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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合同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12-1072683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0 19:36: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流动人口合同

______市流动人口(流出)

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甲方(计划生育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约人:______职务___

乙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姓名____年龄__职业__

婚姻状况___已生育__孩(__男__女)

已落实的避孕措施____(__年__月__日)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外出后,甲方对乙方仍具有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乙方应服从管理。

2、甲方应在乙方申报外出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告知乙方。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应按规定指导乙方落实一项长效避孕措施。

3、乙方符合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条件的,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免费办理,不得塔车收费和乱收费。

4、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回家孕检,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孕检服务;或者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寄回了有效孕检证明的,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回原籍地参加孕检。

5、乙方外出期间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流入地未作处罚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计划生育政策、科普知识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2、乙方属于应落实避孕措施的,外出前必须落实一项长效避孕措施。

3、乙方外出前必须凭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批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到乡(镇、街)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该证件有效期满后,必须及时向甲方申请换证。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参加孕检或寄回有效孕检证明。乙方每年孕检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外出后,应及时将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地址告诉甲方。乙方在外地婚育情况发生变动的,必须在15天内将变动情况通报给甲方。

6、乙方外出前落实了长效避孕措施后意外妊娠的,终止妊娠手术费和落实避孕措施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支付,没有用工单位的,凭流入地乡(镇、街)计生办证明和手术费票据到甲方报销。

7、乙方外出期间,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接受流入地或甲方的依法处罚。

三、违约责任

1、乙方符合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的条件,而甲方不办理的,每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向乙方乱收费的,每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

3、甲方有违法行政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4、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参加孕检或寄回有效孕检证明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5、乙方外出期间婚育情况发生变动,未按时通报甲方的,每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6、乙方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满后,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每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7、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承办人签名:_____

甲方单位:______(盖章)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续签一甲方承办人签名:_____

甲方单位:______(盖章)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续签二甲方承办人签名:_____

甲方单位:______(盖章)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市育龄夫妻

实行计划生育落实避孕措施合同

甲方(计划生育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约人:_______职务___

乙方(育龄夫妻):丈夫姓名____年龄__职业__住址_____妻子姓名____年龄__职业__住址_____

为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督促、指导和支持已婚育龄夫妻实行计划生育,及时落实避孕措施,减少意外妊娠,依据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具有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权利、义务。

2、甲方应向乙方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服务,并提供有关宣传资料。

3、乙方符合生育政策要求怀孕生育的,甲方应免费为乙方办理《生育证》(或生殖保健服务手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需要办理其他有关计划生育证件、证明和进行有关鉴定的,甲方都应及时办理。

4、乙方生育孩子和引产后,甲方应在42天内免费送避孕知识和避孕药具上门;乙方流产后,应在30天内免费送避孕知识和避孕药具上门;乙方生育第一个孩子后,甲方应在___个月内组织乙方落实上环等长效避孕措施;乙方生育第二个孩子后,甲方应在___个月内组织乙方落实结扎措施,县以上医院证明不宜上环、结扎的,可落实其他避孕措施。乙方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手术费和落实长效避孕措施手术后意外妊娠的终止妊娠手术费由甲方按规定报销。

5、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对乙方中的妻子免费进行孕情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要及时终止妊娠。

6、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可定期组织对乙方进行低费的生殖健康检查和妇科病治疗;对乙方中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妇女开展优生检测和母婴平安保险。

7、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应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

3、乙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向甲方申领《生育证》(或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后方能怀孕生育。

4、乙方生育孩子和引产后,应在42天后采用药具避孕;乙方流产后,应在30天后采用药具避孕;乙方生育一孩后,应在___个月内落实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二孩后,应在___个月内落实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不宜上环、结扎的,可持县以上医院证明采用其他避孕措施。

5、乙方中的妻子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参加孕情检查。乙方每年孕检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必须及时终止妊娠。

7、乙方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自觉接受甲方的依法处罚。

三、违约责任

1、乙方符合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的条件,而甲方不办理的,每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向乙方乱收费的,每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

3、甲方有违法行政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落实避孕措施的,每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5、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参加孕检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6、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承办人签名:_____

甲方单位:______(盖章)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续签一甲方承办人签名:_____

甲方单位:______(盖章)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续签二甲方承办人签名:_____

甲方单位:______(盖章)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市房屋出租(借)户计划生育责任合同

甲方(计划生育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约人_______职务___

乙方(房屋出租<借>人):姓名____年龄__电话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出租(借)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

房屋出租(借)人(或单位)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所出租(借)的房屋门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依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计划生育责任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具有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权利、义务。

2、甲方应向乙方和租(借)房屋人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并提供有关宣传资料。

3、检查乙方是否将房屋租(借)给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生育人员,是否查验房屋承租人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现为违法怀孕生育人员提供方便的,应依法对乙方给予处分。

4、甲方应查验租(借)房屋人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依法进行管理。对租(借)房屋的已婚育龄妇女定期进行孕情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应及时终止妊娠。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依法出租(借)房屋的权利。

2、乙方依法出租(借)房屋,应承担计划生育责任,遵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不得将房屋租(借)给下列人员居住:(1)无《生育证》(或生殖保健服务手册)的怀孕者;(2)无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3)逃避落实避孕措施的人员;(4)违法生育后没有接受处理的人员。

3、乙方出租(借)房屋后,应督促房屋租(借)人三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或有工作单位的持工作证、属流动人口的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居(村)委会登记。

4、应对房屋租(借)人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和管理。督促已婚育龄夫妻落实避孕措施、按时参加孕检;发现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应及时通报甲方,并督促落实补救措施。

5、乙方为违法怀孕生育人员提供方便的,应自觉接受甲方的依法处理。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而导致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每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2、甲方向乙方乱收费的,每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

3、甲方有违法行政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租(借)房屋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5、乙方对房屋租(借)人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6、乙方为违法怀孕生育人员提供方便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承办人签名:_____

甲方单位:______(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

续签一甲方承办人签名:_____

甲方单位:______(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

续签二甲方承办人签名:_____

甲方单位:______(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第二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

甲方:百福司镇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乙方:村(社区)组(街、路)同志 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①甲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②甲方负责为流动人口免费办理相关证件及技术服务。

二、乙方职责:

乙方在自觉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同时,必须做到:

①不得出现政策外生育;

②如有生育行为,三日内必须向甲方如实申报,并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③每四个月必须向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或村(居)委会寄回《普查证明》一次。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将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合同担保人与乙方承担同等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百福司镇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章)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流动人口诚信合同

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诚信合同

甲方:镇(乡)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村(居)组夫妇..(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切实诚信遵守。

一、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咨询。

2、甲方指导乙方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3、甲方保证乙方知晓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4、甲方免费为乙方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避孕节育手术和避孕药具。

6、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孕情、环情检查,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7、甲方免费为乙方家属及子女提供QQ视频亲情的在线聊天。

8、甲方帮助和解决乙方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生产、生活。

9、甲方及时将乙方婚育、避孕情况提交国家PADIS集成工作平台。

二、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

2、在流入地自觉参加定时定点的环情、孕情检查。

3、已生育子女的,必须及时落实长效为主避孕节(绝)育措施。

4、因避孕节育措施失败,出现政策外怀孕的,主动到当地计生服务站终止妊娠。

5、妇(孕)检对象离开本村(居)居住或外出务工、经商前,向甲方通报外出时间及去向。离开本县的,到镇(乡、办)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到达现居住地 7 日内,应当主动到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到达目的地和目的地发生变化后,30天内向甲方通报目的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7、符合二孩生育条件、需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的育龄妇女必须至少每间隔六个月寄回一次真实有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妇检报告单)》。

8、在外发生政策外生育的回乡后,经查证属实,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征收社会抚养费外,须缴纳元违约金。

9、不报告流出地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回乡后,须缴纳元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村(居)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乙方(夫妇双方或一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四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

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合同

片村(居)委会

乙方:村组,夫妇

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甲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 计划生育合同: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督促育龄群众自觉执行生育政策。

2、及时为符合的育龄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核其寄回的环孕检证明。

3、免费为农村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节育手术服务,并提供必要的生殖保健、查病服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计划外生育,如避孕失败,主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落实相应的节育手术。

2、外出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进行一次查环,查孕检查或落实一项可靠的节育措施。

3、到达现居住地后,请按春季(1月1日-2月20日);夏季(4月1日-5月10日);秋季(7月1日-8月10日);冬季(10月1日-11月10日)及时寄回现居住地、乡(镇)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所、站出具的环孕检证明。

4、如果寄回的环孕检证明弄虚作假,查出一次,将视为自动放弃外出寄证明的资格,每季应按时回镇服务所进行环孕检。

5、外出后,婚姻、生育、节育情况有变化,本人或家人应在一个月内告知镇计生办。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犯,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外出地址:

联系电话:

家里电话:

监督电话:0797-6565310

二00年月日

第五篇:流动人口管理合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流出)

甲方:南充市嘉陵区桥龙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乙方(流出人员):

为依法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南充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例》)和《南充市嘉陵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对乙方已婚育龄人口负责搞好宣传教育和政策咨询。

2、对乙方已婚育龄人口落实可靠的节育措施。

3、为符合政策规定的流出育龄人口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负责为乙方安排、审批生育指标,统计出生人口。

5、与乙方暂住地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配合乙方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做好工作。

6、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暂住地没有落实经济处罚的。甲方有权按照《办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处罚。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有权按照《办法》规定,向甲方索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在离开户口所在地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供现居住地的详细住址。

3、每季按时向甲方寄回现居住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节育情况报告单;已做绝育手术者,半年寄回一次孕检节育情况报告单。如不按时寄回,自愿按《办法》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4、落实可靠的节育措施。出现违法怀孕,必须主动采取补救措施。造成违法生育,愿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接受处罚。

5、乙方回常住地后,10日内交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 盖章,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 签章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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