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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庄小学幼儿园及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11-836960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4 16:43: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雷庄小学幼儿园及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雷庄小学幼儿园及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睢阳区教育局教基【201?】3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

(一)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学生监护人(指定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门,目送学生进入学校;接学生时,应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接送的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如果提前送学生,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学生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接送学生,负责承担学生路途安全的责任。

(三)接学生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学生的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学生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责任

(一)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按照学校请假制度执行,由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或受委托人交接。

(二)学生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三)班主任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学生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五)严格学生考勤制度,遇到学生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报告。

(六)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班主任(负责老师)要妥善安置学生,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五、责任追究 按相关文件执行。

雷庄小学 201?年11月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条:保安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要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第三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账,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第四条: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第五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有害物品不能保存放在露天库。

第六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第七条:库房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第八条:校园内外设置防火标志,校园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在明显部位设置火警电话119警示牌。

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的交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的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火灾的发生,增强学校内部应付突发事件和自防自救的能力,我校以“安全第一、关爱生命、从我做起”为主题,一个月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现小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

1、利用国旗下讲话、早会宣传消防、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各班结合实际,利用班队会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

3、利用黑板报、校宣传专栏、安全教育横幅标语加强消防、交通安全宣传,对学生的安全意识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

4、组织一次面向学生家长的消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强化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的制度,加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检查学校周边的交通状况,教育学生上放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

2、配齐、配好消防器材和防火设备,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学校电路、电器设备,发现电路老化等情况及时修复;检查办公室、电脑室、教师宿舍等重点部位;检查灭火器的配置,及时更换已过期的灭火器。

三、开展教育活动。

1、举办安全主题绘画比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1、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学校举行一次消防、交通安全挂图展览,并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绘画比赛,而后将各班作品贴于展板上进行展示,组织学生观看作品展,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

2、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进行逃生自救的模拟表演。11月11日上午,我校30多名师生进行了一次逃生自救的模拟表演:同学们在教师的帮助下,用安全带绑住腰部,安全地逃离了“火灾现场”。此次活动使学生们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消防教育效果。

3、各班于11月16日利用班会课时间开展以消防、交通安全主题班会课活动。

4、组织逃生演练,应对突发事件。11月17日下午,我校组织全体师生进行消防逃生演练,在一阵急促的警报声后,全校师生有条不紊地按指定路线从两个楼梯迅速撤离到安全场地。

浅谈学校如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是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现代化建设者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少年具有良好的道德、健康的心理和高尚的情操的重要保证。我们学校也逐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下面我来谈谈开展适合小学生身心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点体会。

一、学校内部心理环境建设是实施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

校园环境建设是学校心理建设的首要任务。学校环境,应以崭新面貌出现,尽可能地体现“整洁、明亮、美丽”的风貌。要把各种建筑物构建在绿化环境中,使学校成为花园式的大教室,让校园墙壁、名花异草、板报、绿色草坪也成为学生修身养性的环境。如:我校在校园四周的墙壁上,楼道墙壁上,张贴上校训、学风、名言警句、古诗、交通安全知识广告栏等等,让学生在校园生活环境中感受到浓厚的文化气息,获得多方面的知识,使学生终身受用。

学校要通过开展各种艺术、文化、体育、科技和学习名人等活动,提高学生兴趣,活跃学生身心,达到陶冶情操、美化生活、融洽师生关系的目的,改善学生心理环境。我校举办多次活动,如:演讲比赛、足球跳绳比赛、秋季运动会、书法书画比赛、各学科知识竞赛等等,给学生创造展示自我的机会,让每个学生都能展示自己的才能,使学生不断发展找到自我,树立自信心。

二、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学科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中心环节,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渠道之一。所有任课教师都负有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学科教学既可以培养小学生健康的心理,也可能给小学生的心理造成压力。因此,教师可以通过寻找学科教学内容中的契机,把握教学的最佳时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在学科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学习情感,良好的意志、性格等,减少学科教学对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内容中的心理教育因素,对学生的人格和智能进行训练。教学中我们还注意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学会学习,发展学生的主动性;巧妙地利用提问、讨论、小组学习等形式,调动学生独立思考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在创造技法课、实验课和科技活动中,安排各种有趣的活动,让学生自己动手操作,动脑思考,激发起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培养学生热爱科学的情感。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快乐、交流学习的体会。

三、设立心理咨询室,对个别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心理健康教育除了要面向全体小学生外,还要针对学生中存在的个别差异,以及个别学生当中已经出现的各种心理行为问题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特钢东小专门成立了课题小组,课题组成员利用一切时间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我们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就是为矫正个别学生已出现的心理健康障碍而设立的,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有针对性地因人而异地矫治和疏导学生的各种心理障碍,做好 “ 助人自助 ” 的心理辅导工作。为学生创设了一个表达内心世界的安全环境,以接纳、平等、信任的心态对咨询者以情相待,为咨询者排忧解难,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正。咨询室老师经过多次的交流咨询对学生的逃学问题、厌学倾向、因家庭原因造成的学习成绩下滑问题、上课时间注意力不能集中常搞小动作等问题进行了成功的解决,帮助学生克服了心理障碍。为了进一步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 , 设立了 “心灵天空” 咨询信箱 ,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学生的个别咨询 , 用尊重、接纳、理解的态度 ,通过聆听、分析、疏导、建议等方式和科学的方法,给予学生适当的启发和诱导 ,解决个别学生的特殊心理问题。

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开展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保证

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保持心理相容。一个学生能与周围人保持一种融洽,正常的交往,才能在心理上产生安全感,归属感和自信心。交往是人的重要社会生活内容之一。不善交往会给学生的心理带来极大的困扰。学生在广泛的交往中可以感受时代的脉搏,体验友情的美好,懂得协作的重要。要鼓励学生进行广泛的同伴交往,指导、培养、锻炼他们的交往技能,帮助他们掌握各种交往策略,学会和同伴和睦相处,真诚合作,从而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交往能力。竞争意识是克服人格缺陷的一剂良药,是推动个体战胜自我、超越自我的精神动力。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一方面要注重向学生传播竞争的思想,使学生具有竞争的观念;另一方面要组织合理的富有竞争性的活动,使学生受到竞争的熏陶和训练。在一定条件控制下的相互竞争,能够激发学生的进取精神和学习热情,推动他们去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问题,夺得最终的胜利。

五、努力创设良好的家庭心理环境

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定期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向家长传授孩子身心发展的常识。让家长们认识到: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离不开和睦、文明、明朗、愉快的家庭环境。学生从小能生活在温暖、愉快的家庭中,得到父母、长辈的正确的爱,必然会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安全、愉快,充满欢乐和信心,良好的情绪从小就占据心理状态的主要地位,从而保证每一个学生身心健康地发展。

总之,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每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才能使他们尽快地朝着全面发展的方向健康成长,适应未来社会建设的需要。

第二篇:小学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小学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人身安全,严格校园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结合实际实行低年级(一、二年级)学生接送制度。要求如下:

1.低年级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接送。家长须要严格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按时接送孩子。

2.放学时,教师组织好孩子排队,有秩序的带队到此处,将孩子交到家长或监护人手中。家长不要拥堵,自觉、有序等候。

3.家庭接孩子的人员要固定,并与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如有代接情况要有家长的委托书,与班主任说明情况,与委托人见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家长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将孩子带出学校,如有事情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离校。

5.如果身体不舒服或家中有急事,必须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形式向教师请假,不允许叫其他学生口头请假。

6.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提前与班主任沟通或电话告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7.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跟陌生人走,要教育孩子先辨认接送人,确认无误后方可跟随回家。

8.如家长或监护人,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学、让孩子自行上放学的,请告知班主任,以便学校知情,并请严格要求你的孩子注意路上安全,一旦意外发生,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家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第三篇:小学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接送制度

小学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接送制度

一、小学低年级学生,幼儿园儿童要求家长及监护人接送,学校要将接送地点及时间告知家长及监护人。

二、小学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放学时,学校要指定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并认真核实接送者身份,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未及时接送学生,学校应有专人负责妥善处理。

三、有车家长接送孩子时,车辆必须按要求有序停放,以免阻碍交通,严禁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进入校园。

四、家长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将孩子带出学校,如有事情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离校。

五、学校和教师要保证准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在校时间的,必须提前与家长联系,妥善安排好学生接送事宜。

六、与家长及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职责。

第四篇:低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制度

低年级及幼儿园学生接送交接制度

1、学校必须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书信和家长学校授课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

2、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必须在学校规定的上学、放学时间之前到达校,不必过早到校,也不可过迟到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也不得拖延放学时间。

3、家长或委托监护人接送时须履行交接手续,签字后方可带走所监护的幼儿或一、二年级学生。

4、幼儿、学生未被接走之前,教师须作妥善安排,不得将他们交与无关人员,应积极和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取得联系,催促其尽快来学校交接。

5、如遇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或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学校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并协助处理好相关事宜。

6、幼儿或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必须主动和学校联系,向班主任请假;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学校必须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切实做到家校无缝隙交接学生,或落实路队护送制度,确保学生安全返家返校。

第五篇:幼儿园、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度

幼儿园、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度 为保证幼儿、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安全,教师、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接送制度,家长须凭接送卡进入学校接孩子。

一、幼儿园在新生进校时给每个家庭发放两张接送卡,加盖学校公章为有效卡。“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时的凭证。家长要善保管,若遗失,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须凭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电话或嘱托才能领走孩子。

三、学校有权阻止未带接送卡的人员进校,来访者如欲强行进入校园,门卫人员有责任予以阻拦,并视情况报警。如果学校遇到未持卡的学生亲戚(或离异父母)来接孩子,教师可以拒绝。

四、学校不准家长让孩子自己来园,不准未成年人(中小学生)来接孩子。

五、家长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须先跟班级老师打招呼予以告知。

六、遇学生亲朋来接孩子,教师必须询问清楚,如果是孩子认识 的,教师也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查验来人证件。未得到家长许可不得把孩子交给他人。

七、静校时间后,由值班人员带孩子,值班人员一定要照看好孩 子,严格按上述第六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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