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汛期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全面进入战时状态,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7月19日全市防汛紧急会议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汛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专门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督促企业加大汛期巡检频次,特别是加大排水、防水、通风、防雷、防静电、防潮等设施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严格落实管控责任人,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夏季汛期生产安全
1.企业要定期检查疏通厂区及装置区的下水系统、雨水排放系统、泄洪排涝设施、涵洞、排水口、防滑坡、防坍塌设施等,对不通畅的要及时清理、确保通畅,并配齐、盖好地沟盖板,护栏要完好坚固;因防汛需要开启的排水井口、积水低洼处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2.企业所有设备管线等保温层的保温皮要紧固无开裂,各类警示牌、无动力风帽、高空放散管、屋面、门窗等要稳固,要及时清理高处平台和屋面板上的杂物,加固相关防护设施,防止高空坠物。
3.对地下式和半地下式设施、生产要害部位、关键设备、供水、供电工程及各种物资储库门窗要根据防汛需要进行加高或加固。
4.采取防止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措施,及时处理厂区及装置区内低洼处积水,确保污水排放泵及备用泵完好,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5.对正在施工的工地,做好防汛防台风检查,土建施工做好支护、脚手架加固等措施,防止倒塌、塌方。
6.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仓库,必须完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
7.企业要配备必要的铁锨、编织袋、排水泵、防洪沙、通讯设备等应急工具和物资,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对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紧急报警系统的管理要进行经常性检查,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必要的救灾物资。
8.制定完善台风来临或洪水进入厂区时的紧急停车预案、重要设备设施防护预案和危险物料转移预案等,做好极端情况下的组织、人员、物资和工程技术措施等准备。
9.认真组织防汛、防风抗灾抢险演习,搞好宣传教育,使每个员工明白防汛、防风抗灾的重要意义和在防汛、防风抗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10.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或预警,提前做好防汛准备,人员和物资要到位,必要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