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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购销合同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2-1120438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8 16:55: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林木购销合同

林木购销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种植森林树木的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森林法》及有关规定,甲方愿意将自种植的速生桉林木出售给乙方砍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商讨,本着互利互惠,公平的原则,特签订本林木购销合同书,并以此合同为凭,促使双方按照合同条文共同遵守。

一、购销林木地点

甲方愿意把自种在东门镇那江村西甲屯约190亩速生桉林木出售给乙方砍伐,所得木材为乙方所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桉树木总价为463000元(肆拾陆万叁仟元整)。

二、本次交易交款方式分二期:第一期为签订之日,乙方需付给甲方人民币230000元。第二期为砍伐工人进场20天内乙方须付清给甲方余款233000元(如果乙方进场未到20天,但砍伐树木已到一半时乙方也须付清给甲方余款233000元)。

三、砍伐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乙方自行申请砍伐证指标,乙方必须在春节前砍伐完,如有那巴道路硬化工程影响可以延期至202_年3月底。

四、甲方发包的林木权属必须是甲方的,如林木权属有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该费用由甲方支付,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五、有两片林地中间一片空地如不得开路,甲方要退还乙方202_元,作砍工费。

六、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生成后经双方签字认可,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则须负责赔偿违约金伍万元给另一方。

八、本林木购销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林木管护合同

林木管护合同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农户,地址电话。

为确保高速公路两侧林带树木生长良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管护标的1、林木位于品种为株,共亩;

2、管护的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管护要求及达标标准

1、甲方应在202_年4月底前达到95%成活率新植苗木交付乙方管护。若当年达不到标准,第二年的补植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5年内,苗木成活保存率95%以上。

三、甲方、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按《管护合同》规定,达到管护标准,甲方每年10月底前必须按每年每亩200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管护费。

2、乙方可以在管护的林地内间种农作物、经济作物或进行林下养殖。

3、乙方确保对所管护的林木在午收和秋种期间不被机械损伤或烧伤,保证苗木正常生长。

4、乙方要及时为甲方办理林权证提供一切必要的手续。

5、林木成材后,甲方要为乙方办理采伐证和申请免交育林基金出具手续。

6、管护期内乙方如进行林地转让,必须获得甲方认可。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1条的约定,造成已成活林木被破坏,甲方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管护费,并申请林业执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若甲方在合同期内不按规定支付管护费,乙方对管护的林木有自行处置权。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一份。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画押):

年月日

第三篇:林木转让合同

林木转让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转让方):

住址:

乙方(受让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场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于乙方,双方本着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订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小地名:,林班,面积

亩的油茶山林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两个月内将余款全部付清给甲方。

二、乙方拥有该片山场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主伐权,林地使用权,以及拥有该片山场林木依法收益权。

三.甲方负责办理该片山场林木转让的林权登记变更手续,应在****年**月**日之前办清,乙方积极配合,办理木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今后乙方在开展该片山场林木经营生产等过程,若因早期转让手续不完备原因及其它因素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调解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时间:

****年**月**日

林木转让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林地四至、范围、面积

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面积为

亩,具体位臵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

地上树种为

树,亩;

树,亩。

第四条

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1、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

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

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

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合同结算数量依据:。

作价:

付款:

第七条

道路、林业设施的使用及周边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若因道路通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发包方意见:

本村(或村民小组)同意由

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

使用权)转让给

公司用于造林。

林木转让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权方):

为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林地转让”)给乙方等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且发包方(丙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以下条款。

1、转让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转让的林地位于,总面积约

亩。

1.2具体的林地面积和四至界限、面积及相关情况确定:本次转让共

宗林地,具体的方位及四至界限和面积以林调队最终的表述为准。

2、转让期限及乙方经营管理权

2.1转让期限50年,从

月至

月,具体日期以林权证为准。

2.2转让期内,乙方享有受让林地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经营林地,处理林木,并再次流转,受国家法律保护;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碍乙方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

2.3自本合同签订并林权证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转让林地和林木即已全部移交乙方。

2.4乙方对受让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护、采伐、造林等。

3、流转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4、三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让费。

4.1.2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和林木应符合以下条件:

权属合法,已取得林权证的,界址清楚,并未对该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臵,未将该林地和林木流转给第三人,在转让前该林地未纳入任何林业项目以及将该林地和林木向第三人进行任何质押;与第三方不存在任何纠纷。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违反乙方对该林地的造林规划种植其他植物,否则乙方有权清除,甲方承担清除费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则视为盗伐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

4.1.6

乙方有权就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有关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见证或公证,甲方有积极配合和协助的义务。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转让期内,乙方对受让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包括协议授权第三方承包经营或转让)。

4.2.2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护、造林等。

4.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转让费。

4.2.4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必须及时依法组织群众扑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规民约予以承担。

4.2.5转让期内,该林权享有依法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4.3丙方权利义务

4.3.1丙方对此合同内的林地,林木的流转有关事项有知情权。

4.3.2丙方应无条件支持此合同的执行。

4.3.3如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所转让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丙方应严格执行

有关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教育村民文明祭祀,规范林地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在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应及时组织群众扑救,将火灾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4.3.4丙方同意甲方将林地和林木有偿转让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纳任何费用。

4.3.5在签订本合同前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转让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对该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该决议无效引起本合同无效或不能执行,由此给甲方和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丙方承担

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亩〃年,按合同面积计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对于被转让林地上的可变现的林木,由乙方统一办证,按照市场价格,由甲方丙方参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统一销售,销售净收入作为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特别约定:若一年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销售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担

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林木不能采伐销售,则乙方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生长量归甲方所有。

5.2

对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安排,在两年内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转让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数较多,丙方对这些情况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转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为支付。其方法为:乙方按甲方的人数、亩数计算应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转让数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将支付凭证返回给乙方。特别约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6、其他事项

6.1

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以及属丙方管理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关林业设施等,丙方应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丙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通行等便利。

6.2

因第三方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林木补偿以及林地劳力安臵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土地所有权补偿金的部分,归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关标准从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3

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乙方生产及林木造成损失而赔付的赔偿金,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6.4

转让期限届满,本合同林地和林木无论以何种形式流转,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6.5

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林地和林地转让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补偿费用,补偿甲方迟收转让费的损失。

7、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7.1

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双倍土地租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签约方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附则

8.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业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权方)

代表:

****年**月**日

第四篇:林木采伐合同

合同

发包方:昭平县安方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林木采伐作业需要,将林木采伐作业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本着达到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双赢的原则;一致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作业地点、期限和内容

一、地点:甲方承包的大脑山林场上们分场大田站

林班部分小班(附作业小班图),具体砍伐地点界址由甲方管理人员同乙方到实地划定砍伐地点及界址。

二、期限: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场开工,在****年**月**日前完成采伐作业内容。

三、采伐作业内容:完成甲方指定采伐作业地点林木的伐倒、打技、造材、剥皮、归堆、木材运达集村点、木材装车、伐区清理(6公分以上树木砍倒)、伐区管护及木材管护等各项工作。

第二条、作业要求

一、乙方须组织不少于

名工人进驻作业点(只能增多人数,不能少于进驻伐区的人数),取得甲方《林木采伐通知书》后方可开工。

二、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调整采伐期限,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四、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l、不破坏林地表土。

2.杉(松)木伐桩平整,伐桩上方不高于

10cm,杂木伐桩上方不高于20

cm。

3、造材:杉原条木要求在尾径4公分处断尾,其它各种原木造材规格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

4、集材:乙方必须当日将采伐下的木材归谁至甲方指定的集村地点,堆放整齐,确保木材安全。归堆的木材,乙方必须指派专人看护,防止水材流失、被盗。看护木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不得越界采伐:乙方越界采伐、占用、破坏他人林地,甲方可依金额双倍扣除乙方的作业费,属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且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6、伐区内采伐迹地上遗弃水材(长度大于或等于2米,小头直径大于等于6厘米的木材)每公顷不得超过0.5立方米。

7、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伐区清理工作,柴火归谁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归谁的地点,对不清理的柴火甲方不给予结算,并追究责任。

第三条、采伐作业量确定方法:以甲方与购销方签订合同(检尺)为准,甲方检量检尺单乙方执一份,作为和甲方结算依据。

第四条、采伐作业单价和支付款结算规定:

一、采伐作业费:技乙方实际完成采伐作业量及单价确定。采伐作业费已包括乙方人员作业工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作业工具、工棚、车辆、油料及其它物料、杂费、保险费、税费、水材装车费用、合理报酬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采伐作业单价:杉原条木

140

元/立方(包剥皮),杉原木

元/立方,(如需剥皮另加

元/立方)。杂木、松木

95元/立方,技杈材

元/吨。

二、支付及结算方式

1、借支伙食费:原则上开110无后可须借款(标准按每人每天

20元计)。

2、甲方装运乙方采伐的林木500立方米,按70%结算采伐费用(扣除乙方的预结款。)

3、结款时间:伐区内木材全部完成装车外运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结清采伐款。

第五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处理阻碍采伐林木及林地周界或权属纠纷。

2、根据林木采伐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指定采伐区和尽可能的帮助。

3、监督采伐质量和采伐作业进度。

4、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即

****年**月**日前)将没装运完乙方砍伐的木材在乙方集村点车辆能到达的道路旁检量验收结算(以实际检量结果扣除乙方装车费用)。

5、负责在约定时间付款结算。

二、乙方职责:

1、作为民工用人单位,(甲方与乙方民工无任何劳动关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律规定,不得雇佣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按国家规定及时为雇工购买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保证在工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得到有效赔偿,如乙方没有为其人员投保,其人员发生一切伤亡,疾病等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进场开工7天内达不到限额人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代表及民工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披甲方技术管理人员指导作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同时终止支付一切费用,并拒付采伐作业工程款。

4、负责伐区范围内林木(含伐倒木)、木材的管护。对有可能发生林地产权或界线纠纷的,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处理,同时停止该伐区的作业,并有责任保护林木不被盗伐或哄抢。甲方付清乙方的造林款后,乙方必须及时与民工结算工资,若乙方拖欠民工工资、与民工发生其他经济

纠纷或发生意想不到的资金损失事件与甲方一概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清款项的,对本付款金额自付款期限界满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采伐过程中有偷窃、盗卖林木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赔偿甲方三倍以上的经济损失。

2、对不按规格造材造成不合格原木段,甲方按不合格原木数量50元/条对乙方进行处罚;对采伐归谁的木材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木材流失、被盗的,甲方追究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技水材现行实际销售价格三倍的赔偿)。

3、若乙方拖欠作业人员工资或在作业过程中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导致

纠纷影响采伐作业的,甲方查实后可从乙方承包作业费中扣除有关款项付给相关方。

4、对违反林木采伐标准的,甲方按200元/亩计扣乙方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采伐作业质量要求作业和不按要求造材的,如发现一次作书面警告,再次出现不合格作业的,则由甲方罚扣乙方人民币500-1500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如因自然灾害、大灾或政策性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安全责任:在甲方林区内作业,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严格管理,若因管理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民工进入林区作业要做好防火工作,工棚周边必须铲一条10-15米防火隔离带,生活

用火做到火灭人离的原则;严格执行林业部门有关的森林防火规定。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竟份,自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昭平县安方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乙方: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五篇: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对购买以下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购买盒装火腿:180元/盒×10盒=1800元荞糊:45元/盒×20盒=900元荞茶:208元/盒×20=4160元荞枕:140元/对×20=2800荞米:45元/盒×10盒=450

二、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202_年7月18日以前,提供以上产品,便于甲方提货。

三、以上产品共计:壹万零壹佰壹拾元(¥:10110.00)。

四、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改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威宁县中水镇社会治安综合冶理办公室

乙方:

202_年7月6日

林木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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