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桥梁桩基工程承包合同9.5
桥梁桩基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工程项目部
乙方:工程公司
甲方承建的桥梁工程,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将由乙方完成桥梁钻孔灌注桩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工程量
甲方将该工程的桥梁φ1.2m钻孔灌注桩的施工任务以包成孔、包清孔、砼灌注承包给乙方。乙方按有利于项目部施工的原则进场施工且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
二、合同单价
φ1.2m钻孔灌注桩单价为/m。此单价包括成孔、清孔、砼灌注和其它辅助工作。此工程单价不含税费。
三、工作内容
钻机安装、钻孔、清孔、排浆、砼灌注以及相关现场清理工作。
四、质量目标
按质量要求成孔、清孔、砼灌注,砼灌注桩经相关部门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双方责权利
(一)甲方责任权
1.甲方负责施工区主便道修建工作。免费提供施工场地、水、电,尽力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2.甲方负责与地方关系的协调、与各承包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
项目部、驻地监理之间的工作关系,尽力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3.甲方负责提供有关的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的规范表格,负责桩基放样工作。
4.甲方免费提供施工中需要的吊车、挖机等辅助设备。甲方负责与河道管理部门联系协调。
5.乙方成孔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6.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全方位、全过程施工。若在对乙方施工监控中,发现乙方不能认真执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甲方则有权以书面形式对乙方提出批评及相关赔偿。
(二)乙方责权利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全面接受本合同条款规定,并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明复印件。
2.乙方应遵守此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图施工,规范程序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乙方所用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充分满足施工要求,如因机械设备原因影响工期,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自身的设备及人身安全,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负责成孔、清孔及砼灌注以及泥浆排放等相关辅助工作。
6.乙方成孔清孔后,由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主可进行砼的灌注。
六、施工技术标准
《交通桥施工设计图》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七、工期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工期自行组织机具,如不能满足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
八、付款方式及结算
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预付给乙方施工生活费,此款可在以后的工程款中扣除。
灌注桩工程全部完工,检测合格后,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0%,整桥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终期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甲方负责人:
乙方(签章):乙方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银行账户:
年月日
第二篇:桥梁桩基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ZCBGD2ZJLWFB12-03
桥梁桩基施工
*********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项目经理部
承包人:*******
*******桥梁桩基施工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需要委托乙方进行*******桥梁桩基成孔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12#至26#墩桩基,共计43棵,不包括202_年6月13日前已完成浇筑的26棵桩。
4、工作内容:本工程采用冲击钻钻孔工艺。
(1)桩基成孔:乙方需负责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桩基钻孔设备提供、装卸,提供钢护筒,负责钻孔、焊钻头、出渣、加水、造浆护壁、清孔(含二次清孔)。
(2)钢筋加工:工作内容包括桩基钢筋笼的加工、制作;声测管截断、封头及安装;套管制作、焊接;对接、定位、焊接、固定、临时支撑保护及配合安装钢筋笼等。
(3)混凝土浇筑:工作内容包括桩身砼灌注以及所需的人工、导管等,甲方提供吊车协助。第二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劳务综合单价承包,分包综合单价为630元/m,合同总额为: 陆拾叁万叁仟肆佰叁拾伍 元(¥ 633435.00元),详见工程量清单。西府营南2桥桩基工程量清单(12#-26#墩桩基)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说明09-403-1基础钢筋(灌注桩)光圆钢筋(HPB235、HPB300)带肋钢筋(HRB335、-bHRB400)09-405-1钻孔灌注桩-a-a-b合计桩径1200mm桩径1500mmkgkg2926.7166310.90.40.4117166524mm***80486360633435
2、工程量的计算:乙方工程量以进场后甲方分配的桥位桩基工程量为准。灌注桩结算长度为自然原地面至终孔桩底的长度,钢筋加工结算工程数量以图纸设计数量为依据,按照乙方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签认后的数量予以计量。
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数量为暂定数量,清单中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4、如乙方在合同工期内按合同规定完成本工程,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五万元的奖励。如出现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钻机窝工,按每机每天800元补偿给乙方。
5、税金:本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由甲方缴纳。第三条、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5 %,甲方在每期结算款中按 5 %扣除。第四条、工程及材料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第五条、工程期限
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完成终止。
2、合同工期:202_年6月14日至202_年9月30日(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第六条、工程结算程序和方式
1、每月20日前由乙方依照甲方验收签证且符合本合同约定和计量规范要求的工程量上报工程计量及结算资料。
2、甲方合约部根据甲方工程技术部、测量对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的验收资料、相关部门结算会签意见办理工程结算单,报项目经理签批。乙方只能凭甲方合同签订 人签认的工程量为有效工程量,方能作为结算依据,其他一切人员签认的工程量,不能作为乙方的结算依据。
3、乙方必须按月及时结算,当月未上报计量及结算资料时,不予结算,不支付工程款。项目验收合格办理结算,结算手续办理完后经甲方上级公司审批后支付工程结算款。
4、完工结算: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项目按合同完工后,办理了退场手续,签订了退场协议,甲方才给乙方办理完工结算。完工结算时如无质量问题,返还乙方所扣质量保证金。第七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使用电费由甲方承担,甲方供电提供接口至甲方配电箱,乙方自行配置电缆等从甲方配电箱接电,此电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工程钻孔灌注桩结构所用混凝土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的混凝土仅运输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混凝土灌注。钻孔灌注桩结构所用钢筋、声测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运输至施工现场。
3、钻孔造浆所需黄土由甲方提供并运输至施工现场。
4、本工程所需的钻机设备由乙方提供,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需要投入相应的机械设备,其数量、规格、性能必须满足甲方、监理、业主要求,其安全指标必须满足安全文明生产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定期对投入机械设备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检测、标定。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投入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安检、维修、人员工资、燃油费、养路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单价中。
乙方机械操作及特种工作业人员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乙方机械操作及特种工作业人 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其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单价中。
5、乙方必须在甲方工程师指导下进行钢筋加工、桩基成孔施工,如因乙方不听甲方指挥造成钢筋、声测管、混凝土超耗,由此发生的一切超耗材料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临时住房由甲方提供。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施工指导、监督和协调,及时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2、甲方委派现场工程师,根据项目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督查,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联系,进行工程中间验收,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负责提供黄土,提供机械(挖掘机、吊车)配合乙方的桩基施工。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场的施工设备性能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确保每天至少7台钻机能正常施工。如甲方认为进场的施工设备无法满足施工质量需要时,乙方应立即更换甲方同意的施工设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师要求填写钻孔记录,并及时送交甲方指定人员签收保管,在甲方工程师指导下做好混凝土试块。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施工企业管理及当地劳务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其他
1、乙方在本合同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他合同协议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迎接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针对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4、本合同管辖地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最终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第三篇:桩基工程承包合同
桩基础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总则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甲方将“桩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1.1工程名称:桩基础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桩基础工程的施工,包括成孔、钢筋笼制安、混凝土灌注成桩、泥浆外运。
1.4合同工期:计划进台桩机施工,日历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201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1年月日,如因不可抗力、下大雨,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条承包方式与承包造价
2.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2本工程按照广西现行计价定额(广西清单计价202_)及相应的费用定额确定项目的结算单价进行结算,其中人工费、管理费及利润费率的调整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2_]5号)的规定计算,1
有费率区间的按中值计取,材料价格按施工时段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信息价计算,无信息价的按甲、乙双方签证单价执行;对于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增加费按定额直接费的0.6%计取,文明施工增加费按定额直接费的0.9%计取;安装工程安全施工增加费按定额人工费4.5%计取,文明施工增加费按定额人工费2%计取。
2.3按照以上2.2条计算的工程总价,再乘以下浮系数0.98所得结
果即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本工程预计总造价约人民币元,大写为元具体数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4 因为土质太松软或有土洞存在导致灌注混凝土量大于计算桩体积的1.2倍时,则超出理论计算混凝土1.2倍以外的超灌混凝土按照450元/m3计算。
第三条 质量标准
本合同的工程施工和验收适用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程规范,工
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条件。如检测不合格需要补桩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桩基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第四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4.1 甲方驻工地代表:
4.2 乙方驻工地代表: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
5.1 于开工前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及地下管网
线路资料和施工图纸。
5.2负责提供基准点坐标、高程并向乙方现场交验。
5.3 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4 负责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通水、通电、通路到施工现场。
5.5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用地。
5.6 负责与城市建筑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工作和办理有关手续,给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5.7对乙方组织进场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进行审核。对不称职、低素质的施工人员和不合格材料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及相应辅助工作。
6.2 向甲方代表提供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6.3 乙方根据交验的基准点坐标确定桩位控制点。
6.4 负责工地施工安全及环境卫生工作。
6.5 实行文明施工,管理好所有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6.6 乙方按质监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天内须提供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甲方。
6.7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及人身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8乙方自行安装水、电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按实际用量结算(价格以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为准),所发生的水电费由甲方垫付,从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施工材料
第七条 乙方用施工材料规定:本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质量必须经甲方或监理方检验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严格按设计图和相关修改通知施工。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9.1 本工程共分五次支付进度款。
(1)、设备进场开工后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至合同总金额的20%;
(2)、本工程完成50%,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至合同总金额的40%;
(3)、本工程完成80%,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至合同总金额的60%;
(4)、本工程完成100%,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且发包人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至合同总金额的85%;
(5)、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定案金额的100%。
9.3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5天内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甲方收到竣工结算后30天内,双方办理好结算手续。若超过30天仍不办理结算视为同意乙方的结算。
9.3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之日起十天内,须将有效的工程发票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付或拒付下次工程款。
工程隐蔽与工程量签证确认
第十条 工程隐蔽验收,须经甲方、监理和乙方代表现场签证认可,甲方及监理应随时到现场,如果甲方及监理驻工地代表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工程隐蔽验收,乙方不得自行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责任方承担工期索赔等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地质等原因造成桩长与施工图不符产生工程量增减,甲乙双方即签字确认,如甲方不签字确认,乙方不得自行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其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12.2 甲方不按第9.1、9.2条付款,应向乙方赔偿迟纳金,迟纳金按迟付部份款每天万分之四计,工期相应顺延。
12.3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延误工程造价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2.4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中不按规范、强制性条文及图纸规定施工,以及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方桩偏位、断裂、浮桩及承载力达不到图纸设计要求等质量事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质量事故处理费用,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3.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引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3.3桩基施工时如发现地质情况与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13.4基桩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妥善保护好轴线和标高控制桩。
第十四条停滞及费用
在已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开始进行桩基施工时,因甲方出现地质较大差异等造成乙方一次性停工超过3天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停工损失费用:每台桩机按10人计,所补偿的人工费及机械台班费用按预算定额计取。(因各单项工程施工衔接所延误的时间不属于本条款范围)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即告终止。
15.2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桩基基础工程保修年限为该工程合理保修使用年限,甲方付完工程款后乙方保修责任不解除。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4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甲方2份,乙方执2份。合同正本作为结算依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
第四篇:工程承包合同桩基doc
打桩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杭州余杭区崇贤镇四维杨家浜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一地块 乙方:
本工程由甲方单位发包,由乙方单位承包完成本合同签订的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区崇贤镇四维杨家浜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一地块,地下室工程钻孔灌注桩和基坑围护桩与单轴搅拌桩。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杭州余杭区崇贤镇四维杨家浜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一地块。
2、工程内容:Φ600mm~Φ800mm钻孔桩清打施工;Φ600@450mm单轴水泥搅拌桩清打施工。甲供水电、钢筋、混凝土及水泥材料。
3、工程量:单轴搅拌桩按设计图纸计算,单轴搅拌桩空桩不计量。完工后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结算。
4、钻孔灌注桩工程量按实际有效桩长计算,工程桩按图纸标明桩长50米计算,不计泛浆长度。
5、基坑围护桩、钻孔灌注桩按设计图纸结算。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桩无二类桩。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乙方施工采用清打的方式,施工范围包括:Φ600mm~Φ800mm钻孔灌注桩施工、单轴搅拌桩施工、基坑围护桩施工、钻孔灌注桩钢筋笼制作及焊接,组织设备进出场。
2、乙方承包的范围,负责路基板、钢板、挖机施工时修建的临时道路,打桩时浇混凝土车辆进出通行全部由乙方负责,不发生泵车打混凝土,砼车直下工程桩。
3、甲方提供一级箱四只,其余用电箱、电缆由乙方自带。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本项打桩工程所有设计图纸内的工程不在围护桩、单轴、双轴水泥搅拌桩,施工场内的道路铺设,钢板租赁,挖机的配套台班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的综合单价计()元(注:以上综合单价以包含所有合同范围内未压缩的内容)
以上单价乙方无任何理由来调整价格,一次性价格:乙方提供甲方总金额70%发票,暂定合同总价 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附单价表)
2、付款方式:
(1)乙方桩机进场正常到一个月后,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20%价款,以后每个月按完成量的25%支付给乙方,到工程完工时桩机全部出场,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50%,在甲方挖土全部挖完,静载试验和小应变试验报告全部出来,支付乙方65%总价款。在主体施工到±0.000m时,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75%,到主体封顶结构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85%,余款到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三个月内付清。
(2)施工工期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开工算起,总工期为70天《包括工程桩和围护桩》如乙方延误工期不到一天按一天算,每天罚款10000元,以后依次来推,如乙方提前完成甲方奖款每天5000元,同样依次来推,请甲乙双方严格遵守。
(3)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到项目部吵闹,不得借故各种原因停工,不得以价格高低为由停工,否则项目部将以威胁、勒索行为处理并交于警方处理。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规范进行。如果因乙方施工造成桩偏位、桩顶超深、断桩及桩顶超太高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工程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经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得私自做主操作,违者将自行承担损失。
3、工程质量及验收,由检测部门和质监部门验收为标准。
五、甲、乙双方主要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及时供应钢筋、混凝土和水泥等材料,为乙方连续施工创造良好条件。
2、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并在开工前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办理各项有关施工手续。
4、按合同及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认真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3、乙方施工时保证钻孔桩机25台,搅拌桩机2台,挖机4台,路基板必须宽1.5m、长6m共200块以上施工现场都由乙方负责。
4、服从甲方安排,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的各项工作。
5、乙方施工时,保证2名专业施工员放样、定位及质量管理。
4、认真抓好安全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六、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
日 期:
第五篇:桩基工程承包合同
桩基础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总 则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甲方将“ 桩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1.1工程内容:依坐标放轴线、桩位、成孔、混凝土灌注成桩、钻孔土成堆。外运土费用由甲方负责。
1.2合同工期:计划进 台桩机施工,日历工期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_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_ 年 月 日,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停工,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条 承包方式与承包造价 2.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2承包造价按每延米单价计算,空桩每延米 元,灌注桩每延米 元(此单价未含税,如果需要税票,另外按照税率协议增加)。以上每延米价格包括机械进出场费用、安拆费用、施工自备用电费用、桩检测费以及低应变检验费(如甲方提供电源,从承包单价内每米扣除5元,电费由乙方承担)。验桩费用如果甲方组织验收扣除单价每延米 元。(如果总深度超过25米后,每米单价增加)。
第三条 质量标准
本合同的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适用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以及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条件。如检测不合格需要补桩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四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4.1 甲方驻工地代表:
4.2 乙方驻工地代表: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
5.1 于开工前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及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和施工图纸。
5.2负责提供基准点坐标、高程并向乙方现场交验。5.3 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5.4 负责通路到施工现场。
5.5对乙方组织进场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进行审核。对不称职、低素质的施工人员和不合格材料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及相应辅助工作。
6.2 向甲方代表或监理提供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6.3 乙方根据交验的基准点坐标确定桩位控制点。
6.4 负责工地施工安全及环境卫生工作。6.5 实行文明施工,管理好所有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6.6 乙方按质监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天内须提供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甲方。
6.7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及人身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施工材料
第七条
乙方用施工混凝土为商用混凝土,本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质量必须经甲方或监理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标准后方可使用。第八条
严格按设计图和相关修改通知施工。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9.1工程进度完成5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款价的30%.9.2工程施工完成后付总款价的30%.9.3经检验桩合格后付总款价30%,剩余10%工程主体完工后1个月付清。
工程隐蔽与工程量签证确认
第十条 工程隐蔽验收,须经甲方、监理现场签证认可。
其 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延误工程造价 付违约金给甲方。
11.3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中不按规范、强制性条文及图纸规定施工,以及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方桩偏位、断裂、浮桩及承载力达不到图纸设计要求等质量事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质量事故处理费用,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要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引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2.3桩基施工时如发现地质情况与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12.4基桩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妥善保护好轴线和标高控制桩。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即告终止。13.2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桩基基础工程保修年限为该工程合理保修使用年限,甲方付完工程款后乙方保修责任不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4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甲方2份,乙方执2份。合同正本作为结算依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