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刘店中心幼儿园食堂责任书
刘店中心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及传染病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刘店乡中心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前言
管理人员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原则,把好:“病从口入”关,确保食堂与食品(饮水)的卫生安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随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堂的灶台出灰口不得残留灰),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老鼠(不得用鼠药灭鼠)、蟑螂、苍蝇(防蝇设备不能只用纱布遮盖)和其他有害昆虫。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该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的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内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食堂用餐场所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未经卫生部门检疫过的肉类食品,有毒有害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和劣质食品、“三无”产品及豆奶制品。
2、所购食品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食堂盛装熟食品的器皿一律不准用塑料制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加工的规定。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上岗,严禁“五病人员”(肺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炎)从业上岗。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4、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岗位,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四、坚持食堂饭菜“试尝”、“留样”制度。在学生吃饭前半小时试尝,留样的饭菜每样不得少于250克,必须保存24小时以上。
汝阳县刘店中心幼儿园
第二篇:刘店中心幼儿园家长安全监护责任书
我园历来重视幼儿安全工作,把幼儿安全视为头等大事来抓。为了保证幼儿园设施的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幼儿园文化氛围,利用大集合、板报、班会、横幅等形式,进行了防交通事故、防火、防地震、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增强自护自救的能力,定期组织人员对幼儿园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为密切家长与幼儿园联系,促进我园安全教育工作,特拟定家长安全教育监护责任书,请家长认真阅读后亲笔签名,一份张贴家中,并时常督促幼儿严格遵守,确保幼儿安全。
1、家长要充分认识到幼儿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在幼儿园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家长应通过经常性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杜绝发生任何伤忘事故。
2、家长应按幼儿园制定的作息时间表及相关要求护送或监督幼儿按时上学,杜绝迟到现象。
3、子女如患慢性病、特殊疾病需要幼儿园在各项活动中予以相应合理照顾的,家长应主动出具医院证明并向班主任报告,由班主任通知相关老师,相关老师应视活动要求作出合理安排。
4、放学时间,所有家长应持接送卡接送,为保证园门口道路的畅通,家长接孩子时不能堵在幼儿园门口,不可在幼儿园门口等候孩子,家长送孩子上学的车辆不能妨碍幼儿正常通行。
5、幼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幼儿园上课,家长应及时来幼儿园或打电话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6、在幼儿园期间禁止私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班主任办好请假手续,方可离园。
7、节假日前夕,教师对幼儿进行假期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家长应对幼儿在家或外出活动期间存在安全隐患予以重视,严禁幼儿私自外出活动。
8、星期天及节假日严禁幼儿到幼儿园内从事任何活动。
9、幼儿在家期间,家长应对幼儿进行防火、防水、防电、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子女自护自救能力。
10、如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家长及时通报、施救。
11、家长不负责接送的幼儿,园外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刘店中心幼儿园家长安全监护责任书
各位家长,一切为了孩子,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幼儿的安全。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家长各存一份。
办公室电话:68050888 班主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
幼儿姓名: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字:
汝阳县刘店乡中心幼儿园2011年9月2日
第三篇:刘店中心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刘店中心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以我园本学期工作思路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宣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我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发展。始终把全园师生的安危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主要工作:
1、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开学初,利用集体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各项规定,宣布本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对幼儿的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园将利用“家与园”等途径,对幼儿家长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的重视,在接送幼儿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谦让。平时各班级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后勤人员加强卫生知识的培训。严格采购、储存、保管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5、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安全员的管理和教育,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安全管理员要尽心尽责,经常组织和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对幼儿园有关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实施监督。
6、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为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员要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们要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附: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
组长:杨艳红全面负责
副组长:王兴伟消防安全;安全资料的管理
组员:张红琴教职工及幼儿健康状况;传染病的预防等
王群辉幼儿用具、玩具安全
任红亮食堂设备安全,食品安全
第四篇: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供应商
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供应商
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幼儿园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患于未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起止时间:2015年 3 月 3 日至2015年7月10日,到期自然终止。
二、供应商要求:
1、凡是给学校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 许可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2、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供应商不能提供非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数量、单价、及供货时间一式两联,供货人签字。
4、供应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责任追究
1、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第二条之规定者,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执行细则,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四、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第五篇:幼儿园食堂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食堂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食堂是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是落实幼儿园“安全第一”的基本策略。为了增强食堂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食堂负责人的职责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1、注意食堂人员的身体状况,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马上催促离开工作岗位。
2、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和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强化食堂人员卫生法制观念。督促炊事人员食品知识的学习,提高炊事员卫生意识。
3、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人制度,针对各重点环节落实相应的措施。
4、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5、加强食物监督,经常性地检查食物情况,严禁生食水产品(海产品)上桌供应,不得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熟食、冷盆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6、加强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 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7、经常督促全体炊事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8、督促炊事人员注意用电、煤气的安全,对用电、用气结束时,要马上关闭。食堂门窗及时关好,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
9、按食品卫生制度,督促炊事人员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10、按不同的季节消杀四害,尤其夏秋两季作为蚊、蝇、蟑的消杀季,坚持采用综合治理,做到无蚊蝇蟑螂。
11、严格食品原料的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确保来源的安全可靠。
12、经常关注食堂的用餐情况,一旦发生特殊情况马上报告。
13、幼儿园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幼儿园(盖章)主管领导:
食堂负责人: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