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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11-1062354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5 16:27: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

**县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

全面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政协的独特优势。**县政协坚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当作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以民生为根本,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畅通反映渠道,充分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委会作用,调动全体委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到“收集求广、选题求准、编报求快、效果求实”,使县政协社情民意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现将我县的一些主要作法和下步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

县政协主席会议高度重视社民意信息工作,把其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亮点重点打造,定期研究,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政协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形成了“分管领导挂帅、办公室承办、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程序,使社情民意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我县政协风生主席亲自安排,及时部署,时时关注;作为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及时落实,重点督促;其他各位主席在分管联系工作中,将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始终作为一项工作内容,尤其是在深入基层调研视察和联系委员活动中,经常强调,注意收集,根据所涉内容安排专人撰写;各专委会根据各自职能,加强与政府各部门联系,在对口协商和各项活动中,注重收集信息,积极主动地向办公室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也十分重视政协社情民意工作,对重要信息做出批示,抓紧落实。

(二)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力量配置,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推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制定并出台相关制度,从了解民意、撰写稿件、上报信息、登记分类、分析信息、调查核实、整理编辑、审签报送以及队伍建设和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情民意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报送机制及采用反馈程序,建立了社情民意信息征集的长效机制。

(三)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积极畅通反映渠道。通过发动政协各参加单位、专委会及全体政协委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每年政协全会前夕,我们都要向全县政协委员寄发《致县政协委员的一封信》,建议政协委员在会前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力争将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信息带到全会上。渠道的进一步畅通,使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得到显著提高。

二是不断拓展收集形式。县政协注重将政协提案、调研报告、视察活动中发现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转化为社情民意,使其反映真实客观、论述充分、建议可行,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收到了良好效果。如根据政协调研反映出来的新县城管理、新县城用水问题、“菜篮子”工程建设等问题信息,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落实,使相关问题得到很好地解决,收到良好社会效应。

三是注重聚焦热点难点。注重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准确把握党委政府舆情需求,按照“知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的原则,使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真实客观、论述充分、建议可行,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如去年反映的新县城路口应增设红绿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得到政府领导批示并被

有关部门采纳及时落实,使得新县城交通安全大为改善,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四是突出引导加强培训。委员培训、常委会、乡镇工委主任新任培训等,都将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指导。政协办公室加强研究,掌握社情民意反映规律,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发展动态,为政协各参加单位及委员提供信息导向,确保报送社情民意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交流参观,促进了撰写社情民意的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是努力打造精品建议。强化精品意识,严格把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量关”,力求优中选优、精益求精,保证了反映社情民意的精、准、实。注重在选题立意、深入调研、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坚持反映具有前瞻性、综合性、预警性的社情民意信息。许多社情民意促使了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得到解决,推动了全县的和谐发展。

二、下步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县政协社情民意工作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党政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广泛、位置超脱,政协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的优势,自下而上、准确规范、快捷有效、广泛地收集和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或全局性、战略性、潜在性的问题,努力促进党委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广泛了解和汇集。按照每位委员每年要反映一条社情民意的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充分调动政协各界别、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撰写社情民意积极性。在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协选择特邀信息员,并要求每位特邀信息员力争每月收集上报不少于一条社情民意,使各方

面的民情信息能够得到及时收集和反映。

(二)科学策划和分析。加强培训,提高各方面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的能力和水平;及时了解党政决策的信息需求,研究信息收集报送的重点选题,制定信息收集报送计划;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综合分析、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提出有见解、有深度的社情民意。对优秀信息员安排外出学习培训,并考评奖励,全面科学有效的整体促进社情民意工作的开展。

(三)及时编审和报送。规范社情民意信息登记、选稿、编辑、审批和报送程序,及时将基层社情民意报送相关领导;加快推进政协信息化建设,改进和完善使用计算机网络,保证信息传递的快捷畅通;处理好报送上级政协和报送县领导社情民意关系,做到既关注全局的带共性的问题,又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强化跟踪和反馈。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及时了解县领导对社情民意批示情况;及时将社情民意采用情况告知反映者;与反映者一道,对县领导所作的批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逐步建立各单位办理社情民意批示反馈制度。

(五)完善评比和表彰。制定完善社情民意考核表彰办法,对评选出来的反映社情民意先进个人和优秀社情民意进行表彰,对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社情民情信息员撰写社情民意情况进行通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意义重大、大有可为,我们要在上级政协的有力指导下,县政协主席会议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协各参加单位、专委会和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总结经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推动**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篇:社情民意信息汇编

社情民意信息汇编

目录

促进教育均衡保障教育公平.............................1 多形式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5 关于防止培训机构治理中问题反复回潮的建议.............6 关于根除城市“群租”顽疾的建议......................11 关于规范物业公司滥用“电梯门禁卡”的建议............14 关于规范校园内网络投票的建议........................17 关于加大培育发展行业商协会扶持力度的建议............19 关于加大预付消费监管的建议..........................22 关于加强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的建议....................23 关于尽快健全和完善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加强管理的建议................................................25 关于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质效的建议......................27 关于完善医疗扶贫机制稳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29 关于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31 关于小微企业注册登记遇到问题的建议..................34 建议重视农村村级卫生室建设..........................37 山区教育问题不容忽视................................39 提高精细化社会管理水平提升本市民生满意度............40 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建议....................44 乡村振兴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及建议..................48 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应不留盲区..................51

促进教育均衡 保障教育公平

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今年市两会期间,促进教育均衡、保障教育公平,成了市政协委员们的共识。聚焦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X教育资源等问题,市政协委员们纷纷支招、献策。

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X中学优秀师资短缺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关系到教育起点的公平。市政协委员X在调研中发现,目前X、X老城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较低。

学前教育的发展不均衡,还表现在幼儿园的区域分布中。“X城区公办幼儿园多数分布在X路以东,X路以西优质资源短缺;X街道西部区域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相对缺乏,特别是X区块。”X说。

在调研中,X还发现,老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整体发展水平较低。随着新城区域健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形成,X、X老城区居民盼望孩子入读优质幼儿园的需求和呼声逐年增强。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是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

市政协委员X在调研中发现,由于财政经费投入有一定差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普遍不如公办幼儿园。各县区补助远不及市本级,两类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差距更大,加上一定比例的公办幼儿园实行定向招生,我市并未实现学前教育的完全

公平。

今年市两会中,X中学学科教师短缺的问题,也引发了不少关注。市政协委员X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市X中学优秀教师数量不足,存在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X分析,X中学优质师资流失多、招聘难是造成以上情况的原因。

为此建议:

加强学前教育扶持力度优化海岛教育资源配置 聚焦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X中学优秀师资短缺等现状,市政协委员提出“金点子”。

市政协委员X建议,要统筹推进区域学前教育布局调整,在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控制性规划编制时,提前做好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园布局规划。同时,加大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力度,提高配置标准。

学前教育高质量的提高,离不开教师队伍的建设。X建议,要根据发展需要,逐年加大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的补充力度,依法依规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水平。“我市可以探索建立幼儿园师资交流机制,进一步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综合素质。”X说。

“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X建议,要进一步完善《X管理办法》,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标准,重点加大二级园以上普惠

性民办幼儿园的补助力度,逐步缩小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的差距。

聚焦加强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市政协委员X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X建议,要进一步强化财政保障,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建立与全市幼儿园多样化办园体制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财政保障体制,逐步提高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我市应尽快建立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投入绩效评估、审计机制,从资金上保障师资稳定,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为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落实夯实基础。”X建议,在加强财政保障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县区扶持,尽量确保市、区两级普惠性幼儿园同步同质发展。

针对X中学优秀教师不足的问题,市政协委员X建议,市属重点中学与X中学要开展“挂钩结对”,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建立全方位指导交流机制。根据X中学需求,每年定期选派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支教,并通过“传帮带”,将市属优质教育资源送到X中学。

“我市应设立支教X中学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教学校基地建设、教师生活补贴和考核奖励,提高支教教师的积极性。”X建议,在评优评先中给予X中学骨干教师一定倾斜,通过上挂培训 等途径,使X中学各学科均有教师进入市内外名师工作室团队,切实加大X中学名师培养力度。

多形式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目前X金融业在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方面还存在两个方面的短板和不足:

一是受制于军民融合产业的保密特性,银企双方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在信用、信誉、信息等方面未能有效衔接,“信息孤岛”问题突出,严重束缚了金融业的支持介入。

二是受制于军民融合产业的专业特性,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不足,金融机构授信方式不够灵活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多元化综合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此建议:

1.探索建立军民融合企业信贷审批“白名单” 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建立军民融合金融支持名单制度,确定重点支持企业。探索建立保密合同认可机制,由银企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合同认证,出具担保、进行背书。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名单企业简化信贷条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2.完善金融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制定出台针对军民融合产业的创业投资、产业基金、产权交易、发行上市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政策,更好地满足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完善军品企业财务核算和产品定价机制,允

许将企业财务成本计入产品成本,鼓励企业更多地运用金融工具来解决研发生产中的资金不足问题。

3.建立军民融合产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 搭建专业化的军民融合产业知识产权评估平台,通过市场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针对军民融合产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设立军民融合产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军民融合企业的资金投放,缓解军民融合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加大产品服务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军民融合企业创新推出订单质押、票据融资、供应链金融等特色化产品。引导保险机构针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开发个性化、特色化的保险产品,为军民融合企业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

关于防止培训机构治理中问题反复回潮的建议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多部委持续对校外培训机构展开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相关部署,当前治理工作进入到了集中整改阶段。但是我们也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出现了反复回潮的现象,不仅让治理工作变得错综复杂,更影响到了下一步工作的整体推进与整改落实的效果。

一、出现培训机构问题反复回潮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家长和学生的“补习刚需”造成培训机构问题反复回潮 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课外培训机构之所以在目前如此高压的态势下依然出现热度不减的现象,是因为“补习刚需”造成的。在当前中、高考的抉择面前,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每位家长的心声,也是广大师生面临的严峻考验。目前,由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教学质量确实存在差异,由于学生个性越来越强,叛逆心理严重,教师本身在学生管理中就会出现一定困难,因此造成学生成绩存在差异。另外有些学校大批引进没有教学工作经验和班级管理经验的临聘教师任教,因此得不到家长的信任和认可,引起家长的极度恐慌和焦虑。另外,公办学校积极落实减负要求,不断转变评价方式,师生名义上是减负了,但是还得尴尬的按照分数才能考入理想的学府。如此一来。作为第三方的校外培训机构就成为学生和家长实现“梦想”的有力推手。因为学习成绩差的家长在校外可以根据学生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辅导机构,并根据学习进展情况自由进行选择更换;针对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家长主要进行的是校际之间的对比,他们生怕因为学校老师只注重后进生从而耽误了自己孩子的成绩。也就是说如果中、高考制度不从根本转变评价机制,升学的压力继续存在,这两种心态

就会依然存在,家长对补习市场的刚需就不会消失,因此短期内培训机构必定会出现问题反复回潮现象。

(二)培训机构违规违法成本低造成培训机构问题反复回潮 正是因为有了市场需求,甚至是刚性需求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因此一些培训机构才会冒着违规违纪甚至于违法的风险继续顶风上。目前,培训市场主要由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教育咨询公司和一些形形色色的黑班黑校组成的。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由教育局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也是目前主要整顿规范的对象,绝大部分机构在一年多的治理中都趋于规范了,能够认真落实文件要求。然而教育咨询公司的存在却多数为挂羊头卖狗肉,因为很多教育咨询公司就是为了打擦边球,因此超范围经营现象最为普遍和集中,他们打着教育咨询的幌子,组织一些公办学校教师或无任教资质人员偷偷摸摸进行文化课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因为其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因此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学市场秩序。黑班黑校的存在是个社会长期的毒瘤,他们处于三不管的地方,因此根本不会遵照什么法律法规,更不要说遵循教育规律了。然而教育部门在查处这些违规违法现象时,显得十分苍白无力,多数以劝说为主,因此形成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你来了我就锁门,你走了我就继续开班,假如风声再紧了,我就换个地方再办可

谓是有恃无恐。其实培训机构问题反复回潮有很大程度跟他们有关。正是因为这些培训机构出现问题后处理过轻,因此严重干扰了治理的效果。

(三)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和科学长效管理机制造成培训机构问题反复回潮 目前针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还只是上级下了文件,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就集中进行检查,由于人员有限,所以对培训机构的监督不能真正意义做到全面覆盖和网格化管理,因此部分培训机构在没有有效监督的前提下,就会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久而久之治理就变成了一纸尴尬空文。另外,由于教育部门只是注重对培训机构的治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校园安全、教育科研研发等缺乏有效引导与管理,并且没有重视其从业人员的素质培养,教师队伍的建设与教育科研管理,因此许多办学者将培训机构作为生意、买卖和赚钱工具来做,教师更是想怎么讲就怎么讲,严重背离了我们的教育方针,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建立科学有效而且全面的管理机制才是治理民办学校有效的方式与方法。

二、在整改落实中应该注意到的现实问题 在各级部门积极推进整改落实的大背景下,一些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是不能回避的。一是,针对某些地方在阶段性治理中总结的成功经验应该给予推广。二是,面对违规现象的出现

应该给予从重处罚并通过媒体面向社会进行曝光。三是,坚持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综合执法,不能走过场,真正做到说要关掉的机构不能只是下个通知,摘个牌子,要没收其设施设备,有关部门对其违法所得进行坚决追缴,其个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四是,针对一些公办学校和教师违规违法进行办班补课的,应该进行通报,屡教不改的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教师坚决清除教师队伍。并真正将这项工作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五是,针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对线索进行逐一核实并进行查处。

三、关于下一步治理工作中的几点建议 (一)建议加快中高考改革,转变评价机制的步伐,通过顶层设计,真正把学生减负与素质教育与中高考唯分数论有机分离,进一步消除家长和学生对培训机构的刚性需求。

(二)建议加大对违规违法现象的处罚力度,建立培训机构黑名单制度,针对一些问题严重切屡教不改的培训机构负责人,要坚决纳入行业黑名单中,在本行政区内坚决不能从事与教育培训相关的行业;对教育咨询公司、黑班黑校要坚持长期有效监管,加大其违规违法的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三)建议不断拓宽监督的有效渠道,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联合成立教育行风督查组,聘请他们担任监督员,对培训机构展开明

察暗访,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自我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四)建议按照民办教育的管理方针,教育部门对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和师资培训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要对学校教育教学实施科学化、常规化的管理,要在民办学校发展兼职教研员、开展教师职称评定,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专师队伍,让培训机构不断增加教育教学内涵,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五)建议尽快对培训机构盈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有效界定,并在媒体和机构中进行公示,同时加强对培训机构业务范围的界定,从根本上杜绝超范围经营现象的出现,便于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

关于根除城市“群租”顽疾的建议

X反映,在外来务工人员的现实需求和业主、二房东、中介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双重驱动下,“群租”有了其生存的土壤。虽经多方整治,但始终是管理顽症。

一是基层执法难 到目前为止,极少出现对“群租”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影响了法律法规的震慑效应。一是“执法程序”存在漏洞。目

前进行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是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实际操作中,当事人为逃避打击,往往会与执法人员“打游击”,在“整改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内拆除隔断、转移床铺,整治结束后迅速恢复隔断和必要生活设施。由于其不满足“逾期不改正”的罚款必要条件,城管部门只能再次要求其整改,造成“群租—整改—群租”的循环往复,执法人员十分被动。二是“执法流程”相对繁复。查处一起“群租”案件,从第一次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认定当事人、责令改正,到第二次复查,直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环节众多。一旦当事人拒不改正其违规行为,必须待复议诉讼期(六个月)届满之后再行催告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环节多、耗时长。三是“执法力量”难以整合。《X实施意见》中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但各部门各自权力有限,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调查取证难 X年X月X日开始,“群租”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由房管部门整体划转至城管部门。实际操作中遇到如下问题:一是“门难进”。“群租”案件的调查需要执法人员进入住宅内部。由于城管执法部门没有被赋予可采取强制措施进入室内勘查取证的权利,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有些甚至以保护私人住宅权为由肆意阻碍执法,“门难进”成了案件办理的拦路虎。二是“责难定”。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群租”责任人是“群租”行为实施人,— 13 —

而不是房屋所有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群租”或经过二房东、三房东甚至四房东的层层转包,或由中介暗箱操作,责任人往往难以认定。三是“证难取”。对“群租”行为的认定需要对租客、房东及实施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对人均居住面积、居住人数、是否存在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以及租金流向开展详细调查,对相关利益链进行梳理。由于城管部门只有调查权,而没有公安部门的侦查权,案件取证较为困难。

为此,建议:

一、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不敢违”的态势 “群租”只需要用轻质隔断对房屋进行简单分隔并设置床铺、卫生设备等生活必需品,费用低廉、违法成本低。“群租”参与者只需在执法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拆除隔断,整治过后再把隔断安装起来,简单方便。但违规后产生的经济利润相当可观,两者之间的反差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参与者趋之若鹜。建议适时修订《X条例》《X管理办法》。特别是针对难以对群租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现状,修改《管理办法》第X条中关于“X”的条款,改为“X”。

二、健全工作网络,构建“合力治”的格局 一是加强承租人身份证信息登记工作,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网,解决“群租”发现难的问题,弥补监管“盲点”。二是构

建“群租”自治网络,由居委会牵头,组织引导业委会、物业公司、居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细化到每个楼组的神经末梢,依托“12345”热线及网格化管理等平台,不定期开展“扫楼上门”行动。三是结合小区综合治理加大资金投入,尤其针对投诉集中、易发多发的小区和楼宇,增设门岗、监控探头、智慧门禁系统等技防设施。四是搞好疏堵结合,多方筹措低价房源,特别是“群租”较多的地区,尝试“代理经租”等方式方法,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关于规范物业公司滥用“电梯门禁卡”的建议

近几年来,X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擅自给电梯安装了“电梯门禁卡”。电梯门禁启用后,根据授权,业主只能到达自家所在楼层,无疑限制了业主的权利,如不能乘电梯到该单元共有部分、不能到其他楼层,电梯出故障时业主无法采取自救措施,导致使用电梯的危险系数提升。物业公司作出限制妨碍业主权利的行为,应当征得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建议加强规范物业公司滥用电梯门禁卡的行为。

一、电梯门禁卡阻碍了邻里交流 电梯门禁卡是居民接触和使用最频繁的,它作为一种保障性的辅助工具,深刻影响着社区内人们的出行方式,不管是购

房,还是暂时租房在这里生活,也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所有居民出门都必须记得携带,如果没有随身携带门禁卡,就会给生活带来不便,门禁卡的使用,不仅对社区内的居民生活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民与外部的社会交往。在社区内部之间,必然也存在着相互隔离的情况。人们对安全感的渴求,不会因为进入一个社区共同体就完全松懈下来。人们要保卫自己基本的隐私,必然会与个体之外的任何人保持距离,而同时,他们又希望能与周围的人有不同程度的接触和帮助。在门禁社区内部,每栋楼和每栋楼之间会有一定的距离,相对独立。而每个单元之间也不会是一套门禁设施,居民拥有的门禁卡只能对自己所在的单元门有效。进入一个单元之后,乘坐电梯的时候也需要刷卡进入,也就是说,非本社区的人即便能够进入楼栋,也不能通过乘坐电梯直达住户,除非是走楼梯。这就说明,门禁社区的内部门禁系统也在无时不刻的提醒居民,直到进入自己的家门的一刻,才是最安全的。门禁社区内部的隔离,是个手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社区内的居民在安全方面得到了保障,隐私得到了维护,能和邻居照面,打个招呼,甚至是参与到社区活动中来,其实都是居民所需求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门禁社区所造成的双向隔离,弊大于利。应慎用电梯门禁卡。

二、依法安装电梯门禁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规定:物业法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和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物业公司安装门禁卡、电梯卡应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需要业主大会同意,并要经过“超多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物业公司随意给电梯安装一个刷卡设备,或是给小区大门装一个门禁,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严禁“物业费捆绑电梯门禁卡”

物业费纠纷,应协商解决,不得采取“物业费捆绑电梯”的违法手段;作为物业公司,提供好的物业服务是义务,而对于恶意欠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应该采取诉讼的手段维权;积极缴纳物业费也是业主的义务,这样也有利于物业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样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最终双方都收益。物业费的收取应该是协商、诉讼等合法手段,其他的诸如不让用电梯、不让出入园区、断水断电、取消使用停车位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关于规范校园内网络投票的建议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普及,社会各行业多样化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日趋普遍,也逐渐出现了一些社会团体、社会培训机构和个别学校(幼儿园)举办涉及在校学生和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我们的朋友圈是不是经常被孩子父母或朋友的各种“求投票”刷屏?利用互联网优势技术来开展投票活动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些评选活动在开展的过程中,不断发酵变形,延伸出部分乱象。

首先是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参与学校网络投票者,不外乎以下几类人。一是自家人,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另外是自家人的亲戚、朋友,比如老同学、老战友、老同事、老乡、微信群友等,甚至扩大

到朋友的朋友。这些投票者中的大多数,对投票的对象并不了解,有些甚至连面都没见过,只是因为情面,按要求“执行”,让投几号,就投几号,让投几次,就投几次。这样的投票方式,要达到真实,几乎没有可能。

其次,投票缺乏真实性,不公正 如果评优以网络得票多少为唯一标准,那么,得票高低的原因,并不是学生在校的表现优秀与否,而是父母的动员能力强弱。父母人脉关系广,动员能力强,孩子获得的票就多,反之,尽管孩子很优秀,但却很可能名落孙山。如果父母拉票时再采用了经济手段,那么“票选”的结果,还与父母的经济实力有关。父母有钱的,可以通过或明或暗的近似贿选手段,拉到更多的票,更有甚者可以借助网络购买刷票;父母经济拮据的,或者虽不缺钱,但不屑于采取这种不光彩行为的,孩子只能望票兴叹。为此建议:

一是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网络投票对学生和幼儿的负面影响,加强正面引导教育 网络投票引发的刷票、拉票行为导致投票结果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容易诱导学生投机取巧、助长功利之心,与学校的育人目标背道而驰。各级各类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务必考虑其全面育人的价值,在各项评选活动中加强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刷票、拉票行为。

二是加强监管,慎用网络投票 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校内社团和班级自行举办的活动,为调动本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应只限于本校内一生一票进行网络投票。如确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要加强对网络投票活动的监管,对投票来源和票数增长情况进行跟踪审查,确保投票行为真实有效。

三是制订相关的法律政策予以规范,严厉打击销售倒卖行为 对于销售“刷票”者,一经发现了坚决查处,坚决杜绝恶意刷票、拉票等“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为,还校园一片洁净的土地。要深入研究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适用的内容和范围,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对于教育系统之外其他组织和个人针对在校师生所开展的类似活动,除有特别依据,如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外,一般不倡导,不支持,不宣传。

关于加大培育发展行业商协会扶持力度的建议

商会作为民间组织具有明显的经济性、民间性、统战性等特征,基本由非公经济企业和非公认识牵头组建,在市场主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有独特的优势。培育发展商会组织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各级各类商会组织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工商联系统有各类商会组织X个,其中行业商会X个,异地商会X个,乡镇、街道商会X个。商会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较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与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对比,我省商会无论从规模还是作用发挥都有很大差距,作用发挥有限。为此,建议由省委相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商会作用。

一、加快推进商会管理制度改革 切实把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做实,真正脱离“二政府”型商协会。工商联作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新成立的异地商会应统一归口工商联管理。对已脱钩的商协会,工商联将选择法人治理体系和党组织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的,经全面考核具备条件的吸纳为工商联团体会员。

二、加快培育发展商会组织 要围绕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培

育发展新兴行业商会的力度,打造新型行业商会的品牌。坚持“宽进严管”的方针,放宽行业商会的准入门槛,允许适度竞争,优先在我省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行业和政策导向行业,如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新建一批行业商会,为行业商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

三、加大商会培育扶持力度 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已经出台的针对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社会组织有关财税等优惠政策,继续采取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多种措施,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提供资金、场地、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例如,X市自X年按照《X办法》规定对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商协会给予X万元的开办补助经费,还对获评X级以上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商会,每年给予一定额度资金扶持,X市政府设立了每年X万元的工商联所属商会建设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扶持优秀商会发展。制定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人才队伍建设。

四、积极支持商协会参政议政 建议每年召开至少两次由省委省政府领导与商会负责人沟通座谈会,专门听取对推进我省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

对充分发挥商协会作用提出新的要求。建立政府重大行业决策征询商协会意见的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规章、公共政策、行政管理措施和行业发展规划之前,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征求和听取相关商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对优秀的有一定代表性的商会会长,应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进入参政议政平台。

关于加大预付消费监管的建议

生活中大到商场、健身房,小到美容院、理发店,我们经常会遇到多种形式的预付消费方式,消费者通过向商家预先付费,购买档次不同的“会员卡”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商家则通过办理“会员卡”快速获得资金和稳定客源。但在实际中,存在消费者办卡后有些商家不按承诺服务,优惠难以兑现或者服务质量变差;有些商家声称经营不善、关门倒闭,实则卷款跑路,换地方重新开始圈钱;有的在规定使用年限内盘给第三方,对方不予认可会员;还有部分商家经常以预付卡超过时效拒绝客户使用等问题,消费者维权难度大,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为此建议:

——针对采用会员或预付卡等形式前置消费的企业,提高

注册资金比例,提升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资不抵债、破产偿债时有能力清偿消费者预付款项。个体工商户使用预付消费方式时,要向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交纳与经营范围相匹配的保证金,消费者权益受损优先从保证金中给予补偿。

——引入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预付消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失 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惩戒机制与国家信用治理体系进行有效衔接,对失信的、卷款跑路的涉事企业和工商户,纳入失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净化预付消费市场。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将部分监管职能下沉至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具体操作运行,提高企业和商户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促进行业自律。

——主管部门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将辖区使用预付消费方式的企业和工商户纳入监管范围,加大《X管理办法》执行力度,严格执行登记、申报、备案等制度,核查、校准负责人信息,确保消费者权益受损后能找到诉讼对象;开展理性消费主题宣传教育,发布预警信息,提醒预付消费中的陷阱和安全隐患,倡导理性消费。

关于加强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的建议

今年以来,先进的网络技术为实现疫情阻击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提供了极大便利。与此同时,在特殊时期,大量的个人信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申报或登记。尤其是疫情期间,各地依托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在疫情防控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不过,这些信息非常完整,包含个人家庭、工作环境、个人出行等,价值很高,一旦被窃取,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严格明确个人隐私信息收集范围 各地应该加强收集范围的管理,明确要求手机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除被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二、严格做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在收集、获取个人信息时,严格按照相关合法程序执行,做好登记,以备追查。统计信息的过程涉及个人信息的采集、汇总、共享、披露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应当注意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以防出现数据泄露、丢失、滥用等情形。在汇总存储环节,应尽可能相对集中管理和处理个人信息,采用严密的访问控制、审计、加密等安全措施,在个人信息使用过程中,也需要做到专采专用,严格限制于疫情防控

目的,不得挪作他用,并且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按照规定予以删除。

三、严格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违法泄漏监管 开展普法宣传与督查监督工作。对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经手个人信息的相关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严禁非法泄露个人隐私信息。严厉追究当前已泄露信息的行为,追踪泄露渠道,确定为相关工作人员故意非法泄露的,要追究其责任,依法惩处。

关于尽快健全和完善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加强管理的建议

电动自行车以其绿色环保、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等优势迅速占领市场,日益受到广大中低收入消费者的喜爱,已经成为中低收入群体的主要交通工具.目前,电动自行车无牌无照,未经过驾驶资格培训和交通法规的学习,骑行者不按车道通行,随意变道,闯红灯,逆行等违规现象比较突出,为了整治国内电动车市场乱象,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新规现行标准是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根据新规而出台的新交规也较为严格,但是各地实施开展的情况并不理想,为

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强化依法管理,依法给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建议相关部门根据老百姓的实际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予以实名登记办理牌照和行驶证,并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现在全国已有较多的城市开始为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北京、上海、天津等大中城市都已开始办理牌照,这些城市能对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依法依规允许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因为有了牌照,骑行人员大部分都能按交通规则行驶,大大减少了电动自行车违章的发生。因此,给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是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乱象的最有效的办法。

二是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进行有效的管控,避免大量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社会,现在市面上老百姓骑行的电动车很多都存在超标问题,对这部分车辆也不能一禁了之,应该给一个过渡期,在实行办理牌照规定之前购买的可以办理临时牌照,然后规定一个过渡期,到期后强行报废。

三是办理牌照后,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遵章驾驶的舆论氛围,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严格路面管控,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对无牌照上路的要坚决取缔,对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员要见违必纠,违法必查。

关于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质效的建议

近年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X办法》等文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创业贷款贴息服务,切实减轻了创业者资金压力,让企业增信心、得实惠。但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信息共享及时性不够 各镇(街道、园区)及村级平台主要负责受理贷款申请及申办材料的上传;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贷款审核、比对,并在X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名单通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负责在X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及时为其办理贷款手续。但在此过程中,基层平台无法及时掌握贷款办理进度和相关情况,信息尚未做到实时共享共通。

2.贷款担保手续简化不够 创业者去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时,银行会根据贷款人实际,要求提供自然人、不动产等反担保,但有些创业者尤其是农民创业者缺少可抵押、质押的担保物,从而导致无法成功贷款。

3.后期跟踪服务不够 通过调研发现,人社部门主要针对贷款额度高的创业项目进行上门走访、举办创业活动。其余创业者则主要通过电话问询了解,缺少对创业者经营情况、贷款使用、还款情况的跟踪

记录,跟踪服务还远远不够。

为进一步提升精准帮扶效果,加大创业贷款贴息扶持力度,助推以创业促进就业,以就业带动城乡劳动者稳定收入和农村脱贫攻坚工作,特建议:

一是建立宣传示范机制 精心设计具有较强吸引力、感召力的实践载体,为创业政策宣传建好平台、提供舞台。通过媒体、报纸、微信推送,及时将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出去,做到村民知晓、大众参与;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百姓大舞台等平台,让就业创业政策深入乡村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创业之星”“新型职业农民”等典型的树立,让广大群众看到创业带来的财富与荣耀。

二是完善创业扶持机制 进一步做好创业开办、创业帮扶、资金扶持、创业培训、补贴申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降低门槛,开通贷款办理“绿色通道”。借助基层争创各级创业示范基地、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等契机,为创业者提供资金、场地、房租等优惠,鼓励创业者参与到创业培训中去,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银行、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联动机制,借助信息共享,实现部门间协作,各部门及时分享申请者的有关信息;及时统计创业者享受政策、资金扶持等情况,以便后期做好跟踪

服务。同时,将各部门办理制度、流程公开化,申报材料明细化,简化办事程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 严格要求基层人社中心对申请贷款创业者在一个月之内进行首访,对扶持对象一季度访问不低于一次,其余创业者每半年回访一次,及时了解创业者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回款情况,协助银行做好贷款回收工作,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关于完善医疗扶贫机制稳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

实现早日脱贫和稳定脱贫的任务目标,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帮扶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保证其持续稳定地投入到正常的生产劳动中。然而,在实际的扶贫工作中,大多数扶贫对象因病无法参与到正常的社会生产劳动中,使得脱贫项目的开展除了受经济环境因素的制约外,更多的要受到扶贫对象身体状况的限制,致使脱贫项目选择受到限制或无法实施。上述情况如果不能在短时期内改变,一方面,贫困人群因经济原因患病不敢就医,“小病”拖成“大病”,身体状况继续恶化;另一方面,重病人群为维持生命的延续,又被迫将仅有的收入投入到维持性医疗中,使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状态得不

到有效的改善。这不但无助于脱贫工作的完成,相反还会继续加重扶贫对象的贫困处境。为此建议,进一步强化医疗扶贫工作,完善有效的医疗帮扶机制,保证贫困人群恢复到健康状态,能够参加社会劳动,在稳固当前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实现稳定永久脱贫的目标。

一、完善相关医疗保障制度 对扶贫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在短期内恢复或基本恢复其身体健康状态。一是整合医疗保险、财政、民政及社会慈善机构的相关资源,尽快建立扶贫医疗专项基金,解决医疗资金的筹集问题;二是针对贫困人群所患疾病,进行有效评估,确定有能力有效医治其疾病的医疗机构,建立相关医疗绿色通道,做到低成本、高效率。

二、建立疾病档案 对本辖区内扶贫对象进行健康状况普查,对扶贫对象所患疾病进行专家会诊,按照所患疾病愈后效果进行分类解决。一是对优先扶贫对象所患疾病在短期治疗后,可恢复到正常状态人群的医疗;二是对扶贫对象所患疾病经短期治疗后,可恢复一部分劳动能力人群的医疗,并持续关注后期的治疗情况,保证其向更好的效果发展;三是对扶贫对象所患疾病需经长期治疗后,才可恢复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人群的医疗,重点关注其治疗的连续性问题;四是对扶贫对象所患疾病经治疗后无法恢

复劳动能力人群的医疗,以尽力保证其生活质量为目标,重点解决维持性医疗问题。

关于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X省国有林区是重点林区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分布在X、X、X、X等山系,区域内建设有X个林业局,辖X个林场(森林经营所)。经营总面积X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X%,国有林区内总人口X万,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到目前为止,X重点国有林区纳入禁止开发区域内的X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保护区享受到补偿政策,其中森林公园X个,保护区X个。

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补偿区域范围存在遗漏 根据《X》要求,X年新增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保护区没享受到补偿。X年国家新增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X个林业局也没有享受到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X年之后森工新增纳入禁止开发区域的X个国家级保护区和X个森林公园没有享受补偿政策。X个市县没纳入补助范围,分别是:X县、X县、X县、X市和X县,涉及森工所在地林业局为:X、X、X、X等X个林业局。

二、补偿机制存在缺陷

一是公众和社会生态补偿参与度较低。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的认定上,没有考虑各地区的差异;补偿标准确定上更多的体现中央政府的意志,而忽略了林区职工、企业、非政府组织、当地地方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意愿。

三、生态补偿标准低 X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面临着“要温饱还是要环保”的两难困境,县域政府和林业局既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又要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问题。现行的补偿标准较低,不能有效兼顾补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者的成本投入以及机会成本等,影响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

四、生态补偿方式单一 X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主要靠政府补偿,市场等其他补偿方式的作用发挥不足。补偿方式主要是以“资金”为主的单一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补偿方式偏重“输血型”,而忽略“造血型”补偿。

五、生态补偿管理机构不健全 现行的生态补偿缺乏具有权威统一的管理机构的领导,各部门的管理缺乏协调性、统一性,各自为战,比较分散,不同部门往往相应减少用于环保的资金。

政策建议 一、研究实践生态补偿机制的多样化

从长远来看,现金补偿不能有效地改善受偿者的生计,影响受偿者的后续发展能力,可根据受偿者的需求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采取其他补偿方式,构建合理的生态补偿方式组合,形成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在现金补偿的同时,可搭配一定的政策补偿,适度放宽地方政府在资金筹集方面、给予资源开发方面一定的优先权等,对受偿者给予自主创业优惠等政策,鼓励受偿者“转产改业”。探索其它的补偿主体,引入市场机制。研究采取全球范围内的配额交易方式进行补偿,如碳汇交易。

二、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平公开、权责一致”原则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 充分考虑居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更多地关注“人”,在通过生态补偿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的同时,逐步增强受偿区居民及区域自我发展能力,由“输血”转变为“造血”,形成造血机能与自我发展机制,实现激励相容,达到双赢效果。

三、明确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 短期目标:准确划定X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修养生息,限制开发,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央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事权的纵向转移支付补偿政策,并依据生态坏境破坏度及生态环境恢复和建设难度适当提高转移支付标准,— 34 —

明确政府对X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国家主体责任。长期目标:完善X省相关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的政策,生态补偿法制化;在国家X发展战略下建立区域之间规范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逐步引入市场机制。

四、国家单独下达X重点国有林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指标 X省国有林区应独立享受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将X省国有林区新增保护区纳入禁止开发区补助范围;享受《X规划》出台的转移支付政策;制定符合《X办法》;取消国有林区公益性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帮助解决道路及其它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问题。

关于小微企业注册登记遇到问题的建议

国务院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省委省政府全面改善营商环境以来,一些自主择业的青年、大学毕业生、外出就业农民工等,加入创业群体,但在实践中,工商注册登记就遇到的一些问题,主要是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注销登记及领取营业执照等需提交的材料、流程、以及能够一次性告知的,却要反复提交,势必会挫伤投资者对初创企业发展信心和劲头,影响创业。

一、注册登记过程时遇到的主要问题

第一,企业核名 企业核名应注意提示,或者提供一个范围,有时在窗口核名通过,但过后又告知不能通过,且核名时间过长,可否注册后,即刻出现核名信息。

第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日期 创业者往往在企业注册之前,已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能要求创业者在核名当日或者之后。往往初创企业主很难知道核名哪天能通过,所以不能要求创业主在核名下来再去租房子。

第三,注册资料提示 初创企业注册所需资料提示不够,在计算机上注册缺少提示和辅助人员。相关部门应该在办公场所,设置专人为办事人员详细解答,提供在计算机上的辅助操作,避免重复操作,浪费时间。

第四,一次性告知 提交材料时,审核过后,如果有遗漏应一次性告知,且确定好标准,不能一次告诉一个,一个人告诉一个,造成一事跑多次。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第一,坚持重实际求实效 进一步贯彻落实《X》要求,“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 36 —

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

第三篇:几条参考社情民意信息

大学的某些资源应向外开放

文章来源:民进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2_-05-11

省政协常委、民进太原市委主委、太原市副市长张政反映:早稻田大学拆除了围墙,使市民的文化素质得到了提高,城市的面貌也随之焕然一新。剑桥大学与耶鲁大学的图书馆也都对外开放,任何人都可自由进出图书馆,且无须出示任何证件。我国的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一有国家教育资金的大量投入;二有高额的学费收入。因此高校图书馆资金充裕,拥有国内外最新最前沿的各类书籍;体育馆、体育场设备先进,可这些书籍、体育设施只能本校师生使用,实在是一种资源浪费,如将这些教育资源在不影响学生学习的情况下向外开放,无疑是更好地提高国民素质的途径之一。为此建议:

一、高校图书馆要将书籍财富的资源向社会公众全面开放。任何校外读者都可以到阅览室读书,查阅资料;校外读者可持身份证在高校办理借书证,为防止不及时还书的现象出现,可以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并留有读者的联系方式,管理员及时提醒其返还借书;图书馆可以增设一个区域,方便读者阅读摘抄不能带走的珍贵的书籍。

二、学校操场、体育馆向外开放,允许附近居民来活动和健身。

三、学校的自习室在不影响本校学生上课的前提下可向外开放,让愿意来学习的人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场所。

人们在文化气息浓厚的地区,自然会自觉的去约束自己的行为,大学将一些资源对外开放,不仅有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也利于资源共享,应当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第四篇:区政协202_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总结

区政协202_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总结

全面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政协的独特优势。202_年,区政协坚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当作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以民生为根本,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畅通反映渠道,充分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委会作用,调动全体委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到“收集求广、选题求准、编报求快、效果求实”,使区政协社情民意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39个区县政协中名列第五位,荣获重庆市政协202_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二等奖。

一、202_年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基本情况

202_年,渝北区政协共收到社情民意622篇,其中区政协采用477篇,采用率为76.69%;市政协采用150篇,采用率为24.12%;全国政协采用1篇,采用率为0.16%。

从信息来源上看,区政协8个专委会全年共反映社情民意224篇,占全年总数的35.93%;区政协参加单位全年共反映社情民意126篇,占全年总数的20.34%;区政协信息科全年共反映社情民意272篇,占全年总数的43.73%。其中,民情信息员、民情直报站(点)全年共反映社情民意11篇,占全年总数的1.77%。总的来说,政协机关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主力,而各参加单位及全体委员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民情信息员、民情直报站(点)的作用发挥还不够。

从反映内容上看,全年收到622篇社情民意,主要集中在反映经济、城建城管、科教文卫体、农林水利及政府管理五个方面。

其中,反映经济方面的有153篇,占总数的24.6%;反映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有165篇,占总数的26.52%,主要集中在反映城市重大工程建设和道路交通的管理上;科教文卫体类共171篇,占总数的27.5%;农林水利类共75篇,占总数的12.05%;政府管理类共58篇,占总数的9.33%。同时,在国际国内有重大事件发生或区里集中开展阶段性工作时,社情民意的集中反映较为突出,且效果较好,这类信息共收到29篇,占总数的4.7%。比如今年甲型H1N1流感爆发,收到与该事件相关的社情民意5篇。渝北区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时,收到相关社情民意4篇。同时,在今年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法律法规的修改成为一大亮点,全年区政协共反映此类信息35篇,占总数的5.63%,其中23篇都获得了市政协的采用并转送全国政协,效果显著。

从落实情况上看,区政协202_年反映的社情民意虽然有6篇得到市级领导批示及市级部门回复,另外有的得到区级领导批示,但是没有收到区级部门回复。区政协社情民意反馈落实情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建立有效的追踪落实机制有待进一步研究。

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

区政协主席会议高度重视社民意信息工作,把其作为本届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亮点重点打造,定期研究,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区政协办公室信息科专门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形成了“政协主席挂帅、副主席分管、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牵头、信息科承办”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在实

践中不断完善相关程序,使社情民意的数量和含金量都不断提高。区政协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逢会必讲社情民意。黎刚主席亲自安排部署社情民意工作,对社情民意制度修订亲自把关。分管副主席陈渝亲自带队外出考察学习社情民意工作先进做法,并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情况,拟定社情民意题目,根据所涉内容安排专人进行撰写。区委、区政府领导也十分重视政协社情民意工作,每期必看,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在区委政协工作会议上,周旬书记特别强调了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并同意设立社情民意信息中心,从机构、编制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区政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力量配置,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推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制定并出台《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民情直报站(点)及聘请民情信息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社情民意信息采用及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从了解民意、撰写稿件、上报信息、登记分类、分析信息、调查核实、整理编辑、审签报送以及队伍建设和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情民意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报送机制及采用反馈程序,建立了社情民意信息征集的长效机制。

(三)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积极畅通反映渠道。区政协通过重点村(居)和镇街设立的民情直报站(点)、聘请的民情信息员,发动政协各参加单位、专委会及全体政协委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政协网站开辟

了社情民意专栏和建立了政协QQ群,使社情民意讨论和报送更加方便快捷。随时掌握社会经济发展动向,分专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向委员约稿,使其围绕要点,深入调研,及时反映。如今年9月,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2_年版)》正在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就立即向相关专家委员约稿,在最短时间内将其修改意见报送市政协,随即便获得了采用。坚持经常性反映与集中性反映相结合,渠道进一步畅通,使社情民意信息数量成倍增长,质量较往年也得到显著提高。

二是不断拓展收集形式。区政协注重将政协提案、调研报告、主席接待日、视察活动中发现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转化为社情民意,使其反映真实客观、论述充分、建议可行,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收到了良好效果。比如根据政协提案整理出来的《切实改进信访稳定工作》、《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在调研中了解情况后撰写的《尽快出台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等社情民意均得到市政协采用。如在督办重点提案第151号《关于统筹渝北区城镇公交发展的建议》时,针对委员反映强烈的公交优待问题,整理成社情民意后上报了市政协,并得到采用。

三是注重聚焦热点难点。区政协注重聚焦区委、区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准确把握党委政府舆情需求,按照“知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的原则,使区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真实客观、论述充分、建议可行,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夕,撰写了《对中央经济工作会的几点建议》,提出了“重视房地产业在产业结构中所占

比重问题、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免疫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取足够措施积极应对通货膨胀”等建议,得到市政协采用并转送全国政协。

四是突出引导加强培训。区政协通过研究市政协采用社情民意题目、内容、写作方法,掌握社情民意反映规律,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发展动态,拟定阶段性信息征集要点,下发给相关写作人员,为政协各参加单位及委员提供信息导向,确保报送社情民意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邀请了市政协办公厅信息处领导到渝北进行专题培训,召开了各参加单位、专委会负责人参加的社情民意分析座谈会,印发了社情民意写作学习资料分发每个专委会,要求各专委会自主培训委员,不断提高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撰写社情民意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努力打造精品建议。区政协强化精品意识,严格把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量关”,力求优中选优、精益求精,保证了反映社情民意的精、准、实。注重在选题立意、深入调研、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坚持反映具有前瞻性、综合性、预警性的社情民意信息。众多社情民意得到区级领导批示及部门回复,更有的得到了市级领导、部门的重视和全国政协的采用。如《“以城带乡万名干部驻村行动”要注意三个问题》得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存根的重要批示:“这个建议值得细读,请庆良、明清同志认真研究并随时了解掌握万名干部驻村行动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活动质量,确保这个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关于<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5

几点建议》还得到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回复,等等。这些精品社情民意促使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得到解决,推动了全区、全市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202_年工作思路

202_年社情民意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党政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广泛、位置超脱,政协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优势,自下而上、准确规范、快捷有效、广泛地收集和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或全局性、战略性、潜在性的问题,努力促进党委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广泛了解和汇集。按照每位委员每年必须反映一条社情民意的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充分调动政协各界别、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撰写社情民意积极性,发挥民情信息员的作用,每位民情信息员力争每周收集上报一条社情民意,使各方面的民情信息能够得到及时收集和反映。

(二)科学策划和分析。加强培训,提高各方面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的能力和水平;及时了解党政决策的信息需求,研究信息收集报送的重点选题,制定信息收集报送计划;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综合分析、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提出有见解、有深度的社情民意。

(三)及时编审和报送。规范社情民意信息登记、选稿、编辑、审批和报送程序,及时将基层社情民意报送相关领导;加

快推进政协信息化建设,改进和完善专用计算机网络,保证信息传递的快捷畅通;处理好报送市政协和报送区领导社情民意关系,做到既关注全市、全国带共性的问题,又关注渝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强化跟踪和反馈。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及时了解区领导对社情民意批示情况;及时将社情民意采用情况告知反映者;与反映者一道,对区领导在《社情民意》上所作的批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逐步建立各单位办理社情民意批示反馈制度。

(五)完善评比和表彰。根据社情民意考核表彰办法,在12月下旬对评选出来的反映社情民意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社情民意进行表彰,对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民情信息员撰写社情民意情况进行通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意义重大、大有可为,我们要在市政协的有力指导下,区政协主席会议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协各参加单位、专委会和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总结经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协重庆市渝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_年12月22日

第五篇:社情民意信息反映制度

政协德清县委员会关于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管理制度

(202_年4月6日政协第八届德清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及信息工作,根据政协章程,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社情民意信息是以党政领导和部门关心或需要党政领导和部门及时了解的内容为重点,对解决问题有帮助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三条 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是县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组成单位以及县政协各专委会、地区联络委员会。

第四条 反映社情民意的基本要求

(一)反映社情民意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反映社情民意要坚持实事求是,一事一报,及时快捷地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社情民意要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是很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第五条 社情民意的来源

政协委员应将其调查和搜集到涉及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及时整理报送县政协秘书科,编辑为社情民意;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加政协的组成单位,应将其代表和联系的阶层、团体、界别群众的意见建议整理报送到县政协秘书科,编辑为社情民意;

政协办公室应将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视察报告、调研报告和提案形式编辑为社情民意;

政协提案委员会可选择一部分提案或提案中的相关内容整理为社情民意送办公室编发;

县政协各工作机构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要将其主要内容或撷取其一部分重要内容整理为社情民意;全会和常委会的大会发言由办公室摘编成社情民意。

第六条 社情民意编辑、发送

《社情民意》简报是县政协机关编辑的,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以社情民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简报。县政协办公室是分管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机构,其要将收集到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筛选、登记、分类、编辑、报送。对内容涉及全市的、全省的、全国的,通过县政协办公室转报;对内容涉及某个职能部门的,直接转送有关部门;对已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领导有批示和已落实的,及时将批示和落实情况报送县政协领导,发至机关各室,送至信息来稿人或来稿单位。

第七条 《社情民意》简报经编辑、审核后,须交办公室分管主任和秘书长签发。对其中内容特别重要或密级较高的,送分管副主席签发。签发后的社情民意由办公室留档备

查。

第八条 参加县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社会团体,政协各专委会、地区联络委员会都要确定信息员,专门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反映社情民意要纳入工作业绩和考核指标。

第九条 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已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的采纳和办理情况,并反馈社情民意提供者。要定期统计和通报《社情民意》简报的采稿情况。

第十条 县政协各工作机构可就有关问题主动约稿,或召开相关委员和代表人士座谈会,也可采取个别约谈、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捕捉有价值的信息。

第十一条 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完善党政机关受理和反馈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加强与国家、省、市政协和兄弟县区政协的交流,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切实发挥政协信息上通下达之作用。

第十三条 要为从事政协信息工作的同志创造必要的学习、工作、交流条件,安排其列席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培训、调研、考察、参观学习等活动。建立定期召开社情民意反映联席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要严格执行信息工作保密制度,对具有举报性质的社情民意提供者应予以保密和必要的保护。

第十五条 反映社情民意来稿一律不退稿。一经采用,由县政协办公室反馈给来稿人和来稿单位,并发给一定稿酬。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实施执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常务委员会。

政协德清县委员会

202_年4月12日

县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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