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慈善基金会工作总结
慈善基金会工作总结
明礼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些善心人士发起的会员制私募慈善基金会。基金会致力于推广人人参与的公益慈善文化,搭建公信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慈善平台,倡导会员身体力行,自助助人。现有会员十人,其中两位是小朋友(明礼kids)。现将基金会202_年度各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金会二00九年度财务报告: 分 类摘 要收 入支 出结 余善款捐赠 会员年费10,332.00 会员捐款1,110.00善款捐赠合计11,442.00项目支出 助学项目0011,500.00 实物捐赠575.00项目支出合计2,075.00帐号管理 银行结息5.57 汇款等手续费37.50帐面本年合计11,447.572,112.509,335.07其他帐号支付助学项目001500.00慈善项目支出累计
注:1.报表期间:202_年9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 2.报表数据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基金会202_年参与的公益慈善活动
1.作为公益合作伙伴的志愿者实地采访贫困小学和贫困学生家庭
202_年3月,作为公益合作伙伴云南省迪喜慈善学校的志愿者到迪庆州维西县和上江、金江等地采访了多间贫困小学和贫困学生的家庭,为北京青年报社等团体在贫困小学捐建图书室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实地家访的几位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现已列入基金会的资助名单。2.举办宣讲会,为公益合作伙伴筹集善款 202_年6月21日,基金会代表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思堂emba大楼m101教室举办了迪喜慈善学校广州首次宣讲会。会上观看了学校的宣传短片,明礼会员介绍了学校的最新进展情况及建校的资金缺口,emba2015秋季班的俞总和东莞的张总最后呼吁全班踊跃捐款和认捐贫困学生。通过这次宣讲会,共筹得中大emba2015秋季班捐出的善款人民币十五万元,认捐贫困生二十位,迪喜慈善学校还非常荣幸地被列为emba班的公益资助项目之一。3.组织毕业班学生为公益合作伙伴捐赠旧校服
202_年7月3日,基金会参加了沙面小学六年级与众不同的毕业典礼,同学们在毕业典礼上为云南迪喜慈善学校捐赠了旧校服和书籍。明礼会员代表迪喜慈善学校向同学们致感谢辞,并将自己在贫困山区实地采访的亲身感受和小学生们分享,希望同学们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本次活动共收集校服和书籍二百五十公斤。南方都市报派出了记者到现场采访。捐赠活动还得到了西堤邮政局的大力支持,邮政车直接开到现场收揽捐赠物品。4.与爱心互助网合作开展“国庆捐衣助贫”活动
202_年10月2号,基金会与爱心互助网在广州市烈士陵园南门广场为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及迪庆州的其他贫困学生募集御寒衣物和书籍。善心人士捐赠的衣物在现场堆成了小山,还有人现场捐赠善款用来支付运费。很多路过的行人主动过来要爱心互助网和迪喜慈善学校的宣传单张,令我们备受鼓舞。本次活动成功募集到了八百公斤的御寒衣物、鞋子和书籍,全部寄往云南迪庆香格里拉,由陈燕(迪喜慈善学校的法人)分送到迪庆的一些贫困学校和家庭。5.助学伙伴传递温暖
202_年12月25日,明礼会员捐赠了御寒厚衣服及运动鞋共15公斤,全部寄往云南省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由助学伙伴赵旭伟同学分发给李付华、李立秋及其他有需要的贫困学生。
三、基金会202_年纪事:
*202_年09月12日 开通新浪博客,基金会有了网上“家园”和对外宣传的平台 *202_年09月16日 汇出基金会的第一笔助学款,开始实施助学项目001号
四、基金会202_年的工作计划:
除做好基金会的对外宣传吸引更多的同好来参与,继续实施助学项目等日常工作外,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实事:
1.在云南迪庆地区的贫困小学捐资建立至少一间“明礼图书室”。
2.组织广州华南碧桂园小学六年级毕业班向云南迪庆地区的贫困学校捐赠旧校服、御寒衣物、运动鞋及书籍、文具、玩具等物品。
3.暑假期间拟组织“明礼中国行”活动,到云南贫困山区实地体验和考察;回访明礼资助伙伴赵旭伟和李立秋的家庭;同时在旅途中收集更多待资助贫困家庭的资料。
另外,积极协办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团委关于资助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学生的事宜,让更多的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第二篇:慈善基金会工作总结
明礼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些善心人士发起的会员制私募慈善基金会。基金会致力于推广人人参与的公益慈善文化,搭建公信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慈善平台,倡导会员身体力行,自助助人。现有会员十人,其中两位是小朋友(明礼kids)。现将基金会202_各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基金会二00九财务报告:
分 类
摘 要收 入支 出结 余善款捐赠会员年费
10,332.00会员捐款
1,110.00善款捐赠合计11,442.00项目支出助学项目0011,500.00
实物捐赠575.00项目支出合计2,075.00帐号管理
银行结息
5.57汇款等手续费37.50帐面本年合计
11,447.57teniu.cc范文网【www.teniu.cc】
2,112.509,335.07其他帐号支付助学项目001500.00慈善项目支出累计2.报表数据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基金会202_年参与的公益慈善活动
1.作为公益合作伙伴的志愿者实地采访贫困小学和贫困学生家庭
202_年3月,作为公益合作伙伴云南省迪喜慈善学校的志愿者到迪庆州维西县和上江、金江等地采访了多间贫困小学和贫困学生的家庭,为北京青年报社等团体在贫困小学捐建图书室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实地家访的几位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现已列入基金会的资助名单。
2.举办宣讲会,为公益合作伙伴筹集善款
3.组织毕业班学生为公益合作伙伴捐赠旧校服
202_年7月3日,基金会参加了沙面小学六年级与众不同的毕业典礼,同学们在毕业典礼上为云南迪喜慈善学校捐赠了旧校服和书籍。明礼会员代表迪喜慈善学校向同学们致感谢辞,并将自己在贫困山区实地采访的亲身感受和小学生们分享,希望同学们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本次活动共收集校服和书籍二百五十公斤。南方都市报派出了记者到现场采访。捐赠活动还得到了西堤邮政局的大力支持,邮政车直接开到现场收揽捐赠物品。
4.与爱心互助网合作开展“国庆捐衣助贫”活动
5.助学伙伴传递温暖
三、基金会202_年纪事:
*202_年09月16日 汇出基金会的第一笔助学款,开始实施助学项目001号
四、基金会202_年的工作计划:
除做好基金会的对外宣传吸引更多的同好来参与,继续实施助学项目等日常工作外,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实事:
1.在云南迪庆地区的贫困小学捐资建立至少一间“明礼图书室”。
2.组织广州华南碧桂园小学六年级毕业班向云南迪庆地区的贫困学校捐赠旧校服、御寒衣物、运动鞋及书籍、文具、玩具等物品。
3.暑假期间拟组织“明礼中国行”活动,到云南贫困山区实地体验和考察;回访明礼资助伙伴赵旭伟和李立秋的家庭;同时在旅途中收集更多待资助贫困家庭的资料。
另外,积极协办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团委关于资助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学生的事宜,让更多的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第三篇:慈善基金会.doc
当代中国基金会发展问题研究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09-06-02 14:35:00 ]作者:丁波编辑:studa20摘要:本文详细描述当代中国基金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其未来发展的方向。关键词:基金会;非政府组织
一、基金会的历史和概念
(一)基金会的发展历史。基金会的发展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601年英国颁布的世界上第一个有关民间公益组织的法律——《慈善法》。该法律划定了公益慈善组织的范畴,强调这类组织所具有的公益性、慈善性和民间性等原则,随之成立的英国慈善委员会对英国的公益慈善组织进行管理,它对于英国民间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而现代基金会制度起源于美国,现代基金会理论的创始人安德鲁·卡内基在1889年发表的《财富的准则》中提出,应突破只重慈善事业和财产积累的传统基金会观念,应大力资助有一定风险但从长远看有发展前途的研究和发明事业。1910年美国著名的钢铁大王卡内基建立的“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和1913年美国石油巨头小约翰·戴维斯·洛克菲勒建立的洛克菲勒基金会,成为现代基金会成立的标志。
(二)基金会的定义。《世界基金会指南》一书指出:“基金会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它有自己的资金,由其受托人或董事会管理,旨在资助教育、慈善、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美国“基金会中心”的权威定义:“基金会是一种实体,它是一个非营利组织或慈善信托基金,其主要目的是向独立的组织、公共机构或个人进行科学、教育、文化、宗教或其他慈善性捐赠”。一个基金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合法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属美国税法501(c)3类免税单位;设立目的是为某种教育、慈善等公益事业服务,本身不能是政治性组织;必须有固定资产为本金,妥善经营管理以保值、升值,每年只使用其利息或红利收益部分开展活动;为合乎条件的申请人或机构提供资助金(资助型基金会),或由其附设机构实施(业务型基金会);由被委托人或独立的董事会管理,不受政府和捐赠人的操纵。
二、当代中国基金会的发展历程
当代中国的基金会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基金会的蛰伏期。在建国初期,民间的慈善活动基本停止,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由国家和集体统一安排,人们在一种财富相对平均的条件下生活,收入没有大的差别。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国基金会的恢复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以及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了我国现代历史上第一批公益性基金会的产生。1981年7月28日,我国第一个公益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1982年宋庆龄基金会成立,同年设立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9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这些基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基金会的开始。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和1989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的基金会正式纳入政府管理的范围。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国基金会的改革探索期。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把原来由企业和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转移到社会,使越来越多的非营利性组织应运而生。1993年中华环保基金会、1994年中国第一家综合性的慈善组织中华慈善总会相继成立。1998年,国家民政部设立民
间组织管理局。同年11月,国务院修订并发布新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这标志着中国的基金会管理开始完善。
第四阶段:20世纪初至今——中国基金会的转型发展期。2l世纪初,中国基金会历史上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202_年中国加入WTO,WTO给中国包括基金会在内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带来机遇;二是202_年《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出台,规定了私募基金,这标志着中国基金会及其管理制度开始转型;三是202_年《物权法》的出台,将《宪法》规定的保护非公有财产的规定落实到法律层面,加大了对基金会财产的保护。
三、当代中国基金会发展的两大问题
(一)基金会的合理性问题。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如果社会政策方面不能进行改革与创新,就不可能使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取得突破并获得重大成就。事实证明,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已不能解决众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因而只能实行“社会事业社会办”的社会化政策和方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设立了众多基金会,其性质包括社会福利、慈善救助、助学培训、医疗保健、科学研究、文化艺术、生态环境、国际合作等,涉及各类公益事业,它们不但促进了社会发展,还解决了一些社会问题,并已经成为与政府部门和企业并存的第三部门,对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起关键作用。一个文明健全的社会不仅需要有健全的政府体系,还要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公共非营利体系。马克斯·韦伯在其名著《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中说道:当追求财富与道德自律同步发展时,才能达到现代企业家的最高境界。资本理性和道德理性的结合,会给社会创造健康的财富。今日中国尤其如此。因此,“慈善文化已经成为社会第三次分配的灵魂”,而作为第三部门姿态出现的民间慈善基金会组织,已日益成为“和谐社会第三次财富分配的调节器”。资料显示,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内地已建立100余家社会公益机构,获得的民间捐助约为10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最大的慈善组织——中华慈善总会自1994年成立以来,共收得善款善物合计人民币50多亿元。202_年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已明确了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即要求我国所有基金会都必须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这也是我国基金会存在的合理性的基石。转贴于 中国论
(二)基金会的有效性问题。为使基金会真正发挥作用,要解决其有效性问题,即如何才能有效提供公益服务,以达到其公益目的,要求基金会要有良好的资金募集系统及完善的服务提供系统。
资金募集系统。根据基金的来源不同,基金会的资金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创始基金。所谓创始基金指基金会在创立期间由捐赠者捐赠的专项募集基金,“捐赠者可以规定赠品应永久地投资,其产生的收益用于资助某一特定项目。”这一部分基金作为基金会存在的永久基金,只动息不动本,仅用利息支付基金会运作的行政开支和项目活动等费用。这是借鉴国外经验而设立的,目的是保证其他社会善款百分之百的用于慈善项目。二是募集基金。从资金募集渠道来看,主要分为三种方式:其一,政府筹款。一般官办的基金会都会由政府财政专门拨款,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而其他非官办的公益机构还可能通过政府专项资助来进行项目运作。其二,公众筹款。包括企业筹款和个人筹款两部分。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基金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因此,对于民办基金会来说,这两种方式已成为基金会赖以存在发展的重要基础。几年来,随着公众慈善意识的增强,很多社会组织和企业都进行慈善捐款,每年《福布斯》都会发布中国慈善榜,以表彰那些对于慈善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其三,投资增值。按现有法规,国家并不禁止公益机构进行投资。《基金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国外一些基金会在资金保值、增值方面已有不少成功的经验。
服务提供系统。即解决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问题。包括:其一,基金使用的要求。《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基金会使用财产“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可见,基金会使用受赠财产,必须符合两个要求:一是符合公益目的,二是符合本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除基金会本身加强基金使用管理外,对行政机关擅自将基金会的募集基金作为财政预算外资金的行为也被财政部明文禁止。其二,基金使用的限度。《基金会管理条例》也对基金会公益事业支出重新作了量化规定,并对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作了区别:“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其三,基金使用的对象。基金的使用属于公益事业支出,包括基金会从事公益事业的所有支出,具体内容包含公益资助项目的费用、执行项目的成本及基金会组织募捐的费用,但不包括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基金会日常办公的行政开支。其四,基金使用的透明度要求。资金使用的不透明问题,是长期以来公众对基金会运营管理最大的质疑。近年来,一些基金会暴露出的问题已严重背离了基金会的宗旨,某些“基金会”打着慈善的名义进行“圈钱”,有的基金会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有的擅自挪用捐赠收入,有的利用捐款进行违规投资致使资金流失,有的很少或者不开展公益活动。这些情况已严重影响了社会公众对基金会的信任。
四、对中国基金会的展望
(一)基金会的企业化发展。根据国外基金会发展的情况,未来的基金会呈现公司化发展的趋势。如,美国休斯顿联合之路慈善总会已开始公司化运营,整个基金会管理包括总裁和分管三大部门的副总裁,募款部负责全市3000多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募款和组织与募款有关的活动;社区服务部负责考核70个会员服务机构,评估服务项目,确定资金分配额、培训、服务信息交流管理等;财务部门负责会计、审计、具体收款拨款。此外,还有总务、电脑数据库管理、人事部等。可以预见,中国的基金会也将迈步走向企业化发展的探索之路。
(二)国际化发展。随着我国基金会管理的完善,我国本土基金会也会走向国际,正如众多国外基金会在华发展一样,在国外也开展公益活动,并在维护世界和平,保障国际人权等众多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
第四篇:慈善基金会感谢信
慈善基金会感谢信
xx农业大学团委:
xx年暑假期间,贵校经济研究协会2支队伍24名大学生志愿者放弃休息时间,参与基金会xx省xx县xx希望学校和xx小学xx书屋项目活动来,为学校搭建xx书屋,并开展了为期8—15天的支教活动,为乡村学校师生送去了知识和欢乐。他们的无私奉献、热情参与和专业能力受到了当地学校师生及教育部门的一致好评,我们在此表示感谢。
北京xx慈善基金会致力于中国乡村教育环境的改善,xx书屋项目是基金会为改善贫困地区教育现状而特别设立的助学项目,书屋精选了包括自然科学、社会历史、文学艺术和工具书在内的优秀少儿书,并为学校培训图书管理员,还定期派大学生志愿者在项目学校带领师生开展阅读及相关支教活动。
截止目前,基金会已经在全国中西部省市捐建了82个xx书屋。未来,基金会将一如既往地关注乡村教育,也希望能和贵校的 大学生志愿者继续携手,为乡村师生创造更好的阅读和学习环境。
对你们的大力支持和友好协助再次表示感谢!
第五篇:慈善基金会章程
MM省MVM市SS 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MM省MVM市SS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地方性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MVM市行政区划内,募捐的对象是:MVM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__佰万元。原始基金来源于发起人的一次性捐赠。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MM省民政厅。第七条、本基金会的住所:MVM市XX街XX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
(一)筹集帮扶慈善款。接受法人、自然人及社会组织等捐赠,组织各种募捐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帮扶慈善资金;
(二)慈善帮扶救助。主要对生活困难的本市人员的生活给予帮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事件的困难人员给予救济援助,发挥对社会、企业和主管部门救助的重要补充作用;
(三)公益互助援助。组织热心帮扶慈善事业的职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四)组织交流与合作。同国内外慈善公益机构及有关部门、团体开展交流和友好往来,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合作业务;
(五)弘扬慈善事业。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企业公民”运动,弘扬慈善之风,倡导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促进慈善友爱社会风气的形成。
(六)规范管理基金。根据本基金会的章程,规范、完善本基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使用好本基金会所募集的资金。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本基金会理事会由5至25人组成。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慈善工作这项公益性慈善事业,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关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并志愿为本基金会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职工和社会知名人士;
(二)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参与本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三)为本基金会做出重大贡献或捐资的单位代表或个人。
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四)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五)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理事享有本基金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理事有权参加理事会的所有会议。理事有权对会议提交理事会讨论的文件草案或其它材料提出质疑,并要求秘书长或受委托起草该文件草案的起草者作出说明。理事在理事会议上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二)理事有对本基金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有权调阅本基金会的有关文件,询查本基金会的有关工作情况。
(三)理事应当了解本基金会的宗旨和本基金会开展各项活动和项目的运作方式,熟悉有关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规定。
(四)理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章程,执行理事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基金会所交办的工作,维护本基金会及其理事会的利益。
(五)理事应当按时出席理事会会议,并为议题准备意见,积极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六)理事应当了解本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员社会力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本基金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七)理事应当积极参加本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本基金会的宗旨和声誉。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 用计划;
(四)审定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本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定期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如由理事会1/3以上的理事提议时,必须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如理事长不能召集会议时,应指定一名副理事长召集和组织 6 会议。若理事长、副理事长不适宜召集时,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理事会会议召开前,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3-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时方为有效:
(一)本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帮扶活动;
(四)本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 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本基金会设立由3名监事组成的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本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九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可由本基金会的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二十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本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 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监事和未在本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本基金会获取报酬。担任理事和监事的现职公务人员不得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
理事承担本基金会指派的特殊工作时应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其必要的开支由理事长或由理事长授权的财务主管批准,可以在本基金会列支。
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及其近亲属与本基金会利益关联时,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本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本基金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聘任。
第二十四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或为本基金会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本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本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本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本基金会发生违反《本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本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本基金会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秘书长在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批准的公益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慈善活动;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在理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四)拟订本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决定;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报理事会审批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报理事会审批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九)受理事长、副理事长委托处理相关事务;
(十)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发起人捐赠:原始基金由发起人一次性捐赠;
(二)政府财政资助:本基金会存续期间,力争每向MVM市财政局申请资助______元人民币;
(三)组织募捐的收入:由本基金会面向社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募集;
(四)理财收入:通过管理本基金会基金购买国债、存款利息等理财方式所取得的收入;
(五)委托理财收入:本基金会委托金融机构对本基金会基金保值增值的收益;
(六)其他收入。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本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的募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对于捐赠人与本基金会签订了捐赠协议明确约定了捐赠款项的具体使用条件时,本基金会将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用途使用。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本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作为本基金会的 收入。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的资金和物资主要用于本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
(一)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活动是指一次性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募捐活动以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募捐活动;
(二)重大投资活动是指一次性使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活动。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时,应当向社会公 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九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其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基金会应当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本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 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且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四)其他理事会认为应当审定的会计资料。
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时,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按照《本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检查。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后,将 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本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八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 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捐助给MVM市______援助中心;
(二)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类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本基金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基金会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