患于未然,广西高速交警四大队采取“五坚持”措施,建立整肃警风警纪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坚持每周一讲,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坚持每周二下午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类法律法规和总队、支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民警时刻绷紧遵章守纪这根弦,切实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二、坚持每月一谈,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采取大队领导与中队队长及民警谈心和中队队长与民警谈心的两级谈心制度,坚持每月对中队队长及民警谈一次心,了解其在工作、生活、学习和家庭等各方面的情况,排疑解惑,纠正思想偏差,并尽中队、大队力量解决其实际困难,努力营造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

三、坚持每季一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纪律作风建设主题,针对民警的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廉洁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述职述廉活动,自我剖析,自查自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执法规范,纯洁民警队伍。

四、坚持随机回访,及时收集当事人意见。建立随机回访机制,对现场和非现场处罚当事人,适用一般程序处罚当事人以及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随机回访,及时收集当事人对办案民警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无违法纪和不廉洁行为,督促民警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五、坚持联系家属,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管。坚持定期联系家属制度,制定民警家庭信息登记表,登记民警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定期与民警家属进行沟通,通报民警在单位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进行,同时请家属反馈民警在家休息期间的活动情况,在大队与民警家属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对民警八小以外活动的监管。

第三篇: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总结

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总结

杨伟成

自202_年我有幸被聘任警风警纪监督员以来,带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政治坚定、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人民群众了解各方的诉求和意愿,对警察队伍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警民关系的和谐,提高当地派出所的执法效率。现将两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的总结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我深知自身文化水平有限,政治修养也有待提高,因此两年来,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工作能力。学习使人聪明,学习使人高尚,学习使人全面发展。通过学习,提高了汲取知识的能力,提高了思考问题的能力。对如何搞好警风警纪监督工作,如何正确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等有了较深的认识;通过学习,更加明确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提高了思想道德境界,能以健康的心态正确的看待自己,看待别人,看清荣辱得失;通过学习,提高了法律水平,能够自觉的依法办事。

二、监督作用的发挥。我经常性深入警务人员中,深入人民群众中,脚踏实地做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警察队伍的执法情况和人民群众相应的评价和心声。本着对警察队伍和政法部门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多次客观、真实、准确地查找问题,反映情况。作为警风警纪监督员我无私无畏,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极大的提高了林坛镇辖区警察队伍的精神面貌和执法水平。

三、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发挥。我作为警风警纪的监督员职责是联系基层和上级机关,做群众和警察队伍的桥梁、纽带。所以在工作中,我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警察的办事程序和办事制度,培养人民群众的法制精神,又及时解释和消除人民群众对警察队伍的一些误解和不满情绪,有力维护和展现警察队伍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我勇于举报警察队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问题,也大力宣传基层派出所的好做法、好事迹、好风气。真正发挥了警民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了人民群众和派出所的情况交流,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沟通了思想,融洽警民关系,促进警风转变、执法环境的改观。

四、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两年以来,我不仅是每一天提醒自己最为警风警纪监督员的职责,督促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带头遵守各项法律规章,而且要求家人和睦乡里,任何事情上都能做到不违法不违纪,维护村委和镇委的各项工作。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两年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自身的政治法律修养层次不太高,针对问题,我为以后确定了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期望,做一个优秀的警风警纪监督员。

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总结

杨伟成 202_

第四篇:警风警纪工作监督员

警风警纪监督员一行公安局情报中心、指挥中心。通过实地视察,深入了解和感受了公安机关在五项建设、治安管控、群众矛盾调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在座谈会上,警风警纪监督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广泛的评议,大家认为,近年来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作风和形象明显好转,班子坚强有力,队伍风正心齐,工作成绩显著。大家一致表示,本次座谈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和警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及信心,全体警风警纪监督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密切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和交流,既当好监督员,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又当好联络员和宣传员,积极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建言献策。同时,与会监督员就公安队伍教育管理、加强为企业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对广大警风警纪监督员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相关警种部门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逐一认真梳理、研究、整改和落实。进一步加强与监督员的沟通联系、情况反馈,及时通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听取各类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指导,不断促进警风警纪和队伍整体素质好转,努力建设一支文明、公正、高效的队伍,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和谐社会氛围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规定

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警风警纪监督员是市局从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及新闻工作者中聘请的,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执勤和遵纪

守法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

第三条警风警纪监督员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心和关注公安工作,关心公安队伍建设;

(三)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岁以内。

第四条警风警纪监督员的职责:

(一)对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

(二)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四)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议。

第五条警风警纪监督员的职权: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公安机关召开的队伍建设的有关会议,听取情况通报;

(三)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意见和建议等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参加市局组织的对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

(五)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予以协助、配合。

第六条警风警纪监督员反映、转递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teniu.cc)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由市局纪委或有关分、县(市)局、支队纪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警风警纪监督员联络员统一签收、登记,按照性质分类,逐件填写《**市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反映、转递事项转办通知单》,由市局纪委领导签署意见后,转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

(二)承办单位接到转办通知单和有关材料后,要按照规定期限认真办理,不得应付、推诿或拖着不办。办理结果要及时答复警风警纪监督员,同时填写《**市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反映、转递事项转办通知单(回执)》,连同办理结果抄送市局纪委备案;

(三)承办单位对警风警纪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一般事项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警风警纪监督员;比较复杂的事项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结并答复,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条警风警纪监督员要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安工作秘密;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执勤进行现场监督时,需出示警风警纪监督员证件。

第八条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要征得被聘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经市局决定后,颁发聘书及**市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证。

第九条警风警纪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三年。其间,对不能正确行使监督职权或因故不能行使监督职权的应予解聘。

第十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应积极协助、配合、支持警风警纪监督员依照本规定履行监督职责、行使监督职权,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答复询问,及时办理反映、转递的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反馈。对阻挠警风警纪监督员依照本规定和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行使监督职权,拒不接受监督或打击报复警风警纪监督员的,依照有关法律和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警风警纪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联系由市局纪委负责:

(一)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参加公安队伍建设有关的会议和活动;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情况及对警风警纪监督员所提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时了解、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联络和服务工作;

(三)建立与警风警纪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警风警纪监督员履行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监督职责的情况,取得他们对警风警纪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支持。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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