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分工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结合近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制定如下分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组织构架
组
长:XX
县重点项目办副主任
副组长:XX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副局长
组
员:XX
县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股股长
XX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工业股股长
XX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股干事
二、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综合,及时掌握情况,联合各单位扎实推进清理规范我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工作;
不断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增加市场供给。(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清理取消X发改价格规〔2021〕X号列名的供水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提升供水供气行业服务水平,改善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供水供气相关法规、规章、政策。
(三)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配合清理取消X发改价格规〔2021〕X号列名的供电行业不合理收费;
牵头提升供电行业服务水平,改善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供电行业法规、规章、政策。(四)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经营者收费行为,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负责对我县供水供气供电行业收费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对各开发商在建在售居民住宅小区的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畅通12315电话热线、12315互联网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对相关线索及时核查处理,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垄断行为。(五)其他单位:工作中涉及的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等其他单位,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X发改价格函〔2021〕X号要求于7月6日前完成自查。
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6前,通过党政网报送县发展改革局。(二)各有关单位和各相关企业于每月10、25日前,将本行业工作安排、治理工作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政策措施通过党政网报送县发展改革局。
(三)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X发改价格函〔2021〕X号要求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并加强信息互通,确保清理工作圆满完成。联系人:县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股
XX
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