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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材料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10-890747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9 09:56: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材料

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材料

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

根据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文明办、创建办的工作部署,我县广泛开展了清理与规范不文明户外广告和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洛阳市《关于清理乡村不规范标语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精神,成立了xx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及时传达洛创文指办(202_)20号文件和洛创文电(202_)35号文件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各乡镇制定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定工作内容,把整治重点范围放在县城区、乡镇所在地、示范村、主要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乡镇、村庄。对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居民门前、施工现场、公共场所、主要街道等重点责任区的综合整治。

二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张挂标语横额、印发宣传单、编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的重要意义。二是利用简报、工作提示函,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治理。通过大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整治氛围。

三是重点整治,狠抓落实。在城区主要街道、生活区、办公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铁路沿线、高速公路、主要公路沿线整治工作中,共发现标语和户外广告5393条,其中清理不规范标语1187条,清理不文明户外广告1923条,清理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743条,新增公益宣传标语广告138条,目前保留标语1678条。全面规范治理了城区沿街的不规范不文明标语户外广告,清理一批违章户外广告牌,拆除了有碍市容的牌匾及临街住宅防盗网,对街道交通和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了集中整治。

四是强化督查,限期整改。一是领导亲自抓督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亲自带领文明办、创建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督查指导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治,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成立由文明办、创建办、新农办、爱卫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多次对城区和各乡镇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1、个别乡镇、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

2、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分健全完善。

3、电线杆、路灯杆等公益设施上的小广告、小张贴清理不到位。

4、未经审批的涉医涉药、不雅广告清理不到位。

5、过多过滥墙体标语清理不到位。

6、一些陈旧、破损标语、对联、横幅清理不到位。下一步,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清理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户外广告和墙体标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的大事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的开展好集中整治和监管工作。

二、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把户外广告和墙体标语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县环境创优测评体系,列入创建文明村镇和“清洁家园行动”工作考评内容,凡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强化大局观念,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层层分解任务、目标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抓好集中清理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集中清理,狠抓落实。组织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再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治理主要公路沿线,高速路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各乡镇要打造一条精品线路,三个亮点村,力争在一周内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提升我县城乡面貌和对外形象。

四、建章立制,跟踪问责。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的审批制度、检查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在集中清理的基础上,从源头杜绝新增不规范、不文明户外广告和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现象的发生。同时,对清理整改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纠正,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五、高标准严要求。对整形、涉医广告全部覆盖或撤换,覆盖颜料必须和广告同色,不得形成新的视觉污染,对破旧广告要整体拆除。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广告(龙门架、距公路中心线过近的、设施老化),不符合办理程序的广告(未经审批、审批程序不合格、不符合规划设计),不符合文明要求的广告(广告内容画面不文明、空白无内容、广告表面破损严重),要坚决拆除。

六、加大督查力度。督查工作要坚持做到“三结合”。即采取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督查力度,对落实整改措施

不力的单位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

第二篇: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

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

根据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文明办、创建办的工作部署,我县广泛开展了清理与规范不文明户外广告和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洛阳市《关于清理乡村不规范标语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精神,成立了xx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及时传达洛创文指办(202_)20号文件和洛创文电(202_)35号文件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各乡镇制定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定工作内容,把整治重点范围放在县城区、乡镇所在地、示范村、主要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乡镇、村庄。对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居民门前、施工现场、公共场所、主要街道等重点责任区的综合整治。

二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张挂标语横额、印发宣传单、编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的重要意义。二是利用简报、工作提示函,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治理。通过大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整治氛围。

三是重点整治,狠抓落实。在城区主要街道、生活区、办公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铁路沿线、高速公路、主要公路沿线整治工作中,共发现标语和户外广告5393条,其中清理不规范标语1187条,清理不文明户外广告1923条,清理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743条,新增公益宣传标语广告138条,目前保留标语1678条。全面规范治理了城区沿街的不规范不文明标语户外广告,清理一批违章户外广告牌,拆除了有碍市容的牌匾及临街住宅防盗网,对街道交通和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了集中整治。

四是强化督查,限期整改。一是领导亲自抓督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亲自带领文明办、创建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督查指导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治,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成立由文明办、创建办、新农办、爱卫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多次对城区和各乡镇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1、个别乡镇、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

2、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分健全完善。

3、电线杆、路灯杆等公益设施上的小广告、小张贴清理不到位。

4、未经审批的涉医涉药、不雅广告清理不到位。

5、过多过滥墙体标语清理不到位。

6、一些陈旧、破损标语、对联、横幅清理不到位。下一步,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清理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户外广告和墙体标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的大事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的开展好集中整治和监管工作。

二、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把户外广告和墙体标语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县环境创优测评体系,列入创建文明村镇和“清洁家园行动”工作考评内容,凡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强化大局观念,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层层分解任务、目标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抓好集中清理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集中清理,狠抓落实。组织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再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治理主要公路沿线,高速路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各乡镇要打造一条精品线路,三个亮点村,力争在一周内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提升我县城乡面貌和对外形象。

四、建章立制,跟踪问责。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的审批制度、检查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在集中清理的基础上,从源头杜绝新增不规范、不文明户外广告和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现象的发生。同时,对清理整改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纠正,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五、高标准严要求。对整形、涉医广告全部覆盖或撤换,覆盖颜料必须和广告同色,不得形成新的视觉污染,对破旧广告要整体拆除。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广告(龙门架、距公路中心线过近的、设施老化),不符合办理程序的广告(未经审批、审批程序不合格、不符合规划设计),不符合文明要求的广告(广告内容画面不文明、空白无内容、广告表面破损严重),要坚决拆除。

六、加大督查力度。督查工作要坚持做到“三结合”。即采取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督查力度,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第三篇:县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模版)

**县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开展文明中原系列行动和清洁家园行动,根据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文明办、创建办的工作部署,我县广泛开展了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户外广告和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洛阳市《关于清理乡村不规范标语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及时传达洛创文指办(202_)20号文件和洛创文电(202_)35号文件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各乡镇制定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定工作内容,把整治重点范围放在县城区、乡镇所在地、示范村、主要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乡镇、村庄。对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居民门前、施工现场、公共场所、主要街道等重点责任区的综合整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张挂标语横额、印发宣传单、编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的重要意义。二是利用简报、工作提示函,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治理。通过大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使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的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重点整治,狠抓落实。在城区主要街道、生活区、办公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铁路沿线、高速公路、主要公路沿线整治工作中,共发现标语和户外广告5393条,其中清理不规范标语1187条,清理不文明户外广告1923条,清理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743条,新增公益宣传标语广告138条,目前保留标语1678条。全面规范治理了城区沿街的不规范不文明标语户外广告,清理一批违章户外广告牌,拆除了有碍市容的牌匾及临街住宅防盗网,对街道交通和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了集中整治。

三、严格督查,扎实推进

(一)强化督查,限期整改。一是领导亲自抓督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亲自带领文明办、创建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督查指导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治,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成立由文明办、创建办、新农办、爱卫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多次对城区和各乡镇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决定在今年财政预算调整中,增加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的专项经费,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在这次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的活动中,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大力配合,积极行动起来,集中力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打一场整改工作的攻坚战,不折不扣地做到“硬件”过得硬、“软件”不丢分。一是对主要街道路和重点卫生区域实行分片分段包干责任制,联合城管、工商、物管所等部门对乱停乱放、乱搭乱盖、乱摆乱卖的不良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二是加强对进展情况和信息的收集反馈。各乡镇、各单位每周定期向文明办、创建办报送工作信息,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调整和强化政策措施,形成了强大的合力。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治管结合,健全机制。**县以开展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为契机,对城乡环境状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严格整改,进一步健全城管和环卫管理机制,组建或充实了城管、环卫、市容环境卫生突击队和联合执法队伍,制定出台了《**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门前四包五不准”卫生责任承包制》,各有关单位制定完善了户外广告申批制度、检查制度和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以制度管人,对城区主要街道、主要路段沿线和市场做到日查日清。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继续通过广播、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全民的清洁卫生意识和维护城镇环境的自觉性,逐步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和行为。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市文明办、创建办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范清理标准。把清理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使清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奖惩措施

督查工作要坚持做到“三结合”。即采取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督查力度,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四)把开展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情况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提高农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实行乡、镇、村、户联动,把清理工作进一步向千家万户延伸,拓宽到每个村庄、每条街道、每个胡同、每个庭院。

**县文明办

202_年5月2日

第四篇: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方案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依托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工作,不断净化地名环境。

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地名在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现制定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我县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二)规范使用标准地名。

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志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

(三)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

对我县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

二、任务分工。

(一)县民政局。X.负责此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期间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动员部署、人员培训、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督导检查、总结报告等工作。

X.负责对我县居民区、街(路、巷)、基层政权组织等名称中不规范地名的摸底排查、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对地名标志中不规范汉字、使用英文等外语拼写、拼音标注错误等进行清理整治;做好自然地理实体、乡镇、村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地名录编纂出版工作。

X.完善地名命名更名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和风险评估等制度,强化监督管理,防范并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

X.协调与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和市场监督等部门,做好相关领域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和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共享。

(二)县公安局。

X.配合做好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不规范地名的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督导检查等工作。

X.对此次清理后的交通指示标志中不规范的地名标示进行更换,并统一使用汉语拼音拼写。

X.积极关注社会輿情动向,配合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执法工作。

X.负责清理整治户籍登记、身份证等证件中的不规范地名,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三)县教育体育局。

X.配合做好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不规范地名的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督导检查等工作。

X.负责做好本单位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和相关信息更新维护。

X.做好地名中语言文字的审音定字及规范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四)县住建局。

X.配合做好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不规范地名的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督导检查等工作。

X.负责对大型建筑物不规范地名的摸底、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不规范地名标志的更换工作。

X.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时,要严格按照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后的标准地名办理有关手续,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五)县自然资源局。

X.配合做好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不规范地名的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督导检查等工作。

X.负责地图编创、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网络电子地图上的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工作。

X.监督出版单位在新版公开出版地图中使用标准地名,为社会提供准确的标准地名信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X.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产权变更、产权证发放时,要严格按照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后的标准地名办理有关手续。对不动产证上的不规范地名地址信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中变更或逐步变更的方式予以更换,并确保变更期间能够正常使用,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六)县文化和旅游局。

X.配合做好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不规范地名的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清理整治、督导检查等工作。

X.负责对各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场馆的不规范名称及标志进行梳理清查,对名称不规范、标示不准确、标志不健全、设置不合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X.配合做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和保护工作。

(七)县交通运输局。

X.配合做好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不规范地名的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督导检查等工作。

X.负责对县内待建、在建和已建成的桥梁、公交站点、道路中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摸底排查、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清理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桥梁、公交站点、道路交通的标志要进行更换,对于标示不准确、设置不合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X.配合做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不规范地名的清单确定、标准化处理、督导检查等工作。

X.对各类媒介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不使用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广告中使用的不规范地名。

X.负责对登记注册含有不规范地名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名称的清查,并在以后的注册登记中严格审查。

X.对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存在的不规范地名地址信息,可结合实际,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前提下,采取集中变更或逐步变更的方式予以更换,并确保变更期间相关证照正常使用,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九)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时,要严格按照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后的标准地名办理有关手续。

(十)县发改局。

在项目立项申请时,要严格按照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后的标准地名办理有关手续。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X月X日前)。于X年X月X日前,完成好本级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成立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包括专家在内的评审论证组,认真做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工作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为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营造良好氛围。

(二)摸底排查(X月X日~X月X日)。

结合我县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依次进行摸底排查、专家研究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后,确定拟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清单报本级政府审定。

(三)标准化处理(X月X日~X月X日)。

对确需命名、更名的不规范地名,要按照有关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新地名征集、专家论证、充分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按程序报批后,方可进行命名、更名。

(四)清理整治(X月X日~X月X日)。

经自治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的标准地名录。及时做好符合GBX-X《地名标志》和DBX/X-X《二维码标准地名标志制作与设置规范》要求的各类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相关公共标志、标识及户外广告、地图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的清理任务。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把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自治区不规范地名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向群众收取因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而产生的相关证照信息变更费用。

(二)积极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地名法规政策,深入宣传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重要意义、清理整治重点,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制定舆情应对方案。要制定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宣传手册,走向街头或重点区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普及地名知识,增强社会各界自觉使用标准地名的思想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密切协同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工作合力。民政局要认真牵头做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清单名录确定、标准化处理、督查指导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本单位职责,协同做好本领域内的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和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反馈至县民政部门

第五篇:规范清理户外广告、宣传标语总结

双流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规范清理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等外宣用语工作总结

根据双流县委办公室《关于规范清理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等外宣用语的通知》(双委办〔202_〕14号)精神,我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对我院发布的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及展板等涉及外宣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县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院内各区域(门诊大厅、医院大门及外墙、宣传栏、墙面等)积极开展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及展板等涉及外宣的内容进行核查清理,确定有无与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市最新提法不一致的。

二、经过一周的仔细对照清理,我院在广告及宣传栏、标语的内容上没有出现与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市最新提法不一致的内容,但部分区域存在宣传展板、悬挂的标语不规范(大门宣传标语悬挂不整齐、大厅及部分科室存在随意在墙面粘贴宣传画或健康宣教内容的现象)。

三、医院立即部署,安排人力将各区域不规范和随意粘贴的宣传画等进行了清除,主要是医院大门的不整齐标语予以取除,将门诊大厅和各科室随意墙面粘贴的宣传纸张予以取除。并召集中层干部和负责宣教工作的人员召开会议,明确要求不得在医院公共区域、各科室墙面或空中随意粘贴和悬挂宣传标语等,今后要将各类宣传标语、纸张、广告等统一规范制作后,规范的放在指定的宣传橱窗内,以确保美观大方。同时,医院还将在部分区域增设宣传橱窗,供各科室开展健康宣传教育。

四、通过进一步规范,使医院的环境和形象得到了提升,为广大病员群众提供一个整洁温馨的医疗环境奠定了基础。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和不定期对和区域的宣传形式内容等规范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此项工作长期开展,取得实效。努力塑造双流良好的城市形象。

双流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202_年3月9日

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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