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附表1:
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经 营 范 围 主 营 兼 营
邮政编码
职务及
是否
产生程序 公务员
(万元)经济性质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
出资人盖章: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组建负责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1、本表由出资人与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2、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第二篇: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样本
受 理 号:
受理日期:
注 册 号: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咨询电话:9663
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本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并承诺申请书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在对应栏内打钩
⒈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⒉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证明。
⒊公司章程。
⒋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⒌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⒍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选举(委派)、聘任的证明
⒏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⒐公司住所所有权证明及使用证明
⒑国家授权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国家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
⒒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筹办公司的财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
⒓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填写须知: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企业(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书每页注解说明;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开纸;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股东(多家投资的应加盖最大股东)的印章,如全部为自然人投资应由被委托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4、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注意事项:
1、企业法人股东出资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提交该股东资产的审计报告;
2、申请从事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当与企业名称的行业特点一致。
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
经办人代号: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拟办企业负责人来递交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委 托 书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公司股东会于200 年 月 日作出的决议,现委托
作为申请人,代理有限公司向你局申请办理开业登记,请予受理。
(股东盖章、签字)
二00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出示原件供核对)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证号:
代理员证号:
代理员姓名:
联系电话:
注:
⒈本范本适用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委托书;
⒉代理人的身份系指:①法人股东的从业人员;②自然人股东之一;③经合法登记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所指定具有代理资格的从
第三篇: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集团登记证书号: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集团名称:(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修改任何材料;
1、同意□不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2、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
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
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集团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第四篇: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1.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2.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3.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查询经营范围表述用语指引。
4.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署。
5.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6.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7.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圆珠笔。
8.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网上办事——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9.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0.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或相关法律、法规细则。【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规定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会议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如本企业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本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工作站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请在以上相应□中打“”)
四、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作为经办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事宜。(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代理期限至年月日。
拟设立的企业名称:
有权签署人签署:
【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全体股东(发起人、股东代表、投资人、合伙人、设立人)签章:
【注: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章;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章;股份合作公司由全体股东代表签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章;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章;农民合作社由全体设立人签章】
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经办人联系电话:
第五篇: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编号: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名称__________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系指房屋产权证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租赁房屋还包括使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批准文件
7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注:①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②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 称
营业场所
邮政编码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经
营
范
围
审批机关
批准文号
有关部门
意见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注册号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年 日
⑴
姓务
任免机构
身份证件号码
负责人签字:
年 日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