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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医疗核心制度心得体会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10-1033388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3 09:09: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习医疗核心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医疗核心制度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理解了医疗质量是医疗工作的核心,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永恒主题。医疗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安全的医疗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有时还导致医疗事故引起医疗纠纷,影响单位的社会信誉和形象。联系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引起高度警惕。我们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应该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但是在我们这个队伍里,确实还有个别人,对工作漫不经心,松松散散,业务技术不高,服务态度不好。更有甚者,因为一时疏忽,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负面影响。我们在深感痛心之余,应该深刻地反省自己

今天我的工作做的好吗?今天我的工作有没有什么遗忘?有没有什么疏忽?还有什么地方需要进一步改善?作为一名医疗工作者就应该这样去做,这样去想,甚至是每时每刻都要想。我们通过医院核心制度深刻地领悟到:

安全工作无小事,病人的事就是我自己的事。我们在医院工作。要将高尚的医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温暖热情的服务态度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真正让病人在感受到放心,满意为止。在工作中我们要坚决做到:

1,加强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之余,都要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采取集体学习讨论,个人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地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2,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精益求精,决不能因嫌麻烦而省略操作步骤,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3,在实际工作中对任何有疑问的情况决不能放松,也决不能放过,一定要弄清并解决为止,决不能掉以轻心。医疗质量是医生的生命。是医院管理核心内容,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改善检验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从自己做起,不断总结过去,认真做好检验科的本职工作,学习新的知识加强操作技能,争取更好的为病人为临床服务。

谢炜杰

第二篇:学习医疗核心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医疗核心制度心得体会

医疗质量是医疗工作的核心,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永恒主题。医疗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安全的医疗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有时还导致医疗事故引起医疗纠纷,影响单位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联系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引起高度警惕。我们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应该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但是在我们这个队伍里,确实还有个别人,对工作漫不经心,松松散散,业务技术不高、服务态度不好。更有甚至者,因为一时疏忽、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操作。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负面影响。

我们在深感痛心之余,应该深刻地反省自己:今天我的工作做的好吗?今天我的工作有没有什么遗忘?有没有什么疏忽?还有什么地方需要进一步改善?做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就应该这样去做,这样去想,甚至是每时每刻都要想。

我们通过学习医院核心制度深刻地领悟到:安全工作无小事,病人的事就是我们自己的事。我们在医院工作,要将高尚的医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温暖热情的服务态度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真正让病人在感到放心、满意。为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坚决做到:

一、加强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无论是在工作中、在工作之余,都要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采取集体学习讨论、个人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地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二、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精益求精,决不能因嫌麻烦而省略操作步骤,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三、在实际工作中对任何有疑问的情况决不能放松,也决不允许放过,一定要弄清并解决为止,决不掉以轻心。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我们将以此为锲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切实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从自己做起,从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操作上做起,时时抓安全,处处抓安全。围绕“医院核心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内容,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排除安全隐患更有力的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能及时响应各部门的电脑软件、硬件、邮件、网络、打印机的维护。尽可能的降低设备使用故障率,在其出现故障的时候,要做到能在当地解决就当地解决,不能当地解决的也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解决。要克服设备老化,部分计算机、打印机已过保修期,备用机器不足等多方面困难,能自己修的自己修,为医院节约资金。信息科要常常下到各个工作站检查隐患,及时发现及时维修,不能因为机器的故障而影响到各个工作站的正常工作。

第三篇:医疗核心制度学习感受

医疗核心制度学习感受

一、首诊负责制度: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三、分级护理制度: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四、术前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人死亡后,必须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八、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

九、查对制度:临床科室——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十、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十一、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十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十三、会诊制度: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十四、医疗技术准入制度: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十五、医患沟通制度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室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方可转院。

第四篇:最新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医疗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凡第一个接待门急诊病人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的病人,应在询问病史、进行体检、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处置后,才能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三、凡遇复合伤或诊断未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疗责任,并负责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四、如患者确须转科,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并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诊断同意后,负责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妥善安排。如须转院,由首诊医师经科主任同意签字后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汇报并备案后方可转院。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 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一次;

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

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

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病例及新入院病例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对身体做全面检查。

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2、病房会诊

(三)急诊会诊

(四)院内会诊

(五)院外会诊

(六)外出会诊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诊科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病例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会诊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

二、出院病例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

四、术前病例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

一、临床病例讨论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讨论率(含会诊)应达出院病人的15%以上。

2、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发言准备。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出院病例讨论

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存档)。

出院病例讨论主要是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三、疑难病例讨论

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术前病例讨论

1、凡甲、乙类手术、重大疑难手术、开展新技术的手术、二次手术、会诊手术等均须进行术前讨论。

2、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由经治医师整理后记入病历的术前讨论记录中。

五、死亡病例讨论

1、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召开。

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领导。

3、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危重病例抢救制度

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场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汇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2、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分管院长,以便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共同进行抢救。

3、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在场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地做好抢救的各项工作,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有可能涉及到刑事或民事纠纷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实施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对病人的抢救,不得以口头医嘱的形式直接执行。

5、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的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病室要进行终末消毒。

7、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负责人交待病情及预后,耐心解释患者家属的询问,以期取得患者家属或其单位负责人的理解和配合。

8、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分管院长领导抢救,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对病人的抢救工作。

9、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与抢救工作相关的协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10、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或其他特殊检查科室,应尽可能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后勤科室应确保水、电、气等供应。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等,物品外观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完整、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严禁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患者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并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一、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识。

2、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以及用药等。

3、相关人员要查对无菌包灭菌指示标识,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相关规范要求。

二、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应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等。

2、收集标本时,应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结果产生后,要经高年资检验人员复核结果。

5、检验科室在发出检验报告时,必须由高年资检验师再次查对科别、床号、患者姓名等。

三、药房查对制度

1、配方前,必须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处方量、处方医生签名、处方日期等。

2、配方时,必须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规格、配伍禁忌等。

3、发药时,要严格实行“四查、一交代”:

⑴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⑵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⑶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⑷查对患者姓名、年龄、诊断; ⑸向取药者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值班医师必须具有执业资格,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所有值班医师必须报经医务科备案。

2、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内的病人。

3、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先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然后及时补写病历。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与审批制度

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丁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丙类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乙类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乙类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甲类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甲类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甲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甲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熟练完成甲类手术,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规定临床护理要求。在护理工作中达到明确重 点,分清主次,合理安排人力,使护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以医嘱形式下达级别,分成一、二、三级护理及特别护理。特别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如监护病人。

2、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

3、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一级护理:

1、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有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竭。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儿、晚期癌症化疗期。二级护理: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三级护理: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者。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黑或黑墨水)书写(需复写的资料和门诊病历可用圆珠笔书写)。

2、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书写不得超过线格。如在药物过敏,必须用红笔标明。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3、病历书写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及口头语言。

4、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方可以外文原名书写。

5、药物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诊断、手术必须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中文填写。

6、简化字必须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规范书写。

7、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通用符号。

8、各项记录应注明年、月、日;急诊、抢救等记录应注明至时、分,采用24小时制和国际记录方式。

9、病历的每一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各种表格栏内必须按项认真填写,无内容者应划“—”。

10、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历首页要认真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

2、病案必须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与鉴别诊断密切相关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并由医师签全名。

3、初诊必须系统的进行体格检查,时隔三个月以上的复诊病例仍需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4、所作辅助检查结果必须载入病历中。

5、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初步诊断,诊查两次仍不能确诊时应及时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科内会诊,并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疗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6、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得书写“成”字代替。

7、根据患病情出具诊断证明书时病历上要记载其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具诊断书。

8、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9、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必须据实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详细至时、分。

2、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相关生命体征。

3、危重疑难的病例必须体现首诊负责制,必须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可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病案管理制度

1.病历回收制度

2.病案借阅制度 3.病历复印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增进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配合与支持,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与医疗质量,进一步做好医患沟通工作,使医务人员增强自律和维权意识,充分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隐私权,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针对患者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案及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减少医患双方误解和矛盾,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产生。

1、建立健全语言沟通制度

2、建立健全签字制度

3、建立健全工休座谈会制度

1、患者入院,床位医生按《XX医院医患协议书》为主要内容进行谈话,建立和谐的医患环境。

2、手术科室术前(含门诊小手术)必须详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内容包括入院诊断、术前相关检查、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术中及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沟通。

3、术中发现新情况或改变原定手术方式,必须告知患者的家属。

4、患者入院后,无论病情轻重,均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一次沟通,内容包括目前的病情、拟进行专项检查、制定的诊疗方案、预后等。

5、患者病情危重或病情变化,应充分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使其能接受、理解。

6、需要进行特殊治疗(化疗、各种诊断性穿刺、输血等)以及使用贵重药品、大型检查、不在医保范围内的药物时,均应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使其了解该检查或治疗的必要性并同意接受。

7、所有带有一定危险性的操作前,如各种体内插管、吸痰、造影检查等。

8、选择植入物或特殊材料前,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多种植入物或特殊材料的性能、优缺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供其选择。

9、患者在转运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病情变化或意外,转运前应与患者或家属交待可能出现的情况。

10、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所规定的其他谈话内容。

11、医方谈话人员应为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手术谈话应由主刀或第一助手,进修、实习医师不得独立进行谈话。建立健全签字制度

医患双方通过谈话方式,对医疗诊治方案或处理达成共识,以书面签字形式,作为双方认定的依据。下列情况必须签字:

签署《XX医院医患协议书》;

1、各类手术前;

2、进行特殊治疗前;

3、应用贵重药品、器械和不属医保报销范围的药物;

4、输血前;

5、无备份的影像资料被患者取走时;

6、患者或家属拒绝治疗及相关检查时;

7、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时;

8、涉及性器官手术、医疗美容手术,需患者及其配偶共同签字;

9、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规定的其他需要签字的情况;

10、诊治涉及有法律、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倾向的患者时。

签字必须是患者本人签名,如因疾病原因不能签字由其他的亲属代签则必须有授权委托书。

建立健全工休座谈会制度

1、临床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学习住院须知、宣传保健知识,征求对医疗护理质量、服务态度、饮食、环境等方面的意见。

2、如实记录工休座谈会的内容。

3、对病员或家属提出的意见及时处理。

4、工休座谈会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建立健全出院病员回访制度

各科室不定期选择出院病员进行回访,了解出院后病员的健康恢复情况,指导健康知识,了解患者对医院工作意见、建议。

第五篇:202_医疗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

(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案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特别检查是哪级医师查房,记录书写的质量)、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二级医师查房规定

(1)一般患者每周查房3次,一般患者入院后,二级医师首次查房不得超过48小时。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以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如一周后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应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负责修改和指导一级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以提高书写水平。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8)检查指导住院医师工作,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9)协助科主任决定病人的入院、转科、转院问题。

(10)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一级医师查房规定

(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早晚查房一次,上午、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新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3)及时修改被带教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医疗文件等。(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历。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入院二周诊断不明确;住院期间实验室或其他辅助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的变更;治疗效果不佳;院内感染者;疑难重大手术。

重危病例:病情危重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者。

1、科室进行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病区医师均参加。

2、讨论前,主管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负责收集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补充汇报病史、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结合诊疗规范、国内外资料分析制定诊治措施。

3、如科室讨论后诊断仍不明确,需将患者病情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院进行讨论。

4、全院讨论时,患者所在科室将患者病情摘要送至拟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专家和医务科,医务科负责通知并组织讨论。

5、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修订治疗方案。讨论经过由经治医师记录整理,经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后,分别记入病程记录和疑难危重讨论记录本。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临床工作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疑与其它学科有关的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1、会诊医师须做到:(1)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

(2)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诊疗意见并开出本科医嘱,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3)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物或医用材料以及特殊用法须在会诊意见记录中注明,并告知患者和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签字手续;

(4)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5)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6)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

2、院内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包括门诊会诊与病房会诊(普通))、急诊会诊、全院会诊、清院外会诊、远程会诊。(1)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及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例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2)科间会诊:

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经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记录患者的病史及体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等。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于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病房会诊(普通):邀请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申请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明确会诊目的及要求,在会诊时必须由经治医师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请医师的尊敬。被邀请会诊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指定有一定临床经验,对科专业理论及技术操作有一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态度认真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总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为保证会诊质量,以达预期会诊目的及医疗安全,科室不得派住院医师承担会诊任务(急会诊例外)。会诊医师应本着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进行随访,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提出具体意见,并写会诊记录。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3)急诊会诊: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急会诊申请,并同时上报本科室上级医师,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申请会诊和到达会诊时间均应记录到分钟。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以及时做出诊治意见。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4)院内大会诊:对危、重症及疑难病例、特殊病例需院内大会诊的,科室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负责通知专家和主持讨论,科室负责将病历摘要送达参加会诊讨论的专家;邀请会诊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须参加会诊讨论。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学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和主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急危重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有他科病情由主诊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

3、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人员的指挥及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人员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颂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各班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班,所用药品的空安培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开,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清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6、需多学科协作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科或医疗副院长等组织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人员、参加多学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专业特长,团结协作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7、病危、病重病人要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入病历中,一份交病人家属。要及时、认真向病人家属讲明病情及预后,填写病情告知书,以期取得家属的配合。

8、因纠纷、殴斗、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外,同时执行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在正常工作日应向医务科和保卫科汇报,非工作日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9、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不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10、抢救工作中,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辅科室及后勤部门,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对危重病人应做好床旁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新入院病人情况,危重病人的病情及处理事项,手术病人情况及需要特殊观察的患者情况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病情变化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的病人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参加急诊手术。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查看病人时,应立即前往巡视。如因公必须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

7、值班医师在每日病房交接班晨会上,应将病人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和病房全体工作人员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人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值班医师每日需要填写交接班记录,重点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措施,以及新入院病人情况、急诊入院病人检查及处理,手术病人情况,死亡病人抢救和交班医生交班的所有事项。

9、药房、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学科等科室,须根据情况安排好值班,坚守岗位,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记录。

学习医疗核心制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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