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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答记者问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22-87103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3 12:56: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答记者问

为农村造就更多高素质骨干教师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答记者问

教育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育司负责人。

记者:“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以来效果如何?

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于202_年启动实施。这是通政策导向,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创新教师培养模式、截至202_年,全国共有4400多名“硕师计划”研究生赴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硕师计划”的实施,为贫困地区学校输送了一批优秀本科毕业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这一举措,又拓宽了大学生就业渠道,同时创新了农村教师记者:“硕师计划”的培养和服务方式是什么?

答:“硕师计划”是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

“硕师计划”研究生先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三年,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课程。再到高校脱产集中一年学习核心课程,并完成教育硕士论文答辩,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记者:202_年“硕师计划”有什么新的政策调整?

答:有四个方面的政策调整。一是服务范围由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扩大到所有大到全国31个省份。二是培养方式由“3+1+1”五年制改为“3+1”四年制。三是结合“特岗计划究生并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于具备普绩效)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表现突出的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符合培养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四是参加推荐免试工作的高等学校由58所增的高等学校由30所增加至73所。

记者:202_年“硕师计划”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为保证向农村学校输送高质量师资,“硕师计划”严格按照下达推免名额、报名推荐、首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培养学校和推荐学校商定202_年“硕师计划”硕士生培养计需求下达“硕师计划”硕士生推免名额,计划单列,不得挪用。202_年实施“硕师计划”县(包及拟聘教师人数、专业要求等相关信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_年10月12日前通知推荐学法和实施“硕师计划”县、学校名单及拟聘教师人数、专业要求。具备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和有关程序择优推荐,并张榜公示。

202_年10月25日前,经学校推荐并被省级招办确认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进行网上报名,行现场确认。

202_年10月25日之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与“硕师计用或特岗教师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培养学校对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生取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资格;对不符合培养学校要求的考生,可不予录取,《教师聘用未被签约录取的,可于202_年10月25日-31日重新填报统考志愿。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集中组织“硕师计划”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师资格证书,于202_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每年度考核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_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其他“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培记者:“硕师计划”研究生享有哪些待遇和保障?

答:“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在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究生缴费办法执行。

在3年服务期内,“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待遇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其中聘为特

教育学校任教3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确定。

3年服务期满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行。

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婷)

第二篇: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将调整——

优秀特岗教师可免试读研 研究生免缴学费

“硕师计划”将覆盖全国所有农村学校,优秀特岗教师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

扩大服务规模——

覆盖至全国31个省份

为缓解农村学校教师缺乏的矛盾,同时创新农村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师学历层次,教育部自202_年开始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即,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前三年,根据安排到签约的农村学校任教;第四年,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五年,在任教学校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完成课程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截至202_年,全国共有4400多名“硕师计划”研究生赴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学任教。

与以往相比,202_年“硕师计划”服务范围由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扩大到所有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由中西部21个省份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培养方式也由五年制改为四年制,即“硕师计划”研究生先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三年,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

等方式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再到高校脱产集中一年学习核心课程,并完成教育硕士论文答辩。

结合“特岗计划”——

优秀特岗教师可免试

教育部要求将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二是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或绩效)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待遇和保障——

“硕师计划”研究生免缴学费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在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内安排,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硕师计划”研究生202_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三学年并通过每考核者,于202_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任教未满三年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其他“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在三年服务期内,“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待遇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其中聘为特岗教师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第三篇:教育部关于做好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自XX年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农村学校培养了一批骨干教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教育部决定从202_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各地要将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

一是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聘为特岗教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是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或绩效)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本科所学专业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

三、推荐和培养学校

推荐学校:本省(区、市)内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师范大学和综合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硕师计划”专项推荐免试工作的高等学校。

培养学校:本省(区、市)内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高等学校。(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下达推免名额

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另文下达,计划单列,不得挪用。“硕师计划”研究生计划已含在下达给有关招生单位的硕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

2.报名推荐

202_年实施“硕师计划”县(包括实施“特岗计划”的设岗县,下同)、学校名单及拟聘教师人数、专业要求等相关信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_年10月12日前通知推荐学校。

推荐学校公布“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办法(见附件2)和实施“硕师计划”县、学校名单及拟聘教师人数、专业要求。

具备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报名,学校按照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条件和有关程序择优推荐,并张榜公示。

推免生资格需经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3.复试录取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与“硕师计划”研究生的供需见面会,按照正式教师聘用或特岗教师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

培养学校对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考生进行复试(含面试),通过复试的考生取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资格;对不符合培养学校要求的考生,可不予录取,《教师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继续执行。

培养学校将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列入202_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同时为考生办理入学手续。

4.培训派遣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集中组织“硕师计划”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本科学习期间或经过岗前培训后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_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考核者,于202_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其他“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五、经费保障和相关待遇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在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内安排,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其中聘为特岗教师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年服务期满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

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六、组织和质量保障

实施“硕师计划”,是通过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计划”等政策导向,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途径;是通过教育硕士培养,为立志长期从教的教师专业发展创造条件的有效办法;是创新教师培养模式,造就大批高层次高素质的骨干教师的重要举措。实施“硕师计划”对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省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成立以师范(师资)、学生、学位、人事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推荐、录取、培养等各项环节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培养学校要认真研究制订“硕师计划”研究生培养方案,配备水平较高的指导教师,加强教育实践环节,在前3年要通过网络等方式跟踪指导学生在职学习,第4年要做好集中专业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保证“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各地可将“硕师计划”的实施与本地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有关计划项目相结合。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培养学校和推荐学校商定202_年“硕师计划”硕士生培养计划,填报申报表(附件5),于202_年10月10日前报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部联系。联系人:师范教育司 董萍

附件:

1.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和培养学校名单

2.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3.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4.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名单(表样)

5.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培养计划申报表

教 育 部

第四篇:广东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

附件5:

广东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

任教服务期协议书

甲方:(县教育局)

乙方:(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2_〕5号)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愿意到甲方安排的甲方所在县农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为四年(含第四年脱产1年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时间),从202_年7月至202_年7月。服务期结束后,鼓励乙方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

二、乙方于202_年7月持《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和《报到证》到甲方办理报到手续,甲方帮助乙方办理人事档案、户籍、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工作,并将《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放入乙方人事档案。

三、乙方在服务期内,按国家规定领取工资并享受在职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在脱产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学习期间,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往返交通费补助。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要服从工作单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工作单位的管理,遵守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甲方要加强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关心支持乙方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定期了解乙方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等情况;要督促乙方工作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要协助乙方工作单

位对乙方做好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等工作。

六、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签订后,确定乙方取得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资格。乙方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乙方提出重新发放就业协议书和另行派遣的要求,乙方不得再参加研究生统考和公务员考试。

八、乙方在服务期内离开甲方所在县,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县域内调整工作单位,或考核不合格,由甲方报请省教育厅和其培养学校,由培养学校取消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资格。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任教服务期满为止。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培养学校、甲方所在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各持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

负责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广东省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关于做好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教师〔202_〕96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2_〕5号),为做好我省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硕师计划”研究生的服务范围是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乡镇及以下的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

二、培养和服务方式

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等学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硕师计划”研究生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参加过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本科所学专业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

四、推荐和培养学校

推荐学校:我省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师范大学和综合性大学,以及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硕师计划”专项推荐免试工作的高等学校。包括: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

培养学校:我省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

五、工作程序

(一)下达推免名额

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由教育部另文下达,计划单列,不得挪用。“硕师计划”研究生计划已含在下达给有关高等学校硕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

(二)报名推荐

各有关市教育局组织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填报《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需求统计表》(附件1),汇总后务必于10月12日报我厅师资管理处。我厅同时将各地需求计划通知推荐学校。

推荐学校公布《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见附件2)和实施“硕师计划”县、学校名单、拟聘教师人数及专业要求。

具备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报名,学校按照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条件和有关程序择优推荐,并张榜公示。

推免生资格需经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上加盖公章。

(三)复试录取

我厅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与“硕师计划”研究生的供需见面会,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进行面试,签订聘用合同。

培养学校对签订聘用合同的考生进行复试(含面试),通过复试的考生取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资格;对不符合培养学校要求的考生,可不予录取,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继续执行。

培养学校将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列入202_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同时为考生办理入学手续。

(四)培训派遣

我厅集中组织“硕师计划”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本科学习期间或经过岗前培训后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_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考核者,于202_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其他“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六、经费保障和相关待遇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在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内安排,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三年服务期内的待遇,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执行。三年服务期满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

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2_〕15号)条件要求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七、组织和质量保障

实施“硕师计划”,是通过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途径;是通过教育硕士培养,为立志长期从教的教师专业发展创造条件的有效办法;是创新教师培养模式,造就大批高层次高素质的骨干教师的重要举措。实施“硕师计划”对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硕师计划”各项环节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培养学校要认真研究制订“硕师计划”研究生培养方案,配备高水平的指导教师,加强教育实践环节。前3年要通过网络等方式跟踪指导学生在职学习,第4年要做好集中专业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保证“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附件2、3不随文下发,请在我厅网站()下载。计划执

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师资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龙海山,电话/传真:020—37627294。

附件:1.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需求统计表

2.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3.202_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202_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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