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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明星形象代言肖像权使用合同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2-112293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30 17:42: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艺人明星形象代言肖像权使用合同

品牌形象代言肖像权使用合同

甲方:(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简称乙方)

演员: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演员身份证号码:

演员居住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_____聘请乙方签约演员作为_______________的形象代言人。(以下简称“艺员”)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艺员担任形象代言人,就乙方姓名、肖像、声音、表演的制作和应用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艺员代言承诺

1、乙方艺员出任__________________影视片及平面广告片的主演,及企业活动的形象代言人。

2、在合同期内,乙方艺员拍摄甲方产品的影视壹次及平面广告次。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将乙方艺员姓名、表演、形象、声音、签名等应用于甲方的影视广告、平面广告(报纸、杂志、及POP广告等平面元素)、户外广告、网络广告、广播广告、公关活动等相应媒体广告的发布和企业公关活动。

I. 甲方会在拍摄影视与平面广告前,将创意及造型于15天前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进行拍摄。乙方及其艺员需在五天内确认,乙方及其艺员五天之内无反馈视同默认,可以进行拍摄。

II.甲乙双方与相关的广告公司共同协商,并根据创意确定拍摄时间、地点。乙方艺员影视拍摄时间为2个工作日。如创意上要求艺员的拍摄时间更长,则乙方艺员必须按创意之时间进行拍摄,但拍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5天,乙方及其艺员不得有议意。(此工作天不

包含艺员之差旅时间和住地到拍摄地的时间。以到现场化装起计时至现场收工为止,当

中包含1.5小时的用膳时间)

III.甲乙双方与相关的广告公司共同协商,并根据创意确定拍摄时间、地点。壹次平面拍摄

时间2个工作日。工作以每天不超过14小时为限(此工作天不包含艺员之差旅时间和住

地到拍摄地的时间。以到现场化装起计时至现场收工为止,当中包含1.5小时的用膳时

间)

3、乙方在两年内参加甲方企业次活动,每次一个工作天,公共活动时间、内容和形式由双方商定。

I.甲方企业活动的安排、活动细节和流程等亦应于15天前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

行。乙方及其艺员需在五天内确认活动方案,乙方及其艺员五天内无反馈视同默认,同意

参与活动。乙方艺员活动延迟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当作乙方违约行为,甲方

保留追究乙方艺员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二条使用期限及使用地域

1、甲方对乙方艺员的肖像使用时间权限为:甲方将乙方艺员的形象(包括姓名、表演、形象、声音、签名等)自首次应用于大众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广告、平面广告(报纸、杂志

及等平面元素)、户外广告、网络广告、广播广告等】、产品广告、POP广告发布之日起贰年。贰年的投放时间按广告投播及发布的时间开始计算。签合同后的四个月内,要把广告拍摄时间、广告

投播和发布时间定下来。即影视广告和平面广告发布和投播的使用期限从签合同的四个月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对乙方艺员的肖像使用区域为:中国(不包括香港

地区、澳门地区、台湾地区,因卫星传播超过规定区域的不属违约)。合同到期后根据惯例带有广

告品标志的甲方产品的使用时间可顺延叁个月,以保证甲方更换和收回及处理这些物品所需的时

间。自上述期限届满后,未经乙方艺员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艺员肖像权。

2、乙方艺员只代言甲方品牌的用品,不包括用品。

3、此次所拍摄的含有乙方艺员肖像内容的影视动态及平面作品甲方不可用于其它不属于甲方的任何

产品包装。

4、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无

权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5、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艺员续签此类合同的优先权。

第三条合同金额

甲方同意向乙方艺员支付本合同项下肖像使用权的费用,其金额为(税后)¥元(人民

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约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艺员本合同第三条合同金额规定金额的20%,计现金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甲方须于第一次平面或影视广告拍摄前一日支付乙方艺员本合同第三条合同金额规定金额的60%,计现金¥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甲方须于最后一次广告片拍摄或企业活动开始前当日内支付乙方艺员余款规定金额的20%,计现

金¥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4、每天的影视拍摄工作时间为12小时,平面拍摄工作时间为14小时,如拍摄超时则按照每小时人

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计算。(拍摄天数按最终定下的创意作决定)

5、上述款项以现金形式支付,但不包括乙方艺员之税项。甲方向乙方艺员交付与上述酬金有关的税

票,即乙方艺员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需提供个人所得税单的时间应在完成第一次广告拍摄

结束后三日内交到乙方。

6、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乙方艺员有权停止拍摄工作及解除合同,收回所有按合同授予

甲方的权利及保留一切追究甲方权利,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包括退还甲方已经支

付的酬金。

7、乙方艺员收到款项的同时向甲方出具现金收讫凭证。

8、乙方艺员账号:

9、乙方艺员身份证号码:

第五条拍摄时间及人员的拍摄约定

1、影视广告的拍摄及制作机构为:

2、乙方艺员代言的产品影视广告片的摄制暂定于202_年__月__日(具体拍摄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平面的摄制暂定于202_年__月__日(具体拍摄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具体进棚拍摄时间另行

书面通知。乙方须按照双方约定拍摄时间准时到达拍摄现场,不得推拖或延迟,影响拍摄进程,否则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平面广告由甲方指定的摄影师拍摄拍摄,摄影师拍摄制作、交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为确保拍摄的质量,甲方邀请乙方艺员拍摄的影视及平面广告,由甲方指定的造型师和化妆师。

造型师和化妆师必须有与国内外知名明星合作的经验。造型师和化妆师其往返及食宿由制作方负

责。

5、甲方负责乙方及陪同人员(经纪人及助理2名)在拍摄此广告的往返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如乙

方艺员及陪同人员在酒店内发生之费用,如:餐点、电话费、洗衣、按摩等一切私人的费用,全

部由乙方负责。

6、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须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给予乙方,甲、乙与广

告公司三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于该广告未推出前有权查看该广告片中有关乙方艺员镜头,该广

告片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播出,审阅时间为五天,如五天内乙方及艺员没有任何回复,视同默认,则可进行投播。

7、甲方在拍摄期间,甲方保证不使乙方艺员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并不得用替身,负有不损害乙方艺员形象的义务。

8、乙方艺员应以专业化的态度演出完成本合同内的工作,如因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意外使拍摄工作受

阻,取消致使改期拍摄时,乙方艺员应于合理情况下安排配合另行拍摄,并不得另行要求报酬。

另行拍摄应在1个月内进行,乙方艺员不得无故拖延。

9、广告拍摄期间,乙方艺员保证不得无故不到或中途拒拍。乙方艺员须赔偿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

10、甲方负责乙方所有该合同履行项中发生的差旅费(仅限国内)(包括:机票费、路桥费、机场建

设费、保险费及工作当地的膳食费等等)乙方演员差旅标准:乙方艺员往返头等舱机票,乙方随

行人员2人为经济舱;住宿当地四星级酒店,演员为一间行政套房,其他工作人员为一套标准间。

此项条款包括所有异地差旅。所谓异地差旅是指事物发生地与演员当时所在地间的行程

11、甲方需负责从酒店到拍摄地点及拍摄期间之交通接送,提供支付乙方艺员于演出服务期间广告演

出服装费用,并负责合理膳食。(广告演出服装费用应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才进行购买使用,否则甲

方不承担乙方广告演出服装费用。)

12、乙方艺员承诺甲方出席公关活动次(不包含商业演出),如有需要邀请乙方艺员参加甲方的公

关活动,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无正常理由或我医生证明时,乙方艺员不得无故取消或

不参加甲方活动。如因乙方原因乙方艺员缺席参予公关活动,乙方艺员应将公关活动的一次酬金

壹拾万无返还甲方。但如果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参加公关活动,乙方所收之公关活动费不予退

回。乙方艺员三个人以内的(包括艺员、经纪人及其助理各一名)往返异地食宿行费用由甲方支

付。

13、有关一切拍摄日期及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作修订或延迟,双方可协商顺延并另行日期安排。

14、若因乙方艺员表演问题导致画面不符合客户要求,需要重新补拍平面或影视广告,则甲方需提前

向乙方提出申请,根据艺员档期与甲方确定需补拍时间,不得另加酬金。甲方需支付重拍之制作

费用及乙方艺员及其经纪人、助理三人的住宿、交通等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承诺保证及义务

1、甲方同意在乙方艺员形象使用选择等重大问题上尽可能与乙方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

2、甲方尊重乙方艺员的声誉和良好形象,不从事有损乙方声誉或形象的行为,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3、协议期内,乙方如发现第三人在该产品行业以盗用乙方艺员肖像方式进行与甲方有冲突或有竞争

性的广告宣传的侵权行为,需采取书面制止此侵权行为。

4、如果合同期内,甲方品牌下的任何产品因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违反国家法规、不良行为被新闻媒

体曝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有权提出单方面终止合约,并保留追究其权利。

5、在各种形式的包含有乙方艺员形象的广告中,须顾及维护乙方艺员的形象。

6、乙方艺员在任何场合及情况下谈及甲方品牌及产品相关话题时,应提及“凯盛”产品并承认长期

使用该品牌产品,乙方艺员的言论应与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口径一致,不得与之相抵触。

7、乙方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诋毁甲方产品及形象。

8、如在合同期内乙方及代表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因不良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对甲

方或其产品造成了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权利。

9、平面及影视广告未公开前,乙方及艺员有义务对拍摄内容,防止同类产品仿效。

10、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保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广告创意(包含画面及文案)保证不包括任何色情、暴力及其它不健康内容;乙方艺员有

权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50%。

2、甲方保证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及相关素材不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责任并赔偿乙方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100%。

3、无正当理由或医生证明,乙方艺员对甲方拍摄、制作影视、平面广告的要求不得拒绝、推托或延

迟;否则,每拒绝或延迟一次视为违约一次,每次违约乙方艺员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10%支付甲

方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方式中的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执行或拖延执行,而造成影响正常拍

摄的时间及播出时间,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艺员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的时间内,不能代言其它同类产品

()或签订此类产品形象代言宣传或产品宣传肖像使用合同,否则,视为乙方

违约,乙方艺员须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00%违约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I.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保证不出现有损其个人形象及其所代言品牌产品及甲方形象的言行,如因乙方的言行致其所代言产品及产品生产企业形象受损的,视为乙方违

约。

每发生上述行为一次视为违约一次,乙方须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 10% 违约金作

对甲方的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并在公众媒体作出说明。

II. 本合同期限内,无正当理由,如果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壹倍

赔偿给甲方的损失。

III. 本合同期限内,无正当理由,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壹倍

赔偿给乙方损失,乙方无须退还实际收到的肖像使用费。

IV. 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书的第四条款之方式支付乙方本合同书约定之全部费用

(约定的全部肖像使用费),则视为毁约,甲方仍有义务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书确

认的全部酬金,乙方亦有权选择是否解除本合同书。如因甲方原因而未能拍摄或

录制完成广告影片(补拍除外),甲方仍应支付本合同书确认酬金于乙方。

6.如在任何时间,甲方于非协议地区内,以任何途径使用该影视广告片及平面广告片,甲方则属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则赔偿乙方损失,赔偿费以每日人民币贰拾万元计算,直至甲方及其客户停

止侵权行为。

7. 双方签定合约后,如无特殊情况甲方无故取消拍摄或撤销广告,乙方将不负责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

款及其他费用,甲方也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任何款项和费用。

第八条续约条款

1、甲方可于合约期满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续约,有关续约条款由双方重新商订。

2、甲方如决定不再续约,则应在本合约期满后叁个月后(应有叁个月的回收时间)停止所有各类媒

中播出及刊登的含乙方艺员肖像的本广告。

3、如甲方未提出续约而合约期满后,又继续在各类媒体(但不包括已经发出到其企业客户手中的宣

物品)中播出及刊登含乙方艺员肖像的本广告,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赔偿费用以每日人民币贰

拾万元计算,直至甲方停止使用本合约所签订的广告为止。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策变更、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

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发生与本合同有关事宜的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应由甲乙双方两个管辖法院所受

理:若是乙方起诉甲方,则为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若是甲方起诉乙方,则为海门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传真件及附件

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艺人代言合同

艺人代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_______

[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为

__________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1、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天。不少于______胶卷。不少于___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_______]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浅析明星形象代言广告

浅析明星形象代言广告

所谓明星代言,是指利用名人、明星的平面肖像或录像,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载体让产品的终端受众广为人知晓的一种营销工具。当今世界由明星所做的的广告比重越来越大,明星做广告已成为人们经常议论的话题。几乎是所有的影视明星都在广告中粉墨登场以各种方式为广告主说好话。一

明星广告效应

明星作为消费者耳闻目睹的公众人物,尤其难以形容的特定魅力,明星越有名这种魅力就越大。明星为产品做广告宣传,只要所传播的信息真是确切,画面和语言配合得体自身与产品有一定的关联,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将自身的魅力移植到产品上,既刺激大众的兴趣与注意,又能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与接受度,赋予产品更多的附加值。同时通过明星的介绍与推荐,使消费者对产品与企业产生好感,从而有助于树立产品和企业的形象。具体讲,这种明星效应包括以下几点:

1、引起注意,快速产生市场效应

资讯的发达,使各媒体的广告量不断增长,如何让你的广告在纷纷扬扬的广告轰炸中脱颖而出,有效地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明星广告策略是一种立竿见影的选择。消费者能凭借自身对明星的好感主动去理解产品信息,并作出快速的市场反应,好的明星广告都是快热型的。因为明星广告代表了一种流行趋势,目标消费群体很容易在他们所崇拜的明星的暗示或说服下,去尝试消费体会明星的消费经验,并因心理上的这种认同倾向而成为某一品牌的忠实消费者。2、提升产品档次,增加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采用明星广告策略,对于广告商家来说,可借助明星良好的公众形象,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来有效提升产品的档次塑造企业及产品,使其具有和明星一样的良好形象。好的明星广告可利用明星本身所具有的特质,使商品带上其独特的品质、格调、地位和威望,这是其他类型广告策略难以在短时间内到达的美誉。明星的知名度、公信度和美誉度是与他所做的广告的产品或企业相对应的,企业只有真正找准了明星的价值,这样的明星广告才有可能真正发挥明星广告的效应。

3、昭示企业实力,提高品牌信任度

广告是一种商业行为,明星不仅有社会价值,在广告中更体现其经济价值,很多时候,企业不请明星做广告或请那类明星做广告,已成为衡量各企业经济实力的一种标志。从普通消费者的心理反应角度看,企业请明星做广告的确昭示了企业的实力和魅力,而且因为消费者对明星的崇拜和喜爱,爱屋及乌地对明星所做的一切产生连带信任也是顺理成章的。二

明星广告代言的风险

1、对明星代言人的选择判断风险

利用明星广告代言,所选择的明星个性/形象必须与品牌及产品的个性/形象高度一致。但是人们对明星个性/形象的判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没有在目标顾客中进行客观严密的调查,受决策者的个人喜好等非理性因素影响,企业往往对明星的个性/形象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

善用广告策划的养生堂首次利用李英爱明星代言就很有问题,养生堂认为李英爱个人代表着“美丽、善良,优雅如茶”,但是大众认知的李英爱是励志剧大长今中的“聪明,奋发,进取,不怕挫折”个性形象。影星不同于歌星/体育明星,其个性形象多数源于荧幕,难道“聪明,奋发,进取,不怕挫折”的大长今能代表者农夫茶的品牌个性?活泼、搞笑的娱乐明星何炅(虽然其另一身份是大学教师,但是几个人知?)代言E百分学习机,这明显与学习机产品本身隐含的“认真、刻苦,学习至上”的本质属性相违背,有几个望子成龙的父母愿意买?连深度熟悉品牌/广告运作的养生堂都错误的判断选择明星代言人,至于国内一般的连自己产品的品牌个性都不清晰甚至没有定位的公司,所犯的选择判断则更多。

2、明星的知名度(人气)风险

明星往往是“流星”,多数明星当红时间不超过三年,真正的“刘德华,成龙,宋祖英”式的常青树非常少见,体育明星受生理体能极限的制约,“明星”寿命更加短暂。当明星成为“明日黄花”时,其代言的品牌也代表着“过时,老化”。明星代言的知名度时间风险很大。明星代言首先是利用明星的知名度,大前提是明星的“人气”要足够旺,还要持久。但是明星与“流行,时尚”伴随,人气如潮水,有潮涨必有潮跌,谁能保证“超女”的热浪持续多少年?当年的刘晓庆/邓亚萍/费翔们人气今何在?

与明星知名度风险相伴随是“人气”移植风险――能否将明星的“人气”成功的移植到产品上,顾客提起明星就马上联想到其代言的产品/品牌?现在因为明星分行业代言的惯例(核心是为了多赚钱),李宇春代言“神舟电脑,可口可乐„”一女嫁七夫,郭晶晶代言“喜之郎,麦当劳„”嫁五夫;刘翔代言“耐克,白沙,伊利„.”近十个品牌;有多少顾客能记住明星代言的如此混乱的产品?顾客的心智追求简单,本能抗拒混乱,结果顾客只记住了明星而记不住产品,厂家花了巨资却成了明星的“嫁衣”。

3、明星的道德风险

明星首先是普通人,具有不确定性,他/她们中许多人一定会“吃喝嫖赌,拈花惹草,聚众群殴,偷税漏税”等这样那样的品德问题;明星又不是普通人,是几乎没有私隐的社会公众人物,他/她们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是许多媒体报道的热点明星代言,意味着明星与代言的产品成为“命运共同体”,一旦明星有媒体/公众认为的道德问题(可能是事实,也可能是谣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企业就跟着倒霉。人们既然会爱屋及乌,同样会恨屋及乌。企业不得不为代言明星因个人道德事件等在公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买单,没有任何可弥补的余地。

百事可乐曾邀请天王巨星迈克尔•杰克逊代言,借助其在年轻人群中巨大的感召力,百事树立起“新一代的选择”的品牌形象,但后来迈克尔深陷性丑闻和吸毒漩涡之中时,百事可乐不得不忍痛割爱。“绿得八宝粥”请英达、宋丹丹一家三口接拍广告,借此传达家庭的关爱与美满亲情,不料影视圈中堪称模范夫妻的英达、宋丹丹刚拍完该广告就高调离婚。一边是媒体对于英达、宋丹丹婚变而引发的明星家庭品德问题的广泛报道,一边却是家庭幸福广告画面,这种反讽广告足以把“绿得八宝粥”的品牌价值消耗得所剩无几。同样,TCL彩电因刘晓庆代言而声誉鹊起,同样因其偷税漏税入狱而引发的道德风险,严重影响了TCL的品牌形象。

4、明星的的事件风险

与明星的道德风险类似,围绕明星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事件,如果是好事(慈善爱心帮助,义演等),自然会锦上添花;但是媒体更关心明星“出事”,大部分“八卦”明星新闻都以负面事件为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负面的明星形象也必然影响其代言产品/品牌的形象。赵薇的“军旗”事件经广泛报道后,其代言的夏新手机形象一落千丈,销量更直线下滑。

唐国强的“新兴医院”虚假广告事件,严重影响了他的“公正、权威”的社会形象,对他同时代言的家电、药业品牌而言,是一次不小的打击。

5、明星的健康风险

这是最不可控制的人生风险,明星一旦生病,其代言的“诉求健康”的保健品、药品的产品品质就会受到公众的严重质疑;一旦明星三长两短,意外去世,则对其代言的品牌而言,更是致命的打击。

去年,正当壮年的明星高秀敏,傅彪突然去世,所代言的仍在播放的补血颗粒,不粘锅广告就引起了很多消费者的质疑,认为这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企业不得其利,反而受害。

以上归纳的五大风险中,明星选择风险属企业可控风险,理论上可以化解,但现实中则因为选择判断中的非理性因素和创意的艰难性,很少有企业能够成功跨越;明星的知名度、道德、事件和健康风险系企业不可控风险,明星作为独立自主的个体,其代言的企业没有理由也不可能对他们的人气、道德、健康等进行强制约束,一旦个体风险产生,企业的风险也同样不可避免。

三、代言策略

1、围绕品牌个性、产品定位选用代言人

在产品同质化的时代,品牌个性日益凸现出其在传播与营销中的重要位置,代言人应符合品牌个性,其形象、特征必须和所代表的企业产品或目标消费群匹配。明星类别与产品类别之间匹配与否,会对品牌信任度、好感度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在选代言人时一定要考虑与产品的定位相一致或吻合。从受众角度和市场考虑:

(1)从传播的对象出发,企业在选明星的时候应该把目标消费群体的行为与心态作为重点。一切以目标受众群体为中心,能引起目标消费群体的共鸣与拥护。

(2)市场细分化:“分众时代”中,产品代言人也应细化,代言人细分。包括对性别、年龄、个性、国籍等的细分。不同地区有不同观念、消费模式、消费观念和经济文化背景以及审美方式。明星在不同的地区影响力也不同。

(3)品牌形象上:产品形象与代言人气质一致。品牌个性与代言人吻合是传播效果优化的关键。只有明星个性与品牌一致,个性准确对接,在传播识别中,才能有效强化产品及企业的独特位置。

2、利用可信度高的代言人

选择明星应注重明星自身的形象、亲和力、可信度、专业度、受欢迎程度等因素。

在传播学上讲明星作为目标受众群体的“意见领袖”(Opinion Leader)对目标群体能产生个人影响。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称为“意见领袖”。他们常常能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说服能力来影响他人,具有领袖魅力的特征是有支配欲,自信,具有强大说服能力。明星即是选择在公众领域有影响的人物,可信性高的人,他们一般是某个领域的明星、专家、歌星,或者是科研人员。大众传播要取得良好效果,必须首先重视这些意见领袖的存在。

可信性包含两个要素:一个是传播者的信誉,包括是否诚实、客观、公正等品格条件;另一个是专业权威性,即传播者对特定的问题是否有发言权和发言资格。可信度分高可信度和低可信度两种类型,即明星与平常人之分。对于受众来说如果出于不同的传播者,人们对它的接受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明星的美誉度越高其可信度越高。选择明星代言某一品牌,凭借明星的领袖魅力,企业便可将明星魅力转移到产品上,转化为产品的内涵以赋予产品新的活力和亲切的联想。

3、运用明星代言注意其周期性、同一性

品牌的生命应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展壮大。品牌的延伸也是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不但体现在种类的延伸上,也体现在单体产品本身生命周期的变化上。

产品生命周期包括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同样代言人的人气也会有一个萌芽、成长、鼎盛和衰退的发展历程。企业找明星代言,在塑造品牌、打造知名度方面,往往都是选择处于人气鼎盛阶段的代言人。

明星代言的整合和共通性。作为企业的品牌,会有发展、品牌扩展,会有不同的代言人,代言人要从品牌建设的长远计划着眼选取,注重同一性。品牌形象的塑造与维护,在考虑品牌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的同时考虑品牌整体形象的长远性。

四、分析总结

明星能给品牌带来的好处,是广告的本质决定的。广告至于消费者的能力,总的说来就是消费安全感和认同感,甚至是对于品牌的狂热。而这种信赖与狂热的属性,恰恰是明星所具备的。

对于企业来说,要解决的问题无非是如何用尽可能低的广告代言费用获得尽可能高的市场收益。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出现在广告中的明星往往同时兼具专家的身份。传播的方式潜台词往往是“相信我,没有错”。彼时明星在大众心目中的地位确实是高不可攀,不过放在今日,已经鲜有消费者会将明星的话语奉为神谕了。在广告中耍范儿摆酷,显然已经不再适合当下草根意识盛行的传播环境,借助明星这一桥梁,实现品牌与消费者的沟通才是传播的关键。

第二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明星代言的周期。演艺圈风云变幻,如今的造星能力可谓前所未有,这可真让许多企业看花了眼。频繁更换代言人代价是非常高昂的,然而老是同一副面孔又难免让你觉得乏味。怎么办呢?最好的方法,就是制订周详的传播策略,让你的代言人分阶段,分层次地进行品牌代言。周杰伦与动感地带这对组合就很能说明问题,从最初“我的地盘我作主”的如今的音乐主题诉求,周董一跟到底,已经成为动感地带鲜明的品牌符号之一。频繁地更换代言人或许能在短期内获得关注,但对于品牌的深入传播终归是不利的

第四篇:肖像权使用合同(免费)

肖像权使用协议

肖像授权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肖像使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为明确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作为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于__年_月_日在_______拍摄的照片__张授予乙方使用。

二、上述肖像的使用形式包括杂志封面、网上传播、图书报刊出版、展览、宣传单或户外、图书报刊广告等,发行范围限于国内。

三、肖像使用期限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四、肖像在协议期间内,甲方将上述肖像作品授权给第三方使用前,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五、乙方承诺将依照我国法律使用甲方上述肖像作品,不损害甲方享有的合法权益,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肖像授权人(签章):______肖像使用人(签章):_______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第五篇:肖像权使用合同样本

肖像权使用合同样本

甲方:(肖像授权方)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乙方:(摄影机构)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即肖像使用授权合同):

一、甲方为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由摄影师侯国华拍摄的所有照片)授予乙方有限使用。

二、使用形式仅限于(杂志封面、网上传播、图书报刊出版、展览、户外或图书报刊广告等等);发行范围仅限于其工作室使用。

三、肖像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的形式、范围、时间之内使用甲方肖像,乙方于拍摄完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含税)。

五、肖像授权的变更:

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使用方需要将像用于其他媒体(本合同约定的以外)上时,须事先取得肖像授权方的同意;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授权方需作另外授权于他方时,必须事先征得肖像使用方的同意(指本合同第一项拍摄的肖像作品)。

六、乙方承诺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绝不损害甲方享有的合法权益。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合同约定解决办法)。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于年月日在(某地方)签订。

肖像授权人(签名或盖章)肖像使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艺人明星形象代言肖像权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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