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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年休假通知(汇编)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9-653362 10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4 03:24: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实用】年休假通知

【实用】年休假通知四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年休假通知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年休假通知 篇1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年休假时间

(一)公司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上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三)、当年休假期满后,年度内又出现第(二)条第1、2、3、4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休假期间待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本人自动放弃休假的,单位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可延续到下一年度休假。

三、有关要求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是贯彻落实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单位的具体措施。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年初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部门职工带薪休假申请汇总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职工年度休假应于休假前5日由本人填写《职工年休假审批表》,逐级审批。中层以上人员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职工由本部门安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各科室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不能因休假而出现工作断档,贻误工作。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公历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两段安排(限十年以上),一般不做跨年度安排。休假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返回工作岗位的,应以工作为重,服从工作安排。

四、其他

本《实施意见》未涉及到的事项,以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为准。 本《实施意见》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xx年一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2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一、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原则

1、依据《大港油田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从员工本人意愿出发、工作岗位具体情况统筹安排的原则,保证全体员工享受年休假制度。

2、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办法,各单位在制定年休假计划时,应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每一位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安排。

二、年休假适用范围及休假规定

1、适用范围: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现在岗工作的油田公司员工,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a) 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b) 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c) 累计工作时间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 依法享受寒暑假或当年组织上已安排疗(休)养,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 实行以年、季或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集中轮休方式安排休假,且轮休天数超过本人应休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天数的。

c ) 当年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d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20年以上,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 ) 因本人原因(不含病假)离开岗位超过本人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

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当年已享受年休假的,其次年的年休假应停止享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休假执行统一规定。

a) 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安排年休假。

b) 在油田公司各单位之间流动,调出前已享受年休假的,调入单位不再安排,调出前未享受年休假的,调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由调入单位统一安排。

5、其它规定

a) 对于月制度工作日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日的,其年休假天数应相应减少。

b) 年休假原则上每年集中安排1次。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较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经员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批准后,可在年内分段安排休年休假,分段次数控制在2次以内。

三、休假程序

1、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员工个人意愿,编制年度带薪休假计划,并报人事劳资部门备案,以便统一调配。

2、员工个人按照制定的休假计划,向本单位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员工休假请假表单》,由基层单位批准,人事劳资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休假单交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留存。假期满后回本单位销假、上岗。员工休假期间的考勤要在考勤统计表中予以标注。

3、所属单位员工休假由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负责,每半年将休假实施台账报人事劳资部。机关及附属单位员工休假由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报人事劳资部办理休假手续。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20xx年度年休假计划,认真填写《20xx年度员工年休假计划》(附件1),于20xx年12月12日前上报人事劳资部(代高生),以便全厂统一调配。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员工年休假工作。员工休假时,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要指派专人负责,保证各单位、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在员工休假的同时能够正常运转。

3、无特殊情况,原则上符合休假条件的在岗人员在本年度内必须休假,因个人原因应休而未休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的放弃休假申请。

第三采油厂人事劳资部

20xx年12月2日

年休假通知 篇3

各科室、中心、支队、分局、站: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休假,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就干部年休假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1、年休假按照“休假为一般,不休假为特例”的原则落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原则上按照不少于20%,不多于50%的人员比例安排人员休年假,无特殊情况每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分批次休完假期。

2、除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外,干部因事请假1天以上的,一律从年休假期中抵扣。

3、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年休假的,须由所在单位说明情况,报市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局人事科汇总后报市局局长审定。

4、市局班子成员休年假需报局长批准,党组书记、局长休年假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局人事科建立局机关干部请休假台帐,局机关干部请休假须经局人事科核定请假性质和天数,领取定制表格,再按程序报批,假期得到批准后,需报人事科备案。休假不备案的按违纪论处,中心、支队、各分局由其办公室(人事科)参照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按《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执行。

年休假通知 篇4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权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0号)精神,对20xx年度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计划

各科室组织职工做好20xx年度带薪休假计划,为便于调休,要求休假计划集中安排在9-10月,每人填报一个时间段,以科室为单位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年度带薪休假计划表》(附件1)报办公室备案,录入“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休假台账。

二、休假审批

20xx年3-10月,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休假时间。

职工休假需签《年度休假审批单》(附件2),休假审批程序依据《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鲁淡办字[20xx]10号)第三条执行。

在厅机关帮助工作的人员,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按照我院程序备案。

三、调休要求

1、9-10月集中进行调休审核,确因工作需要未休(或未休完)年休假的人员,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将《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附件3)报办公室,审核后对公休假台账进行调整,逾期未申报调休的均视为已休,10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调休登记表。

2、规范填写《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中原计划时间、已休假天数、拟调整时间及天数,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

3、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必须申报调休2次方可视同因公未休。

各科室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无特殊工作原因不得结转下年度。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详见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职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第二篇:2011年休假通知

浙江省杭州市秋涛路550号静怡花苑5-2102 王培峰收 电话***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p]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

2010-12-10 13:04:47、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 2010-12-10 13:04:47 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0年12月9日

第三篇:年休假通知

菏地税组函[2006日5号

关于在职干部职工年休假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及省地税局《关于全省地税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1]197号)精神,为充分体现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按照省局关于要切实关心和爱护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认真落实工作人员休假制度的要求,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菏泽地税实际,现就地税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年休假期,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 限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和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等。

二、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休假,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未 经批准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按旷工对待。

三、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休假安排,必须报上级局审批、备

案。所有休假应本着既有利于落实休假制度、有利于干部职工身

体健康,又不耽误工作的原则,统筹安排,兼顾各方。

1、市局各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及市局正科级以上干部休假,须经市局局长签字,由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2、市局副科级人员休假,个人申请,各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

及分管局长签字审批,由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3、一般工作人员休假由各科室、分局自行安排,各科室、分

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局长签字,由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4、各县区地税局局长休假,经市局局长同意后,报市局组织人

事科备案;其他人员休假,由各县区地税局参照市局规定执行。

四、系统内各单位要在妥善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

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年休假制度,有计划的分期分批

安排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年休假。干部职工休假必须根据工作需

要进行.休假期间如果工作需要,可随时终止休假.五、当年休假期当年有效,过期不补。干部职工休假,必须一

次休完,不允许分次休假。

六、干部职工年内请假总天数达到和超过本应享受休假的天数的,内不再安排休假。

七、安排工作人员休假,严禁组织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

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同时,要加强对休假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杜绝失密泄密、违章违纪以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工作人员年休假的有关规定,要通过落

实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使广大地税干部切身体会到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促进身心健康,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工作热情和干 劲,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地税工作中去,为地税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0六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休假通知抄报: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组织人事处

菏泽市地税局组织人事科2006年7月18日印发

校对:刘涛(共印50份)

第四篇:年休假通知

年休假通知 篇1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其中政府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通知 篇2

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请您按下表指定时间享受年休假期。请您安排好相关工作交接,休假期间公司会安排人员接替您的工作,休假结束后请您按时回公司工作。祝你假期愉快!

人力资源部

制表人: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公司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签:

员 工 确 认:

年休假通知 篇3

各部门:

按照市公司《XXX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试行)》要求,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积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员工年休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应安排年休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本着员工本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二、各部门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岗位安排年休假,不因休假而影响工作。

三、年休假不能跨年使用,本未休完年休假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不给予未休假补贴。员工必须在休完加班补休的前提下方可请年休假。

四、员工休年休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在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休假,未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的将视为旷工。员工年休假的审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的年休假审批由公司领导审批,

经审批签字后年休假的请假条需上交至综合部。

五、分公司提倡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应优先让员工休年休假,并尽可能的为员工进行代班。同时,建议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少休一周的年休假。

六、各部门在审批和安排年休假时,尽量不要安排整周连休、以免影响工作。

七、各部门在业务收入等指标未完成或公司当期工作紧张情况下,暂不安排年休假。

特此通知

XXX分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五篇:年休假通知

年休假通知模板五篇

年休假通知 篇1

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请您按下表指定时间享受年休假期。请您安排好相关工作交接,休假期间公司会安排人员接替您的工作,休假结束后请您按时回公司工作。祝你假期愉快!

人力资源部

制表人: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公司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签:

员 工 确 认:

年休假通知 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xx〕19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的管理,解决好干部职工不能休、不敢休、应休不休等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休假相关规定

按照《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满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其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假期(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核定干部职工休假天数(略)

二、结合需求制定休假计划

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休假需求提出休假申请,由局办公室汇总后制定干部职工休假计划,统筹分批安排干部职工休假时间,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休假应按相关规定报组织部审批,包xx、罗xx2名同志的休假由打柴沟镇、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巡查大队负责审批。休假计划制定后,原则上必须按照计划进行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不能按照休假的,工作结束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申请补休。干部职工应主动按照单位制定的年休假计划及时向单位请销假,休假时填写审批表,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保证年休假制度规范运行。

三、休假期间严守相关纪律

所有干部职工休假都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个人处理,严禁转嫁。休假人员在休假时,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要提前报告,并确保联系畅通。因工作需要单位召回,本人确实在县内的,必须服从,但可以补休。对休假期间通讯不畅,造成工作延误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3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20xx〕19号)和孝烟人〔20xx〕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在册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二、职工年休假期为: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2、当年11月底以前累计工作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11月底前按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职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xx〕3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职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休假,对休假职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职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的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职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内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xxx

年 月 日

年休假通知 篇4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局党委对全局员工的关怀,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执行时间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在每的11月至次年3月期间统筹安排本单位人员当年休假。

二、执行标准

(一)在编在岗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累计工作年限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三)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为一个计算(20xx自1月1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计算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超过应享受年休假天数且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请事假的按照实际事假天数抵减当年年休假天数。请病假未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的,按照请事假计算。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心干员生活、维护干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既要鼓励大家弘扬爱岗敬业的优良传统,勤 奋工作,甘于奉献,又要提倡劳逸结合,妥善处理工休关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合理安排、统筹计划。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制定本单位人员的年休假计划。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计划,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年休假,确保正常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每月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20﹪,单位班子成员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0﹪。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和人员较少的局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假人员要做好工作交接,严格落实《AB岗零缺位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坚决杜绝工作空档。

(三)严格审批、及时备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报局人事科审批,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批同意后,应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年休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由变动人员所在单位提出休假调整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

(四)遵守纪律、文明休假。年休假期间要严格执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使用公车出行,禁止着制服出入各种旅游娱乐休闲场所;要保持通讯畅通,离开本市的需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如确有工作需要须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可另安排时间补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确保渡过一个文明、轻松、愉快的假期。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9月27日

年休假通知 篇5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权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0号)精神,对20xx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计划

各科室组织职工做好20xx带薪休假计划,为便于调休,要求休假计划集中安排在9-10月,每人填报一个时间段,以科室为单位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带薪休假计划表》(附件1)报办公室备案,录入“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休假台账。

二、休假审批

20xx年3-10月,可根据工作安排,确定休假时间。

职工休假需签《休假审批单》(附件2),休假审批程序依据《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鲁淡办字[20xx]10号)第三条执行。

在厅机关帮助工作的人员,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按照我院程序备案。

三、调休要求

1、9-10月集中进行调休审核,确因工作需要未休(或未休完)年休假的人员,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将《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附件3)报办公室,审核后对公休假台账进行调整,逾期未申报调休的均视为已休,10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调休登记表。

2、规范填写《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中原计划时间、已休假天数、拟调整时间及天数,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

3、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必须申报调休2次方可视同因公未休。

各科室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无特殊工作原因不得结转下。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详见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职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实用】年休假通知(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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