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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辞职程序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12-56798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9 14:10: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标准的辞职程序

辞职手续办理流程(包括档案、户口、党关系、社保转移、公积金等)

辞职手续办理全 辞职手续办理全流程

包括档案、户口、党关系、社保转移、包括档案、户口、党关系、社保转移、公积金等 以下流程先后顺序仅对于一些必须先迁户口才能办其他的(解除劳动合同关 系书、档案、社保、公积金等)单位有用。有的企业办辞职手续太拖沓了,时间很长,而且还没有具体文件,告诉给你 每一步怎么办,都是问一步办一步,再咨询身边离职的人员和人事部工作人员,太麻烦了。辞职手续办的比较快的,全部走下来还得用大半月时间,办的慢的辞 职报告审批时间就有一个月长,更别说户口、档案、社保转移什么的了,而且碰 到身边辞职的同事还没有一个全部走下来的,找个参照的都没有,自己一步一步 摸索着来太费时了。下面以实际辞职手续为例,按照先后顺序详细说一下辞职全 过程,仅对于一些必须先迁户口才能办其他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档案、社 保、公积金等)单位。

1、辞职人员需要在离职一个月前递交辞职申请、辞职人写书面申请书(用 A4 纸手写或打印后签字)。就是写一下自己辞职 原因,建议不要写对公司不满什么的、找到好的工作要走一类的,这很可能让某 位领导压下辞职报告,拖长辞职报告审批时间。

2、本人持“辞职申请书 送单位审批。、本人持 辞职申请书 送单位审批。辞职申请书”送单位审批 将辞职申请书交于部门经理或主任,他们会找你谈话象征性的挽留一下,若 挽留不成的,由他们审批后上递给再上一级的领导审批,一般需要经过两三个人,最后由厂长(相对独立的专业厂)或懂事长审批。审批时间可能有些长,就看公 司放不放人了。在等待审批的时间内,照常上班就行了,这段时间还是发工资的。

3、审批同意后,人事部会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审批同意后,人事部会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到此,你就不用去上班了,审批下来后已经不属于公司的人了,上班了也不 再开工资了。然后人事部会给你一张清洁手续单,一张 A4 纸上有很多单位,用框格隔开 的,你挨个儿找这些单位办理相关清洁手续,然后让这些单位的领导在单子上签 字就行了,人事部会事先告诉你每个单位应该找谁签字。办完这些后,需要与本部门办妥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需按照工作交接流程将 各项工作内容在本部门与接收人逐一进行交接,对重要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对未

完工作的有关事项要有文字说明。一般清洁手续单最后一个格格是用来迁户口用的,由户籍科签字并盖章,比 较麻烦,下面会具体说下集体户口迁移的过程。如果你的户口不在公司,这步就 可以省略了。国企单位集体户口就是个火坑,除非是买房子,否则强烈建议户口 毕业时别动,放到老家也行,等啥时候买房啥时候把户口迁到小区就行了。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仅供参考):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 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4、将各单位领导签过字的清洁手续单、工作证交到人事部签收。、将各单位领导签过字的清洁手续单、工作证交到人事部签收。交到人事部签收 人事部核查离职人员档案及劳动合同,确定无误并做统一归档。然后需要本 人签解除劳动合同书,然后负责人会拿着这个去公司总部这边备案领解除劳动关 系书的红头文,至此,人事部会将你的档案直接转到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交流中 心或劳动就业中心,你本人需去人才中心或劳动就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尽量找 到工作后再走,这样就直接可以把档案转到新的公司,新公司那边开调档函寄过 来就可以,暂时有没找到工

作,把档案放到劳动就业中心的手续很麻烦。放到人 才市场的可以托管档案、党关系,但是到了劳动就业中心,大部分的都是只管档 案,党关系还得放到原公司,等找到新工作了,才能把党关系从原单位转到新单 位。若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公司又把你的档案放到了劳动就业中心的,就比较麻 烦了。不管你是人事代理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续交社保,还是找到新的工作了,想把档案从里面调出来,都必须有失业证,也就是说,档案到了劳动就业中心后,你必须办失业证,很耽误时间。下面为办失业证流程。

在劳动就业服务大厅,需要出示身份证、解除合同(关系)文件。领取失业 登记表,然后黑色碳素笔填表,然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后。送回到劳动就业中心,并带三张彩照(两张一寸、一张两寸),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把这些东西交上去 后,需要等一周才可以领取失业证。失业登记须本人办理,不得别人代办,自动 辞职的,即使办失业证,也没有失业补助。

取出档案:找到新工作或需要把档案托管到别的城市 需要把档案托管到别的城市的 取出档案:找到新工作或需要把档案托管到别的城市的,则需要接收城

市的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代理处或新单位发一个调档函和接收函过 发一个调档函和接收函 市的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代理处或新单位发一个调档函和接收函过去,然后拿 着失业证,去原工作城市的劳动就业中心,可以将档案调走。着失业证,去原工作城市的劳动就业中心,可以将档案调走。也许有的城市不需要必须办失业证,不过至少我在这个城市是这样的,感觉 属于不正常的规定,只要是将档案放到劳动就业中心的,不管你想干啥,都得先 办失业证,然后才能调档,否则档案出不去。

5、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在原工作单位已缴纳过劳动保险的人员,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就业中心托管人 事档案后,可凭中心开局的介绍信到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暂时没有找到工作,自己可以在中心代理交保险费,基数可自己定。辞职后,你拿着你的身份证和解除劳动关系书的红头文,去原工作城市的社 保中心开一个社保转移的证明,证明你的社保在原工作城市的社保中心。然后找 到新工作后,拿着这张证明去新单位所在城市的社保中心,开一个接收函,然后 凭借接收函,去原工作城市的社保中心,可以将社保转出去。

6、党员关系办理手续、党组织关系转移:代理人员在办完人事档案托管后,其党组织关系可由原单 位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市委直机关党工委介绍到中心人事 代理人员党总支。党费缴纳:按照党章规定,党员都应按期缴纳党费,党费缴纳的基数按照上 级党委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若档案放到劳动就业中心,就业中心只管管档案不给托管党关系的,党关系 可以放到原工作单位,在原工作单位缴纳党费就行了,找到新工作后转到新工作 单位就行。

7、住房公积金支取或转移、

第二篇:辞职程序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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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6/7 阅读:709次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

去其所任职务;

(四)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

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和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等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

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公务员本人。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

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

不停止该人事处理的执行。

第十条 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专项培训订立协议约定工作期限的,在未满约定工作期限内一般不

得申请辞去公职。申请辞去公职的,应当向所在机关支付违约金或者履行相应义务。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机关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机关要求辞去公职公务员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

过约定工作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条件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第十四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重新就业的,其辞去公职前在机关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

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

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追

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辞去公职,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0]19号

颁布时间:1990-9-8发文单位:人事部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可以提出辞职。

第三条 辞职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人才的分布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二)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

(三)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及其他国家最需要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工作。

第四条 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应在3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第六条 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本规定的第五条或第七条办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八条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与辞职申请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九条 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

第十条 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第十一条 辞职人员在未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住房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

第十三条 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原单位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设备器材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应支持人才合理流动。对有意刁难、打击申请辞职人员者,应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三篇:辞职程序

辞职程序

如果你确实非常想辞职,你可以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即可,要求辞职,在此期间做好交接工作。若单位为你提供了培训,双方签订了培训服务期,且服务期尚未结束,那么你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标准以全部培训费用减去你已履行的服务期部分费用(如培训费用为3万元,约定服务期为3年,平摊到每一年的费用为1万元,若你已履行了2年,那么你应承担的赔偿为1万元)。若是你主动辞职,你可能什么都不能得到。若离合同期限时间不是很长,那么你可以等合同到期后再离开,那时或许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再一个看你主动辞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单位在你的劳动权益方面有不到的地方(如无故拖欠工资、未缴社会保险费、不按合同约定给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条件等),你可以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辞去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的行为。在固定工制度下,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单位批准,方能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目前,已实行劳动合同制,辞职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劳动者依据《劳动法》

第31条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期满,即可要求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单位应即办理。二是,若用人单位有《劳动法》第32条所规定的情形,则劳动者可随时口头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求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另谋合适的工作。三是,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或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劳动者也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辞去工作。从上述情况看,劳动者在固定工制度下辞职,是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否则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而在劳动合同制度下辞职,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辞职手续,即可解除或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不过若出现辞职违约的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

为了避免辞职时的法律风险,劳动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合同期限与用人单位约定,以便自己需要辞职另谋合适的工作时,既能达到结束劳动关系的目的,又不发生违约行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时,应注意查找一下地方政府是否有约定违约金最高数额的限制性规定。如果有,则应按该规定执行。如果没有,则应依据自己的工资状况和承受能力与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以便出现辞职违约情况时,自己有能力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动者在选择辞职方式上,应力求选择合同期满,或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时刻,采取终止合同的方式。以便避免违约行为和承担违约责任。

4.劳动者遇到需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机遇时,一定要慎重、全面思考利弊。一旦辞职利大,必须解除合同时,应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劳动者在辞职过程中,受到用人单位无理设置的障碍,例如不合理或无根据地索要赔偿金或违约金,则应当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应早有准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辞职过程中就注意收集、保存相关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书,工资领取凭证,辞职报告及递交辞职报告凭证等。避免等劳动争议发生后才去收集证据的被动局面。

其实也没有你想的那么麻烦 如果你是一般员工 辞职也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手续 你要是国家公务员 我就会详细给你解释一下 请说明!

如果你与原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书,原单位签了同意接收,说明原单位就已经把你的人事关系(教委发给大中专毕业生的派遣证、以及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就已经正式接收到了原单位里去了。所以,我想这家单位已经按正常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渠道与录用程序为你办理了大中专毕业生正式的录用手续。

现在你如果想离开原单位,由于当初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原单位并未对你提出其它条件,如果原单位同意你正常调出,你是可以办理正常调动手续的。但是现在原单位不是很爽快地放你走,而你又确实想快点离开现单位的话,你可以直接辞职,然后把自己的人事关系由自己挂到当地人事局的人才交流中心去,然后再从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动手续调到现在的单位即可。

如果现在的单位也是属国家所有的话,你可以直接从人才中心办理正常调动手续,一般情况下,新单位的人事部门会替你办理相关手续的。但如果是私营的话,你只需要把自己的人事关系挂在人才中心就可以,那么工资晋升表等人才中心会替你办理,工龄也可连续计算。

要让原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回自己的档案,还有你在单位工作满几年,单位就必须从你辞职之日起算另外再开几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把你该做的工作做好。

1.办离职手续,交接,同时结清你的帐务问题.2.拿到退工单和劳动手册

3.办好档案转移(这个一般不需要你个人操作,有退工单和劳动手册就好了)

4.CHECK一下你的工积金养老金帐户,是否帮你把最近几个月的交了.(大公司不会赖这些,小公司就难说了)总之,退工单和劳动手册是关键.1.办离职手续,交接,同时结清你的帐务问题.2.拿到退工单和劳动手册

3.办好档案转移

4.查下你的三金帐户,是否帮你把最近几个月的交了.如果是些高新技术企业还会让你签个保密合同的~!首先要调转自己的组织关系及档案、其次单位要出具相应的证明。尤其是养老保险方面的。如果是个人原因:

写个辞职申请,要回自己的工资,要保险关系转移单,如果有住房公积金,要单位的代号和个人的缴费号,这样下一个单位才可以给你做.如果是被迫辞职,要想想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有的话就告他们.

第四篇:公务员辞职程序

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2、任免机关审批,做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3、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

4、《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和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等存入本人档案;

5、《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直接送达公务员本人。

6、公务员辞去公职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条件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附件:1.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2.关于同意(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

3.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

第五篇:程序标准

程序标准

三,消防监控岗工作程序

1.制定制度与规范.

2,消防主管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监控中心工作制度与规范报保安部经理、总经理审批。

3,保安部经理、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监控员遵照执行消防监控中心工作制度与规范。 4,监控员要密切关注治安、消防监控按规定及时更换或保存电视监控录像带 。5,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用电视监控进行跟踪并且迅速通知附近的保安员赶到现场进行询问。

6,若发现的可疑人员是外宾监控员应及时通知大堂副理和值班经理协助调查做好录像和文字记录

7,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立即通知附近的保安员赶到现场查明情况

8,若是误报清除报警信号若确实发生火情应立即按火灾应急预案程序处理  9,如有重大外事或重要活动时监控员应摄好录像以备查询

10,消防监控中心工作记录 执行制度与规范 制定制度与规范 做好工作记录 11,监控员保管好录像资料和各项工作记录 

12,对于录像资料的查询监控员应严格执行酒店相关规定。

深圳瀚森酒店保安部

张锦涛制于20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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