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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20-95863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3 12:38: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关于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的规定,应及时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根据区委部署,决定在我镇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村两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把村两委换届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市委关于推行“三有”目标管理、加强“先锋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夯实执政基础,提升队伍活力,大力加强村级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担负起带领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为我乡的跨越式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关于村两委班子配备原则及两委成员的任职条件

(一)村两委班子的配备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精干、高效”的原则,注重选拔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观念创新,具有“双带”能力的人才进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切实提高班子的总体素质,增强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具体要求是:

1.合理确定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总职数应根据村的规模大小、党员数量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为3-7人。村民委员会职数为3人的村,原则上不设副主任。行政村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的村,班子总职数可适当增加1-2名。2.提倡交叉兼职,减少村两委成员数。鼓励村党组织成员通过选举进入村委会班子。对在村委会选举中当选为村委会主任,本人又是中共党员的,原则上推荐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条例合适的可推荐兼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但不搞“一刀切”。村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兼任村级配套组织成员。

3.调整优化班子年龄、文化结构。原则两委班子成员年龄超过55周岁或者文化程度小学以下的,原则上不宜推荐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各方面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仍能胜任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新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成员,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新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读党校大专、电大、农函等),或具有农民技术职称。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条件的村党组织班子要配备1名30周岁以下的干部。在村委会选举中,引导村民把思想政治素质高、年纪轻、有文化的村民选进村委会班子,使班子年龄、文化结构得以优化。

4.注重选拔妇女干部。村两委班子中应配备妇女成员。

5.加强后备干部使用。对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思想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工作表现突出的,在村党组织换届中要妥善安排,大胆使用,引导鼓励后备干部通过合法的程序选进村委会班子。、.加强进村党组织的班子配备。对后进村党组织,要落实组织调整措施,促进其转化。凡缺乏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行政村,可采用回请、交流、下派等多种方式解决。

(二)村两委成员的任职条件

总体上应按照“五有”条件推选村两委成员:有奉献精神、能够吃亏;有致富本领、带头创业;有群众观念、会办实事;有民主法制意识、处事公道;有文化知识、年纪较轻。具体要把握以下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法律意识,能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及村两委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3.坚持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放在首位,热心为群众办实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拥有农民技术职称,观念创新,思路清晰,有“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善于处理农村复杂的问题和矛盾。

5.有以下情况一般不宜进入新一届班子: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党员受到撤消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二年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未满二年的;近三年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近三年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章建房、打架斗殴、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行为或赌博迷信活动,经过有关部门查处的。

三、村两委换届选举基本步骤

我乡换届选举工作从 月 日开始,月 日结束,大约 天。换届选举工作由乡党委统一领导,在区换届选举工作组的指导下,一般按“先支部、后村委”的顺序进行。有条件的村,也可按“先村委、后支部”的顺序进行。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天)。建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区工作组会同乡换届工作指导组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各定村两委会成员职数。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搞好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激发农村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各地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熟悉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为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抓好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阶段(6天)

要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有条件的村可开展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组织负责人的试点,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

1.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各村进行分类排摸,初步确定选举方法;成立各村换届选举指导小组,一般3~4个村为一个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村换届选举工作。2.开展述职、测评,推荐候选人。组织各村召开村党员、非党员村委会成员、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各线负责人、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考评。对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内工作,特别是三年创业承诺目标完成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乡农村工作指导员同时进行民主考评。在此基础上,对下届支委按支委职数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党内、党外分别投票计票)。本届支委会根据评议和推荐得票情况,按20%的差额数确定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初步名单,并上报乡党委。

3.召开乡党委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乡党委根据各行政村党组织提出的正式候选人及选举时间申请报告,在认真研究村级党组织班子现状,结合三年创业承诺“回头看”情况、村党员人数、村党组织候选人推荐情况,综合考虑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合理确定党组织成员职数,研究确定各村正式候选人。

4.举行党内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五种情况的正式党员可以不列入“应到会”范围: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因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5.结果报批。村党组织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及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按规定对各行政村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及时给予批复。

第三阶段:村委会换届选举阶段(30天)

第一,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选举办法

1.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新一届村民代表。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结合实际,先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小组长由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荐一人或者由村民小组推荐产生,人口不足五百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15人;人口在五百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在推选村民代表时,村两委会班子成员,乡以上人大代表和党代表以及村团、妇女、民兵负责人尽量作为村民代表候选人。非村两委会成员的村民代表比例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2.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前期各村召开述职考评会上,明确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推选或各村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3至9人组成,要把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负责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选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3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

3.各村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等。

第二,做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

1.确认选民资格。严格把握选民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一是年龄条件,即必须年满18周岁;二是属地条件,即村民必须是本村村民;三是政治条件,即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四是自身条件,即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但已在本村生产、居住满一年以上,平时能履行村民义务,并出具书面证明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可以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但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并在本村具体选举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2.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经审查确认无误后,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民主推选产生正式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1.实行无候选人选举的,选民应当按照本村应选职位直接投票选举。直接投票选举由有选举权的村民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并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2.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1)由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提名的,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2)由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经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发放提名票,每一选民所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多提无效;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同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候选人的,提名无效。

3.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候选人职务的,本人可以提出书面报告,确定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4.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介绍候选人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选举日前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以组织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并回答村民询问,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人选选举中的选民要求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投票日前三日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

第四,正式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1.确定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确定。对监票人、计票人要推荐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细心,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2.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五天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

3.认真做好外出经商、务工人员的委托选举工作。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之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每一选民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理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

4.正式选举和另行选举。选举村民委员会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站分散投票,在集中投票场所应设立秘密写票处。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对确因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需设立流动标箱上门接受投票的,要加强对流动票箱的严格管理。设立的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监票人负责。投票结束后,应当封存收回选票,并与当日集中在选举大会会场或者选举中心投票会场,由监、计票人当众核对,统计票数,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后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

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如得当选。当选不足三人不能组成村委会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应当在选举日当日或选举日后的三十日内就不足额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经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仍未选足三人的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4.选举结果经村民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乡人民政府和区民政局备案。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天)

1.研究总结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乡党委与区工作指导组共同总结村两委换届试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2.做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

3.明确创业承诺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规则及有关制度。4.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上岗培训。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乡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指导组成员实行分组负责制。结合各村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二是实行农村工作指导员联村责任制,责任到人,负责到底。在换届工作启动前,村两委公章委托指导组代管,防止少数村突击滥用权力。要在换届前尽可能做好清帐理财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要把村委会干部任职条件交给选民,引导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要把村委会干部任职条件交给选民,引导选民按照班子配备的原则和任职条件选举村委会班子。尤其是党员和骨干在各村民小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时,要以灵活的方式,把村党组织成员或党性观念强、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推选到选民选举委员会中去。

2.严格标准,严肃纪律。要严格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以及《选举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把握程序,确保换届选举不变形不走样。对换届选举中违反纪律、违反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对通过贿选、舞弊等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应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买卖选票、抢夺选票、抢砸票箱以及暴力威吓投票人,在选举大会上寻事斗殴等严重违反选举规定,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应依法惩处。

3.加强引导,顺利过渡。要做好落选、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工作,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继续给予关心,进行妥善安臵,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减少班子过渡时不必要的磨擦。

4.强制度建设,健全配套组织。着力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特别是要制定明确三年的创业承诺目标。村委会规章制度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遵循合法性、民主性原则、针对性原则。要抓住换届有利契机,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乡党委要对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进行集中上岗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帮助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第二篇:关于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至今年年底,我乡绝大多数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任期届满,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以及《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的规定,应及时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根据区委部署,决定在我乡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村两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把村两委换届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市委关于推行“三有”目标管理、加强“先锋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夯实执政基础,提升队伍活力,大力加强村级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担负起带领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为我乡的跨越式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关于村两委班子配备原则及两委成员的任职条件

(一)村两委班子的配备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精干、高效”的原则,注重选拔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观念创新,具有“双带”能力的人才进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切实提高班子的总体素质,增强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具体要求是:

1.合理确定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总职数应根据村的规模大小、党员数量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为3-7人。村民委员会职数为3人的村,原则上不设副主任。行政村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的村,班子总职数可适当增加1-2名。

2.提倡交叉兼职,减少村两委成员数。鼓励村党组织成员通过选举进入村委会班子。对在村委会选举中当选为村委会主任,本人又是中共党员的,原则上推荐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条例合适的可推荐兼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但不搞“一刀切”。村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兼任村级配套组织成员。

3.调整优化班子年龄、文化结构。原则两委班子成员年龄超过55周岁或者文化程度小学以下的,原则上不宜推荐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各方面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仍能胜任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新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成员,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新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读党校大专、电大、农函等),或具有农民技术职称。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条件的村党组织班子要配备1名30周岁以下的干部。在村委会选举中,引导村民把思想政治素质高、年纪轻、有文化的村民选进村委会班子,使班子年龄、文化结构得以优化。

4.注重选拔妇女干部。村两委班子中应配备妇女成员。

5.加强后备干部使用。对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思想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工作表现突出的,在村党组织换届中要妥善安排,大胆使用,引导鼓励后备干部通过合法的程序选进村委会班子。、.加强进村党组织的班子配备。对后进村党组织,要落实组织调整措施,促进其转化。凡缺乏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行政村,可采用回请、交流、下派等多种方式解决。

(二)村两委成员的任职条件

总体上应按照“五有”条件推选村两委成员:有奉献精神、能够吃亏;有致富本领、带头创业;有群众观念、会办实事;有民主法制意识、处事公道;有文化知识、年纪较轻。具体要把握以下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法律意识,能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及村两委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3.坚持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放在首位,热心为群众办实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拥有农民技术职称,观念创新,思路清晰,有“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善于处理农村复杂的问题和矛盾。

5.有以下情况一般不宜进入新一届班子: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党员受到撤消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二年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未满二年的;近三年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近三年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章建房、打架斗殴、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行为或赌博迷信活动,经过有关部门查处的。

三、村两委换届选举基本步骤

我乡换届选举工作从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大约天。换届选举工作由乡党委统一领导,在区换届选举工作组的指导下,一般按“先支部、后村委”的顺序进行。有条件的村,也可按“先村委、后支部”的顺序进行。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天)。建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区工作组会同乡换届工作指导组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各定村两委会成员职数。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搞好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激发农村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各地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熟悉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为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抓好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阶段(6天)

要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有条件的村可开展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组织负责人的试点,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

1.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各村进行分类排摸,初步确定选举方法;成立各村换届选举指导小组,一般3~4个村为一个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村换届选举工作。

2.开展述职、测评,推荐候选人。组织各村召开村党员、非党员村委会成员、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各线负责人、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考评。对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内工作,特别是三年创业承诺目标完成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乡农村工作指导员同时进行民主考评。在此基础上,对下届支委按支委职数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党内、党外分别投票计票)。本届支委会根

据评议和推荐得票情况,按20%的差额数确定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初步名单,并上报乡党委。

3.召开乡党委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乡党委根据各行政村党组织提出的正式候选人及选举时间申请报告,在认真研究村级党组织班子现状,结合三年创业承诺“回头看”情况、村党员人数、村党组织候选人推荐情况,综合考虑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合理确定党组织成员职数,研究确定各村正式候选人。

4.举行党内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五种情况的正式党员可以不列入“应到会”范围: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因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5.结果报批。村党组织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及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按规定对各行政村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及时给予批复。

第三阶段:村委会换届选举阶段(30天)

第一,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选举办法

1.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新一届村民代表。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结合实际,先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小组长由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荐一人或者由村民小组推荐产生,人口不足五百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15人;人口在五百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在推选村民代表时,村两委会班子成员,乡以上人大代表和党代表以及村团、妇女、民兵负责人尽量作为村民代表候选人。非村两委会成员的村民代表比例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2.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前期各村召开述职考评会上,明确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推选或各村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3至9人组成,要把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负责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选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3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

3.各村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等。

第二,做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

1.确认选民资格。严格把握选民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一是年龄条件,即必须年满18周岁;二是属地条件,即村民必须是本村村民;三是政治条件,即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四是自身条件,即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但已在本村生产、居住满一年以上,平时能履行村民义务,并出具书面证明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可以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但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并在本村具体选举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2.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经审查确认无误后,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

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民主推选产生正式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1.实行无候选人选举的,选民应当按照本村应选职位直接投票选举。直接投票选举由有选举权的村民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并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2.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1)由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提名的,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2)由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经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发放提名票,每一选民所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多提无效;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同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候选人的,提名无效。

3.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候选人职务的,本人可以提出书面报告,确定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4.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介绍候选人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选举日前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以组织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并回答村民询问,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人选选举中的选民要求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投票日前三日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

第四,正式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1.确定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确定。对监票人、计票人要推荐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细心,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2.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五天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

3.认真做好外出经商、务工人员的委托选举工作。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之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每一选民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理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

4.正式选举和另行选举。选举村民委员会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站分散投票,在集中投票场所应设立秘密写票处。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对确因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需设立流动标箱上门接受投票的,要加强对流动票箱的严格管理。设立的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监票人负责。投票结束后,应当封存收回选票,并与当日集中在选举大会会场或者选举中心投票会场,由监、计票人当众核对,统计票数,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后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

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如得当选。当选不足三人不能组成村委会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应当在选举日当日或选举日后的三十日内就不足额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经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仍未选足三人的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4.选举结果经村民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乡人民政府和区民政局备案。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天)

1.研究总结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乡党委与区工作指导组共同总结村两委换届试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2.做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

3.明确创业承诺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规则及有关制度。

4.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上岗培训。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乡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指导组成员实行分组负责制。结合各村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二是实行农村工作指导员联村责任制,责任到人,负责到底。在换届工作启动前,村两委公章委托指导组代管,防止少数村突击滥用权力。要在换届前尽可能做好清帐理财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要把村委会干部任职条件交给选民,引导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要把村委会干部任职条件交给选民,引导选民按照班子配备的原则和任职条件选举村委会班子。尤其是党员和骨干在各村民小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时,要以灵活的方式,把村党组织成员或党性观念强、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推选到选民选举委员会中去。

2.严格标准,严肃纪律。要严格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以及《选举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把握程序,确保换届选举不变形不走样。对换届选举中违反纪律、违反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对通过贿选、舞弊等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应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买卖选票、抢夺选票、抢砸票箱以及暴力威吓投票人,在选举大会上寻事斗殴等严重违反选举规定,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应依法惩处。

3.加强引导,顺利过渡。要做好落选、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工作,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继续给予关心,进行妥善安置,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减少班子过渡时不必要的磨擦。

4.强制度建设,健全配套组织。着力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特别是要制定明确三年和202_年的创业承诺目标。村委会规章制度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遵循合法性、民主性原则、针对性原则。要抓住换届有利契机,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乡党委要对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进行集中上岗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帮助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中共苏孟乡委员会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苏孟乡村两委换届日程安排表

第三篇: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办〔202_〕33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清水河、望城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7月12日

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村“两委”),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_〕1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组通字〔202_〕1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民心、促进和谐的能力。

二、时间安排

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_年6月份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三、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其中,女性至少1人)。鼓励村干部交叉任职,15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不超过3人;1500-2500人的村,原则上不超过4人;2500人以上的村,不得超过5人。

(二)明确任职条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群众拥护的人进村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真正把观念开放、思想开明、思路开阔、素质过硬、年富力强、能力突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

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具体的“两委”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对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上级党组织要严格把关,认真考察,确保候选人的素质;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予公示,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通过后的候选人条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应以30至45岁、高中(中专)以上文化为主体。必须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妇女成员。特别要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其具体条件是:①新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0周岁,连任的一般不超过55周岁。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能够适应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需要。③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④奉献意识强,得到群众公认,在党内推荐时,得票数不少于应参加推荐的党员总数的50%;在群众推荐时,得票数不少于参加推荐的村民代表总数的5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①不履行村民义务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③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以及横行乡里,聚众赌博,扰乱社会秩序的;④正在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间的;⑤受过刑事处罚且表现一直不好;⑥正在受到立案查处的;⑦搞宗教、宗派活动,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的;⑧享受村干部待遇的原村“两委”成员,未经上级组织批准连续三个月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一人兼”的比例应达到30%左右。提倡已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提倡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参加村民委员会委员选举,实行“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从机关党员干部选派以及动员区、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的干部职工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对象、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选举。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的人数,需达到全区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可不占村“两委”职数。有关乡镇街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工作。

四、基本步骤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做好换届准备(202_年6月9日-7月15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区、乡两级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指导检查组,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认真落实乡镇(街)党(工)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干部包村的包保责任机制,加强对换届工作督查和指导。

2、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别是宣传好《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市、区有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切实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3、严密制定方案。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基础上,搞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村级组织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分类制定指导方案。尤其对“难点村”、重点村、以及干群矛盾较多的村、上访问题突出的村,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有针对性制定工作预案。

4、进行动员部署。区、乡两级分别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会及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规定、操作程序。

换届前,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202_年7月15日—8月10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实现“两推一选”。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街)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街)党(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街)党(工)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的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工作。

2、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乡镇(街)党(工)委。乡镇(街)党(工)委进行认真把关,严格审查,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镇(街)党(工)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结果。乡镇(街)党(工)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乡镇(街)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镇(街)党(工)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街)党(工)委予以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全区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村,开展村党组织“两推直选”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选举工作的民主。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202_年8月10日-9月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_〕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_〕20号)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做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经组织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一年以上,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4、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由各村民小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主任、副主任、委员分别等额提名。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在选举日前10天,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工作。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

全区村民委员会集中选举日,统一安排在9月7日至9月13日进行。选举采取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方法以召开选举大会直接投票为主;居住分散的村,可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分站;对少数老、弱、病、残人员,可设置流动票箱投票。所有票箱都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进行开箱、计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2_年9月16日-9月30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换届选举后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在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主持下进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后,及时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做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换届选举结束10日内,原村“两委”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对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2、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参与和支持下,由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村委会配套组织,并在10日内组织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村民小组组长。

3、做好新任村干部的管理和培训。乡镇(街)党(工)委要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本领。

4、完善制度,制定目标规划。要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级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

5、落实村干部待遇。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换届后,按照《六安市金安区村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金字〔202_〕24号)规定,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对村干部待遇进行统一审查,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要按照《六安市金安区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办法》(金字〔202_〕14号),认真落实离职村干部的生活补贴。

6、搞好村“两委”换届的总结验收工作。乡镇街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查,对整个换届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督查指导组将在巡回检查的基础上,负责对被指导乡镇街的换届工作进行验收,尤其是要看整个换届工作程序是否到位、纪律是否严明、职数是否超配、选举是否合法。

五、组织领导

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一要健全领导机构。区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村派出指导组,由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组成,纪检、组织、宣传、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在换届期间,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抓好协调工作。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报纸、宣传栏、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村“两委”换届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认真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群众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切实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扰乱、破坏选举的,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查处。

四要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加大指导力度,严谨细致地做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选举现场进行有效监督。要按规定认真落实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五要严明换届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①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③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④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⑤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⑥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⑦严禁党员干部封官许愿,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⑧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⑨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⑩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要加强对竞选人员的教育,乡镇党委、有关街道党工委要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要抓住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箱等,并由专人负责受理。要积极推广观察员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督。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种非法势力以及境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以乡镇街为单位,重点围绕执行换届规程、严肃换届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各乡镇(街)要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别于202_年9月20日前,将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花名册、工作总结和满意度测评表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第四篇: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实施意见

沂发[202_]31号

关于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的实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3月底全面启动,到5月上旬已全部结束。通过换届,绝大多数村(居)都换出了干事创业的班子,选出了强村富民的干部,保持了村(居)的和谐稳定,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村(居)基层工作面广、量大,各类潜在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极易在换届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引发。为妥善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巩固村(居)和谐稳定的组织基础,按照县委统一要 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这次“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换届选举成果、促进村(居)和谐稳定为目标,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查摆、集中整改,着力化解一批比较突出的矛盾,着力解决一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优化一批达不到科学发展要求的村级班子,着力规范一批保障村级民主自治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我镇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推动村(居)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活动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紧密联系实际,合理确定活动内容,合理安排活动方法步骤,实事求是地查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分类施治原则。坚持一村一策、一事一策,针对不同经济类型、不同班子状况、不同党群基础的村(居),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不同程度的矛盾,分别落实相应的解决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3、依法办事原则。坚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依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政策规定,化解村级矛盾遵循法律法规,调整理顺村级班子履行法定程序。

4、统筹兼顾原则。坚持把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与开展“育骨干、破难题、强基础”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深化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有序衔接、同步推进。

三、方法步骤

这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从现在开始,到12月初基本结束,总体安排半年左右的时间。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查摆问题阶段(7月下旬到8月中旬)。由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逐村开展“五看”活动:

1、看换届程序是否严谨规范。逐村审查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在党组织换届选举方面,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按照“两公开三差额”程序进行,看到会党员数和参与推荐的村民代表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看选举结果是否公开公正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方面,重点看是否严格按“预选提名、差额直选”的程序进行,看村民选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推选、选民登记张榜、候选人提名、正式选举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村级下属组织是否按程序依法产生等。

2、看人选素质是否符合标准。对照“三高三强”标准和不能(不宜)提名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十二种”情形,对新任村(居)“两委”成员再逐一进行一 次资格审查,重点看哪些成员不符合“三高三强”标准,哪些成员素质较差、属于不能(不宜)提名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范围。

3、看矛盾纠纷是否有效化解。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重点看省市县转办信访案件、镇受理信访案件、重复访多次访案件和互联网舆情案件,是否件件有查处、有报告、有回复、有反馈,包括信访案件责任人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信访举报人对查处结果是否满意,信访矛盾是否真正化解等。

4、看突出问题是否妥善解决。逐村开展查摆问题活动,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群众代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看影响和制约本村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哪些。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哪些是极易引发群众信访、必须马上解决的;哪些是受条件所限、需要较长时间或需要外力帮扶才能解决的。

5、看后续工作是否及时跟进。逐村查看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推选出党小组长、党员议事会、党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是否及时完成,是否及时理清了任期工作目标和工作目标并签定 相应的责任书,是否规范运行了“四民主一考核”工作机制。

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以村(居)为单位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各村(居)查摆问题台账要及时上报党委,进行备案管理。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8月下旬到11月上旬)。集中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抓好问题的整改。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工作。严格落实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个别缺职、少职的村(居),要实行管理区(办事处)书记联系包扶,确保在8月底前健全村级班子;对个别严重违反换届程序的,一律重新履行选举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对个别细节把握不到位、不规范、不严谨的,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时规范完善,确保不因程序问题引发群众信访。

2、做好提升村级干部队伍素质工作。结合开展的“育骨干、破难题、强基础”活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管理集中培训工作,采取示范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确保新任村干部特别是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轮训一遍。新当选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居)党组织 书记、主任符合“三高三强”标准的,要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争取尽快赢得群众信任,把工作开展得更好。对个别新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能力不强的,帮助他们开展好工作。对极个别新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能(不宜)提名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情形的,应依法依纪进行处理,是党支部成员的,原则上要采取组织措施,及时对其进行调整;是村(居)委会成员的,原则上要积极靠上做好工作,劝其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适时依法启动罢免程序。对个别党组织书记缺职、无合适人选的,一律选派机关干部任职;对个别符合“三高三强”标准的优秀党员群众,要落实培养措施,适时充实进村(居)“两委”班子。

3、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对未能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未能及时查处的信访案件,要在“回头看”期间全部予以妥善解决。要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案件实情,合理界定办结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任务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个别情况复杂、矛盾激烈的信访案件,由镇党委有针对性地选派整治工作组,化解矛盾。对已查处的信访案件,要安排专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确保把政策讲明、把问题谈透,实现全面息访。

4、做好处理突出问题工作。对各村(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逐一分析,对症下药,确保100%落实解决措施。对财务不清、账目混乱的,由纪委、财政、经管、组织、信访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进行专项清查,并及时公布清查结果,消除群众疑虑;对土地、宅基问题严重的,由镇土地所牵头组成工作组,彻底摸清底子,严格依法规范;对个别需要较长时间方可解决或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党员群众讲明原因,争取他们谅解。

5、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结合“四帮一”选派农村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机关干部靠上联系帮扶,帮助尽快完善三年任期目标和工作目标,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对有抵触情绪的落选干部,通过上门谈心、落实待遇等措施,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通过落实措施,全面完成换届收尾工作,确保新一届村级班子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底)。镇里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以管理区(办事处)为单位,对照查摆问题台账,逐村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情况纳入管理区(办事处)、村(居)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因“回头看”活动开展不扎实、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信访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是巩固换届选举成果、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推动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管理区(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各管理区(办事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参与,亲自部署;包村干部认真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负责包扶村(居)活动的组织实施,全力靠上抓落实;镇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负总责,抓督导、抓调度、抓协调,推动活动开展;纪检、民政、经管、组织、信访、宣教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强化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回头看”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面上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沂水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7月22日

主题词:村“两委”换届 回头看 活动 实施意见 沂水镇党委办公室 202_年7月22日印发

(共印160份)

第五篇:乡镇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渔委[202_] 35号

中共渔门镇委员会

转发《渔门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做好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各村(居)两委、镇政府各部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渔门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做好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工作意见》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村(居)两委、镇政府各部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在贯彻实施中如有重大情况和重要意见,要及时报告镇党委。

附件:

1、渔门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做好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工作意见

2、渔门镇选举第十七届县人大代表选区划分和名额分配表

3、渔门镇选举第十七届镇人大代表选区划分和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一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关于做好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

工作意见

根据县委[202_]12号文及县选委发[202_]01号文件精神和全县换届选举动员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大主席团研究,对今年我镇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本次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在我县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奋力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建设特色生态文明新盐边的重要时期进行的,也是《选举法》修改后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地体现城乡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做好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镇党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选举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重要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选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最广泛的动员选民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三、县、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及选区划分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镇代表名额为县人大代表15名,镇人大代表52名,按照城乡代表比例相同的原则,分配到各选区直接选举产生。

县代表名额分配及选区划分: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精神,我镇划分县代表选区5个,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15名。镇代表名额分配及选区划分: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关于按人口数划分代表名额,每一选区选举产生代表不能超过3名的规定,我镇共划分镇代表选举选区21个,选举产生镇人大代表52名。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根据我县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及县选委发[202_]0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要动员我镇近2万名选民,要在202_年9月底前选出新一届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月底前召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新一届县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总体安排51天,时间紧、要求高、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任务十分繁重。

(一)准备工作和宣传发动群众阶段10天(202_年8月11日至20日)

各村建立选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县、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的要求,各村(居)建立选举委员会,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的领导机构,镇选举委员在各村(居)设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村(居)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各村(居)要采取村、支两委会,党员大会和群众大会的形式组织广大选民学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有关章节知识,广泛深入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培养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选民参选率,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选民登记及张榜公布选民阶段15天(202_年8月21日至9月4日)

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是对选民法律的认可,不可马虎从事,要认真进行。为减少选民登记工作量,各村要对照上届或村(居)换届选民登记册,在认真核对的基础上,只登记新年满十八周岁的,恢复改治权利和新迁入的选民。对上次登记后迁出、死亡,被剥夺改治权利的,应从选民名单上除名。选民一次登记,两级有效,选民年龄计算以202_年9月24日晚十二点为准,到时间满十八周岁的予以登记。选民登记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做认真细致的工作,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准确无误,并于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选民。(202_年9月4日各选区张榜公布选民,法定日)。

(三)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5天(202_年9月5日至9月9日)

代表素质和条件要求:一是拥护党的领导,带头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二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三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五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六是有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热心公务活动;七是有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有一定文化基础,有社会活动能力,会收集、反映群众意见,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履行代表职务的时间保证等。

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中的第十条规定,每10位选民联合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各政党、人民团体或选区选民联合提名的推荐代表候选人,都不能超过应选人数,对所推荐的县、镇代表候选人,由镇选举委员会(县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办公室汇总并审查,于9月9日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在选区统一榜示公布。(202_年9月9日张榜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法定日)。

(四)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7天(202_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对本选区公布的候选人名单,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各村(居)选举委员会要及时收集讨论情况,进行民主协商,根据较多选民意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人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报县选举委员会审定批示,镇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报镇选举委员会批示。(202_年9月17日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张榜,法定日)

(五)组织投票选举准备阶段8天(202_年9月17日至9月24日)

第一,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宣传工作。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公示后,要及时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其内容是候选人的主要简历,实事求是的介绍他们的突出表现,参政议政能力及代表性,并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以及听取意见,使选民知名、知人、知情。但在选举日当天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第二,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拟定投票办法,培训选举大会主持人、监票员、计票员、制作票箱和流动票箱,设立投票站和布臵好选举大会会场。县、镇代表选区分别设立主会场和投票站,各投票站的选票经清点,确认无误后组织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情况,不能公布选举结果)。最终要在主会场上总计票后,统计结果当场宣布,报县、镇选委审查后,予以公布当选名单。第三,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如果确因有事不能参加投票,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委托人出自己一票外,受托不能超过3票。并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各选区、投票站设臵秘密投票室,另外为了确保选举的成功,选举的当天选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除特殊情况外,应停止办公,以保证每个选民都能参加选举,提高参选率。(202_年9月24日,选举法定日)

(六)、资料汇总及召开渔门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阶段6天(9月25日至9月30日)

各选区收集汇总相关县、镇代表选举资料归档,并认真总结选举工作。报镇选举委员会。并在9月30日前召开渔门镇第十八届人民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主席团,镇政府领导班子。

五、关于代表结构问题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换届选举中,保证县、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委提出的“两升一降一保证”要求,通过周密细致的工作,使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率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做到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连任代表要有一定比例。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列选举人大代表后,在上届的基础上有些选区代表有增减情况,各选区应做好选民宣传解释工作。

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充分发扬民主,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坚持选民推荐候选人制度和差额选举的原则。是按照法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选举。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各个阶段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避免违法现象发生。依照《选举法》第55条,《刑法》第265条法律法规。对于破坏选举的违法事件要及时严肃处理,在工作中要多学习地方人大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照章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七、关于选举经费和后勤保证

根据我镇工作实际,按各选区人口数拨付每人1元到村,用于适当的生活补助,文件材料、表格、选票、选民证等有关材料由县、镇选委会印制发放到各选区。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法律性、政策性强,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上级党委、人大、选委会的文件精神,在镇、村(居)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统一协调,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圆满完成我镇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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