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
**市“*****”项目 营销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1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²,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²、二至四层*****元/m²,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 3 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 4 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5(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合同终止:
6(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乙方工作内容
一、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代理工作内容
1.1、营销策划顾问工作
1.1.1、项目特点、卖点梳理:
通过对目标客户社会、心理特征、竞争产品、项目本身的分析及差异化研究,进行项目特点、卖点梳理,对项目进行SWOT分析。
1.1.2、总体营销策略顾问:
通过市场及产品分析,结合项目的体量、开发周期,提出项目总体销售思路、销售节奏、主要运用的销售原理及方法等。
1.1.3、价格策略顾问:
结合对市场走势的分析判断,提出项目销售价格的高低、提升、折扣的编排和修整。制定项目立体差价体系、付款方式及优惠幅度。
1.1.4、销售控制策略顾问:
研究并提出适合项目销售的总量销控、产品类型销控、价格销控等销控策略。1.1.5、促销策略顾问:
研究并提出项目销控外适宜于项目的其它可选择的促销活动。1.1.6、入市策略顾问:
研究并提出适合项目的入市时机、入市推广、入市产品供应等策略。1.1.7、销售组织策略顾问:
根据项目的开发情况和销售情况,提出建立适合项目情况的销售组织建议。1.2、营销代理工作
1.2.1.销售组织(1)、销售队伍建设
根据项目的开发情况和销售情况,完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人员培训、销售现场准备等工作。
(2)、销售准备工作计划
销售有关的文件、用品等设计和制作计划、安排及实施。(3)、销售活动策划
项目开工、开盘、封顶、竣工、入伙等的仪式,新闻发布会、展销会等其他公关活动的、计划安排及协助甲方实施。
1.2.2.销售执行(1)、引导期
项目说明、认购及来访客户基本资料登记、客户意见收集及反馈,其它楼盘监控。(2)、强销期
公开发售执行、基本资料登记、客户把握及销售达成、销售控制、销售总结、资料分析及信息反馈。
(3)、持续期
根据反馈信息进行销售、推广策略修正调整,新客源发掘、前期客户追踪、资料收集、阶段总结。
(4)、尾盘期
制定尾盘价格策略、新营销方式采用、重新定义市场等操作。
二、广告设计工作内容
2.1、项目VI系统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2.1、基本要素部分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①广告语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②象征图形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2.2、办公系统部分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①项目名片(领导层及职员层)信封、信纸、门牌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2.3、应用系统部分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①户外系统部分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②公共系统部分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2、现场氛围营造策划、创意和设计:
2.2.1、围墙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 2.2.2、形象旗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2.3、布幅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2.4、灯箱、路牌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2.5、项目形象招牌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3、售楼资料策划、创意和设计:
2.3.1、楼书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3.2、海报、DM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2.3.3、报纸广告的策划、创意和设计
第二篇: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代理“*****”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范围及性质
(—)、全程营销代理性质
甲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为
全程营销代理项目名称及位置
该项目名称为“******”位于——
全程营销代理期限及范围
1、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2、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楼盘的总建面积的**%,代理销售的房号见附表,乙方代理销售总面积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确立本项目专项负责人,以保证能及时解决营销代理中的各种问题,使该项目高效率、规范化的运作。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代理过程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担销售代理工作。
4)协助乙方制定销售方案,及时签署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书(销售合同书必须按甲方提
供的标准制订)。
5)乙方的营销执行方案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赔或其它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需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8)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范本,以供乙方在销售中执行。
9)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制定该项目的销售价格,由乙方制订价格系
统及策略,经甲方认可,并行文以供乙方执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
10)乙方负责该项目全盘除行销外的宣传推广费用,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A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销售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C在销售过程中,乙方给客户提供了超出实际配套等标准的虚假承诺。
12)甲方在售楼现场设销控人员,负责所有款项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销、宣传广告等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确保营销方案的有
效性按计划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内容。
2、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要求安排专案小组,以甲方名义签署销售合同,客户购房
款直接交入甲方开设的专用回款账号,保证代理工作顺利实施。
3、销售人员采取轮班制,并统一服装、统一工牌、统一口径,每天8小时以上的时间
内设有专人负责接待客户,现场人员不得低于7人。
4、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任意放盘,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向客户做出任何超出双方
书面约定的承诺,所有变更均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
同意的任何费用。该项目的销售执行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销售期间,乙方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并分周报表、月报表、阶段报表,按时向甲方提供,资料存档。乙方的一切销售活动需按照甲方审批的正
式方案执行,如有变动,应及时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7、乙方应在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营销计划、广告要点、篇幅、排期。
10、甲乙双方分别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销售过程中任何举措须通过工作
联系单方式通知对方(经负责人签字)。
11、每个销售单位的代理责任在客户交付首期购房款及签订合同,按揭资料齐备,按揭
贷款合同签订后即告结束。
12.甲方不得在乙方营销代理的有效期内另设销售机构,否则成交销售额均归乙方,视为乙方结算业绩。
1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或将合同代理期任务期限按以下拖延
时间自动延长:
a)甲方不能提交售楼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
b)甲方的销售条件发生变化;
c)项目施工进度无法保证销售进度,造成销售进度与施工进度断档等。
三、全程营销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一)销售任务,价格及周期
1、该项目销售任务为全盘总建面积的**%,销售金额为,乙方销售任务
以上述金额为基础。
2、项目销售周期为**个月,分*个阶段,每阶段*个月。各阶段任务(按销售金额)
分解如下:
第一阶段;**%,销售金额万元:
第二阶段:**%,销售金额万元:
第三阶段:**%,销售金颇万元;
第四阶段:**%,销售金额
3、本项目全程均价保证不低于元/平方米.
4、甲方应保证乙方进场时所销售项目的相关证件到位,并经乙方认可,否则乙方销
售代理期限自动顺延。
(二)营销代理取费
该项目营销代理费用的取费标准为销售额的**%。
(三)结算方式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在销售过程中每个月第2日为乙方销售任务结算日,甲方于
当日根据乙方在上月完成的销售合同总额按照双方约定的取费标准核算代理费
款额,并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四)其他
1、如乙方销售执行均价超过元/平方米,则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结算与任
务无关。
2、如乙方提前或超额完成销售代理任务,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
2、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不视为违约。
3、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扩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
4、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毁约,所没收的定金归甲方所有;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
后毁约,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定金部分相应的代理费。
5、若乙方销售价格超出甲方委托销售的销售均价,须经甲方同意。
6、双方协定同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向第三方转让产权等而导致所委托物业的产
权业主变更的,甲方在转让时向受让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事宜签订协议,如新产权方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时,乙方具有优先代理权。
7、在销售执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时,须支付乙方人民币20万元整
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8,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甲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日内提供该项目施工进度衰,施工进度表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井签署相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若对本合同执
行中产生的冲突,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房地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
委托销售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条款,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之原则,经过充分协
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甲方开发的《》项目,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整个项目的营销代理,代理期限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
2、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时,甲乙双方共同就期满终止合同或续约事宜进行协商并签字认可,否则视为合同期满本,本合同自行失效。
3、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双方共同认可的原因而终止本合同时,本合同即失效。
第二条代理内容
1、项目市场调研及项目市场定位
2、产品规划策略建议
3、项目系统营销方案
4、全程推广方案
5、案场包装设计和活动促销方案的起草
6、项目VI设计和各种媒体广告设计
7、销售现场培训和销售执行
8、合同及相关文本的拟订
9、提供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第三条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全程代理,按月付费。
2、双方约定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贰万元人民币做代理费用。
3、本合同签字后三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首月代理费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以后每月5号前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营销推广
本项目广告推广预算根据项目当地特殊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可控、效果俱佳的原则由乙方提交方案甲方实施。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设计图
纸等,并对其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联系与沟通,为乙方开展营销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约后,因合约条款引起的纠纷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
4、如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营销推广的相应费用,导致销售进程及计划受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项目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
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各项费用。
7、甲方承担本项目销售中心、模型、办公设备用品、电脑等相关费用。
8、甲方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进行双方工作协调及与乙方共同处理客户意见等方面的销售工作。
9、甲方无偿提供一套住房给乙方工作人员使用,并提供必要的居住设施。
10、因甲方项目相关手续不完善,对销售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问题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组织销售团队为甲方提供服务
2、签订合同后乙方及时提交需要甲方提供资料的清单和配合工作的具体内容。
3、乙方应按合要求向甲方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并定期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
4、乙方应在每次提案会后,有权对甲方的遗漏部分(工作要求和范围不超出本合同)和不合理部分
进行补充和修改,并及时提交意见。
5、为保证本项目销售推广的最佳效果,乙方在如下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和专业资源的支持: 工地现场包装策划;
接待中心及样板间建筑、装修、装饰的设计策划;
项目的推广策划
项目开盘时的开盘策划
5、在合作期间,负责推广、销售策略的制订和调整。
8、承担各项宣传推广方案的制定,交甲方执行,费用并由甲方负责。
9、保证销售过程真实,对客户不作未经甲方允许之承诺。乙方所做答客问须经甲方确认。
10、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收集客户资料、反馈客户意见、建立客户档案并备份其资料、协助
甲方办理按揭等购房手续。
第6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如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仲裁方式或诉讼方式解决。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费用,则视为违约,合同则相应终止。
3、如乙方有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确定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7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四篇:房地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本站推荐)
合同编号:________ 房地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传真: 乙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全程营销代理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营销代理范围、目标、代理费及结算办法
1、代理物业的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1(3)项目规模:约______平方米(4)项目功能:住宅及商铺
注:项目具体资料以甲方提供、政府批准的文件为准。
2、营销代理范围
(1)销售物业为住宅、商铺。
(2)营销范围:提供独家销售代理和全程策划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全案整合推广、广告设计服务、宣传物料的设计与公关活动的策划。(3)广告方面由甲方选定并经乙方同意后选定一家专业的广告公司实施,其费用由乙方每月承担______万元,其余由甲方承担,广告公司的服务周期为开盘前______个月至项目销售面积______%时结束。
3、营销代理期限及销售目标
(1)本合同规定的完成销售目标是指销售面积。销售目标完成的标准是客户缴纳定金并签定购房合同并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闷顶层不计算销售面积)。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周期为本项目房源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满______年为止。
(2)本合同约定销售阶段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考核: a)第一阶段:本项目房源取得预售许可证开盘销售之日起______天内(______个月),乙方需完成销售目标的______%,若本阶段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证金,即______万元整。
b)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之日起______天内(______个月),乙方需完成销售目标的______%,如果上阶段完成销售目标,本阶段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证金,即______万元整。如果上阶段未完 2 成销售目标,本阶段也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证金,即______万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c)第三阶段:第二阶段结束之日起______天内(______个月),乙方需完成销售目标的______%,如果上阶段完成销售目标,本阶段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证金,即______万元整。如果上阶段未完成销售目标,本阶段也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证金,即______万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d)第四阶段:第三阶段结束之日起______天内(______个月),乙方需完成销售目标的______%,若本阶段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______%的保证金,即______万元整。如果上阶段未完成销售目标,本阶段也没有完成则本阶段扣除保证金中的______%,即______万元整。
以上阶段中,如遇春节假期,则相应阶段销售目标完成日需推后______天。
(3)以上销售目标完成的前提是工程形象进度按计划进行,广告推广费用按______%的标准计划投入。
4、营销代理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营销代理费标准 a)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的______%以上的前提下,各阶段的代理费用结算标准为各阶段合同销售金额的______%。(但每期代理费结算支付以实际销售金额为准)
b)本项目暂定底价均价为______元/平方米,甲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和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对底价进行调整。
c)甲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和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对第三、四阶段的销售目标做出适当调整和要求。(2)代理费支付方式 a)乙方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销售及应付代理费报表,由甲方审核无误后按乙方申报数额于每月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和考核乙方的销售目标完成情况。本合同之“实际销售”是指甲方与购房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实际收到已售房屋的全部价款(含银行按揭贷款)的销售,“合同销售”是指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房买卖合同但实际只收到已售房屋的部分价款的销售,仅预收定金不计入“合同销售”。
b)代理费用按月结算,各阶段前______个月的代理费结算按其实际销售金额的______%结算,第______个月后将对整个阶段的合同销售额进行统计,若完成本阶段合同销售目标的______%以上,则代理费按______%标准结算并按此标准补齐前______个月的费用。若乙方未能完成阶段合同销售目标,则按______%的标准结算相应阶段的代理费。(注:是否完成销售目标依据合同销售金额为准,但单项物业全部回款才能支付其代理费,结算发生歧义时以本条解释为准。)
c)团购或其它原因低于底价销售的情况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由乙方组织的团购活动,其代理费按实际销售金额的______%结算;由甲方组织的团购活动代理费按实际销售金额的______%结算,团购计入乙方任务。若为甲方关系客户购买的房屋,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按实际销售额的______%结算,计入乙方任务。(关系户界定标准为客户成交前后由甲方负责 4 人通知乙方到场代表的客户)第二条 保证措施
1、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乙方前期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销售目标的______%以上并且撤场后,甲方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营销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1)乙方在正式销售前,需向甲方提交包括营销策划方案、销售底价、销售流程、销售人员配备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广宣费用计划在内的甲方认为需要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提交方式为装订成册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套。
(2)甲方以乙方提交的营销方案、管理制度等为依据,监管乙方的营销过程并提出改进意见,对乙方管理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随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合格的营销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3、退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在连续两个阶段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销售目标的______%以上,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只退还其剩余保证金。
乙方退场时,乙方应将所有甲方认为需要移交的包括客户资料在内的所有资料移交甲方,乙方应积极配合新进场人员的工作并充分考虑过渡时间。乙方如不配合,甲方将不结算剩余代理费,不退还保证金。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对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支持及协助。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合同生效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全套合法的售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五证、总平面效果图、外立面效果图、户型图、景观效果图等),保证售楼的合法性,同时应向乙方提交银行同意向此项目提供按揭贷款的文件,保证按揭的可行性。
(3)甲方负责营销推广费用的支付,推广费用额度按待销售额的______%计算并投入(含售楼部及现场包装费用)。具体投入方案由乙方制定计划报送甲方审定后执行。
(4)负责在销售的过程中与工商、税务、公安、城管等政府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对外协调等工作并负责售楼部的保安、保洁工作。
(5)保证物业的工程质量、工程期限等甲方认可的对客户的一切承诺。(6)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看房车,并负责各售楼部内外装修及必要的包装,保证客户看房通道的安全畅通。并一次性配齐各售楼部各类必需的家具设施、电话通讯设备(电话宽带甲方只承担初装费),保证其能安全正常使用。后续需要的费用以及办公文具类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承担现场售楼部(不承担市内售楼部)的水电费用,从开盘之日起市内售楼部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派出专人收取购房款、审查并在乙方协助下签订售房合同(开发商签字盖章时间不超过24小时),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负责管理 6 销售完成的合同。财务人员需在项目现场办公,其作息时间与销售部作息时间同步。
(8)甲方应及时回复乙方对项目提出的各项工作建议。按时依据合同足额向乙方支付营销代理服务费。
(9)如乙方要求增加或改换售楼部,需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后负责装修及包装,租金则由乙方承担。
(10)甲方应负责收取客户签合同前属于封房金性质的小额订金,封房金单笔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甲方保证随收随退。也可由乙方收取,但需接受甲方控管。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协助广告公司拟定整合推广思路以及宣传资料文稿,一切对外宣传文稿交甲方审阅并书面批准后执行。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书面宣传内容范围进行宣传和承诺。乙方的宣传不能破坏甲方形象,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
(2)合同签定后,乙方应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市场策略作出具体的销售实施计划及销售底价表,报甲方批准后实行。
(3)在甲方取得销(预)售许可证后开盘销售。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掌控项目宣传及销售节奏,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
(4)定期向甲方提交销售动态报告及相关的客户基础资料(销售成交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及销售现场来客、来电登记表),提交方式为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保证项目经理每天(节假日除外)驻现场指导销售。乙方需在甲方确定的开盘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月度任务分解表作为合同附件。
(5)负责安排客户交纳购房款。
7(6)协助甲方收集客户银行按揭资料。
(7)完成项目销售后______天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的项目文件资料,及客户档案资料,合同文件等。
(8)在销售期间内负责售楼场所内的办公秩序,小心使用售楼场所的办公设备,销售完成后及时向甲方移交售楼场所办公用品及设施。承担相应的费用。
(9)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业务。(10)负责乙方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乙方在履行配合过程中所产生的市场调研、项目策划、创意设计费用、工作人员(含策划人员、设计人员、推广人员、现场销售人员及外勤销售人员等)工资、福利、奖金、差旅费以及各售楼部内的电话费、水费(含各售楼部饮用水)、市内售楼部电费(现场售楼部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及日常办公耗材(含但不限于打印纸)以及看房车的日常使用费(含但不限于油费、违章、保险、年审等)、以及市内售楼部从开盘之日的租金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1)乙方签订的合同,应符合甲方要求。非格式化合同条款的签订应事先书面报甲方确认签字后方为有效。
(12)项目看房车调配权由乙方控制,但乙方不能用作它用。
(13)在入伙前后,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进行乙方销售业主入伙交接手续,确保无重大纠纷发生。
(1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应对甲方的项目信息保密,不得外泄其有关资料如:价格,营销方案等(包括电子文本)。如若出现信息外泄,则需承担相关责任。
8(16)乙方应配备足够的销使(包括大学生)满足销售需要,并承担费用。乙方足额承担本合同1.2.2条之约定费用。
第四条 退房退定处理
如有退房退定应由乙方现场销售经理报甲方授权人员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视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将客户所交房款退还客户,并按以下具体情况处理:
1、如因乙方原因(如乙方乱承诺等过错,客户能提供法律认可的证据)造成退房,乙方应退还相关代理费。并扣减乙方相应的实际销售金额,按扣减后的实际销售金额重新考核乙方销售目标及计算销售代理费。
2、如因甲方工程质量或延期交房的原因造成退房,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退还相关代理费。
如因购房者自身的原因退房,甲方在不致影响销售的原则下可酌情收取购房者违约金,此违约金由甲方享有。乙方已收取该单位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
(1)任何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等问题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客户与甲方的纠纷,其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乙方所得,每超过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总额
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乙方
9(1)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辞,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核准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对客户进行承诺;如乙方违背(客户能提供法律认可的证据),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销售房款全部由甲方人员收取并存入指定的帐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房款,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万元)的违约金,并将已收取的购房款全额返还甲方。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变更及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单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属违约行为,提出方需向对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违约金。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和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甲、乙双方有责任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形成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五篇:房地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
房地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开发的项目委托给乙方全程营销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本项目甲方原报建名:,营销暂定案名:水蓝郡,中途可以根据实际市场反馈进行更改,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项目位置: 房县房陵大道与沿河东路的十字交叉路口,紧邻西河桥头。
1、品牌战略制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战略制定服务。
2、推广策划制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的市场定位与产品定位,广告创意设计,推广方案,整体推广策略及后续跟进推广策划的制定与调整。
3、销售代理项目及范围
甲方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由乙方承担全程销售代理,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约_18791.54平方米(不含地下室、车库,以实际完成总建筑面积为准)。
4、销售期限及任务
乙方在代理时间内所完成的销售面积必须达到项目计划销售面积的 90%,具体分阶段销售任务如下:
1)在甲方取得住宅楼《预售许可证》 4 个月内,乙方销售面积不得低于住宅楼总销售面积的 30 %。
2)在甲方房屋主体封顶后 3 个月内乙方销售面积不得低于住宅楼总销售面积的 60 %。
3)在甲方房屋综合验收 8 个月内乙方销售面积不得低于住宅楼总销售面积的 90 %。5-1-
4)乙方在销售代理期间,住宅楼销售面积已超过 90% 以上的,销售多少计算多少,清盘时尾盘未售出的房屋由甲方收回处理。
5、楼盘销售价格
1)该项目的住宅部分约定销售基准均价为元/平米;商铺部份约定销售基准均价为元/平米(销售均价=销售总额÷销售总面积)。
2)乙方在不影响楼盘销售工作的前提下,实际销售均价可灵活浮动,销售单价由乙方根据项目开发同期市场的具体情况,向甲方提出建议定价标准,经甲方书面同意,确定销售价格,对实际销售均价高于约定基准均价的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5:5分成。
3)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但整体均价不得低于约定的基准均价进行销售,降价必须经甲方同意签批后方可执行。
6、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提供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上述服务工作。乙方代理期满,未售出的房屋尾盘部分,经甲乙双方清点后,由甲方收回。
第二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一切推广需要的广告发布和物料制作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三条 全程策划与销售代理佣金支付方式
1、全程策划与销售代理费计算标准:乙方按住宅楼实际销售总额的1% 收取代理佣金。
2、高于均价的溢价部分,按甲乙双方5:5分成。溢价计算方式如下:销售溢价=(商铺/住宅楼实际销售均价-合同约定的平均基准价)×实际销售面积。
3、销售代理费及溢价部分费用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作为乙方前期工作准备费用。
2)正式销售开盘后,每月 3日为甲乙双方上月销售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结算日,双方根据已签订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出乙方应得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甲方每月支付乙方80% 的应结的代理佣金和应结的月溢价部分的溢价分成。未支付的20% 的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待乙方按约定完成90% 的销售面积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客户签署认购协议后悔约,已收取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被甲方没收,乙方有权获得该违约金的 50% 作为服务费,并于当月与销售代理费同时结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公开销售前10天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及手续,以确保乙方合法开展销售工作: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工程规划(代理证)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项目预售房许可证、商品房卖买合同、开发商(项目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如提供银行按揭,甲方应配合银行提供按揭业务所须资料和相关文件。
3)及时审查乙方提出的策划、销售方案,并按审查确定后的方案内容做好属于甲方承担配合的各项工作。
4)指派专人(该人能代表甲方正式意见,以书面委托书为准)与乙方协调日常工作,同时派遣一名财务人员(以书面委托书为准)办理银行按揭和签订商品房买卖正式合等相关手续,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认购书必须经甲方审查签章,否则无效。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现场销售办公场所和办公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及销售现场办公用品等相关费用(售楼处装修及家具、现场气氛营造、销售工具制作、建筑模型、彩色效果图、看板、房型家配图、引导旗、横幅、电话安装、宽带安装等)。在正式销售之前,完成项目现场包装(看房通道、工地围墙包装等)。
6)甲方根据乙方的策划创意设计制作楼书、宣传资料、户外、媒体、广告等,并承担各类宣传、广告资料的印制、新闻发布会召开、大型促销活动、宣传推广品的制作等费用。
7)在履行本协议书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向购买该房屋顾客答复所有关于该房屋情况的合理询问,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8)甲方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自行销售房屋,如甲方低于双方确定价格销售房屋,结算佣金时仍以双方确定价格为准。
9)如因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责任
1)维护甲方开发经营的信誉,全力为甲方提供有效的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服务。
2)乙方有权代表甲方就该项目接受记者及专栏作家访问,其资料内容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刊出及播出。
3)乙方根据销售要求制作推广方案并列出费用预算给甲方批示,根据销售进度要求及市场
情况,乙方应提前十天向甲方提交每一阶段推广方案及宣传费用预算,经甲方签字批示后方可执行。
4)负责组织营销策划和销售顾问小组与精干的销售队伍,统一培训,统一销售人员着装,统一上下班制度,规范对外接待,保证售楼现场至少有 2 名以上专业销售人员准时上下班。
5)每月按时向甲方提交月售报表,并及时反馈有关市场推广情况和改进意见,随时调整销售措施方案,把握好销售节奏,提高成交率,及时催缴房款,回笼资金,力争创造优良的销售业绩。
6)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价格表与付款方式指导销售人员销售工作。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销售期间,财务手续由甲方财务人员完成,乙方人员不得经手购房定金、购房款现金。
8)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及食宿费用。
9)在销售期限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
10)乙方在代理合作期间,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和本项目的声誉,不得随意泄漏企业秘密,损害企业形象,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订合同或出具担保函。
11)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退房处理
1、属甲方责任造成购房人退房的,所退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销售计算销售代理费,原已计算的不重复计算。
2、属乙方责任造成购房人退房的,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再次销售,如该房屋销售代理费已结算,甲方将不再支付该房屋销售代理费。
3、属购房人责任造成退房的,甲方扣除购房人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获得该违约金的 50% 作为服务费,由甲方在结算日一并结算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工程停工、工地事故、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广告费用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中途停工达一个月以上,并严重影响乙方销售的,需每月支付乙方一线人员的基本工资 1000 元/人。甲方中途停工超过六个月,甲、乙双方均可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结算乙方应得代理费用和溢价费用。
2、遇地震、国家房地产政策变化及金融风暴等不可抗拒力因素,应顺延乙方销售期直至恢复正常销售。
3、甲方不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各项应得费用,甲方应按未支付费用的 5 %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拖欠应支付乙方费用达 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阶段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如所售部分均价未达到约定基准均价。所售部分差价部分由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溢价费用抵扣,如折抵后仍达不到约定均价,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销售期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销售任务(遇国家政策宏观调控或房产风暴外),则不向乙方支付其每月预留的 20% 的应结销售代理费。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